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的主体间性理论
胡塞尔的主体间性理论
欢迎阅读现象学的主体间性理论——以胡塞尔为中心一、什么是现象学?学则抛开客观世界是否存在的问题,而从在人的意识领域中显现的现象开始,从自我的感知体验开始,重新确立知识论的基础。
如何得到现象学的研究对象呢?传统的哲学家认为知识的重要来源是客观世界的感性材料,但感性材料受制于感觉的变幻而变动不居,因此为了得到必然的、绝对的知识就要超越客观世界,在纯粹的精神世界里寻求知识的可靠的根基。
胡塞尔采取了对客观自然事物“搁置”的态度,形象点说就是客观的自然世界被胡塞尔用括号“括起来”,即客观世界是否存在的问题被搁置起来,但这不是否认客观世界而只是说不去问它,对它“存疑”。
通过排除了客观世界之后剩下来的就是“绝对意识”,对它的研究就是“现象学”。
[②]简言之,现象学就是关于纯怀疑着的“我”却是绝对的、不言而自明的。
[④]胡塞尔一方面采取了笛卡尔的路径,但另一方面又批评笛卡尔的“我思”。
他认为笛卡尔把“我思”看成是一个与物质实体相对应的精神(心灵)实体,但我们在思考问题的时候是看不见这样的精神实体的,它是不可证明的,是一种假设。
而胡塞尔认为在思维中,我们看到的是各种意识现象,它们持续不断的形成了一个意识的体验流,“自我”就存在于这股体验流之中,自我在体验流中起着统调的作用,作为体验流的中心,意识活动从我这里出发,又回归我这里。
但自我不是体验流的组成部分,而是体验流的“执行者”或“承担者”。
[⑤]这样胡塞尔的“自我”就与笛卡尔的我思区别开了,自我既不是物质实体也不是精神实体,自我毋宁说是一种功能,作为意识活动的执行者。
料的意义。
胡塞尔用“立义”(Auffassen)这个词表示意识的这项功能,立义就是一个赋予含义或给予意义的意识活动。
通过立义,一堆死的材料被激活,成为面对意识的一个对象、一个客体。
[⑥]胡塞尔接续了笛卡尔和康德的任务,努力地为科学寻求一个坚实的哲学根基。
他认为科学研究的是意识的对象或外在客体,而哲学研究的对象是意识行为或意识活动本身。
从主体性到交互主体性
从主体性到交互主体性作者:刘宣均来源:《学理论·下》2022年第05期摘要:胡塞尔后期哲学出现了另外一个核心概念——交互主体性。
其思想从主体性到交互主体性的转变意在弥补先验现象学忽视意识之外世界的理论不足,并试图突破主体性哲学长久以来被诟病的唯我论困境,同时也预示着交互主体性理论朝着宽领域、多场景蓬勃发展的局面进发。
对胡塞尔的思想转变过程及意义的探究,为新的哲学理路的开辟提供了借鉴意义。
关键词:交互主体性;主体性;现象学;胡塞尔;思想转变中图分类号:B08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22)05-0045-04西方哲学之中有众多核心概念,“主体性”概念在很多哲学理论中都居于重要地位,它指的是“主体凭借和发挥其本质力量,通过对象性活动,按照为我目的,为我倾向去把握客体这样一种特性”[1]20。
在主体性的历史长河中,笛卡尔是一个不可逾越的人物,正是在唯理论的载体中,主体性概念得到了充足发展,人的主体性地位得到彰显。
然而,无论是康德对二律背反的思想探秘,还是黑格尔式的思辨性的辩证法,都在暗示着历史世界和概念领域的自反性原则不可被忽略。
人类在思考人的主体性地位的同时,也开始反思主体性哲学的边界与合理性问题,客观上开启了主体性向主体间性转变的历程。
在主体性向主体间性转变的历程中,胡塞尔的交互主体性理论启发了众多主体间性思想,在思想史上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胡塞尔为何要驱使现象学从先验主体向先验交互主体转变,这一过程是如何发生的?又产生了哪些影响?其思想转变究竟有何意义?胡塞尔的交互主体性方案如何可能,且与其思想体系本身如何自洽?对这一系列问题的回答,为研究哲学史的变化与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思想素材。
一、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西方哲学的理论重心转向认识论之后,主体主义哲学在“我思故我在”的响亮口号声中登上哲学的中心舞台。
随着“思维着的我”成为衡量认识的标尺,主体主义哲学天然蕴含着滑向唯我论的危险,这也促使着笛卡尔打开一条新路。
交互主体性与他人——论胡塞尔交互主体性现象学的意义与界限
交互主体性与他人——论胡塞尔交互主体
性现象学的意义与界限
胡塞尔交互主体性现象学研究的意义与界限胡塞尔交互主体性现象学是20世纪欧洲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的研究重
点在于研究主体与他人之间的互动关系。
胡塞尔交互主体性现象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交互主体性现象学的意义与界限,它涉及到主体与他人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支持和相互认可。
在胡塞尔交互主体性现象学的研究中,每一个主体都有自己的个人能力,它们是一种独立的个体,拥有自己的意识,能够独立地进行思考、决策和行动。
主体与他人之间的互动,有助于主体自我认识,提高自我能力,增强自我意识,更好地实现自我实现。
另外,主体与他人之间的互动还有助于建立信任关系,促进主体与他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合作,加强他人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交互,更好地实现共同目标。
综上所述,胡塞尔交互主体性现象学的研究对于人类社会的理解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胡塞尔交互主体性的研究范围包括主体与他人之间的交互关系,主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以及有关主体自我认识的概念。
胡塞尔交互主体性现象学的研究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它会不断探索主体与他人之间的交互关系,揭示主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以及主体自我认识的概念。
它为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人类社会提供了一个可以持续发展的理论框架。
Fairclough语篇研究方法的主体间性考察
Fairclough语篇研究方法的主体间性考察1.引言现代西方哲学自胡塞尔(Husserl)起从主体性(subjectivity)向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转变。
在《笛卡尔式的沉思》中他总结到:“通向一种哲学认识的道路,……首先是通向一种单子的认识,然后是通向一种单子间的认识的必然道路”(胡塞尔,2002:214)。
哈贝马斯(Habermas)也推崇主体间性思想,认为“主体间性”就是要承认社会结构中个体的主体性存在,承认社会结构是由无数彼此独立的个体组成的整体。
而这些个体存在的意义是由这些个体与他所处的环境中其他因素之间的关系决定的(冯月季,2011:96)。
“主体间性表达的是人的本质存在是作为关系的存在”(夏巍,2009:19),对主体间性的研究就是建立在主体研究基础上的对个体间关系的研究。
这是一种哲学范式的转变,是从意识哲学转向交往哲学,而其中语言起了重大作用。
哈贝马斯(2004:375)认为:“交往理性的范式……是主体间性关系,当具有言语和行为能力的主体相互进行沟通时,他们就具备了主体间性关系”。
在语言学领域,批评性语篇分析学家们推崇哈贝马斯理论,因而在语篇分析时受到了主体间性思想的影响。
比如英国著名的批评性语篇分析学家Fairclough的研究方法就闪烁着这一思想的光辉。
然而悖论的是,尽管他的研究中蕴含着主体间性思想,但是他却并没有进行纯粹的主体间性研究。
具体而言他的研究对象却非主体及其相互关系。
本文正是通过考察这一现象来深入认识Fairclough的语篇研究方法的。
2. 批评性语篇分析概述“批评性语篇分析”(critical discourse analysis,简称CDA)作为一个术语是指语言学领域的语篇研究(田,2009:59)。
CDA以解决社会问题为使命,运用语言学和社会科学中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围绕文本结构与社会结构间的关系,揭示语篇中隐含的、不易被普罗大众发现的权力、不平等和歧视。
如何理解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
如何理解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
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 主体性反转: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是以主体性反转为出发点,即从人类以往对于经验世界的认知方式中心化转向到受经验世界的支配的思考方式。
这种反转是为了揭示经验世界的真相、本质和基础。
2. 以现象为中心: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以现象为中心,试图通过详细描述经验现象的内部结构和特征的方式来洞察现象的本质。
这种方法认为,除了现象本身外,没有任何事物是真实和可知的。
3. 描述性重建:胡塞尔认为,描述性重建是一种揭示事物本质和真相的方法。
也就是说,通过对现象进行描述,可以重构和揭示事物本身的真实和内在结构。
4. 意义分析: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是一种对现象的意义和涵义进行分析的方法。
通过研究现象的内在结构和意义,可以揭示出它们背后的深层次现实和本质。
总之,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强调以现象为基础,采用反转主体性的方法揭示经验世界的真相和本质,通过描述性重建和意义分析来达成这一目的。
主体间性
在主体间性概念的创始者胡塞尔那里,主体间性还不具有本体论的意义,而只具有认识论的含义,旨在解决认识论上的先验“我们”如何可能的问题。胡塞尔由先验自我内给出他人的存在,但他人的自我的给出是附呈的,它不能转化为我的原初的体验。因此,胡塞尔引进主体间性并不能克服其体系的自我论倾向。在现代哲学的发展中,特别是从海德格尔开始,主体间性具有了哲学本体论的意义。主体间性的根据在于生存本身。生存不是在主客二分的基础上进行的主体构造和客体征服,而是主体间的共在,是自我主体与对象主体间的交往、对话。一方面,在现实存在中,主体与客体间的关系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它要以主体间的关系为中介,包括文化、语言、社会关系的中介。因此,主体间性比主体性更根本。
【马克思主义哲学语境中的“主体间性”】《马克思主义哲学》txt[修改版]
“主体间性”是从现代西方哲学引入的一个概念,胡塞尔、伽达默尔、哈贝马斯都曾使用过这个概念,其对应的英文词是inter-subjectivity。
对这个词的译法以及作为哲学概念存在的意义目前正在争论之中,所以这个词还没有一个共识的、明确的定义。
本文将“主体间性”理解为主体之间的交互关系,总体来说这种关系是以对立、统一的形式存在的。
要理解主体间性得从主体入手。
我们先从最一般的意义上看“主体”概念。
“主体”总是相对于“客体”而言的,即总存在于“主体――客体”结构之中,这个结构强调的是人与物的关系。
但在许多情况下会出现不同的主体面对共同的客体,由于面对同一客体的是不同的主体,所以这些主体之间会发生复杂的交互关系,从而形成以共同的客体为中介的“主体――主体”模式,也就是主体间性的结构,这个结构强调人与人的关系。
1.主体间性的逻辑纬度要研究主体间性,首先要进入“主体――客体”的关系,从而再进入“主体――主体”关系。
主客体关系的基本形式有实践关系、认识关系、价值关系,这里就从这三个关系领域考查主体间性的存在形态。
(1)实践形态的主体间性。
毛泽东把实践简要地规定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
主体进行实践就是使客体主体化,即改造或创造出满足自己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客体。
人们习惯把实践分为生产实践、改造社会的实践、创造科学文化的实践这三种基本形式。
生产实践以满足人的物质需要,创造科学文化的实践以满足人的精神需要。
这两种实践形态的结构都是“主体――客体”形式,只是客体的属性不同,前者是物质性的,后者是精神性的。
改造社会的实践则是调整和解决各种社会关系,即人与人的关系。
我们说人是一种主体性存在,那么这种人与人的关系则是“主体――主体”的结构模式,主体间性也就存在于此。
但是在这种“主体――主体”模式中,常会出现一方丧失主体性则退居到客体的位置而实质上变为“主体――客体”的模式结构。
之所以把改革社会的活动划归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实践活动就基于这个原因。
从“自我的对象化”到“共同此在”——海德格尔对胡塞尔主体间性思想的发展
在思的指引下行动 , 即为行动主体, 我思之 自由即为
主体性 。就 西方 哲 学 史 而言 , 果 说 普 罗泰 戈 拉 的 如 人是 万物 的尺度 ” 古代哲 学人 的主 体意识 的突 出 是
代表 , 那么 , 笛卡尔 的“ 我思故我在” 则宣告了近代主
体性原 则 的正式 到来 。 莱 布尼 茨第一 次指 出 了“ 个体性 ” 。他 相信 有无
聊城 大学学 报 ( 社会 科 学版 )
20 第 6期 0 9年
从“ 自我 的对 象 化 ” “ 同此 在 " 到 共
— —
海德格尔对胡塞 尔主体 间性思想 的发展
马 晓 辉
( 聊城大学 思政 与马克思 主义学 院 , 山东聊城 225 ) 509
[ 摘
要 ]0 纪初 , 2世 在哲 学领域 内出现 了从主体性向主体 间性的转折 , 胡塞 尔、 海德格 尔等人都先后 对主体 间性 问
限个 实体 , 之为 “ 称 单子 ” 。单 子是 没有 窗户的 、 孤独
的, 然而 却是精 神 实 体 , 是灵 魂 , 内在 于 有形 事 物 它 之 中 , 自身 的生 命 力 赋予 万 物 生 机 和活 力 。单 子 其
是一 面镜 子 , 可以反 映宇 宙全体 的面貌 , 这就 使笛 卡
识。
“ 主体 ” 不是一 个 专 属 于人 的哲 学范 畴 , 是 一 种 并 而
同“ 属性 ” 偶性 ” 或“ 相对 应 的东 西 , 一种 对 应 于 谓 辞
的可用作 句子 主辞 的东西 。这样 的主体 其实 也就是 亚里 士多德 所谓 的 “ 体 ” 实 。对 亚 里 士 多德 来 说 , 不 仅 苏格 拉底 是一个 “ 主体 ”一 只小狗 、 , 一块 石头 也可
胡塞尔现象学描述
胡塞尔现象学描述胡塞尔现象学是20世纪第一半的德国哲学家埃德蒙·胡塞尔提出并发展起来的一种关于现象和意义的研究方法和理论。
它对我们理解和思考我们所经验到的世界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在胡塞尔现象学的描述中,胡塞尔强调了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动态相互作用。
他认为,主体是通过意识和知觉与客体相互联系的,而客体则是通过主体的意识活动而被把握和认识的。
因此,胡塞尔强调了意识和知觉的重要性,它们是我们认识世界的媒介和工具。
胡塞尔对现象的研究着眼于理解事物的本质和存在形式。
他认为,现象是表象和外观,背后隐藏着更为深层次的意义和本质。
随着心灵的投入,主体能够逐渐揭示事物的内部结构和存在方式,从而达到对事物的真实理解。
在胡塞尔的描述中,现象学不仅仅是一种对外在世界的观察和描述,更是对我们自身作为认识主体的思考。
胡塞尔认为,我们所经验到的世界是与我们自身的意识和存在紧密相关的,我们的认识活动不仅仅是对外在世界的反映,更是对自身的反思和理解。
胡塞尔的现象学描述对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学术研究都具有重要的启示。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通过借鉴胡塞尔的思想来更好地理解和认识我们所经验到的世界。
在学术研究中,胡塞尔的现象学描述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研究和分析现象的新的视角和方法。
总之,胡塞尔的现象学描述提供了一种独特的对现象和意义的研究方法和理论。
它强调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关注现象背后的意义和本质,同时也对我们自身作为认识主体的思考提出了重要的问题。
通过应用胡塞尔的现象学描述,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认识我们所经验到的世界。
胡塞尔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的哲学路径
现 象学角度改造主体性概念 , 而且更重要 之处在 于他对主体 间性概 念和理论 的构造和研宄 。
[ 关键词] 主体性; 没落; 主体间性 [ 中图分类号]55 B l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62 2720 )2 06 — 2 17 —11(060 — 00 0
维普资讯
聊城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 06年第 2 期
胡塞尔从主体性 到主体 问性的哲学路径
马 晓辉
( 聊城大学政 法学院 , 山东聊城 225 ) 5 09
[ 要] 摘 胡塞尔的哲学一方面可以 视为近代哲 学思维的极致, 另一方面, 它也展示了某种转折 , 主体 间性问题便是
从词源学意义上讲 , 一词 来 源 于拉 丁语 s j t 主体 u eu b u m, 原意指“ 置于……之 下”“ 、以……为基 础” 7 纪笛 卡尔将 。1 世 主体特权授 予 了人 。在他 那里 , 主体 即 自我 、 心灵 或 灵 魂。 “ ” 我 在思 的指引下 行动 , 即为 行动主 体 , 我思 之 自由 即为主 体性 。就西方哲学史而言 , 如果 说普 罗 泰戈拉 的“ 是 万物 人 的尺度” 是古代哲学 人的主体意识 的突 出代 表 , 么 , 那 笛卡尔 的“ 思故我 在” 我 则宣告 了近代主体性原则 的正式到来 。 莱布尼茨第一 次指 出了“ 个体 性” 。他相 信有无 限个 实
的。胡塞尔建构了先验 自我 .先验 自我无 所不包 , . 不仅是认
识论 的根基 , 而且 先 验主 体 的纯 粹 意识 被上 升 到本 体论 高 度, 万物无不源于先 验 主体 , 无一 不包 揽 于先验 自我 意识之 中。此 时, 主体相对 于 客体 的先在 性 、 自由性 和始 基性被 发
胡塞尔先验意识理论下的主体间性问题
本文链接:/Thesis_Y1125584.aspx
黑龙江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胡塞尔先验意识理论下的主体间性问题
姓名:侯江陵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外国哲学·现代西方哲学
指导教师:丁立群
20070514
胡塞尔先验意识理论下的主体间性问题
作者:侯江陵
5.董怀芳翻译中的主体间性研究[学位论文]2009
6.李为为实践哲学视角下的翻译主体间性[学位论文]2010
7.尹航论杜夫海纳美学思想的主体间性内涵[学位论文]2010
8.程鲲从拉康的主体间性谈伯格曼电影中的人物关系[学位论文]2010
9.詹艾斌主体间性理论视野下的文学本质问题[期刊论文]-内蒙古社会科学2010,3伟和谐世界的理念架构——伽达默尔“主体间性”传播思想述评[学位论文]2007
2.王彬彬胡塞尔的唯我论困境与主体间性理论[期刊论文]-华章2008(16)
3.王晓艳从先验自我到交互主体——胡塞尔主体间性理论及其意义[学位论文]2009
4.金惠敏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对西方哲学发展史的一个后现代性考察[期刊论文]-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4(1)
理解:新型师幼关系的现实旨趣——基于胡塞尔主体间性思想
摘
要: 胡塞 尔的主体 间性 思 想 , 强调摒 弃 主客 二元 对 立 的 思维模 式 , 关注 主体 间的理 解 。现存 的师
幼关系, 由于其哲 学指导思想的局 限性 , 在强调师幼交往 的情感性 、 对称性以及交往主题等方面显现 出诸 多不足 。以主体间性为哲学依据搭建的、 以理解为导向的新型师幼关系, 强调主体间的精神交往 , 通过反 思、 对话与互动 , 包容与接纳对方的同时敞开 自己的心扉 , 在 以实现双 向的沟通与融合。 关键词 : 师幼关系; 理解 ; 主体 间性 ; 胡塞 尔 中图分 类号 : 1 G6 文献标 志 码 : A
收稿 日期 :020—5 21-31
作者 简 介 : 余萍( 8一, 安徽六安人, 1 8) 9 女, 西南大学教育学部学前教育学专业 21级硕士研究生,一 imlui2 6 1 .m o0 E肌Isiy n 0 @2c 。 l e pg 0 60 :
2 9
性 便 已经 在 某种 程度 上得 以说 明 :这 种 可 能性 建
性构成了理解型师幼关 系的特征之一 。哈贝马斯 认为 ,主体与主体 的交往是指两个或两个具有演
说 或行为能力 的个体 以达到相互 理解 指 向的行 为, 是不同的利益主体通过对话 、 商谈而达成合作 与协调 , 寻求共存 、 互利发展。[教师与幼儿 以主 o 3 体 的身份进行的是双 向度 、 螺旋似的交往 , 彼此的 人格特征、 知识水平在不断地来 回碰撞 , 在影响与 “ ” 我 交往 的“ 的过程 中不断寻求 自我 的调适 , 他”
是最本质 的内核 , 他我 ” 自我” 即“ 与“ 是交互 主体 的存在 , “ 是 主体 ” 主体 ” 与“ 之间的关系 , 而非 “ 主 体 ” 客体” 与“ 之间的关 系。将“ 他我” 看作主体 , 不 仅要认识其躯体 的存在 ,更需洞悉其精神性的存 在, 而通达 的方 式唯有 自我 “ 隋” “ 我” 移 于 他 。因此 , 基 于“ 将心 比心” 意蕴下的理解便成了主体间性思
现代哲学中的主体间性理论
现代哲学中的主体间性理论摘要:现代西方哲学从现象学运动开始到哈贝马斯等,都十分注重对主体间性的生成,主体间的对话与互动等问题的研究,都有以理解或交往为定向的研究理论。
从胡塞尔基于“我思”的交互主体性理论,中经海德格尔基于“此在”的共在理论,到伽达默尔和哈贝马斯基于语言的语言理解游戏和社会交往行动理论,可以看到现代西方人文哲学已转入人的生活现实,进入了人的生存活动,语言对话与交往活动;转向主体层次上的对话-互动及人的沟通理性的研究。
但是其理论前提是先验的、非本原性的,而且忽视了物质生产的实践性、本原性,整个理论构想具有相当浓厚的“方案”色彩。
关键词:主体间性;主体性;现象学人们对同一事物有大致相同的看法,是因为人们具有相同的先验心理结构,还是因为相同的后天生存经验呢,这一问题是主体间性问题的一个重要部分。
以胡塞尔为代表的现象学派所提出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主体间性的问题。
海德格尔、萨特、舍勒尔等人的主体间性理论都在不同程度上以胡塞尔的理论和问题为出发点。
一、现象学与主体间性问题胡塞尔的主体间性理论解决了先验自我构造客观世界过程中所无法避免的自我主义问题,在我之外尚有他人存在,他人同时又是另一个先验自我主体,在这种先验自我主体之间存在着共同参与构造客观世界而来的原初的同一性。
但是这个“同一”并不意味着他人在我的领域之中,也不是说我在他人之中,因为这样或者是抛弃了相异性或者是否定了主体性。
我和他人相异的原初世界的同一只能以相异性为基础,它只意味着在其中存在着一个共同的世界。
也就是因为这个同一不同于我和他人却包含了我和他人,所以它以之为基础的相异性或者说它与自我的差别不同于自我与他人或他物的相异性。
物与自我的相异表现为它是单独的非自我。
而他人与自我的相异表现为它是单独的自我,而且都是与自我相排斥的。
但这种同一与自我的相异却不是纯粹的相异性。
正是通过这种中介,形成一个既不同于我,又不同于他人的第三种世界,一种出于我与他人原初世界之同一的客观世界,一种具有主体间性构成性的客观世界。
互为主体性理论在当代哲学视野中的应用
互为主体性理论在当代哲学视野中的应用导言互为主体性理论是指认为在人与人之间,并且在人与世界之间,都存在着相互关联和相互影响的关系。
这一理论强调个体与集体、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辩证统一,强调人类作为社会群体的成员,在个体自身的发展和完善过程中,与他人的关系密不可分。
互为主体性理论的基本概念互为主体性理论最初由德国哲学家胡塞尔提出,认为在人们相互沟通和互动的过程中,他们不仅仅是客观世界上孤立存在的个体,更重要的是他们构成了一个共同体,这个共同体由每个个体相互联系和作用而形成。
在这种关系中,每个个体都拥有独特的自我意识和行动能力,同时也受到他人和外部环境的影响和制约。
互为主体性理论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在日常生活中,互为主体性理论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人际关系、社会交往以及个人成长。
通过这一理论,我们可以深入思考自己与他人之间的联系以及如何在这种联系中实现自己的发展和价值。
例如,在工作环境中,倡导互为主体性可以促进团队合作、沟通交流,并激发每个成员的创造力和责任感;在家庭生活中,理解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依存和支持可以促进家庭和睦、增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联系。
互为主体性理论在教育领域中的应用在教育领域中,互为主体性理论也有重要意义。
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都存在着相互影响和关联。
教育不只是简单地传授知识,更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可以从对方身上获得启发和帮助。
通过应用互为主体性理论,教育者可以更好地关注学生个体特点和需求,激发他们的潜能,促进其全面发展。
互为主体性理论对社会问题的启示此外,互为主体性理论还可以为解决当代社会问题提供一些启示。
当今社会面临着诸多挑战,例如人际关系紧张、社会矛盾突出等。
通过强调人与人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依存关系,我们可以更好地推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合作、携手前行。
只有意识到每个个体都是整个社会系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并尊重每个人独特性和尊严,才能建立起一个更加和谐、包容的社会环境。
胡塞尔主体间性理论的危机
胡塞尔主体间性理论的危机作者:施经来源:《消费导刊》2011年第06期胡塞尔的“主体间性”理论,影响甚广。
国内学者多将其视为“主体问性”学说史流变中的一环,力图求证其学说史上的承启价值,但国外学者已对其切实可行性提出质疑和挑战。
笔者则试图指出该理论内部的危机及完成其有效实现的可能尝试。
一、胡塞尔的笛卡尔式沉思与主体间性胡塞尔的笛卡尔式的沉思,是对哲学的再奠基,是要产生“明见性所形成,因而具有绝对负责能力的哲学。
”而实现严格的明见性,必然要求实现一种“引向先验主体性”的转向,即“转向作为必然确定的和最终的判断基础的我思(ego cogito),任何彻底的哲学都必须建立在这个基础上。
”以我思为出发点,来寻求真理,以使真理与现象相符应,这必然要求转向对世界的解释。
所以现象学的本质不是局囿于单纯主体自我,而是要在现象学还原的实质上来把握世界、描绘世界,进而解释世界。
在胡塞尔看来,现象的流变,提供给我们的仅是认识的质料,而认识得以展开的先验形式,则源于作为先验主体的我们自身,先验自我确立了现象得以展开的根据,这确立了现象学主动发生的一面,但面向主体的课题也不是一团死寂,“这种主动性的任何构造,都必须有某种预先给予的被动性作为最低阶段的前提,并且在探究这种主动性的构造时,我们就遇到了通过被动发生而来的构造。
”正是在主动发生与被动发生相互作用的结果下,对象才得以在世界背景上凸显出来,使我们得以对其进行综合、加工。
解释世界以认识世界为前提,或者二者是相平行地进行的,但现象学地要求朝向世界,却要求主体不能单纯地朝向冷寂的物理事物,作为主体,由于是复数地存在着,它也将转向客体,而一旦主体置于客体的位置,或者说,一旦一个主体为另一个主体在世界背景中捕获,进行立义,也便被抛入现象的发生序列之中,这是认识世界必经的一环,但此时,在发生中被当作客体的另一主体,也就成了死寂的物理显像,它已被抽去生命了,它已成了单纯的物理客体,不复为有生命、能主动进行捕捉现象的主體了,这即是说,对另一生命主体的现象学还原失败了。
论胡塞尔的先验主体间性问题的疑难
2016年第6期(总第149期)/十一月号现代哲学MODERNPHILOSOPHYNo 62016/GeneralNo 149/November论胡塞尔的先验主体间性问题的疑难李云飞【摘要】胡塞尔的先验主体间性问题不仅是其先验现象学的试金石,而且聚焦了其思想发展的最深层次的问题和疑难。
文章借阿尔弗雷德·舒茨与欧根·芬克的论争引出胡塞尔解决先验的主体间性问题的“原自我”方案,表明胡塞尔在《笛卡尔式的沉思》中所给出的“复多性主体”方案的素朴性。
通过对丹·扎哈维关于先验的主体间性问题的讨论的分析,展显先验的主体间性问题的层次结构。
最后,通过对原自我的个体化问题的论述,揭示更深维度的问题和疑难。
【关键词】胡塞尔;主体间性;复多性主体;原自我;个体化中图分类号:B516 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60(2016)06-0069-11 现象学从一开始就要求成为先验哲学,要求解决客观认识的可能性问题。
但进行还原的先验自我本身似乎从一开始就限制了对这个问题的解决,因为“当我这个沉思着的自我,通过现象学悬搁,把自己还原为我的绝对的先验自我时,我不就成为那个唯一的我(solusipse)了吗?”①现象学似乎已陷入了先验的唯我论。
因此,现象学的主体间性问题(Intersubjektiviaet)源于其理论的自身要求,即“先验现象学要求成为先验哲学,要求能以一种在被先验地还原了的自我的范围内活动的构造的问题性和理论的形式去解决客观世界的先验问题”。
②诚如保罗·利科(PaulRicoeur)所言:“胡塞尔哲学中的他人问题是先验现象学的试金石……他人问题在胡塞尔那里扮演的角色与上帝的诚实在笛卡尔那里所扮演的角色一样,因为它奠定了每一种真理和实在的基础。
”③众所周知,胡塞尔关于主体间性问题的最详尽和系统的探讨是在第五《笛卡尔式的沉思》(以下简称《沉思》)中进行的。
然而,胡塞尔的批评者们几乎无一例外地认为,他在第五《沉思》中关于主体间性问题的解决方案是失败的,并且他最终也未能提供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
哲学毕业论文胡塞尔现象学之主体主义与一门非主体性的现象学之可能性
胡塞尔现象学之主体主义与一门「非主体性的」现象学之可能性夫胡塞尔现象学及其宣称,即一方面提供最终明确而绝对之知识奠基,另一方面在奠基过程中,深入意识之「绝对存有」2,并藉回溯于该绝对存有领域或「前存有」领域,以行此奠基工作。
惟无论在现象学自身后来之发展中,或是对厕身其外之批评者而言,它们均给识破为对主体主义之老调重弹而遭弃绝。
由是,哥庭根 (Goettinger) 大师3之第一代弟子已有的特殊不安便具实据。
在《逻辑研究》(Logische Untersuchungen) 成书后,胡塞尔思维之超验时期(transzendentale Phase) 4随即展开。
此诸弟子目睹胡氏在此时期内重陷于现代意识哲学之传统论题中,而被逼断定,原来对一真实的哲学新始、一通向事物之达道 (Zugang zu den Sachen)、对告别哲学任务之形式理解等三者之冀望,现皆悉数落空。
海德格尔现象学带来了完全另类的现象概念;此门现象学对胡氏超验哲学及其向纯粹意识之回溯虽涵具隐然之批判,惟纵是海氏本人之按语 (如针对胡氏在大英百科全书论现象学一文之按语),亦从未依循系统形式来陈构此批判;其他着力于此事者,就更是寥寥无几矣。
我们认为,海德格尔哲学替全面重整现象学缔造了非常重要的前设,而首要者则为发现胡塞尔现象学内未被识破之存有论前设。
惟因海氏本人之哲学有一转向,此转向仅仅容许在关联于重提存有课题下,处理「显象自如」 ("Erscheinung als solche") 之论题;[268]是以胡氏之课题虽然看似并非单纯被搁置或被消除,而是藉崭新之问题陈构,得以深化5,惟自此已往,则无复有重拾之矣。
凭藉详尽仔细之批判性论着,人们在如布伦塔诺(Brentano) 所传那般的笛卡尔传统之桎梏中,抓出了必然导致胡氏落陷回主体主义之理据。
是以批判哲学与德国观念论一脉,皆非其所自;而常言与费希特之亲和,亦无系谱上之意义。
胡塞尔的主体间性理论
现象学的主体间性理论——以胡塞尔为中心一、什么是现象学20世纪上半叶的西方哲学呈现了现象学Phenomenology、分析哲学、实用主义三足鼎立的格局;欧陆哲学的主流非现象学莫属;当代意义上的现象学主要是由德国哲学家埃德蒙德·胡塞尔,1895-1938开创的,并由海德格尔、舍勒、舒茨、萨特、梅洛-庞蒂等人发扬光大;现象学产生以后逐渐流向法国、美国等国家,形成浩浩荡荡的“现象学运动”;①要理解现象学就必须追溯西方传统哲学的主客二元知识论;自笛卡尔之后,西方哲学把世界分为主体和客体两个部分,哲学和一切科学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运用人的理性能力去认识客观世界,得到主客统一的真理;传统哲学的思路要么认为知识是客观经验在人的心灵刻画留下的印记,要么认为知识是主体的理性特有的能力,因而这些哲学理论对外在世界存在与否争论不休;胡塞尔的现象学则抛开客观世界是否存在的问题,而从在人的意识领域中显现的现象开始,从自我的感知体验开始,重新确立知识论的基础;如何得到现象学的研究对象呢传统的哲学家认为知识的重要来源是客观世界的感性材料,但感性材料受制于感觉的变幻而变动不居,因此为了得到必然的、绝对的知识就要超越客观世界,在纯粹的精神世界里寻求知识的可靠的根基;胡塞尔采取了对客观自然事物“搁置”的态度,形象点说就是客观的自然世界被胡塞尔用括号“括起来”,即客观世界是否存在的问题被搁置起来,但这不是否认客观世界而只是说不去问它,对它“存疑”;通过排除了客观世界之后剩下来的就是“绝对意识”,对它的研究就是“现象学”;②简言之,现象学就是关于纯粹意识现象的科学;③二、意识的意向性:克服“主-客”二元论胡塞尔从笛卡尔的“我思”开始了意识现象的研究,“自我”被胡塞尔作为绝对的前提;现象学意义上的“我思”是指纯粹的先验的自我,即排除一切有关外在事物存在的经验设定,在内在的意识现象的范围内把握自我;现象学所说的“现象”指的是意识现象意识处于流动的过程中,一个接着一个的现象不断地显现出来,;体验Erlebnis是指意识活动及其相关的意识内容;只要我们注视着这个体验流,我们就能绝对清楚地把握这个思着的“我”;纵然在意识中我的感知、记忆、想象、怀疑会发生错误,但进行这些感知、记忆、想象、怀疑着的“我”却是绝对的、不言而自明的;④胡塞尔一方面采取了笛卡尔的路径,但另一方面又批评笛卡尔的“我思”;他认为笛卡尔把“我思”看成是一个与物质实体相对应的精神心灵实体,但我们在思考问题的时候是看不见这样的精神实体的,它是不可证明的,是一种假设;而胡塞尔认为在思维中,我们看到的是各种意识现象,它们持续不断的形成了一个意识的体验流,“自我”就存在于这股体验流之中,自我在体验流中起着统调的作用,作为体验流的中心,意识活动从我这里出发,又回归我这里;但自我不是体验流的组成部分,而是体验流的“执行者”或“承担者”;⑤这样胡塞尔的“自我”就与笛卡尔的我思区别开了,自我既不是物质实体也不是精神实体,自我毋宁说是一种功能,作为意识活动的执行者;那么胡塞尔对自我意识的分析是怎样的呢胡塞尔现象学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对意识进行意向性分析,即在意识活动中反思意识本身;他认为所有的意识行为都可以追溯到“感知”这个最基本的意识;但胡塞尔的“感知”不同于平常的概念,它不是贝克莱意义上的被动的接受对象的感觉活动,而是主动的构造着对象;当某人感知一个事物的时候,他获得了关于这个事物的各种感觉:A1、A2、A3、A4……如色彩、软硬、冷暖、声响等,这些纷乱的感觉从一开始就受到意识的加工,使得这些材料综合为事物A的总体;但事物A不是A1、A2、A3、A4的简单相加的总和,而是一个比A1、A2、A3、A4总和多得多的东西;举例来说,我在看一个讲台,始终只能看到讲台的某一个侧面,但我从一开始就不是把它当作单纯的面,而是当作整个讲台;那些多出感觉材料的东西就是意识加进去的东西,是我们赋予感觉材料的意义;胡塞尔用“立义”Auffassen这个词表示意识的这项功能,立义就是一个赋予含义或给予意义的意识活动;通过立义,一堆死的材料被激活,成为面对意识的一个对象、一个客体;⑥胡塞尔接续了笛卡尔和康德的任务,努力地为科学寻求一个坚实的哲学根基;他认为科学研究的是意识的对象或外在客体,而哲学研究的对象是意识行为或意识活动本身;但这样的划分,哲学就有堕入到心理主义的可能,成为具体的科学心理学,这是胡塞尔不愿意看到的;胡塞尔为摆脱这种心理主义作出了努力,在1913年出版的逻辑研究第二版和同时出版的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时,他开始将意识的对象纳入到现象学的分析中;他认为“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它总是指向某物;这句话也可以改写成“意识总是在构造着它的对象客体”;⑦由此胡塞尔的现象学的内容不仅包括了意识活动,而且也包括作为意识活动之结果的意识的对象;意识的对象noema是由意识活动noesis构造的,原先心理和物理的二元,现在被先验的一元取代,即主体的先验的构造能力意识活动与被构造的对象意识对象综合为“意向构造能力和成就intentionale leistung”;⑧在这里胡塞尔解决了传统哲学的主客二元的难题:“意向构造能力和成就”既包括意识活动主体,又包括意识的对象客体,现象学中的意识现象就是整个主客融和的结果,意识意向既意味着“我思”,又意味着“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反过来说某物只能在意识之中才能获得意义,这归根到底是由意识的立义功能决定的,是人主体赋予客体以意义;这样传统哲学中主客二元对立在胡塞尔大全的主体性中被克服了;⑩三、主体际性:自我意识如何构造“他人”胡塞尔的现象学是为了给知识论寻求一个更可靠的、先验的基础,但上述的现象学方法只是关于一个孤立的意识如何构造出客体的分析;如果仅仅停留于此,那么现象学与胡塞尔所要求的“作为严格的科学”的距离还很远,因为胡塞尔的目的是要挽救科学的客观性想想胡塞尔的出身是一位数学家,但如果现象学只是对于孤独的一个先验的意识主体的分析,那所谓的科学客观性从何而来先验现象学只保证了对于一个自我意识有效的客观性,而如果世界上不止存在一个自我意识而是有众多的自我意识,那么一项知识你认为是“真”的,又如何保证别人也认为是“真”的先验现象学如果没有解决这个问题,那胡塞尔并不比康德高明多少,他同样也会掉进唯我论的深渊;胡塞尔表示了这样的担心:“当我这个沉思着的自我通过现象学的悬隔把自己还原唯我的绝对先验的自我时,我是否会成为一个独存的我solus ipse而当我以现象学的名义进行一种前后一贯的自我解释时,我是否依然是这个独存的我因而,一门宣称要解决客观存在问题而又要作为哲学表现出来的现象学,是否已经烙上了先验的唯我论的痕迹”德国现象学专家黑尔德认为,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其实是假设了一个“孤独的鲁滨逊”为出发点,这个鲁滨逊从未听说过其他的主体;如果这个鲁滨逊没有能够证明对所有人都有效的客观世界是如何可能的,那么就没有阻止先验现象学的失败;为了摆脱唯我论,胡塞尔必须找到先验现象学的单子式自我的出路,把科学的客观性奠基于更广阔的社会历史领域中的主体之间的关系之上,这就是胡塞尔提出“主体际性”的缘由;所谓“主体际性”Intersubjektivitaet,又译作交互主体性、主体间性理论,在胡塞尔的视界中就是纯粹的自我意识如何在自身的意识经验中构造出他人,从而解决了认识的客观性问题;由此胡塞尔的先验自我意识开始向“他人”过渡;关于主体际性的问题,胡塞尔在主体际性的构造一文中作了详细全面的阐述,笔者以下主要以该文为核心,整理出胡塞尔主体际性问题的思路;传统主客二元哲学的认识论的范式是“主体如何客观地认识客体”,无论是英美的经验主义还是欧陆的唯理主义,它们的问题都是经验的或者先验的自我如何确保认识的客观性、真理性;但这里的自我始终是单子式的自我,无论是洛克的“白板心灵”还是康德的“先验架构”都忽视了他人的存在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因而胡塞尔对此提出了质疑:一项对于我有效的知识如何对他人也同样有效他说:“在我的先验还原了的纯粹的意识生活领域之内,我所经验到的世界连同他人在内,按照经验的意义,可以说,并不是我个人综合的产物,而只是一个外在于我的世界,一个交互主体性的世界,是为每个人在此存在着的世界,是每个人都能理解其客观对象Objekten的世界;然而,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经验,有他自己的显现及其统一体,有他自己的世界现象,同时,这个被经验到的自身也是相对于一切经验的主体及其现象世界而言的;”前文指出,胡塞尔通过意识的意向性分析,解决了意识活动和意识对象的问题,即客体事物是主体意识活动构造的结果;这样的纯粹自我意识的分析虽然是一种“先验的唯我论”,这里的意向性分析方法仍然可以贯彻到主体际性的问题中,即从本己的自我意识在意识生活中不仅构造出“他物”,而且还可以构造出“他人”;因此现在的问题就是一个单个的主体的意识如何从自身出发并且超越自身而构造出另一个主体;从一个先验的自我意识出发到达“他人”,经过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自我对自身躯体Koerper的立义;在自我的意识生活中,感知活动将感性材料,即自身的器官的活动统摄为一个整体“举止”;但这里的躯体还只是自然意义上的物,没有心灵和精神;第二个阶段是自我对自身身体Leib的立义;在此我的意识和我的躯体结合,身体成为一个“心—物”的统一体,我可以通过意识来操作和指挥这个躯体了;第三个阶段是自我对他人躯体的立义;即在我的意识中,通过观察他人的举止行为从而感知和经验到他人的躯体;但这时我也仅仅知道这是一个“躯体”、一个物质性的东西,而不知道这是一个具有精神性的东西;第四阶段是自我对他人身体的立义,即认识到他人的躯体同样也是他人的“身体”,同样是具有另一个意识的“他人”;这是如何发生的呢胡塞尔认为对他人身体的立义是通过意识的“联想”作用实现的;这一步骤是非常复杂的,具体的过程如下;首先,在第三个阶段显现在我意识中的躯体通过他的“举止行为”而使我联想到我自己的躯体;而在第二个阶段中我已经把自己躯体的躯体立义为“身体”,即一个心物统一体,所以既然我的躯体中包含着我的精神和意识,那么在其他的躯体中必定也包含着其他的精神和意识;我从他人的举止中感知到他人的躯体,从而联想到我的举止和躯体,这两个躯体是相似的,这种相似性意识引发了我的想象力:他人的躯体使我回忆起我的躯体,而我的躯体同时也是我的身体,是心理物理的统一体、是肉体和精神的统一体,于是他人的躯体背后也应该有一个灵魂或意识指挥着他人的躯体,这样“他人躯体”便被赋予了“他人身体”的意义;从他人躯体到他人身体的这一步跳跃非常关键:为什么我在感知到他人举止的同时就认识到他人的举止背后的他人意识换言之,为什么通过对他人躯体的感知就可以感知到他人的身体胡塞尔用“共现”Apprsentation的说法来解释这一步;“共现”是人的一种先验的认识能力,当我们在感知物体的时候,虽然只看见了该物体的一个侧面,但我们仍然能够在意识到这是一个完整的物体,例如我们看见了一个桌子的表面,但它是作为一个整体的桌子浮现在人们的意识中,我们虽然没有看见它的背面,但还是可以感知到它的背面;这种方法也可以运用于意识构造他人的场合;我首先通过他人的举止感知到这是一个躯体,我又知道我的躯体之中还有一个灵魂,所以我虽然没有看见他人的灵魂,但我的“共现”能力保证了我认识到这个躯体同时也是一个身体;这个构造他人的过程又被胡塞尔称为“结对”Paarung,用胡塞尔的原话概括这一过程就是:“如果现在在我原真领域内凸现出了一个与我的躯体相类似的躯体,就是说,一个必须是以与我的躯体达到现象上的结对这样一种方式而被获得的躯,那么现在看来马上就清楚了,在意义的递推中,它一定会从我的身体中立即获得一个身体的意义;”总之,胡塞尔用现象学的方法不仅在自我的原本意识中构造出了“它物”,也构造出了“他人”;四、从主体际性到共同体:哲学的现实根基以上我们已经说明了自我意识如何在意识体验中构造了他人,但是上述的构造过程还只是单向的;“他人”与“它物”是不同的意识对象,即“它物”是没有精神、没有灵魂的,而“他人”与我一样也是一个心物统一体,在我经验着他人的时候,他人也同样地经验着我本人,这就是他人问题的特殊性;胡塞尔说:“正如他人的躯体身体存在于我的感知领域中一样,我的身体也存在于他人感知领域中;而且一般地说,他人立即会把我经验为他的他人,就像我把他经验为我的他人;” 所以主体对主体的构造必定是一种双向的活动、“交互的”活动;这样一个双向的、交互的构造他人的后果就是主体间的共同体的确立;这里,胡塞尔的主体际性给传统主体性哲学带来了革命性的转折;自笛卡尔和莱布尼茨以来的主体性哲学都把人看作出是突兀的单个主体,每个人都是独立自由的单子,人类社会就是这些单子的简单相加;胡塞尔的现象学虽然也是从主体的自我意识出发,但是“他人”在本己的意识体验中构造出来以后,现象学就显示出与主体性哲学截然不同的面貌;现象学用自我意识构造了他人,但得到了比“他人”更多的东西;胡塞尔说:“我所获得的并不单纯是在身体上与我对峙的、通过联想的结对而又回溯到我心理物理的此在的他人”,而是得到了在一个人类共同体成员的意义上的人,这包含了自我与他人彼此的相互依存,进一步说,自我和他人的客观化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我和每一个人都可以作为他人中的一个人;”现在,他人不仅仅是一个意识构造的对象,他人超越了其本身的意义,而具有了更广阔的人类共同体的含义;就连自我也必须在他人身上才能获得存在的确信;到此为止,我们终于看见了胡塞尔现象学对自我意识的分析,获得一个自我和他人都存在于其中的人类共同体;虽然这个结论是从单个的自我出发进行意向性分析得出的,但这个本源的共同体并不是一个虚无,而是具有现实性的,并且是使得一切人和物的世界的存在,在先验上具有可能性的共同体;主体际性的真正含义就在于此;后期的胡塞尔,在主体际性的基础上,将哲学研究推至“生活世界”,并得以最终回答了“哲学作为一门真正科学”的现实基础问题;毛靖论文:从哲学上讲,主体性是指人的自主能动性和创造性,是人的本质力量的体现,这个作为主体的“人”是指整个人类,是绝对中心,而其他包括自然、社会、理性观念等都是“客体”;――在西方文学史上,自从启蒙解放了人性以来,涌现出大量人本主义特点作品,以人为中心;――主体际性的概念来源于胡塞尔的现象学哲学,主体际性哲学对主体性概念进行了重新定义;首先,作为主体的人是不应是抽象的,代表全人类的概念的“人”,是具体的,有个性和个人局限性的个性的“人”;个体的主体性意味着现实中有多个主体的存在,而不是只有一个主体;其次,主体的本质既是个体性,又是以主体之间相互交流,影响的方式存在的,而主体际性就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共存;主体际性既否定了以自我为中心的唯我论,也反对以社会性抹杀个性的纯理论主义;。
胡塞尔 世界的三项结构 -回复
胡塞尔世界的三项结构-回复【胡塞尔世界的三项结构】引言:胡塞尔(Edmund Husserl)是20世纪德国哲学家,被誉为现象学的奠基人。
他的《世界的三项结构》是其重要著作之一,主要讨论了世界的本质和结构。
本文将以中括号内的内容为主题,分步回答相关问题,探究胡塞尔的思想。
一、什么是胡塞尔世界的三项结构?胡塞尔认为,世界的存在并非单一而静止的,而是通过人的主体活动而构成一个动态的结构。
这个结构由三个重要组成部分构成,即主体、客体和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意义或意识。
这种结构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对于人的经验和认识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主体是什么?主体是人的自我意识,是经验的源泉和主观的中心。
主体通过感知、思维和意识活动来认识和理解世界。
主体的活动是主观的,是具有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
在主体的活动中,主观的投射、关注和评判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客体是什么?客体是主体认识的对象,是世界的存在和属性。
客体是外在于主体的,它存在于主体的意识之外,并且独立于主体的感知和理解。
客体具有自身的特性和本质,是主体通过感知和经验来认识和理解的对象。
客体可以是物质的、精神的或符号的。
四、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意义是什么?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意义是主体通过经验和认识对客体进行解释和理解的过程。
通过主体的意识活动,主体赋予客体以意义和价值,并通过意识的反省和思考来理解客体的本质和存在。
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意义是主客关系的体现,它是主体主观投射和客体客观性的统一。
五、世界的三项结构的意义和影响是什么?胡塞尔的世界的三项结构揭示了人的经验和认识的基本过程,强调了主体在认识过程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它呼吁人们超越传统的主客对立,认识到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依存。
这对于解决哲学、科学、艺术等领域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胡塞尔的思想对于现象学和存在哲学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也对后来的哲学和认识论研究产生了持久的影响。
结论:胡塞尔的《世界的三项结构》是其重要的哲学著作之一,主要讨论了世界的本质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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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的主体间性理论——以胡塞尔为中心一、什么是现象学?20世纪上半叶的西方哲学呈现了现象学(Phenomenology)、分析哲学、实用主义三足鼎立的格局。
欧陆哲学的主流非现象学莫属。
当代意义上的现象学主要是由德国哲学家埃德蒙德·胡塞尔(E.Husserl,1895-1938)开创的,并由海德格尔、舍勒、舒茨、萨特、梅洛-庞蒂等人发扬光大。
现象学产生以后逐渐流向法国、美国等国家,形成浩浩荡荡的“现象学运动”。
[①]要理解现象学就必须追溯西方传统哲学的主客二元知识论。
自笛卡尔之后,西方哲学把世界分为主体和客体两个部分,哲学和一切科学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运用人的理性能力去认识客观世界,得到主客统一的真理。
传统哲学的思路要么认为知识是客观经验在人的心灵刻画留下的印记,要么认为知识是主体的理性特有的能力,因而这些哲学理论对外在世界存在与否争论不休。
胡塞尔的现象学则抛开客观世界是否存在的问题,而从在人的意识领域中显现的现象开始,从自我的感知体验开始,重新确立知识论的基础。
如何得到现象学的研究对象呢?传统的哲学家认为知识的重要来源是客观世界的感性材料,但感性材料受制于感觉的变幻而变动不居,因此为了得到必然的、绝对的知识就要超越客观世界,在纯粹的精神世界里寻求知识的可靠的根基。
胡塞尔采取了对客观自然事物“搁置”的态度,形象点说就是客观的自然世界被胡塞尔用括号“括起来”,即客观世界是否存在的问题被搁置起来,但这不是否认客观世界而只是说不去问它,对它“存疑”。
通过排除了客观世界之后剩下来的就是“绝对意识”,对它的研究就是“现象学”。
[②]简言之,现象学就是关于纯粹意识现象的科学。
[③]二、意识的意向性:克服“主-客”二元论胡塞尔从笛卡尔的“我思”开始了意识现象的研究,“自我”被胡塞尔作为绝对的前提。
现象学意义上的“我思”是指纯粹的先验的自我,即排除一切有关外在事物存在的经验设定,在内在的意识现象的范围内把握自我。
现象学所说的意识处于流动的过程中,一个接着一个的现象不断地显现出来,形成体验流。
体验(Erlebnis)是指意识活动及其相关的意识内容。
只要我们注视着这个体验流,我们就能绝对清楚地把握这个思着的“我”。
纵然在意识中我的感知、记忆、想象、怀疑会发生错误,但进行这些感知、记忆、想象、怀疑着的“我”却是绝对的、不言而自明的。
[④]胡塞尔一方面采取了笛卡尔的路径,但另一方面又批评笛卡尔的“我思”。
他认为笛卡尔把“我思”看成是一个与物质实体相对应的精神(心灵)实体,但我们在思考问题的时候是看不见这样的精神实体的,它是不可证明的,是一种假设。
而胡塞尔认为在思维中,我们看到的是各种意识现象,它们持续不断的形成了一个意识的体验流,“自我”就存在于这股体验流之中,自我在体验流中起着统调的作用,作为体验流的中心,意识活动从我这里出发,又回归我这里。
但自我不是体验流的组成部分,而是体验流的“执行者”或“承担者”。
[⑤]这样胡塞尔的“自我”就与笛卡尔的我思区别开了,自我既不是物质实体也不是精神实体,自我毋宁说是一种功能,作为意识活动的执行者。
那么胡塞尔对自我意识的分析是怎样的呢?胡塞尔现象学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对意识进行意向性分析,即在意识活动中反思意识本身。
他认为所有的意识行为都可以追溯到“感知”这个最基本的意识。
但胡塞尔的“感知”不同于平常的概念,它不是贝克莱意义上的被动的接受对象的感觉活动,而是主动的构造着对象。
当某人感知一个事物的时候,他获得了关于这个事物的各种感觉:A1、A2、A3、A4……(如色彩、软硬、冷暖、声响等),这些纷乱的感觉从一开始就受到意识的加工,使得这些材料综合为事物A的总体。
但事物A不是A1、A2、A3、A4的简单相加的总和,而是一个比A1、A2、A3、A4总和多得多的东西。
举例来说,我在看一个讲台,始终只能看到讲台的某一个侧面,但我从一开始就不是把它当作单纯的面,而是当作整个讲台。
那些多出感觉材料的东西就是意识加进去的东西,是我们赋予感觉材料的意义。
胡塞尔用“立义”(Auffassen)这个词表示意识的这项功能,立义就是一个赋予含义或给予意义的意识活动。
通过立义,一堆死的材料被激活,成为面对意识的一个对象、一个客体。
[⑥]胡塞尔接续了笛卡尔和康德的任务,努力地为科学寻求一个坚实的哲学根基。
他认为科学研究的是意识的对象或外在客体,而哲学研究的对象是意识行为或意识活动本身。
但这样的划分,哲学就有堕入到心理主义的可能,成为具体的科学(心理学),这是胡塞尔不愿意看到的。
胡塞尔为摆脱这种心理主义作出了努力,在1913年出版的《逻辑研究》第二版和同时出版的《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时,他开始将意识的对象纳入到现象学的分析中。
他认为“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它总是指向某物;这句话也可以改写成“意识总是在构造着它的对象(客体)”。
[⑦]由此胡塞尔的现象学的内容不仅包括了意识活动,而且也包括作为意识活动之结果的意识的对象。
意识的对象(noema)是由意识活动(noesis)构造的,原先心理和物理的二元,现在被先验的一元取代,即主体的先验的构造能力(意识活动)与被构造的对象(意识对象)综合为“意向构造能力和成就(intentionale leistung)”。
[⑧]在这里胡塞尔解决了传统哲学的主客二元的难题:“意向构造能力和成就”既包括意识活动(主体),又包括意识的对象(客体),现象学中的意识现象就是整个主客融和的结果,意识(意向)既意味着“我思”,又意味着通过我思构造的对象。
[⑨]“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反过来说某物只能在意识之中才能获得意义,这归根到底是由意识的立义功能决定的,是人(主体)赋予客体以意义。
这样传统哲学中主客二元对立在胡塞尔大全的主体性中被克服了。
[⑩]三、主体际性:自我意识如何构造“他人”胡塞尔的现象学是为了给知识论寻求一个更可靠的、先验的基础,但上述的现象学方法只是关于一个孤立的意识如何构造出客体的分析。
如果仅仅停留于此,那么现象学与胡塞尔所要求的“作为严格的科学”的距离还很远,因为胡塞尔的目的是要挽救科学的客观性(想想胡塞尔的出身是一位数学家),但如果现象学只是对于孤独的一个先验的意识主体的分析,那所谓的科学客观性从何而来?先验现象学只保证了对于一个自我意识有效的客观性,而如果世界上不止存在一个自我意识而是有众多的自我意识,那么一项知识你认为是“真”的,又如何保证别人也认为是“真”的?先验现象学如果没有解决这个问题,那胡塞尔并不比康德高明多少,他同样也会掉进唯我论的深渊。
胡塞尔表示了这样的担心:“当我这个沉思着的自我通过现象学的悬隔把自己还原唯我的绝对先验的自我时,我是否会成为一个独存的我(solus ipse)?而当我以现象学的名义进行一种前后一贯的自我解释时,我是否依然是这个独存的我?因而,一门宣称要解决客观存在问题而又要作为哲学表现出来的现象学,是否已经烙上了先验的唯我论的痕迹?”[⑪]德国现象学专家黑尔德认为,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其实是假设了一个“孤独的鲁滨逊”为出发点,这个鲁滨逊从未听说过其他的主体。
如果这个鲁滨逊没有能够证明对所有人都有效的客观世界是如何可能的,那么就没有阻止先验现象学的失败。
[⑫]为了摆脱唯我论,胡塞尔必须找到先验现象学的单子式自我的出路,把科学的客观性奠基于更广阔的社会历史领域中的主体之间的关系之上,这就是胡塞尔提出“主体际性”的缘由。
所谓“主体际性”(Intersubjektivitaet,又译作交互主体性、主体间性)理论,在胡塞尔的视界中就是纯粹的自我意识如何在自身的意识经验中构造出他人,从而解决了认识的客观性问题。
由此胡塞尔的先验自我意识开始向“他人”过渡。
关于主体际性的问题,胡塞尔在《主体际性的构造》一文中作了详细全面的阐述,笔者以下主要以该文为核心,整理出胡塞尔主体际性问题的思路。
传统主客二元哲学的认识论的范式是“主体如何客观地认识客体”,无论是英美的经验主义还是欧陆的唯理主义,它们的问题都是(经验的或者先验的)自我如何确保认识的客观性、真理性。
但这里的自我始终是单子式的自我,无论是洛克的“白板心灵”还是康德的“先验架构”都忽视了他人的存在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因而胡塞尔对此提出了质疑:一项对于我有效的知识如何对他人也同样有效?他说:“在我的先验还原了的纯粹的意识生活领域之内,我所经验到的世界连同他人在内,按照经验的意义,可以说,并不是我个人综合的产物,而只是一个外在于我的世界,一个交互主体性的世界,是为每个人在此存在着的世界,是每个人都能理解其客观对象(Objekten)的世界。
然而,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经验,有他自己的显现及其统一体,有他自己的世界现象,同时,这个被经验到的自身也是相对于一切经验的主体及其现象世界而言的。
”[⑬]前文指出,胡塞尔通过意识的意向性分析,解决了意识活动和意识对象的问题,即客体(事物)是主体(意识活动)构造的结果。
这样的纯粹自我意识的分析虽然是一种“先验的唯我论”,这里的意向性分析方法仍然可以贯彻到主体际性的问题中,即从本己的自我意识在意识生活中不仅构造出“他物”,而且还可以构造出“他人”。
因此现在的问题就是一个单个的主体的意识如何从自身出发并且超越自身而构造出另一个主体。
从一个先验的自我意识出发到达“他人”,经过了四个阶段。
[⑭]第一个阶段是自我对自身躯体(Koerper)的立义。
在自我的意识生活中,感知活动将感性材料,即自身的器官的活动统摄为一个整体“举止”。
但这里的躯体还只是自然意义上的物,没有心灵和精神。
第二个阶段是自我对自身身体(Leib)的立义。
在此我的意识和我的躯体结合,身体成为一个“心—物”的统一体,我可以通过意识来操作和指挥这个躯体了。
第三个阶段是自我对他人躯体的立义。
即在我的意识中,通过观察他人的举止行为从而感知和经验到他人的躯体。
但这时我也仅仅知道这是一个“躯体”、一个物质性的东西,而不知道这是一个具有精神性的东西。
第四阶段是自我对他人身体的立义,即认识到他人的躯体同样也是他人的“身体”,同样是具有另一个意识的“他人”。
这是如何发生的呢?胡塞尔认为对他人身体的立义是通过意识的“联想”作用实现的。
这一步骤是非常复杂的,具体的过程如下。
首先,在第三个阶段显现在我意识中的躯体通过他的“举止行为”而使我联想到我自己的躯体。
而在第二个阶段中我已经把自己躯体的躯体立义为“身体”,即一个心物统一体,所以既然我的躯体中包含着我的精神和意识,那么在其他的躯体中必定也包含着其他的精神和意识。
我从他人的举止中感知到他人的躯体,从而联想到我的举止和躯体,这两个躯体是相似的,这种相似性意识引发了我的想象力:他人的躯体使我回忆起我的躯体,而我的躯体同时也是我的身体,是心理物理的统一体、是肉体和精神的统一体,于是他人的躯体背后也应该有一个灵魂或意识指挥着他人的躯体,这样“他人躯体”便被赋予了“他人身体”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