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抵免限额计算公式的质疑

合集下载

“免抵”额解析

“免抵”额解析

谈谈“免抵”额泉州市国家税务局(许宏琦 副主任科员)什么是“免抵”额,这个问题长期困扰着税务系统内外。

即使是经常与免抵额打交道的人,也很难说得明白。

有的基层税务管理员很放心,免抵额可以调库当收入,当然越多越好啊;有的领导很纳闷,免抵额调库当收入,还要出口退税指标的限制?有的企业很高兴,一分钱的税没交,因为有免抵额可以调库当收入,税务局给了一个纳税大户的牌匾;有的企业很烦恼,为什么没退到免抵额这部分税款,它不是出口额乘以退税率中的一部分吗?一、免抵额是什么所谓免抵额,就是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在出口销售环节免征的增值税税额和出口货物所耗用的进项税额抵减的内销货物的应纳增值税税额之和。

即:出口免征增值税税额+出口货物进项税额抵减的内销应纳税额我们知道,企业的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如果一家企业同时有内外销销售的话,则其应纳税额=外销应纳税额+内销应纳税额=(外销销项税额-外销进项税额)+(内销销项税额-内销进项税额)由于国家实行出口退税,对出口货物在国内征收的增值税,在出口后全部退还, 所以可以有三种办法的操作情况。

方法1.如果外销应纳税额和内销应纳税额一起征收,则:应纳税额1=外销应纳税额+内销应纳税额应退税额1=外销应纳税额 + 外销进项税额 =外销销项税额=外销销售额乘以征税率在国家降低退税率后,则:应退税额1=外销销售额注1乘以退税率注2这种方法历史上曾经广泛地实行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的税务管理中。

方法2.如果外销应纳税额免征,则外销货物所耗用的进项税额仍然可以退还,即: 应纳税额= 0 +(内销销项税额-内销进项税额) 应退税额2=外销进项税额(前道各环节已纳税款之和) (本环节已缴纳税款)这种方法目前仍在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税务管理中全面适用方法3.目前国家统一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中实行免抵退税,对外销应纳税额免征,用本来应予退还的外销进项税额先抵减内销货物应纳税额,抵减完后,还有剩余的外销进项税额才予退税(应退税额3);外销进项税额不够抵减内销应纳税额的,抵减多少算多少,企业按抵减完后的应纳税额纳税。

税收征管权案例 2

税收征管权案例 2

案情1:20世纪70年代在英国就有这方面的一个判例。

有一位先生1910年在加拿大出生,1942年他参加了英国空军,并于1959年退役,随后一直在英国一家私人研究机构工作,直到1961年正式退休,而且退休后他与英国妻子继续在英国生活。

在此期间这位先生一直保留了他的加拿大国籍和护照;而且他也希望与妻子一同回加拿大安度晚年,并表示如果妻子先他去世,自己也要回加拿大度过余生。

请问这位加拿大人属于英国的税收居民还是加拿大的税收居民?工作期间获得的收入由于这位先生“连续居住了较长时间但又不准备长期居住”,所以英国法院判定他在英国有居所,英国所得税法规定,在英国有永久性住所的自然人或者在英国拥有习惯性住所的自然人为英国税法上的居民,因此,英国政府有权对其实行税收管辖权,该先生对英国有无限纳税义务。

案情2:甲国的A公司将其专利技术转让给乙国的B公司,B公司向其支付技术转让费20万美元。

请问A公司需要向甲、乙两国分别纳税吗?(预提税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它是因来源国在对非居民来源于本国的投资所得,进行所得税征收时一般采用预先扣缴的方式而得名)案情3:日本某公司在中国收购花生,临时派出它的一个海上车间在我国港口停留28天,将收购的花生加工成花生米,将花生皮压碎后制成板又返售给中国。

按照中国税法,非居民公司在中国居留只有超过半年才负有纳税义务,这样,日本公司获得的花生皮制板收入就无须向中国政府纳税。

案情4:麦德隆是美国一家船运公司的船长,经常往返于美国和加拿大之间的航程,并且在加拿大境内拥有1幢住宅,每年携夫人来此度假两周。

1950年,加拿大政府要求麦德隆就其境内外收入纳税,麦德隆不服,遂诉至法院,请问麦德隆需要就其境内外收入向加拿大政府纳税吗?依加拿大税法规定,"居所"是确定居民纳税人的重要标准之一。

本案中,加拿大政府认为麦德隆船长在加拿大境内拥有住宅,是构成 "居所"的客观标志,但加拿大法院认为仅拥有一幢住宅,而不在境内经常生活,不足以构成对 "居所"的认定。

2018税务师《税法二》考点:抵免限额的计算

2018税务师《税法二》考点:抵免限额的计算

2018税务师《税法二》考点:抵免限额的计算【知识点】抵免限额的计算某国(地区)所得税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1)适用税率。

中国境内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的税率是25%,即使企业境内所得按税收法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在进行境外所得税额抵免限额计算中的中国境内、外所得应纳税总额所适用的税率也应为25%。

【解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2)境内、境外所得之间的亏损弥补。

企业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的当期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小于零的,应以零计算当期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其当期境外所得税的抵免限额也为零。

若企业境内所得为亏损,境外所得为盈利,且企业已使用同期境外盈利全部或部分弥补了境内亏损,则境内已用境外盈利弥补的亏损不得再用以后年度境内盈利重复弥补。

由此,在计算境外所得抵免限额时,形成当期境内、外应纳税所得总额小于零的,应以零计算当期境内、外应纳税所得总额,其当期境外所得税的抵免限额也为零。

上述境外盈利在境外已纳的可予抵免但未能抵免的税额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进行结转抵免。

(3)如果企业境内为亏损,境外盈利分别来自多个国家,则弥补境内亏损时,企业可以自行选择弥补境内亏损的境外所得来源国家(地区)顺序。

【单项选择题】甲企业的土地面积为25000平方米,地价款为2500万元,该土地上的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乙企业土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地价款为2000万元,土地上的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

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企业的容积率低于0.5B.甲企业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都不包含地价C.乙企业的容积率低于0.5D.乙企业要按房产建筑面积的3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C: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甲企业容积率=15000÷25000=0.6,乙企业容积率=5000÷20000=0.25;选项B: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含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选项D: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免、抵、退”税额计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免、抵、退”税额计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为 AV, 那么 :
“ 、 抵” “ 税虽然有着不同的含义, 免” “ 、 退” 但从实质上 看 ,‘ 、 税也是 “ ” 的一部分 。 国现 阶段并 没有实 免 抵” 退 税 我
行出 口完全退税政策 ,出 口 税率有 1% 1 ¨%、% 6 退 7 、3 %、 8 、%
和 5 六档。 % 当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小于法定征税率时, 货 出口 物只免了一部分税 ,而没有免税 的那部分 即为 出口货物的销 项税额, 要进行征税。 现行 “ 抵、 税额计算中考虑到了 免、 退” 这些 问题 , 采用一个 “ 从而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和两个 “ 抵
产品是高技术含量产品, 增值额比例非常大 , 出口环节再征收 销项税额无疑会增加出口货物的成本, 价格也随之上升, 从而 影响其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 其次, 将当期 “ 抵、 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作为进 免、 退”
料、 动力等所含的进项税额, 同时还包括了出口货物耗用的原 材料、 零部件、 燃料 、 动力等所含的进项税额。 用出口货物包含
计算 出 口退税的一种方法。
“ 税是指生产企业出 口的 自 免” 产货物 , 征本 企业 生产 免
额? 我国出口货实行部分或完全退税政策 , 而征税率与退税 率的差额税率是指出 口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差额还是指 出 口
货物所耗用 的原材料 、 零部件 、 燃料 、 等所含进项税 额差 动力 额呢? 按照规定, 出口环节免税; 退税是指对出口货物所耗用

“ 、 、 免 抵 退”税额计算公式存在的问题
1 .当期应纳税 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 额= 当期 内销 货物的销项 税额 一 当期进项 ( 税额一 当期 “ 抵、 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上期留 免、 退” 一 抵税额 。 式q ) ( ) . 当期进项税额 包括 了内销货 物耗用的原材料 、 零部件 、 燃

境外所得限额抵免法操作实例

境外所得限额抵免法操作实例

境外所得限额抵免法操作实例税法规定:纳税人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

但抵免限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按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1.限额抵免的计算方法——分国不分项税收抵免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的所得额÷境内、境外所得总额)【解释1】公式中要用的所得额指税前利润,若从国外分回的是税后利润,需换算为税前利润,换算方法:所得额=(分回利润+国外已纳税款)或所得额=分回利润÷(1-某外国所得税税率)【解释2】公式中计算应纳税总额时的税率均为25%法定税率。

应纳税总额=(境内所得+境外所得)*25%2.限额抵免方法:境外已纳税款与扣除限额比较,二者中的较小者,从汇总纳税的应纳税总额中扣减3.限额抵免使用范围:(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操作思路:A:境内外应纳税总额;B:境外抵免限额与实际已交税款孰低;C:境内应纳税额;D:低于限额时的应补税额;倒扣法:汇总应纳税定额=A-B(孰低)顺加法:汇总应纳税定额=C+D【例】某企业200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另外,该企业分别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我国与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税率为20%;在B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税率为30%。

假设该企业在A、B两国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按A、B两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致,两个分支机构在A、B两国分别缴纳了l0万元和9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要求:计算该企业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采用倒扣法(1)该企业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100+50+30)×25%=45(万元)(2)A、B两国的扣除限额A国扣除限额=45×[50÷(100+50+30)]=12.5(万元);或者50×25%=12.5(万元)B国扣除限额=45×[30÷(100+50+30)]=7.5(万元);或者30×25%=7.5(万元)在A国缴纳的所得税为l0万元,低于扣除限额12.5万元,可全额扣除。

国际税收抵免限额解题思路

国际税收抵免限额解题思路

国际税收抵免限额解题思路国际税收抵免限额解题思路随着国际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涉足跨国经营,涉及到多国税收问题。

对于企业来说,尽可能减少跨国税收的成本和税负是非常必要的一项任务。

在这个背景下,国际税收抵免便应运而生。

但是,抵免限额的存在给企业在进行跨国经营时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本文将从什么是国际税收抵免、抵免限额的概念、抵免限额的计算以及如何提高抵免限额四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什么是国际税收抵免?国际税收抵免是指将某国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在另外一个国家境内所缴纳的税款,按照国际税法规定,从该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可扣减总额中扣减。

二、抵免限额的概念抵免限额是指因源国财政连续2个或3个纳税年度支出非反抵扣税款给当地公司,而规定的当地公司在指定的年度仅能扣减同等金额的税款。

抵免限额被大部分国家使用,是用来平衡税收收入的基本手段。

抵免限额是按照国际税收协定规定的,它的计算方式是受到各国税法法律的不同而不同的,同时抵免限额还受到国际税法的限制和规定。

如果出现了生环境和资源保护税结构的阻碍,也会抵免限额的产生。

三、抵免限额的计算方法抵免限额的计算方法受到各国税法法律的不同而不同,但一般都采取下面的计算方式。

1、抵免税款计算:以第二国财政部门实际向企业收取的税款为甲,企业认为可以申报抵免的税款为乙,则乙等于甲乘以税率,即乙=甲×税率。

2、抵免限额计算:三年限额为源国单独征税所得额的30%;二年限额为源国单独征税所得额的20%;一年限额为源国单独征税所得额10%。

国际税收抵免的优惠政策受到了各国双边税收协定和多边税收协定的限制。

因此,对于跨国企业,必须了解各个国家的税收协定的条款及其具体含义、适用范围及税务监管的规则,才能更好地利用相关的政策,做出最优的税务决策。

四、如何提高抵免限额1、认真阅读并掌握双边税收协定或多边税收协定条款的具体内容,及其在归类、计算方法和限制方面的规定。

2、通过合理的税务策略来减少所得并降低税收负担,例如增加投资损失或业务成本支出等,并在财务和税务管理上寻求更多的优惠和减免。

个税抵扣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个税抵扣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个税抵扣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个税抵扣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个税抵扣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个税抵扣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有缘千里来相见,希望个税抵扣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个税抵扣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能很好的解决你要查找的问题!和你一起进步共同成长!✅你是如何看待个税政策新调整的,其中还有哪些不足之处?个税政策有新调整!主要是要惠及2023年度的毕业生以及进入实习阶段的学生。

为了减轻这一类就业人员的个税负担,在2023年7月28日,个税预扣预缴政策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的个税政策将会使新找到工作以及实习学生从中受益。

此次个税调整后,在以年为单位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只要是首次有收入,就可以按照每个月5000人民币来和纳税人本年度截止月份相乘来减除相关费用。

举例子说明就是此次个税调整后,一个毕业生毕业参加工作,在发当月的工资时,即可计算应扣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这部分的费用可以免除掉。

比如是8月份发工资,免除的个人所得税费用就是四万。

从实例可见,此次个人所得税调整后,对于毕业生来讲是一个非常好的就业激励手段。

需要注意的是个税调整是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的,如果毕业生或者实习生在7月1号前已经多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可以在2023年度申请退税。

个税政策调整后,优点多多,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课税的范围相对狭窄举个简单的例子,现在很多从业者,即便是待在家中也可以实现高收入,而这一部分人员的个税并未完全纳入征收当中。

二、分类进行税务征收,可能会使一些个人或者单位进行合理避税一些从业者即便有单位挂靠,缴纳个税的时候只是以工资来缴纳个税,而不是所有的劳务报酬。

三、税收可能遭受质疑只依靠工资的纳税人会质疑税收的切入点,主要是因为高收入者的收入是不定性的,但若是依照工资一项来缴纳个税显然有失公平。

如今个税政策调整后,对于稳定毕业生就业起了非常积极地作用。

然而,手段单一,税收征管能力跟不上税务以及缴纳税务的个体对于税收的解读比较落后,都是税务更上一层楼的绊脚石。

最精辟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理解

最精辟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理解

最精辟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理解
一、增值税免抵退的基本概念
二、增值税免抵退的计算公式
增值税免抵退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计算:一是按免税率计算,即根据允
许免除的税种或税种的增值税免抵退比例计算;二是按现金返还方式计算,即纳税人收到政府财政补贴或内部流动资金作为增值税免抵退的具体金额
返还给纳税人。

免抵退金额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
免抵退金额=增值税金额×免抵退比例
增值税金额=主税金额
其中,主税金额指纳税人实际预缴的增值税金额。

三、增值税免抵退的情况举例
1、按免税率计算增值税免抵退
假设上海公司在2024年有6000元的增值税税款,个人所得税免抵退
率为50%,那么其可申请的增值税免抵退额即为6000×50%=3000元。

2、按现金返还方式计算增值税免抵退
假设山东省出台政策,支持企业发展,为每家企业提供一定数额的财
政补贴,作为增值税免抵退,每家企业可以拿到5000元补贴。

税务局为什么查你?原来就是11个公式的问题[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税务局为什么查你?原来就是11个公式的问题[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精品优质】价值文档首发!税务局为什么查你?原来就是11个公式的问题[税务筹划优质文
档]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
1.计算公式:指标值=一般纳税人专票使用量-一般纳税人专票上月使用量。

2.问题指向: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骤增,除正常业务变化外,可能有虚开现象。

3.预警值: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上月30%(含)并超过上月10份以上
4.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购销合同是否真实,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与签订的合同情况相符并实地检查存货等。

主要检查存货类“原材料”、“产成品”以及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应收帐款、预收帐款等科目。

对于临时增量购买专用发票的还应重点审查其合同履行情况。

二、期末存货大于实收资本差异幅度异常
1.计算公式: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的比例。

2.问题指向: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生产经营不正常,可能存在库存商品不真实,销售货物后未结转收入等问题。

3.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帐款”以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是否有大幅度的增加,对变化的原因进行询问并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应的举证资料,说明其资金的合法来源;实地检查存货是否与帐面相符。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变动异常。

别再傻傻的误读了,错用“免征额”将可能招致涉税风险 [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别再傻傻的误读了,错用“免征额”将可能招致涉税风险 [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精品优质】价值文档首发!别再傻傻的误读了,错用“免征额”将可能招致涉税风险 [税务筹
划优质文档]
错用“免征额”将可能招致涉税风险
现行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属于免征额制度吗?如果按免征额制度来施行,又将有何涉税风险?
一、免征额与费用减(扣)除额
免征额,是税法规定准予从课税对象数额中扣除免予征税的数额。

在实行免征额时,纳税人可以从全部征税对象中,首先扣除免征额,然后就其剩余的部分纳税。

即:低于或等于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的那一部分征税。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鲜有免征额制度的规定。

笔者记忆中,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一项属于免征额的规定,即,“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该项规定中,对于转让所得低于或等于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如果转让所得超过了500万元,也只是对超过的那部分所得征收(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500万元以下(含)的那部分转让所得仍不征企业所得税。

相比之下,免征额与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费用减除额(如:每月工资、薪金收入的费用减除额为3500元;每次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费用减除额为800元、4000元以上的费用减除额为20%)极为相似。

对于有费用减除额规定的所得项目,个人取得的应税收入额低于或等于费用减除额的,不征税;高于费用减除额的,以。

抵免限额的计算例题

抵免限额的计算例题

抵免限额的计算例题抵免限额是指在缴纳税款时,根据税法规定的一定条件和标准,可以抵免税款的额度。

下面以一个计算抵免限额的例题来进行解析。

假设某公司在某一年度的年收入为100万,具体税率为30%。

根据税法规定,公司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可以抵免税款。

假设该公司符合抵免条件,需要计算抵免限额。

首先,我们需要确定符合抵免条件所需要的条件。

在这个例题中,假设公司需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获得抵免额度:1. 公司已在前几年进行了一定额度的研发投入;2. 公司研发投入所得的知识产权已经得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认可和登记。

根据以上条件,我们需要确定公司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抵免限额。

首先,公司需要提供前几年的研发投入证明,在这个例题中假设公司已经提供了这些证明,并得到了研发投入的确认。

然后,我们需要计算公司研发投入在年收入中所占的比例。

假设公司过去三年的研发投入合计为30万,年收入为100万。

因此,研发投入占年收入的比例为30%。

接下来,我们需要根据研发投入占年收入的比例,计算出抵免限额。

在这个例题中,年收入为100万,税率为30%,研发投入占年收入的比例为30%。

因此,抵免限额=100万 * 30% * 30% = 9万。

最后,我们需要根据抵免限额,计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

在这个例题中,年收入为100万,税率为30%,抵免限额为9万。

因此,需要缴纳的税款=100万 * 30% - 9万 = 21万。

综上所述,根据以上条件和计算公式,我们可以得出该公司在年收入为100万,税率为30%的情况下,符合抵免条件并计算出抵免限额为9万,需要缴纳的税款为21万。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计算抵免限额时,还需要考虑税法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每个国家和地区的税法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条件会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当地的具体税法规定进行计算,并与相关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和确认。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规则的理论探讨——兼论我国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规则存在的不足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规则的理论探讨——兼论我国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规则存在的不足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制 定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四 个 五 年 规 划 和 二 三 五 年 远 景 目 标 的建议》 (以 下 简 称 《建 议 》) 对 个 人 所 得 税 制 改 革 和 完 善 提 出 了 新 要 求。 一 方 面, 《建议》 提出, “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直接税体系”, “适当提 高 直 接 税 比 重”,个 人所得税在直接税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并且需要提高个人所得税税收占总税收中 的比重;另一方面, 《建 议》 还 提 出 “完 善 再 分 配 机 制, 加 大 税 收、 社 保、 转 移 支 付 等 调 节 力 度 和 精 准 性 , 合 理 调 节 过 高 收 入 ”, 因 此 需 要 进 一 步 完 善 综 合 与 分 类 相 结 合 的 个人所得税税制模 式, 以 建 立 更 加 公 平 和 利 于 收 入 分 配 调 节 的 税 制。 关 于 “十 四 五 ” 时期建立现代财税体 系 的 任 务,刘 昆 (2020) 提 出, “进 一 步 完 善 综 合 与 分 类 相 结 合 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适时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修法,合理扩大纳入综合征税的所得 范围 , 完 善 专 项 附 加 扣 除 项 目 , 完 善 吸 引 境 外 高 端 人 才 政 策 体 系 ”。 因 此 , 应 当 按 照 提高个人所得税在税收结构中的地位、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加大个人所得税再分配 调节精准性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包括免征额规则在内的税制,以精细化税制推进精 准性调节。
· 38·
2021年第 5期 /总第 2973期
内容及其基本原理进行阐述,力图形成一个关于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规则体系的理论 框架。
二、免征额规则体系的内容及其原理
(一) 免征额是实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不纳税的税制要素 免征额是个人所得税制基础要素之一。现代个人所得税制度中,有诸如成本费用 减除项目,目的是保证对净所得课税,与企业所得税中的成本费用减除以对毛利润课 税类似;也有各种社会政策扣除项目,用以执行社会经济政策,如慈善捐款支出、缴 纳社会保障费的支出、教育支出扣除、亲属间赠与支出等;还有一些免予征税的所得, 如国债利息所得、商业保险赔款、一定水平的养老金收入等。如果税法中不明确免征 额概念 (或者基本生活费用减除额),仅规定费用减除额、扣除额,这并未明确该减除 额、扣除额属于何种类型和性质。 免征额或者称为基本生活费用减除额,是考虑纳税人需要负担纳税人及其负担人 口的基本生活费用支出而免于纳税的所得金额,在应税所得额计算中体现为应税所得 的减除项目。基本生活费用不纳税,或者说,纳税人用于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支出不 纳税,是现代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基本原则,设立免征额的直接目的就在于此。同时, 免征额也产生低收入者不纳税、促进税收累进性等间接效应,利于发挥个人所得税的 再分配调节作用。与成本费用减除相比,免征额不必以费用支出实际发生为前提,而 是依法确定的一个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标准,按此标准,纳税人相应部分所得免予 课税。如果税法不规定免征额条款而仅在计算应税所得时直接规定一个费用减除额, 并不能表明该费用减除的性质和类别。所以,税法应当明确规定免征额或者类似基本 生活费用减除等概念。例如,日本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居住者从其本人 该年度总所得金额、退职所得金额及山林所得金额中,扣除 29万日元,该扣除为基本 生活费用扣除①。 应当看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不征税是个人所得税的重要原则,但是并不是说所 有国家都通过免征额来实现。加 拿 大 个 人 所 得 税 通 过 设 立 税 收 抵 免 体 系 (包 括 个 人 基 本 抵 免 额 、 配 偶 抵 免 额 、 非 独 立 亲 属 抵 免 额 、 抚 养 抵 免 额 、 残 疾 抵 免 额 等 ), 实 现 基 本 生活费用不纳税的目标,但没有免征额项目 (胡建怡等,2017)。实现居民基本生活费 用不纳税是税法的根本要求,而通过免征额是实现这个根本要求的方式之一,且较多 国家采取设立免征额条款的方式,但不排除采取其他方式。 的 基 础 要 素, 也 是 我 国 个 人 所 得 税 法 修 正 的 重 要 内 容。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 国 个 人 所 得 税 法 》 进 行 了 第 七 次 修 正, 将 个 税 税 制 模 式 从 分 类计征转变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计征,同时对免征额规则也相应做了较大的修正和调 整。免征额规则变化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提高了免征额标准。将工资薪金所 得纳税人 免 征 额 标 准 从 每 月 3500元 提 高 到 5000元。 第 二, 扩 大 免 征 额 适 用 范 围。 2018年税法中,随着对工资薪金所 得、 劳 务 报 酬 所 得、 稿 酬 所 得 和 特 许 权 使 用 费 所 得 综合计征,并规定综合所得纳税人免征额为每年 6万元,使 2011年税法之下没有其他 所得的劳务所得纳税人、稿酬所得纳税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纳税人也能获得与工资 薪金所得纳税人一样的免征额减除,扩大了免征额适用范围。第三,增加了专项附加

2021年税务师考试重要公式知识点大全

2021年税务师考试重要公式知识点大全

2021年税务师考试重要公式知识点大全「税法」公式合辑01我国抵免限额计算公式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注意:(1)境外已纳税额的抵免额度不能超过抵免限额;(2)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从超过抵免限额的当年的次年起连续5个纳税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02地下建筑物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工业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50%~6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2.商业和其他用途房产,以房屋原价的70%~80%作为应税房产原值上述房产的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03船舶吨税应纳税额=船舶净吨位×定额税率注意:税率的适用因素包括:净吨位、停留期限和优惠政策04视同销售销售额的确定1.纳税人自己同类价(当月或近期平均价)2.其他纳税人同类价3.无同类价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率)4.已经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视同销售,无售价,按净值作为计税销售额05软件退税计算应纳税额=当期软件销项-当期软件可抵扣进项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3%税负率=应纳税额÷销售额×100%嵌入式软件可以享受即征即退,但不包括硬件和机器设备的销售额。

硬件和机器设备的销售额按自己或其他纳税人同类价计算,无同类价的需要组成计税价格。

组价=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应当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和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否则不得享受此政策。

「财会」公式1011、名义利率=纯利率+通货膨胀预期补偿率+违约风险补偿率+流动性风险补偿率+期限风险补偿率(利率=纯利率+风险补偿率。

)2、一次性款项终值F=P(1+i)n=P*(F/P,i,n)3、一次性款项现值P=F/(1+i)n=F*(P/F,i,n)结论(1)复利终值和复利现值互为逆运算;(2)复利终值系数(1+i)n和复利现值系数1/(1+i)n互为倒数。

“免、抵、退”税公式的问题与对策

“免、抵、退”税公式的问题与对策
“ ”税 额 。 退
( ) 一 出口货物销售 免税 , 出口货物不需核算增 即 值税 销项税额 。 ( 二) 计算 免抵退税不 得免征和 抵扣税额 的抵减 额 =免税购进 原材 料价格 × ( 口货物征税率 一出 口 出
货 物 退 税 率 ) 。
( ) 三 计算 免抵退税 不得 免征和 抵扣 的税额 ( 该 部 分计 入 成本 ) =出 口货 物 离岸 价 ×外汇 人 民 币牌 价 × ( 口货物征 税率 一出 口货 物退 税率 ) 出 一免抵 退
不确定性对 出口企业的成本与利润 的事前预测 、出 口
退 税的纳税筹划等带来了困难 。
离岸价 ×外汇人 民币牌价 ” ,与 出 口货物所 用原材料 的购进金额相 比, 该计算依据 明显偏大 。 虽对生产企业
有利 , 但与零税率的本质含义相违背 。 ( 四)“ 抵 、 ” 免、 退 中退税计算结果带 有很 大 的不 确定性, 造成 退税 不公, 并影响 出口企业对 出 口退税 的 纳税 筹划。 在“ 、 、 ” 免 抵 退 退税方 式下 , 企业实 际退 税额有 3 种可 能: 1 生产企 业本月 应纳税额 ≥0 则本 期应缴 税 , . , 不 需退税 ,这说 明本期应退税全部被 本期 内销销项抵减 了。 这种情况下 , 生产企业抵退税是本期进项税额 的一 部分 , 至于具体数额 , 无法准确计算 。 因此 , 企业享 受的 实际退税额是部分进项税额 ( “ 抵 、 ” 个环节 在 免、 退 3 中的 “ ” 抵 环节 已实现 , 故最后不用计算应退税 额 。) 。 2 生产 企业本 月应纳税 额 <0 则 本期应 退税 , . , 这 说 明本期应 退税没 有全部被 本期 内销销 项税 额抵 减 , 有两种情 况 出现: () 1 如果 当期期末 留抵 税额 ≤ 当期免抵 退税 , 说 明当期 内销销项税额抵减 了一部分应退税 额,未抵减 的部 分作为当期应退税 ,当期应退税 =当期期末 留抵 税额 。在这种情况下 , 抵税是一 部分进项税 , 退税 是当 期 期末 留抵税 额 ( 本质也 是 当期 进项税 额 ) 因此 , , 抵 退税是一部分进项税 。 ( ) 如果 当期期末 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 , 2 说 明内销销项税额太小 , 不仅没有抵减任 何 出口应退税 , 连 内销进项税也 没有抵减完 ( 免、 、 ” “ 抵 退 的计算 公式 默认在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 内销 货物 销项税 额 一

对企业所得税捐赠扣除方法的质疑大全

对企业所得税捐赠扣除方法的质疑大全

对企业所得税捐赠扣除方法的质疑大全第一篇:对企业所得税捐赠扣除方法的质疑大全对企业所得税捐赠扣除方法的质疑2006-7-24 21:30:19 中国会计网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简称《条例》)规定了捐赠扣除限额的计算方法。

笔者认为其有不协调及应予改进之处。

其中,捐赠扣除限额的放宽和内外资企业捐赠处理方法的统一是本文着重讨论的问题。

一、对外捐赠的定义、类型及意义1.对外捐赠的定义。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对外捐赠是指企业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2.对外捐赠的类型。

①公益性捐赠,即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体育事业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的捐赠。

②救济性捐赠,即向遭受自然灾害或者国家确认的“老、少、边、穷”等地区以及慈善协会、红十字会、残疾人联合会、青少年基金会等社会团体或者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和个人提供的用于生产、生活救济、救助的捐赠。

③其他捐赠,即除上述捐赠以外,企业出于弘扬人道主义目的或者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捐赠。

3.对外捐赠的意义。

①从国家的立场考虑,捐赠行为,特别是公益、救济性捐赠对整个社会的安定繁荣是大有裨益的,它能形成良好、友善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其带来的社会效益远不能以国家损失的税收收入来衡量。

②从企业的角度考虑,捐赠行为能够为企业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同与赞誉,企业的知名度与声誉也会相应提高。

这对捐赠企业来说能产生可观的无形资产价值。

二、现行企业所得税对捐赠的规定1.内资企业所得税捐赠处理方法。

根据《条例》的规定,纳税人(金融、保险企业除外)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金融保险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支出在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5%的标准以内的可以据实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同时企业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以下事业或机构的捐赠,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具体包括:红十字会、福利性及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组织、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

抵免法计算公式范文

抵免法计算公式范文

抵免法计算公式范文抵免法是一种用于计算一些数量与另一个数量的差异并为此目的而使用的方法。

它可以用于各种情况,如抵免税款,逆波兰表达式计算以及计算两个数量之间的差异。

以下是抵免法的一般计算公式。

假设我们有两个数量,分别为A和B,我们要计算它们之间的差异。

抵免法的一般计算公式如下:差异=A-B其中,A表示较大的数量,B表示较小的数量。

差异的结果将告诉我们A相对于B有多少额外的数量。

接下来,我们将通过几个具体的示例来说明抵免法的使用。

示例1:计算抵免税款假设一个人的应缴税款为5000元,但他从政府获得了一个免税额为2000元的优惠。

为了计算他最终需要支付的税款,我们可以使用抵免法。

税款抵免=应缴税款-免税额=5000元-2000元=3000元根据抵免法的计算公式,这个人最终需要支付的税款为3000元。

示例2:逆波兰表达式计算逆波兰表示法是一种计算机科学中用于计算的数学表示方法。

在逆波兰表示法中,运算符位于操作数之后。

为了计算逆波兰表达式,我们可以使用抵免法。

假设我们有一个逆波兰表达式为"53+",我们要计算它的结果。

该表达式表示5加3将这个逆波兰表达式转换为抵免法的形式:结果=数字1+数字2=5+3=8根据抵免法的计算公式,该逆波兰表达式的结果为8示例3:计算两个数量之间的差异假设我们有两个数量,A为800,B为400,我们要计算它们之间的差异。

差异=A-B=800-400=400根据抵免法的计算公式,这两个数量之间的差异为400。

以上是抵免法的计算公式和示例。

抵免法是一种简单而有用的计算方法,可以用于各种情况。

掌握了抵免法的计算公式,我们就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处理数量之间的差异。

抵扣限额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抵扣限额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抵扣限额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企业有所得税抵免限额的,其计算公式是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关于抵扣限额计算公式是怎样的问题,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抵扣限额计算公式是怎样的1、企业所得税中的抵免限额,其计算公式是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企业所得税纳税⼈有哪些1、居民企业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这些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都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2、⾮居民企业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再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1)在中国境内设⽴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2)在中国境内未设⽴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在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中的抵免限额,其计算公式是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限额抵免法计算公式

限额抵免法计算公式

限额抵免法计算公式
限额抵免法是一种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用于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个人所得税的额度。

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速算扣除数)×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 = 月收入总额 - 五险一金 - 减除费用 - 赡养老人等,限额抵扣费用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根据不同的费用种类和金额有不同的限额抵扣额度。

需要注意的是,限额抵扣费用总额不能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20%。

如果限额抵扣费用总额超过20%,则超出部分不能再继续抵扣。

最新整理我国企业所得税境外所得抵免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ocx

最新整理我国企业所得税境外所得抵免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ocx

最新整理我国企业所得税境外所得抵免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企业所得税境外所得抵免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家间的交流愈来愈密切,各种跨国公司不断增多,跨国贸易也得到了极为迅速的发展。

与此同时,国际双重征税的问题也愈来愈突出,这给各个进出口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为了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开展,我国税法进行了相应的修正,对在中国境内的非居民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境外所得应缴纳的境外税额,给予与国内居民企业相类似的优惠,包括境外税额抵免等。

这一政策的提出,对于国内外贸易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企业所得税境外所得抵免规定概述国家财政部以及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计算境外所得税抵免的相关项目,以及计算境外所得税实际税额和抵免限额的具体方法。

下面,笔者将对该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深入阐述。

企业在按照规定抵免所得税税额之前,必须提供由中国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款所属年度的相关的纳税凭证等。

由此可以看出,企业所得税境外所得可以抵免的税额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这部分税款必须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并且按照中国境外法律及相关的要求或规定而必须缴纳的税款。

也就是说,这些税款并不是中国境内税收相关的法律条款所规定的;这部分税款是限于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跟税款的名称无关;这些可以抵免的税款仅限于企业应当缴纳的,也确实已经缴纳的税款。

也就是说,对于企业没有缴纳义务的税款,即使企业实际缴纳了税款,我们也不能对其进行抵免。

另外,对于企业在境外所得税的缴纳限度超过抵免限额的情况下,如果企业已经连续四年都已经出现这种情况,那么在第五年时相同情况下,该部分税款也可以抵免。

企业所得税境外所得抵免税额的计算要遵守以下规范:扣免限额的标准计算方法为: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中国境内境外所得应缴纳的税金总额* 于某个国家或地区的应缴纳税款的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缴纳的税款所得总额;实际缴纳的税额应该包括两大部分:企业在中国境外实际上已经直接缴纳或者间接负担的、隶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税额。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