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法讲义

合集下载

《招标投标法讲座》课件

《招标投标法讲座》课件

四、投标人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 开标和评标
六、成交和合同
• 成交的标准和程序 • 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七、违约和争议解决
• 违约责任和处理 • 争议解决的途径和程序
八、其他
• 招标投标的风险防范 • 招标投标法对企业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响
九、案例分析
• 实际操作案例 • 真实案例解析
十、总结
• 招标投标法的重要性 • 学习体会和展望
《招标投标法讲座》PPT 课件
欢迎参加《招标投标法讲座》!本课程将深入探讨招标投标法的重要性和作 用,以及相关的基本流程和法律义务。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一、概述
• 招标投标法的定义和作用 • 招标投标的基本流程
二、招标人
• 招标人的概念与义务 • 招标人的选择和变更
三、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的内容和形式 • 招标文件的发布和修改

招投标法讲义

招投标法讲义

八、招标准备阶段
• 标底和最高限价: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 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 底。标底必须保密。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 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 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 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 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 标限价。
六、法定必须招标(强制招标)的 项目
• 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基础设施,是指为国 民经济生产过程提供基本条件,可分为生产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前者指直 接为国民经济生产过程提供的设施,后者指间接为国民经济生产过程提供的设施。基 础设施通常包括能源、交通运输、邮电通讯、水利、城市设施、环境与资源保护设施 等。所谓公用事业,是指为适应生产和生活需要而提供的具有公共用途的服务,如供 水、供电、供热、供气、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 。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 业单位的自有资金。其中,国有企业是指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 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资本占企业资本总额50%以上的企业以及虽不足50%,但 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制权的企业。全部使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 目,是指一切使用国有资金(不论其在总投资中所占比例大小)进行的建设项目。国 家融资的建设项目,是指使用国家通过对内履行政府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及国际多刺机 构举借主权外债所筹资金进行的建设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

招投标讲义

招投标讲义

招投标讲义招投标讲义第一章招投标的概述1.1 招投标的定义与背景招标和投标是指政府或组织在完成一项项目或实施一项工程时,通过公开邀请供应商或承包商参与竞标,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的过程。

招投标的目的是确保公平竞争,提高工程质量,并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1.2 招投标的重要性和目标招投标过程的有效管理对于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至关重要。

招投标的目标包括:确保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选取合适的供应商或承包商,确保工程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准备2.1 招标文件的法律规定招标文件的准备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家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

这些法规规定了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2.2 招标文件的内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合同范本等。

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包括项目背景介绍、技术要求、投标条件、评标标准和程序等。

2.3 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点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需要注意以下要点:完整准确地描述项目要求,明确投标条件和要求,合理设计评标标准,确保招标流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三章投标过程管理3.1 投标的准备工作投标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招标文件的仔细分析,确定投标策略,准备投标书和相关资料。

3.2 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通常应包括投标信、技术方案、商务方案、投标报价、资质及信用证明等文件。

投标文件的编制需要充分展现企业的实力和竞争优势。

3.3 投标评审投标评审是确定投标结果的重要环节。

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设定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

第四章合同管理4.1 合同签订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合同是招投标流程的最后阶段。

合同应包括合同条款、付款方式、工期、质量要求等内容。

4.2 合同履行管理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还需要做好合同变更管理、合同履约管理和合同支付管理等工作。

第五章风险管理5.1 招标风险的特点招标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风险,如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操作、潜在的漏洞等。

工程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讲义

工程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讲义

标底在评标中的作用
1、设有标的的标的应当保密 标底的审核、复合标底 编制标底的依据 2、设有标底的,评标时应当参考标底 关于标底的合理区间问题 弱化标底的作用 标底与工程概算预算的关系
中标条件
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 综合评价标准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 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 低于成本的除外 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 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 谈判
Hale Waihona Puke 招标的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不特定投标人 邀请招标—邀请特定投标人
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
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第十一条) 2、地方重点项目 3、国有投资或国有控股
自行招标条件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必须具备的条件 1、有法人资格 2、有编制标书和评标的能力 3、有类似的业绩和经验 4、有专职机构或3名以上的专职招标 人员 5.熟悉和掌握招投标法律法规
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
要求提供与投标或者订立合同无关的证 明材料的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 、设计、原产地或者生产供应商的 限制投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的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 标人或者投标人的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 必须在15日前完成,并通知所有投标人 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公用事业项目: 市政工程项目 科教文化项目 体育旅游项目 卫生社会福利项目 商品住宅项目 (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 各级财政预算资金 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
(4)国家融资的项目 国家债券 国家对外借款或担保 国家政策性贷款 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 国家特许的融资 (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 的项目

招标投标法讲座课件

招标投标法讲座课件
❖ (二)对策 ❖ 1、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 2、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合理的工期开展工程
建设; ❖ 3、积极推行代建制; ❖ 4、大力推行限额设计,实行设计质量奖优罚劣的
制度; ❖ 5、一次性总体招标,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
起招标; ❖ 6、对整体开发建设的地方,统一公开招选勘察设
计单位; ❖ 7、加大招投标中违法招标行投标为法讲的座处罚力度。
招标投标法讲座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五)招标程序中的法定时间: ❖ 1、招标文件出售前5日备案; ❖ 2、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不少于20天; ❖ 3、确定中标后15日内,提交评标报告; ❖ 4、中标人公示5个工作日; ❖ 5、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订书面合同; ❖ 非强制性招标活动程序不受以上法定期限约
❖ (十)与中标人签定施工合同后,将合同副 本送核准部门备案。
招标投标法讲座
明显。
招标投标法讲座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三)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
行为能力,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
组织,包括企业法说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是法人,不是自然人;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招标投标法》——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0年1月1日实施。
❖ 立法宗旨: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 存在两种片面的理解: ❖ 招投标活动仅是选择某个投标人的一种形式; ❖ 招投标的唯一目的就是防止腐败。
邀请招标。

《招标投标法》讲座讲义

《招标投标法》讲座讲义
1、招标人工程项目招标申请 2、行业监管核准招标方式, 3、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签定招标代理合
同 4、招标代理编制招标文件 5、行业监管对招标文件备案 6、发布招标公告 7、招标人(招标代理)接受报名,售发资
格预审文件
8、审查投标资格(预审) 9、发出资格预审合格(结果)通知书 10、发售招标文件 11、由招标人(招标代理)组织现场踏勘及
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③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 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4、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①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②使用 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③使 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④国家授权投资主 体融资的项目;⑤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招标答疑会
1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13、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14、接收投标文件
15、组织开标、评标 16、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候选人,提交评标报
告。
17、中标候选人公示 18、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报行业监管部
门备案
19、签订承发包合同 20、退投标保证金
(六)工程施工招标前置条件
(三)自治区规模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 上的;
(2)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 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 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 (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 元人民币以上的。(自治区发布《工程建设项 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1年5月1日 新政办发[2001]79号)
公开招标--是招标人在指定的报刊、电子网 络或其他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参加投标竞争,招 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

招标投标法知识讲义

招标投标法知识讲义

招标投标法知识讲义招标投标法知识讲义本旨在详细介绍招标投标法的相关知识,并提供必要的细化章节内容,以读者全面了解和应用招标投标法。

以下是本的内容概要:一、招标投标法概述1.1 招标投标法的定义和解释1.2 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1.3 招标投标法的适用范围二、招标方式和程序2.1 公开招标2.1.1 公告发布与公告内容要求2.1.2 报名及资格预审2.1.3 招标文件编制与发布2.1.4 招标文件购买与提交2.1.5 开标与评标2.1.6 中标与合同签订2.2 邀请招标2.2.1 邀请范围与邀请方式2.2.2 邀请招标文件编制与发布2.2.3 邀请招标文件购买与提交2.2.4 邀请招标的评标办法2.2.5 中标与合同签订2.3 谈判招标2.3.1 谈判招标的适用条件与程序2.3.2 谈判招标文件编制与发布2.3.3 谈判招标文件购买与提交2.3.4 谈判招标的评标办法2.3.5 中标与合同签订三、投标人的资格和要求3.1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2 投标人的经济实力和技术能力要求3.3 投标人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四、招标文件的编制和要求4.1 招标文件的基本要素和结构4.2 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技术规范4.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五、评标与中标结果5.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程序5.2 评标标准的确定和权重分配5.3 评标方法和评标报告的编制5.4 中标结果的公示和通知5.5 不正当行为的处理和申诉程序六、合同签订和履约保证6.1 合同的订立和基本内容要求6.2 合同履约保证的种类和要求6.3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程序和规定七、招标投标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7.1 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追究7.2 争议解决的途径和程序附件:1. 招标公告模板2. 招标文件样本3. 合同模板4. 投标人资格申请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招标:指根据需要向社会公开公告,邀请有关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自愿参加工程、商品或服务的供应、施工、承包或代理,以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选择和使用供应方案、标准和服务;2. 投标:指供应商或服务提供商向招标人提供采购或施工方案、报价、文件等,表示愿意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要求进行合作或承接业务的行为;3. 中标:指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确认在招标评审中得分最高、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达到合同订立条件的投标人。

招投标讲义

招投标讲义

招投标讲义招投标讲义一、引言旨在为招标工作提供指导,详细阐述招投标的流程、注意事项及各方责任和义务,希望能为招标方和投标方提供帮助。

二、招标流程1. 拟定招标文件招标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和修改、投标文件评审以及中标公告等材料。

2.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方应将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网站或其他渠道上发布,明确招标标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方式和评标标准等重要信息。

3. 接受投标文件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招标方应及时收取,并在开标前进行资格审查。

4. 开标评标招标方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评定中标候选人。

5. 签订合同招标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法律规定,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三、招标注意事项1. 招标文件应详尽招标文件应详细、准确、清晰,并在投标文件评审和中标后发挥重要作用,招标方应慎重编写。

2. 评标标准应公正对投标方进行比较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招标文件明确的评标标准进行评审,确保公正、公平。

3. 预防投标抄袭招标方应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投标方不会抄袭其他公司或公开资源,避免出现不公平竞争。

四、责任和义务1. 招标方责任招标方应根据法律规定,公开透明地进行招投标活动,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 投标方义务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文件中所提供的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 中标方义务中标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五、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招标公告2. 招标文件3. 投标文件评审表4. 中标通知书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 招标公告:招标方向社会公布的招标信息。

2. 招标文件:招标方向投标方发出的详细说明投标要求的文件。

3. 评标标准:评定投标方的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

七、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困难:1. 投标方存在潜在的不良记录,影响竞争公正性。

《招标投标法讲座》PPT课件

《招标投标法讲座》PPT课件
以邀请招标。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我国的邀请招标,没有国外那样,事前有一个资格预审,同样要发布招标公告,通过 资格预审选出合格的投标人后向其发出邀请,我们没有这个程序,是一个缺陷。我们 邀请招标受到限制,其原因:
• 业主行为不规范,造成变相指定中标人; • 与公开招标实质只有5天的时间差别,作用不明显。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简 称《条例》——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9月25日通过,自2004年 1月1日起施行。
• (一)与《招标投标法》的关系: • 与招标投标法是母子关系,是对其进行细化的地方
性法规; • 规定范围是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例外情况: • 国外投资贷款项目,外方有要求的,可以适用其规范,但涉及国家利益的项目除外; • 采用自愿招标方式的,在招标法定时间、评标专家抽取方式、抽取人数规定等方面,
选择余地更为灵活。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二)强制招标制度及其范围:强制招标是指法律 规定某些类型的采购项目,凡是达到一定数额的, 必须通过招标进行,否则采购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二)创新规定: • 1、不设标底,需设标底的要经过批准; • 2、建立全省综合、统一的专家库; • 3、代理机构实行比选; • 4、强化了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 • 5、规范资格预审。 • 6、建立招投标信用登记制度; • 7、建立中标人公示制度; • 8、建立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制度。
感谢下 载
设; • 3、积极推行代建制; • 4、大力推行限额设计,实行设计质量奖优罚劣的制

《招标投标法解读》课件

《招标投标法解读》课件

政府采购法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的重要法律,招标投标法与其共 同保障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
和透明。
政府采购法中关于采购方式、采 购程序、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规定 ,对招标投标活动具有重要指导
意义。
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相互补 充,共同构成了政府采购的法律
体系。
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
与《建筑法》、《安全生产法》 、《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存在交叉关系,共同规范工程
建设领域行为。
招标投标法在实施过程中需遵循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招标
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协调,有 助于推动招标投标活动的健康发
展。
06
招标投标法的应用与启 示
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
1 2
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流程
招标投标法规定了招标的范围、方式、程序等, 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 开。
特点
招标投标法具有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要求招标人依法组织招 标,投标人按照招标要求参与投标竞争,招标人择优选定中标人并与其签订合 同。
立法目的与意义
立法目的
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障各方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立法意义
招标投标法的实施有利于完善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公平 竞争,防止和打击贪污腐败行为 ,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
部分招标评价体系过于简单,缺乏科学性 和公正性,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
成功案例分享与经验总结
案例一
某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招标: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严格遵循《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程序规范、信息公开 ,吸引了众多优质的投标方参与。通过科学的评价标准,最终选择了一家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中标方,项目顺 利实施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课件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课件
健全专家选聘与退出机制, 实施统一的评标专家, 建立 专家黑名单制度, 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 包括监 管和考评。
.
交易平台禁止行为国办63号
(一)不得取代依法设立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地位、法定代理权以及依法设立的其他交易机构和代理机构从事的服务; (二)不得违法从事或强制指定招标、拍卖等中介服务; (三)不得行使行政审批、备案等管理职能; (四)不得强制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在平台交易; (五)不得通过设置注册登记、设立分支机构、资质验证、投标(竞买)许可、强制担保等限制性条件, 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市场
.
3.招标采购前应当具备的条件:工程 建设项目已经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包括审核招标 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项目审批 包括核准和备案两种形式。 政府采购,应当制定采购计划, 列入财政预算,确定采购方式,符 合采购需求。
.
(三)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组织形式分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代理机构是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
3.其他市县公管局如果要实施处罚,必须 通过相对集中处罚权才能实施,这才符 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
(五)整合交易平台
(一)各省合理布局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二)设区的市级以上整合建立本地区统一的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 (三)县级不再新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已经设立的 整合为市级平台的分支机构;个别需保留的, 由省级政 府确定, 并向社会公告。 (四)鼓励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各 省级政府探索推进交易主体跨行政区域自主选择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年3月1日 起施行)第7条。 招标投标,则是工程及与工程相关的货物、服务。工程 包括建筑物新、改、扩和相关的装修、修缮、拆除 。 服务包括勘察、设计、监理。 3.政府采购工程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 适用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由财政部门 监管)。

《招标投标法》课件

《招标投标法》课件
特点
招标投标法具有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要求招标人依法进行招 标,投标人依法参与投标,并由第三方立法目的是规范招 标投标活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保证项目质量,预防腐败行为 。
立法原则
招标投标法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要求招标 人依法进行招标,投标人依法参 与投标,并由第三方进行监督。
业实力和履约能力。
中标条件与中标通知
中标通知
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 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中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主 要内容。
合同签订与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
01
中标人与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投标人法律责任
串标、围标、哄抬标价等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并 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评标委员会法律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规定,将取消其评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行政监督与司法救济
行政监督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司法救济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寻 求救济。
详细描述
某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未明确工程量清 单,导致投标人在报价时无法准确计 算成本,最终导致招标失败。
案例二:投标人资格问题
总结词
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包括资质、业绩、信誉等方面的要求。
详细描述
某工程项目招标中,一家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与竞标,并最终中标。后因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给招标人造 成重大损失。
VS
详细描述

招投标法律讲座

招投标法律讲座

招投标法律讲座【招投标法律讲座】一、引言招投标是指由招标人通过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邀请投标人就拟实施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采购进行投标报价,属于一种公平公正的采购方式。

招投标法律是指与招标投标活动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招投标过程中起到规范和保障的作用。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详细解读招投标法律知识,以便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能更好地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基本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投标应当公开进行,明示一切采购信息,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公平获得参与的机会。

2. 竞争原则招投标应当建立在竞争的基础上,避免有限制竞争的行为,保障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

3. 自由选择原则投标人有权自由选择是否参与招标活动,招标人有权自由选择中标人。

4. 诚信原则参与招标活动的各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循合法合规、诚实守信的行为准则。

三、招标文件1. 招标文件的组成和内容招标文件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招标人条件、招标人的经济实力、招标人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等内容。

2. 招标文件的发布方式招标文件可以通过公告、邮寄、电子等方式发布,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能够及时了解招标信息。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人的注册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合法注册的资格,包括企业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

2. 投标人的经验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与招标项目相同或相近的经验,以确保其能够胜任该项目的实施。

3.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包括稳定的盈利能力、良好的信用记录等。

五、评标与中标1. 评标方法和标准招标人应当明确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确保评标过程公正透明。

2. 中标公示和合同签订中标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六、违约和争议解决1. 违约情况的处理对于投标人、招标人违约的情况,应当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违约处理。

2. 争议解决对于招投标过程中的争议,各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

招投标法规讲解

招投标法规讲解

招投标法规讲解1-概述1-1 招投标定义及目的1-2 招投标法规的重要性2-招标流程2-1 招标准备阶段2-1-1 制定招标文件2-1-2 公告发布2-2 招标文件解读与提问阶段2-3 投标准备2-3-1 获取招标文件2-3-2 准备投标文件2-4 投标递交2-5 开标与评标2-6 中标通知与合同签订2-7 履约与验收3-招投标法规讲解3-1 国家法律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3-2 地方性法规3-2-1 各省市招投标管理规定4-投标保证金4-1 投标保证金的概念4-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5-评标标准与方法5-1 技术评标5-2 经济评标5-3 综合评标6-不合格投标的处理6-1 投标文件审核6-2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6-3 投标文件的违规处理7-投诉与争议解决7-1 投诉程序7-2 争议解决方法7-2-1 行政复议7-2-2 仲裁8-附件8-1 招标文件范本8-2 投标文件范本8-3 合同范本9-法律名词及注释9-1 招标人:指拟进行招标的机构或个人9-2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通知、投标邀请函、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通知等文件9-3 中标:指在招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投标人中标并签订合同的行为附件:1-招标文件范本2-投标文件范本3-合同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招标人:指拟进行招标的机构或个人。

招标人是指在进行供应、工程、服务等项目采购过程中提出采购需求的主体。

2-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通知、投标邀请函、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通知等文件。

3-中标:指在招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投标人中标并签订合同的行为。

招投标法规讲解

招投标法规讲解

招投标法规讲解招投标法规讲解一、引言招投标法规作为一种重要的法规制度,旨在规范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行为,保障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益和公平竞争。

本文将对招投标法规进行讲解,包括招标的定义、招标程序、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等方面的内容。

二、招标的定义招标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单位根据需求,在合法途径上公开向社会发布采购需求信息,接受供应商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交采购文件的行为。

招标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竞争,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透明和效果。

三、招标程序招标程序是指招标活动中各个环节的顺序和要求。

一般而言,招标程序包括需求确认、采购需求公示、招标文件准备、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文件递交、评标和中标。

在这些环节中,政府采购单位需要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同时对供应商的资质和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才能参与招标活动。

一般来说,投标人资格要求包括法人资格、商业注册资格、财务状况、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供应商绩效等方面。

政府采购单位需要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以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能力和信誉。

五、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交给政府采购单位的详细文件,用于表明投标人的能力和意愿。

投标文件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商业信誉、人员配备、生产设备等。

政府采购单位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仔细审核,以便评审和比较各个投标人的优劣,最终确定中标人。

六、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在招投标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涉及到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或政府采购单位,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招标文件造假、价格垄断、贿赂行为等。

政府采购监督机构需要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以保证招标活动的公正性和诚信性。

七、结语招投标法规的讲解对于广大投标人和政府采购单位来说都非常重要。

在参与招标活动时,双方都应了解招投标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讲座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一、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介绍1.1 法律法规的定义法律法规是国家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用于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为准则。

1.2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作用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公共利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公正和公开。

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体系2.1 中国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框架我国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体系包括宪法、民法总则、国有资产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制度等。

2.2 国际上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除了国内法律法规,国际上也存在一些招标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等。

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3.1 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2 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文件应具备明确的招标条件、技术要求、投标方式、评标办法等内容,以确保投标人有充分的信息和权利保障。

3.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满足法定的资格要求,如注册登记要求、经验条件、财务状况等。

3.4 投标保证金的设立和使用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人为表明自己的诚意、履约能力而提供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合理设立和使用保证金可以确保招标投标的顺利进行。

3.5 招标评标的程序和要求招标评标的程序应公开、透明,并根据预先确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和可靠。

3.6 中标结果的公示和决定招标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公示中标结果,并根据评标结果进行中标决定,保障中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附件4.1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4.2 附件2:招标文件范本4.3 附件3:投标人资格申请表格4.4 附件4: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范本五、法律名词及注释5.1 招标人:所需要采购的单位或组织。

5.2 投标人:有能力符合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条件并提供相应产品或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5.3 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被确定为最终中标的投标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 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 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 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 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



(三)招标的前提 1、履行审批手续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 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2.落实资金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 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第九条)

(2)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的,应当向三个 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 事项。(第十七条)


2、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对以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 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十五日前,以书 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 招标文件的组织部分。(第二十三条 )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 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 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和招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 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第三十 六条
招投标法讲义(部分)
托克托发电公司政治工作部 张敬鑫


一、概说 招投标是竞争性缔约的一种方法,其实质是合同 订立的一种方法,只不过这种方法是以公开竞争 的方式完成的。公开竞争的缔约方法主要有两种, 即拍卖与招投标,前者适用于商品的买卖后者适 用于建设工程合同,对于我们重要的是后者。因 此,我们必须先从合同以及合同的订立说起。 竞争性缔约要求公开、公平、公正以及诚实信用


(七)评标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 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 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 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 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 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 关专业的专家名单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 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与招标人有厉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 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 应当保 密。(第三十七条 )

欢迎批评指正。


二、合同与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实质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或者说是协议, 即就一定事项达成一致的意思,此后当事人必须 按照这一协议而行为,否则就要对对方承担责任。 不过并不是任何合意都具有效力,只有哪些符合 法律规定的才能成立生效,才受法律的保护。 所以合同有成立与生效之区别。

成立的要件 1、合同基本条款达成一致,即就如下内容 第二百七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 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 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 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 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 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 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自愿招标与强制招标 1.是否采用招标的方式原则上属于当事人的自由范畴,但是下列必须 采用招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 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 行招标: (一) 大型基础建设、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二)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定共同招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 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招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 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定合同, 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 标人之间的竞争。(第三十一条)

2、投标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 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 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三、招投标的程序 (一)前期准备阶段 1、需方(招标方)立项、确定项目 2、聘请招标代理机构(自由) 3、制作招标文件
(二) 要约邀请 发布招标公告 (三)要约 投标 (四)承诺 1.开标 2.评标 3.定标


(五)订立正式合同 9、进一步洽谈 10、正式签订合同 四、法律控制 (一)当事人 1、招标人,又称之为项目法人、需方。在招标阶段称为招 标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需方。 2、投标人,中标后和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称为供方 3、招标代理人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 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 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 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 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与招标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委托合同,适用 合同法中委托合同的规定



(三)招标的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 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可以进行邀请招标。(第十一条 )

(四)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送招标邀请书 1、 (1)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应当发布招标公 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 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 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 件的办法等事项。(第十六条)

3、投标截至时间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所需要的合 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 文件开始发出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截止之日止,最短 不得少于二十日(第二十四条)

(五)投标 1、投标人的资格限制 (1)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招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见投标的,投标 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2)必须具备承担项目的相应资格和履约能力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 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 条件有关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十六条)

(3)可以单独投标也可以联合投标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 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 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规定的,联合体各 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 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投标期限 必须在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截止期限之前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 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的部分。(第二十九 条)

(六)开标 1、开标的时间与地点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 预先确定的地点。(第三十四条) 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第三十五条) 3。检验密封情况


(1) 自愿选择招标代理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 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 2)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 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13) 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 水平。

此外双方还应当就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达成

2、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 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生效要件 订立、要约、承诺、要约邀请、缔约过失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 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 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