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汇贷款管理方式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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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银行内保外贷外汇管理的通知-汇综发〔2017〕108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银行内保外贷外汇管理的通知-汇综发〔2017〕108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银行内保外贷外汇管理的通知正文:----------------------------------------------------------------------------------------------------------------------------------------------------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银行内保外贷外汇管理的通知汇综发〔2017〕10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银行:近年来,银行内保外贷业务平稳发展,为支持“走出去”企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引导内保外贷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支持真实合规的对外贸易投资活动,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29号,以下简称29号文)及其他有关法规,现就完善银行内保外贷业务外汇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银行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时,应严格审核债务人主体资格的真实合规性,并留存相关审核材料备查。

如果债务人为境内居民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外机构,银行应重点审核其是否符合境外投资相关管理规定。

二、银行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时,应依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展业原则要求,加强对担保项下资金用途和相关交易背景真实合规性审核。

(一)内保外贷项下资金应用于债务人正常经营范围内的相关支出,不得用于支持债务人从事正常业务范围以外的相关交易,不得构造交易背景进行套利或进行其他形式的投机性交易。

(二)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内保外贷项下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以证券投资方式调回境内使用。

(三)内保外贷项下资金如用于直接或间接获得对境外其他机构的股权(包括新设境外企业、并购境外企业和向境外企业增资)或债权,该投资行为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境外投资的相关政策导向,并符合国内相关部门有关境外投资的规定。

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的演变

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的演变

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的演变一、中国外汇制度的初步建立中国外汇管理制度的演变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初期。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外汇管理系统经历了许多变革。

当时,中国面临着严重的外汇短缺和贸易不平衡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实行了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实行了一系列措施,包括限制外汇使用、调整汇率、实行外汇配给制度等。

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国的外汇压力,但也给中国的对外贸易和外资引进带来了许多不便,限制了市场的发展和外国资金的流入。

二、中国外汇制度的改革开放时期1978年中国开始了改革开放的政策,外汇管理制度也随之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

从1978年到1980年代初期,中国逐渐放松了对外汇的管制,实行了一系列的新政策,包括逐步实行市场汇率,开放外汇市场,鼓励外商投资等。

这些措施为中国的外汇管理制度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变化,也为中国外贸和外资的发展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

三、中国外汇管理制度的完善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外汇管理制度逐渐得到了完善。

1986年,中国成立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管理和规范了国家的外汇市场。

1994年,中国宣布了汇率改革的政策,将人民币从固定汇率制度转换为浮动汇率制度,这为中国的外汇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打下了基础。

2005年,中国正式宣布取消了外汇储备所需要的最低存款准备金,这对于中国的外汇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中国外汇管理制度的现状和展望中国外汇管理制度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中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但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问题。

近年来,随着中国在国际贸易和金融市场上的地位不断提升,中国的外汇管理制度也面临着不少的挑战。

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中国外汇管理制度的体系不够完备,监管不够严格。

一些金融机构利用漏洞进行套利和操纵外汇市场,影响了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另外,在国际贸易和投资方面,中国的外汇管理制度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如外汇市场的繁荣和活跃,许多外国资金涌入中国市场,使得外汇管理形势更加复杂和严峻。

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五个转变”

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五个转变”

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外汇管理理念和⽅式“五个转变” 2009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外汇管理理念和⽅式“五个转变”,即从重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强调事后管理,从重⾏为管理转变为更加强调主体管理,“有罪假设”转变到“⽆罪假设”,从“正⾯清单”转变到“负⾯清单”。

上海黄⾦价格⾛势图“五个转变”提出后,外汇管理改⾰步伐开始提速,简政放权⼒度逐渐加⼤,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在了前列。

2009年7⽉,外汇局在整合和固化前期改⾰成果的基础上,发布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初步建⽴起以登记为核⼼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框架。

主要包括:简化审核程序,改⾰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来源事前审查为事后登记,并取消了境外直接投资资⾦汇出核准;扩⼤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资⾦来源。

境内机构可使⽤⾃有外汇资⾦、符合规定的国内外汇贷款、⼈民币购汇或实物、⽆形资产、留存境外利润等多种资产来源进⾏境外直接投资;取消对境外投资购汇额度的限制,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境外直接投资“按需供汇”;允许境内机构在其境外项⽬正式成⽴前的筹建阶段汇出前期费⽤,不再强制要求境外投资利润汇回等。

2012年,外汇局先后发布《关于⿎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前者进⼀步简化了境外直接投资资⾦汇回管理,并适当放宽个⼈对外担保管理,以促进民间资本“⾛出去”发展;后者则进⼀步简化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管理流程,放松了相关管理内容,缩短了办理时限。

2014年初,外汇局发布实施《关于进⼀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由10万美元提升⾄300万美元,并将审核权限全部下放⾄分⽀局,进⼀步便利境内机构“⾛出去”发展。

经过上述改⾰美元指数实时⾛势图,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环节已⽆任何前置性审核。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环节已⽆任何前置性审核。

浅谈对我国外汇储备现状的研究和管理政策建议

浅谈对我国外汇储备现状的研究和管理政策建议

浅谈对我国外汇储备现状的研究和管理政策建议前言外汇储备是我国对外经济活动中的一种重要的货币资产,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随着我国外贸和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我国外汇储备规模和结构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外汇储备现状的研究,提出相应的管理政策建议,以促进我国外汇储备的稳步增长和优化。

我国外汇储备现状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汇储备规模始终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

截止2021年5月,我国外汇储备总额为3.22万亿美元,稳居全球第一。

分析其结构可以发现,外汇储备主要由外汇、金融衍生品和其他投资组成。

其中,外汇占据外汇储备的主要部分,约占80%以上,金融衍生品占比约为10%,其他投资占比较小。

近年来,我国外汇储备的规模和结构发生了一些变化。

首先,我国外贸结构发生了变化,疫情和贸易摩擦等因素导致我国外贸形势不断发生变化,这给我国外汇储备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其次,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金融风险也在逐步增加,这对我国外汇储备的安全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我们需要对我国外汇储备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管理政策建议。

我国外汇储备研究影响我国外汇储备的因素国内生产总值(GDP)、国际收支、金融市场等因素都会影响我国外汇储备的规模和结构。

其中,GDP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的最主要因素,它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国际收支和金融市场对外汇储备也有不可忽视的影响。

稳定国际收支和金融市场有助于促进外汇储备的增长,反之则会对外汇储备产生负面影响。

潜在风险虽然外汇储备是我国货币资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外汇储备管理也面临着潜在的风险。

其中,政治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是主要的三种风险。

政治风险包括国家政策和国际政治因素;市场风险包括金融市场变化和利率风险等;信用风险是对外汇储备所投资的相关方信用状况的评估。

外汇储备管理政策建议为了保护我国外汇储备的安全和合理增长,我们提出一些管理政策建议:1.加强外汇储备管理制度的建设。

关于国内外汇贷款境内划转相关问题的探讨

关于国内外汇贷款境内划转相关问题的探讨

关于国内外汇贷款境内划转相关问题的探讨作者:蔡歆翔来源:《时代金融》2015年第02期【摘要】随着各银行国内外汇贷款发放量的快速增长,国内外汇贷款用于境内划转的需求也日益日渐增多。

由于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关于国内外汇贷款管理的相关制度法规实施已久且多年未修订,导致银行国内外汇贷款境内划转实务操作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本文拟从国内外汇贷款境内划转业务入手,结合相关制度法规分析,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真实 ;凭证 ;国内外汇贷一、国内外汇贷款使用的基本原则(一)交易必须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汇发[2002]125号,以下简称“125号文”)第四条“国内外汇贷款专用账户的收入范围为债务人该笔贷款收入及其划入的还款资金;支出范围为债务人偿还贷款、经常项下支出及经批准的资本项下支出”;《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第三条“境内机构的贸易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与货物进出口一致”;《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汇发[2013]30号)第四条“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

由此可得出国内外汇贷款使用的第一个原则即为交易要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银行办理业务时须落实真实性审核的相关要求。

(二)除出口押汇外一律不得结汇125号文第六条“出口押汇和打包放款的结汇,可由债权人直接核准办理,除此以外的国内外汇贷款结汇”;《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汇发[2004]59号)第二条“中、外资金融机构发放的国内外汇贷款,除出口押汇外不得结汇。

125号文中有关打包放款结汇的相关规定自行失效”。

由此得出国内外汇贷款使用的第二个原则就是除出口押汇外不得结汇。

二、境内外汇划转的管理原则《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97汇管函字第250号],以下简称“250号文”)对境内外汇划转行为进行了明确的排他性规定,其中第六条规定了十种情况,客户提交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银行经审核后为其办理境内划转手续;第七条规定了七种情况,境内机构应当持规定的资料向外汇局申请,银行凭外汇局核准件办理境内外汇划转手续;第九条和第十条为罚则,明确境内机构和银行违反规定进行境内外汇划转的,外汇局将予以处罚。

“展业三原则”下的银行外汇业务便利化实践

“展业三原则”下的银行外汇业务便利化实践

屮N外汇APR 19, 2021“展业三原则”下的银行外汇业务便利化实践对于产品和服务范围都在境内的企业岑M.遇到的跨境金融服务需求和非传统进出n业务,银行需要做好政策传达和业务辅导,在冇效展业的坫础上,切实便利真实合规的业务.同时杜绝虚假构造的交品。

文误昌庭编辑/白琳现阶段,国际贸易方式不断推陈出新,各类业务模式不断 演变、贸易新业态不断涌现,部 分交易方式已不限于买卖双方的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相关交 易方可达到三四家甚至更多,由此产生的资金流、货物流、单据 流等都需要人工匹配.。

随着业务 真实性审核难度的加大,部分银 行可能会直接一拒了之,在杜绝 风险的同时也抑制了正常合理的 贸易需求,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壮 大和涉外业务的拓展在实务中,银行应归本溯源,在保障企业真实合规业务需求 的前提下,提升对S利资金借虚假 交易跨境流动风险的防范能力:,鉴 此,如何做到既便利市场主体外汇 业务办理,又确保交易背景的真实 性,练就“火眼金睛、去伪存真”的本领,就成为银行外汇从业人员 在新时期需要探索和努力的方向本文针对“境内交货、境外收汇”这一具体业务模式,从其存在的市 场基础、政策沿革出发,分析需求的合理性和审核难点;在此基础 上,结合“展业三原则”的实践运 用,提出完善便利化实践的建议…“境内交货、境外收汇”模式“境内交货、境外收汇”模式的典型特征,就是货物流转发生在境内,资金流转则跨境,即货物未出「]报关但需要从境外收汇的业务模式,且其交易过程至少涉及三个境内外主体:,此类交易模式在十多年前就已存在。

如国外客户A与国内客户B签订贸易合同,从B处购买货物,并约定B将货物交给A指定的国内收货方C;而B和C之间并没冇贸易合同和直接的资金往来。

上述交易中A为境外付汇方(BUYER)、B为境内供货方(SELLER)、C为境内收货方(USER )。

因资金流与货物流不匹配,不属于一般贸易的申报范畴。

基于审慎原则.银行处理该类业务会采取强化尽调与审核措施.:,其中,A与C之间是否存在合理的实需与业务关系,决定着交易动机是否合规。

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实案例

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实案例

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实案例为服务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人民银行、发改委、商务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外汇局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银发[2020]330号文)(以下简称“330号文”)。

为进一步落实330号文政策精神,2021年5月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规范》(2021版),对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8项展业规范重新进行梳理修订。

在330号文打通政策“最后一公里”的基础上,2021版展业规范进一步夯实了“路基”、拓宽了“路面”,进一步提速更高水平便利化政策的落地实施。

跨境人民币业务具有市场主导与政策驱动的双引擎特征,而货物贸易跨境人民币业务是人民币国际化发展的基础。

后疫情时代,随着中国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复苏增长,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场景中的使用将更加活跃。

根据330号文精神和展业规范,当前形势下做好客户识别工作、把控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点,是银行平衡风险与提供便利化服务的前提基础。

相比以往展业规范直接阐述各项业务实际操作内容,2021版展业规范最大的亮点是提纲挈领、旗帜鲜明地提出业务审核的七大原则:(1)切实履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职责;(2)加强对货物贸易重点监管业务的审核;(3)尊重客户币种实际选择;(4)防范投机套利造成的跨境资金流动风险;(5)及时监测和处理异常交易;(6)积极实施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7)支持贸易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

该七大原则贯穿于展业规范全文,是从业人员须时刻谨记的操作指南,也是平衡业务风险与便利化的标尺。

整体而言,银行应当从递进的三个层次进行业务审核。

一是履行基础职责,即切实履行真实性、合规性的审核责任。

比如在业务单证审核、审慎经营、持续监控和内控管理等环节,对经常项目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和跨境人民币收支一致性进行尽职审查。

我国的外汇制度

我国的外汇制度

我国的外汇制度外汇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管理和调节外汇市场,监控跨境资金流动,维护国际收支平衡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机制。

我国的外汇制度在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多次调整和完善,成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

本文将从我国外汇制度的演进历程、基本框架以及主要政策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我国外汇制度的演进历程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外汇制度高度集中,国家统一管理和分配外汇资源。

然而,这种封闭和限制的外汇制度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开始逐步放宽外汇管制,引入外汇调剂市场。

1994年,我国正式成立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现为国家外汇管理局),作为外汇管理的专门机构。

此后,我国外汇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与完善。

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外汇制度进一步开放,并逐步实行了外汇准备金制度,加强了外汇市场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

二、我国外汇制度的基本框架我国外汇制度的基本框架主要包括外汇管理体制、外汇市场体系和外汇政策措施等方面。

外汇管理体制方面,我国外汇制度实行的是“宏观审慎管理”原则,即宏观调控与审慎管理相结合。

国家外汇管理局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外汇市场的监管和管理;中央银行负责外汇市场的运作和调控,维护外汇市场的稳定。

外汇市场体系方面,我国建立了多层次、多元化的外汇市场体系。

目前,我国外汇市场主要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银行间外汇交易中心、同业拆借市场和离岸市场等。

外汇政策措施方面,我国实行的是“基础性和宏观审慎性”政策体系。

基础性政策主要包括外汇管制、外债管理、进出口结算和境外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宏观审慎性政策主要包括实施外汇储备管理、外汇市场监测和风险防控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三、我国外汇制度的主要政策措施我国外汇制度的主要政策措施包括外汇管制、外债管理、进出口结算和境外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外汇管制方面,我国通过设立外汇管制指标和资本项目可兑换管理等方式,有效控制和稳定跨境资金流动。

简述我国外汇管理的演进

简述我国外汇管理的演进

简述我国外汇管理的演进11级统计班1107160066 叶晓彤第一阶段:1949年建国以后外汇管理处于分散状态是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

但随着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进行,外汇管理工作得到加强。

这一阶段的任务是肃清敌对分子的残余势力,限制私营企业的外汇经营,制止外汇在国内流通,防止逃汇、套汇,稳定国内金融市场。

1953年—1978年在这一阶段,中国实行外汇集中管理制度。

通过扶植出口、沟通侨汇、以收定支等方式积聚外汇,支持国家经济恢复和发展。

1953年起,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对外贸易由国营对外贸易公司专管,外汇业务由中国银行统一经营,逐步形成了高度集中、计划控制的外汇管理体制。

国家对外贸和外汇实行统一经营,用汇分口管理。

外汇收支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一切外汇收入必须售给国家,需用外汇按国家计划分配和批给。

国际收支平衡政策“以收定支,以出定进”,依靠指令性计划和行政办法保持外汇收支平衡。

实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不借外债,不接受外国来华投资。

人民币汇率作为计划核算工具,要求稳定,逐步脱离进出口贸易的实际,形成汇率高估。

第二阶段:1979年-2008年1979年—1993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对外经济交往有了很大发展。

对外贸易方式越来越灵活多样,贸易外汇收支新项目不断增加,为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了外汇管理的主管机构——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即现在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全面负责我国外汇管理工作。

这一阶段我国外汇管理进入逐步完善的时期。

其中,涉及进出口贸易实行的政策主要有:1.实行外汇留成制度。

在外汇由国家集中管理、统一平衡、保证重点的同时,实行贸易和非贸易外汇留成,区别不同情况,适当留给创汇的地方和企业一定比例的外汇,以解决发展生产、扩大业务所需要的物资进口。

外汇留成的对象和比例由国家规定。

留成外汇的用途须符合国家规定,有留成外汇的单位如本身不需用外汇,可以通过外汇调剂市场卖给需用外汇的单位使用。

个人外汇业务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个人外汇业务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个人外汇业务管理的实践与思考近年来,随着外汇管理改革的推进,个人外汇业务管理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重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模式。

一、积极探索有效监管的方式方法市中心支局围绕真实合规要求,积极探索出行之有效的个人外汇业务管理的方式方法。

(一)加强政策传导和监督指导,引导理性购汇。

一是通过对银行机构网点的巡查督导,督促银行机构认真落实总分局关于优化个人外汇业务信息系统的统一部署,加强外汇从业人员对有关文件的学习,明确业务办理要求和政策答疑口径。

二是督促银行机构完善电子银行系统业务办理功能,细化个人购付汇信息申报要求。

三是利用好媒体宣传个人外汇管理政策,普及个人外汇知识,做好汇率预期管理。

(二)非现场核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通过加强业务部门与检查部门协调配合,增强内部管理合力,今年1-9月,定期监测推送和核查24个可疑交易组,共核查个人购付汇业务2337笔,上报“待发布预关注名单”169人、“待发布关注名单”20人,排查分拆可疑交易组13个,移交外汇检查部门线索11条。

二是通过全面采集辖内可疑交易组个人购汇资金来源、结汇资金流向、储蓄账户划转及现钞存取数据,形成对个人外汇业务数据的全链条掌握。

三是开展银行个人外汇业务专项检查,对辖内两家违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的银行机构依法进行处罚。

(三)促进银行加强协同管理。

工作中坚持将外汇局后台监测与银行机构一线管理结合起来,实现事前堵截与事后监管“两手抓”。

在中支指导下,中国银行分行要求柜台人员对办理分拆购汇保持警惕,防止借用他人年度便利化额度分拆购汇行为;工商银行分行通过升级网银技术功能,对有分拆倾向的个人购汇进行电子信息预警提示。

(四)加强跨地区跨部门监管协作。

一是加强跨地区监管调查协调工作,以沈某某大额提取外币现钞个案为例,该案主要发生在深圳和中山等地,当事人又是潮州市饶平县人,我中心支局迅速组织相关情况核查工作,并及时上报省分局。

二是加强与人民银行反洗钱等部门的协作,及时掌握和查处个人外汇可疑及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向人民银行中支反洗钱部门移交可疑个案线索3条。

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实施整体良好,但境外长臂监管、银行内部管理要求、区域经济发展滞后等原因影响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实施成效,造成企业外汇管理的误解,降低了企业的获得感。

一、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实施整体良好一是企业总体未遇到银行妨碍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执行情况。

对169家企业问卷调查和电话访谈显示,98%的企业表示未遇到银行在执行外汇便利化措施中存在自行“加码”、推诿甩锅、无故拖延、推介非正常渠道等问题。

二是企业外汇业务办理效率提高。

渝新欧物流有限公司月均需跨境支付运费50-80笔,参与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后,银行无需事前审单,付汇业务办理时间从1天缩短至10分钟。

三是企业结算和融资成本降低。

洪九果品股份有限公司反映,利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开展境外融资,美元综合融资成本为4%,较境内融资综合成本低0.5个百分点,有效缓解资金压力。

二、企业反映的问题(一)境外长臂监管提高跨境结算要求,造成企业误解。

境外长臂监管下,银行办理“风险地区”收汇所需单据较多、时间较长,而有的银行未充分解释,企业有时误认为是外汇局管理的要求。

禾固机电有限公司反映,2020年7月8日与土耳其客户签订总价3.4万美元的摩托车配件销售合同,当日客户以电汇方式预付全额货款至境内。

由于银行将土耳其认定为“风险地区”,须提供实际航运行程,包括核对货物到达港口等海运信息,对需中转的货物,到达中转港口才能确定最终到达港等信息,使得企业提供上述海运信息时间较长,最终货款解付耗时2个月。

(二)银行对贸易收支的审查仍较严格,未能充分领会便利化精神。

一是有的银行对货物贸易收付汇仍进行逐笔审核。

鑫业船舶件有限公司反映,银行要求每笔出口收汇业务均提供合同、发票、报关单等佐证资料,增加了企业负担。

二是特殊业务便利化程度不够。

市中基进出口有限公司反映,对部分预付业务,银行要求承诺到期提交报关单,但由于企业难以准确预计到期时间,需向银行逐笔提交说明;对部分离岸转手买卖业务,由于企业为先收后支,收汇时间不确定造成付汇日期与合同约定时间不一致,也需向银行逐笔提交说明。

完善境外放款管理

完善境外放款管理
第 四 ,进一步加强境外放款资金
来源和用途监管。一是对放款主体资格 采 用 负 面 清 单 管 理 方 式 。对 因 违 规 经 营 外汇业务,如 信 贷 违 约 、洗 钱 、非法 融 资 、逃税漏税等被列入负面清单的主 体 ,根据情节轻重限制或禁止其办理境 外放款业务。二是规范放款资金来源管 理 。明确企业境外放款资金必须为自有 资金,自有外汇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才允 许购汇放款;禁止企业通过借贷资金进 行境外放款的,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个 人资金进行境外放款。三是加强对境外 放款资金用途的穿透式监管和长臂监 管。通过境内外银行联动,对境内外企 业商业信用、经营能力、交易背景、资 金流向等实施穿透性审查和长臂监管。 通过对放款主体资格的有效审查,运用 资金汇兑审核、持续动态监控等手段, 避免异常资金借道跨境流动,确保境外 放款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外汇管理实践 FOREX MANAGEMENT PRACTICE
完善境外放款管理
文/刘冬梅编辑/吴梦晗
境外放款政策对于提高境内企业资 金运用效率,拓宽境外企业融资渠道, 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实践中,境 外放款政策在执行和落实过程中还存在 一些问题。对 此 ,可从加强境外放款主 体及业务的穿透性监管、本外币一体化 管 理 、相关资本项下业务协同管理等方 面 ,进一步完善境外放款管理政策。
第五,进一步加强跨部门协作。一 是加强政策宣传和舆情引导。外汇局和 人民银行跨境、反洗钱以及征信等部门 应加强内部信息共享和协同管理,共同 做好政策宣传和舆情引导,引导市场主 体正确认识投机套利行为蕴藏的市场风 险及违规风险,避免市场主体出于汇率 预期引发非理性投机套利行为。二是加 大监管信息共享与合作,以及对违法行 为的处置力度。外汇管理部门可与人民 银 行 、银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横向联 动 ,与工商、税 务 、海 关 、公安等部门 协作配合,将境内外主体纳入申请人信 用风险监测体系中。一旦发现企业涉嫌 逃 汇 套 汇 、逃 税 避 税 、非法资本外逃等 违法行为,即通过高效协同合作,实施 严厉打击。同时,可将违法主体列入信 用异常名单,并向社会公布,以遏制企 业利用部门间信息不对称违法违规开展 外汇业务。圖

关于实施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汇发(2002)125号

关于实施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汇发(2002)125号

弹出窗口上篇下篇关键词当前法规:1/2设置书签打印下载正文字体[小中大]【颁布日期】2002.12.06 【时效性】有效【实施日期】2003.01.01 【分类号】417081200217【失效日期】【内容分类】外汇市场管理类【颁布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号】汇发(2002)125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2004年6月21日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文中有关打包放款结汇的相关规定自行失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为方便企业使用国内外汇贷款和金融机构进行债权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部分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进行改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的改革,是指改变原来由债务人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或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逐笔办理国内外汇贷款登记的管理方式,实行由债权人集中登记,即由发放国内外汇贷款的中资金融机构定期向外汇局进行外汇债权登记,报送国内外汇贷款变动情况,并自行对企业开立国内外汇贷款专用账户和办理还本付息手续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不必经外汇局批准。

二、实行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范围,仅限于各中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债权人”)向非金融性质的境内机构(以下简称“债务人”)发放的自营外汇贷款,不包括外债转贷款。

三、国内外汇贷款外汇债权登记的管理。

所有经营国内外汇贷款业务的债权人应当办理国内外汇贷款外汇债权登记手续,即在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填报《国内外汇贷款债权人集中登记表》(附件1)、《国内外汇贷款变动反馈表》(附件2)及《国内外汇贷款业务数据汇总表》(附件4),按要求报送上月国内外汇贷款的发放及变动情况。

四、国内外汇贷款专用账户的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及解读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及解读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及解读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简政放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资本流动管理体系,现就有关措施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对于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利润汇出,仍按照30号文件规定,银行原则上可不审核交易单证,但对于资金性质不明确的,应要求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提交交易单证进行合理审查。
注意直接投资利润汇出规定外汇利润应来源于经营所得(是强调外商投资企业不得虚构利润以达到非法或违规购付汇的目的,可以来源于资本金、外债等其他非经营性质的所得)。
3、此处的允许结汇,是指允许即期业务、还是包括远期等衍生品交易?从政策制定意图(鼓励结汇)来看,似乎也可以理解成包括衍生品,但这样理解,事实上又突破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4)53号)第38条"银行办理衍生产品业务的客户范围限于境内机构(暂不包括银行自身)"的限制,观望中。
(一)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
(三)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的客户违规责任,按四十条或四十一条,处非法套汇(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非法套汇金额(违法)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六、完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存放境外统计。境内机构因各种原因已将出口收入或服务贸易收入留存境外,但未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等办理外汇管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或报送信息的,应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报告相关信息。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汇发[2002]125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汇发[2002]125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日期2002.12.06施行日期2003.01.01文号汇发[2002]125号主题类别外汇管理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汇发[2002]125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为方便企业使用国内外汇贷款和金融机构进行债权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部分地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进行改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的改革,是指改变原来由债务人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或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逐笔办理国内外汇贷款登记的管理方式,实行由债权人集中登记,即由发放国内外汇贷款的中资金融机构定期向外汇局进行外汇债权登记,报送国内外汇贷款变动情况,并自行对企业开立国内外汇贷款专用账户和办理还本付息手续进行真实性和合规性审核,不必经外汇局批准。

二、实行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范围,仅限于各中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债权人”)向非金融性质的境内机构(以下简称“债务人”)发放的自营外汇贷款,不包括外债转贷款。

三、国内外汇贷款外汇债权登记的管理。

所有经营国内外汇贷款业务的债权人应当办理国内外汇贷款外汇债权登记手续,即在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填报《国内外汇贷款债权人集中登记表》(附件1)、《国内外汇贷款变动反馈表》(附件2)及《国内外汇贷款业务数据汇总表》(附件4),按要求报送上月国内外汇贷款的发放及变动情况。

浅析国内外汇贷款结汇业务

浅析国内外汇贷款结汇业务

浅析国内外汇贷款结汇业务国内外汇贷款是银行的一项传统业务,随着对外出口贸易的大幅增长,其所涵盖的业务种类也逐渐丰富。

本文围绕国内外汇贷款结汇业务,从可结汇业务种类、账户管理、结汇方式、可否购汇角度对现有法规进行梳理,为各银行业务开展厘清思路。

一、国内外汇贷款业务种类国内外汇贷款是指银行向境内客户发放的以外币计价结算的贷款,包括自营外汇贷款和外汇贸易融资两种形式。

1.自营外汇贷款指银行向境内客户发放的以外币计价结算的贷款,如外币流动资金贷款等。

2.外汇贸易融资指与进出口贸易直接相关的融资业务,包括出口后融资,如福费廷、出口押汇、出口保理、出口贴现、发票融资等业务品种,和出口前融资,如打包贷款、订单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及进口融资,如进口押汇、进口O/A融资等业务品种。

二、可办理结汇的国内外汇贷款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规定,允许具有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境内外汇贷款办理结汇。

此文直接扩大了境内外汇贷款结汇范围,旨在支持有货物贸易出口业务的企业。

依据发布的政策问答,主要包括以下类型贷款:1.货物贸易项下出货后融资,如福费廷、出口押汇、出口保理、出口贴现、发票融资(出口O/A融资)等;2.货物贸易项下出货前融资,如打包贷款、订单融资等;3.以企业出口项下预期收汇额为基础的流动资金贷款(可不与企业的单笔出口收汇金额、期限等逐一匹配)。

银行应根据可结汇的国内外汇贷款的不同类型,按照展业原则要求,对出口项下相关背景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

三、账户管理及结汇方式1.直接划入经常项目账户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出口贸易融资业务项下资金,在金融机构放款及企业实际收回出口货款时,均可直接划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相关结售汇申报在货物贸易项下。

在对出口项下相关背景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后,按照经常项目账户内资金结汇的方式进行操作。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外币存贷款利率管理体制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外币存贷款利率管理体制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外币存贷款利率管理体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0.08.24•【文号】银发[2000]267号•【施行日期】2000.08.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外币存贷款利率管理体制的通知(银发〔2000〕267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业协会:为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0年9月21日开始,改革我国外币利率管理体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放开外币贷款利率。

各种外币贷款利率及其计结息方式由金融机构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利率的变动情况以及资金成本、风险差异等因素自行确定。

二、大额外币存款利率由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确定。

300万(含300万)以上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大额外币存款,其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确定,并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

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强监测分析和管理,防止高利吸储。

今后,大额外币存款起存金额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调整。

三、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由银行业协会统一制定,各金融机构统一执行。

对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以下的小额存款,其利率水平由中国银行业协会统一制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对外公布。

各金融机构统一按中国银行业协会公布的利率水平执行。

四、中国银行业协会接到本通知后,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中国人民银行派观察员参加中国银行业协会有关外市利率的会议。

五、各金融机构应根据本通知精神,以法人为单位制定本系统的外币利率管理办法,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六、各级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外币利率改革的指导和监管,维护利率秩序,定期监测分析放开外币利率对各金融机构经营的影响,并将外币利率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总行。

中国人民银行二000年八月二十四日。

外汇账户管理体系改革框架探讨

外汇账户管理体系改革框架探讨

外汇账户管理体系改革框架探讨近年来,随着我国服务贸易的不断发展,外汇收支的规模不断扩大。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和推进资本账户可兑换,我国外汇管理体系也在不断地改革中。

本文旨在探讨外汇账户管理体系的改革框架。

一、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外汇市场的改革,二是外汇账户制度的改革。

在外汇市场的改革方面,国务院外汇管理局颁布了《外汇市场行为规范》和《外汇市场创新业务管理办法》等文件,完善外汇市场的自律机制及监管规范,规范市场行为,提高市场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

在外汇账户制度的改革方面,外汇管理部门推出了多种新的外汇账户类型。

在此基础上,还实施了外汇账户的汇率并轨,取消了规定性的贸易结算限制,扩大了个人、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外汇管理自主权。

二、外汇资金结算和管理的改革外汇资金结算和管理改革的主要方向是去行政化、市场化,加强公共信息化和风险管理,实现对外汇资金的有效监管和调控。

一方面,国家鼓励外汇资金在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的条件下,依法合规用于服务贸易和直接投资等领域,放宽对外汇的管制和限制,进一步开放外汇市场,降低外汇管理成本,提高境内外人民币的使用率。

另一方面,针对不同类型的外汇账户,采取“防范化解重大外汇风险”的战略要求,加大对外汇账户违规和涉嫌洗钱等违法犯罪的监管和打击力度,确保监管措施及时、有效的落实到位。

三、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体系的改革跨境资本流动管理体系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国际金融风险监控和防范体系的建设,增强国际金融体系的韧性和适应性。

其中,通过制定跨境资本流动管理的政策规定,强化金融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加强提示性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推进金融市场定价机制的稳定,确保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

此外,还要推进境内外贸易投资便利化,深化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强国际金融合作,发挥我国金融开放和竞争的优势,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高质量的发展。

总的来说,外汇账户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国外汇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2年钦州市事业单位考试真题及答案 综合管理类(A类)

2022年钦州市事业单位考试真题及答案 综合管理类(A类)

2022年钦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综合管理类(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遵守考场纪律,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答错、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1.2022年(),中国共产党第20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

报告中指出,十年来,我们经历了对党和人民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三件大事:一是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二是中国特色主义进入新时代;三是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2分)A、10月13日B、10月14日C、10月15日D、10月16日答案:D2.2022年10月9日,我国综合性太阳探测专用卫星()—先进天基太阳天文台(ASO-S)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发射升空,该卫星主要用于研究“一磁两爆”,即太阳磁场、太阳耀斑和日冕物质抛射的起源、相互作用和彼此关联,也为灾害性空间天气预报提供支持。

(2分)A、夸父一号B、羲和号C、太极一号D、怀柔一号答案:A3.民主革命时期,在我们党内统治时间最长、造成损失最大的“左”倾路线的代表人物是()。

(2分)A、霍秋白B、李立三C、张国焘D、王明答案:D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转折,是改革开放的开端。

该会后实行的改革首先开始于()。

(2分)A、农村B、中小城市C、大城市D、国有企业答案:A5.2021年5月,上海市推出首本《劳动教育特色课程范例》,劳动教育进课堂有了具体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来看,加强劳动教育的哲学依据是:(2分)A、人生的真正价值就在于自我价值的实现B、劳动和奉献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根本途径C、奋斗才能让理想摆脱条件制约变为现实D、劳动是推动和引领社会发展的第一动力答案:B6.“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这句话体现了( )。

(2分)A、折衷主义思想B、朴素辩证法思想C、诡辩论思想D、二元论思想答案:B7.下列不属于县市级以上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内容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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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汇贷款管理方式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国内外汇贷款管理方式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黎小华凌嘉忠尹刚
作者简介
黎小华,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处长兼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成都分中心主任,经济师
凌嘉忠,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副处长兼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成都分中心副主任,经济师
尹刚,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外债管理科科长,经济师,经济学硕士Author
Li Xiaohua, Director, Capital Account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SAFE, Sichuan Branch, and Director of Chengdu Sub-center of CFETS
Ling Jiazhong, Deputy Director, Capital Account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SAFE, Sichuan Branch, and Deputy Director of Chengdu Sub-center of CFETS
Yin Gang, Master of Economics, Chief, Foreign Debt Section, Capital Account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SAFE, Sichuan Branch
摘要
该文介绍了国内外汇贷款迅猛增长的原因和特点,指出国内外汇贷款管理方式改革对银行合规性经营、法规完备性、维护外汇市场竞争秩序、防范外汇风险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最后,该文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国内外汇贷款管理的建议。

四川省2002年起实施国内外汇贷款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并于2003年全面铺开,实行由发放国内外汇贷款的中资金融机构定期向外汇局报备的新方式。

四川省国内外汇贷款改革显著改善了经济发展的用汇软环境,调动了企业用汇积极性,加快了企业调整债务结构、控制外债风险的步伐,也为银行营销外汇贷款提供了更为宽松的环境。

一、国内外汇贷款迅猛增长的原因及新特点
(一)国内外汇贷款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
1.国家的政策支持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方式取消了过去的限制性门槛,有利于银行更好地实施资产管理,极大地刺激了银企用汇的积极性;
国家自2002年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指导并鼓励国内企业抓住金融市场利率较低的有利时机,积极借用国内外汇贷款提前偿还外债。

2.本外币利差等因素对经济效益的影响起着决定作用。

一是本外币贷款利差。

对进口企业,借用外汇贷款的利率成本远低于人民币购汇支付的购汇成本,借低还高成为理所当然的决策。

二是对人民币汇率的预期。

基于国内外因素,国内企业纷纷预期在近期内使用外汇贷款不仅不会承受人民币贬值的汇率风险,甚至可能牟取升值收益。

3.银行加大对外汇贷款的营销力度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是队伍建设上,要求客户经理有外汇从业资格证书,加大了对外汇业绩的考核力度。

二是内部管理上,充分赋予国际业务部门更大的营销和风险管理前置权。

三是贷款审核上,
由单纯项目评审转变为项目拓展结算等中间业务及其他潜在业务的评审。

四是同业竞争上,发挥自身特长,充分利用价格竞争,抢占市场份额。

(二)国内外汇贷款发展的新特点
一是贷款投向相对集中,贷款收益有一定保障。

二是贷款客户相对集中于优质客户,贷款风险得到一定控制。

三是贷款用途相对集中,用于进出口流动资金和外债置换的贷款高达85%。

四是外汇存贷反向发展,银行外汇头寸普遍紧张。

由于美元利率持续走低及资金收益继续下降,境内机构、居民个人将外汇存款直接结汇,导致银行对公存款和储蓄存款快速下降。

而在前述因素作用下,银行外汇贷款增长迅猛。

二、国内外汇贷款管理方式改革后出现的新挑战
(一)对银行合规性经营提出新挑战
一是外汇局如何督查银行合规操作。

目前,外汇局缺乏有效的非现场监管手段、处罚依据和认定手段。

二是银行如何督促有关内控制度在系统内特别是下级机构贯彻执行。

(二)对国内外汇贷款管理法规的完备性提出了新要求
一是银行外汇会计制度的特殊性对专用帐户管理政策提出了新挑战。

首先,针对“一笔外
汇贷款只能开立一个专用帐户”的规定,如果同一企业在同一币种下有多笔外汇贷款,则难以做到一笔一开、一笔一销。

其次,对打包贷款提出了开立专用帐户的新要求。

目前,外汇局未将打包贷款纳入国内外汇贷款报备范畴,也未开立专用帐户,这使得银行办理打包贷款结汇时只能利用中间帐户过渡,操作繁琐。

二是国内外汇贷款新产品对管理政策提出了创新要求。

首先,融资租赁贷款的推出对境内外汇划转政策提出了挑战。

融资租赁贷款涉及到债权人(银行)、债务人(融资租赁人)和实际用款人(企业)三方。

按照现行境内外汇划转政策,一旦上述三方的债务人不是金融机构,实际用款人也不具备代理进口权,则融资租赁贷款的资金流将难以正常运行。

其次,逐笔逐单签约发放打包贷款的作法,不适应笔数多、单笔金额小但月度累计额大的出口贸易的发展需求。

三是新情况的出现对政策制定提出了全面、系统的要求,如外资银行外汇贷款可以结汇、可以为外资企业开立备用信用证抵押人民币贷款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当前人民币升值压力等。

这要求国内外汇贷款管理要同时考虑对机构的管理与个人资本项下的本外币收支
转换、中外资银行的公平竞争与货币政策目标的实现。

(三)对维护外汇市场竞争秩序、防范外汇风险提出了更高要求
1.日趋白热化的外汇业务竞争对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维护市场秩序的手段和能力提出了挑战。

外汇业务竞争历来激烈,特别在外汇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情况下。

伴随国内外汇贷款高速增长,银行价格竞争无序化的苗头隐隐欲现,部分银行因此已出现市场份额上升贷款收益下降的情况。

2.国内外汇贷款的迅猛增长对金融管理部门的风险预警和处置提出了新的要求。

首先,价
格战阴影带给贷款风险预警新的挑战。

一是转移性风险,即外债置换为内债的过程中,本应由国外债权人承担的风险可能被转移给中资银行。

二是系统性风险,即单个银行因不惜血本竞争所引起的收入减少,很可能随贷款利率螺旋式下降扩散至大部分银行,最终导致银行体系的外汇业务收益全面下降。

其次,国内金融衍生交易特别是人民币对外币交易的匮乏对风险处置提出了新课题。

一是避险工具类型单一,期限不适应债务要求。

二是交易市场狭小,竞争性不足。

三是围绕相关工具的政策法规不明确。

三、对进一步完善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的建议
(一)引入“第三只眼”制度,完善债权人报备机制
一是建立债务人对债权人报备资料真实性的认证制度。

二是明确对银行违规行为的外汇管理处罚规定。

三是完善外汇局的“外汇帐户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对银行报备信息的非现场核查力度。

(二)改革专用帐户管理政策,积极推进制度创新
一是改革一笔贷款一个帐户的政策,实行按债务人开立帐户。

可考虑按照贷款五级分类法,区分正常类帐户和非正常类帐户,前者涵盖正常、关注、次级类贷款,后者包括可疑、损失类贷款管理。

二是将出口押汇和打包放款正式纳入国内外汇贷款报备范畴,按新方式管理。

三是鉴于国家对租赁公司的管理现状,可考虑由外汇局核准管理融资租赁贷款的资金划转,待条件成熟
后再交银行直接办理。

四是积极研究制度创新,引导银行推出国内外汇贷款新产品。

(三)发展多样化的避险工具,完善人民币对外币的避险机制
首先,允许符合条件的外汇指定银行开展代客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交易。

其次,完善外汇市场交易品种,建立针对银行的人民币汇利率风险对冲机制。

可考虑先按照实需原则开设人民币远期外汇实盘交易,待金融监管和商业银行内控机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后,再允许银行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原则在市场进行投机交易。

在此基础上,推出适应面更广、交易手段和方法更先进的交易方式。

第三,丰富外汇市场交易币种,满足风险管理需求。

(四)渐进实施国内外汇贷款结汇试点
当前,在人民币升值预期强烈和通货膨胀压力背景下,要坚持国内外汇贷款不能结汇的政策,但从发展看,国内外汇贷款结汇与否是外汇管理必须应对的挑战,宜考虑渐次推进国内外汇贷款结汇改革。

(五)强化对银行外汇业务的外部监督,维护竞争的有序性
一树立银行同业公会的权威,加强行业自律。

二强化外汇管理部门对外汇市场竞争的宏观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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