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及其配套通知讲解
第三讲第三节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管理制度培训
2、代销金融产品营销人员的培训要求
• 代销金融产品营销人员需充分了解所负责推介金融产品 的信息、特点、风险收益特征,掌握与代销活动有关的 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和监管要求,方可对该产品进行宣传 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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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代销金融产品营销人员的合规要求 • 近两年内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营销人员不得参与金
(10)承诺利用金融产品资产进行利益输送;
(11)以帐外暗中给予他人财物或利益,或接受他人给予的 财物或利益等形式进行商业贿赂;
(12)接受委托人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13)擅自印制、分发金融产品宣传推介材料;
(14)挪用投资者的认购、申购、赎回资金、交易资金或金 融产品份额;
(15)从事其它任何可能可能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有损其 公司和金融产品业声誉的行为,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 其他情形。
销售过程中表现优秀
• 公司在发放销售激励之外,可 颁发公司奖励。
• 公司的奖励形式包括:考核加 分,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发放奖励金,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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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销金融产品营销人员行为规范
• 原则: (一)勤勉尽职原则。代销金融产品营销人员应当本着对投
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执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二)诚实守信原则。代销金融产品营销人员应当忠实于投
• 遵守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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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销金融产品营销人员的禁止行为 ——十五条
(1)采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客户购买金融产 品;
(2)采取抽奖、回扣、赠送实物等方式诱导客户购买金融 产品;
(3)与客户分享投资收益、分担投资损失; (4)使用除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外的
C13006《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及其配套通知讲解—测试及答案100分
C13006《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及其配套通知讲解—测试及答案100分C13006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及其配套通知讲解测试一一、单项选择题1. 按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代销金融产品,是指接受()的委托,为其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介绍金融产品购买人的行为。
A. 监管部门B. 中介机构C. 金融产品发行人D. 金融产品购买人2. 按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取得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按照证券公司增加常规业务种类的条件和程序,对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申请进行审批。
A. 中国证券业协会B. 证券交易所C. 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D.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总部二、多项选择题3. 按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遵循()和适当性原则,避免利益冲突,不得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A. 自愿B. 平等C. 诚实信用D. 公平4. 根据发行人及主体的不同,可将金融产品分为()等。
A.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B. 保险产品C.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D.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5. 金融产品按照风险收益特征可以分为()等。
A. 固定收益产品B. 浮动收益产品C. 混合类产品D. 其他金融产品三、判断题6. 按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获得代销金融产品资格的证券公司,其分支机构可以自行决定代销金融产品。
()正确错误7. 按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代销金融产品,是指接受金融产品发行人的委托,为其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介绍金融产品购买人的行为。
()正确错误8. 按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遵守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仍以本规定为准。
()正确错误9. 按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对所代销金融产品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划分风险等级,确定适合购买的客户类别和范围。
C13006《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及其配套通知讲解答案
100分测试一一、单项选择题1. 按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代销金融产品,是指接受(C )的委托,为其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介绍金融产品购买人的行为。
A. 监管部门B. 中介机构C. 金融产品发行人D. 金融产品购买人2. 按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取得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C )按照证券公司增加常规业务种类的条件和程序,对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申请进行审批。
A. 中国证券业协会B. 证券交易所C. 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D.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总部二、多项选择题3. 按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遵循(ABCD )和适当性原则,避免利益冲突,不得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A. 自愿B. 平等C. 诚实信用D. 公平4. 根据发行人及主体的不同,可将金融产品分为(ABCD )等。
A.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B. 保险产品C.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D.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5. 金融产品按照风险收益特征可以分为(ABCD )等。
A. 固定收益产品B. 浮动收益产品C. 混合类产品D. 其他金融产品三、判断题6. 按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获得代销金融产品资格的证券公司,其分支机构可以自行决定代销金融产品。
(错误)正确错误7. 按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代销金融产品,是指接受金融产品发行人的委托,为其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介绍金融产品购买人的行为。
(正确)正确错误8. 按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遵守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仍以本规定为准。
(错误)正确错误9. 按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对所代销金融产品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划分风险等级,确定适合购买的客户类别和范围。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讲解
(一)起草背景
2012年8月,按照立法程序,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2年9月至11月,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 。 2012年11月,规定及其配套通知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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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起草背景 (二)基本概念 (三)基本原则 (四)基本框架 (五)关注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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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概念
1.代销金融产品,是指接受金融产品发行人的委 托,为其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介绍金融产品购买人的 行为(第二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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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注要点
7.关于审慎选择金融产品
第七条 证券公司应当审慎选择代销的金融产品,充分了解金 融产品的发行依据、基本性质、投资安排、风险收益特征、管理 费用等信息。证券公司确认金融产品依法发行、有明确的投资安 排和风险管控措施、风险收益特征清晰且可以对其风险状况做出 合理判断的,方可代销。
金融产品的本身是风险的重要来源, 关注要点:可以委托第三方,但责任并不转移
配套通知:证券公司的尽职调查、产品筛查与产品销售活动 应当相互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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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注要点
5.关于集中统一管理
第六条第一款
证券公司应当对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实行
集中统一管理,明确内设部门和分支机构在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中
的职责。禁止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擅自代销金融产品。
关注要点:集中统一管理要求
证券公司应当集中进行委托人资格审查、金融产品审慎调查 、风险类别划分和选择,统一与委托人签署代销合同,统一制作 产品宣传推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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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注要点
2.关于业务资格
审核期限: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 获得业务资格后,即可代销所有允许代销的金融产 品,不分种类。 不做试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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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注要点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讲解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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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二)基本概念 (三)基本原则 (四)基本框架 (五)关注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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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原则
一是“放松管制、加强监管”。支持证券公 司开展代销业务,保护证券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二是注重法规衔接,避免重复规定。 三是以规范证券公司销售非本公司产品为主 ,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参照适用。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相关材料一览
3.《<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草 案)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通报》
(机构监管情况通报2012年第12期,2012年11月12日) ;
4.业务资格审核指南
(证监会网站机构部栏目);
5.《证券公司销售金融产品统计报表》
(CISP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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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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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二)基本概念 (三)基本原则 (四)基本框架 (五)关注要点
•MYAO\Joe Steven\Presentation\20060509.ppt
(二)基本概念
1.代销金融产品,是指接受金融产品发行人的 委托,为其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介绍金融产品购买人 的行为(第二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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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概念
4.金融产品发行人,指依法有权发行 金融产品的主体,也即《规定》中所称的 “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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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法规汇编
第七章基金及代销金融产品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34号,2012年11月12日发布施行)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行为,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遵守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代销金融产品,是指接受金融产品发行人的委托,为其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介绍金融产品购买人的行为。
第三条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监会的规定,取得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按照证券公司增加常规业务种类的条件和程序,对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申请进行审批。
第四条证券公司可以代销在境内发行,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各类金融产品。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禁止代销的除外。
第五条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适当性原则,避免利益冲突,不得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第六条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建立委托人资格审查、金融产品尽职调查与风险评估、销售适当性管理等制度。
证券公司应当对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明确内设部门和分支机构在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中的职责。
禁止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擅自代销金融产品。
第七条接受代销金融产品的委托前,证券公司应当对委托人进行资格审查。
经审查,确认委托人依法设立并可以发行金融产品后,方可接受其委托。
第八条证券公司应当审慎选择代销的金融产品,充分了解金融产品的发行依据、基本性质、投资安排、风险收益特征、管理费用等信息。
证券公司确认金融产品依法发行、有明确的投资安排和风险管控措施、风险收益特征清晰且可以对其风险状况做出合理判断的,方可代销。
第九条证券公司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代销合同。
代销合同应当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并明确约定以下事项:(一)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风险揭示以及后续服务的相关安排;(二)受理客户咨询、查询、投诉的相关安排和后续处理机制;(三)出现委托人对客户违约情况下的处置预案和应急安排;(四)因金融产品设计、运营和委托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产生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证券公司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2021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代销金融产品的行为规范》知识点总结
2021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复习资料《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代销金融产品的行为规范《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监会的规定,取得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按照证券公司增加常规业务种类的条件和程序,对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申请进行审批。
第四条规定,证券公司可以代销在境内发行,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者备案的各类金融产品。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禁止代销的除外。
第五条规定,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适当性原则,避免利益冲突,不得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第六条规定,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建立委托人资格审查、金融产品尽职调查与风险评估、销售适当性管理等制度。
证券公司应当对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明确内设部门和分支机构在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中的职责。
禁止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擅自代销金融产品。
第七条规定,接受代销金融产品的委托前,证券公司应当对委托人进行资格审查。
经审查,确认委托人依法设立并可以发行金融产品后,方可接受其委托。
第八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审慎选择代销的金融产品,充分了解金融产品的发行依据、基本性质、投资安排、风险收益特征、管理费用等信息。
证券公司确认金融产品依法发行、有明确的投资安排和风险管控措施、风险收益特征清晰且可以对其风险状况做出合理判断的,方可代销。
第九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代销合同。
代销合同应当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并明确约定以下事项:(1)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风险揭示以及后续服务的相关安排;(2)受理客户咨询、查询、投诉的相关安排和后续处理机制;(3)出现委托人对客户违约情况下的处置预案和应急安排;(4)因金融产品设计、运营和委托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产生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证券公司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行政监管措施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行政监管措施证券公司作为金融机构,承担着代销金融产品的重要角色。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加强金融市场的监管,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行政监管措施。
证券公司在代销金融产品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规定了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的条件和要求。
证券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才能代销金融产品。
这些规定旨在保证证券公司的经营行为合法合规,为投资者提供安全可靠的金融产品。
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的代销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以确保其代销金融产品的合规性。
监管部门会对证券公司的业务流程、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整改。
这种监督检查的目的是保证证券公司按照要求履行代销金融产品的职责,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第三,监管部门要求证券公司加强风险管理和投资者教育。
证券公司在代销金融产品时,需要对金融产品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并进行风险控制和监测。
此外,证券公司还应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提供相关的投资知识和风险提示,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降低投资风险。
第四,监管部门强化对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
证券公司在代销金融产品时,需要向投资者提供充分、准确、及时的信息。
监管部门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要求证券公司在代销金融产品前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包括产品的特点、风险评估、收益预期等。
这种信息披露要求有助于提高投资者的知情权,增加投资者对金融产品的了解和判断能力。
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的代销行为进行处罚和纠正。
如果证券公司在代销金融产品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和纠正。
这些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吊销证券业务许可证、责令停业整顿等。
通过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可以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行政监管措施的实施,旨在加强金融市场监管,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中国证券业协会培训中心关于举办《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
中国证券业协会培训中心关于举办《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
管理规定》培训班的通知
【法规类别】证券交易所与业务管理
【发文字号】中证协培字[2012]27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布日期】2012.11.19
【实施日期】2012.1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证券业协会培训中心关于举办《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培训班的通知
(中证协培字[2012]27号)
各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34号)已于近日发布。
为了帮助各证券公司会员更好的学习理解规定的相关内容,中国证券业协会培训中心定于11月22日在上海举办“《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培训班”。
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证券公司代销业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1至2人。
1 / 1。
代销金融产品适当性管理实务及案例分析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2012年11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34号公布《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
该《规定》共22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全文:金融产品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明确内设部门和分支机构在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中的职责。
禁止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擅自代销金融产品。
第七条接受代销金融产品的委托前,证券公司应当对委托人进行资格审查。
经审查,确认委托人依法设立并可以发行金融产品后,方可接受其委托。
第八条证券公司应当审慎选择代销的金融产品,充分了解金融产品的发行依据、基本性质、投资安排、风险收益特征、管理费用等信息。
证券公司确认金融产品依法发行、有明确的投资安排和风险管控措施、风险收益特征清晰且可以对其风险状况做出合理判断的,方可代销。
第九条证券公司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代销合同。
代销合同应当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并明确约定以下事项:(一)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风险揭示以及后续服务的相关安排;(二)受理客户咨询、查询、投诉的相关安排和后续处理机制;(三)出现委托人对客户违约情况下的处置预案和应急安排;(四)因金融产品设计、运营和委托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产生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证券公司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第十条证券公司应当在代销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金融产品说明书、宣传推介材料和拟向客户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应当对所代销金融产品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划分风险等级,确定适合购买的客户类别和范围。
第十二条证券公司向客户推介金融产品,应当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和收入状况、金融知识和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等基本情况,评估其购买金融产品的适当性。
证券公司认为客户购买金融产品不适当或者无法判断适当性的,不得向其推介;客户主动要求购买的,证券公司应当将判断结论书面告知客户,提示其审慎决策,并由客户签字确认。
委托人明确约定购买人范围的,证券公司不得超出委托人确定的购买人范围销售金融产品。
证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证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工作,促进金融产品代销业务有序、规范、健康的发展,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是指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审核批准获得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后,接受金融产品发行人的委托,为其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介绍金融产品购买人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开展模式分为两类:销售模式和客户介绍模式(居间)。
其中,销售模式是公司代理其他机构销售金融产品;客户介绍模式(居间)是公司接受其他机构的委托为其介绍客户。
二者均须符合本制度的业务规定。
第四条代销金融产品范围是根据可代销的金融产品进行划分,主要分为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等经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者备案在境内发行的各类金融产品。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禁止代销的除外。
公司代销开放式基金业务和销售本公司资产管理集合产品的,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五条公司对金融产品代销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形成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为决策机构、代销金融产品评审委员会为内核机构、经纪业务事业部为执行机构、营业部为销售机构,信息技术部、清算部、合规部、稽核审计部、人力资源部等前中后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组织体系。
公司禁止分支机构擅自代销金融产品。
第六条公司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应当按照投资者适当性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使其所提供的金融产品适合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及投资目标。
第七条公司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应当向客户充分披露有助于客户理解相关投资并进行分析判断的必要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金融产品的说明、风险揭示、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等。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八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作为代销金融产品业务的决策机构,对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的范围、类型、规模等各项事宜和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指导,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审批公司代销金融产品范围、类型、规模等涉及业务发展规划的重大事项;(二)定期听取各相关部门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发展情况报告;(三)审批发生涉及代销金融产品突发事件时,单项业务风险处置预案或补救执行方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信息披露制度模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信息披露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的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金融产品是在境内发行,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或者备案发行的各类金融产品。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禁止代销的除外。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以规定的方式向产品客户及其他相关利益者公布产品相关信息和进行风险揭示。
第四条公司对代销金融产品信息的披露应确保全面、公正、准确和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得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第二章信息披露基本要求第五条公司向客户推介金融产品之前,应当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评估其购买金融产品的适当性;公司应对所代销金融产品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确定适合购买的客户类别和范围。
第六条公司在推介产品时,应当向客户说明,因金融产品设计、运营和委托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产生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公司不对金融产品合同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第七条公司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记载向客户推介、销售金融产品的有关情况,妥善保管与代销金融产品活动有关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章信息披露主要内容和方式第八条公司向客户披露的内容包括委托人提供的金融产品合同当事人情况介绍、金融产品说明书、金融产品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主要风险特征、公司对产品的风险评级、金融产品管理费用、投资者可能承担的最大损失等,以及公司与金融合同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存续期间的产品收益公告、产品信息等。
第九条对于公司界定的复杂金融产品,公司应在进一步了解产品的结构、产品的信用风险性质和复杂程度、客户是否会被要求追加后续投资或承担后续债务等基础上,向客户充分披露关于产品的具体信息,并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告知客户。
第十条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信息披露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式:(一)公司网站上的说明和介绍;(二)产品说明书上的说明和介绍;(三)推介人员的说明和介绍;(四)客户服务人员的说明和介绍;(五)通过邮件、短信方式等推送的信息。
2017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要点:代销金融产品的规范
2017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要点:代销金融产品的规范
本文“2017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要点:代销金融产品的规范”,跟着证券从业考试网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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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销金融产品的规范和禁止性行为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不得有下列行为:
(1)采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
(2)采取抽奖、回扣、赠送实物等方式诱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
(3)与客户分享投资收益、分担投资损失。
(4)使用除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外的其他账户,代委托人接收客户购买金融产品的资金。
(5)其他可能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证券公司从事代销金融产品活动的人员不得接受委托人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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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单项选择题
1. 按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因金融产品设计、运营和委托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产生的责任()。
A. 由证券公司承担,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B. 由客户自己承担责任
C. 由委托人承担,证券公司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D. 由委托人和证券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2. 按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在下述()阶段对委托人进行资格审查。
A. 为客户提供产品咨询服务
B. 接受代销金融产品的委托后
C. 向客户推荐金融产品
D. 接受代销金融产品的委托前
二、多项选择题
3. 金融产品按照风险收益特征可以分为()等。
A. 混合类产品
B. 固定收益产品
C. 浮动收益产品
D. 其他金融产品
4. 根据发行人及主体的不同,可将金融产品分为()等。
A. 保险产品
B. 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C.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D.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5. 按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向客户推介金融产品时,应当了解客户的()等基本情况,评估其购买金融产品的适当性。
A. 金融知识和投资经验
B. 和一些与投资无关的个人隐私
C. 身份、财产和收入状况
D. 投资目标、风险偏好
三、判断题
6. 按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代销金融产品,是指接受金融产品发行人的委托,为其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介绍金融产品购买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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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
错误
7. 按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遵守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仍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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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
错误
8. 按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获得代销金融产品资格的证券公司,其分支机构可以自行决定代销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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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
错误
9. 证券公司销售金融产品面临的投资风险是指,证券公司所代销的金融产品出现投资风险,传导至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在法理上虽无须承担赔偿责任,但有可能引发社会风险,在维稳压力和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带来声誉风险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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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
错误
10. 按照《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应当取得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销售人员则不是必须取得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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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