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04•【字号】阳政办发[2014]76号•【施行日期】2014.07.0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4〕7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4日阳泉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为了巩固和提升前三个月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认真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4〕51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从7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袁纯清书记、李小鹏省长等中央和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记“三个决不能过高估计”和“三个敬畏”的要求,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全市加快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现“四化”目标,即:隐患整改常态化,加快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源头管控严格化,切实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责任落实明晰化,坚决防堵安全生产漏洞盲区;体制机制科学化,有效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大幅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14•【字号】阳政发〔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关键一年。
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安全环境,现就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一、确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党的执政宗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
各级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也是第一要务”和“抓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高职责,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重要的位置来抓,任何时候都绝不能过高估计安全生产形势,绝不能过高估计干部群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绝不能过高估计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坚决克服现阶段安全事故“不可避免论”,时刻怀着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之心,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战战兢兢的心态,细之又细、慎之又慎地抓好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安全指导思想,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完成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坚持安全生产是最基础的民生、是比泰山还重的责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明显好转并向稳定好转、根本好转坚实迈进,为转型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安全生产基础。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28•【字号】阳政办发[2014]89号•【施行日期】2014.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4〕8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28日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落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议案》,切实改善我市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转型跨越发展为主题和以大力实施“四大战略”(工业强市、文化兴市、扩城阔市、生态靓市)为载体,按照“以人为本、强化基础、建立机制、优化环境”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着眼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
二、组织领导成立阳泉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陈永奇市长常务副组长:郝培亮副市长副组长:王明厚市政府秘书长王耀东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伟锁市住建局局长史玉宝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王国胜市委组织部副部长XXX 市监察局局长成员:李和丰市爱卫会专职副主任郭少敏市财政局局长乔岚市规划局局长武喜科市国资委党委书记孙希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XXX市卫生局局长贺聪明市食药局局长刘勇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荆存柱市环保局局长申志纯市水务局局长黄少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王励市商务局局长贾权市工商局局长高巨海市教育局局长武建功市农委主任杨自明市林业局局长禹彦荣阳泉公路分局局长刘海民市宗教局局长张国庭市委督查室主任赵瑞翔市政府督查室主任韩晓晨市旅游局局长米楠市园林局局长杨智滨市市政工程局局长张明川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苗振岗市广播电视台总编杨鸿龙阳泉日报社社长武雪城区政府区长刘乙佑矿区政府区长韩加政郊区政府区长马骥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任晓华平定县政府县长杜平华盂县政府县长裴西平阳煤集团总经理王立中北京铁路局阳泉站站长赵林玉南煤集团总经理潘会平山西北方晋东化工公司总经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伟锁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和丰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方案的通知正文:----------------------------------------------------------------------------------------------------------------------------------------------------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阳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1月17日阳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方案为了顺利完成山西省政府下达给阳泉市政府的“十二五”减排目标责任,促进水资源循环高效利用,完成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山西省“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清醒认识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严峻形势,定时间、定任务、定措施、定责任,切实抓好我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整改落实,全面提升我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
二、主要目标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标任务,满足我市节能减排要求。
三、主要工作任务加快推进阳泉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泥处置工程,加快推进阳泉市污水处理厂、郊区污水处理厂、平定县污水处理厂、盂县污水处理厂、娘子关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程。
各县(区)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并运营。
上述工程于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
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四、保障措施(一)成立工程建设领导组。
组长:董仙桃副市长副组长:申志纯市水务局局长荆存柱市环保局局长成员:白振东市发改委副主任张成宏市财政局副局长王军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武小星市水务局副局长高小选市环保局副局长梁海昌平定县副县长郗文保盂县副县长樊志红郊区副区长(二)领导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和协调解决各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对工程进展情况适时进行督查,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阳政办发[2014]100号【发布部门】阳泉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4.09.05【实施日期】2014.09.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4〕10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阳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9月5日阳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十三五”时期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实施“工业强市、文化兴市、扩城阔市、生态靓市”四大战略,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确保我市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攻坚时期,同时也是确保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战略机遇期。
谋划好这个阶段的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及发展重点,把握机遇、应对挑战,科学编制和实施“十三五”规划,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阳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做好我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化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部署,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国际国内环境变化的情况和影响,全面、冷静、客观分析我市市情特点,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坚持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坚持“四化”同步和“五位一体”全面发展,围绕“千亿阳泉、百万新城”奋斗目标,加快实施“四大战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阳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2月30日阳泉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晋政发〔2014〕1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29号)精神,加快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统筹兼顾,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
(二)整体推动,突出重点。
把“三条红线”、“四项制度”作为有机整体,统筹考虑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注重系统性;突出“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建设、法规制度建设、监管能力建设、责任与考核制度的落实。
(三)远近结合,立足当前。
准确把握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总体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分层次推进。
(四)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紧密结合市情、水情,围绕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方法,确保制度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五)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合力。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01•【字号】阳政办发[2010]98号•【施行日期】201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0〕9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阳泉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七月一日阳泉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43号)和《山西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清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为原则,以促进经济、文化和社会全面进步为目的,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为出发点,把清理工作与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清理工作的目标任务为确保实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要求,使制度建设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通过清理查找出存在的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与法律法规不一致以及相互之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区别轻重缓急,分类进行处理。
三、清理工作的组织机构为保证本次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的清理工作,研究、决定和处理清理工作的有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组长:王旭明常务副市长副组长:董贵堂市政府秘书长于秉富市政府副秘书长王耀东市政府副秘书长杜衡茂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成员:杨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长杨晋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袁文华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助理调研员赵玉兵市财政局副局长王建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肖卯怀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东义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纪检组长李宝福市交通运输局助理调研员赵海贯市卫生局纪检组长吕建平市环保局纪检组长王希礼市工商局副局长王辉明市煤炭工业局(安监局)纪检组长降廷亮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二)工作机构市清理办公室主任:杜衡茂(兼)副主任:降廷亮(兼)地址: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楼820室邮政编码:04500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任婷:2293523邮箱:*****************四、清理工作的范围对象本次清理工作范围包括政府和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推进新型城镇化2014年重点任务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推进新型城镇化2014年重点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26•【字号】阳政办发[2014]71号•【施行日期】2014.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推进新型城镇化2014年重点任务的通知(阳政办发〔2014〕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推进新型城镇化2014年重点任务》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6月26日阳泉市推进新型城镇化2014年重点任务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新型城镇化2014年重点任务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44号)文件精神,提出阳泉市推进新型城镇化2014年重点任务。
一、总体思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提升质量的总要求,紧紧圈绕“工业强市,文化兴市、扩城阔市、生态靓市”四大战略,大力建设生态新城,着力发展“大县城”,加快建设小城镇,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标准化、产业发展集群化、资源环境集约化,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突破,推动阳泉市新型城镇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二、重点任务(一)制定城镇化规划和意见。
制定《阳泉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意见》,年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二)提升规划编制质量。
以完善全市城乡规划编制体系为重点,以“五规合一”为抓手,提高规划设计水平。
市区要以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和改善人居环境为突破口,抓好城乡规划编制和城市设计,提高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县城要以大县城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为重点,修编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完善总体规划和城市设计;重点镇要以“五建设两整治”为主要内容,完善近期建设规划。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30•【字号】阳政办发[2014]46号•【施行日期】2014.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阳政办发〔2014〕4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阳泉市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4月30日阳泉市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充分发挥我市旅游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全面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型跨越、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战略部署,特提出加快全市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发展思路坚持规划先行、市场主导、多元投资、政策扶持、政府推动的产业发展原则,以推进旅游项目建设为重点,做大做精旅游龙头产品,打造阳泉旅游品牌;以加强旅游资源整合为突破,统筹推进、协调发展,提高资源开发和利用效率;以拓展旅游客源市场为目标,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扩大本地旅游接待规模;以完善服务要素为基础,加强“吃、住、行、游、购、娱”和旅游信息化建设,扩大旅游消费;以提升旅游服务水平为核心,营造和谐发展的软环境,提高游客满意度。
(二)发展目标经济目标:继续保持持续稳定的经济增长速度,按照旅游统计口径计算,到2018年我市旅游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的比重达到25%,极大地带动交通运输、餐饮住宿、娱乐、商品零售和邮电通信等行业。
产业目标:以规划为先导、生态保护为前提、基础设施为支撑、项目建设为载体、文化发展为内核、改革创新为动力,整合旅游资源要素,优化旅游产业发展环境,提升旅游产业素质。
在2018年之前要实现大汖温泉、水神山、娘子关、冠山、桃林沟等景区升4A级目标,使我市4A级景区总量达到7个以上;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和旅行社实现增量提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进“农家乐”和农业观光园、休闲农庄等建设,创建各类休闲旅游度假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旅游购物要形成一定规模和品牌,旅游交通覆盖面更广,相关产业链条更加完善。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24•【字号】阳政办发[2014]68号•【施行日期】2014.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4〕6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6月24日阳泉市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为持续加强对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充分发挥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在“严格管理保护国土资源、科学利用保障经济发展,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创新”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大局中的作用,切实贯彻转变职能,“把权力和责任放下去、把监管和服务抓起来”的要求,努力推动执法监督检查方式转变,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促进各县(区)更好地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保护和开发利用秩序,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29号)和《山西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卫办发〔2014〕1号),以下简称《部、省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通过对2013年度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并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评估一个地区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问责,促进保护国土资源,维护群众权益;通过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反映出的问题,检验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情况,对日常执法工作进行分析评估、督促检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27•【字号】阳政办发[2014]60号•【施行日期】2014.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4〕6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5月27日阳泉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全市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阳政办发〔2012〕71号)有关规定和《阳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3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一)2013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2013年我市的气候特点是:2013年冬季降水14.0~16.2mm,气温-4.8~-3.7℃;春季降水44.0~68.3mm,气温11.2~12.8℃;夏季降水437.5~498.0mm,气温21.8~23.1℃;秋季降水121.4~167.7mm,气温10.5~11.7℃。
降水冬、夏、秋季多,春季少;气温冬季偏低,春、夏、秋季略高,日照冬、夏季少,春、秋季多。
2013年雨水多,气候年景较好,但出现低温、暴雪、暴雨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暴雪、暴雨、风雹等天气造成一定灾害。
2013年全市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83处(郊区102处、盂县29处、平定52处),其中塌陷110处、崩塌25处、滑坡26处、泥石流6处、不稳定斜坡16处。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08•【字号】阳政办发[2014]50号•【施行日期】2014.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4〕5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5月8日阳泉市2014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是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重大举措,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4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根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安排,今年我市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试点任务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采用影像遥感、实测和航拍等测绘方式,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经营权证书落实到户,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等国家农业行业标准,规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证土地登记结果依法合规,严禁通过土地登记使违法用地合法化。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落实山西省2014年政府信息公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落实山西省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阳政办发[2014]63号【发布部门】阳泉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4.06.05【实施日期】2014.06.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落实山西省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4〕6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阳泉市落实山西省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6月5日阳泉市落实山西省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37号)精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紧密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二、任务分解(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
1.加强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管理。
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市政府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于2012年建设的、供市直各部门免费使用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
截止目前,部分单位未将本部门信息公开内容移植到统一平台上,部分移植到平台上的单位启用后从未更新过信息。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阳泉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阳泉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阳政办发[2014]90号【发布部门】阳泉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4.07.30【实施日期】2014.07.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阳泉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4〕9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2014年阳泉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30日2014年阳泉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服务全市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山西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34号),现就2014年阳泉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依法清理各领域、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及其他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
切实减少政府对市场主体及社会事务的过度管制和限制;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树立服务理念,信息共享和公开,审批过程阳光、透明。
创新审批方式,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整合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审批标准化,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服务和监管机制。
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管、重管制、轻服务”的状况,加快推动政府部门工作重心向制订标准规则和强化监管转移,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对审批流程实施全过程监督和考核,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
管理方式从行政审批向标准化、精细化、专业化服务转变。
为优化阳泉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保障。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阳泉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阳泉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正文:----------------------------------------------------------------------------------------------------------------------------------------------------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阳泉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山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晋政发〔2014〕24号),现发布《阳泉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省政府专门规定的项目以外,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三、项目核准机关要改进完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调控和监管工作体系,切实提高工作效能,认真履行核准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进行审查。
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相应改进管理办法,依法加强对投资活动的监管。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准或者备案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信贷支持。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阳政办发[2014]75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阳政办发〔2014〕7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关于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4日关于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为了搞好城乡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进一步提高文明卫生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整洁有序、生态宜居的城乡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
一、“门前三包”责任制内容(一)包卫生:责任单位负责维护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做到地面无瓜皮、油污、果壳、纸屑、积水、痰迹、垃圾;保持门窗、招牌、橱窗、陈列样品、广告标志、雨蓬、阳台等无积尘杂物,外墙面定期清洗粉刷,平整洁净;建(构)筑物灯光亮化设备完好无缺损,空调外机安装、广告灯箱、门店招牌、遮阳雨蓬设置、卷帘门样式、阳台封闭等符合规定;公共设施无污垢、无破损,盛放垃圾的容器密闭,按要求定时定点倾倒。
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冬季降雪后,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积雪积冰。
(二)包绿化:对责任区域内绿化环境实施管理,爱护花草树木、绿篱绿地,绿化带内不得乱倒脏水,乱扔杂物,绿化设施不得人为损坏,无依树挂线、依树挂物、依树搭棚、践踏草坪、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包管理:在责任区域内无违规占道经营,无门店“伸舌头”,杜绝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等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无乱摆乱放、乱涂乱贴、乱写乱画、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占乱挖、乱扔乱倒行为;允许停放车辆的地方,指导车辆停放有序。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20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阳政办发[2015]75号【发布部门】阳泉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5.08.26【实施日期】2015.08.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阳政办发〔2015〕7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8月26日阳泉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2016年行动计划根据《山西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5〕52号)要求,结合阳泉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简政放权,充分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一)继续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按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能集中办理的要集中办理;研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加强质量安全执法部门间的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形成质量安全监管合力。
(市质量强市领导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大力提高劳动者技能。
组织实施企业质量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加强对产业工人的工艺规程、操作技能等质量培训。
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春潮行动”提升计划。
组织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山西省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大赛,推动高技能质量人才队伍建设。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质监局、山西阳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大力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
以耐火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业、新型煤化工、新能源等领域为重点,促进质量创新与升级,支持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重点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加强质量技术创新领域知识产权保障,加大对质量技术创新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
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阳政发[2013]28号【发布部门】阳泉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3.12.02【实施日期】2013.12.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阳政发〔2013〕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3〕21号),全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大力提高我市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质量强市为目标,以推动质量进步为手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信守法,夯实基础,创新驱动,以质取胜的工作方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努力提升全市质量总体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和实施“四大战略”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技术标准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装备制造、煤化工、耐火等优势企业和产业集群,为实现全市转型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一)产品质量。
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质量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
农产品和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主导产业和主要产品总体质量达到或接近省内领先水平。
到2015年,产品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农产品、食品和药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市本级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市本级2014年度国有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建设用地
【发文字号】阳政办发[2014]37号
【发布部门】阳泉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4.04.04
【实施日期】2014.04.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市本级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阳政办发〔2014〕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阳泉市市本级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4月4日阳泉市市本级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阳泉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阳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阳泉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阳泉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阳政办发[2014]148号【发布部门】阳泉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4.12.31【实施日期】2014.12.3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阳泉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阳泉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阳政办发〔2014〕14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山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晋政发〔2014〕24号),现发布《阳泉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省政府专门规定的项目以外,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三、项目核准机关要改进完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调控和监管工作体系,切实提高工作效能,认真履行核准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进行审查。
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相应改进管理办法,依法加强对投资活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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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
要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阳政办发[2014]92号
【发布部门】阳泉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4.08.14
【实施日期】2014.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阳政办发〔2014〕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阳泉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14日阳泉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明确2014年质量工作重点,大力推动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50号)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加强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
(一)加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完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监管机制。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
开展食品和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有机污染物、包装材料污染物、加工过程产生的有害物质、食品添加剂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
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措施。
加强进口食品监管,定期对进口食品市场进行抽查,公布抽查结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阳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加强消费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突出对儿童用品、车用汽柴油等消费品的监管。
探索建立消费品质量市场反溯机制。
完善消费品风险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及预警平台建设。
开展农资、电线电缆等产品专项整治。
按照省政府部署完善进口不合格商品的退运销毁、通报召回、责任追究等处置措施。
完善疫病疫情防范、媒介生物监测防控等制度。
(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阳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电子等新兴产业质量安全监管。
强化对新一代移动通信、集成电路、大数据、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推动产业发展从国际产业分工中低端向中高端提升。
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探索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