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船舶行业规范条件》
船舶行业船舶设计规范
船舶行业船舶设计规范I. 引言船舶作为人类最古老的交通工具之一,承载着人类的贸易、旅行和探索活动。
为了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和船员的生命安全,船舶设计规范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船舶行业中的一些重要设计规范,包括结构设计、船体参数、稳性和机械系统等方面。
II. 结构设计规范1. 船体强度设计船体强度设计规范旨在确保船舶在各种运行条件下具有足够的结构强度,能承受潮汐、风浪等外部力量的作用。
重要的设计规范包括船舶结构强度计算方法、船舶承载能力及传力途径分析等。
2. 船舶材料选用船舶材料选用规范包括了船体各个结构部件所使用的材料要求。
这包括了钢材、铝合金、复合材料等材料的选择标准,确保船体在功能、强度和耐久性等方面的要求得到满足。
III. 船体参数规范1. 船舶尺寸和排水量船舶尺寸和排水量规范是为了使船舶在设计阶段满足特定用途的要求,包括可通行水道的最大宽度、船舶的载重量和操作深度等。
2. 船舶稳性要求船舶稳性是指船舶在平衡状态下的倾覆稳定性,主要由船舶的形状和布局以及货物和燃油的分布等因素决定。
船舶设计规范对稳性要求进行明确,以确保船舶在各种工作条件下的安全性。
IV. 机械系统规范1. 主要动力系统主要动力系统规范确保船舶的主要动力装置能够提供足够的推进力,保证船舶在各种航行条件下的安全、高效运行。
包括发动机的选型、安装和检验要求等。
2. 辅助设备和系统辅助设备和系统规范涉及到船舶的供电、通讯、冷却、舱内通风、油水系统等。
这些规范保证了船舶各项辅助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V. 船舶建造监管船舶建造监管规范是为了确保船舶在建造过程中符合设计要求和各种技术标准。
这些规范包括船级社的审查和认证程序、船舶建造现场监督和质量控制要求等。
VI. 船舶检验和验收船舶检验和验收规范是船舶交付使用前必须遵守的程序。
这些程序确保船舶的各项性能和安全指标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要求。
检验和验收内容包括结构强度、稳性、机电系统、航行试验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船舶工业标准体系》的通知(一)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船舶工业标准体系》的通知(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4.17•【文号】•【施行日期】2012.04.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标准化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船舶工业标准体系》的通知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船舶行业主管部门,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中国船级社,相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企业,有关院校:为贯彻落实《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我国船舶工业技术进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标准委组织编制了《船舶工业标准体系(2012年版)》。
现予发布。
《船舶工业标准体系》适用于船舶工业标准的制定和管理,是指导相关产品设计、制造、试验、修理、管理和工程建设的依据。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附件:船舶工业标准体系(2012年版)(2012年3月)目录第一部分标准体系说明一、前言二、标准体系建立原则三、标准体系框架四、标准体系项目明细表第二部分标准体系框图第三部分标准体系项目明细表一、AA 海洋船二、CA 大型游艇三、CB 小艇四、DA 船舶动力装置五、DB 船用机械设备六、DC 船舶电气系统及设备七、DD 船舶导航、通信、水声设备八、DE 船舶舾装设备九、EA 海洋工程结构物十、EB 潜水器十一、FA 船舶修理十二、FB 船舶拆解第一部分标准体系说明一、前言为贯彻落实《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我国船舶工业技术进步,根据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总体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一部共同组织船舶工业标准化研究机构、相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分技术委员会等单位编制了《船舶工业标准体系(2012年版)》。
《船舶工业标准体系》适用于船舶工业标准的制修订和管理,是指导相关产品设计、制造、试验、修理、管理和工程建设的依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高技术船舶科研项目指南(201 3年版)
资讯速递nformation express国事要闻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2013年5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
会议确定今年在行政体制、财税、金融、投融资、价格、民生、统筹城乡、农业农村、科技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改革力度。
会议决定,在第一批取消和下放71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基础上,再取消和下放62项行政审批事项,并依法依规及时公布。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三定”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为了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创建,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规〔2009〕358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于2013年5月2日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2013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采用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各地)分别报送方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报的示范基地数量不超过2个,计划单列市不超过1个。
申报类型主要包括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军民结合等六大行业和领域。
申报方式采取网上填报与网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高技术船舶科研项目指南(2013年版)》为贯彻落实《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和《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促进船舶工业科技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按照《船舶工业“十二五”科技重点发展方向与重点》的任务部署,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高技术船舶科研项目指南(2013年版)》。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10家船舶规范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7〕451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10家船舶规范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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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10家船舶规范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
工信厅装函〔2017〕451号
有关省船舶工业行业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公司:
根据《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及《船舶行业规范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加强船舶行业规范企业动态管理,我部委托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和中国船级社组织专家于2016年开展了已公告的船舶规范企业的评估审查。
经专家对企业资料审查以及部分企业的现场核查,共有10家企业存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应整改的情况(详见附件)。
请督促相关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并在完成整改后将有关情况报我部装备工业司。
附件:10家限期整改企业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略)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7年5月12日
——结束——。
船舶规范和标准了解船舶行业中的规范和标准要求
船舶规范和标准了解船舶行业中的规范和标准要求船舶规范和标准是船舶行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对保障船舶安全、保护环境、提高运输效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了解和遵守船舶规范和标准,可以帮助船舶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航行安全,并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
本文将介绍船舶规范和标准的相关要求,以及其在船舶行业中的重要意义。
一、船舶规范船舶规范是指船舶设计、建造、维护和操作过程中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则和要求。
这些规范通常由国际组织、政府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制定和颁布,旨在确保船舶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环保性。
1. 船舶设计规范船舶设计规范包括船舶结构、机电设备、舱室布局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船舶结构规范是全球船级社和造船企业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定,它规定了船体强度、稳性、防波性能等重要参数。
此外,船舶设计规范还要求采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包括节能减排、废物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2. 船舶建造规范船舶建造规范主要包括船舶材料的选用、工艺的规定以及验船过程中的技术要求等。
各国的船级社和造船企业都必须根据相关规范进行船舶建造工作,并接受工艺审核和验船检查。
建造规范的遵守可以保证船舶的质量可控,从而提高航行安全性。
3. 船舶维护规范船舶维护规范包括船舶保养、修理和检验等方面的要求。
船舶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营后,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以确保船舶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船舶维护规范可以提高船舶的可用性和可靠性,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船舶标准要求船舶标准是对船舶相关系统、设备和操作的技术要求的规定。
船舶标准是行业内广泛使用的技术规范,它们的制定和推广对于确保航行安全、提高航运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1. 安全标准船舶安全是船舶行业的首要考虑因素,船舶安全标准要求船舶从业人员必须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安全操作方法,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船舶应急装备和消防设施的配置要符合相应的标准,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2. 环保标准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船舶行业对船舶排放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
船舶行业船舶建造规范
船舶行业船舶建造规范船舶行业是国际贸易和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船舶建造规范是确保船舶设计、建造和运营符合安全、环保、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要求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以一种结构不单调的方式,从船舶设计、材料选用、施工工艺、检验认证、运营管理等角度细致论述船舶建造规范。
1. 船舶设计规范船舶设计规范是船舶建造的基础,它包括几何尺寸、稳性、强度和耐久性等方面的要求。
在设计阶段,要充分考虑船舶用途、航行特性、运载量和能源效率等因素。
同时,设计团队应根据国内外相关规范和标准制定适用于特定船型的设计准则,确保船舶具备良好的航行性能和可靠度。
2. 材料选用规范船舶建造所采用的材料直接影响船舶的强度和耐久性。
船舶建造规范要求使用优质的金属材料,如钢铁和铝合金,以确保船舶在复杂的海洋环境下保持结构完整。
同时,规范还应明确各种材料的质量标准和检测要求,以保证船舶建造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 施工工艺规范船舶建造属于高度工程化的领域,需要严格的施工工艺规范来确保建造质量。
规范应包括各种工艺步骤、焊接技术和涂装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此外,针对大型船舶还需要明确拼装和安装的过程控制,以确保船舶结构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4. 检验认证规范船舶建造完成后,需要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认证才能投入使用。
检验认证规范应包括结构、设备和系统的验收标准,以及运行性能的测试要求。
这些规范应旨在确保船舶满足国家和国际标准的要求,以保障船员、货物和环境的安全。
5. 运营管理规范船舶的安全运营管理是船舶建造规范的延伸和补充。
船舶运营管理规范应包括船舶维护、船员培训、运营监控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要求。
这些规范目的在于提高船舶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并确保船舶在运营过程中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船舶建造规范是船舶行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确保船舶的设计、建造和运营都能达到国际水平,并保护船员、货物和环境的安全。
为了适应快速发展的航运市场和不断更新的技术,船舶建造规范应不断完善和更新,对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进行及时研究和应用,推动船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工信部批准的6项船舶行业安全标准 2012版
6
CB4205-2012
重大件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重大件吊装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行业各企业的重大件吊装作业。
代替标准
实施日期
1
CB3381-2012
船舶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涂装作业中的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除锈安全要求、喷涂安全要求、可燃气体检测要求、电气设备及照明安全要求、静电防护要求、防护用品配备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造修的涂装作业,海洋工程建造、钢结构产品及船舶配套产品的涂装作业可参照使用。
5
CB4204-2012
船用脚手架安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对从事钢管脚手架搭设人员的要求、脚手架的结构尺寸、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操作规程、脚手架的材料以及检查与日常管理中的安全事宜。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行业内各企业从事修船、造船、钢结构施工过程中脚手架的搭设、使用、检查、拆除和管理等。其他类似作业可参照执行。其它类型脚手架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各造修船企业的电气作业。
CB3786-1997
2012-11-01
4
CB4203-2012
船厂安全标志使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船厂安全标志的类型、尺寸、颜色以及安全标志牌的使用、设置、检查与维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行业各造修船厂内安全标志的设置、使用和管理。船舶行业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2012-11-01
工信部批准6项船舶行业标准
2012-06-21 19:24 来源: 工信部试用手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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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工信部批准了《无气喷涂机》等464项行业标准,其中船舶行业标准6项(标准编号、名称、主要内容及起始实施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二稿)二��一八年四月目录一、任务来源及计划要求 ........................................................................... ........ 1 二、修订背景 ........................................................................... ............................ 1 1、配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实施需要修订标准 .................... 1 2、评价和规范企业的生产条件需要修订标准 ........................ 1 3、船舶企业造船技术水平提高需要修订标准 ........................ 2 三、标准修订的思路和原则 ........................................................................... .... 2 1. 标准定位 . (2)2.总体思路 .................................................... 3 3.标准编制原则 ................................................ 3 4. 修订主要原则 ................................................ 4 四、编制过程 ........................................................................... ............................ 5 1、资料收集和整理 .............................................. 5 2、开展问卷调查 ................................................ 5 3、召开标准编制研讨会 .......................................... 5 4、修改完善标准征求意见稿 ...................................... 6 5、标准第一次征求意见 .......................................... 6 五、主要技术内容的说明 ........................................................................... ........ 6 1、关于船舶生产企业的分级分类 . (6)2、关于评价要素的选取 .......................................... 73、删除注册资本金 .............................................. 7 4、增加建造技术能力要求及评价方法 .............................. 7 5、增加技术创新和产品要求 ...................................... 8 6、关于人员问题 ................................................ 9 7、关于计量检测设备 ............................................ 9 8、关于生产设施 (10)I9、关于生产设备 ............................................... 10 10、改写管理要求及评价方法 .................................... 11 11、增加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要求及评价方法 .. 11 12、关于达标项及评价分数的设置 ................................ 11 13、关于是否保留附录的内容 .................................... 12 六、与现行法规、标准的关系 .........................................................................12 七、实施标准的要求和措施的建议 ................................................................. 12 1、及时进行宣贯 ............................................... 12 2、建立审核员队伍并做好培训 ................................... 12 附件:《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调查问卷 (13)II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一、任务来源及计划要求2021年12月,工信部联装函(2021)548号文《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集装箱船、客船目标型船舶建造标准(GBS)研究等16个项目立项的批复》,下达了“船舶行业管理和基础类标准研究”的项目计划。
船舶业“白名单”制度将被废止
专栏合作单位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201987点 评船舶业“白名单”制度将被废止船企“白名单”制度的制定初期是为化解造船业产能过剩、促进转型升级、鼓励行业做大做强,但是制度本身又为企业设置了门槛,加剧了企业的不公平竞争。
多家“白名单”船企破产倒闭,更加证明“白名单”制度的局限性。
取消“白名单”制度对民营船企形成一定利好,将真正激发船舶企业尤其是民营船企的活力。
从船舶行业市场表现看,自2018年下半年以来,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凸显、中美贸易争端等导致行业需求端表现乏力,供给端产能过剩、高附加值船竞争力较弱的问题仍较为突出,行业发展着力点在于推进供给侧改革、压减低端产能、优化供给结构。
建议商业银行对船舶行业信贷持谨慎态度,不以“白名单”制度作为唯一准入标准,主要关注在以下领域优势突出的企业:一是智能船舶领域。
智能船舶近年来得到相关部门多项政策的支持。
目前,我国中远海运集团、招商局集团、海兰信等企业积极投入研发,在智能船舶领域技术突破取得一定进展。
二是LNG 船舶领域。
近年来,全球对清洁燃料的强劲需求推动液化天然气使用的快速增长,天然气储量大的国家将逐步发展出口LNG 的机会,LNG 航运需求增长带动LNG 船舶需求增长。
三是船用环保设备领域。
随着国际环保法规压载水公约和IMO 限硫新规实施日期的临近,压载水处理系统市场和废气洗涤器市场需求大幅增长,建议商业银行关注相关环保设备优质企业的业务机会。
工信部近日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神,经研究,工信部决定不再直接管理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相关工作。
根据公告,自2019年4月2日起,工信部发布的《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和《船舶行业规范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废止;鼓励相关行业组织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依法合规开展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工作,引导企业规范发展,加强行业自律。
据悉,2013年11月,为了进一步加强船舶行业管理、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加快结构调整、提升技术水平、促进转型升级、引导船舶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信部制定了《船舶行业规范条件》。
船舶行业的法规和合规要求了解船舶行业的法规和合规要求并确保遵守
船舶行业的法规和合规要求了解船舶行业的法规和合规要求并确保遵守船舶行业的法规和合规要求是指在船舶运营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在船舶行业中,严格遵守法规和合规要求是至关重要的,这可以确保船舶运营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本文将介绍船舶行业的法规和合规要求,以及如何全面了解并确保遵守这些要求。
一、船舶安全法规要求船舶安全是船舶运营中最重要的方面之一。
为了确保船舶在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性,船舶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要求。
这些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船舶建造和设计要求:船舶建造和设计必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规定,包括船舶结构强度、稳定性和救生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2. 船舶维护和检验要求:船舶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定期维护和检验,以确保船舶的各项设备和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船员培训和资质要求:船舶的船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培训证书和资质,以确保他们具备适应船舶运营需要的技能和知识。
4. 航行安全要求:船舶在进行航行时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航行安全要求,包括航道规则、导航设备使用和航行监控等方面的规定。
二、船舶环境法规要求船舶行业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
为了降低船舶对环境的影响,减少排放和污染,船舶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法规要求。
这些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污水排放要求:船舶在进行污水排放时必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规定,包括污水处理设备的使用和排放标准的符合等方面的要求。
2. 垃圾处理要求:船舶在进行垃圾处理时必须按照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规定,将垃圾分类存放并在港口进行妥善处置。
3. 压载水处理要求:船舶在进行压载水处理时必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规定,包括压载水系统的运营管理和压载水排放的符合等方面的要求。
三、船舶劳工法规要求船舶运营需要船员的参与,因此船舶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劳工法规要求,以保护船员的权益和确保船员的工作条件。
这些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劳动合同要求:船舶公司与船员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遵守国际劳工组织(ILO)的规定,包括合同内容、劳动报酬和工作时间等方面的要求。
船舶行业规范
船舶行业规范导语:船舶行业是一个重要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其规范与标准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船舶设计规范、安全运营规程以及环保要求等方面探讨船舶行业的规范,为读者提供一份全面了解船舶规范的指南。
一、船舶设计规范船舶设计是船舶行业的基础,合理的船舶设计可以提高航行效率、降低燃油消耗,确保船舶安全。
船舶设计规范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船舶结构设计规范:船体结构设计规范是指船体的结构设计、材料选用、焊接工艺等,以确保船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性,能够抵御各种外力和内力的作用。
2. 船舶机电设备设计规范:船舶机电设备设计规范是指船舶相关机电设备的安装、布置、电气设计等,以确保船舶机电设备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3. 船舶安全设备设计规范:船舶安全设备设计规范是指各种船舶安全设备的选型、配置、布置等,以确保船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人员救援和火灾灭火等应急处理。
4. 船舶排放控制设计规范:船舶排放控制设计规范是指船舶排放相关设备的选型、布置等,以确保船舶在使用化石燃料时排放的废气、废水等符合环保要求,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二、船舶安全运营规程船舶安全运营是保障船舶安全的关键,船舶安全运营规程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船舶装卸作业安全规程:船舶装卸作业是船舶运营的关键环节,其安全规程应包括货物装卸操作规范、起重机械使用规范、船上人员安全防护等,以确保装卸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
2. 船舶驾驶与操纵规程:船舶驾驶与操纵规程是船舶运营的基本要求,其规程应包括船舶驾驶员的资质要求、船舶航行规则、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等,以确保船舶的安全航行。
3. 船舶维护与保养规程:船舶维护与保养是延长船舶使用寿命、保障船舶安全运营的重要环节,其规程应包括各种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维修要求、船舶涂装与腐蚀防护等,以确保船舶各项设备的正常运行。
4. 船舶应急救援规程:船舶应急救援规程是处理船舶事故与紧急情况的重要依据,其规程应包括船舶事故处理的程序、各类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和急救措施等,以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处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船舶工业标准体系》的通知(三)
产品
CB
修订
1522
DBF0234
船用铝质通风法兰
CB 667-1968
产品
CB
修订
2011年计划
1523
DBF0235
胶管接头端部接头
CB 677-1977
产品
CB
修订
1524
DBF0236
Dg>100夹布胶管接头
CB 678-1968
产品
CB
有效
1525
DBF0237
胶管夹箍
J类软管接头
CB/T 4035-2005
JIS F 7335-1996
产品
CB
1573
DBF0285
填料式伸缩接头
CB/T 4106-2008
产品
CB
1574
DBF0286
船用不锈钢管简选系列
CB/T 4154-2011
产品
CB
1575
DBF0287
不锈钢管对焊接头
CB/T 4201-2011
产品
CB
JIS B 2225-1976
产品
CB
修订
1597
DBF0309
30kgf/cm2对焊钢法兰
CBM 1017-1981
JIS B 2233-1976
产品
CB
修订
1598
DBF0310
40kgf/cm2对焊钢法兰
CBM 1018-1981
JIS B 2216-1976
产品
CB
修订
1599
DBF0311
CB/T 3616-1994
方法
CB
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二稿)二〇一八年四月目录一、任务来源及计划要求 (1)二、修订背景 (1)1、配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实施需要修订标准 (1)2、评价和规范企业的生产条件需要修订标准 (1)3、船舶企业造船技术水平提高需要修订标准 (2)三、标准修订的思路和原则 (2)1. 标准定位 (2)2.总体思路 (3)3.标准编制原则 (3)4. 修订主要原则 (4)四、编制过程 (5)1、资料收集和整理 (5)2、开展问卷调查 (5)3、召开标准编制研讨会 (5)4、修改完善标准征求意见稿 (6)5、标准第一次征求意见 (6)五、主要技术内容的说明 (6)1、关于船舶生产企业的分级分类 (6)2、关于评价要素的选取 (7)3、删除注册资本金 (7)4、增加建造技术能力要求及评价方法 (7)5、增加技术创新和产品要求 (8)6、关于人员问题 (9)7、关于计量检测设备 (9)8、关于生产设施 (10)9、关于生产设备 (10)10、改写管理要求及评价方法 (11)11、增加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要求及评价方法.. 1112、关于达标项及评价分数的设置 (11)13、关于是否保留附录的内容 (12)六、与现行法规、标准的关系 (12)七、实施标准的要求和措施的建议 (12)1、及时进行宣贯 (12)2、建立审核员队伍并做好培训 (12)附件:《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调查问卷 (13)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其评价方法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一、任务来源及计划要求2016年12月,工信部联装函(2016)548号文《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集装箱船、客船目标型船舶建造标准(GBS)研究等16个项目立项的批复》,下达了“船舶行业管理和基础类标准研究”的项目计划。
修订CB/T 3000《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是该项目的研究内容之一。
船舶行业规范条件
船舶行业规范条件船舶行业是一个重要的交通运输行业,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了确保船舶行业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营,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规范条件。
首先,船舶行业需要遵守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国际公约和规则。
这些公约和规则主要包括安全、环保和劳工等方面的要求,例如《国际船舶安全公约》和《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船舶行业必须严格按照这些规范进行操作和管理。
其次,船舶行业需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各国都制定了船舶行业的管理和操作规定,例如船舶安全法、航道管理法等,船舶行业必须遵守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运营。
第三,船舶行业需要建立和完善自身的标准体系。
船舶行业各个环节都需要制定相关的标准,例如船舶设计标准、船舶建造标准、船舶运营标准等,这些标准可以保证船舶在设计、建造和运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四,船舶行业需要建立健全的组织和机构。
船舶行业需要成立专门的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对船舶行业进行监督和管理,例如海事管理机构、船级社等,这些机构可以协助政府对船舶行业进行监管,确保其安全运营。
第五,船舶行业需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
船舶行业是一个高度专业化和技术密集的行业,需要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的人员培训体系,确保船舶行业的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技术和能力。
最后,船舶行业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船舶行业可以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例如利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对船舶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利用电子航海图对船舶进行导航等,这些技术可以提高船舶行业的安全性和运营效率。
总之,船舶行业的规范条件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国际公约和规则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遵从、建立标准体系、建立组织和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和技能提升以及加强信息化建设等。
只有符合这些规范条件,船舶行业才能安全、可靠和高效地运营。
工信部将建中国船企“白名单”
和 生产工艺。 应 具 有生 产 场 所 用 地 给 予 退 税 、 拆 借 老 旧船 给 予补贴 长 期的合法土地使用权 , 生 产 用 地 等 。 这 些 政 策 主要 由几 大 国 有船 企
面积应与企业的生产规模相适应。
( 周洲)
目前 , 力 比 较 小 。 ” 一位 船舶行 要有银行信贷 、 内销 远 洋船 按 出 口 业研 究员 表 示 。
财政拨1 O 亿补贴发展海洋经济
据国家海洋局网站消息, 财政部近 日向山东 、 浙江、 福 建、 广东4 省( 含计划单列市青岛 、 宁波 、 厦 门、 深 圳) , 下拨
根据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指南符合度及对地方
海洋产 业的贡 献 度 , 技术 的先 进性 、 可行性 , 市场 前景与经 济 效 益和 项 目的成 熟 度 , 国家 海洋局 海洋 科学 技 术 司与 财政 部 经 济建设 司于今 年8 月联 合 组织专 家对 试 A4 省新 增项 目 进 行
2 0 1 3 年 海洋经 济创 新发 展 区域 示范补 助 资金 I O { Z 元, 重 点支 持 海洋 生物 高效 健 康 养 殖、 海洋 生物 医药 与 制品 、 海 洋装 备 等成 果 转化 和产业 化以及 海洋产 业公共 服 务平台项 目。 2 0 1 2 年, 财政 部 、 国家 海 洋局 开展 了海洋 经济 创 新发 展 区域 示 范 , 确 立山 东 、 浙江、 福建 、 广 东 为首批 试点省 份。 随 后, 财政 部下达 补助 资金 1 O 亿元 , 各 省示范 项 目全 面启动 , 并
于今 年7 月通 过年度 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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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国家 海洋局 海洋 科学 技 术 司有关负 责人 介绍 , 2 0 1 2 年 度 海洋经 济创 新发 展 区域示 范取 得了三 大 成效 : 一是建 立了 产 学研用协 同机 制和 金 融创 新机 制 , 加 快了海洋 科 技 成 果转 化; 二是 加速 了海 洋生物 和 海 洋装 备产 品及 产业 升 级 ; 三 是 推动 了聚集 区形成 和建 设 , 加 快了聚集 区布局 。
工信部将建中国船企“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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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将建中国船企“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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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江水运》2013年第22期
11月13日,工信部发布《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条件》),对船舶行业生产设施、设备和计量检测、建造技术能力、节能环保等多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自12月1日起实施。
《条件》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做优做强,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全面建立现代造船模式,提高船舶设计制造水平、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提升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水平,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淘汰落后产能。
《条件》指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和生产工艺。
应具有生产场所用地长期的合法土地使用权,生产用地面积应与企业的生产规模相适应。
《条件》显示,国家对符合该条件的船舶建造企业实行公告管理,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请,列入公告的企业名单将作为相关政策支持的基础性依据,未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相关政策将不予以支持。
一位分析人士称,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的出台,很像是在建立行业白名单。
目前,船企获得的政策支持主要有银行信贷、内销远洋船按出口给予退税、拆借老旧船给予补贴等。
这些政策主要由几大国有船企获得。
有造船公司高管表示,民企非常希望进入白名单后,可以获得此前只有国企享有的内销远洋船按出口给予退税的政策。
此外,《条件》称,对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应按照规范条件要求进行整改。
各地应综合运用经济、市场和法律手段,积极推动企业改进和完善生产条件,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规范条件对落后产能的约束力比较小。
”一位船舶行业研究员表示。
(周洲)。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船舶工业标准体系》的通知(二)-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船舶工业标准体系》的通知(二)正文:----------------------------------------------------------------------------------------------------------------------------------------------------续(一)516AAG0078煤炭及石油产品物资分类与代码CB/T 3783-1996管理CB修订517AAG0079木材产品物资分类与代码CB/T 3784-1996管理CB修订518AAG0080电线、电缆物资分类与代码CB/T 3824-1998管理CB修订519AAG0081橡胶、塑料及其制品物资分类与代码CB/T 3825-1998管理CB修订520AAG0082化工原料及试剂物资分类与代码CB/T 3826-1998管理修订521AAG0083船舶工业档案管理规则分类大纲及编号CB 3495.1-1992管理CB修订522AAG0084船舶工业档案管理规则产品CB 3495.2-1992管理CB修订523AAG0085船舶工业档案管理规则设备仪器CB 3495.3-1992管理CB修订AAG0086船舶工业档案管理规则经营、生产、技术CB 3495.4-1992管理CB修订525AAG0087船舶工业档案管理规则党群、行政CB 3495.5-1992管理CB修订526AAG0088船舶工业档案管理规则进馆要求CB 3495.6-1992管理CB修订527AAG0089船舶工业档案管理规则会计CB 3495.7-1995管理CB修订528AAG0090船舶工业档案管理规则声像CB 3495.8-1995管理CB修订529AAG0091船舶工业档案管理规则归档质量评定CB 3495.9-1995管理CB修订530AAG0092船舶工业档案管理规则档案收集及其业务指导要求CB 3495.10-1995管理修订531AAG0093船舶工业档案管理规则档案工作人员工作要求CB 3495.11-1995管理CB修订532AAG0094船舶工业档案管理规则档案管理部门职责CB/T 3495.12-1997管理CB修订533AAG0095船舶工业档案管理规则科研CB/T 3495.13-1997管理CB修订AAG0096船舶工业档案管理规则实物档案管理CB/T 3495.14-1998管理CB修订535AAG0097船舶工业档案管理规则档案工作程序CB/T 3495.15-1997管理CB修订536AAG0098船舶工业档案管理规则著录标引细则和主题词表CB/T 3495.16-1997管理CB修订537AAG0099船舶工业档案管理规则案卷格式和一般要求CB/T 3495.17-1998管理CB修订538AAG0100船舶设计单位设计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 2999-2010管理CB539AAG0101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 3000-2007管理CB540AAG0102船舶修理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 3001-2010管理541AAG0103海洋工程装备生产企业准入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管理CB542AAG0104拆船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管理CB543AAG0105船舶建造安全管理CB 3515-1993管理CB有效AAG0106船厂起重作业安全规程CB 3660-1997管理CB修订2009年计划545AAG0107涂装作业安全管理规程CB 3381-1991管理CB有效2009年计划546AAG0108职业危害程度综合评价分级CB/T 3745-1995管理CB修订547AAG0109船舶工业劳动卫生管理规程CB 3769-1996管理CB修订548AAG0110铸锻作业安全规程CB 3771-1996管理CB有效2009年计划549AAG0111船厂高处作业安全规程CB 3785-1997管理CB修订2009年计划550AAG0112船厂电气作业安全规程CB 3786-1997管理修订2009年计划551AAG0113船厂厂内运输作业安全规程CB 3787-1996管理CB有效552AAG0114船舶焊接与切割安全CB 3910-1999管理CB有效553AAG0115金属焊割用燃气入舱作业安全规定CB/T 3969-2005管理CBAAG0116船舶与海上技术航运港口设施保安评估和保安计划制定ISO/PAS 20858:2004管理GB2010年计划555AAG0117船用产品点火保护试验方法UL 1500:2007管理GB2010年计划556AAG0118船台、船坞、浮船坞、码头、港池安全管理规定管理CB2010年计划557AAG0119高空作业车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管理CB2010年计划558AAG0120船厂动力管道安全技术要求管理CB2010年计划559AAG0121船厂起重设备安全技术要求管理CB2010年计划560AAG0122造修船企业化学危险品仓库、重点站房安全管理规定管理561AAG0123船舶生产钢制托架安全技术要求管理CB2011年计划562AAG0124船厂化学危险品作业安全规程管理CB2009年计划563AAG0125安全警示标志使用要求管理CB2009年计划AAG0126船舶试航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管理CB2010年计划565AAG0127船舶进出坞作业安全规程管理CB2010年计划566AAG0128船舶下水作业安全规程管理CB2010年计划567AAG0129船舶移位作业安全规程管理CB2011年计划568AAG0130浮船坞进出坞作业安全规程管理CB2011年计划569AAG0131船厂放射性检验作业安全规程管理CB2010年计划570AAG0132船厂专用运输设备及重大件运输安全技术要求管理2010年计划571AAG0133船舶系泊航行试验安全规程管理CB572AAG0134船用脚手架安全技术要求管理CB2009年计划573AAG0135重大件吊装作业安全规程管理CB2009年计划AAG0136船舶修造企业防汛防台安全要求管理CB2009年计划575AAG0137船厂明火作业安全规程管理CB2009年计划576AAG0138船舶建造、检修、停泊期间防火要求管理CB577AAG0139船舶工业危险源辨识与管理要求管理CB2009年计划578AAG0140船舶建造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管理CB2009年计划579AAG0141船舶行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管理CB580AAG0142船舶行业环境保护通用管理要求管理AAH 基础与通用方法(现有标准99项,其中:国标61项、行标38项;新增标准19项)581AAH0001造船及海上结构物甲板机械术语和符号GB/T 3893-2008基础GB582AAH0002航海磁罗经术语GB/T 3898-2008ISO 1069:1973基础GB583AAH0003海洋调查船术语GB/T 7391-2002基础GB584AAH0004船舶通用术语第1部分:综合GB/T 7727.1-2008基础GB585AAH0005船舶通用术语总体设计GB/T 7727.2-1987基础GB586AAH0006船舶通用术语性能GB/T 7727.3-1987基础GB587AAH0007船舶通用术语船体结构、强度及振动GB/T 7727.4-1987基础GB588AAH0008船舶通用术语船舶环境GB/T 7727.5-1991基础GB2010年计划589AAH0009船舶舱室设备术语GB/T 8241-2008基础GB590AAH0010船体设备术语GB/T 8242.1-1987 GB/T 8242.2-1987 GB/T 8242.3-1987 GB/T 8242.4-1987 JIS F 0013-1979GB2006年计划591AAH0011工程船术语GB/T 8843-2002基础GB592AAH0012船舶及海洋工程腐蚀与防护术语GB/T 12466-1990基础GB593AAH0013船舶通用术语船用材料GB/T 12900-1991基础GB594AAH0014船舶工艺术语修、造船设施GB/T 12923-2011基础GB595AAH0015船舶工艺术语船体建造和安装工艺GB/T 12924-2008基础GB596AAH0016船舶工艺术语船舶建造质量检验GB/T 12926-1991基础GB597AAH0017气垫船术语GB/T 13146-1991基础GB598AAH0018潜水器与水下装置术语GB/T 13407-1992基础GB599AAH0019船舶通用术语船舶系统GB/T 13413-1992基础GB600AAH0020海上油气开发工程术语GB/T 14090-2008GB601AAH0021船舶工艺术语修船工艺GB/T 15094-2008基础GB602AAH0022造船及海上结构物窗和舷窗词汇GB/T 17384-1998ISO 6345:1990基础GB603AAH0023造船船舶主尺度计算机应用的术语及定义GB/T 17385-1998ISO 7462:1985基础GB604AAH0024船舶与海上技术挖泥船术语GB/T 17843-2007基础GB605AAH0025船舶与海上技术海上环境保护溢油处理相关术语G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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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6.4-2008基础GB652AAH0072造船船体型线船体几何元素的数字表示GB/T 17725-2011ISO 7461:1984基础GB653AAH0073船舶与海上技术船上消防、救生设备及逃生路线布置图GB/T 21485-2008ISO 17631:2002基础GB654AAH0074造船船体型线几何数据的标识GB/T 23297-2009ISO 7460:1983基础GB655AAH0075造船船体型线格式和数据结构GB/T 23304-2009ISO 7838:1984基础GB656AAH0076金属船体构件理论线CB/T 253-1999基础CB有效657AAH0077船舶与海上技术管路系统内含物的识别颜色第1部分:主颜色和介质GB 3033.1-2005基础GB658AAH0078船舶与海上技术管路系统内含物的识别颜色第2部分:不同介质和(或)功能的附加颜色GB 3033.2-2005基础GB659AAH0079玻璃钢船体结构制图CB* 3292-1986基础CB修订660AAH0080铝质铆接船节点简化画法CB* 3296-1986CB修订661AAH0081螺旋桨制图CB* 3306-1986基础CB修订662AAH0082船用局域网设计制图图样画法和编号CB/T 3980-2008基础CB663AAH0083船舶工程AutoCAD制图规则CB/T 3990-2007基础CB664AAH0084船舶舾装件托盘编码CB/T 4101-2008基础CB665AAH0085船上噪声测量GB/T 4595-2000ISO 2923:1996方法GB666AAH0086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船用GB/T 4798.6-1996IEC 721-3-6方法GB667AAH0087船舶起居舱室的尺度协调GB/T 7386-2008方法GB668AAH0088机械振动客船和商船适居性振动测量、报告和评价准则GB/T 7452-2007方法GB669AAH0089船体振动测量GB/T 7453-1996方法GB670AAH0090船舶振动测量规程GB/T 14696-1993ISO 4867-84GB671AAH0091船舶局部振动测量规程GB/T 14697-1993ISO 4868-84方法GB672AAH0092造船通风系统图识别颜色GB/T 16694-1996ISO 5571:1981基础GB673AAH0093船舶与海上技术挖泥船分类GB/T 17383-2007ISO 8385:1999基础GB674AAH0094造船管路系统信息传递GB/T 17724-1999ISO 8277:1988基础GB675AAH0095造船指示灯颜色GB/T 21475-2008ISO 2412:1982基础GB676AAH0096造船机器数字控制ESSI格式GB/T 22217-2008ISO 6582:1983基础GB677AAH0097造船船体结构单元的拓扑第1部分:单元的位置GB/T 23305.1-2009ISO 9203-1:1989基础GB678AAH0098造船船体结构单元的拓扑第2部分:单元的描述GB/T 23305.2-2009ISO 9203-2:1989基础GB679AAH0099造船船体结构单元的拓扑第3部分:单元间的关系GB/T 23305.3-2009ISO 9203-3:1989基础GB680AAH0100普航仪器及船舶专用电器产品型号编制办法CB/T 349-1994。
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60家船厂
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全部60家船厂已全部亮相。
根据公告分类方式,60家船厂包括:辽宁省1家、江苏省14家、浙江省8家、福建省2家、江西省2家、山东省4家、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12家、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7家、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5家、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1家、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2家以及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1家。
附: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全部60家)辽宁省1家1、辽宁省大连辽南船厂江苏省14家2、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3、江苏新时代造船有限公司4、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5、江苏扬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6、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7、江苏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8、江苏省镇江船厂(集团)有限公司9、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10、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11、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12、泰州三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13、中航鼎衡造船有限公司14、江苏宏强船舶重工有限公司15、江苏东方海洋装备有限公司浙江省8家16、金海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7、浙江欧华造船股份有限公司18、扬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浙江正和造船有限公司20、舟山长宏国际船舶修造有限公司21、浙江增洲造船有限公司22、浙江造船有限公司23、台州枫叶船业有限公司福建省2家24、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25、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2家26、江西江州联合造船有限责任公司27、同方江新造船有限公司山东省4家28、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29、蓬莱中柏京鲁船业有限公司30、黄海造船有限公司31、青岛造船厂有限公司广东省1家32、广东粤新海洋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12家33、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34、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35、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6、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37、上海船厂船舶有限公司38、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39、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40、上海江南长兴重工有限责任公司41、中船桂江造船有限公司42、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43、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44、中船西江造船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5家45、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46、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47、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48、山海关造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49、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50、重庆川东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51、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4家52、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53、大连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54、广东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55、大连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56、舟山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1家57、中海工业(江苏)有限公司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2家58、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金陵船厂59、中国长江航运集团青山船厂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1家60、中航威海船厂有限公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4.04.03•【文号】工信厅装函[2014]208号•【施行日期】2014.04.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水运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4]208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国发[2013]29号)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我部将组织开展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第55号公告2013年第55号,以下简称《规范条件》)企业的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和初审(一)企业按自愿原则提出符合《规范条件》的申请。
申请企业须编制《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申请报告》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通过本地区船舶工业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中央企业(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通过所在企业(集团)总公司提出申请,并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船舶工业行业主管部门。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船舶工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船舶企业的申请进行初审,中央企业(集团)总公司负责对所属船舶企业的申请进行初审,并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经初审合格的第一批企业申报材料及初审意见一式两份(附光盘)报送我部。
二、专家评审(一)我部委托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船级社共同组织专家对经初审合格的企业进行评审。
(二)请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船级社抓紧组织评审工作,制定专家评审程序,建立评审专家库,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将评审意见报我部。
三、审查、公示及公告(一)我部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进行审查,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船舶行业规范条件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二章 基本要求CB/T3000
(七)应具有生产场所用地长期的合法土地使用权,生产用地面积应与 企业的生产规模相适应。
主要审核: 生产用地证明(计划用地、划拨用地、征用土地等); 如是租赁用地,应提供长期的租赁协议(至少五年以上)。 《规范条件》规定“生产用地面积应与企业的生产规模相适应”,在CB/T 3000中则对具体所适应的面积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见表1。 评审方法:
第三章 生产设施、设备和计量检测要求
第三章 生产设施、设备和计量
检测要求CB/T3000
5.2.1.6 厂房和仓库 主要审核: 是否符合CB/T 3000 规定的相关要求: 一级各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应有独立的船体、船机、船电生产车间, 应有独立的满足原材料存储要求的仓库或场地,应有独立的配套设备存储 仓库; 厂房和车间是否具有良好的交通环境及供电供水能力; 评审方法: 1、核查企业是否具有符合标准要求的材料存放处所、仓库、生产车间;不 符合要求扣20分; 2、现场查看厂房和车间是否具有良好的交通环境及供电、供水、供气能力; 不符合要求,扣5分~7分。
《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2013年第55号公告
船舶行业规范条件
理解与实施 泰州中航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2013年第55号公告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三章 生产设施、设备和计量检测要求 第四章 建造技术能力要求 第五章 技术创新和产品要求 第六章 人员要求 第七章 质量保证体系 第八章 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 第九章 规范管理 第十章 附则
第三章 生产设施、设备和计量检测要求
第三章 生产设施、设备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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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3日,工信部发布《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对船舶行业生产设施、设备和计量检测、建造技术能力、节能环保等多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自12月1日起实施。
船舶行业规范条件(全文)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船舶行业管理,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引导船舶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制定本规范条件。
(二)国家鼓励企业做优做强,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全面建立现代造船模式,提高船舶设计制造水平、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提升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水平,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淘汰落后产能。
(三)国家对符合本规范条件的船舶建造企业实行公告管理,企业按自愿原则进行申请。
(四)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符合CB/T 3000《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以下简称CB/T 3000标准)定义的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
二、基本要求
(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包括船舶建造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和生产工艺。
(七)应具有生产场所用地长期的合法土地使用权,生产用地面积应与企业的生产规模相适应。
三、生产设施、设备和计量检测要求
(八)应具备与所建造船舶相适应的岸线、船台或船坞、舾装码头、起重设施、涂装设施、厂房和仓库,并应具有良好的交通环境及供电、供水、供气能力。
(九)应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船体加工设备、机加工设备、喷涂设备等主要生产设备, 其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船舶建造的要求。
(十)应具备满足船舶建造要求的检测手段和检测仪器设备,包括密性试验用设备、倾斜试验用设备、无损检测设备、测厚仪、理化实验设备等检测设备及各类计量器具。
四、建造技术能力要求
(十一)企业的造船生产应满足现代总装造船的要求,具备以中间产品组织生产为基本特征的总装造船体系和作业流程。
造船生产管理体制和生产组织形式应与作业流程、工程分解方式相适应。
(十二)应按照精细化管理和准时化生产的要求建立工程计划管理体系,能够进行生产能力测算、生产资源与生产任务的量化平衡分析,具有企业标准作业周期和作业指导书。
(十三)应设有专门的生产设计部门,具有现代造船生产设计能力,建立区域生产设计模式,船、机、电等专业能够按区域配套出图,为区域造船提供完整、准确、可靠的工艺信息、生产信息、物量信息和管理信息。
(十四)应具有与总装化建造技术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和信息集成能力,建立船舶建造基础数据管理体系和分析系统,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普及率应达到80%以上,数字化设计工具普及率应达到85%以上,关键工艺流程数控化率应达到70%以上。
(十五)企业主要生产技术指标应达到:造船综合能耗每万元增加值不高于0.20吨标准煤,钢材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焊接自动化和半自动化率达到65%以上,涂敷系数不高于2.2,分段无余量制造率不低于70%,分段上船台(进坞)无余量搭载率不低于80%,下水(出坞)前舾装工程完整率不低于80%。
上述指标评定按照CB/T 4335《船舶建造技术水平评估方法》执行。
五、技术创新和产品要求
(十六)企业应具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年度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2%。
(十七)企业所建造的船舶产品应符合相关的标准、规范和国际公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的要求。
(十八)企业所建造的船舶应按照要求通过船舶检验机构的审图、相关建造工艺认可,完成船舶建造各阶段验收,获得船舶检验合格证书。
(十九)应具有完整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和保修(包修)制度,为用户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维修服务。
六、人员要求
(二十)企业领导中应有专人负责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技术职称和主管相关工作的经验。
(二十一)应配有适任的、能覆盖船体、船机、船电等专业的技术、检验和检测人员。
(二十二)应具有与生产规模和所建造的船舶相适应的技术工人,全部船舶焊工均应持
有船舶检验机构颁发的焊工证书,持证上岗。
无损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持证上岗。
(二十三)应建立企业发展规划、经济分析、风险控制、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专业化管理队伍。
七、质量保证体系
(二十四)应按ISO 9000系列标准或GB/T 19000系列标准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认证。
(二十五)应制定企业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并建立采购质量控制制度、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库房及原材料管理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外包(外协)管理制度等。
(二十六)应建立与所建造船舶相适应的质量检验部门并配备专职质检人员,质检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任职资格。
归档保存船舶建造过程中全部检验资料和全套完工图样,交付时应有船舶检验机构颁发的检验合格证书,并建立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
八、安全生产、节能环保、职业健康和社会责任
(二十七)企业应按AQ/T 7008《造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并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
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十八)企业应按ISO 14000系列标准或GB/T 24000系列标准、ISO 50001或GB/T 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并获得第三方认证,建立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规章制度,制定能耗限额标准和节能减排措施,落实单位产品生产能耗限额标准。
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粉尘、噪声等处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扩建项目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应通过环境保护部门验收。
(二十九)企业应按OHSAS 18000系列标准或GB/T 28000系列标准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获得第三方认证,并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设置完善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确保工作场所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及档案管理工作。
(三十)企业应合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用工制度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九、规范管理
(三十一)企业规范条件的申请、审核及公告:
1.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船舶行业规范管理工作。
申请企业须编制《船舶行业规范条件申请报告》(要求附后)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通过本地区船舶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其中中央企业(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通过所在企业(集团)总公司向工业
和信息化部申请,并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船舶工业行业主管部门。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船舶工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船舶企业的申请进行初审,中央企业(集团)总公司负责对所属船舶企业的申请进行初审。
初审须按规范条件要求对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初审意见,附企业申请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3.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相关行业组织、专业机构等依据规范条件组织专家对申请企业进行评审。
4.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通过评审的企业进行审查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告。
(三十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公告企业名单进行动态管理。
地方各级船舶工业行业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总公司每年要对本地区或所属企业执行规范条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公告企业进行抽查。
鼓励社会各界对公告企业规范情况进行监督。
公告企业有下列情况的将撤销其公告资格:
1.填报相关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
3.不能保持规范条件的;
4.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撤销公告资格的,应当提前告知有关企业,听取企业的陈述和申辩。
(三十三)对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应按照规范条件要求进行整改。
各地应综合运用经济、市场和法律手段,积极推动企业改进和完善生产条件,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三十四)列入公告的企业名单将作为相关政策支持的基础性依据。
对未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相关政策将不予支持。
十、附则
(三十五)对本规范条件的第五至第十条、第二十至二十六条,应按照CB/T 3000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三十六)本规范条件所引用的标准均以最新有效版本为准。
(三十七)本规范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三十八)本规范条件自2013年12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