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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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保健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保健食品生产管理第五条保健食品生产者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生产保健食品。

第六条保健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保健食品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七条保健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八条保健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保健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三章保健食品经营管理第九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经营保健食品。

第十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保证保健食品经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验明保健食品的合法来源、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

第十二条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得经营无合法来源、无合格证明、标识不清或者过期、变质的保健食品。

第四章保健食品使用管理第十三条保健食品使用者应当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合理选择和使用保健食品。

第十四条保健食品使用者不得将保健食品作为治疗疾病的产品使用。

第十五条保健食品使用者发现保健食品存在安全问题时,应当及时向保健食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反馈。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保健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保健食品生产者、经营者进行抽样检验,检验费用由被抽样检验者承担。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条例_条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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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条例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下文是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条例,欢迎阅读!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条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下称(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卫生部)对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实行审批制度。

第二章保健食品的审批第四条保健食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经必要的动物和/或人群功能试验,证明其具有明确、稳定的保健作用;(二)各种原料及其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三)配方的组成及用量必须具有科学依据,具有明确的功效成分。

如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能成分,应确定与保健功能有关的主要原料名称;(四)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

第五条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审查确认。

研制者应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经初审同意后,报卫生部审批。

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第号"。

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准许使用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标志图案见附件》。

第六条申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必须提交下列资料:(一)保健食品申请表;(二)保健食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一)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四)保健功能评价报告;(五)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名单,以及功效成分的定性和/或定量检验方法、稳定性试验报告。

因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效成分的,则须提交食品中与保健功能相关的主要原料名单;(六)产品的样品及其卫生学检验报告;(七)标签及说明书(送审样);(八)国内外有关资料;(九)根据有关规定或产品特性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保健食品经营活动。

第三条保健食品经营活动应遵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标准和行业规范。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旨在确保企业保健食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质量安全。

第二章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标准第五条企业经营保健食品应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保健食品许可证》;2.保健食品产品应当依照生产许可证上的产品范围进行经营;3.保健食品产品标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明确产品名称、配料表、营养成分、用法用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4.经营场所应具备良好的卫生环境和消费者接待区域;5.库存保健食品应有合适的储存条件,保持产品质量;6.企业应建立购进、销售、清理退让的阶段性台账,确保产品追溯本领和经营合规性;7.企业应进行实名登记销售,确保消费者信息安全;8.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

第六条企业经营保健食品应遵从以下管理要求:1.企业应设立保健食品经营专门管理部门,负责相关事务的管理和执行;2.企业应开展员工培训,确保员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3.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产品检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等环节;4.企业应建立供应商管理体系,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监督;5.企业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并适时解决消费者问题;6.企业应建立定期审核和检查制度,对保健食品经营活动进行自查和整改。

第三章保健食品经营考核标准第七条对企业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考核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是否依照《保健食品许可证》经营;2.产品标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3.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形;4.保健食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5.是否建立了完整的购进、销售、清理退让台账;6.是否进行了实名登记销售;7.是否建立了售后服务制度;8.是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9.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供应商管理体系;10.是否适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并解决问题;11.是否定期开展自查和整改。

药店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药店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规范药店保健食品的经营行为,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药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药店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传染性疾病、皮肤病、精神类疾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药店应设立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结果。

2. 保健食品进货管理(1)药店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保健食品,索取并保存相关证明文件。

(2)采购的保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必须真实、完整,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内容。

3. 保健食品储存管理(1)药店应设置专用的保健食品储存区域,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

(2)保健食品应按照品种、规格、批号分开存放,避免混淆。

(3)定期检查保健食品储存条件,确保符合要求。

4. 保健食品销售管理(1)药店销售保健食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不得夸大产品功效。

(2)销售保健食品时,应告知消费者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3)药店应设立专柜或专间销售保健食品,确保销售环境整洁、卫生。

5. 保健食品退换货管理(1)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后,如因质量问题要求退换货,药店应予以受理。

(2)退换货时,药店应核实产品信息,确认产品未开封、未过期、未损坏。

(3)退换货后,药店应将不合格产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做好记录。

6.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药店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药店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保健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经营许可
所有保健食品经营者须在相关部门申请经营许可,经审批合格方可开展保健食品经营活动。

三、产品分类
保健食品分为注册保健食品和备案保健食品两类。

注册保健食品需进行临床试验,备案保健食品需提交相关备案资料。

四、市场监督
相关部门将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将给予罚款、责令停业直至吊销经营许可。

五、产品检测
对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定期抽样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对不合格产品要求企业整改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广告宣传
对于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经营者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宣传虚假或夸大产品功效,否则将受到处罚。

七、售后服务
经营者应提供保健食品使用指导和售后服务,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和需求应及时回应和解决。

八、责任追究
对于因违规经营导致的消费者损失,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将积极查处,确保市场秩序。

九、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订将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后进行调整。

以上为《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的内容,敬请遵守执行。

保健品管理制度【优秀7篇】

保健品管理制度【优秀7篇】

保健品管理制度【优秀7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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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条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条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十条为确保保健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保健食品生产管理制度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生产条件,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2. 保健食品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工艺流程和配方进行,确保产品质量。

3.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原料采购、验收、检验、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记录制度,保证可追溯。

4.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清洗消毒,确保生产环境的卫生。

二、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5.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经营条件,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6.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查验、销售记录制度,保证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7. 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得夸大宣传保健食品的功能效果,不得误导消费者。

8.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卫生清洁,确保消费者购物环境的卫生。

三、保健食品标签管理制度9. 保健食品标签应当真实、清晰、准确地反映产品名称、成分、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等信息。

10. 保健食品标签不得含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虚假、夸大内容。

四、保健食品广告管理制度11.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夸大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

12.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明确标明“本产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得宣传治疗效果。

五、保健食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13.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当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对消费者的不良反应进行记录和分析。

14. 发现保健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报告相关部门。

六、保健食品召回制度15.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当建立召回制度,在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时,及时召回不合格产品。

16. 召回的保健食品应当明确标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再次销售。

七、保健食品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17.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权益,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权益。

第四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进货查验、储存、运输、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管理,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第五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确保从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第六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管理,严格遵守广告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夸大宣传,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七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经营行为合法合规。

二、进货查验制度第八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从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者进口备案的保健食品生产者或者进口商购进保健食品。

第九条保健食品经营者购进保健食品时,应当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进口备案证明、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文件、产品检验报告等文件。

第十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产品批次进行进货查验,查验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注册或者备案编号、生产企业或者进口商名称和地址、储存条件等。

第十一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内容包括:供货者名称、地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等。

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三、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第十二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根据保健食品的特性、储存条件和保质期等因素,合理储存保健食品。

第十三条保健食品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保健食品应当放置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场所;(二)保健食品应当离地、隔墙放置,堆放高度不得影响通风散热;(三)保健食品应当避免阳光直射、潮湿、污染等现象;(四)保健食品应当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分开存放;(五)保健食品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或者包装标签上的要求进行储存。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一、总则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保健食品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而制定。

二、经营资质1. 保健食品经营者必须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明,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 经营者应持有经营保健食品的信誉证明,确保其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经营能力。

三、产品质量1. 经营者必须从合法渠道采购保健食品,并保持购货凭证三年以上的保存期限。

2. 经营者应确保所售保健食品的生产厂家及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 经营者要认真执行标签标注规定,确保保健食品的成分、剂量和使用方法等信息真实、准确。

四、经营守则1. 经营者应确保保健食品销售场所的环境整洁,保持适宜的温湿度。

2. 保健食品的陈列应清晰明了,不应混合陈列其他非健康食品。

3. 经营者要对销售场所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4. 经营者要制定明确的商品售后服务制度,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五、广告宣传1. 经营者发布的广告宣传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夸大保健食品的功效和效果。

2. 广告宣传中应清楚标明使用保健食品的禁忌人群和剂量限制。

3. 经营者发布的广告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给消费者带来误导和不良影响。

六、违规行为处理对于违反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的经营者,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经营许可证等措施。

同时,还将组织对相关违规产品进行下架处理,并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和救济。

七、监督检查1. 相关部门将定期对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者进行纠正并进行整改。

2. 消费者有权举报涉及保健食品违规经营的行为,相关部门将对举报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

八、附则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的内容将根据市场需求和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不定期的修订和完善。

综上所述,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将有助于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的秩序,提高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信任度和认可度,推动健康食品产业的发展。

销售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销售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销售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健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销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保健食品销售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保健食品销售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保健食品销售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二章销售管理第五条销售保健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二)具有符合保健食品储存、运输条件的设施和场所;(三)具有熟悉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销售保健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第七条销售保健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并留存供货商经营资格的证明材料,验明保健食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

第八条销售保健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销售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时间、销售对象等信息。

第九条销售保健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完整的商品信息,包括保健食品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使用方法、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不得夸大宣传保健功能。

第十条销售保健食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第十一条销售保健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销售场所设置独立的保健食品销售区域,并与非保健食品销售区域明显区分。

第三章质量安全管理第十二条销售保健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对销售的保健食品实行定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进行处理。

店面保健食品规章制度

店面保健食品规章制度

店面保健食品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店面保健食品的经营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店面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所有经营店面保健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店面保健食品的采购1. 店面保健食品的采购要选择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2. 店面保健食品的采购必须保留采购合同或发票等相关材料,保障商品来源的合法性。

3. 店面保健食品的采购应根据需求量合理采购,避免库存积压或缺货情况的发生。

三、店面保健食品的存储1. 店面保健食品的存储应该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2. 店面保健食品的存储要按照要求分类放置,避免不同种类食品混存造成交叉污染。

3. 店面保健食品的存储要定期检查,确保产品的保质期和成分不受影响。

四、店面保健食品的销售1. 店面保健食品的销售要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销售过期或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2. 店面保健食品的销售应提供明确的产品说明书,告知消费者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 店面保健食品的销售要规范宣传,不得夸大功效或误导消费者。

五、店面保健食品的质量检验1. 店面保健食品的质量检验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2. 店面保健食品的质量检验要定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避免出现质量问题。

3. 店面保健食品的质量检验结果应记录保存,并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六、店面保健食品的售后服务1. 店面保健食品的售后服务要提供合理的退换货政策,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2. 店面保健食品的售后服务要及时响应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解决问题。

3. 店面保健食品的售后服务要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不断改进提升。

七、店面保健食品的管理制度1. 店面保健食品的经营管理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

2. 店面保健食品的经营管理要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

3. 店面保健食品的经营管理要加强对店面的监管,保证规章制度的执行。

八、店面保健食品的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店面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业等。

超市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超市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市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超市保健食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超市应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员工培训,确保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超市应严格执行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防止保健食品污染和事故发生。

第二章保健食品采购管理第五条超市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对其主体资格、产品质量等进行审查,建立供应商档案。

第六条超市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保健食品进行查验,包括产品资质、生产许可、产品检验报告等。

第七条超市应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在保健食品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超市应建立保健食品进货验收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进行查验,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九条超市应建立保健食品追溯体系,记录保健食品的采购、销售等信息,以便于追溯和召回。

第三章保健食品储存管理第十条超市应根据保健食品的特性,合理选择储存方式,确保保健食品的安全。

第十一条超市应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包括温湿度控制、库房卫生管理等。

第十二条超市应对保健食品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三条超市应定期对保健食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超市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等进行展示,不得篡改、覆盖、遮挡等。

第十五条超市应建立健全保健食品销售管理制度,包括售价管理、促销活动管理等。

第十六条超市应对保健食品进行明示标识,包括保健食品的类别、功效、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

第十七条超市应禁止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保健食品。

第五章保健食品售后服务管理第十八条超市应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售后服务制度,包括退换货、投诉处理等。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保健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销售以及相关监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保健食品的分类与审批第三条保健食品按照功能分为增强体质型、调节机能型、特殊作用型三类。

所有保健食品需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后方可生产、经营。

第四条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应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在获得审批批准后方可开始生产。

审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保健食品的功效与作用、成分及配比、生产工艺流程等。

第五条保健食品的经营企业应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在获得审批批准后方可开始经营。

审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保健食品的功能与适用人群、经营地址及场所、销售渠道等。

第三章保健食品的生产管理第六条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安全和质量的控制。

第七条保健食品的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应提供合格的检验证书。

第八条保健食品的生产过程需符合国家相关的卫生标准和食品生产工艺要求。

第九条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应对生产车间、设备、工具以及人员进行定期的清洁和消毒。

第十条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应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并保存相关的检测报告。

第四章保健食品的经营管理第十一条保健食品的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销售环节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保健食品的经营企业应仅销售经过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并确保产品的有效期限在规定范围内。

第十三条保健食品的经营企业应保持商品的原始包装完好,并在销售环境中进行适当展示。

第十四条保健食品的经营企业应定期对产品进行库存盘点,并确保产品的质量不受损坏和变质。

第五章保健食品的监督与处罚第十五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力度,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检。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牌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牌

一、总则为了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管理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生产保健食品。

2.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保健食品的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其生产的保健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保健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不得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保健食品。

三、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管理1.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经营保健食品。

2.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经营的保健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销售记录制度,记录保健食品的进货来源、销售去向、数量、规格等信息。

4. 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保健食品。

四、保健食品标签管理1. 保健食品的标签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地反映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主要成分、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等信息。

2. 保健食品的标签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3. 保健食品的标签应当明显标注“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1.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3.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明确标注“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六、保健食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召回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保健食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及时收集和报告保健食品不良反应信息。

2.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保健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并报告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保健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确保保健食品经营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保健食品经营者及相关从业人员。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依法经营保健食品,确保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安全。

第三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和管理,提高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四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记录档案,做好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贮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保健食品经营安全。

第二章保健食品的生产管理第七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合法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产品配方的管理,确保使用的原料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合法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第九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生产工艺流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污染或交叉污染。

第十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的生产记录档案,做好产品的批次追溯和溯源工作,确保产品出现安全问题时能够进行追溯和召回。

第十一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检测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不得生产和销售问题产品。

第三章保健食品的贮存管理第十二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的原料和成品仓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货物进出和库存管理制度,确保产品不受污染和变质。

第十三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仓储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和清洁消毒,确保仓库内无害生物和有害物质的存在,确保存储环境符合保健食品的要求。

第十四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存储的产品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个体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个体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个体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个体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个体保健食品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守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第四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

第二章从业人员管理第五条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二)掌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三)具备相应的产品质量意识和职业道德。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从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从事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二)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三)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九条经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采购保健食品,确保保健食品来源合法。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采购制度,保存采购凭证,便于追溯。

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储存保健食品,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销售与服务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当遵守保健食品销售规定,不得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保健食品。

第十三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保健食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成分、功效、适用人群等。

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对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及时予以解答和处理。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五条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第十六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调查和处理,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商店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商店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商店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店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店保健食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商店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透明的原则,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商店应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五条商店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保健食品,并与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供应商应提供保健食品的合格证明、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商店应进行核验并留存复印件。

第七条商店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应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八条商店不得采购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无卫生许可证的保健食品。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九条商店应根据保健食品的特性,合理选择储存方式,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保健食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霉、防污染的专用库房内。

第十一条保健食品应按照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进行分类存放,先进先出,避免过期保健食品流入市场。

第十二条商店应定期对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储存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销售管理第十三条商店应建立健全保健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日期、销售数量等信息。

第十四条商店应对保健食品的包装进行检查,确保包装完好、标签清晰、标识齐全。

第十五条商店不得销售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无卫生许可证的保健食品。

第十六条商店不得夸大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十七条商店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

保健食品经营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各项管理制度优秀8篇

保健食品经营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各项管理制度优秀8篇

保健食品经营制度保健食品经营各项管理制度优秀8篇保健食品经营各项管理制度篇一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

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进行处理。

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

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6、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6项篇二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

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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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目录文件名称编码页码1、总经理质量管理职责....................................B J—QA—ZL001 (1)2、质量负责人质量职责....................................BJ—QA—ZL002 (2)3、质量管理部职责..........................................BJ—QA—ZL003 (3)4、业务部质量职责..........................................BJ—QA—ZL004 (4)5、仓储部质量职责..........................................BJ—QA—ZL005 (5)6、质量管理员职责..........................................BJ—QA—ZL006 (6)7、质量验收员职责..........................................BJ—QA—ZL007 (7)8、养护员职责................................................BJ—QA—ZL008 (8)9、业务员的职责.............................................BJ—QA—ZL009 (9)10、库管员的职责.............................................BJ—QA—ZL010 (10)11、卫生管理制度.............................................BJ—QA—ZL011 (11)12、员工健康检查管理制度.................................BJ—QA—ZL012 (12)13、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制度.................................BJ—QA—ZL013 (13)14、仓库质量管理制度.......................................BJ—QA—ZL014 (14)15、采购验收制度.............................................BJ—QA—ZL015 (15)16、销售管理制度.............................................BJ—QA—ZL016 (16)17、不合格保健食品管理制度..............................BJ—QA—ZL017 (17)18、首营企业管理制度.......................................BJ—QA—ZL018 (18)19、首营品种管理制度.......................................BJ—QA—ZL019 (19)20、索证索票管理制度.......................................BJ—QA—ZL020 (20)总经理质量管理职责目的:总经理是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全面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应坚持“质量第一”,行使质量管理职责,所以必须建立一个总经理质量管理职责。

范围:本职责适用于总经理质量职责的管理。

职责:总经理对本职责实施负责。

内容:1、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加强质量管理,对消费者负责,对本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3、定期召开公司质量分析会议,听取质量管理部对公司保健食品质量情况的汇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质量改进工作。

4、制定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签发及颁发质量管理制度和其它质量制度性文件。

5、重视消费者意见和投诉处理,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解决方案和质量改进措施。

6、正确处理质量与数量、进度的关系,在经营与奖惩中落实质量否决权。

7、拟定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

8、拟定和组织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方案。

目的:建立一个规范的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职责,确保《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范围:本职责适用于质量负责人职责的管理。

职责:质量负责人对本职责实施负责。

内容: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2、加强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

3、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和维护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负责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掌握质量管理工作动态,研究解决有关质量问题。

分析找出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主要原因,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5、负责对企业经营产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

6、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质量工作的有效开展。

7、主管质量方面培训教育工作的实施。

目的:质量管理部是《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组织与落实的主要管理部门,对公司内部的保健食品质量具有裁决权,为强调质量管理岗位意识,特建立一个质量管理部职责。

范围:本职责适用于质量管理部的管理。

职责:质量管理部人员对本职责实施负责。

内容:1、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有关保健食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政规章。

2、负责保健食品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查,在公司内部对产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负责主持编制、修订和审核公司质量管理文件,并指导和督促制度的执行。

3、负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建立和管理公司有关质量管理档案。

4、对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中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5、协助开展对公司职工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

6、负责保健食品质量的查询和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7、负责保健食品的验收和检验及审核,指导和监督保健食品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管理工作。

8、负责质量不合格产品的审核,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9、收集和分析保健食品质量信息。

目的:业务部是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保健食品进、销、存各个环节质量,特建立一个业务部质理职责。

范围:本职责适用于业务部质量职责的管理。

职责:业务部人员对本职责实施负责。

内容:1、业务部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牢记“质量第一”,树立高度的职业道德,对人民健康负责。

负责制定进货程序、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并具体实施。

3、收集供应商和市场信息资料,健全供货企业档案;负责保健食品货源和价格行情的调研;负责供应商的前期考察、筛选及供应商业绩考核、评价。

4、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

不与非法企业进行业务来往,坚决杜绝与无合法证照、无合法手续的外来人员洽谈业务。

5、购进保健食品必须与供货商签订购销合同及质量保证协议,明确质量条款。

6、配合质量管理部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进行审核,严格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7、负责建立药品的购进记录,并按规定保存。

8、负责业务合同的起草,并提交审核、批准。

9、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计划的制定。

员工岗前培训、素质培训、专业培训、业绩考评。

10、文明待人,对外来洽谈业务人员要热情接待,不论公司大小,都应同等尊重对待。

目的:保健食品的储存直接关系到产品的质量,所以特制定一个仓储部质量职责。

范围:本职责适用于仓储部质量职责的管理。

职责:仓储部人员对本职责实施负责。

内容:1、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有关保健食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具体负责保健食品储存中的质量管理工作。

3、配合质量验收员完成来货验收,详细检查来货保健食品的各类标识、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发现质量疑异时应及时与质量管理部门联系,把好保健食品入库质量关。

4、对在库保健食品实行分区存放,做好保健食品的养护工作。

5、完善保健食品入库、出库、退货手续,保证帐、货相符。

6、加强保健食品的效期管理,严格执行出库原则和近效期保健食品催销月报表。

7、加强储运场地、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努力提高仓储质量保证能力,使之适应经营规模和质量控制的需要。

8、加强对全体仓储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负责重大质量问题的改进措施和有效落实。

目的:质量管理员是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具体执行者,应有很高的职业要求,所以应建立一个质量管理员职责。

范围:本职责适用于质量管理员质量职责的管理。

职责:质量管理人员对本职责实施负责。

内容: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执行公司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2、具体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质量管理方面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并向质量管理部负责人汇报。

3、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

4、负责建立保健食品质量档案。

5、负责收集和分析保健食品质量信息。

6、具体负责保健食品质量查询工作,用户质量投诉的处理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

7、负责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前审核及报废处理的监督工作。

8、协助养护员、验收员、保管员的质量管理工作。

9、负责协助质量管理部负责人所有职能工作。

10、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目的:质量验收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为了加强管理,需建立一个质量验收员职责。

范围:本职责适用于质量验收员质量职责的管理。

职责:质量验收员对本职责实施负责。

内容: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执行公司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2、负责公司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验收工作。

3、在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工作中,坚持原则,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按照法定的保健食品标准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入库产品的质量进行逐批次验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验收工作,并详细做好验收记录。

4、验收合格保健食品应认真填写质量验收记录并签字。

5、对验收不合格的保健食品应填写《保健食品拒收单》,报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复验处理。

6、验收保健食品时,必须有该批号保健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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