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转包、肢解发包的异同
专业分包、劳务分包、转包区别
建筑工程分包是承包人将建筑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交于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
建设领域存在分包现象,首要原因是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是承包人运用专业技术将建筑材料和劳务物化于建筑工程的过程,客观上需要将专业工程和劳务作业交于具备专业施工能力的第三人完成;其次建筑市场长期存在供大于求的状况,加之实行竞争性招标投标制度,许多资质低、信誉差的施工企业难以承揽工程,只能以分包工程谋求生存。
工程分包按照施工内容可以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按照是否合法可分为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不同分包方式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本文作者对分包的合同效力、法律后果等问题逐一探析。
一、专业分包专业分包是总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征得总发包人同意后,将专业工程交由具备法定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专业分包合同的有效条件有:1、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或征得总发包人许可;2、分包工程属于非主体结构工程;3、分承包企业具有相应资质条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根据《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专业承包非企业分为以下60个资质类别:1、地基与基础工程;2、土石方工程;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4、建筑幕墙工程;5、预拌商品混凝土;6、混凝土预制构件;7、园林古建筑工程;8、钢结构工程;9、高耸构筑物工程;10、电梯安装工程;11、消防设施工程;12、建筑防水工程;13、防腐保温工程;1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19、爆破与拆除工程;20、建筑智能化工程;21、环保工程;22、电信工程;23、电子工程;24、桥梁工程;25、隧道工程;26、公路路面工程;27、公路路基工程;28、公路交通工程;29、铁路电务工程;30、铁路铺轨架梁工程;31、铁路电气化工程;32、机场场道工程;33、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34、机场目视助航工程;35、港口与海岸工程;36、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37、航道工程;38、通航建筑工程;39、通航设备安装工程;40、水上交通管制工程;41、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42、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43、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44、河湖整治工程;45、堤防工程;46、水工大坝工程;47、水工隧洞工程;48、火电设备安装工程;49、送变电工程;50、核工程;51、炉窑工程;52、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53、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54、管道工程;55、无损检测工程;56、海洋石油工程;5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58、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59、体育场地设施工程;60、特种专业工程。
工程转包、挂靠、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辨析[1]
工程转包、挂靠、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辨析在建筑工程领域,有几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包括工程转包、挂靠、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这些合同形式在合同性质、合同主体、合同内容和责任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本文将对这几种合同形式做一个辨析。
1. 工程转包工程转包,简单来说,就是承包商把自己已经获得的工程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承包商,第三方承包商就负责完成这部分工程。
工程转包有时也叫做整包转包,通常发生在主承包商为了降低自己的风险和增加收益而转包给其他小的承包商。
这种方式通常需要事先获得业主同意,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转包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程转包是一个相对较为复杂的合同形式,需要涉及多个承包商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常见的问题包括:•对业主来说,若承包商进行工程转包,业主在主承包商和转包承包商之间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并且也可能会增加对工程的监管难度。
•对承包商来说,工程转包可能导致责任不清、项目监管不易、施工进度受到干扰等问题。
2. 挂靠挂靠是一种把个人或企业的业务转移到其他机构上,以在新的机构名义下进行经营的形式。
在建筑工程领域,挂靠一般指施工企业挂靠其他总承包资质企业,以承接其无法承接的重大工程项目。
挂靠合同通常由双方签署,分为主合同和挂靠合同。
主合同由总承包企业和业主签订,规定了工程实施方式、合同价款、保证金等内容。
挂靠合同由挂靠企业和总承包企业签订,规定了双方权利义务、挂靠期限等内容。
挂靠优势在于对挂靠企业而言,完善了自身资质体系,增强了项目争取的实力;对总承包企业而言,可以大大拓展其业务范围。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挂靠同样存在一些法律风险,例如在责任分配、款项拨付上的问题。
3. 专业分包专业分包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主承包商按照专业分工的方式,将某些施工专业交给特定的分包企业执行,例如,管道、电气、地面装饰等专业。
专业分包适用于一些较大的工程项目,不仅减轻了主承包商的施工负担,还可以在相应专业领域中挖掘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的区别
答:(1)主体与资质不同,比如专业分包企业也可以将其分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部分进行劳务分包;
(2)分包的对象不同,专业分包分包的是一部分工程,而劳务分包分包的是工程中的单纯劳务作业部分;
(3)是否需要征得业主授权不同,对于专业分包项目需要业主同意,而劳务分包一般不需要;
(4)承担的权利义务不同,专业分包对于分包工程的整体质量负责,而劳务分包则对其提供的劳务作业部分的质量进行负责;
(5)分包方、总承包方与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
分包方对总承包方负责,总承包方对业主(或称建设方)负责,专业分包和总承包方需要对分包的工程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建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而劳务分包则只需对总承包方负责,无需对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模式的优缺点
解析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模式的优缺点1. 工程分包模式1.1 优点1. 专业性:工程分包商通常专注于某一特定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2. 灵活性:分包模式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选择合适的专业分包商,有利于资源和能力的优化配置。
3. 风险分担:业主和总包商可以将一部分风险转嫁给分包商,降低自身风险。
4. 进度控制:分包商按照总包商的要求进行施工,有利于工程进度的控制和管理。
1.2 缺点1. 成本控制:分包商可能会为了追求利润,增加工程成本。
2. 沟通协调:分包商之间的沟通协调相对复杂,容易产生纠纷和责任不清的问题。
3. 质量控制:分包商的质量控制标准可能与总包商不一致,影响工程质量。
2. 专业分包模式2.1 优点1. 技术优势:专业分包商在某一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能够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2. 管理优势:专业分包商通常具有成熟的管理体系,能够提高工程管理的专业性。
3. 质量保证:专业分包商在某一领域的专业性较强,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控制。
4. 资源优化:专业分包商可以利用自身的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2.2 缺点1. 成本控制:专业分包商可能会为了追求利润,增加工程成本。
2. 沟通协调:专业分包商与总包商、其他分包商之间的沟通协调相对复杂,容易产生纠纷。
3. 依赖性:专业分包商对总包商的依赖性较强,可能会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3. 劳务分包模式3.1 优点1. 降低成本:劳务分包商通常具有较低的成本优势,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
2. 人力资源:劳务分包商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有利于解决工程的人工需求。
3. 管理简化:劳务分包商负责工程的劳动力,有利于总包商简化管理。
3.2 缺点1. 质量控制:劳务分包商的质量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可能会影响工程质量。
2. 安全风险:劳务分包商的安全意识可能不够强烈,容易产生安全风险。
3. 法律法规:劳务分包商可能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风险,需要总包商加强监管。
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模式的优劣辨析
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模式的优劣辨析1. 背景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是建筑行业常见的分包模式。
本文旨在对这三种分包模式进行优劣比较,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它们的特点和适用场景。
2. 工程分包模式工程分包是将整个建筑工程划分为不同的分包工程,由不同的分包商分别承担施工任务。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降低总包商的风险和责任,并提高施工效率。
然而,工程分包可能导致协调困难和沟通成本增加,需要总包商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
3. 专业分包模式专业分包是将整个建筑工程按照不同的专业进行划分,由专业分包商分别承担各自的施工任务。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由专业分包商提供更专业化的施工服务,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然而,专业分包可能导致协调困难和项目管理复杂化,需要总包商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
4. 劳务分包模式劳务分包是将整个建筑工程按照不同的劳务进行划分,由劳务分包商分别承担各自的劳务任务。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灵活调配劳务资源,降低总包商的用工风险。
然而,劳务分包可能导致协调困难和施工质量难以保证,需要总包商具备较强的监督能力。
5. 模式选择选择适合的分包模式应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需求进行综合考虑。
如果项目规模较大、工程复杂度高,工程分包模式可能更合适。
如果需要保证施工质量和效率,专业分包模式可能更适用。
如果项目需要灵活调配劳务资源,劳务分包模式可能更具优势。
6. 结论工程分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模式各有其优势和劣势,选择合适的模式应根据具体项目需求来决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总包商具备相应的管理、协调和监督能力,以确保分包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项目的成功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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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分包主体的资质不同。
专业工程分包持有的是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其不同资质条件共有地基与基础等60种;劳务分包人持有的是劳务作业企业资质,其不同资质条件分为木工作业等13种;(2)合同标的的指向不同。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指向的标的是分部分项目的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包工包料;劳务分包合同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为包工不包料,俗称“包清工”;(3)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
专业工程分包条件下,总包要对分包工程实施管理,总分包双方要对分包的工程以及分包工程的质量缺陷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劳务分包条件下,分包人可自行进行管理,并且只对总包或分包人负责,总包和工程分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劳务分包人对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施工总承包12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60项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专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园林古建筑工程专承包企业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铁路铺轨钢架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港口装卸设备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上建筑物处理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火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无损检测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结构补强资质加固资质劳务分包13项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脚手架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钣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架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建筑智能资质弱电资质综合布线资质装修装饰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资质劳务资质绿化资质钢结构资质机电安装资质设计资质通信工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公路工程资质地基与基础资质建筑幕墙资质消防设施工程资质建筑防水工程资质防腐保温工程资质爆破与拆除资质环保工程资质电信工程资质公路资质特种专业工程资质水暖电安装资质钢筋作业资质焊接作业资质木工作业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房山资质。
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之法律概念辨析
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之法律概念辨析一、分包与转包的区别在区别上述四种概念之前,笔者认为首先应对分包和转包的概念加以界定。
(一)分包所谓建设工程的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将其承包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几部分工程,再发包给其他承包人,与其签订承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
总承包人、勘察承包人、设计承包人、施工承包人在分包合同中即成为分包合同的发包人。
总承包人、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只能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我国法律对建设工程转包一般持禁止或反对态度,但对分包的态度则视分包的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即分包并非一概违法。
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均是法律允许的。
(二)转包转包是指承包人将承包工程全部交由第三人承揽转包无合法与非法之分,转包就是非法的,即非法转包。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其要点有二:第一,转包发生在承包人与第三人之间;第二,全部建设工程交由第三人完成依照我国合同法,转包属于合同转让,法律并不一般性地予以禁止,但建设工程例外。
我国《合同法》第272条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在招投标中,我国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招标投标法》第48条规定:“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我国《建筑法》更是作出了明令禁止转包的规定,第48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的概念及其认定(一)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转包及违法分包界定的法律依据从我国立法层次或司法来看,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司法解释都对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转包及违法分包的界定都有所涉及。
劳务分包与专业工程分包转包
劳务分包与专业工程分包转包劳务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转包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常见的合作模式。
在实际操作中,这两种合作方式有着一些区别和特点。
本文将探讨劳务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转包的概念、特点、优缺点以及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
一、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指总包企业将工程中的某些专业劳务工作外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体工人进行。
劳务分包作为一种合作模式,可以使总包企业将一些简单或重复性的工作交给具备相关技术能力的分包商,从而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劳务分包的特点如下:1. 分工明确:通过劳务分包,总包企业可以将工程中的专业劳务工作进行有效划分,实现工作任务的明确分工和协同配合。
2. 技术专业性强:总包企业可以将某些需要专业技术的工作外包给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分包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3. 灵活应对:劳务分包可以根据工程进度和任务变化的需要,灵活调整分包商的工作内容和进度。
4. 减少成本压力:分包商承担一部分劳务工作,可以减少总包企业的用工和管理成本,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劳务分包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广泛,主要涉及的领域包括人力资源、设备租赁、物资采购等。
例如,在大型建筑项目中,总包企业常将劳务工作分包给具备实施能力的子包商,如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二、专业工程分包转包专业工程分包转包是指专业工程分包商将所获得的分包工程再次进行分包的合作模式。
在专业工程分包转包的过程中,分包商将雇佣其他分包商或个体工人来完成原有的工程任务。
专业工程分包转包的特点如下:1. 高度分工:通过专业工程分包转包,分包商可以将原有的专业工程进一步分解,使得工作内容更加明确和细化。
2. 效益最大化:分包商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分包商进行转包,从而更好地发挥各个分包商的专业优势,提高整个项目的效益。
3. 过程复杂:专业工程分包转包涉及多个分包商之间的协调合作和配合,需要有较强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4. 责任问题:在专业工程分包转包中,各个分包商之间的责任划分和责任追究需要明确,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劳务分包与专业工程分包转包
劳务分包与专业工程分包转包劳务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转包是建筑业中常见的商业模式,旨在提高工程效率、降低成本和分散风险。
本文将探讨劳务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的定义、优势和劣势,以及转包的相关问题。
一、劳务分包的定义和特点劳务分包是指建筑企业将工程项目中的一部分工作划分出来,委托给其他专业的劳务企业或个体户进行。
在劳务分包中,主包方承担整体工程的责任,而承包方只负责完成分包范围内的具体工作。
劳务分包的特点如下:1. 分工明确: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承担不同的责任和工作范围,从而形成明确的分工合作关系。
2. 资金流动灵活:委托劳务单位进行分包,主包方可以根据需要灵活安排资金,减少资金占用和风险。
3. 专业性突出:分包方通常是具有某项特定专业技术或经验的企业或个体户,可以提供高效、专业的劳务服务。
二、专业工程分包转包的定义和特点专业工程分包转包是在劳务分包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的工作划分和委托。
主包方将已经分包给劳务单位的工程项目再次转包给其他专业承包商进行。
专业工程分包转包的特点如下:1. 工作细分:专业工程分包转包将工作进一步细分,便于将具体的专业工程委托给更具专业能力的承包商。
2. 增加协作方:通过转包,主包方可以将工程项目划分给多个承包商,增加协作方,提高项目施工效率。
3. 风险的扩散:转包可以分散风险,减轻主包方的责任和压力。
三、劳务分包与专业工程分包转包的优劣势1. 优势:劳务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转包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分工合作:分包可以根据不同工种和专业的要求,将工作分配给相应的专业承包商,提高工程的专业性和质量。
(2)减少成本:通过分包和转包,建筑企业可以减少自身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从而降低成本。
(3)提高效率:委托专业劳务单位和承包商进行工程施工,可以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专业能力,提高施工效率。
2. 劣势:劳务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转包也存在一些劣势:(1)协调管理困难:分包和转包会导致工程项目涉及多个参与方,协调和管理难度增加。
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区别
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区别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区别引言在建筑和工程项目中,分包是常见的合作模式。
分包合同是建立在主体合同基础上的附属合同,用于将原始合同的一部分工作交予其他合同方完成。
在分包合同中,最常见的两种类型是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
本文将就这两种合同类型进行对比,以了解其区别和特点。
专业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是指将主体合同中的某些专业性工作任务交由专门的分包商或公司完成的合同。
专业分包合同通常涉及到具有一定技术要求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例如,建筑设计、机电安装、土木工程等。
特点专业分包合同的特点如下:1. 技术要求高:专业分包合同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知识。
包括分包商的技术能力、工程经验和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等。
2. 材料与设备供应:专业分包商通常需要提供所需的材料和设备,以完成分包工作。
3. 依赖性较高:专业分包合同的成败通常直接关系到整个项目的进展和质量。
因此,需要与主体合同方保持较高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是指将主体合同中的某些普通工作任务交由劳务分包商完成的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通常涉及到一些较为基础、相对低技术要求的工作,例如,清洁、搬运、装卸等。
特点劳务分包合同的特点如下:1. 劳动力为主: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提供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完成任务指定的工作。
分包商主要提供人力资源,而不涉及技术要求。
2. 简单流程:劳务分包合同的操作相对简单,通常不涉及复杂的机械设备或材料供应。
3. 交付阶段:劳务分包商通常需要按照主体合同方的要求,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并按时交付完成的工作成果。
专业分包合同与劳务分包合同的区别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差异:1. 技术要求:专业分包合同需要分包商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知识,而劳务分包合同主要侧重于提供劳动力。
2. 资源提供:专业分包合同通常需要分包商提供材料和设备,以完成分包工作,而劳务分包合同主要提供人力资源。
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的区别
构成劳务分包的要素有
• 1、承担劳务的企业必须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应资 质;
• 2、劳务分包的民事法律关系的相对人是施工总承包企 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不可能是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 程;
(3)包工头的行为随意性大,易发生拖欠工资、携款潜 逃等事件;
(4)易发生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合同外利益或者在缺乏利润 时失去诚信拒不履约的行为。
为避免主体的风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对劳务分包应引起 重视。
将劳务用工的范围限定在经合法注册并获得相应资质的劳 务分包企业上来,使用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劳务; 属于劳动关系,劳务企业的欠薪与施工单位并没有任何法 律关系,工人也不应该直接向施工单位讨要工资。
3、分包承包人就其施工内容对分包发包人负责;
4、必须接受发包人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
五、劳务分包与专业工程分包的区别
• 劳务分包人持有的是劳务作业企
(1)
分包主体的 资质不同
业资质,其不同资质条件共有木 工作业等13种; • 专业工程分包持有的是专业承包 企业的资质,其不同资质条件共
有地基与基础工程等60种。
总发包人
总承包人(分 包发包人)
分包承包人
处理三者关系时应当注意:
• 1)总承包人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就全部建设工程对建设单位 负责,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人自行完成;
• 2)总承包人对专业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管理, 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做出处理;
• 3)分包承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人负责,服从总 承包人对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如何区分工程劳务分包与转包、肢解分包
The so-called genius is a lie, and hard work is real.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如何区分工程劳务分包与转包、肢解分包1、主体不同。
劳务分包的主体是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或者专业分包的承包人与具有建筑业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承包人;建筑工程转包的主体是总包人和转承包人。
肢解发包主体是发包人与不同的承包人。
2、内容不同。
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建筑工程的劳务施工部分;转包、肢解分包的内容工程或者分部分项工程。
如何区分工程劳务分包与转包、肢解分包?从主体、内容、合同效力、法律后果上,对他们进行区分。
如主体不同,转包的主体是总包人和转承包人,肢解发包主体是发包人与不同的承包人等等。
劳务分包与工程转包以及肢解分包的区分:工程转包是指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的工程变更合同主体或虽不变更合同主体,但以包代管,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272条叙述,转包即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全部工程转包出去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
肢解分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都严令禁止建筑工程转包、肢解分包行为。
《建筑法》明确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工程转包和肢解分包也作出了更加详尽的规定。
劳务分包与工程转包、肢解分包的区别:1、主体不同。
劳务分包的主体是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或者专业分包的承包人与具有建筑业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承包人;建筑工程转包的主体是总包人和转承包人。
肢解发包主体是发包人与不同的承包人。
2、内容不同。
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建筑工程的劳务施工部分;转包、肢解分包的内容工程或者分部分项工程。
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转包、肢解发包的异同
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转包、肢解发包的异同劳务分包的法律特征劳务分包的本质属性是:其分包主体即从事劳务作业的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分包指向的对象是完成工程分包的劳务作业而不是分包工程本身。
这一本质属性也是区别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根本界限。
据此,劳务分包的法律特征归纳为以下几点:首先,劳务分包合同是施工合同的派生,属于总承包施工合同等合同的从合同,换言之,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不会派生出劳务分包合同。
其次,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指向是工程的施工劳务,其发包人是建设工程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其承包人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
由于劳务合同的承包人是企业,构成的是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
因此,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不归《劳动法》调整。
再次,劳务分包合同的对象是计件或计时的施工劳务,主要是指人工费用以及劳务施工的相应管理费用,而不是指向分部分项的工程,不能计取分包的工程款。
换言之,工程分包计取的是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和利润;劳务分包仅计取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以及相应管理费,这是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在计取合同对价方面的本质区别。
此外,按《建筑法》第29条的规定,工程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而劳务分包合同仅存在于施工劳务的承发包之间,其发包的是施工劳务而非分部分项工程,劳务分包与建设单位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总承包人或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发包劳务,无须经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人的同意。
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的区别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均是法律允许的。
两者的区别是:——分包主体的资质不同。
专业分包持有的是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其不同资质条件共有地基与基础工程、装饰、安装等60种;劳务分包人持有的是劳务作业企业资质,其不同资质条件共有木工、瓦工、钢筋工作业等13种。
——合同标的的指向不同。
专业分包合同指向的标的是分部分项的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为包工包料;劳务分包合同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为包工不包料,俗称“包清工”。
专业分包、劳务分包、转包对比分析
1、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虽都属于工程分包的范畴,但区别还是很明显的:第一,分包主体的资质不同。
专业工程分包人持有的是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劳务分包人持有的劳务作业企业资质。
第二,合同标的指向不同。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指向的是分部分项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主要表现形式为包工包料,劳务分包合同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表现形式是包工不包料,或包工包辅料,俗称包清工。
第三,分包条件的限制不同。
虽然都要求分包人具有相应资质,但专业工程分包需要事先经发包人同意,而在劳务分包中无需发包人同意。
第四,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
在专业分包条件下,总包人要对分包工程实施管理,总包和分包双方要对分包的工程以及分包工程的质量缺陷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劳务分包条件下,分包人可自行管理,并且只对总包人或工程分包人负责,总包人和工程分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劳务分包人对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2、专业工程分包的形式编辑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可以认定为专业工程违法分包:①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单位的;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③专业工程分包人再次实施分包的;④分包工程承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⑤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此外,对分包的工程还有量的限制,例如交通部颁布《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分包的工程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
各项专业工程分包的总量超过承包人合同工程总量的30%的,或者专业工程分包管理费超过30%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税费除外),这是底线,逾越底线均认定为违法分包。
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有什么区别
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有什么区别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有什么区别?关于这一问题,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一、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概念专业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或施工总承包人依据专业分包合同的约定,将承包的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专业分包人完成,由工程总承包人支付工程分包价款,并由总包人与分包人对分包工程项目负连带责任的工程承包方式。
劳务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工程专业分包人依据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将所承包的工程中的施工劳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劳务分包人完成,并由发包人支付劳务报酬的承包方式。
二、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有什么区别1、劳务分包与专业工程分包最核心的区别就在于分包合同的内容或者标的不同,两者涵盖的范围有明显的却别。
劳务分包的内容仅仅为工程施工中的劳务部分。
专业工程分包则包含完成专业工程的所有工作包括提供专业技术、管理、材料的采购等等。
专业工程分包的内容一定包含劳务内容,劳务分包在专业工程范围内只是专业工程分包内容的一部分。
2、在劳务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的主体选择上是不同的。
我国对建筑企业施行资质管理制度。
如上文,对建筑企业的资质分为三个序列,即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资质。
劳务分包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具有劳务分包资质,而专业工程分包要求专业承包企业具有专业承包资质。
3、法律对劳务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的管理不同。
《建筑法》中对专业工程分包有明确规定。
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在承包合同中约定或者得到发包人的同意。
虽然目前对劳务分包的规定并没有上升的法律层面,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
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是认可劳务分包行为的。
4、专业工程分包允许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施工中的劳务分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但是不得将专业工程本身再分包。
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区别详解
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区别详解在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两种分包形式,分别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即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这两者有哪些区别呢,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1、分包主体的资质不同。
专业工程分包持有的是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资质条件共有地基与基础工程等60种;劳务分包人持有的是劳务作业企业资质,资质条件共有木工作业等13种。
2、合同标的的指向不同。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指向的标的是分部分项的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为包工包料;劳务分包合同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其表现形式为包工不包料,俗称“包清工”。
3、分包条件的限制不同。
总承包人对工程分包有一系列的限制,并且必须具备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事先经发包人的同意;而总包人包括工程分包人的劳务分包则无需事先获得发包人的同意。
4、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
专业工程分包,总包要对分包工程实施管理,总、分包双方要对分包的工程以及分包工程的质量缺陷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劳务分包条件下,分包人可自行进行管理,并且只对总包或者工程分包人负责,总包和工程分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劳务分包人对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在工程承发包领域还存在有一种违法分包行为,违法分包是针对专业工程分包而言的非法行为。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第2款规定,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1/ 2(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与专业工程分包的区别与应用
何为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其区别在哪里?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即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活动。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其区别是:(1)分包主体的资质不同。
专业工程分包持有的是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其不同资质条件共有地基与基础工程等 60 种;劳务分包人持有的是劳务作业企业资质,其不同资质条件共有木工作业等 13 种.(2)合同标的的指向不同。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指向的标的是分部份项的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为包工包料;劳务分包合同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其表现形式为包工不包料,俗称“包清工”。
(3)分包条件的限制不同。
总承包人对工程分包有一系列的限制,并且必须具备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事先经发包人的允许;而总包人包括工程分包人的劳务分包则无需事先获得发包人的允许。
(4)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
专业工程分包条件下,总包要对分包工程实施管理,总分包双方要对分包的工程以及分包工程的质量缺陷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劳务分包条件下,分包人可自行进行管理,并且只对总包或者工程分包人负责,总包和工程分包人对发包人责任,劳务分包人对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在工程承发包领域还存在有一种违法分包行为,违法分包是针对专业工程分包而言的非法行为.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78 条第 2 款规定,本条例所称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一) 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份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如何界定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转包及违法分包
如何界定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转包及违法分包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分包是常见的一种合同关系形式。
分包可以帮助总包商分摊工程规模,降低风险和成本。
但是,分包也有一些不合法的形式,例如违法分包和转包。
这篇文档将介绍分包类型的定义和区别,并详细说明违法分包和转包的概念和危害。
劳务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的定义和区别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是指总包商将工程的部分劳务工作或者劳务工人委托给其他公司或个人进行。
劳务分包的特点是较为简单明确,工程资金主要用于对劳务人员的负担,劳务人员与总包商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总包商与劳务分包商之间的合同关系主要以服务形式和劳动关系代理形式为主,并且双方互不干涉。
专业工程分包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总包商委托其他公司或个人按照专门技术和工种要求完成工程中的一段工作。
与劳务分包相比,专业工程分包的受托人应属于具有特殊技术或行业资质的企业,其分包的范围较广,是总包商咨询的一种与业务无关的工作类型。
区别总的来说,劳务分包和专业工程分包的区别在于所委托的各项工作的区别。
劳务分包着重于确保分包商的员工像普通的劳动力一样参与到工程中,而专业工程分包则依靠对特定领域的专业技术的展示。
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概念和危害转包转包是指分包商未经总包商许可,将工程中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委托给其他个人或单位完成。
转包在分包上进行,可能使总包商的压力过大,分包商在工程管理工作方面出现问题时,可能会影响总包商的整体质量。
违法分包违法分包是指未经许可或无资质地进行分包活动。
在建筑工程中,违法分包的危害在于其容易使工程质量受到损害,一旦出现质量问题,由于合同关系有难以说清的原因,很难回溯与分包商之间的经济责任。
危害转包和违法分包都会影响分包工程的质量与成本,并产生质量责任的不确定性。
其次,过度的分包会影响工程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如果分包商超出自身能力的范畴进行施工,必然会产生管理难题。
总包商需要管理合同约束分包商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工期的执行。
再者,转包和违法分包还可能使分包商不得不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支付额外的成本,从而降低利润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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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转包、肢解发包的异同劳务分包的法律特征
劳务分包的本质属性是:
其分包主体即从事劳务作业的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分包指向的对象是完成工程分包的劳务作业而不是分包工程本身。
这一本质属性也是区别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根本界限。
据此,劳务分包的法律特征归纳为以下几点:
首先,劳务分包合同是施工合同的派生,属于总承包施工合同等合同的从合同,换言之,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不会派生出劳务分包合同。
其次,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指向是工程的施工劳务,其发包人是建设工程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其承包人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
由于劳务合同的承包人是企业,构成的是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
因此,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不归《劳动法》调整。
再次,劳务分包合同的对象是计件或计时的施工劳务,主要是指人工费用以及劳务施工的相应管理费用,而不是指向分部分项的工程,不能计取分包的工程款。
换言之,工程分包计取的是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和利润;劳务分包仅计取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以及相应管理费,这是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在计取合同对价方面的本质区别。
此外,按《建筑法》第29条的规定,工程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而劳务分包合同仅存在于施工劳务的承发包之间,其发包的是施工劳务而非分部分项工程,劳务分包与建设单位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总承包人或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发包劳务,无须经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人的同意。
劳务分包与专业分包的区别
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均是法律允许的。
两者的区别是:
——分包主体的资质不同。
专业分包持有的是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其不同资质条件共有地基与基础工程、装饰、安装等60种;劳务分包人持有的是劳务作业企业资质,其不同资质条件共有木工、瓦工、钢筋工作业等13种。
——合同标的的指向不同。
专业分包合同指向的标的是分部分项的工程,计取的是工程款,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为包工包料;劳务分包合同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其表现形式主要体现为包工不包料,俗称“包清工”。
——分包条件的限制不同。
总承包人对工程分包有一系列的限制,并且必须具备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事先经发包人的同意;而总包人包括工程分包人的劳务分包则无须事先获得发包人的同意。
——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
专业分包条件下,总包要对分包工程实施管理,总分包双方要对分包的工程以及分包工程的质量缺陷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劳务分包条件下,分包人可自行进行管理,并且只对总包或工程分包人负责,总包和工程分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劳务分包人对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
在工程承发包领域还存在有一种违法分包行为,违法分包是针对专业工程分包而言的非法行为。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主要指下列行为:
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违反这四条禁令的分包行为均是非法的无效的行为。
劳务分包与工程转包及肢解发包的异同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劳务分包与工程转包和肢解发包的法律区别是:
其一:
对应主体不同。
转包发生在总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肢解发包发生在发包人和不同的承包人之间;而劳务分包则发生在总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
其二:
对象指向不同。
转包和肢解发包的对象是工程或分部分项的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整个建设工程的全部或一部分;而劳务分包仅指向工程中的劳务。
其三:
合同效力不同。
转包和肢解发包均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
其四:
法律后果不同。
转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它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肢解发包造成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发包人和肢解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总承包人不承担责任;而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