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规定分章节

合集下载

学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学生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体在校学生,学生应当遵守本规章的规定。

第三条学生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学习,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第二章学习管理第四条学生应当按时到校上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课逃课。

如因病导致不能上课,需提供病假条。

第五条学生应当认真听讲,完成作业,积极参加各项学术竞赛和活动。

第六条学生不得抄袭作业,不得作弊考试,不得利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存储学习资料。

第三章纪律管理第七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打架斗殴,不得偷盗抢骗。

第八条学生应当尊重老师和同学,不得恶言相向,不得传播谣言,不得对师长、同学进行人身攻击。

第九条学生不得擅自离校,不得在校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安全规定,不得在校园内追逐打闹,不得攀爬栏杆楼顶,不得在实验室进行非法实验。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保护校园环境,不得随意破坏校园设施,不得涂写乱画。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保持个人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在校外独自外出。

第五章奖惩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将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奖励和惩罚。

表现优秀的学生将获得荣誉称号和奖励,表现不端的学生将受到批评、警告、处分等处理。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十四条学生应当爱护学校财产,不得盗窃校园公物。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尊重学校师长,听从校园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对校园管理人员进行辱骂、攻击。

第十六条本规章由学生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学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经学校领导班子通过后生效,对学生具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学生在遵守本规章的基础上,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学校声誉,不得有不符合国情、有害社会风气的行为。

第十九条学生对于本规章有异议或建议,可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学校将认真对待并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章解释权归学校领导班子所有。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模版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模版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学生:指在高校注册并接受正式教育的个体。

第四条基本原则学校对学生实行全面管理,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学生的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二章学籍管理第五条学籍登记学生入学时,应进行学籍登记,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签署相关承诺书。

第六条学籍异动学生因转专业、休学、退学等情况发生学籍异动时,应按照学校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学信档案管理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生学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学生学籍档案和学生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学生行为规范第八条守则学生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注重学术诚信,提倡勤奋学习,乐于助人,诚实守信。

第九条考勤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校。

对于旷课、迟到、早退等行为,学校将予以相应处罚。

第十条宿舍管理学生应保持宿舍内外环境整洁卫生,不得私自转让、出租、借用宿舍。

严禁在宿舍内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一条社团活动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参加学校组织的社团活动,但不得以此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第四章学生奖励与处分第十二条奖励措施学校将对表现良好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如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第十三条处分措施对于违反学校规定、影响教育教学秩序、违法犯罪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书面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第五章学生权益保障第十四条学业指导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学业指导,帮助学生规划学习计划、解答学术问题。

第十五条心理健康学校应重视学生心理健康,建立健全的心理咨询体系,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帮助。

第十六条维护权益学生有权利向学校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应及时回应并解决学生的问题和困惑。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规定修订本规定的修订,应经学校相关部门讨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教育部学生管理规定范本

教育部学生管理规定范本

教育部学生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秩序,培养优秀的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小学、高等学校、职业教育机构等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管理机构,明确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学校要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

第五条学校要设立学生姓名档案,记录学生的基本信息、成绩和表现等。

学生要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信息。

第六条学校要加强与家庭的沟通,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第七条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活动,丰富学生的学习体验,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团队合作能力。

第八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奖励制度和惩戒制度,对优秀学生予以表彰,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及时进行纠正。

第二章学生学习管理第九条学校要制定学生学习管理规范,明确学生的学习目标和要求。

第十条学校要建立学习档案,记录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进步情况。

学生要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参加各类考试和评比活动。

第十一条学校要组织学生进行课外学习活动,拓宽学生的学习领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科水平。

第十二条学校要重视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学习难题,提供必要的学习辅导和帮助。

第十三条学校要加强学生的学业指导,帮助学生规划学习目标和职业规划,促进学生的个人发展和职业发展。

第十四条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术竞赛和学科竞赛,提供优秀学生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第三章学生行为管理第十五条学校要制定学生行为规范,明确学生的行为要求和规定。

第十六条学校要进行学生行为教育,培养学生的文明礼貌、守法自律等良好行为习惯。

第十七条学校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八条学校要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帮助。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

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校学生的行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其他各类在校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生是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的主体,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生权利第四条学生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有平等接受教育和平等参与学校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学生享有自由思想、言论和表达的权利,有批评、建议和监督学校工作的权利。

第六条学生享有隐私权,学校不得非法获取学生个人信息、侵犯学生个人隐私。

第七条学生享有参与学生组织、社团和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权利,学校应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场所和条件。

第八条学生享有参与学科竞赛、学术交流和科研项目的权利,学校应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指导。

第九条学生享有学习和成长的环境权利,学校应为学生提供健康、安全的学习环境。

第十条学生享有受到公平评价和奖惩的权利,学校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实施体罚和非法惩戒。

第三章学生义务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学习、行为和管理规定,维护学校的学术声誉和教育秩序。

第十二条学生应认真学习,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取得合格的学业成绩。

第十三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定,尊重师长和同学,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

第十四条学生应保护学校的财产和设施,不得在校园内实施破坏行为和偷盗行为。

第十五条学生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和公民素质,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第十六条学生应积极参与学生组织、社团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社交能力。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七条学生管理应坚持教育为主,依法管理,以德育为根本任务,为学生提供培养成才的环境和条件。

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学生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九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和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学生管理制度规章

学生管理制度规章

学生管理制度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生行为的管理,提高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学校所有学生。

学生在校期间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的规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法治观,自觉维护学校及其师生员工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三条学校负责制定学生管理制度规章并进行宣传教育,学生应当认真履行,学校有权对学生的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四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学校教师和员工,团结同学,遵守基本的礼仪规范。

第五条学校对学生实行教育管理责任制,学生应当完成各项学校委托的任务,尊重教师,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

第二章学习管理第六条学生应当按时到校参加学习活动,每天准时上课,课间不得私自离校。

第七条学生应当认真完成学校各项教学任务,按时按量完成作业。

第八条学生不得擅自离校,如需离校,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九条学生在学校内不得擅自使用手机、电子设备等影响学习的物品,不得在课堂上讲话、打闹、私自离开座位。

第十条学生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使用作弊工具,对督促纠正是非错误的学生应当接受批评教育。

第十一条学生在考试中不得参与作弊行为,发现作弊行为一律按规定处理。

第三章行为管理第十二条学生应当服从学校师生的管理指导,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三条学生不得在校园内进行赌博、吸烟、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行为,否则将受到学校的严厉处罚。

第十四条学生在公共场合应当文明用语,尊敬师长,不得进行辱骂、打架等行为。

第十五条学生不得利用网络进行不良信息的传播,不得在网络上进行攻击他人的言论,违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校内或周边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七条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危险物品,不得参与危险活动,不得随意跳窗或逃课。

第十八条学生不得参与学校认为不安全的集体活动,不得私自外出旅游或打工。

2024年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

2024年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

2024年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教育部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学籍管理第三章学风建设第四章行为规范第五章奖励和处分第六章学生权益保障第七章管理和监督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学生的行为,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教育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高等教育机构, 包括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等。

第三条学生应努力学习, 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四条学生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高等教育机构的规章制度, 尊重学校的学问传统和社会公德, 遵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

第五条高校学生应积极参与各项学科、科技、艺术、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 提高综合素质。

第六条高校学生的管理应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 依法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二章学籍管理第七条学生入学时, 应按照学校的招生政策和程序进行录取, 提供真实的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材料。

第八条学生入学后, 应按照规定的学习计划完成学业, 取得学分, 通过各种考试。

第九条学生在校期间, 如需请假、休学、退学等, 应按照学校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条学生毕业时, 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和程序, 完成各项审核和毕业答辩。

第三章学风建设第十一条高校学生应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 遵守学习纪律,自觉遵守考试规则, 杜绝作弊行为。

第十二条高校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和学科竞赛, 培养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第十三条高校学生应注重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 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参与能力。

第十四条高校学生应积极参与社团、组织、活动等校内文化和艺术活动, 提高文化素养。

第四章行为规范第十五条高校学生应尊敬师长, 礼貌待人, 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

第十六条高校学生应尊重他人权益, 不侵犯他人身体、财产和精神上的权益。

第十七条高校学生应踊跃参与学校的文明建设, 不进行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第十八条高校学生应树立正确的网络文化观念, 不传播和制作虚假信息、淫秽色情等违法违规内容。

教育机构学生管理规章

教育机构学生管理规章

教育机构学生管理规章第一章入学与退学规定1. 学生入学条件- 学生年龄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年龄;- 学生应具备相应学历或资质要求;- 学生应提交入学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2. 学籍管理- 学生入学后,应办理学籍登记手续;- 学生应按时进行学籍信息更新;- 学籍信息变动时,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3. 退学与开除- 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违法国家法律的,将视情况进行退学或开除处理;- 学生经多次纪律处分仍无改进的,将予以退学处理;- 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育秩序或侵犯他人权益的,将进行开除处理。

第二章学生行为规范1. 行为要求- 学生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学校纪律;- 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学生应保持学习积极性,勤奋学习,不丢弃课业;- 学生应注意言行举止,不侵犯他人权益。

2. 着装要求- 学生应根据学校规定的着装要求穿校服;- 学生着装应整洁干净,不穿着过于暴露或不雅的服饰; - 学生不得佩戴过于夸张的装饰品。

3. 课堂纪律- 学生应按时参加上课,不旷课;- 学生应安静听讲,不打闹、不吵闹;- 学生应尊重老师和同学,不互相侮辱或歧视。

第三章绩效与奖惩管理1. 学业表现- 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活动;- 学生应按学校规定进行考试,并取得合理成绩。

2. 日常表现- 学生应保持良好的纪律和品行,遵守学校规定;- 学生应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发展个人兴趣爱好;- 学生应与老师、同学和睦相处,形成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 奖励与惩罚- 学生在学业和日常表现良好时,将给予奖励,如表扬、奖状等;- 学生在违反规定或行为不端时,将给予相应处罚,如批评教育、罚款等。

第四章安全管理规定1. 上下学交通安全- 学生应遵守交通规则,安全穿越马路;- 学生应自觉保持文明乘车,不推搡、不乱扔垃圾。

2. 食品安全- 学校提供的食品应符合卫生标准,学生应注意食品安全;- 学生不得携带或分享未经检验的食品。

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范本(3篇)

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范本(3篇)

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生的管理,提高学生的文明素质和学习能力,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小学学生管理工作应该坚持以德育为核心,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培养学生的自主性和创新能力为重点,以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基础。

第三条中小学学生管理应该注重教育和引导,倡导科学、文明、友好和和谐的学习生活风气。

第四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委员会,加强对学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学生有受到优质教育和公平对待的权利,有享受健康、安全学习环境的权利。

第六条学生有按照规定要求接受教育的义务,有努力学习、积极参与课堂和校园活动的义务。

第七条学生有尊重教师和其他学生的权利,有维护学校秩序和学习环境的义务。

第八条学生有进行自主学习和自主创新的权利,有维护自身权益和尊严的义务。

第三章学生的品德素养第九条学生应养成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的品质,表现出良好的学习态度和习惯。

第十条学生应具备独立自主、自律自省的品质,能够自主完成作业和学习任务。

第十一条学生应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班级管理规定,遵守社会道德,不做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守班级纪律和礼仪规范,尊重师长和同学,在校园内外表现出良好的行为举止。

第四章学生的学习和行为规范第十三条学生要按时参加课堂教学,按照规定完成作业和学习任务。

第十四条学生要积极参加各项学校和班级组织的活动,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

第十五条学生要认真听讲,主动提问,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提高学习水平和能力。

第十六条学生在校园内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个人安全,请勿在校园内打闹、斗殴和寻衅滋事。

第十七条学生要爱护校园环境和公共设施,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学校的财物。

第五章学生的安全保障第十八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九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意识培养,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关怀。

第二十条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校园安全设施和紧急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学生管理制度目录

学生管理制度目录

学生管理制度目录目录第一部分学生管理基本原则1.1 学生管理的基本原则1.2 学校与社会的关系1.3 学生管理的目标第二部分学生日常行为管理2.1 学生基本行为规范2.2 学生言行规范2.3 学生作业规范2.4 学生考试规范2.5 学生宿舍管理规范第三部分学生奖励与惩罚3.1 学生奖励制度3.2 学生惩罚制度第四部分学生管理流程4.1 学生入学流程4.2 学生转学流程4.3 学生退学流程4.4 学生休学流程第五部分学生权益保障5.1 学生权益保障制度5.2 学生保险制度5.3 学生社团组织管理第六部分学生安全管理6.1 学生入校安全管理6.2 学生校外活动安全管理6.3 学生突发事件管理第七部分学生心理健康管理7.1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7.2 学生心理咨询服务7.3 学生心理健康支持制度第八部分校外实习和社会实践管理8.1 校外实习规范8.2 社会实践规范8.3 实习与社会实践安全保障第九部分学生违纪处理9.1 学生违纪行为分类9.2 学生违纪处理程序9.3 学生严重违纪处理第十部分学生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0.1 学生管理制度的执行10.2 学生管理制度的监督10.3 学生管理制度的评估第一部分学生管理基本原则1.1 学生管理的基本原则学生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自主意识、营造和谐校园氛围等。

学校要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不歧视任何学生,帮助每个学生充分发展潜能,努力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学习环境,提供平等的学习机会和发展空间。

1.2 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密切相关,学生管理要结合学校的教育目标和社会的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应该积极配合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相关政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社会观。

1.3 学生管理的目标学生管理的目标是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自主发展。

学校要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构建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社会环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探索精神,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教育部学生管理规定模版

教育部学生管理规定模版

教育部学生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的管理,提升教育质量,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小学、高等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管理工作应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发展学生全面的素质。

第四条学生在校内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学校和教师应当为学生提供尊重、关爱和教育的环境。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学生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学生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和具体人员,确保学生管理工作有效进行。

第二章学生入学第六条学生入学应当符合国家教育政策和学校的招生要求,接受学校的综合考察和面试。

第七条学生所需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健康证明、家长同意书等。

学校需要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留存备案。

第八条学生入学前,学校应当向学生及家长告知学校规章制度、入学考试的内容和要求,并签订学校管理协议。

第九条学生的入学手续应当及时完成,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学生入学。

第十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制定新生接待工作方案,对新生进行熟悉校园环境、了解学校规章制度的培训和引导。

第三章学生学习第十一条学生应当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参加相应的学习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按照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按时上交作业和参加考试。

第十三条学生有权获得公平的教育资源,学校应当搭建良好的学习环境,提供必要的教育设施和教育资源。

第十四条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当遵守学校的纪律,尊重教师,遵守考试的规定。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学业考核制度,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和奖励。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六条学生管理应当注重以德育为主,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良好习惯。

第十七条学生管理应当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开展必要的心理辅导和支持。

第十八条学生管理应当重视家校沟通,保持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共同关心和教育学生。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小学学生管理规定

小学学生管理规定

小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一部分:学校纪律的重要性学校作为学生学习和成长的地方,学生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学校纪律的执行既能维护课堂秩序,提高学习效率,也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良好的成长习惯和道德品质。

第二部分:学生学籍管理学生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的基础。

学生应该按时报到、离校、请假,学生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学校对于学生的信息必须进行及时、准确的登记。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校,同时应保证有家长的书面同意。

第三部分:校园秩序的维护学校是培养学生基本礼仪和道德观的地方,所以校园秩序的维护显得尤为重要。

学生需遵守校内秩序,并且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

第四部分:课间休息的管理课间休息是学生放松身心的时间,但也应受到管理。

学生应保持安静、文明的休息环境,严禁喧哗、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整洁的休息场所。

第五部分:课堂纪律的重要性课堂纪律是学生学习的基础。

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到达、交作业、听课等。

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课堂上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同时需积极参与课堂互动。

第六部分:作业的管理与完成学校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作业是学生巩固课堂知识的重要途径,学生需按时完成作业。

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完成,应向老师请假,并在规定时间内补交。

第七部分:班级活动的参与班级活动是增强班级凝聚力和团队意识的重要方式。

学生应积极参与班级活动,如:庆祝节日、组织文艺演出等,同时活动期间应保持文明礼貌,不得有任何不当行为。

第八部分:电子设备的使用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设备已成为学生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对电子设备的使用应有明确规定。

学生需遵守校规,不得在上课或考试时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

第九部分:学生作息时间的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对于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学校应制定合理的作息时间表,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

同时,学生也应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

第十部分:校外活动的管理校外活动是学生学习和成长的补充,但也需要进行管理。

学生管理制度条例

学生管理制度条例

学生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行为,维护校园秩序,提高学习效率,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

第三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第四条学校将依据本条例对学生进行管理,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鼓励和帮助学生成长。

第五条学校将不断完善学生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第六条学生管理部门为学生提供相关服务,并负责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宣传,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第二章学生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学生有学习权利,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学习环境。

第九条学生有参与校园文化和活动的权利,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广泛丰富的课外活动。

第十条学生有表达意见的权利,学校应当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为学生提供表达意见的平台。

第十一条学生有享受校园安全的权利,学校应当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学生有参与学校管理的权利,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参与学校事务的机会和渠道。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乱纪。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爱护同学,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勤奋学习,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克服学习困难,提高学习成绩。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尊重学校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不得损坏学校财产。

第十八条学生应当自觉接受学校对其进行的教育管理,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

第三章学生违纪行为处理第十九条学生的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二)不尊重师长、爱护同学的行为;(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四)损坏学校财产的行为;(五)在校园内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六)参与校园淫秽、暴力等不良行为;(七)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第二十条对学生的违纪行为,学校将依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通报批评;(四)扣除奖学金或相关奖励;(五)责令退学。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

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等学校学生的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升,根据《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全日制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学生应当尊重学校的教学安排和管理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学生要注重培养良好的品德修养和道德观念,自觉遵守社会行为准则,不得从事违背道德、伦理的行为。

第五条学生应当保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和物品,不得损坏学校的财产。

第二章学习管理第六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和教学实践,全面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业任务。

第七条学生要按照学校的教学安排参加课程,不得缺课、旷课;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如实说明原因。

第八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的学术成果。

第九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的考试制度,按规定参加考试并如实填写考试答卷,不得违规作弊。

第十条学生要按照学校的教学要求完成作业,不得抄袭或代写他人作业。

第十一条学生要遵守班级纪律,听从班主任、辅导员和班干部的管理,积极参加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行为管理第十二条学生不得在校园内吸烟、饮酒、赌博等违法行为,不得携带或使用任何违禁物品。

第十三条学生在校园内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不得穿着不当的服装,不得涂写、携带或张贴违规宣传品。

第十四条学生要尊重师长和同学,不得有侮辱、恶意攻击他人的言行,不得故意扰乱课堂秩序。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遵守校园交通规则,不得闯红灯、骑车抢行,不得私自驾驶车辆进入校园。

第十六条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社团活动或参加外出实践活动时,必须遵守规定的安全措施和行为规范。

第四章课外活动管理第十七条学生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外实践活动和社团活动时,必须征得辅导员和家长的同意,并签订相应的安全责任书。

第十八条学生要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和社团活动,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提升综合素质。

学生管理制度条令

学生管理制度条令

学生管理制度条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的行为,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法规,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学生管理条令适用于全校学生,学生应当自觉遵守本条令。

第三条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依法管理、教育和服务学生。

第四条学生有权接受学校的教育培训、参加学科和课外活动、享受学校提供的服务等。

第五条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教师和工作人员,维护校园秩序。

第六条学生有义务自觉遵守学校的教育教学要求,努力学习,不得作弊,不得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

第七条学生有权参与学校管理、参与学生活动、反映问题和提出建议等。

第八条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应当保护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对学生的暴力行为和侵害行为。

第二章学生基本规范第九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学习。

第十条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学校的校园秩序,保持学校环境的整洁与美丽。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按时上课、做作业,不得旷课、迟到和早退。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学会自我管理,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不得进行有损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爱护学校的财产,不得破坏学校设施,不得盗窃、抢夺和倒卖学校财物。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不得乱扔废弃物,不得破坏环境。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注重卫生,保持个人卫生,不得携带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校园,不得吸烟、酗酒。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教育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工作,制定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学生档案,对学生实施全方位的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文艺活动、科技竞赛等,培养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及时召开家长会,向家长通报学生的学习情况、表现情况,及时沟通学生问题,共同解决学生的困难。

学生管理规定解读范本

学生管理规定解读范本

学生管理规定解读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的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培养健康成长的学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学生。

学生是指接受学校培养教育的在校学习的人员。

第三条学校是学生的学习和成长的场所,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学校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包括德、智、体、美等方面的素质。

第五条学校依法对学生进行管理,保障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学生有权接受学校的教育,享有平等而完整的学习环境。

第七条学生有义务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学校的教育活动。

第八条学校对学生的学习和行为进行评价和管理,并及时与学生和家长沟通。

第九条学校积极营造良好的学风,倡导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的理念。

第二章学生的学习行为规范第十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课堂纪律,按时到校、准时上课。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认真听讲,完成学习任务,不得在课堂上妨碍教学秩序。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主动参与课堂讨论和互动,在课堂上积极提问和回答问题。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按时完成作业和任务,不得抄袭他人作业。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尊重师长和同学,不得恶言恶语、嘲笑和歧视他人。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图书馆的秩序,爱护书籍和设备。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进行学术不端行为。

第三章学生的行为规范第十七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的整洁和安静。

第十八条学生应当尊重学校的设施和财产,不得损坏、污损学校的设施和财物。

第十九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不得参与危险活动,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二十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食堂规定,不得浪费食物。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规定的着装要求,不得穿着不当或违反校规的服饰。

第二十二条学生应当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等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学生不得利用网络进行未经批准的商业活动,不得传播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息。

第四章学生的惩处和奖励第二十四条学校对违反学校规定的学生,可以采取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教育。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以下称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要坚持依法治校,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育人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学生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第五条实施学生管理,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育和引导学生承担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266·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科学、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六)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七)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校内学生管理规定

校内学生管理规定

校内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内学生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学生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管理应当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表彰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第四条学校设立学生管理部门,负责校内学生的日常管理和违纪处理工作。

第二章行为规范第五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

第六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第七条学生应当遵守课堂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八条学生应当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整洁,爱护公共设施,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九条学生应当遵守食堂管理规定,文明用餐,节约粮食,不得在非用餐时间进入食堂。

第十条学生不得吸烟、酗酒,不得参与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

第三章奖惩制度第十一条学校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颁发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第十二条学校对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相应的惩处,包括但不限于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

第十三条学生对学校的惩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学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学生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诉后及时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学生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报学校批准后施行。

学生日常管理规定(三篇)

学生日常管理规定(三篇)

学生日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根据学校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学生,包括小学、初中、高中等各个年级的学生。

第三条学生日常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的自习、课堂纪律、作息时间、饮食管理、课外活动等方面。

第四条学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的校规校纪以及班级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社会责任感。

第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罚,确保校园秩序稳定。

第二章自习管理第六条学生在自习期间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第七条学生应当按时完成自习任务,严禁在自习时间进行与学业无关的活动。

第八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图书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的秩序,不得乱扔书籍、损坏设施。

第九条学生不得擅自离开自习场所,如有必要,须向班主任请假。

第十条学生在自习期间如遇到困难或有问题需要解决,应当主动向班主任或老师请教,不得私自作答。

第三章课堂纪律第十一条学生应当按时到达教室,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集中注意力听讲,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

第十三条学生在课堂上不得吃零食、喝饮料,不得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设备。

第十四条学生在课堂上不得打闹、嬉戏,不得随意走动。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尊重老师和其他同学,不得互相侮辱、嘲笑。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遵守课堂纪律,不得传纸条、偷看他人试卷等行为。

第十七条学生应当积极回答问题,不得回避或故意回答错误。

第四章作息时间第十八条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生活,保证充足的睡眠。

第十九条学生应当按时起床、就寝,不得擅自改变作息时间。

第二十条学生应当合理安排自己的课余时间,不得沉迷于电子游戏、网络等。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晨检、体育锻炼等日常活动,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

第五章饮食管理第二十二条学校食堂提供的食品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学生应当在食堂用餐。

第二十三条学生在食堂用餐时应当排队、有序,不得插队。

学生管理条例

学生管理条例

学生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学生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管理应当坚持依法、公正、公开、服务的原则,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生管理应当实行学校、学院、班级三级管理,明确各级职责,形成管理合力。

第二章学籍管理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应当办理注册手续,领取学生证。

学生证是学生在校身份的凭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转借、冒用。

第六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事先请假,并经批准。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一学期内无故缺课累计达到10学时以上的;(二)一学期内迟到、早退累计达到5次以上的;(三)不按时完成作业,一学期内累计达到3次以上的。

第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一)一学期内无故缺课累计达到20学时以上的;(二)一学期内迟到、早退累计达到10次以上的;(三)不按时完成作业,一学期内累计达到5次以上的。

第九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一)一学期内无故缺课累计达到30学时以上的;(二)一学期内迟到、早退累计达到15次以上的;(三)不按时完成作业,一学期内累计达到7次以上的。

第三章生活管理第十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

第十一条学生应当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水用电,保持宿舍卫生。

第十二条学生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饮酒、赌博、打架斗殴。

第十三条学生不得擅自在校外租房住宿,特殊情况需经学校批准。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遵守食堂就餐秩序,文明用餐,不得浪费粮食。

第四章奖惩管理第十五条学生在学校期间,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学生违反学校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创建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学习环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入学的所有学生。

第二章校园秩序管理
第三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生活和其他活动。

第四条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学校形象、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五条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第六条学校提倡并支持学生在校内举行文化娱乐活动,但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第七条学生应当遵循国家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和传播非法文字、音频、视频资料等,不得编造或者传播虚假、有害信息。

第三章课堂行为管理
第八条学生应自觉维护课堂和自习纪律,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上课应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有碍课堂秩序的事;因病、因事不能上课,须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请假手续。

第十条尊重教师,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师完成教学活动,热情帮助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教室是学生上课学习场所,应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学生带食物和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室;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教室。

第十二条学生应讲究社会公德,注重文明,爱护教学公共设施,不损坏公物,不乱丢废弃物,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保持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

第十三条要尊敬师长,见面主动问好,不直呼姓名。

对教师课堂教学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态度要诚恳。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十四条实行学生上课学习考勤制度。

学生应当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在每学期开学或假期后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因各种原因不能返校者,应按照学校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无故旷课。

第十五条班老师、辅导员及班委要认真执行考勤制度,学生的必修课、班会、自习等都应实行考勤。

因故不能参加必须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

学生原则上不得请事假,因病、因事确需请假者,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或不参加活动,否则按旷课处理。

请假1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请假3以内天,由学校分管领导批准;请假超过3天,由学校批准。

第十七条请假事由必须真实,如发现学生虚报请假事由,学校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学生请假期满,应到辅导员处销假。

因故需延长请假期限的应及时续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十九条对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突出的学生,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

方式主要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颁发奖状、证书、奖品。

第二十一条对犯错误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处分有: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记过④记大过⑤留校察看⑥勒令退学⑦开除学籍。

第二十二条对除开除学籍处分外,受其他处分一年内有显著进步或立功者,个人申请可撤消处分,经教育不改正者开除学籍。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