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视角下建设责任政府路径探析
浅议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定位
浅议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定位党的*《决定》指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刚刚闭幕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又将加强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之一加以强调。
当前,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职能定位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对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意义重大。
如何按照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定位为现代行政管理制度的功能,是政府改革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来找准政府职能的定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第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均gdp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迈进的关键发展阶段,社会对政府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
各级政府只有提供系统性、制度性、公平性、可持续性的公共服务,才能适应迅速增长的社会公共需求,为经济增长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认真履行这一职能,就能够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应当看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诸多矛盾和问题,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关键要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努力为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
在现代经济增长方式中,政府提供的人力资本投资、促进科技创新等公共服务,对经济增长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以xx市为例,近年来以打造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主线,先后制定了《xx 市政务公开办法》和《xx市政府聘请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了各级政府行政行为,改进了作风,促进了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增强了xx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使全市经济社会实现了较快发展。
和谐社会的建设
和谐社会的建设社会和谐一直是人类社会的追求目标之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和谐社会建设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本文将从政府、民众和社会组织三个方面展开论述,探讨和谐社会的建设途径和重要性。
一、政府的角色政府在和谐社会建设中担当重要角色。
首先,政府要加强法治建设,建立健全稳定的法律体系,使法律能够公正、公平地维护社会公众的权益。
此外,政府还需要通过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政府还应当加强社会管理,提高社会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以保障社会的稳定运行。
二、民众的作用民众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每个人都应当积极参与到和谐社会建设中。
首先,每个公民都要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尊重他人权益,保持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此外,民众应当主动关心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同时,民众还应当保持理性、平和的心态,增强社会凝聚力,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社会组织的助推除了政府和民众的共同努力外,社会组织也扮演着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角色。
社会组织包括各种非营利机构、社团组织和公益机构等,它们能够汇集社会资源,发起并组织社会公益活动,推动社会的公平公正发展。
社会组织还能够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和支持,促进社会的共同进步。
政府应当重视社会组织的发展,鼓励并扶持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共同推动社会的和谐建设。
总结: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民众和社会组织的共同参与与努力。
政府要加强法治建设,推动社会的发展与稳定;民众要自觉遵守社会规范,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社会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推动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
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能够建设出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和谐社会的美好未来。
建设和谐社会的政府工作
建设和谐社会的政府工作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政府工作起着重要的作用。
政府工作的目标是为了实现人民的福祉,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本文将从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和执法司法三个方面探讨政府工作如何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加强社会治理社会治理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基础,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主体,在重要岗位上起着关键作用。
首先,政府需要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政策措施,以规范和引导社会行为。
其次,政府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力量的引导和管理,鼓励民间组织的发展,增强社会自组织和自治能力。
同时,政府还要积极推动社区治理,加强社区居民自治能力,加强社区服务和管理,提高社区的发展水平。
二、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是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保障。
政府应加大对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增加公共服务资源供给。
政府要加强对公共服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共服务的质量和公平性。
此外,政府还要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关注和保护,实现社会的包容和共享。
三、加强执法司法执法司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政府需要加强执法和司法体制改革,提高执法公正性和司法公信力。
政府要在执法过程中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素质,确保执法公正、文明、高效。
同时,政府要加强对社会治安和犯罪的打击和预防,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建设和谐社会是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需要政府全面贯彻执行。
政府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对社会矛盾和问题的研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政府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局面。
只有政府与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
最后,希望政府能够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和要求,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只有政府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才能够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略论和谐社会中政府公共治理的路径选择
中 国 作 为 世 界 上 最 大 的 一 个 发 展 中 国 家 , 也 是 一 个
等 全方 位的制 度设计和 调 整 。和谐 社会 首先 在于政 府 的 行政 和 谐 和政 务和 谐 ,和谐 社会 需 要和 谐 的行 政 作保
障 ,而 和 谐 行 政 则 要 求 政 府 必 须 在 公 共 治 理 方 面 有 所 转
变 因此 ,在各级 政府 中尽 快确 立适应 和 谐社会 要 求的
社 会 管 理 理 念 ,探 讨 新 的 政 府 治 理 模 式 的 实 现 条 件 , 对
超 大社会 ,在 改革 开放 之 前 已经形成 了高度集 中的 “ 全
能 管 制 型 ” 的 政 府 职 能 模 式 ,其 基 本 特 点 是 国 家 通 过 政
透并 不断发展 变化 。在 前资本 主 义 的传 统 社会 中,政府
作 为 阶 级 压 迫 的工 具 , 主 要 担 负 着 对 外 防 御 和 对 内镇 压
会 协调 、健康 、可持 续发 展的要 求 。社 会主义和 谐社会 的构建要 求政府 职能 符合 “ 公共 性 ”和 “ 体性 ”,不 整
了近代社会 ,尽 管政府 的政 治统 治职 能依 然存 在 ,但是
社 会管理 职能却在 不 断地 增加和 膨胀 ,从 而使 政府 的政
治统治职 能呈 现出弱化 趋 势 ,最终 导致政 府职 能重 心 由 政 治 统 治 向社 会 管 理 的 “ 移 ” 。 位
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全面 社会 管理——和谐社 会
政 府 职 能 的 成 长 历 程
政府 职能 ,是指政 府在 一定 时期 内,根 据 国家 和社
会 发 展 的 需 要 而 承 担 的 职 责 和 功 能 , 它 反 映 了 政 府 活 动
论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政府责任
作者 简 介 : 卫 星 ( 94 , 南舞 阳 人 , 州 大 学公 共 管 理 学 院 副教 授 , 士 , 要 从 事 中 国政 府 与 政 治 研 究 。 高 1 6 一) 河 郑 博 主
构 建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是 一 项 具 有 高 度 复 杂 性 的 社 会 系 统 工 程 , 要 全社 会 的 共 同 努 力 。政 府 作 为全 社 会 公 共 需 利 益 的 集 中 代 表 者 和 公 共 权 力 的 天 然垄 断 者 , 主导 社 会 主 是 义 和 谐 社 会 建 设 进 程 的 重 要 因 素 , 某 种 意 义 上 讲 , 谐 社 从 和 会 本 质 上 反 映 着 一 个 社 会 的公 共 治 理状 态 , 征 着 一 定 时 期 表 以 政 府 为 主 体 的公 共 治 理 的 水 平 和 能 力 , 此 , 化 政 府 责 因 强 任 、 设 责 任 政 府 是 构 建 社 会 主 义 和 谐 社 会 的 题 中 应 有 之 建
任。
关键 词 : 谐社 会 ; 府 责任 ; 治 责 任 ; 律 责 任 ; 政 责 任 ; 德 责 任 ; 态 责 任 和 政 政 法 行 道 生 中图分类号 :O5 D 3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02 5 (o 6 O 一0 4O 10 -3 9 2 0 )2o 5一4
、
政 府在 构 建 社 会 主 义 和谐 社 会 中 的政 治 责
任 政 治 责 任 是 政 府 机 关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在 履 行 应 有 的 政 治
义 务 时 所 应 承 担 的职 责 , 体 现 于 现 代 民 主政 治 在 调 节 和 控 它
引 导好 、 挥 好 各 方 面 的 积 极 性 , 现 好 、 护 好 、 展 好 人 发 实 维 发 民群 众 的根 本 利 益 。 只 有 如 此 , 府 才 能 得 到 人 民 的 拥 护 , 政 也 只有 这样 , 现 社 会 和 谐 建 设 美 好 社 会 的 目标 才 能 实 现 。 实 ( ) 府 必 须 坚 持 社 会 主义 方 向 ,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负 责 。 2政 对
和谐社会视角下服务型政府建设路径探析
( 00年 第 6期 ) 21
湖 北 民族 学 院 学 报 ( 学社 会 科学 版 ) 哲
J u a fHu e ie st o t n l i s o r lo b iUnv r i f rNai a i e n y o t
NO .6 Vo128 . N 0. 01 62 0
为公 , 执政 为 民 , 从而 确保 服务 型政府 建设 的正确 方
向。
发展 , 就不 会有 全 国意义 上 的和谐 社会 。因此 , 民族 地 区要实 现可持 续发 展 , 构建真正 的和谐社 会 , 先 优 建设 服务 型政府 尤 为迫 切 和关 键 。 当前 , 民族 地 区
自治政 府要 努力 提高 自己在 公共 服务方 面 的供 给 能 力 , 强竞 争力 , 增 持续有 效地 为社会 经济 的发展 供 给 优质 的公共 产 品和公共 服务 。政府 要实现 这一 目标
等方 面进行 改革 与创新 , 设真 正 的服 务型政 府 。 建
一
、
更 新政 府理念 是服 务型 政府建 设 的基础
更 新思 想观 念 , 新行 政文 化是改 善政府 服务 、 创 建设 服务 型政府 的思想 基础 。民族地 区 自治 政府 急
需要建 立一 种新 型 的政 府行 政文 化来抵 制政府 机关 中长期 形成 的官 僚 主义 文 化 习性 , 建设 服 务 型政 为 府 奠定 思想 文化基 础 。对 民族 地 区政府 和公务 员来
年代 以来 , 建立服 务 型 政府 成 为 世界 行 政 改 革 的浪
潮 。就 中国而 言 , 务 型政 府 是 相对 于 经 济 建设 型 服 政府 、 传统 管理 型政府 而言 的 , 是新 时期政 府适 应行 政生态 环境 变迁 的 具体 体 现 , 我 国政 府 改 革 的重 是 要 目标 选择 。从 目前 的形 势来 看 , 国服 务 型政 府 我
和谐视角下建设民族地区透明政府的路径选择
执政能力较弱、 保障机制不够健全、 公众参与程度较
低 和 民族地 区特 色不 够 等 问题 , 因此 要求 民族 地 区
WT 的透 明原 则 要 求 等方 面有 着 重 大 意 义。透 明 O 政府是 实 现社 会 主义宪政 的重 要 一环 。我 国宪法规 定,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的 一切 权 力属 于 人 民 。人 民行
文化 , 如出资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 , 邀请资深专家 学 者和政府 内部 相关人 员 向公 众传授 有关参 与 和监 督方 面 的知 识 ; 励 社 区举 办 论 坛 、 鼓 讲座 、 讲 等 活 演 动, 培养公 众对透 明政 府的认 知能力 等 。
群体意识 以暗示或 强制 的方 式 影 响个 体行 为选 择 … 。所 以 , 理念 的革新 是 促 进 透 明政 府 建 设 的前
提条件 和必须 的准备 。强化透 明理 念一 要加 强对透 明政府 的认 识 , 要加大这 一认 识 的宣传 力度 。 二
( ) 一 强化透 明理 念 的认 识
第2 8卷第 5期
(0 0年 第 5期 ) 21
湖北 民族 学 院 学 报 ( 学社 会 科 学 版 ) 哲
J u a f b iU iest o ainlt s o r lo e nv ri frN t ai e n Hu y o i
No 5 V0 . 8 . 12 No 5 2 1 . 0 0
政府信息公开条政府的关系行为关系上的理念认为政府与公民之例的出台契合了不断走向民主化与现代化的政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不是现代行政理念应治转型展现了行政机关自我变革的政治勇气但也表现出的服务与合作关系所以在全社会达成透明要看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未能脱离既有的体制理念的共识必须加强宣传工作使透明理念深入民平台在政府集权公众弱势的基本格局之下信息心
和谐社会建构中的政府责任
萎童堡县 l 学基金项目 社会转型期的 审压首学社禽 本蔓 县家“ 学社舍科 十至”《 基金项目 西方政治哲学流 制度伦《 派批判与中国当代政治文明建设》0BZ0) ( Z03与江苏省 4
作者简 介
6
: 王
锋 (9 3 。 , 17 一)男 陕西 渭 南人 。 学 博 士 , 国 矿业 大 学 文 法 学 院 副 教 授 。 哲 中
理建设 与反腐败研 ( S 7 03研究阶段 究》0 J 2 1 5D 0 j 性成果之一。
‘ 。
维普资讯
公共 产 品的贡 献无法 作 出 明确 区分 , 由于他对 这种 善 的享有 并不 因为 自己没有 做 贡献 而减 少 , 因此人
党 的十六 届 四 中全 会提 出 了建设 和谐 社会 的宏 伟 目标 , 锦 涛 总 书记 随 后 进一 步 明 确 指 出 了和 胡 谐社 会 的 内涵 : 我们所 要建 设 的社 会 主义 和 谐 社 会 , 该 是 民主 法 治 、 平正 义 、 信 友 爱 、 满 活 “ 应 公 诚 充 力 、 定有 序 、 与 自然 和谐相 处 的社 会 。 [ 和 谐社 会 既 是 一个 目标 , 是 一个 过 程 。就 其 质 的规 定 安 人 -1 又 性来 说 , 它实 质上 是要 建设 一个 现代 性 社会 。作 为晚 发 民族 国家 , 中国虽 然 已经步 入 了现代 化 国家行
公 共产 品 的非排 他性 和非竞 争 性 特征 引发 两个 相应 问题 。其 一 , 个 人 来说 存 在权 利 与 义 务 的不 对 对 称 。 一个人 不 论如何 , 其行 为 不会 对公 共产 品产生 重 大影 响 。由于 公共 产 品具有 不 可分 割性 , 个人 对
收 稿 日期 :o 6 4 3 2o —0 —0
和谐社会视野下的政府转型
中图分类号 :D 3 6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 号:1 0-9 6 2 1 )0 0C- 0 7 0 0 9 1 6( 0 0 2() 0 2 — 1
政府转型指为政府组织 的理念 、结构 、体制、功能 和方法等从一种类型 向另一种类型转换 ,它是政府为了 适应政治 、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通过对 自身的系统 性变革,以适应社会环境变迁并与之保持新的平衡的过 程。作为一个整体范畴 ,政府转型不是简单地对现有政 府管理体制的修补 ,也不是一般性地调整政府职能 ,而 是建立一个与经济转型、社会转型相适应的,以人为本 的现代政府模 式。… 体而 言 ,服务 型政府包含以下内 具 涵 :服 务 型 政 府 是 法 治 政 府 。 服 务 型 政 府 必 须 依 法 行 政 ,即依靠法律这种普遍 、稳 定、明确的社会规范来治 理社会 ,与此同时 ,政府也要接受法律的规范和约束 , 自觉地将行政行为纳入法治化 的轨道。服务型政府是有 限政 府 。服 务 型政 府 首先 承认 政 府 的 能 力是 有 限 的 ,所 以它不是一个无所不为的政府 ,不会去包揽一切社会公 共事务 ,同时,其权力也是有 限的 ,是要受到限制的。 虽然 服 务 型政 府 的权 力和 能 力有 限 ,但 它 并 不是 一 个 软 弱无 力 的 政府 ,而是 一个 力 求使 政府 职能 与 政府 能 力 相 契合的政府 ,是一个 “ 适度而有力”的政府。服务型政 府是责任政府。政府承担着维护公共利益 ,促进社会协 调发展的历史责任。服务型政府必须接受来 自内部和外 部的控制,以保证责任的实现 ,并且对 自己的行为承担 政治上、法律上、行政上和道德上的责任 ,实行重大决 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只有责任政府才能积极地应对社会 需求并做出回应 ,采取有效措施 ,公正 、有效率地实现 社 会 公 众的 需 求和 利 益 。综 上 所 述 ,服 务 型政 府 是 一个 民主法治、职权有限的责任政府 ,它充分体现 了和谐社 会 的基本 要求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 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 ,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 民族振兴 ,人民安居乐业 、共同富裕的根本大计。实现 这个 目标 ,需要全社会共 同努力,但掌握着公共权 力与 公共资源的政府在其中具有突出重要位置。政府转 型与 构建 “ 和谐社会 ”关系是 良性循环互动关 系:政府转型 为构建 “ 和谐社会”完善提供了制度基础 ,同时 “ 和谐 社 会 ”的 构 建又 必 然 要求 政 府转 型 。当前 ,为 贯彻 十 六 届六中全会提 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必须 进行全方位、多层次 、宽领域的政府治理创新 。促进全 能管制型政府 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服务型政府将从根本 上改变全能政府和管制行政的弊病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进程 中发挥主导作用。我们所面临的重大战略任 务就是 ,按 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通过转变政府 治理理念 ,调整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社会 、政府与市场 的关系 ,建设服务 型政 府 ,实现政府 的转型 。具体 来 说 ,主要有如 下 几个途 径 : 第一,树立以人为本的政府治理理念。由于受中国传 统文化消极面的影响 ,有些政府部门和官 员在履行社会 管理职能时 ,其价值取向是 “ 官本位”、 “ 国家本位 ” 和与此相对应的 “ 政府本位” ,不是从如何更好地服务 公 民社 会出发 ,而是从服 务政府 内部管理 、方便官 员
建设和谐社会的路径
建设和谐社会的路径社会和谐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国家的基本要求。
如何建设和谐社会,是当前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本文将从多个维度出发,探讨建设和谐社会的路径。
一、法治建设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石,是社会秩序的保障。
建设法治社会,就是要推动全社会依法行事,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法治机制,确保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强调法律的尊严和公正,加强法律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同时,要完善法治机制,加强执法力量的建设,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确保法律的严肃执行。
二、促进经济发展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保障经济发展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
只有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同步推进,才能实现社会稳定和谐。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加强创新能力,提高产业竞争力。
同时,要注重改善民生,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民共享发展成果。
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可持续的物质基础。
三、推动社会公平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社会公平是社会和谐的核心要素,也是社会进步的基石。
要推动社会公平,就需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基本的权利和福利。
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的全面发展,提高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的质量和覆盖率。
加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缩小贫富差距,提高收入分配的公平性。
通过推动社会公平,增强了社会凝聚力和稳定性,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四、加强社会文明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文明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优秀文化传统。
要加强社会文化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培养良好的社会风尚和文明习惯。
同时,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引导,培养健康向上的思想品质,塑造积极向上的价值观。
总之,建设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从法治建设、经济发展、社会公平和社会文明多个维度入手。
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在现代社会中,建设和谐社会和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被视为国家发展的重要目标。
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依赖于人民满意的政府,而一个人民满意的政府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
政府在实施各项政策和进行各类工作时,应该始终以人民的满意度为出发点和归宿。
本文将从政府服务、社会治理、决策公开透明和反腐倡廉等方面探讨如何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政府服务:以民生为中心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首先要提供优质的政府服务,将民生放在首位。
政府部门应加强与人民的沟通,了解人民的需求和期望,并及时解决人民的问题。
政府部门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要始终保持高效、便捷、公正和透明,为人民提供周到、贴心的服务。
政府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让人民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只有政府服务优质,才能建设和谐社会,得到人民的满意。
社会治理:多元参与,共建共享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政府应鼓励并引导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形成多元化、全方位的社会治理格局。
政府应该主动与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专家学者等建立起密切的合作关系,共同探讨解决社会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政府要注重民主决策,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尊重民意,让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只有实现社会治理的多元化和共建共享,才能建设和谐社会,得到人民的满意。
决策公开透明:争取公众信任政府决策的公开透明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的重要方面。
政府的决策应该公开透明,让人民了解决策的过程和依据,增强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和认同。
政府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向社会公布政策文件、决策依据、项目审批和执行情况等信息,让人民知晓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
政府决策要充分考虑人民的利益,加强与社会的对话,接受舆论监督,及时调整和改进政策,以增加人民的满意度。
反腐倡廉:确保政府廉洁反腐倡廉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的基本要求。
政府必须敢于自我反思,坚决打击腐败行为,构建廉洁高效的政府机构。
浅谈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责任
浅谈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责任发表时间:2012-11-05T14:24:52.590Z 来源:《赤子》2012年第17期供稿作者:赵卿[导读] 培养和完善行政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道德人格,需要从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两个方面入手。
赵卿(贵州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贵州贵阳 550003)摘要:中国共产党提出和谐社会目标和任务,无疑是使国家走上更为安定、富裕,人民更加团结、幸福的执政举措。
构建和谐社会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其中,政府应起到更为重要的作用,在此政府负有更多的责任,政府能否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关键词:和谐社会;政府;责任1 和谐社会的内涵和谐社会的具体内涵:一是个人自身的和谐,二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三是社会各系统、各阶层之间的和谐,四是个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五是整个国家与外部世界的和谐。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2004年提出的一种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指的是一种和睦、融洽并且各阶层齐心协力的社会状态。
2004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正式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
2005年以来,党提出将“和谐社会”作为执政的战略任务,“和谐”的理念要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价值取向。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
2 政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责任2.1 必须担负引领、示范和表率的责任。
政府作为行政事务的权利机构,政府的所作所为直接影响到社会各基层,百姓的所作所为,因而,政府必须注重自身形象,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规范行事,不能搞特权,成为百姓真正心悦诚服的政府,百姓信赖而学习的政府。
2.2 必须担负政府生态责任。
“政府生态责任”是指政府在社会发展中,科学考量生态环境的承载力,在促进社会、经济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同时,所担负的保护和治理环境,诱导企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多中心参与环境管理,保证生态平衡与协调发展的责任。
和谐社会视角下的责任政府构建
和谐社会视角下的责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责任社会,责任是全社会的,但主要是政府的。
构建责任政府,对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一、和谐社会中构建责任政府之意义第一,建设责任政府是实现和谐社会目标的重要保障。
责任政府的建设已经成为全体人民关注的现实问题,也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能否实现的问题,是政府实行新的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
建设责任政府,有利于政府更好地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改革创新。
第二,建设责任政府有利于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人口基数大,资源人均少,生态环境越来越脆弱,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继续增加,加重了土地、能源、矿产和水资源不足的矛盾,政府对环境的保护任重道远。
只有建设责任政府才能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三,建设责任政府能有效地制约政府权力、防范政府腐败。
权力不受约束和监督,就容易滋生腐败,政府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能保护公共利益,又能侵害公共利益。
二、和谐社会中构建责任政府之困境我国构建责任政府,在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一些困境:第一,长期缺乏责任政府的法制建设。
责任政府的建构需要健全的法律和制度,目前,我国针对政府责任的立法相对滞后,行政问责法还不够统一和完备,责任追究往往缺乏法律依据,缺少刚性与时效性,影响对政府及其人员的问责。
第二,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监督缺乏力度。
对政府权力和决策的监督是责任政府的应有之义。
我国对政府监督体制表面看覆盖面很广,监督的途径也很多,但是实际监督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
三、和谐社会中构建责任政府之思路我国责任政府的建设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和谐社会中构建责任政府,主要有如下基本思路:第一,前提是树立服务理念。
政府要加强对公职人员责任意识的培养,加强对公职人员服务观念的教育,使得公职人员放弃“官本位”的影响,树立起服务意识,尽量满足人民的利益需求。
在制度建构中,政府要将“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贯彻始终。
和谐社会视角下我国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路径探析
和谐社会视角下我国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路径探析
李建青
【期刊名称】《产业与科技论坛》
【年(卷),期】2009(008)009
【摘要】本文在和谐社会视角下,通过对我国构建服务型政府的现状、问题的分析,探讨了服务型政府构建的路径.
【总页数】2页(P23-24)
【作者】李建青
【作者单位】青海民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因分析和路径选择——基于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视角 [J], 李晓飞
2.和谐社会视角下我国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路径探析 [J], 李建青
3.论和谐社会视角下服务型政府的构建 [J], 张劲松;万金玲
4.和谐社会视角下服务型政府建设路径探析 [J], 徐铜柱
5.构建和谐社会视角下建设全民健身路径的现实意义探析 [J], 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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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如何建设责任政府
How To Build Responsible Government in
Harmonious Society
作者: 周书域
作者机构: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广东广州511300
出版物刊名: 南昌师范学院学报
页码: 9-11页
年卷期: 2014年 第4期
主题词: 责任政府;政府责任;建设方向
摘要:一个有高度负责任的政府应该积极主动承地担政府应有的责任。
然而,在我国,传统的"官本位"行政文化、现行行政问责制及政府回应机制都阻碍了责任政府的建设步伐。
为此,在构建责任政府的过程中,要大力培养责任型行政文化的"软环境",要不断完善行政问责制,同时要积极、及时回应民众的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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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越 位 , 不失位 , 任 何 超越权 限的作 为 和权 力范 围内 的不 作为 、 乱作 为都 是 要追 究 责任 的。同时 , 政 府及
其公 务人员也 只承担 “ 因其公权地位 和公 职身份而 对 授权 者和法律 以及 行 政法 规所 承担 的责 任 ” _ 2 J , 即在
基金项 目: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 究项 目“ 和谐社会视角下的民族地 区政府形象建设研究 ” ( G M一 2 0 0 9— 0 3 ) 。 作者简 介 : 邓磊( 1 9 6 5一) , 男, 湖北省恩施 市人 , 湖北 民族学院教授 , 法学博士 , 主要研究马克思 主义 民族政策理论 。
Vo 1 . 3 3 No . 2
Ma r .2 0 1 3
和谐 社会 视 角下 建设 责任 政 府 路 径探 析
邓 磊
( 湖北民族学 院 马克思 主义学 院, 湖北 恩施 4 4 5 0 0 0 )
摘
要: 现代 民主 治理与政 治发展的核心价值是建设责任政 府。建设 责任政 Hale Waihona Puke 必须 明确政 府权责边界 , 防止权
第3 3卷 第 2期
2 0 1 3年 3月
中南 民族大学学报( 人 文社会科学版 )
J o u na r l o f S o u t h - C e n t r a l U n i v e r s i t y f o r N a t i o n a l i t i e s ( H u ma n i t i e s nd a S o c i l a S c i e n c e s )
场、 管理行业 的职 能 , 由于这种职 能 的交叉 重叠 , 造 成
政府 责任追究设定 范 围。 明确 政府责权 边界 要 防止权 责 脱节 。孟德 斯鸠
收 稿 日期 : 2 0 1 2—1 0— 2 0
了监管脱节 , 该 处理 的问题不 了了之 , 甚 至在基 层 政 府职能部 门出现遇 到利益竞相争夺 , 遇到 责任相推 诿
责脱节、 职责 交叉和权责无 限; 必须强化政府 责任 意识 , 把好 政府公务人 员选考 和培训 关, 牢 固树 立执政 为 民的行政
理念 , 树 立政府公务人 员的责任意识 ; 必须 实行政府 绩效评价 , 建立科 学的评 价体 系, 科 学确定评估 主体 的价值 量 , 发挥 多元主体的考评作用 ; 必须 落实政府 问责制度 , 加 强政府责任 追究的立法建设 , 完善 多元 责任追 究主体 , 实行 首
发, 按照责 任设 定 、 履行 、 监督 、 评估 、 追 究 的要 求 , 构
建一个 系统的责任政府 建设 制度保 障链条 。
一
、
明确 政府权责边界
责任是责 任政府 的第一 要 义 。法 约 尔说 : “ 人们
在想 到权 力时不会不想 到责任 , 也就 是说不会 不想 到
规定》 实施后, 对这种权责不一致的现象可能起到一 定 的纠偏作用 。我 国在政 府 内部 目前也 存在 着 权利
长 负责 制 与 “ 纽伦 堡 ” 原 则 并举 。
关键词 : 责任政府 ; 建设路 径 ; 和谐社会
中图 分 类 号 : D 6 3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 6 7 2— 4 3 3 X( 2 0 1 3 ) 0 2 - 0 0 8 6 - 0 4
建设责 任政府是均衡社 会利益 冲突 的需 要 , 是维 护社会公平 的需要 , 是提高社会 管理 和公共 服务水平
和责任不统一 的 问题 , 权力 大 、 责任 小 的状 况导 致政
府及 其公务人员责任 意识 缺失和行 政效能低 下 , 严 重
执行权力 的奖惩 。责 任是权力 的孪 生物 , 是 权力 的当
然结 果 和必 要 补 充 。凡 有 权 力行 使 的地 方 , 就有 责
任。 ” … 明确什 么是政府责任是建设 责任政府 的关键 。 在责 任政府建设 中, 政 府 的行为 必须 遵守 “ 法 不授 即
E —ma i l : d e n g l e i o f h b my @ 1 2 6. t o m
明确政府责权 边 界要 防止 职责 交叉 。 目前 我 国
政 府职责 的界 定有 的还 不 明晰 、 不科 学 , 不 同程 度 上
政府权 力范 围内的责任 由政府承担 , 出现失 误予 以追 究; 在 政府权力 范 围之外 的事 情 政府 不承 担 责任 , 不 追究 责任 。因此 , 建设 责任政府首先 要 明确 政府 的权 责边 界 。只有落 实 了政府 权 责边 界才 能保 证政 府 正
确履 职 , 防止现 实 中的推 诿扯 皮 和不 作 为 , 同时也 为
还存在错位 、 越位 和缺位的情况 , 出现 了上 下级之 间 、 同级部 门之 间相互 扯皮的现象 ; 许 多部 门管理职能 交 叉 重叠 , 相互矛盾 , 如商务 部 、 发改 委 、 工商 总局 、 质 检 总局 、 药监局等部 门及其 垂直 的下 属机构都 有管理 市
禁止 ” 的原则 , 即政府必须 在规定 的权力范 围 内活动 ,
影响政府形象。在探索权责匹配的过程中, 成都市政 府做出了有益的尝试。成都市政府颁布了《 成都市行
政 机关行政执法依 据》 , 对 不作为和乱作为 者 , 都将按 照《 成都市行政 机 关行 政 执 法 依据 》 对 照检 查 , 并 受
的需要 。要 建设责任政府 , 必须从 责任 政府 的特征 出
指出: “ 一切 有权力 的人都容 易滥用权力 , 这是万 古不 易 的一 条经验 。有 权 力 的人 们使 用权 力 直 到遇 有界 限的地方才休 止 。 ” 权力 是一 把双 刃剑 , 权力 越 大 , 责任也 就越大 , 防止权力 滥用必须做 到权责 统一 。我 国在社会 转型期 相 当长一 段 时 间内存 在权 责脱 节 问 题 。在 2 0 0 9年《 关 于实 行党 政领 导 干部 问责 的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