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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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调研提纲

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调研提纲

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调研提纲【实用版】目录一、刑罚执行一体化的概念和意义二、刑罚执行一体化的现状与问题三、刑罚执行一体化的对策和建议四、刑罚执行一体化的实践案例五、结论正文一、刑罚执行一体化的概念和意义刑罚执行一体化是指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将刑罚的执行纳入到整个司法体系中,实现监狱与社会矫正、社区康复等各部门的协同作战,提高刑罚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刑罚执行一体化具有以下意义:1.有利于提高刑罚执行的效率,缩短犯罪分子的服刑时间,降低犯罪成本;2.有利于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刑罚执行的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3.有利于促进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刑罚执行一体化的现状与问题1.现状:我国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部分地区实现了监狱与社会矫正、社区康复等部门的协同作战,提高了刑罚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2.问题: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各地区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区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尚未开展;监狱与社会矫正、社区康复等部门的协同作战不够紧密,资源共享程度不高;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刑罚执行一体化的对策和建议1.加强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司法行政人员的认识和能力;2.建立健全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的协调机制,加强监狱与社会矫正、社区康复等部门的协同作战;3.制定完善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提供法治保障;4.加大对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的投入,提高刑罚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四、刑罚执行一体化的实践案例1.新疆自治区司法厅:召开全区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2.河北省承德市:召开全市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司法厅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系列会议精神;3.青海省东川监狱:建立全省首家刑罚执行一体化共建示范点,有效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刑罚执行力量和资源,扎实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监狱刑罚执行实务的难点问题研究

监狱刑罚执行实务的难点问题研究

凶来看 ,往往就 是一句话 和一个行为就 实施行 凶 大打 出手或不服管理 。 行 为,时间持续十分短暂 ,对 防范造 成很大困难。 ( )刑罚执行实务 中的难点事宜 二 尤其是对精神病 犯被鉴定 为无服刑 能力 者的刑罚 1 奖励与惩处 的乏力。减刑作 为一种刑 事奖 . 执行更是难上 加难 ,一方 面是法 院认 为其没有服 励 手段 ,其激励作用 的持久性 和有 效性存在 较大 刑能力 ,其服 刑期间 的表 现就无法 考核 ,不受理 的缩 水现象 。现有 的刑事奖励大 部分是建立在对 其减刑事宜 ;另一方 面是办理保外 就医 ,地方政 罪犯的计分考 核基础之上 ,一 方面 ,刑期 稍长的 罪犯 的 罪犯 ,只要大错 不犯 ,小错经 常犯 ,其计分 通过 管理风 险只能靠监狱 内部承担 。对 于疑似精神病 段 时间的累积 ,照样可 以获 得行政奖励乃 至刑 犯 ,是指其行 为反常 ,但 经鉴定 又不是精神病 的 事奖励资格 ,也就是说罪犯 即使不认真遵 守监 规、 罪犯 。此类 罪犯异常举 动是否属 于病态 ,其真伪 没有悔改表现 , 也一样能取得减刑资格。 另一方 面, 很难辨别 。这 类罪犯 无故行 凶、经 常扰乱监管 秩 减刑 由于受 间隔期的 限制,导 致只要罪 犯在 监狱 序等 ,影响极坏 ,监管 与教育的难度大。 服刑 ,无论期 间长短 ,最 终都 有可能丧 失减刑 的 2 不认罪服法者。《 .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办理 减 机 会, 那么 , 就会造成罪犯将减刑 当作改造的 目的, 刑、 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干问题 的规定》 出: 指 为 了减刑 而改造 ,只要有 减刑机会 时,就 积极改

“ 对在 刑罚执行 期间提 出申诉的 ,要依法保护其 申 诉权利 。对 犯罪 申诉 应当具体情 况具体分 析 ,不 应 当一概认为是不认罪服法。 ”但法 院在具体执行 中,对 不断 申诉且 不承认 自 己有罪的 罪犯 ,认 定 其 “ 没有悔改表现” ,致使这部分罪犯丧失 了获得 减 刑或假释 的机 会 ,实质上变 相剥夺 了这 部分罪 犯 的申诉权 ,造成这部分服刑人员长期不服管理 ,

统一刑罚执行体制视域下完善监狱刑罚执行体系的若干思考

统一刑罚执行体制视域下完善监狱刑罚执行体系的若干思考

统一刑罚执行体制视域下完善监狱刑罚执行体系的若干思考贾洛川【摘要】统一刑罚执行体制视域下完善监狱刑罚执行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体现为是深化刑事一体化运行的必然选择,是建立统一刑罚执行体制的重要探索,是监狱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现行体制下监狱刑罚执行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刑事执行法独立性有限,行刑机构分散重叠,造成资源浪费,成效低下,监狱行刑与外部有关部门衔接不够顺畅,监狱刑罚执行机制不适应,狱外有关方面支持力度还不够大.完善监狱刑罚执行体系,建立独立完备统一的刑罚执行体制的路径主要是,应构建和完善我国的刑事执行法律体系,注重刑罚执行权力的合理配置,要搭建协作协同平台,强化监狱内部管理,进一步夯实社会支持系统基石.【期刊名称】《政法论丛》【年(卷),期】2017(000)001【总页数】7页(P97-103)【关键词】统一刑罚执行体制;完善;监狱刑罚执行体系【作者】贾洛川【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上海20170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F87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最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作出了“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的战略部署,在这种大势下,监狱如何适应统一刑罚执行体制的改革大局,进一步完善监狱刑罚执行体系,切实履行好监狱行刑职能,努力提升监狱行刑质量,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摆在监狱系统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本文就此谈几点不成熟的思考。

(一)深化刑事一体化运行的必然选择有犯罪就有刑罚,有刑罚就有刑罚执行,这是一种顺理成章的刑事法律安排。

可是长期以来,“我国刑法运行只受犯罪情况的制约即单向制约”,形成了“犯罪→刑罚这一有缺陷的机制”[1]P302,鉴于此,一些学者特别是著名学者储槐植教授提出了刑事一体化的主张。

即“健全的刑事机制应该是双向制约:犯罪情况→刑罚→行刑效果。

”[1]P302刑事一体化的基点就是刑法和刑法运行应处于内外协调的状态,其中刑罚的制刑、求刑、量刑、行刑权应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这样才能实现最佳的刑法功能。

监狱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

监狱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

监狱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监狱管理也迫切需要引入信息化技术来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监狱安全等级。

监狱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是将信息化技术与监狱管理相结合,实现对囚犯、监狱设施、人员和资源的全面、高效管理的方案。

1. 解决方案概述监狱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是一个集成了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和管理流程的综合方案。

通过引入人脸识别、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实现对囚犯、监狱设施、人员和资源的全面信息化管理。

该解决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模块:1.1 人员管理模块人员管理模块用于对囚犯的信息进行录入、查询和管理。

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和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可以准确识别囚犯身份,防止囚犯逃脱或假释。

此外,还可以对囚犯的健康状况、行为记录进行管理,提供监狱管理人员判断囚犯犯罪倾向和心理状态的依据。

1.2 设施管理模块设施管理模块用于对监狱设施的运行和维护进行管理。

通过物联网技术,可以实时监测监狱的水、电、气等设施的使用情况,提前预警设备故障,减少安全隐患。

同时,通过智能化的设备控制和调度,实现对监狱设施的自动化管理,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

1.3 人员培训模块人员培训模块用于对监狱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通过云计算技术,可以提供在线学习平台,为监狱管理人员提供专业的培训课程。

监狱管理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提高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1.4 数据分析模块数据分析模块用于对监狱管理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和挖掘。

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对监狱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控和分析,提供决策支持和管理优化建议。

同时,还可以通过数据挖掘技术,发现囚犯之间的关联性和行为规律,为预防犯罪提供科学依据。

2. 方案优势监狱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具有以下几个优势:2.1 提高管理效率通过引入信息化技术,实现对囚犯、监狱设施、人员和资源的全面、高效管理,提高监狱管理的效率。

监狱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电子化系统进行信息检索、案件处理和人员管理,减少手工操作和文件传递的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智慧监狱信息化系统建设及应用方案

智慧监狱信息化系统建设及应用方案

智慧监狱信息化系统建设及应用方案一、信息化系统架构1.设立监狱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监狱系统所有信息和数据。

2.建立监狱基础数据库,包括罪犯信息、人员信息、物资信息等。

3.建立监狱信息化系统,包括人脸识别系统、监控系统、数据分析系统等。

4.建立监狱应用系统,包括人员管理系统、物资管理系统、监狱内部通讯系统等。

二、基础设施建设1.完善监狱内部网络系统,确保信息传输的稳定和安全。

2.建立高清晰度的监控摄像系统,实时监控监狱内各个区域。

3.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实现罪犯的身份验证和监控。

三、应用系统建设1.人员管理系统:包括罪犯信息登记、人员考勤、罪犯惩罚记录等功能,实现对罪犯的全面管理。

2.物资管理系统:包括物资采购、库存管理、物资消耗记录等功能,实现对监狱物资的合理管理。

四、数据分析系统1.对监狱内部各项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报表和图表,为监狱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通过数据分析,发现监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提高监狱管理效益。

五、应用场景1.利用人脸识别系统,实现罪犯出入监狱的身份验证,杜绝逃犯的出现。

2.实时监控监狱内部各个区域,防止罪犯越狱和监狱内违规行为的发生。

3.建立人员管理系统,对所有罪犯进行信息登记和考勤管理,确保罪犯的管控和安全。

六、安全保障1.加强系统的安全性,防止黑客攻击和信息泄露。

2.定期对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安全评估,及时修复漏洞和强化系统安全。

3.建立监狱信息化系统管理员人员,负责监控系统操作和数据流动,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总结:智慧监狱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方案,可以提高监狱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水平,规范监狱管理流程,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和数据,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实现监狱管理的现代化和智能化。

同时,建设和应用智慧监狱信息化系统也需要加强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确保系统的稳定和安全运行。

完善刑罚执行监督问题研究

完善刑罚执行监督问题研究

完善刑罚执行监督问题研究摘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发展,在近十年来的司法实践的检验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不足以及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体制的问题逐渐凸现出来。

本文对现行刑罚执行监督的规定进行分析,提出在实践中发现的刑罚执行监督的问题,从修改完善法律、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两方面提出对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的建议。

关键词刑罚执行监督;存在的问题;完善法律;自身建设在刑事诉讼中,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社会的稳定,促进监管改造机关严格、依法、文明和科学管理,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

《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如果发现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但仅仅根据这一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刑罚的活动如何实行监督,缺乏明确的程序性规定,制约了人民检察院对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的开展。

在实践中,由于法律规定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刑罚执行监督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一、现行刑罚执行监督规定的分析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罚执行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机关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的活动。

刑罚执行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死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执行监督;对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刑的执行监督;对管制刑、剥夺政治权利刑的执行监督;对罚金刑、没收财产刑的执行监督;对缓刑和执行变更的监督以及对执行机关其他执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0。

其范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一)从被监督对象的主体上看,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实行监督。

其内容为:(1)看守所对于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或者余刑不足一年的留所服刑罪犯的刑罚代为执行的活动。

(2)拘役所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执行刑罚的活动。

(3)监狱对于被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缓罪犯执行刑罚的活动。

(4)未成年犯管教所对于被判处有期徒、无期徒刑的未成年罪犯执行刑罚的活动。

监狱管理体制与执行刑罚程序制度探讨——论监狱管理体制的改革

监狱管理体制与执行刑罚程序制度探讨——论监狱管理体制的改革
中图分 类 号 :D 8 F7 文 献标 识 码 :A 文章 编 号 :1 0 - (0 9 0 — O 2 842 2 0) 40 卜 7 0 55
论监狱 管理体制的改革
王 志 亮
长期 以来 , 国实 行统 一领 导 与 分级 管理相 结 合 的监狱 管理 体制更执行重要形式的假释 制度 ,在 目前的司法实践 中存在着一些急待解决的实际问题 ,影响着该制度实 施的积极效果。借鉴他 国经验 ,正视存在 的问题 ,结合 国情作 出可行性的改进 ,就 能够把假释风险置于可
控制的范围。
关键词:监狱 管理体制 ;监 所查案; 一体化机 制;牢头狱霸; 民事诉讼权利 ;假释
但是对不同的被领导对象领导的力度与方式是有区别的对中央政府监狱机构和地方政府监狱机构的领导职责为根据监狱法及国务院的有关行政法规制订监狱工作的方针政策行政法规制定监狱法实施细则编制监狱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和指导监狱执行刑罚惩罚改造罪犯的工作指导监狱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直接管理中央监狱机构体系的领导干部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管理地方监狱体系的领导干部负责全国各行政区域监狱设置撤消迁移等事项的审批与有关部门疏通协调解决下属单位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如当前急需协调解决的问题主要有财政保障生产销售税收减免等需要司法部向国务院积极反映有关情况提供资料由中央政府从宏观上进行统一的整体性协调
设 中涉及 国 家整体 利益 的监 狱 事务 , 都应 当归 中央政 府决 定 和管理 。 国务 院下辖 的 中央政府 的监狱 机
构体 系 ,具体 负责 全 国性 的 、 策 性 的 、 事性 的监狱 工作 , 管 中央政府 的 监狱 工作 , 政 人 主 指导地 方政 府 的监狱 工作 。 概括 而言 ,中央政 府的 监狱机 构体 系 , 方面 负 责统辖 国 家整体 的 监狱工 作 , 一 另一方

关于监狱信息化建设及几点思考

关于监狱信息化建设及几点思考

关于监狱信息化建设及几点思考关于监狱信息化建设的几点思考现如今,随着全球信息化与现代化进程步伐的加快,信息技术的应用与研发覆盖社会的每个角落,在这场技术革命的信息语境中,监狱也无法置身其外,面临着来自信息革命的机遇与挑战。

2007年5月29日,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监狱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明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发展的指示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监狱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狱刑罚执行的技术保障能力,提高信息技术在监狱工作中的应用水平,提高广大监狱干警的综合素质,保持监狱安全稳定,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更好地发挥监狱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

监狱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构建覆盖全国监狱系统的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统一、应用功能完备的信息化体系,明显提高监狱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形成全员应用、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工作格局,显著提高监狱执法、安全防范、罪犯改造等工作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为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奠定基础。

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信息化建设的进行了思考:一、信息化建设与队伍建设1、科技兴监,科技强警,提高民警队伍的综合素质。

加强民警素质队伍建设是信息化建设的主体。

现代监狱的安全保障是人防、技防、物防的有机统一。

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传统监狱管理模式已渐趋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信息化管理模式,不仅要有高端技术系统的客体,也要有高素质队伍的主体。

有部分人在长期的管教工作中形成了固有的模式与依赖性思维,把改造人的目标片面地看成是确保监管安全的单一认识,宁可因循守旧,也不愿接受现代化的信息网络,不愿将信息系统应用于日常的管教工作中去。

主要表现在:思想素质与政治觉悟滞后,对当前监管改造的复杂性与新特点缺乏准确的认识,“等、靠、要”意识严重;学习准备不够,创新意识不强,业务能力欠缺;队伍结构优化滞后,对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学科知识的更新不能及时吸收。

智慧监狱行业现状分析报告

智慧监狱行业现状分析报告

智慧监狱行业现状分析报告智慧监狱是指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智能化设备,提高监狱管理和安全控制的效能。

随着科技的发展,智慧监狱行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本文将从智慧监狱的背景、现状以及未来发展方向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智慧监狱的背景及现状智慧监狱的兴起与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有着密切关系。

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使得监狱管理更加自动化、精确化和智能化,促进了监狱工作效率的提升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目前,智慧监狱在我国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目前,智慧监狱行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智能化监控系统:智慧监狱利用视频监控技术、人脸识别技术等,对监狱内的活动进行全方位实时监控,大大提高了监狱安全管理的水平。

2.电子化管理系统:智慧监狱通过建立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了监狱内各项管理工作的数字化、网络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的科学性。

3.智能化设备:智慧监狱将高科技设备引入监狱中,如智能门禁系统、智能巡逻机器人等,提高了安全防控能力,减少了人力成本。

4.数据分析与挖掘:智慧监狱利用大数据分析和挖掘技术,对监狱管理过程中的各种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帮助监狱管理者更好地了解犯罪动态和人员管理情况,提高监管精确度。

二、智慧监狱的挑战与问题尽管智慧监狱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1.隐私保护问题:智慧监狱需要对监狱内的每一个角落进行全天候监控,但这也涉及到个人隐私的保护问题,如何在切实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保护被监控对象的隐私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技术的标准化问题:由于技术的多元化和研发水平的不同,智慧监狱领域存在着标准不一致的问题,这给监狱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3.成本与效益问题:智慧监狱需要大量的投资和维护成本,但投入产出比并不明显,这使得一些监狱难以承担智慧监狱建设的高额费用。

三、智慧监狱的未来发展趋势尽管智慧监狱面临诸多挑战,但同时也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未来,智慧监狱可能会朝以下方向发展:1.整合创新,建立统一的智慧监狱平台,实现监狱内各项管理工作之间的数据共享与交互。

司法部关于在监狱系统推行狱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司法部关于在监狱系统推行狱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司法部关于在监狱系统推行狱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2001.10.12•【文号】司发通[2001]105号•【施行日期】2001.10.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狱管理正文司法部关于在监狱系统推行狱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司发通[2001]105号2001年10月12日)自1999年7月司法部下发《监狱系统在执行刑罚过程中实行“两公开、一监督”的规定(试行)》以来,全国监狱系统积极开展狱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进一步增强了监狱执法的透明度,提高了监狱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调动了罪犯的改造积极性,维护了监所秩序的持续稳定。

同时,狱务公开工作也存在认识不够统一、内容不够规范、发展不平衡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规范狱务公开工作,推动狱务公开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实行狱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积极措施,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对监狱工作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提高监狱人民警察执法水平,增强监狱与社会的联系,预防和遏制司法腐败,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稳定狱内改造秩序,提高监狱的管理水平,努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实现我国监狱工作的宗旨。

实行狱务公开,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罪犯及其家属和社会公众关注的执法热点和敏感问题为重点,按照依法公开、归口管理、注重实效、有利于监督、注意保密的原则,向社会公众公开监狱执行刑罚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依据、程序、结果和实施监督的方法。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和公开方式全国各级监狱机关应根据狱务公开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形式,向罪犯和社会各界公开统一规定的内容。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监狱的性质、任务和宗旨;罪犯法定的权利和义务;罪犯收监的规定;罪犯考核、分级处遇的条件和程序;罪犯通信、会见的规定;罪犯行政奖励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罪犯行政处罚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罪犯减刑、假释或又犯罪处理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罪犯离监探亲的条件和程序;罪犯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罪犯生活卫生的管理;罪犯的教育改造;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定权利、义务和纪律。

QP监狱信息共享需求分析

QP监狱信息共享需求分析

QP监狱信息共享的需求分析与对策研究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特别是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人类已经步入信息化社会,信息化逐渐转变成一种生活方式渗透到每一个角落。

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担负着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

在当前日益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和执法环境下,工作要求不断提升,为了更好的实现监狱职能,信息技术越来越多的运用到监管改造工作。

近年来监狱信息化建设突飞猛进,为监狱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推动。

然而在监狱信息化进程中往往致力于独立安防管控系统的建设,缺乏各独立安防系统之间的整合与共享,重防控、轻整合,重建设、轻共享的现象十分普遍,信息化管理难以实现突破性进展。

本文结合当前监狱信息化管理发展的困境,通过对监狱信息化以及信息化管理相关文献的研究,以及对监狱信息化管理的概况分析,发现当前监狱信息共享存在的障碍因素,分析提出当前监狱信息共享的需求。

以问题与需求为导向,以互联互通共享的信息共享模式为目的,建立监狱信息共享的评测标准,提出完善监狱信息共享的思路与对策,更好的实现监狱职能,提高监狱管理绩效,维护社会的平安稳定。

关键词监狱信息共享需求对策第1章绪论1.1课题背景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担负着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

在当前日益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和执法环境下,执法要求不断提升,不仅仅满足于过去“关得下,跑不了”的基本要求,随着中央政法委“首要标准”的提出,如何更好地执行刑罚改造罪犯是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近年来上海监狱系统创新管理模式逐步实现从三级管理向二级管理模式的过渡,推行现代警务机制,建设动态开放、优质高效、与时俱进、科学规范的警务制度和集约高效的运行模式,实现警务管理的规范化、集约化、信息化。

与此同时,信息技术也在飞速的发展变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等新兴技术的出现推动着社会信息化浪潮澎湃前进,新兴技术的出现同样给监管改造工作提供了更多的思路和出路。

大数据背景下监狱信息化建设面临问题及对策研究

大数据背景下监狱信息化建设面临问题及对策研究

大数据背景下监狱信息化建设面临问题及对策研究大数据背景下监狱信息化建设面临问题及对策研究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的快速发展,各个领域都面临着信息化的改革与建设,监狱管理也不例外。

监狱信息化建设旨在通过网络和数据技术提高监狱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但在实际的推动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大数据背景下监狱信息化建设所面临的问题展开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问题分析1. 数据收集与处理难题:监狱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在其中产生的各类数据异常庞杂。

例如,监狱每时每刻都有大量的人员、设备和设施的运行数据产生,这些数据需要被收集、整理和分析。

然而,由于监狱系统中数据量庞大、种类繁多,目前的信息化建设还无法完全满足这个需求。

2.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问题:监狱信息系统中存储着大量的敏感数据,例如犯人的个人信息、家属联络方式以及内部机密。

由于恶意攻击、泄漏等问题的存在,监狱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保护监狱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与隐私成为信息化建设亟需解决的难题。

3. 技术设备与人员培训问题:监狱信息化建设需要大量的技术设备和设施来支撑,例如网络设备、服务器和信息处理系统等。

同时,也需要具备良好的技术人员来进行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然而,目前许多监狱系统在技术设备和人员培训方面都存在不足,导致信息化建设难以顺利推进。

二、对策研究1. 强化数据管理与处理能力:监狱信息化建设需要建立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和数据仓库体系,以有效收集、存储和处理各类监狱数据。

首先,可以通过引进大数据技术和数据挖掘算法来处理海量的监狱数据。

其次,应建立相应的数据采集和整理机制,提高数据质量和利用率。

最后,还可以加强数据共享和交流,促进监狱信息化建设在全国范围的协同和共享。

2. 加强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为了保障监狱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需要建立起完善的信息安全体系。

首先,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包括网络防护、入侵检测和数据加密等,提高监狱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监狱信息化建设研究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监狱信息化建设研究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监狱信息化建设研究互联网监狱信息化建设当今,互联网已经融入生活方方面面,信息技术正越来越深远地影响着我们,改变着全世界经济和治的运转方式,XX行机关、XX和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了新一轮的信息化改造工作,全新的、科学的、高效的信息技术将全面改变我们的工作生活方式。

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在的大力推动下,我国监狱的信息化建设步伐也在不断,在一些经济发达省市监狱,信息化建设已经初具规模,达到了集成化、数字化、网络化的程度。

如何将“互联网”的技术和理念,更好地应用到监狱信息化建设上面,也是监狱工作者需要认真思考的一个课题。

“互联网”是创新2.0下的互联网新形态、新业态,是知识创新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

“互联网”代种新的经济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XX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更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新形态。

《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中指出,将重点促进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XX等的融合创新,壮大XX业态,打造新的增长点,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环境,为智能化提供支撑,增强新的经济动力,促进国民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早在2021年就有了的elance,guru,freelancer等类似威客的商业模式。

而大约在2021年,人tim ferriss则通过自己的告诉全世界的人他是如何实现每周工作4小时,这是在互联网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个人创业创新的有益尝试。

“互联网”是对创新2.0时代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创新2.0相互作用共同演化推进经济新形态的高度概括。

新一代信息技术催生了创新2.0,而创新2.0又反过来作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形态的与,重塑了物联网、云计算、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形态。

监狱开展“互联网”信息化建设既有时代和的背景,同时也具有自身形势以及所面临特殊任务的行业背景。

刑罚执行的监管与审查机制

刑罚执行的监管与审查机制
2023
刑罚执行的监管与审 查机制
REPORTING
2023
目录
• 刑罚执行监管概述 • 刑罚执行监管机构及职责 • 刑罚执行审查机制 • 刑罚执行过程中的监管措施 • 刑罚执行监管的挑战与对策 • 总结与展望
2023
PART 01
刑罚执行监管概述
REPORTING
刑罚执行监管的定义与目的
刑罚执行监管的定义
促进刑罚执行的公正性
刑罚执行监管可以确保刑罚执行的公 正性,防止因不公正执行而导致的社 会不满和矛盾激化。
2023
PART 02
刑罚执行监管机构及职责
REPORTING
监管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
监管机构
刑罚执行监管机构主要包括监狱 、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
人员配置
监管机构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 监管人员,包括监狱警察、看守 人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等,确 保刑罚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定。
及时反馈结果
审查机构应及时将审查结果反馈 给刑罚执行机关和被执行人,并
告知其相关权利和义务。
接受申诉和复议
被执行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审 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上一级审
查机构提出申诉或复议申请。
2023
PART 04
刑罚执行过程中的监管措 施
REPORTING
对执行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人员选拔与培训
监督与追责机制
对执行结果进行监督,对执行不当或违法行为进 行追责,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2023
PART 05
刑罚执行监管的挑战与对 策
REPORTING
当前面临的挑战与问题
监管手段不足
01
当前刑罚执行监管手段相对单一,缺乏全面有效的监控措施。

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调研提纲

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调研提纲

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调研提纲【原创实用版】目录一、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背景和意义二、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三、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情况和成效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五、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对策和建议六、总结正文一、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推进,刑罚执行工作在我国司法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是指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将监狱、社区矫正、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一协调,提高刑罚执行效率和质量。

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背景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我国刑罚执行工作面临的挑战和压力日益增大,需要提高执行效率和质量;二是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刑罚执行资源的分散和重复,需要整合和优化;三是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迫切需要,需要加强和完善。

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一是有利于提高刑罚执行效率和质量,实现刑罚执行工作的一体化、集约化、规范化;二是有利于提高司法行政系统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增强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信任和满意度;三是有利于推动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发展和完善,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狱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紧密衔接,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协同作战;建立健全刑罚执行协调机制,统一协调监狱、社区矫正、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工作;加强刑罚执行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建立健全刑罚执行监督机制,加强对刑罚执行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目标是:实现刑罚执行工作的一体化、集约化、规范化,提高刑罚执行效率和质量;提高司法行政系统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增强社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信任和满意度;推动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发展和完善,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情况和成效近年来,我国各地司法行政部门积极探索和实践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4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常碧华副主任的带领下就我县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召开了县政府法制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负责人,县法院刑庭、县检察院监所科、县公安局看守所、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高士司法所主要负责人,三个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并先后深入县公安局看守所、华阳和雷池司法所进行实地调研,抽查了有关档案资料,详细了解我县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刑罚执行,是指法律规定的刑罚执行机关,依法将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所确定的刑罚内容付诸实施,并解决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所进行的各种活动。

现阶段在我国,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都是特定刑罚的执行机关。

监狱,是刑罚执行的专门机关,负责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刑罚的执行; 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执行;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罚金、没收财产、死刑的执行;县级司法行政部门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等刑罚的执行。

以前执行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等刑罚的执行均由公安机关执行,基本上都是一判了之,未进行过帮教。

2003年7月6个省(市)在全国率先进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我县从2008年实施社区矫正。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了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刑罚执行监督包括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否合法实行的监督。

一直以来检察机关未做主业来抓,自2015年11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最高检关于刑罚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刑罚执行法律监督工作才作为检察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县检察院顺应时势积极主动建议人大听取该项工作报告。

论湖南省监狱信息化

论湖南省监狱信息化

分监狱建设有监仓对讲系统。 全省 2 个省直监狱建有服刑人员 0 生活卡 系统 、 接见卡 系统 、 警衔管理 系统 、 警察人事信 息管理 系
统等相关业务系统 , 但是 系统缺乏 网络支撑 , 系统之 间不能互联 互通 , 相互独立 , 不能交互信息 , 共享共用 , 加快湖南省 网络建设
监狱 、 德山监狱 、 星城监狱 、 未成年犯管教所六所监狱 , 相继建设 了视频监控系统 , 并且大部分监狱建有围墙红外报警 系统 , 小部

因此 , 加快推进湖南省监狱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 , 实现 快速 以计算机 和 网络技术为 核心的信 息技术在 监狱领域 的广泛应
用, 把现代的信息技术 同传统的监狱管理有机结合起来 , 实现 是 监狱工作现代化 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 ,是构建和谐湖南的一大 重要战略举 措。 文结合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及监狱工作 实际, 本
成 的模式 , 监管条件基础薄 弱 , 信息化建设 和管理滞后 , 直接 导 致监狱工作 安全 防范能力不足 、 执法功能弱化 、 改造效果下降 ,
务报表增加 , 监狱服刑人员信息档案管理任务繁重 , 这些问题急
需一款符合 监狱业务需求 的管理软件来 帮助解决 。2 0 0 3年 以
后 ,湖南 省监狱局委托国防科技大学计算机研究所开发 了一套
上世纪九十年代湖南省监狱系统开始 “ 电脑 自动化办公 ” ,
每个监狱通过购置一两 台 3 6的个人 P 8 C机辅助实施一些最基
础的政务活动 , 如文件处理 、 譬 档案处理等等 , 系统 内各监狱 以 及监狱 内部都是一个个孤立 的信息点 ,不能形成纵向和横 向的 系统 内部信息办公 网络 。2 0 以后 , 00年 湖南省监狱信 息化 向数

浅析监狱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析监狱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析监狱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时间:2011-08-12 来源:本站编辑:监管局信息技术已成为当代最具潜力的生产力,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信息化水平也已一个地区和城市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我国政府体系会体系不可分割组成部分,担负着惩罚犯罪、改造罪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其现代化水平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成败。

去年,吴爱英部长在全国监狱信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快监狱信息化建设,是保障监狱充分履行职能、更好地服务构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提高监狱管理工作水平、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在要是实施“科技强警”战略、提高监狱人民警察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

因此,加快监狱信化建设,对推进监狱稳步健康发展有着意义深远的影响。

本文结合监狱工作实际,分析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通过加快监狱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狱科学发展水平进探讨。

一、信息化建设对监狱发展的作用(一)有利于提高安全防控能力。

监狱通过加快监控管理系统、门禁管理系统、报警系监狱管理信息系统、会见系统建设,形成了全面监控、快速处置的监狱安全防范与应急系统,信息化改变了安全防控模式,大大提高了监狱安全系数。

过去,监狱的安全工作靠海”战术进行严防死守,稍有疏忽就会发生问题。

现在通过广泛应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对“三大现场”实施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监控,形成了人防、物防、技防一体的监管安全范新格局。

(二)有利于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监狱的核心目标是提高罪犯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犯因此监狱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提高改造质量为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实施监狱工作信息化建在利用好传统改造手段的基础上,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罪犯改造质量。

近几年,揭狱通过教育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先进设备的推广应用,使罪犯教育改造手段更加科学、开放,教育载体更加丰富。

特别是心理测试软件的应用,更加准确地掌握罪犯的心理问为警察开展个别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提供了参考和依据,增强了教育改造的实效,大大了教育改造科学化水平,罪犯改造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实现监狱管理透明化的措施探究

实现监狱管理透明化的措施探究

实现监狱管理透明化的措施探究作者:敬川玲子来源:《科学与财富》2017年第30期摘要:监狱作为我国的刑罚执行机关,在惩戒、稳定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对监狱管理的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公平、文明、人权这些问题逐渐上升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时,监狱管理的创新提出了透明化的管理方向,同时这是监狱管理方向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主要探究了监狱管理透明化的重要作用、以及实现监狱管理透明化的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监狱管理;透明化;措施探究引言监狱作为国家司法系统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环,承担着刑罚执行的任务,监狱的安全稳定对保证法律的公平正义和社会的安全稳定有着重大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法治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监狱所处的内部环境以及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国家和社会对监狱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随着刑罚执行政策和罪犯犯罪类型结构的变化,许多新情况在执法管理中出现,威胁监狱监管安全的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监狱面临的监管压力不断增加,一些罪犯的非正常死亡、逃狱、袭警案件的发生,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了监狱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所以加强监狱管理透明化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1 监狱管理透明化的重要作用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

监狱管理透明化则是鉴于机关为了实现刑罚执行、罪犯改造的公平公正,从而将行刑事务和属于刑罚执行层面的行政执法事务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自觉接受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监督和督促,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监狱管理工作受到到罪犯、罪犯家属、社会民众等各方面的高度关注,所以,推动监狱管理透明化的作用不仅体现在实现整个司法的公正,还体现在对罪犯本身的思想改造和社会整体的稳定等方面。

2 实现监狱管理透明化的措施2.1 提升监狱管理水平要想实现监狱管理透明化,就必须要加大对干警的培训力度,提升监狱管理水平,首先,以警示教育和典型案件教育为主要方式,定期开展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教育,使干警充分认识到当前监管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以及自身担负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其次,建立严格的警务督察制度,坚持领导班子带队督察制度,要发挥敢抓敢管的精神,严肃督察纪律,加大督察力度,推动各项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的落实;最后,完善监督制约的责任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把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安徽省监狱狱务公开实施细则

安徽省监狱狱务公开实施细则

安徽省监狱狱务公开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省监狱狱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促进执法公平公正,提升执法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省局《关于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的通知》,结合我省监狱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狱务公开,是指监狱在执行刑罚过程中,将监狱执法的主要内容、程序和结果,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罪犯及其近亲属和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狱务公开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公开原则。

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向社会公众、罪犯及其近亲属公开相关执法信息。

(二)及时准确原则。

凡是依法应当公开的执法事项和信息,都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在内容上确保客观、真实、准确。

(三)严格审查原则。

加强信息发布的审查,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可能妨害正常执法活动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执法信息。

(四)强化监督原则。

加强内部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公众监督,确保狱务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省局成立狱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

负责狱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检查和考核监督。

省局狱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狱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刑罚执行处),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处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具体负责狱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监狱成立狱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监狱长任副组长,其他监狱领导任成员。

负责监狱狱务公开的贯彻和落实,研究制定狱务公开的工作计划、方案和制度,研究解决涉及狱务公开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狱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刑罚执行科),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监狱长兼任,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狱务公开工作,审查狱务公开相关信息,收集反馈社会公众、罪犯及其近亲属、执法监督员对监狱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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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执行理论研讨会征文监狱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化研究摘要:在依法治国方略统揽下,积极推进依法治监进程,是丰富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部分。

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化是依法治监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依法治监的重要途径,也被称为我国监狱系统的阳光工程。

监狱刑罚执行信息公开是指指通过公告、明示等途径将监狱执法的主要内容、程序和结果,向罪犯及其亲属和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它是我国刑罚执行机关对依法治国方略的积极响应。

关键词:罪犯刑罚执行公开较长时间以来,由于监狱作为我国特殊的刑罚执行机关,远离普通群众的生活,处于较为封闭的环境当中,各种刑罚执行的内容不对社会公开,当发生各种有关于监狱的新闻报道的时候,往往会引起普通群众的猜测和质疑。

因此,为顺应时代的发展和落实依法治国的要求,监狱刑罚执行信息的公开化进程不断加快,体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保证对罪犯行政奖励的公开、公平、公正。

促进社会对监狱执法工作的监督,增强社会对监狱民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使罪犯家属以及社会各界对监狱实行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方面的工作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有清楚的了解,对监狱执行法律方面的权力有了全新的认识。

一、推行刑罚执行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一)刑罚执行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刑罚执行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罪犯减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等执法环节,罪犯及其亲属申诉、控告、举报等方面的权利和途径,以及干警执法行为规范等。

目前我国各地监狱系统推行刑罚执行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对罪犯刑制执行和刑事、行政奖惩的法律、法规,如罪犯收监、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加刑、假释、行政奖励、惩处、释放等项工作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向社会公开;二是监管和教育改造罪犯的相关制度.如罪犯汁分考核、分级处遇、通信、接见、团聚、离监探亲、劳动管理、生活卫生管理等管理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开;三是罪犯的权利、义务,如罪犯申诉、控告、检举权利的行使和法律规定罪犯必须履行的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遵守监规、维护改造秩序等义务向社会公开;四是监狱瞀察执法的工作规范、工作纪律,如监狱法规定的监狱等察9种禁止性行为、监狱警察行为规范等向社会公开。

(二)推行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的方法和步骤1.夯实基础、建章立制。

在推进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许多省监狱局认识到建章立制,用制度保障刑罚执行信息公开持久推行的重要性,为此,制定了《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内容》、《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程序的规定》、《罪犯保外就医工作细则》、《准予罪犯离监探亲的暂行办法》等内部规定,有的还对《罪犯奖惩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使之更符合有关法律,更适应刑罚执行信息公开的需要,也减少了监狱警察执法工作的随意性,避免了刑罚执行信息公开的无序性和盲目性。

2.先点后面,先狱内后狱外,渐进推行。

在刑罚执行信息公开的内容上,以公开罪犯及其亲属最为关心的监狱执法问题为重点,如罪犯碱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

取得经验后,再公开其它执法内容;在刑罚执行信息公开的对象上,以向罪犯及其亲属和新闻媒体公开为重点。

3.加大监督制约力度,确保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持久深入地推行。

首先利用文字、音像等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向罪犯及其家属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是充分利用监狱法规咨询专线和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箱等途径反馈的信息,对照检查监狱警察执法和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例如,北京、天津、广西、吉林在各监狱都开通了咨询、投诉电话。

截止到2001年7月,全国各地监狱系统开通了监督举报电话1000余部,接到举报电话1281个,处理反馈问题1242个。

三是聘请刑罚执行信息公开监督员,主动接受监督。

近两年来,全国25个省市监狱系统共聘请社会执法监督员2893名,引进的执怯监督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教授、新闻工作者和服刑人员的亲属,将监狱执法权力的动作置于公众面前,直接接受监督。

第四是建立“两公开一监督”的制约机制。

“两公开”即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一监督”即接受罪犯及其亲属和社会监督。

例如,北京市监狱系统规定: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必须经分监区、监狱、市局集体研究、公开审批,并分别组织罪犯及其亲属旁听分监区、监狱、市局三级审批过程。

(三)推行刑罚执行信息公开的具体形式1.在各监区、接见站等醒目位置,用统一的形式信息公示栏,将服刑人员的的考核信息及时张榜公示。

减刑是罪犯最关系的问题,公开了减刑条件,就是让罪犯知道减刑不是警察说了算,要考自身的表现去争取,并让罪犯知道怎样去争取。

让一切都在公开中进行,使减刑、假释、离监探亲等敏感问题程序化,令服刑人员心服口服,从而积极参加劳动改造,认真遵守监规纪律。

2.设立举报箱,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坚持监狱长接待日制度,发放征求意见信,使罪犯及其家属和社会人士反应的问题能及时得到处理。

3.印发相关的小册子,方便服刑人员亲属或社会人士自由取阅,全方位公开服刑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提请减刑、假释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及干警行为准则等刑罚执行信息制度。

召开罪犯家属座谈会、组织罪犯及其家属旁听建议对罪犯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案件审批会,以消除罪犯和罪犯亲属对监狱执法工作的偏见和误解。

4.邀请社会执法监督员对审批会程序进行现场监督,也就是说,刑罚执行信息公开不仅公开结果,也公开程序,体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保证对罪犯行政奖励的公开、公平、公正。

促进社会对监狱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使罪犯家属以及社会各界对党的监狱工作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有清楚的了解,对监狱执法工作有全新的认识。

执法监督员可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教授、新闻工作者和服刑人员的亲属等人员组成。

监狱应该为执法监督员的工作创造条件,并认真对待积极解决执法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以实际行动支持执法监督员的工作。

二、刑罚执行信息公开的作用监狱实行刑罚执行信息公开以来,罪犯拥有了对干警执法的监督权,尽管罪犯检举干警工作不当的情况并不多见,但监狱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的实行,不仅提高了干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还增强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监狱的规章制度、办事程序等都向罪犯公开,这些举措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执法的公正和公平。

毫无疑问,实行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强化了公开监督机制,约束了监狱和干警的权力,防范权力腐败。

具体来说,推行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具有以下意义:(一)刑罚执行信息公开不仅能消除社会对监狱工作的偏见和误解,也能赢得社会各界对监狱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对监狱执法的监督。

(二)刑罚执行信息公开使过去在干警内部运行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执法工作暴露在阳光下,由暗箱操作变为在罪犯及其亲属和社会的直接监督之下公开运行,增加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刑罚执行信息公开从制度上保证了执法公乎,促进了执法公开,遏制了干警队伍腐败觋象的产生。

(三)刑罚执行信息公开还使罪犯亲属能够快捷、方便地了解亲人在狱中的思想和表现,以利于规劝和帮教;同时也为干警及时了解罪犯思想动态,准确掌握罪犯心理,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提供了新的途径。

(四)实行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可以保护罪犯的权利。

刑罚执行信息公开的法理基础首先在于罪犯“知情权”的正当诉求,罪犯作为一个特殊的权利群体,他们与外界的空间隔离和人身自由的被限制更加突显了满足罪犯“知情权”的必要性和正当性。

当然,罪犯群体权利保护的特殊需要,并非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相背离.因而也绝不是“授予”罪犯什么特权。

他们是一群在行使权利时受到了主观、客观条件的制约而使其处于实际上的不利地位的人,法律给予特别的保护,是实现权利主体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的要求。

刑罚执行信息公开能保证罪犯正当、合法权利的平等实现。

(五)刑罚执行信息公开能促进干警执法水平的提高。

罪犯的权利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会对干警产生一定压力,使干警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得到相应增强。

干警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必然会推动监狱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

(六)实行刑罚执行信息公开促进了国际司法交流,为国家赢得了声誉。

最具代表的北京各监狱自1996年以来共接待来自125 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官员、新闻记者等173批、I,300余人次,充分发挥了首都监狱机关“对外开放的窗口,国际人权斗争的讲坛”的宣传教育作用,有力地宣传了我国的监狱制度和罪犯的人权状况,使一些误解我国甚至反华的人士转变了态度,为国家赢得了声誉。

三、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对推行依法治监进程的意义(一)推行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有利于监狱法制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而建立完备、系统、科学的监狱法制体系是实现依法治监的基本条件。

依法治监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可依之法就是完备、系统、科学的法制体系。

各地监狱系统在推行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普遍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法律健全完善监管法规体系,使监狱执法工作更规范、更系统,更有可操作性。

对存在的与其它法律法规不够协调的问题,各地监狱系统也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协商解决,对执法工作存在的难点问题或积极调研,或主动请示有关部门解决。

这对于建立完备、系统、科学的监狱法制体系无疑是十分有益的。

(二)推行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有利于建立监狱执法工作系统和完备的监督制约机制,而系统、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是实现依法治监的根本保障。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监狱系统执法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系统、完备,社会舆论监督尤其是新闻媒体对监狱机关执法活动进行舆论监督的途径不畅。

但是,1999年我国各地监狱系统推行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以来,使罪犯及其亲属以及社会公众,作为监狱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主体更加有效地发挥了监督制约作用,使社会舆论尤其是新闻媒体对监狱执法活动的监督渠道进一步通畅;同时由于监狱公开范围的扩大,使监狱的行政管理工作也被纳入了监督视线。

目前,从狱内到狱外,从监狱系统的自我监督,到其它国家机关的监督制约,从罪犯及其亲属的监督,到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对监狱机关全方位的监督制约体系正在形成,为建立系统、完备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依法治监创造了条件。

(三)推行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有利于促进监狱秩序的稳定。

实践证明,推行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后,促进了监狱执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从制度上保证了监管警察严格执法和文明管理,为罪犯营造了良好的改造环境,促使他们在激励中改造,在希望中改造。

罪犯服管服教、诚实改造的逐步增多,违规违纪、抗拒改造的逐年减少,改好率逐年上升,多数监所持续安全稳定。

(四)推行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有利于促进监狱执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而监狱执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是依法治监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

推行刑罚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使监狱机关内部动作的执法工作公布于众,使监狱管理工作在罪犯及其亲属和社会公众的直接监督下进行,可有效地避免监狱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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