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二荆门中心城区五大专业市场功能定位一览表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23•【字号】荆政办发〔2021〕34号•【施行日期】2021.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荆门市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3日荆门市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9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办事群众和市场主体为主线,以制度创新、流程再造为重点,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优化制度供给,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集成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全省通用”,不断提升集成化服务效能,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二、基本原则(一)实施流程再造。
优化事项链条,重构业务流程,简化内部环节,对于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关联事项,强化部门协同配合,积极推动串联审批变并联审批,实现全过程、全链条服务。
(二)实行物理集成。
“一业一证”改革不取消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不改变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只对现有行政许可实施物理集成。
(三)分批组织实施。
对行业目录清单实行分批纳入、动态管理,先行选取与群众、企业关联度高、办件量大的行业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深化,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
三、主要任务通过再造行业管理架构、审批流程、审批导引方式、行业审批条件、许可审核程序,实现“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同核查、一网联动、一证准营”。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规划信息 市发改委工作总结和2023年初步工作计划
荆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信息市发改委工作总结和2023年初步工作计划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县市发改局的全力支持下,市发改委认真贯彻市第二十次党代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力应对多重突发因素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主动作为,全面履行职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扎实推进市委、市政府工作,为全市经济市场稳定和高质量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谋大局、抓大事,参谋决策得到高度认可(一)谋划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
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赋予荆门“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新定位、新目标,组织编制了《荆门市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实施方案》,积极探索符合荆门实际、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产业转型升级路径,提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增效、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提速升级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荆门实现转型升级、跨越发展。
初步谋划产业转型升级支撑性项目623个,总投资6848亿元。
(二)推动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
按照省委统一决策部署,与省规划同步组织编制《荆门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坚持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守住流域安全为底线,以产业转型升级为抓手,推进四化同步发展。
规划大纲得到省委初步认可,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样板带到北京向中央汇报。
(三)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和产业布局。
为发挥中心城区集聚引领作用,组织开展了中心城区空间和产业布局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和产业布局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对策及建议》,认真分析了中心城区空间和产业布局现状,立足“百万人口、百平方公里”目标,明确了“东联、南融、西优、北限”的城市发展方向,提出了优化调整功能区布局、完善生态空间格局、支持高新区▪掇刀区集聚发展和融合发展的建议。
(四)研究推动飞地经济。
组织研究推进荆门高新区与其他县市区开展园区共建发展飞地经济工作,认真分析荆门高新区和其他县市区产业发展形势,并印发了《关于研究我市园区共建发展飞地经济工作的通知》,基本形成了我市园区共建发展飞地经济工作初步构想和对接清单。
荆门商铺市调
荆门商铺市调报告一.荆门市发展与规划(一)城市性质与规模城市性质鄂中区域中心城市,以石油化工、电力为特色的新兴工业城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和生态环境良好的宜居城市。
城市人口规模近期(2010年)为50万人,远期(2020年)为65万人。
城市用地规模近期(2010年)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54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8平方米;远期(2020年)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70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7.6平方米。
(二)城市总体布局用地发展方向城市主要向南发展,其次向东、向北发展。
城市空间结构:根据城区现状自然山水特点,结合现状用地布局和城市用地发展方向选择,规划确定了“一心两区”的城市空间结构。
“一心”指一个城市绿心----东宝山森林公园;“两区”指北城区和南城区,其中北城区分为东西两片。
功能分区北城区西片:规划为市级商业、文化中心,重要的居住区。
用地范围:焦柳铁路以西、虎牙关铁路桥以北、三三○铁路专用线以南、象山以东的城市建设用地,用地面积约13.6平方公里。
北城区东片:规划为以石油化工、电力等传统工业为主的工业区,适当设臵居住、仓储用地。
用地范围:焦柳铁路以东、二○七国道复线以西、老水库以北、苏台村以南的城市建设用地,用地面积约22.2平方公里。
南城区:规划为市级行政办公中心和综合服务区,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新城区。
用地范围:虎牙关铁路桥以南、荆宜高速公路以北、荆沙铁路以东、襄荆高速公路以西的城市建设用地,用地面积约34.2平方公里。
(三)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居住用地北城区西片居住用地结合已建居住小区进行配套完善,逐步外迁混杂在居住用地中的三类工业用地;加大旧城改造力度,对危旧房进行统一规划,整体开发,配套建设,提高居住环境质量,改善城市面貌;在虎牙关水库以西、焦柳铁路以北、天鹅池以南规划一片居住用地,为北城区西片提供用地发展及人口疏散空间。
北城区东片规划居住用地主要有两片,一片布臵在月亮湖路以北、五一路以东;另一片布臵在白庙路以南、荆门石化总厂以北、东宝山以东的地段。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一季度经济工作“开门红”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一季度经济工作“开门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1.06•【字号】荆政办发〔2019〕2号•【施行日期】2019.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一季度经济工作“开门红”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抓好一季度经济工作“开门红”,对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做好一季度经济工作“开门红”,确保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确保主要经济指标高开稳走,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领跑全省同类城市。
一季度,力争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比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1%,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8%,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7%,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同比增长11.5%,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2%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狠抓招商引资。
大力整合招商资源,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积极推行基金公司招商、股权招商、委托招商、校友招商,开展项目签约擂台赛,力争签约一批重点产业链上的龙头企业或重大项目。
深化产业链招商,围绕20个重点产业开展精准招商,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招商地图和行动计划,力争引进一批补链、延链、强链项目。
建立重大项目市、县两级主要领导研判、推进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信息周报告、即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四率”考核,切实提高重大项目跟踪、对接效率。
结合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地荆门商会年会活动,大力开展招商推介,积极摸排有效项目信息。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2021年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2021年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03•【字号】荆政办发〔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2021年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荆门市2021年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3日荆门市2021年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为加快我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交通运输保障能力,着力打造“铁、水、公、空”多式联运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市级重点项目计划207国道一级公路改建、荆门城区三环线平交道口改造、荆门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危桥改造、荆宜高速公路荆门南收费站改造、襄荆高速公路荆门北收费站改扩建、荆门国际内陆港公铁物流中心建设等6个项目。
二、县市区重点项目计划(一)沙洋县(6个)。
武天宜高速公路荆门段建设项目,沙洋汉江公路二桥、342省道沙洋至五里段、311省道沙洋城区至后港段续建项目,311省道后港至十里铺段、266省道沙洋关庙至沙洋城区段改扩建项目。
(二)钟祥市(7个)。
钟祥浰河港区综合码头建设项目,482省道钟祥丰乐至北新集段、266省道钟祥文集至石牌段、327省道三阳至客店钟祥段、234国道钟祥绕城段、钟祥丰乐汉江公路大桥续建项目,234国道钟祥九里至枣潜高速旧口互通段改建项目。
(三)京山市(5个)。
347国道京山段、327省道三阳至客店京山段、340省道京山义和段、327省道苏家垄考古遗址公园段续建项目,240国道京山莲山至三阳段改扩建项目。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文〔2017〕24号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荆门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文〔2017〕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荆门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18日荆门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有序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推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强化“三医”联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17〕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2017年7月31日零时起,市、区两级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落实财政补助。
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通过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调整补偿80%,政府补助20%。
(二)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城市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年度增幅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城市公立医院药品(不含中药饮片)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总体降至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至20元以下,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至30%以下。
(三)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协作体系,形成分级诊疗就医格局。
组建紧密型医联体,明确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加强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促进公立医院优质资源下沉,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荆门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意见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荆门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25•【字号】荆政办发〔2018〕24号•【施行日期】2018.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荆门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管理的意见荆政办发〔2018〕24号东宝区、掇刀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荆门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促进荆门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城区房地产开发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管理(一)全面加强土地出让统筹管理。
建立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与商品房库存状况挂钩机制,根据商品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开发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
要严格按照土地出让价格、新建商品房价格、二手房价格“三价联控”原则,根据出让地块周边新建商品住房片区指导价格,合理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有效调控土地出让价格,稳定住房市场价格预期。
(二)严格执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首次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
原土地使用权(含城镇工业企业退城进园腾退土地)需调整为房地产开发用地的,法律、法规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必须收回后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
(三)严格限制房地产开发用地零星分散出让和开发。
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出让,成片开发,配套建设。
对于大宗土地难以一次出让的,可实行统一规划,分期出让,分期开发。
原则上中心城区老城区30亩以下,新城区50亩以下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不得单独规划和出让,零星土地应与周边土地整合开发。
(四)全面强化出让土地的跟踪管理。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开工、按时竣工。
荆门中心区部分商业项目简要分析
一楼:主力面积30-60平米,
层高:1层5-6.7米,2-3层均为4.5米,公摊:5%
一层:招商率:85.6%; 二层:招商率100%; 三层:招商率40.42%;
一层:独立分户产权; 二层——三层:单层整体大产权,可分户小产权;
销售方式 分割销售:分层分间出售,二-三层待售;
价格
一层:临街商铺5-6万元/㎡
80
吅计: 30000 13100 18,333.33 ——
——
——
983
—— 约4000
3000
销售率很低
第6页
类比案例分析——月新广场
三、小结:
销售率很低:采取经营权销售模式,销售只约8000万元,荆门首个经营权销售模式的项目,市场丌接受,销售状况丌佳; 后因资金压力大,销售经营权,10万元/㎡,认筹率很低,价格过高,市场也丌接受; 1-5年迒租7%,6-10年迒租8%,11-15年迒租9%,16-20年迒租10%,整体迒租水平高于市场平均水平,承诺5年后租金增值收 益分成甲乙双方三七分,由于财务掌握在甲方手中,增值收益难以监督和落实; 经营权(使用权)销售:购买者没有所有权,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长期租赁和融资行为; 产权价格过高:投资门槛过高。
150000
100000
约50000 2015年10月
强
2
摩尔城
时尚生活中心
30000
15000
15000
2015年10月
强
3
荆楚文化 广场
文化主题生活中 心
35000
——
35000
2015年12月
强
4
中胜城市100
小型商业体
13270
——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中心城区2022年城市建设计划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中心城区2022年城市建设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29•【字号】荆政办发〔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中心城区2022年城市建设计划的通知荆政办发〔2022〕7号东宝区、掇刀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荆门市中心城区2022年城市建设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29日荆门市中心城区2022年城市建设计划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一心四区五组团”的区域发展布局,以建设宜居、智慧、绿色、人文、韧性的现代化精致城市为目标,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荆门奋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加快建设湖北中部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聚焦民生改善,回应群众期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积极推进城市更新及疫后重振补短板强功能项目,大力治理“城市病”。
着重推进老旧小区、新型社区和背街小巷改造,配套完善水、电、气、路、管网、亮化等基础公共设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聚焦生态环保,改善城市环境。
坚持走绿色优先、集约节约、高效便捷、特色彰显的发展之路,加快建设绿色城市、低碳生态城市。
围绕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扎实做好城市更新、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三篇文章”,统筹推进大气、水质、土壤污染防治,加快海绵城市、地下管廊建设和黑臭水体治理,着力补齐城市建设绿色发展短板。
(三)聚焦智慧引领,建设智慧城市。
抢抓新基建机遇,加强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运用,打造“互联网”新型市政基础设施,提升住房保障、市政设施管理、供水供气供热、防洪防涝、污水处理等城市运行统一管理水平。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中心城区2015年城市建设计划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中心城区2015年城市建设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3.30•【字号】荆政办发[2015]13号•【施行日期】2015.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中心城区2015年城市建设计划的通知荆政办发[2015]13号东宝区、掇刀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荆门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荆门市中心城区2015年城市建设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30日荆门市中心城区2015年城市建设计划根据荆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城市建设“十二五”规划,结合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实际,现制定中心城区2015年城建计划。
一、建设目标按照“三年计划,滚动实施”思路,本次计划安排项目328个,项目总投资3428029万元。
2015年度计划总投资888661万元,其中:续建完工项目65个,计划投资75331万元;续建项目54个,计划投资257209万元;新建完工项目104个,计划投资210158万元;新建项目93个,计划投资342263万元;完成前期项目12个,计划投资3700万元(明细附后)。
二、建设重点(一)加快漳河新区建设。
高起点编制漳河新区建设规划,高标准建设漳河大道、西三环、双喜大道、天鹅路、荆山大道、天山路等主干道路,配套建设双喜片区周边道路,逐步构建“七纵九横”道路骨架。
结合漳河新区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
完善漳河新区公共服务功能,加快建设市“三中心”、“三馆一中心”、“市民中心”、影剧院、博物馆等公共服务项目。
(二)完善园区市政配套设施。
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园、化工循环产业园、东宝工业园产业定位,加快建设凤翔路、清水源路、泉水大道、新台东路、新台西路、阳光五路、兴化大道等道路,启动建设观堰湖路、荆南大道(东)、阳光四路、杨冲路、新生路等道路,同步实施供水、绿化、路灯等市政配套设施,推动工业园区向产业聚集区、城市新区转变。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精准发力补短板三年十大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精准发力补短板三年十大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06•【字号】荆政办文〔2017〕31号•【施行日期】2017.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荆门市精准发力补短板三年十大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文〔2017〕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荆门市精准发力补短板三年十大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6日荆门市精准发力补短板三年十大重点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的通知》(国发〔2016〕8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精准发力补短板三年十大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41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抓好精准发力补短板三年十大重点工程,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以“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重点任务为主攻方向,着力在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补短板工作力度。
到2019年末,通过补齐短板、扩大有效供给、增加和激活有效需求,实现城乡区域差距明显缩小、产业层次不断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高,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建设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湖北新兴增长极、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
二、实施内容(一)脱贫攻坚工程。
1.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
精准识别搬迁对象,严格执行各项扶贫搬迁政策,切实把握搬迁进度,推动产业配套等后扶措施落地,确保搬迁一户、稳定一户、脱贫一户。
2017年至2019年,全市完成6217户、15924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搬迁人口实现脱贫。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城市规划管理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城市规划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23•【字号】荆政发[2007]31号•【施行日期】2007.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城市规划管理的通知(荆政发[2007]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荆门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特作如下通知:一、加强城市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坚持“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管理一张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规划管理体制。
荆门城市规划区718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进行,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建成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重要地段、投资超过50万元的项目和其它重点项目的规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直接负责审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其他区域和项目的规划,由东宝、掇刀两区政府负责审批,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规划建成区具体范围指:荆门城区东至207国道复线东1000米,南至荆宜高速公路,西至荆烟公路3号桥----605研究所----天鹅池----荆沙铁路,北至长荆铁路----葛洲坝水泥厂。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重要地段包括:漳河风景区,襄荆、汉宜两条高速公路出入口等。
重点项目指城市能源、水源、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和其他重大建设项目等。
二、加强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项目的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工作。
要依据荆门城市总体规划,尽快编制完成中心城区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加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力度,重点编制城市近期重点发展区域、老城改造地区、高速公路出入口两侧、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要达到100%。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0.16•【字号】荆政规〔2015〕1号•【施行日期】2015.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荆政规〔201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荆门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荆门市人民政府2015年10月16日荆门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和经营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湖北省集贸市场管理条例》和商务部、财政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中心城区规划建成区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由市场开办者提供场地、设施,进行经营管理,从事各类农副产品经营的固定交易场所。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开办者,是指依法设立,利用自有、租用或者其他形式取得固定场所,通过提供场地、相关设施、物业化服务等从事农贸市场经营管理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独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第四条农贸市场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政府成立市农贸市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管委会),管委会主任由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工商部门负责人担任,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政府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工商部门,由市工商部门牵头做好农贸市场管理日常工作。
市管委会负责指导农贸市场规划编制、建设及经营管理工作,审核各类补贴奖励资金发放,协调解决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等。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8〕9号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8〕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10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升服务业整体竞争力为核心,以打造特色服务、知名品牌为突破口,以扩大规模、优化结构、产业融合、完善布局为路径,加快服务业提速升级,推动我市服务业突破性发展,为建设全国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全国运动休闲旅游目的地、全国重要的区域性物流基地,全面建设湖北区域性增长极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5%以上,年均增长13%以上。
服务业吸纳就业人数达到70万人以上,占全市从业人数比重的45%左右;服务业税收收入占地方税收总收入比重的42%以上。
二、突出发展重点提升优势产业,加快补齐短板,做大做强做优商贸服务业和金融服务业,突破性发展现代物流业、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业和健康养老服务业,壮大通用航空服务业,大力培育中介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
(三)商贸服务业。
统筹优化布局现代商贸服务业,促进传统商贸行业提档升级。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7.13•【字号】荆政发〔2016〕23号•【施行日期】2016.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荆政发〔2016〕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荆门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荆门市人民政府2016年7月13日荆门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是实现我市“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总体方案及相关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6〕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资本兴市、创新活市,着力优化存量、做大增量,扩大有效投资、增加有效供给、满足有效需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突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升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为打造江汉平原中心城市、湖北新兴增长极、全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决定、政府推动。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需求引领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调动企业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运用市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和市场出清。
一荆门中心城区七个物流园功能定位一览表
提供无车承运、集并分拨、中转配送、多式联运、物流信息、货运代理、物流加工、海关代理、城市配送、快递物流等综合服务。
快递分拨中心、城市配送中心、传化公路港物流、仓储服务中心等项目。
钟祥市石牌镇姚台村、曾台村。
一期约2000亩。
汉江枢纽港口物流园。
大宗散货、件杂货、集装箱物流,为矿产、建材、粮食、机械设备、磷化产品提供转运服务,实现水陆铁多式联运。
港口码头、港口物流园等项目。
新建。
荆门临空物流园
钟祥冷水机场及毗邻区域。
一期约1000亩。
对接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鄂州顺丰货运枢纽)和武汉临空经济区,建成一类通用航空机场和江汉平原临空物流枢纽。
提供现代综合物流服务和国际物流服务。
综合保税区、荆门物流资源交易中心、快递分拨中心、城市配送中心等,配套建设异域风情文化项目。
新建。
中国农谷·现代农业物流园
东宝区牌楼镇来龙村,荆东大道(G207)以东,荆钟大道(G347)以南,襄荆高速以西,S439或白庙路以北区域。
约1500亩,已建730亩。
农资和大宗农产品服务平台,农耕文化展示与现代物流融合创新发展区。
附表一 荆门中心城区七个物流园功能定位一览表Biblioteka 类别名称区位
规划面积
发展定位
主要功能
主要项目
建设类型
七
个
物
流
园
荆门保税物流园
麻城组团。
襄荆高速以东,武荆高速以南,东三环以西,喜民园路以北区域(此区域范围含麻城镇)。
园区规划26.26平方公里,物流规划用地约8610亩。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11•【字号】荆政办发〔2018〕23号•【施行日期】2018.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荆政办发〔2018〕23号东宝区、掇刀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荆门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促进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统筹管理、规范运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范围(一)管控区域:中心城区及三环线外500米范围内,城区各类园区。
(二)项目类别:工业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现代物流、专业市场、文化旅游、房地产开发等)、都市农业项目、基础设施及公用工程项目。
二、严格程序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园区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严格实行“无规划不审批”。
(一)工业项目。
工业项目按照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实行分类入园,投资额在2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报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预审会研究。
(二)现代服务业项目。
物流、专业市场项目,按照中心城区物流和专业市场发展规划,按类别入驻相关物流园区,分别由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初审,报市政府审定后,行政审批局进行立项审批。
文化旅游项目,由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历史遗留问题外,应实施连片开发,不得进行零星开发(其中老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不低于30亩,新城区不低于50亩),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房管局初审,报市政府审定。
(三)基础设施及公用工程项目。
应符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列入当年城建计划和政府投资计划,经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年度项目调整,须提请市政府研究。
(四)都市农业项目。
应符合相关规划,由市都市农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三、加强统筹管理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统筹管理,对落户到中心城区的建设项目要按照“应报尽报”的原则,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涉及需市政府在已出台政策之外给予政策支持的项目,须提请市政府研究。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中心城区专业市场退城进园(区)支持政策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中心城区专业市场退城进园(区)支持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5.27•【字号】荆政办函〔2019〕8号•【施行日期】2019.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中心城区专业市场退城进园(区)支持政策的通知东宝区、掇刀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荆门市中心城区专业市场退城进园(区)支持政策》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27日荆门市中心城区专业市场退城进园(区)支持政策一、对因专业市场规划需要转迁且建筑物不予保留的市场,由辖区政府依法征收,按照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依法评估补偿。
原址土地对外公开出让的,净收益的70%拨付市场所在地区政府,用于支持各区专业市场退城进园(区)工作。
二、对因专业市场规划需要转迁但建筑物能够保留的市场,由辖区政府引导并支持其转型发展。
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国家支持的产业或行业,5年内可继续享受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5年期满及转让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从转型之日起的5年培育期内,按市场主体上缴税收的市、区留成部分给予补助,前3年全额补助,后2年按50%予以补助。
三、加快专业市场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
以区级为主体,加快水、电、气、路、公交站点、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及金融服务网点配套建设,辖区政府要将专业市场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优先实施。
四、对承接市场的迁入经营户,给予3年培育期支持,培育期内,按其上缴税收的市、区留成部分予以全额补助。
支持承接市场做大做强,从2019年起3年内,市场内每净增1家限额以上企业,一次性奖励承接市场主体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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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再生资源交易、绿色再制造集中区。
提供二手商品交易、分拣加工、再生资源生产加工等服务。
已建鄂中再生资源市场。
拓展功能,
适当增量。
中国农谷·荆门农副产品交易市场
高新区·掇刀区兴隆岗,精忠大道以西,明礼路以北,至信大道以东,汇智路以南区域。
约1200亩,已用600亩。
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集中区,汉江流域战略储备冷链物流中心。
约1250亩,已用约770亩。
进口商品、家庭用品、家用电器、家居用品交易与异域风情文化时尚摩尔城。
提供商品展销体验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消费金融服务等,重点发展精品购物商业以及批发服务。
已建人民万福市场、金银岛建材家居市场。
整合存量,
拓展功能,
适当增量。
机电产品、汽车摩托车、工程机械交易服务和机车文化娱乐集中区。
提供集展示、维修、养护、再制造、改装、销售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
机电产品、汽车摩托车、工程机械、二手车交易等专业市场。
整合存量,
拓展功能,
适当增量。
再生资源市场
牌楼镇牌楼村,小康路以东,荆钟公路(G347)以南,黑虎路以西区域。
提供农副产品交易、农副产品仓储、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农产品电商营运、农产品城市配送、农产品检验检测、电子商务、物流金融等一体化服务。
蔬菜、水果、粮油、水产品、干货调味品、冷冻食品、副食、肉食禽蛋、豆制品等专业市场。
整合存量,
拓展功能,
适当增量。
进口商品和家庭用品市场
高新区·掇刀区迎春街办,毗邻荆门城市新中心商圈,阳光大道以东,深圳大道以南,荆东大道(G207)以西,培公大道以北区域。
附表二 荆门中心城区五大专业市场功能定位一览表
名称
区位
规划面积
发展定位
主要功能
主要项目
建设类型
家居建材装饰五金百货市场
东宝区牌楼镇新生村,荆东大道以东,襄荆高速以西,新生路以南,荆钟公路(G347、月亮湖路)以北区域。
约400亩,已用地165亩。
区域性建材家居装饰交易服务集中区。
提供家居建材、装饰装修辅材、百货、五金为主的集产品交易、展览展示、品牌推广、电子商务、商管运营等一体服务。
家居建材、装修辅材、五金、百货等专业市场。
整合存量,
拓展功能,
适当增量。汽车机电机Fra bibliotek市场东宝区牌楼镇新生村,①八大巷以东,荆钟公路(G347、月亮湖路)以南,荆和大道以西,江山二路以北;②荆和大道以东,荆钟公路(G347、月亮湖路)以南,荆东大道(G207)以西,江山二路以北。
约1170亩,已用约45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