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手册19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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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职称证书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职称证书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职称管理工作,提升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

三、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组织员工职称评定工作,建立职称档案,并定期对员工职称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参与职称评定,鼓励员工积极提升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3. 员工本人负责按时参加职称评定,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职称评定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职称评定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2.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评定。

3. 鼓励员工通过自学、培训等方式提升自身专业技术水平,为职称评定创造条件。

五、职称评定程序1. 员工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职称评定申请表》。

2. 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3. 人力资源部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4. 评审小组根据评审结果,提出评定意见。

5. 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颁发相应职称证书。

六、职称管理1. 员工获得职称后,应按照规定参加年度考核,确保职称的持续有效性。

2. 员工职称证书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补办。

3. 员工职称评定结果作为公司内部晋升、培训、薪酬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实施本制度,公司旨在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职称评聘、聘任和考核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职称包括:初级岗位职称、中级岗位职称、高级岗位职称。

第三条职称评聘是公司对员工进行聘任、考核和评定的一种管理制度,是公司对员工绩效的认可和奖励。

第四条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是公司对员工聘任和考核方面的具体规定,包括评聘条件、程序、标准和要求等内容。

第五条公司聘任的员工职称应当是公开、公正、公平和程序化的。

第六条公司职称评聘办法及聘任考核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

第二章职称评聘办法第七条职称评聘分为初级岗位职称评聘、中级岗位职称评聘和高级岗位职称评聘三个级别。

第八条初级岗位职称评聘主要针对公司的初级岗位员工,如助理、操作员等。

第九条初级岗位职称评聘的条件包括: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职称证书、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表现突出等。

第十条初级岗位职称评聘的程序包括:员工提出聘任申请、部门推荐、公司评定、公示、聘任等。

第十一条中级岗位职称评聘主要针对公司的中级岗位员工,如主管、经理等。

第十二条中级岗位职称评聘的条件包括: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职称证书、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力突出等。

第十三条中级岗位职称评聘的程序包括:员工提出聘任申请、部门评定、公司复核、领导审批、公示、聘任等。

第十四条高级岗位职称评聘主要针对公司的高级岗位员工,如总监、总经理等。

第十五条高级岗位职称评聘的条件包括: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职称证书、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表现杰出等。

第十六条高级岗位职称评聘的程序包括:员工提出聘任申请、部门评定、公司审定、董事会审批、公示、聘任等。

第十七条职称评聘结果须经公司人事部门备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正式聘任。

第三章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公司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主要包括评聘条件、程序、标准和要求等内容。

第十九条员工职称评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2. 较强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3. 杰出的工作绩效和成就。

公司内部职称评审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职称评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员工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符合评审条件的员工。

第三条职称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具有丰富经验和较高专业水平的员工代表组成。

第六条职称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职称评审的具体事务。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七条参加职称评审的员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2. 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3. 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为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4. 符合国家及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章评审程序第八条职称评审分为预审、初评、复评和公示四个阶段。

第九条预审: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工作表现、业绩等初步筛选出符合评审条件的员工。

第十条初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对预审通过的员工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十一条复评:对初评通过的员工进行综合评定,由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

第十二条公示:对复评通过的员工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第五章评审结果及待遇第十三条职称评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种。

第十四条通过评审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职称待遇。

第十五条对未通过评审的员工,公司将继续关注其成长,为其提供培训和提升机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特制定以下员工职称评聘办法。

一、目的促进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鼓励员工钻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提高专业技能,建立适应员工发展的激励机制,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二、适用范围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全体员工。

三、专业技术职称类别、等级专业技术职称暂定为四类:工程技术类、管理类、政工类、会计类、生产类。

具体如下表:6.1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原则和指导思想6.1.1为了避免晋升途径单一化,晋升类别分为行政管理类和专业技术职称类。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是公司的人才建设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建立结构合理的公司人才梯队,帮助员工设计与实现佳通职业生涯规划,鼓励技术知识全面、业务素质强的员工脱颖而出。

6.1.2专业技术职称采取先评后聘的原则,即公司根据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对申请参加职称评聘的员工进行任职资格评定。

只有符合条件并经评定合格的人员,公司才予以聘任。

公司聘任其专业技术职称时,原则上只可平级聘任或高职低聘(即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可被聘为高级或中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不可被聘为高级技术职称,以下类同)。

6.1.3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要坚持原则、全面考核、平等竞争、严格评审、谨防泛滥、杜绝作弊。

6.1.4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仅限于公司在编合同工,已达到退休年龄、退休返聘和短期外聘的人员不进行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特批的除外)。

6.1.5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定原则上要求从最低级起评,逐级评定,不得申请越级评定。

有特殊技能、成果卓越者经评聘委员会全员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后,可越级评定。

6.1.6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技术职称等级高低,均须服从所在单位行政主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6.4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待遇6.4.1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经公司聘任,其待遇标准参照《薪资管理制度》和“关于《薪资管理制度》的若干说明”。

公司员工职称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职称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职称管理工作,提高员工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员工职称评定、晋升、管理及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

第二章职称评定第四条公司设立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负责员工职称评定工作。

第五条员工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特级,分别对应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和特级职称。

第六条员工申请评定职称,需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专业学历或工作经历;2. 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3. 参加公司组织的职称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第七条职称评定程序:1. 员工向部门负责人提交职称评定申请;2. 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材料,提出初步意见;3. 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4. 评审结果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三章职称晋升第八条员工晋升职称,需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条件进行。

第九条员工晋升职称,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专业学历或工作经历;2. 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3. 参加公司组织的职称培训,取得合格证书;4.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

第十条职称晋升程序:1. 员工向部门负责人提交晋升申请;2. 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材料,提出初步意见;3. 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4. 评审结果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四章职称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员工职称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职称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员工职称的评定、晋升、管理及监督;2. 负责职称培训的组织和实施;3. 负责职称证书的发放和管理;4. 负责职称信息的统计和上报。

第十三条员工应按规定参加职称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证书。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四条公司对员工职称评定、晋升、管理及监督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

员工职称评审管理制度范本

员工职称评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评审。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原则:评审过程公开透明,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二)公正原则:评审标准统一,评审结果客观公正;(三)公开原则:评审结果及时公布,接受员工监督;(四)激励原则: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职称评审,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二章评审范围与条件第四条评审范围:(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包括初级、中级、高级职称;(二)职业资格评审:包括各类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评审条件:(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1. 具备相应专业学历或工作经历;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3. 参加公司组织的职称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4. 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获得公司表彰。

(二)职业资格评审:1. 具备相应专业学历或工作经历;2. 通过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考核鉴定;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4. 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获得公司表彰。

第三章评审程序第六条评审程序分为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和颁发证书五个阶段。

第七条申报:(一)员工根据自身条件,向所在部门提出职称评审申请;(二)部门负责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推荐。

第八条审核与评审:(一)公司成立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二)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评审;(三)评审结果经评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条公示:(一)评审结果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十条颁发证书:(一)公示无异议后,公司为通过评审的员工颁发相应证书;(二)证书作为员工晋升、加薪、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管理,保证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和发挥技术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1。

凡持有国家授权的主管部门审查认定的资质等级证书,直接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文所规定条件者,均可参加公司的评聘,评审结果仅在公司聘任的时间范围内有效。

2.公司全体工程技术人员,部门主管、部门负责人:2。

1技术中心:开发和工艺开发人员;2.2质量部:质量技术人员,检测、理化、试验人员;2。

3设备部:设备技术人员;2.4生产车间:现场技术人员;2。

5其它人员:具有专业学历人员。

三。

职责1评审组织:由公司高层领导、行政部、研发部、工程部、质量部、设备部、生产部负责人组成。

总经理任组长,常务副总,技术副总任副组长。

2.行政部:2。

1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工作组织及资格审核工作;2.2负责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相关档案文件的保存、更新、发布。

四、工作程序1.评审程序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者,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由行政部负责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通过任职资格审核的由评聘小组对申报人的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综合能力等全面审查,并提出评聘意见.2.聘任经公司职称评聘小组评议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要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且在本专业岗位上从事相关工作,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可高职(职称)低聘或低职(职称)高聘,公司统一下发职称聘任决定,聘期一年。

专业技术人员在担任技术职务的任职期限内,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发放相应的技术职务工资. 3.任职条件4、外聘技术人员的评定要求4。

1外聘技术人员是由公司根据需要并按任职条件直接聘任的符合公司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4.2外聘技术人员服务期为两年及两年以上且剩余服务期超过一年的,符合公司内部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职称评定;5、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及考评:5。

1专业技术职务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原则、数额和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按公司规定和部门任务的实际需要设定,并随着公司技术、生产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合理的调整.5。

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X集团有限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加强职称评审管理,保证职称评审质量,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在岗干部员工。

第四条集团公司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集团公司统一制定职称评审的规则,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分级管理。

第六条各公司按照规定开展职称评审,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

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

第七条集团公司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系列组建,目前分为工程、会计和经济三个系列。

第八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

集团公司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正式授权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是集团职称评审的最高机构。

各主要子公司经集团公司授权可成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基层公司经组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上级单位授权可成立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请组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主体职称系列或专业;(二)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三)具有专业技术人才数量达到50人以上,拥有申请系列或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在岗人员达到30人;(四)建立了规范的职称评审制度,具备开展中级职称评审的能力。

申请组建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专业为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主体职称系列或专业;(二)拟评审的职称系列或者专业在行业内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专业发展水平;(三)具有专业技术人才数量达到30人以上,拥有申请系列或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在岗人员达到15人;(四)建立了规范的职称评审制度,具备开展初级职称评审的能力。

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建立“评聘分开、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

第三条专业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四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工作业绩作为主要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符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条件的员工,下属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称聘任第六条聘任职称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三)具有拟聘职称所需要的文化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聘任和申报职称的,原则上应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

特殊人才经公司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要求。

(五)职称聘任工作中,必须符合所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与从事工作岗位相关。

(六)聘任前12个月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评分须为合格及以±o第七条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并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部门推荐,报公司研究决定是否聘任。

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内结合员工年度综合评价考核, 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解除聘约:(-)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无故不进行年度考核的。

(二)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

(三)调离到与本人专业技术职务无关的工作岗位的。

(四)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认为不适宜聘任的。

第十条专业技术职称需经公司确认后方可聘用。

第三章职称申报第十一条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员工职称申报管理制度

员工职称申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职称申报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称申报范围1. 公司正式员工,符合国家及行业职称评审条件的人员。

2. 公司内部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有意愿提升个人职业素养的员工。

三、职称申报程序1. 员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职称类别进行申报。

2. 员工填写《员工职称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业绩证明等。

3. 部门负责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4.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5. 评审通过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将评审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

6. 审批通过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员工办理职称证书。

四、职称评审标准1. 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员工应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员工应具备良好的工作业绩,包括但不限于:a. 参与公司项目,取得显著成果;b. 发表专业论文、著作;c. 获得行业奖项、荣誉称号;d. 参加行业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

五、职称管理1.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等工作。

2. 公司对获得职称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晋升机会。

3. 员工在获得职称后,应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员工职称申报管理制度,公司旨在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同时,通过职称评审,使员工在职业发展道路上获得更好的晋升空间,实现个人价值与企业价值的共同提升。

公司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公司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公司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公司职称评定管理办法是为了建立和规范公司职称体系及其评审管理办法,鼓励从事专业岗位工作的员工专精所长,以企业发展目标引导员工在竞争环境中丰富知识、强化技能、提高能力,从而实现企业人力资本的增值。

以下是一些企业职称评定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 职称评审委员会与评审小组:职称评审委员会由经营层成员与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组成,下设不同职称类别评审小组,各评审小组由人力资源部成员和公司范围内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2. 职称申报: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技能和业绩申请相应的职称。

评审过程坚持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评定标准以专业技能为主,理论知识与综合能力为辅。

3. 职称聘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专业技术资格的组织申报及职称管理工作,职称补贴的发放工作。

职称聘用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能力评估和价值创造结果进行调整。

4. 评审流程:职称评审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

初评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复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终评由公司领导层审批。

5. 职称与待遇:职称与员工的薪资、晋升、福利待遇挂钩,旨在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科技进步与发展。

6. 持续改进:企业应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需求,不断优化职称评定管理办法,使之更加科学、合理、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公司的职称评定管理办法具体细节可能会有所差异,但总体原则和目标是一致的,即鼓励员工提升专业素养,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及聘任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及聘任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及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及聘任管理,提高公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报、评审及聘任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及人员应遵守并执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
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2.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定年限,有一定的业绩和成绩;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四条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不得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五条
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个人申报材料经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内部评审;
3.评审合格者,提交公司评审委员会审议。

第四章聘任管理
第六条
经公司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可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第七条
聘任后,应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对于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对于表现不佳者进行相应处罚或调整。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应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

第九条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人员,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结语
以上为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及聘任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所有公司人员能严格遵守规定,共同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职称评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职称评审程序,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以及其他有关外部单位符合委托评审规定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

第四条职称评审范围包括建设工程系列等。

工程系列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职称评审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权限范围内实施。

不具备评审权限的,可委托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单位进行评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职称评审工作,由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职称评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调整及监督管理。

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议、认定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按照职称系列或专业,分为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建立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备案,备案有效期为3年。

有效期届满重新核准备案时,应对评审专家进行调整,每次调整人数不少于1/4,不多于1/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规定样本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规定样本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规定1 目为适应公司安全高效发展需要, 建立健全人才评价体系, 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管理工作, 提高评审质量和管理水平, 激发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制定本规定。

2 范畴本规定合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管理工作。

3 术语和定义3.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如下简称职称评审)本规定中所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是指在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通过拟定和评审等评价方式获得、可以体现其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专业技术职务活动。

3.2 参评人员本规定中所称参评人员是指申请参加职称评审人员。

4 职责4.1 公司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如下简称职改领导小组)4.1.1 负责制定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有关制度;4.1.2 负责指引、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职称评审和管理工作。

4.2 公司工程、经济会计记录审计(如下简称经会统审)、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如下简称政工)三个专业系列高档职称评审委员会(如下简称高评委会)负责相应系列专家级高档、副高档职称评审推荐和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4.3 公司职称改革办公室(如下简称职改办), 设在公司人事处4.3.1 负责审核所属各单位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构成;4.3.2 负责审核整顿各单位推荐参评人员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 分类报送高评委会评审;评审成果公示;材料上报集团公司;4.3.3 负责对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工作。

4.4 所属各单位职称评审组织机构, 涉及职改领导小组、职改办及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中级及以上职称评审推荐和初级职称拟定、评审工作。

5 管理内容5.1 评审原则职称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坚持“评审政策、控制指标、推荐人选、述职答辩、评审成果”五公开做法。

5.2 评审范畴5.2.1 专业范畴5.2.1.1 评审专业范畴为集团公司规定专业系列(见附录A)。

职称评审管理规定

职称评审管理规定

职称评审管理规定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职称评审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职称评审的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称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指对在职人员根据其所具备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和鉴定,以确定其职称等级的一项管理制度。

第三条职称评审工作由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四条职称评审委员会由相关职称评审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组成,具体成员人数和组成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职称评审委员会严格执行职责,对评审工作产生的任何问题,负有监督和处理的责任。

第六条职称评审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每位申请者在评审过程中得到保护和公平待遇。

第七条申请职称评审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学术成果等。

第八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和鉴定,形成评审结果。

第九条职称评审结果应当由专业组织或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和确认,并向申请者公布。

第十条职称评审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第十一条职称评审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后,申请人须重新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对评审结果进行定期或随机抽查,确保评审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将评审工作的情况向职称评审单位及时通报,并接受其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加强与其他评审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职称评审工作的规范和发展。

第十五条职称评审工作中的争议和纠纷,可以通过申诉和仲裁等方式解决,也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十六条职称评审工作的费用由申请者承担,其具体收费标准和方式由职称评审委员会制定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七条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由职称评审委员会另行制定,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公司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公司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公司职称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职称评定工作,激励员工积极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提高公司整体素质和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职称评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的职称评定工作。

第三条职称评定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职称评定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成立职称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公司内部职称评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评委会由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评委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第六条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职称评定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职称评定条件第七条员工参加职称评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三)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四)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业绩;(五)参加职称评定所需的培训和学习。

第八条不同级别的职称评定条件,根据国家相关职称评定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章职称评定程序第九条职称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评委会确定。

第十条职称评定程序如下:(一)员工提出职称评定申请,填写职称评定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二)部门负责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意见;(三)评委会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和初审;(四)评委会召开评审会议,对申请人员进行综合评定;(五)评委会公布评定结果,颁发职称证书。

第十一条职称评定结果分为通过、未通过和缓评三种,评定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薪酬调整等方面的依据。

第五章职称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对获得职称的员工进行统一管理,建立职称档案,记录员工的职称信息。

第十三条员工职称晋升需满足相应职务、职级和业绩要求,经评委会评定通过后,方可晋升。

第十四条员工职称晋升后,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享受相应薪酬待遇。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评委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及聘任管理规定

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及聘任管理规定

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报及聘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矿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二条岗位设置原则按照精简高效、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结构优化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遵照岗位职责和设置范围要求,坚持岗职相符;第三条岗位设置范围一工程系列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专业技术岗位;二政工系列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公司党群、职教、政工专业技术岗位;三经济系列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公司经营管理、人力资源专业技术岗位;四会计系列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审计等专业技术岗位;五统计系列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公司计划、统计专业技术岗位;六审计系列审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公司审计专业技术岗位;七教育系列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公司幼儿教育专业技术岗位;八档案系列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公司档案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第四条有关部门及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补充说明:一财务部门只设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二审计部门设审计、会计、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三生产计划部门设统计、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职务;四组织人事部门、办公室设置政工、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五社保部门设经济、会计、医疗专业技术职务;六信息中心设工程、计算机专业技术职务;第三章职称评定申报程序第五条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员工,由个人向各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第六条单位初审: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的材料和评审资格进行初审;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材料及资格的审查把关,准确、客观的评价申报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专业技术学术水平及工作表现;考试作弊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当事人2年内不准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司将对相关人员和责任部门进行通报批评;第七条报送材料:初审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申报各系列评审人员汇总名单,必须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填写并加盖公章,另制成电子软盘以EXCLE格式统一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第四章聘任原则及办法第八条聘任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二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重群众公认原则;三岗职相符原则;第九条聘任程序一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个人向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二人力资源部门审查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根据公司批准的本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岗位定编方案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提出聘任意见;三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领导小组研交聘任;四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领导小组行文聘任;第十条聘任办法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司批准的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岗位定编方案制定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二各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机关各部室副总师以上管理人员不占专业技术人员职数;三凡解聘的人员重新聘任,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应低聘一级,任满一个基本年限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者按照其资格聘任;四取得执业资格人员,如岗职相符、专业对口,经考核符合聘任条件,可根据需要聘任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因工作需要转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考核符合聘任条件者,可按其现有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聘任;但在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必须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条件;六已实行考试制度的各类专业经济、会计、统计、档案、审计等,必须参加相应人事部门组织的考试,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聘任;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限为三年;第五章管理与考核第十一条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公司科技力量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及科技创新中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工作的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并将聘任结果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十二条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动态考核与淘汰办法,每年度各类型专业技术人员应分别制定一定的淘汰比例,原则上总体淘汰比例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真正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终生制;在聘期内,实行年度考核,当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者解聘或担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整个聘期合格者实行续聘,真正做到专业技术人员能上能下;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实行低职高聘:一独立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位,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以上,或获得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发明创造一等奖1项以上;二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优秀科技创新人才;低职高聘由本人提出申请或单位推荐,经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考核合格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实施;低职高聘的聘期为1年,重新聘任必须以新的业绩进行申报;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实行高职低聘:一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评中,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二年度考核结果处于本专业末位者;高职低聘的聘期至少1年以上,期满后根据新的考核结果决定其聘任情况;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解除聘约:一年度考核不称职者;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调配者;三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者;四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年累计超出15天者;五调离到与自己专业技术职务无关的工作岗位者;第六章其他说明第十六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要与推行首席工程师制度结合起来,被聘为首席工程师后,不再享受低职高聘;第十八条对未进行年度考核或不落实考核结果的单位,公司人力资源部不予审批聘任方案;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B D LXX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办法-———————-———--- ★————————-------——批准:审核:编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立和规范公司职称评定与职称管理,鼓励从事专业岗位工作的员工专精所长,引导员工在竞争的环境中去增长知识、技能,提高能力,从而实现员工素质的提高和企业人力资本的增值,促进员工自身职业生涯与企业目标的结合与统一,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底盘公司所有管理人员,不适用于实习期未转正的员工以及固定协议的管理员工。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将专业技术职称(简称“职称”)划分为一般管理人员、主管员、主管师、主任师、专业总师、特级专业总师六个级别,各职称等级内又划分为若干档次。

职称评定由公司职称评审委员会定期按照相应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条件统一评定。

第四条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是与薪酬、培训等人力资源工作保持协调一致,且有机结合的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第五条职称评审管理包括职称等级的晋升评审管理和职称等级内的档级升降管理。

第二章职称评审组织管理第六条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者可以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每年一次进行集中评审。

第七条职称评审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并由各部门协助进行。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汇集各部门上报资料,组织职称评审会议等工作;各部门相关人员协助综合管理部完成上报参评者名单、收集各类职称评审所需资料等工作。

第八条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选聘公司各类资深专业人士出任。

(一)专业总师以下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组成。

(二)特级专业总师评审委员会由底盘综合部、底盘总经理办公室、集团董事会组成。

第九条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有关评审办法的制定及修改和各类职称的评审工作。

第十条所有职称晋升时间以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批准的文件签批时间为准。

第十一条职称评审程序采取员工个人提供材料,向所属部门申报,部门负责人审核材料的完整与真实后,填写部门推荐意见,最后提交评审委员会按评审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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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规定
为使专业技术人员各尽其才,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才能,充实和健全公司的专业技术队伍,公司实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评审管理规定如下:
一、本单位全体人员基本情况报表每年初上报集团公司人事部备案。

二、参加晋升人员须在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且档案存放在本公司的正聘员工,只要符合申报评审条件,都可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未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凡已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和返聘人员均不得申报。

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或档案不在本单位存放的正聘员工,要有原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委托函,否则不得申报,核定年限为申报评审当年底。

三、申报采取个人申请、所在部门审查推荐的方式。

申报部门要对申报人员从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各方面进行全面鉴定,签署意见后上报集团公司人事部。

四、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评审时间及要求按集团公司人事部通知执行。

五、由集团公司人事部负责组织相应的各级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对发现上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本人参评资格;已经评审通过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且不退回评审费。

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由集团公司统一发文并颁发技术职称证
书。

六、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两份;
2、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一式十五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要附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4、北京市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考试不合格者提供准考证书原件及成绩单。

5、初级、行政人员的评审交工作总结一式两份;
6、中、高级人员的评审交论文一式两份;
7、申报人员所在部门推荐意见一式两份;
8、在公司近期的工作成果或代表性成果资料、获奖资料扫描件;
9、专家推荐函。

10、档案不在本单位的员工,要有原所在单位出具的委托推荐函。

七、评审费由个人承担。

收费标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500元,高级400元,中级及以下350元。

上报材料的同时一并交到泛华总公司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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