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讲义
个人所得税讲义全
第十三章个人所得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是《税法》考试比较重要的一章,内容繁杂,考点较多.历年考题命制过各种题型,本章在2010年的主要变化包括:1.增加华侨身份界定的内容;2。
增加个人转租收入计税规定;3.个人担任董事、监事的收入的计税规定;4.新增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5.新增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6.新增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个人所得税规定;7。
增加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规定。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能力等级1)一、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
二、个人所得税的发展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原理——纯所得为计税依据纯所得需要扣除,扣除的费用包括两大方面、三个具体分类。
有关费用一方面是指及获取收入和报酬有关的经营费用;另一方面是指维持纳税人自身及家庭生活需要的费用。
具体分为三类:第一,及应税收入相匹配的经营成本和费用;第二,及个人总体能力相匹配的免税扣除和家庭生计扣除;第三,为了体现特定社会目标而鼓励的支出,称为“特别费用扣除”。
四、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熟悉)一般说来,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有三种: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及混合征收制。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用的是分类征收制的模式。
【例题·单选题】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采用( )。
A。
分类征收制B.综合征收制C.混合征收制D.分类及综合相结合的模式【答案】A五、个人所得税的作用(了解)第二节纳税义务人(熟悉,能力等级2)基本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涉及中国公民,也涉及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中国的港、澳、台同胞,还涉及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国际通常的做法,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并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具体划分见下表:【案例】某在我国无住所的外籍人员2008年5月3日来华工作,2009年9月30日结束工作离华,则该外籍人员是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培训讲义
提高纳税信用的方法
企业应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如实 申报、按时缴纳税款,加强内部 管理,提高财务核算水平等,以 提高纳税信用等级。
税务稽查应对策略
了解税务稽查流程
企业应了解税务稽查的流程、方式和重点,做好应对准备 。
配合税务稽查工作
企业应积极配合税务稽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如 实反映情况。
对稽查结果进行申 诉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
02
法
应纳税所得额确定
01
02
03
收入总额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 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各项 收入。
免税收入
按照国家规定,部分收入 项目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国债利息、福利费、 抚恤金等。
扣除项目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可以扣除的项目包括专项 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 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养老金在领取时免征个人 所得税,但需注意投资环节可能产生的税收。
其他免税项目
如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在一定范围内也享 有免税待遇。
境外所得申报缴纳要求
境外所得申报
个人从境外获得的各类所得,需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申报并缴纳个 人所得税。
境外税收抵免
为避免双重征税,个人在境外已缴纳的税款可在国内进行抵免。
根据提供劳务的性质和方式,劳务报酬可分为独立劳务和非独立劳务。独立劳务是指个人独立从事某 种劳务活动取得的所得;非独立劳务是指个人在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
稿酬所得认定标准
01
稿酬所得定义
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 得。
02
稿酬所得认定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按以 下方式认定:(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 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 取得收入,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 征个人所得税。
李文个人所得税法讲义
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与前两部企业所得税法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1.从纳税人的角度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与涉外企业所得税相同。
居民纳税人负有全面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2.从计税依据的角度相同点:计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法定扣除项目)。
不同点:企业所得税法不分项,个人所得税分为11项,适用税率不同,费用扣除也不相同,第一节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一、居民纳税义务人1. 居民纳税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
其所取得的应纳税的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2. 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所谓住所是指习惯性居住地。
3. 在中国境内满一年是指一个纳税年度,临时离境不扣减日数。
从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这些人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仍应视为全年在中国境内居住,从而判定为居民纳税义务人。
一个外籍人员首次来华,如果他在1月1日入境则可能成为居民纳税义务人。
如果在2006年1月1日入境,在12月10日离境回国过圣诞节,直至2007年1月20日才回中国境内。
虽然一次出境超过30天,但由于是在两个纳税年度里,所以每一纳税年度里,一次出境时间没有超过30天,所以该人仍然是居民纳税人。
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境内居住的天数和境内实际工作期间按以下规定为准:(见教材351页)1.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需要计算确定其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时,均应以该个人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
上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2.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在境外机构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工作天数3.自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新-详细个人所得税讲义
新-详细个人所得税讲义第三节现行个人所得税一、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二、应税所得项目三、税率四、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五、应纳税额的计算六、税收优惠这一章中包括九节:概述、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减免税优惠、申报和缴纳、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第一节概述知识点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和特点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一)实行分类征收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
(二)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1、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工资薪金所得;(5%-45%)2、五级超额累进税率:(5%-35%)(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适用比例税率的项目包括: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等。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个人所得税采用费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定额扣除(2008年3月1日起,每月减除费用2000元,之前为1600元)劳务报酬所得等:每月(次)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800元;超过4000的定率减除20%。
(四)计算简便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采取总额扣除法。
三、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原则(了解)第二节征税对象知识点二:个人所得的形式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知识点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对象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需要注意掌握的问题:1、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都属于工资、薪金范畴。
2、下列所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不予征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第7章个人所得税讲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概述第二节税制要素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四节征收管理7.1 个人所得税概述•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原理与企业所得税一致,但纳税人为自然人,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我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将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7.1 个人所得税概述•一、个人所得税以个人的纯所得为计税依据。
–有关费用的扣除分三类:1.扣除与应税收入相配比的经营成本和费用;2.扣除与个人总体能力相匹配的免税扣除和家庭生计扣除;3.扣除体现特定社会目标而鼓励的支出,称为“特别费用扣除”,如慈善捐赠等。
7.1 个人所得税概述•二、个人所得税的课征模式–1、分类所得税制模式–2、综合所得税制模式–3、混合税制模式7.1 个人所得税概述•三、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建立和发展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1986年《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1987年《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1994年《个人所得税法》7.1 个人所得税概述•四、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1.在征收制度上实行分类征收制2.在费用扣除上定额、定率扣除并用3.在税率上累进税率、比例税率并用4.在申报缴纳上采用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两种方法7.2 税制要素•一、纳税人•税法规定,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下同)和港澳台同胞,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一)纳税人划分标准–住所–居住时间7.2 税制要素•(二)居民纳税人7.2 税制要素•“在境内有住所”——•“在境内居住满一年”——•“临时离境”——7.2 税制要素•(三)非居民纳税人7.2 税制要素•(四)所得来源的确定 P263–1.在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等单位或经济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2.在中国境内提供各种劳务而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
–3.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讲义(PPT 36张)
实发合计 2784.89
如果当月另发放课时津贴1000元,应当如何计税?
课后练习: 习题集P173 计算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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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是井里没有水,而是你挖的不够深。不是成功来得慢,而是你努力的不够多。 2、孤单一人的时间使自己变得优秀,给来的人一个惊喜,也给自己一个好的交代。 3、命运给你一个比别人低的起点是想告诉你,让你用你的一生去奋斗出一个绝地反击的故事,所以有什么理由不努力! 4、心中没有过分的贪求,自然苦就少。口里不说多余的话,自然祸就少。腹内的食物能减少,自然病就少。思绪中没有过分欲,自然忧就少。大悲是无泪的,同样大悟 无言。缘来尽量要惜,缘尽就放。人生本来就空,对人家笑笑,对自己笑笑,笑着看天下,看日出日落,花谢花开,岂不自在,哪里来的尘埃! 5、心情就像衣服,脏了就拿去洗洗,晒晒,阳光自然就会蔓延开来。阳光那么好,何必自寻烦恼,过好每一个当下,一万个美丽的未来抵不过一个温暖的现在。 6、无论你正遭遇着什么,你都要从落魄中站起来重振旗鼓,要继续保持热忱,要继续保持微笑,就像从未受伤过一样。 7、生命的美丽,永远展现在她的进取之中;就像大树的美丽,是展现在它负势向上高耸入云的蓬勃生机中;像雄鹰的美丽,是展现在它搏风击雨如苍天之魂的翱翔中;像江 河的美丽,是展现在它波涛汹涌一泻千里的奔流中。 8、有些事,不可避免地发生,阴晴圆缺皆有规律,我们只能坦然地接受;有些事,只要你愿意努力,矢志不渝地付出,就能慢慢改变它的轨迹。 9、与其埋怨世界,不如改变自己。管好自己的心,做好自己的事,比什么都强。人生无完美,曲折亦风景。别把失去看得过重,放弃是另一种拥有;不要经常艳羡他人, 人做到了,心悟到了,相信属于你的风景就在下一个拐弯处。 10、有些事想开了,你就会明白,在世上,你就是你,你痛痛你自己,你累累你自己,就算有人同情你,那又怎样,最后收拾残局的还是要靠你自己。 11、人生的某些障碍,你是逃不掉的。与其费尽周折绕过去,不如勇敢地攀登,或许这会铸就你人生的高点。 12、有些压力总是得自己扛过去,说出来就成了充满负能量的抱怨。寻求安慰也无济于事,还徒增了别人的烦恼。 13、认识到我们的所见所闻都是假象,认识到此生都是虚幻,我们才能真正认识到佛法的真相。钱多了会压死你,你承受得了吗?带,带不走,放,放不下。时时刻刻发 悲心,饶益众生为他人。 14、梦想总是跑在我的前面。努力追寻它们,为了那一瞬间的同步,这就是动人的生命奇迹。 15、懒惰不会让你一下子跌倒,但会在不知不觉中减少你的收获;勤奋也不会让你一夜成功,但会在不知不觉中积累你的成果。人生需要挑战,更需要坚持和勤奋! 16、人生在世:可以缺钱,但不能缺德;可以失言,但不能失信;可以倒下,但不能跪下;可以求名,但不能盗名;可以低落,但不能堕落;可以放松,但不能放纵;可以虚荣, 但不能虚伪;可以平凡,但不能平庸;可以浪漫,但不能浪荡;可以生气,但不能生事。 17、人生没有笔直路,当你感到迷茫、失落时,找几部这种充满正能量的电影,坐下来静静欣赏,去发现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东西。 18、在人生的舞台上,当有人愿意在台下陪你度过无数个没有未来的夜时,你就更想展现精彩绝伦的自己。但愿每个被努力支撑的灵魂能吸引更多的人同行。
税法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讲义)
税法第五章——个⼈所得税法(讲义)税法第五章——个⼈所得税法(讲义)前⾔个⼈所得税是以⾃然⼈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征收的⼀种所得税。
【提⽰1】⾃然⼈,包括居民个⼈、⾮居民个⼈、⾃然⼈企业【提⽰2】个⼈所得税三种征收模式: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复杂,但有利于平衡纳税⼈税负)——混合征收制。
⽬前,我国个⼈所得税已初步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收模式,即混合征收制(2016年多选题考点)。
【知识点1】纳税义务⼈【考情分析】重要考点⼀、纳税⼈的⼀般规定中国公民、个体⼯商业户、个⼈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员和港澳台同胞,为个⼈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居民个⼈与⾮居民个⼈(⼀)划分标准:住所、居住时间,符合其中之⼀。
其税收含义:1.住所标准:习惯性居住地在中国境内。
【提⽰】“中国境内”是指中国⼤陆地区,⽬前还不包括⾹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2.时间标准:在⼀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1⽇起⾄12⽉31⽇⽌)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
【提⽰】2018年税法修订时变动(原365天),参考以前年度考题时注意。
【解释1】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取消了原有的临时离境规定。
即境内⽆住所的某⼈在⼀个纳税年度内⽆论出境多少次,只要在我国境内累计住满183天,就可判定为我国的居民个⼈。
【解释2】对在中国境内⽆住所的个⼈,需要计算确定其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1.个⼈⼊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均按1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2.计算其境内⼯作期间时,对其⼊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作天数。
(⼆)居民个⼈与⾮居民个⼈判定: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下列所得,不论⽀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在中国境内使⽤⽽取得的所得;3.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取得的所得;5.从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培训讲义
(2000+500)×12-800×12=22.551(万元)
▪ 3、超过4000元的劳务报酬,可扣除20%作为应纳所得税
额=20-20×20%=16(万元)
▪ 该次劳务报酬超过5万元,应使用劳务报酬加成征税的规
定。应纳所得税税额=16×40%=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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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题:
▪ 1、某中国公民同时在A、B单位工作,A单位每月
工薪1100元,B单位每月工薪800元。计算该公民 每月应纳个人பைடு நூலகம்得税。
▪ 2、王某2000年承包某国有企业,合同规定承包
人可以取得企业税后利润的80%,且每月可以从 企业领取工资2000元,补贴200元。当年该企业 销售收入850万元,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5万元, 缴纳增值税12万元,产品销售成本500万元,其 他费用和损失225万元。计算王某当年应缴纳的 个人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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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及征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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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各种应
税所得。包括:
▪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
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 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稿酬所得,特许权 使用费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财 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偶然所得 , 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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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法讲义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节概述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一)实行分类征收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
(二)累进税率与比例的税率并用分类所得税制一般采用比例税率,综合所得税制通常采用累进税率。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根据各类个人所得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将这两种形式的税率运用于个人所得税制。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2000元;对劳务报酬等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四)计算简便用应税所得的收入减去允许扣除的,剩下的部分作为所得额,乘以规定的税率。
(五)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税方法课源制,支付单位来代扣代缴税款;申报制,有一些个人所得的项目要自行申报纳税。
第二节征税对象(共十一项)一、工资、薪金所得注意范围: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一)不予征税项目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根据财政部的规定)(二)征税项目几项特殊规定1.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取得收入征税问题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2008年1O月中国公民张某与原任职单位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取得一次性收入60000元,张某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共计20个月。
最新第7章-个人所得税法教学讲义PPT课件
2、附加减除费用标准
上述适用范围内的人员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减除4800 元费用后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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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每次收入的确定
1、劳务报酬所得
➢ 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 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 入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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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加减除费用的范围和标准
附加减除费用只是针对应税项目中的工资、薪金所得做 出的特殊规定,目的是不因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加重外籍人员 和在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的税收负担
1、适用的纳税人:
➢ 在中国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内资企事业单位工作、取得 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
➢ 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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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
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不同,取得某项所得所需费用也不同, 因此需分项计算各项目应税所得额,以某项应税收入减去税 法规定的该项费用减除标准后的余额为该项所得税计税依据
一、各项费用减除标准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 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 总额,减除必要费用(每月800元)后的余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 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以上的,减除20%的费 用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民纳税人种类
❖ 在中国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 ❖ 在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 华侨、港澳台同胞(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 计不超过90日的,仍为居民纳税人)
2020注会-税法-讲义-第05章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是主要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
从世界范围看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分为三类,具体情况见下表: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1.基本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涉及中国公民,也涉及在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还涉及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
2.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划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国际通用的做法,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居民个人——就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判定居民身份的两个标准:住所;境内居住天数【注意】判定纳税义务时计算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
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提示】由于一国两制和税收管辖权的缘故,我国现行税法中关于“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
二、征税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奖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资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规定。
【提示】工资、薪金所得建立在取得收入者与支付单位之间存在任职受雇关系上。
【注意辨析】考生要辨析下列五方面的差异:1.辨析劳动分红与股份分红。
劳动分红属于劳动所得,列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份分红属于资本利得,列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辨析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
个人所得税法解读宣讲课件
税收征管制度不完善
02
现行税收征管制度存在漏洞和不足,导致偷税、漏税现象时有
发生,严重影响了税收公平和社会公正。
税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03
部分税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对税法理解不透彻,导致税收征
管工作出现偏差。
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纳税服务体系不完善
目前纳税服务体系尚不健全,服务流程繁琐,导致纳税人办税不 便。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 用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 进税率,税率为3%到45%。
财产租赁所得
01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 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 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02
财产租赁所得以每次取得的收入 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 率,税率为20%。
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 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解读 宣讲课件
目录
• 个人所得税法概述 •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计算方法 •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和抵免 •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
01
个人所得税法概述
个人所得税法的定义
01
02
03
定义
个人所得税法是我国税收 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 分,主要对个人所得额征 收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以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 例税率,税率为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第十一讲个人所得税法讲义教材
2020/8/7
表一: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
1 不超过500元的
52
2 超过500元至 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2020/8/7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
免征:《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10项 个人所得税的减征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授权国务院财政部门决定其他免税事项
个人所得税的抵免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 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依照该所得来源国 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缴纳并且已实际缴纳的税额 。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2020/8/7
表二: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0
2 超过5000元至10000 10 元的部分
202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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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所所所所所所所所
讲
得得得得得得得得 税税税税税税税税
主
法征税的税征纳法
要
的管收计率税税概 完 优算 对人述
内
善惠
个人所得税基本知识讲义
根据上述原则,下列所得无论支付地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 内的所得,在中国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
得的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 得; 3.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 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 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 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6号
二、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 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 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公 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 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 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 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三、本公告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1、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取得税法规定的 各项应税所得的个人,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 民纳税人。
(1)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 (2)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居民纳税人——中国境内外取得纳税
非居民纳税人——中国境内取得纳税
(1)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 准
根据国际惯例,我国采用各国通用的住所和居住 时间两条判定标准,将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划分 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两类。具体来讲,在中 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 个人,为居民纳税人,应就从中国境内外取得的各项 应税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 住,或者无住所且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为非 居民纳税人,仅就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缴 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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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第一节概述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一)实行分类征收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
(二)累进税率与比例的税率并用分类所得税制一般采用比例税率,综合所得税制通常采用累进税率。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根据各类个人所得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将这两种形式的税率运用于个人所得税制。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2000元;对劳务报酬等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四)计算简便用应税所得的收入减去允许扣除的,剩下的部分作为所得额,乘以规定的税率。
(五)采取课源制和申报制两种征税方法课源制,支付单位来代扣代缴税款;申报制,有一些个人所得的项目要自行申报纳税。
第二节征税对象(共十一项)一、工资、薪金所得注意范围: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一)不予征税项目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根据财政部的规定)(二)征税项目几项特殊规定1.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取得收入征税问题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2008年1O月中国公民张某与原任职单位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取得一次性收入60000元,张某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共计20个月。
张某的月工资2200元。
2008年10月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6500B.7855C.8875D.8905『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60000÷20+2200-2000=3200(元),税率为15%,扣除数为125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0+2200-2000)×15%-125=8905(元)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4.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金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营销业绩奖励的对象是非雇员,则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均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出租车属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关注以下项目: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取得银行存款的利息所得、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科目的规定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1.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还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2.个人承包、承租分为两种:①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②承包、承租人按合同(协议)规定只向发包方、出租人交纳一定的费用,交纳承包、承租费后的企业的经营成果归承包、承租人所有的,其取得的所得,按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四、劳务报酬所得(一)范围:29项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所得(属于独立个人劳动所得)。
(二)与工薪所得区别:独立与非独立;雇佣与非雇佣。
(三)特别项目1.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1)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2)属于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按工资薪金征税。
2.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稿酬所得(一)范围: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包括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
(二)性质:稿酬所得具有特许权使用费、劳务报酬等的性质。
(三)对报刊、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所得征税问题。
1.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收入中,应按照稿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出版社专业作者翻译作品后,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收入B.某作家的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C.报社记者在本单位的报刊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D.出版社的专业作者编写的作品,在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收入E.专业摄影师出版的摄影专辑『正确答案』ADE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一)范围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二)根据税法规定,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赔款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三)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收入,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个人取得的特许权经济赔偿收入B.作家公开拍卖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的收入C.电视剧编剧从任职的电视剧制作中心获得的剧本使用费收入D.教师自行举办培训班取得的收入E.出版社专业作者翻译作品后,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收入『正确答案』ABC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包括银行结算账户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总结:国债利息收入、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湘财税[200910号文件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农村信用社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职工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1.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利息收入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参加企业集资取得的利息B.国债利息C.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D.个人按规定缴付住房公积金而存入银行账户取得的利息E.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获得的利息『正确答案』AE八、财产租赁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转租收入也按此征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店购买者个人签订协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优惠价格出售其开发的商店给购买者个人,但购买者个人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将购买的商店无偿提供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出租使用。
其实质是购买者个人以所购商店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而取得的房屋租赁收入支付了部分购房价款。
对购买者个人少支出的购房价款,应视同个人财产租赁所得,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每次财产租赁所得的收入额,按照少支出的购房价款和协议规定的租赁月份数平均计算确定。
九、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具体规定如下:(一)(境内)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量化资产股份转让:1.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企业时,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出售自有住房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1)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