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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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304000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16-18分)
分值适中,很烦的一章要记得东西特别多
1Z304010建设工程合同制度(10-12 分)
1Z304011合同法则和合同分类(可能考1-2题)
1.不受合同法调整的主要关系类型(适用民和民之间)
1)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家里人和家里人)
2)有关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行政合同(官和民)
3)劳动合同(老板和伙计)
4)政府的协议(政府和政府)
2.合同分类(六大类)(近年来都在考今年也可能考!)
根据法律是否明文规定了合同的名称
有名合同无名合同
根据当事人是否相互负有给付义务
双务合同单务合同
根据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是否有特定要求
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
根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存在对价关系
有偿合同无偿合同(如赠予合同)
根据合同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
诺成合同(如买卖合同)实践合同(如保管合同)
按合同间的主从关系
主合同从合同(如担保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有名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实质上也是一种承揽合同(重点今年可
能会考)
1Z304012合同的要约与承诺(这章的重点,难点也是每年必考点,要熟练掌握。出题老师会比较得瑟出些超纲的题,考1-2题)
上图中的要约的撤销不对(是要约邀请)
1. 要约规定(投标文件是要约):
1)内容具体确定-应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约束(不能逗你玩)
2.要约法律效力
1)要约的生效时刻: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收到生效,非发出生效)
2)要约的有效期间:由要约人在要约中规定
3.要约撤回和要约撤销和不可撤销的要约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它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
对于要约不得撤销的两类情形,应当准确记忆。特别是注意第二项,要求受要约人不仅得“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而且要求“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两个并列条件缺一不可。
4.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建设工程中的中标通知书就是承诺)
1)承诺有两种方式:发出承诺要约的通知作出行为-如开工、预付价款等(有行动)
2)承诺的生效时刻的确认:有承诺通知的,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无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对应的行为生效3)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不视为承诺,而视为新要约
4)如只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视为承诺
5.招标工程中个法律行为的特殊性(难点、重点,思路要清晰别弄混了,出题老师容易挖陷阱。别着了道)
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但投标文件不是到达招标人时生效,而是自投标截止日时生效
2)承诺是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中标通知书不是到达中标人时生效,而是发出时生效
3)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建设工程法律规定因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发出中标通知书合同不成立,而是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时成立。
1Z3040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形式和内容(可能会考1-2题)
1.建设工程施工施工合同的法律形式(2012年考)
1)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应采用的形式是书面形式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2010、2012年考)
合同的标的可分财产、行为、工作成果
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财产)
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提供服务的合同(行为)
买卖合同 承揽合同
委托合同 租赁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施工合同 运输合同 借款合同 设计合同 仓储合同 赠与合同
勘察合同
行径合同
3. 施工人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4. 发包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人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5.发包人和承包的主要义务(2012.2011年考) 1)发包人的义务:
不得违法发包 提供必要施工条件 及时检查隐蔽工程 及时验收工程 支付工程价款 2)承包人的义务:
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工程 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 接受发包人的有关检查 支付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无偿修理
1Z304014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
1.开工日期
2.推迟开工
3暂停施工(记住三个48小时)
4.工期顺延
(原则)一定是非承包人原因才可以顺延工期
承包人在可顺延工期情况发生后14天内,以书在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
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5. (重点难点)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处理(三种情况)2010 2009 2007
1)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注意:项目管理那本书《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提交竣工报告为竣工日期与上面所述有冲突(上面的是司法解释)技巧:考项目管理以《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准,考法规以司法解释为准(你的明白)
6.工程价款的支付(递进关系)
1)可以协议补充(先自己谈)
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按行业规矩)
3) 无法按交易习惯确定的,按一定的原则执行(合同法61条)
注: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执行政府定价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