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力字[2003]006号
论法律解释必要性及其空间维度
产 地规则 , 如实提 供材 料 , 当制作 单 据 , 恰 以顺 利 获得 各 项 商人 为 出口人 的原产地证 书 。 待 遇 和 优 惠 , 进 对 外 贸 易 的发 展 。 促 收货 人不得与 运输 单 据 上 的收 货人 矛 盾 , 如 运输 单 但
参 考 文 献
据上为指 示式收货人 , 以是 信用 证 的申请 人或 指定 人 ( 可 此 贸 J. 时收货人 供海关使用 , 而无须 提单 的物权 控制 作用 ) 如 n — []张 爱 东. 易型 公 司 申办 普 惠 制 产 地证 应 树 立三 种 意识 [] 法 制 , o 1 与 经 济 ,0 1 ( ) 7— 7 2 I ,7 :67. t yp r ( 知人 ) 如信 用证 要 求所 有 单证 收 货 人 一 栏 留 i at 通 f y ;
货物描 述须与发 票中的货 物描 述相关 联 , 或通 过援 引 , 如 :sprC nrc No 1 3 依据合 同号 1 3 表明其 与要求 a e o t t . 2 ( a 2) 单据 中的货物相关联 ; 货物 描述 可使用 统称 , 不能 与信用 但 证相 矛盾( 意味着信用证 对货 物描 述的详 细规 定 , 订单 这 如 号 、 用证 号 , 信 以及 每 款 不 同 的 单 价 , 至 生 产 商 、 料 地 、 甚 原 原 产国等并不一 定都 要 描述 ) 与商 品 名称 有关 的 商标 、 , 品 牌 无 须 显 示 , 名 称 详 细 程 度 可 以在 商 品 编 码 HSC DE的 但 O 8位 数 中 准确 找 到 。 企 业 在 制 作 和 申 领 原 产 地 证 书 时 , 与 签 证 机 构 进 行 应 沟通 , 充分 掌握 信 息 , 用好 各 类原 产 地证 书 , 利 明确各 类 原
江苏省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获得名牌称号企业的决定
江苏省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获得名牌称号企业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9.29•【字号】苏政发[2007]101号•【施行日期】2007.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获得名牌称号企业的决定(苏政发[2007]101号2007年9月29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名牌品牌创建工作,在2006年基础上又取得了新的成绩。
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的波司登牌羽绒服被评为“中国世界名牌产品”,江苏金鼎电动工具集团有限公司的金鼎牌电动工具等101个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南京雨润食品有限公司的“雨润yurun”等16件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为进一步调动各地创建名牌品牌的积极性,鼓励企业积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争创世界名牌、中国名牌和驰名商标,省政府决定,对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表彰奖励,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
各地、各类企业要向受表彰企业学习,进一步强化名牌品牌意识,着力推进自主创新,积极争创中国名牌和驰名商标,不断增强产品和产业的竞争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多作贡献。
附件1:江苏省2007年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名单企业名称获奖产品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波司登牌羽绒服附件2:江苏省2007年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名单┌────────────────────┬─────────────────┐│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江苏金鼎电动工具集团有限公司│电动工具│├────────────────────┼─────────────────┤│常州市永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PP编织物机│├────────────────────┼─────────────────┤│常州市武进不锈钢管厂有限公司│锅炉用不锈钢无缝钢管│├────────────────────┼─────────────────┤│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乙草胺│├────────────────────┼─────────────────┤│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装载机│├────────────────────┼─────────────────┤│新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家用分体空调│├────────────────────┼─────────────────┤│淮安市康达饲料有限公司│水产饲料│├────────────────────┼─────────────────┤│南京高精齿轮集团有限公司│减速机│├────────────────────┼─────────────────┤│南京音飞货架制造有限公司│仓储自动化物流系统│├────────────────────┼─────────────────┤│江苏中圣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高效节能换热器│├────────────────────┼─────────────────┤│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电力自动化监控设备│├────────────────────┼─────────────────┤│南京南瑞集团公司│电力自动化监控设备│├────────────────────┼─────────────────┤│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力自动化监控设备│├────────────────────┼─────────────────┤│江苏雨润食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鲜冻分割猪肉│├────────────────────┼─────────────────┤│江苏省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鲜冻分割猪肉│├────────────────────┼─────────────────┤│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业用精对苯二甲酸│├────────────────────┼─────────────────┤│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效减水剂│├────────────────────┼─────────────────┤│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百草枯│├────────────────────┼─────────────────┤│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棉花种子│├────────────────────┼─────────────────┤│江苏省农垦米业有限公司│大米│├────────────────────┼─────────────────┤│江苏雨润食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低温肉制品│├────────────────────┼─────────────────┤│江苏鹏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回转窑│├────────────────────┼─────────────────┤│江苏海建股份有限公司│水泥辊压机│├────────────────────┼─────────────────┤│江苏长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鲜冻分割猪肉│├────────────────────┼─────────────────┤│江苏新中酿造有限责任公司│腐乳│├────────────────────┼─────────────────┤│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精梳纱线│├────────────────────┼─────────────────┤│鑫缘茧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蚕丝被│├────────────────────┼─────────────────┤│南通特钢有限公司│锅炉用不锈钢无缝钢管│├────────────────────┼─────────────────┤│南通华新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格栅除污机│├────────────────────┼─────────────────┤│江苏省银河面粉有限公司│小麦粉│├────────────────────┼─────────────────┤│金双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压力锅│├────────────────────┼─────────────────┤│鑫缘茧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真丝绸面料│├────────────────────┼─────────────────┤│南通海林集团有限公司│针织内衣│├────────────────────┼─────────────────┤│南通钢绳(集团)有限公司│钢丝绳│├────────────────────┼─────────────────┤│通鼎集团有限公司│通信电缆│├────────────────────┼─────────────────┤│亨通集团有限公司│通信电缆│├────────────────────┼─────────────────┤│永鼎集团有限公司│通信电缆│├────────────────────┼─────────────────┤│江苏七宝光电集团有限公司│通信电缆│├────────────────────┼─────────────────┤│中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信电缆│├────────────────────┼─────────────────┤│亚龙纸制品(昆山)有限公司│印刷本│├────────────────────┼─────────────────┤│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香皂│├────────────────────┼─────────────────┤│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沐浴露│├────────────────────┼─────────────────┤│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T恤衫│├────────────────────┼─────────────────┤│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涤纶长丝│├────────────────────┼─────────────────┤│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粘胶短纤维│├────────────────────┼─────────────────┤│新申集团有限公司│亚麻布│├────────────────────┼─────────────────┤│江苏泛佳亚麻纺织厂有限公司│亚麻布│├────────────────────┼─────────────────┤│建大橡胶(中国)有限公司│摩托车轮胎│├────────────────────┼─────────────────┤│常熟东南塑料有限公司│酚醛模塑料│├────────────────────┼─────────────────┤│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优质碳素钢热轧盘条│├────────────────────┼─────────────────┤│苏州罗普斯金铝业有限公司│铝合金型材│├────────────────────┼─────────────────┤│江苏中诚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空玻璃│├────────────────────┼─────────────────┤│苏州六六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眼科显微镜│├────────────────────┼─────────────────┤│张家港金陵体育器材有限公司│田径竞技器材│├────────────────────┼─────────────────┤│江苏梁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巧克力│├────────────────────┼─────────────────┤│江苏张家港酿酒有限公司│黄酒│├────────────────────┼─────────────────┤│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童车│├────────────────────┼─────────────────┤│吴江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真丝绸面料│├────────────────────┼─────────────────┤│江苏AB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针织内衣│├────────────────────┼─────────────────┤│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大中型客车│├────────────────────┼─────────────────┤│昆山六丰机械工业有限公司│铝合金车轮│├────────────────────┼─────────────────┤│德尔集团苏州地板有限公司│实木复合地板│├────────────────────┼─────────────────┤│江苏绿陵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过磷酸钙│├────────────────────┼─────────────────┤│泰星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减速机│├────────────────────┼─────────────────┤│江苏泰隆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减速机│├────────────────────┼─────────────────┤│兴化市大地蓝绢纺有限公司│蚕丝被│├────────────────────┼─────────────────┤│江苏三零面粉有限公司│小麦粉│├────────────────────┼─────────────────┤│江苏光芒集团有限公司│家用燃气灶具│├────────────────────┼─────────────────┤│春兰(集团)公司│家用分体空调│├────────────────────┼─────────────────┤│无锡威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燃机油泵油嘴│├────────────────────┼─────────────────┤│无锡市第一棉纺织厂│精梳纱线│├────────────────────┼─────────────────┤│无锡市宝通带业有限公司│高强力输送带│├────────────────────┼─────────────────┤│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摩托车轮胎│├────────────────────┼─────────────────┤│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聚磷酸钠│├────────────────────┼─────────────────┤│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轴承钢热轧棒(线)材│├────────────────────┼─────────────────┤│宜兴市精密钢管厂│锅炉用不锈钢无缝钢管│├────────────────────┼─────────────────┤│宜兴泉溪环保有限公司│格栅除污机│├────────────────────┼─────────────────┤│江苏一环集团有限公司│曝气设备│├────────────────────┼─────────────────┤│宜兴市粮油集团大米有限公司│大米│├────────────────────┼─────────────────┤│红豆集团有限公司│针织内衣│├────────────────────┼─────────────────┤│无锡市雪竹针织有限公司│针织内衣│├────────────────────┼─────────────────┤│红豆集团有限公司│西裤│├────────────────────┼─────────────────┤│法尔胜集团公司│钢丝绳│├────────────────────┼─────────────────┤│无锡开源机床集团有限公司│数控磨床│├────────────────────┼─────────────────┤│红豆集团有限公司│衬衫│├────────────────────┼─────────────────┤│海澜集团有限公司│衬衫│├────────────────────┼─────────────────┤│江苏胜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胶合板│├────────────────────┼─────────────────┤│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装载机│├────────────────────┼─────────────────┤│江苏悦达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精梳纱线│├────────────────────┼─────────────────┤│江苏飞驰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车轮胎│├────────────────────┼─────────────────┤│射阳县大米协会│大米│├────────────────────┼─────────────────┤│仪征双环活塞环有限公司│内燃机活塞环│├────────────────────┼─────────────────┤│江苏海润化工有限公司│高效减水剂│├────────────────────┼─────────────────┤│江苏天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格栅除污机│├────────────────────┼─────────────────┤│高邮市双兔米业有限公司│大米│├────────────────────┼─────────────────┤│江苏虎豹集团有限公司│衬衫│├────────────────────┼─────────────────┤│江苏琴曼集团有限公司│衬衫│├────────────────────┼─────────────────┤│江苏鱼跃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轮椅车│├────────────────────┼─────────────────┤│丹阳市江南面粉有限公司│小麦粉│├────────────────────┼─────────────────┤│江苏肯帝亚木业有限公司│实木复合地板│├────────────────────┼─────────────────┤│圣象集团有限公司│实木复合地板│└────────────────────┴─────────────────┘附件3:江苏省2007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名单企业名称注册商标南京雨润食品有限公司雨润yurun亚邦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亚邦及图金东纸业(江苏)有限公司太空梭通鼎集团有限公司通鼎光电及图江苏鱼跃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鱼跃YU YUE及图苏州罗普斯金铝业有限公司罗普斯金LPSK苏州明基电通股份有限公司BENQ南京威风科技有限公司宝宝金水鑫缘茧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鑫缘XIN YUAN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扬农及图扬州五爱刷业有限公司PIVE A 5A及图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雪中飞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力奇及图江苏今世缘酒业有限公司今世缘JINSHIYUAN无锡市虎皇漆业有限公司虎皇江苏华扬太阳能有限公司华扬/图形附件4:2007年各市国家级名牌品牌汇总及获奖情况单位:个┌─────────┬───────────┬──────────┬────────┐││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地区│││合计│││产品│商标││├─────────┼───────────┼──────────┼────────┤│苏州│28│5│33│├─────────┼───────────┼──────────┼────────┤│无锡│17│1│18│├─────────┼───────────┼──────────┼────────┤│南京│14│2│16│├─────────┼───────────┼──────────┼────────┤│南通│13│1│14│├─────────┼───────────┼──────────┼────────┤│扬州│6│3│9│├─────────┼───────────┼──────────┼────────┤│常州│6│1│7│├─────────┼───────────┼──────────┼────────┤│镇江│4│2│6│├─────────┼───────────┼──────────┼────────┤│泰州│6│/│6│├─────────┼───────────┼──────────┼────────┤│盐城│3│/│3│├─────────┼───────────┼──────────┼────────┤│徐州│2│/│2│├─────────┼───────────┼──────────┼────────┤│淮安│1│1│2│├─────────┼───────────┼──────────┼────────┤│宿迁│1│/│1│├─────────┼───────────┼──────────┼────────┤│合计│101│16│117│└─────────┴───────────┴──────────┴────────┘。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03]13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03]131号2003年12月19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省政府决定,在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现通知如下:一、调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原有的征地补偿标准已不能适应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土地价值,决定将全省划分为四类地区,执行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
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每亩1800元、1600元、1400元、1200元。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其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20000元、17000元、13000元、11000元。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采煤塌陷地征地补偿标准另行规定。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征用其他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市人民政府按照《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和上述规定作相应调整,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徐某与无锡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行政监督、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
徐某与无锡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行政监督、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19【案件字号】(2020)苏行终54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齐鸣季芳陆轶群【审理法官】齐鸣季芳陆轶群【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徐锦媛;无锡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当事人】徐锦媛无锡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徐锦媛【当事人-公司】无锡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徐锦媛【被告】无锡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修订前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行政监督合法违法复议机关质证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修订前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上诉人徐某向无锡市政府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无锡市政府公开73号请示,提供书面材料(追认王建峰为烈士的)",因上诉人申请公开的73号请示是无锡市政府关于追认王建峰同志为革命烈士向省政府呈报的请示,73号请示明确载明附件为追认王建峰同志为革命烈士有关资料,该请示属于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内部管理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调整的政府信息范畴。
且上诉人此前曾向省政府申请信息公开,省政府向其公开了江苏省民政厅苏民优[2008]14号《关于追认王建峰同志为革命烈士的批复》,并以涉及他人隐私为由未向上诉人公开呈报王建峰烈士材料。
故无锡市政府收到上诉人的信息公开申请后作出《答复》,告知上诉人不向其公开所申请的政府信息,结果正确。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0年版)》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1]167号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0年版)》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0年版)》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1〕167号)各市国土资源局:《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0年版)》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06年版)》同时废止。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0年)行业投资强度(苏南地区)容积率农副食品加工业≥253万元/亩≥1.0食品制造业≥253万元/亩≥1.0饮料、烟草制造业≥253万元/亩≥1.0纺织业≥253万元/亩≥0.8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253万元/亩≥1.0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253万元/亩≥1.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53万元/亩≥0.8家具制造业≥253万元/亩≥0.8造纸及纸制品业≥253万元/亩≥0.8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业≥260万元/亩≥0.8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273万元/亩≥0.5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73万元/亩≥0.7医药制造业≥373万元/亩≥0.9化学纤维制造业≥367万元/亩≥0.9橡胶制品业≥260万元/亩≥0.9塑料制品业≥267万元/亩≥1.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53万元/亩≥0.7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00万元/亩≥0.6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33万元/亩≥0.6金属制品业≥293万元/亩≥0.7通用设备制造业≥300万元/亩≥0.7专用设备制造业≥300万元/亩≥0.7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300万元/亩≥0.7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00万元/亩≥0.7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50万元/亩≥1.1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300万元/亩≥1.1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253万元/亩≥1.0——结束——。
苏州市吴江区松陵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_企业报告(业主版)
报告时间:
2023-08-19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供应 商、代理机构、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采购行为分析,为目标单位招标采购管理、采购效率 监测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帮助目标单位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快速了解目 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竞争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单位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4)工程监理服务(5)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吴江区三里桥公园提升改造项目 监理服务
苏州市长诚工程监 理咨询有限公司
18.4
TOP2
2022 年松陵街道水利工程监理服 务
浙江宏正项目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5.4
TOP3
2022 年松陵街道美丽河道工程监 理服务
浙江宏正项目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采购需求 .................................................................................................................................1
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
个人收集整理仅供参考学习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06年版)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二○○七年三月总则第1条为了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和资产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全省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制定本建设用地指标。
第2条本建设用地指标是编审新建(含改建、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审批项目用地,核定其建设用地规模的基本依据;同时也是工业用地实行招拍挂出让过程中,设定项目用地条件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3条全省各类新建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正确处理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关系,可以利用荒地、劣地的,尽量少占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场地和设施,尽量减少新增用地面积。
第4条全省各类项目的建设,应有利用于区域统筹、地区协作,有利用于城乡建设,符合当地社会经济条件和行业发展需要,扩大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范围,综合确定经济合理的建设规模。
第5条全省各类新建(含改建、扩建)项目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应尽量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和建设模式,精心规划设计、合理布局,减少用地规模。
第6条分期建设的项目,应远近结合,统筹规划,统一申请,分期供地。
近期建设用地应合理集中,远期建设发展用地应预留在项目区外。
第7条各类项目的建设,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切实做到科学、合理、节约用地。
第8条本建设用地指标在执行过程中,若国家出台更为严格的用地标准,则参照严格标准执行。
说明第1条本建设用地指标适用于全省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公用设施项目、公共建筑项目、居住建筑项目、特殊用地项目和其他建设用地项目(不包括商业、商品住宅、金融等完全市场化运作的建设项目)。
第2条本建设用地指标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国土资发[2001]255号)、《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建设部(90)建标字第322号)的分类系统,对全省主要工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公用设施项目、公共建筑项目、居住建筑项目、特殊用地项目、其他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归纳,建立了定额指标和控制指标相结合的指标框架。
无锡万达金属粉末有限公司与宿迁市湖滨新区财政局、宿迁市人民政府行政监督、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
无锡万达金属粉末有限公司与宿迁市湖滨新区财政局、宿迁市人民政府行政监督、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监督【审理法院】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03【案件字号】(2020)苏13行终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志群谈强周丽丽【审理法官】刘志群谈强周丽丽【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无锡万达金属粉末有限公司;宿迁市湖滨新区财政局;宿迁市人民政府【当事人】无锡万达金属粉末有限公司宿迁市湖滨新区财政局宿迁市人民政府【当事人-公司】无锡万达金属粉末有限公司宿迁市湖滨新区财政局宿迁市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孙北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孙北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孙北【代理律所】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无锡万达金属粉末有限公司【被告】宿迁市湖滨新区财政局;宿迁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行政监督合法复议机关合法性证据确凿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查明的案件事实与原审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第二条第三款规定:“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现有的,一般不需要行政机关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作区分处理的除外)。
依据《条例》精神,行政机关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附件一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0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江苏省)
设备中标服务费
苏价费[2000]342号、苏财综[2000]188号,苏价费[2009]278号、苏财综[2009]45号
4
非农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苏价涉[1994]306号、苏财综[94]183号、苏土计[1994]128号
5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
苏政发[1997]113号,苏价服[2002]328号、苏财综[2002]128号,苏价服函[2003]10号、苏财综[2003]5号,苏价服[2009]91号、苏财综[2009]10号
6
人防经费(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收取的)
苏政办发[2001]140号,南京战区[2002]联字第1号,苏防办字[2002]52号、苏财综[2002]107号、苏价服[2002]294号,苏地税发[2002]107号
7
标准现行性确认费(采用国际标准确认费)
苏标发[1992]188号、苏价费字[1992]第143号、苏财综[92]122号
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江苏省)
序号
收费项目
出台的文件
1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抗震设计审查费
苏价服[2004]26号、苏财综[2004]11号,苏财综[2005]110号,苏价费[2009]278号、苏财综[2009]45号
2
门(楼)牌收费
苏价费[1996]402号、苏财综[96]146号,苏价费[2002]224号、苏财综[2002]90号,苏价费函[2003]39号、苏财综[2003]38号,苏价费[2004]5号、苏财综[2004]2号,苏价费[2005]159号、苏财综[2005]36号,苏价费[2005]320号、苏财综[2005]82号
8
卫星地面接受设施检验收费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批指导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5号: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诉江苏省苏州市盐务管理局盐业行政处罚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12年4月9日发布)关键词行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规章参照盐业管理裁判要点1.盐业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设定工业盐准运证的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不能设定工业盐准运证这一新的行政许可。
2.盐业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对盐业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经营盐的批发业务没有设定行政处罚,地方政府规章不能对该行为设定行政处罚。
3.地方政府规章违反法律规定设定许可、处罚的,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不予适用。
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九条基本案情原告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简称鲁潍公司)诉称:被告江苏省苏州市盐务管理局(简称苏州盐务局)根据《江苏省〈盐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简称《江苏盐业实施办法》)的规定,认定鲁潍公司未经批准购买、运输工业盐违法,并对鲁潍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其具体行政行为执法主体错误、适用法律错误。
苏州盐务局无权管理工业盐,也无相应执法权。
根据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关于改进工业盐供销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国家取消了工业盐准运证和准运章制度,工业盐也不属于国家限制买卖的物品。
《江苏盐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与上述规定精神不符,不仅违反了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而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简称《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简称《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属于违反上位法设定行政许可和处罚,故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苏州盐务局作出的(苏)盐政一般[2009]第001-B号处罚决定。
被告苏州盐务局辩称:根据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第四条和《江苏盐业实施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苏州盐务局有作出盐务行政处罚的相应职权。
江苏省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苏政发[2003]13号
江苏省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苏政发[2003]13号2003年2月9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的意见》(苏发[1997]13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经研究决定,现将第六批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布如下:1、以工补农、建农资金(苏发[1998]10号)2、废金属准运手续费(苏价涉字[1992]第11号、苏财综[1992]21号)3、车船使用税税讫及免税标志工本费(苏财综[1998]32号、苏价费函[1998]33号)4、蚕桑事业改进费(苏政办发[1995]58号)5、煤气增容费(苏财综[93]193号、苏价涉字[1993]208号,苏价涉联[1992]第10号)6、煤炭城市建设附加费(苏财综[92]160号、苏政办函[1992]89号)7、民用爆破器材劳务费(苏物计陈[1995]169号)8、能源超耗加价费(苏财综[95]150号)9、地方国营煤矿管理费(苏财综[92]160号,苏煤司办[91]407号)10、烟草专卖许可证年检费(苏价费转[1993]24号、苏财综[93]175号)11、版权纠纷受理费(苏价费[1997]59号、苏财综[1997]15号)12、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审批证书工本费(价费字[1992]251号,苏价费函[1997]74号、苏财综[97]72号)13、出口大蒜种子质量检验费(苏农种[88]7号)14、有色金属建设产品标准审查费(原冶金)(苏财综[92]160号、苏价费字[1992]第210号,[88]苏冶科字第129号)15、烧结砖质量审核验收工作经费(原建材)(苏价涉[1995]第315号、苏财综[95]157号),16、水泥质量行检行评费(原建材)(苏财综[92]54号、苏价涉字[1992]第70号,[87]建材生字第454号)17、化工市场管理费(原化工)(苏财综[92]160号、苏价费字[1992]第210号,苏价费字[1992]106号)18、基本存款帐户开户收费(苏价费[1996]279号、苏财综[96]84号)19、购物支付证工本费(苏价费字[1993]214号、苏财综[93]216号,苏价费函[1993]第21号)20、保密有关工本费(苏财综[92]160号、苏价费字[1992]第210号,苏保[1991]16号、苏财综[91]84号)21、测绘资格审查、复查费(苏财综[92]160号、苏价费字[1992]第210号,苏政发[1988]63号)22、测绘项目技术设计书论证审查费(苏财综[92]160号、苏价费字[1992]第210号,苏政发[1988]63号)23、录像放映许可证(苏财综[92]160号、苏价费字[1992]第210号,苏价涉字[88]第92号)24、录像资料翻录证(苏财综[92]160号、苏价费[1992]第210号,苏价涉字[88]第92号)25、有线电视播映证(苏财综[92]160号、苏价费[1992]第210号,苏广发计[1988]第70号)26、电影放映代管费(苏财综[92]54号、苏价涉字[1992]第70号)27、远洋渔业发展资金(苏政发[1988]177号)28、农转非人口迁入许可证工本费(苏财综[92]160号、苏价费字[1992]第210号,苏价费字[1993]169号)29、学术论文评审费(卫生)(苏财综[92]160号、苏价费字[1992]第210号,苏财综[91]122号)30、新药试行标准转正式标准审核费(苏价费[1994]55号、苏财综[94]36号)31、江苏省企业专利工作者证书工本费(苏财综[92]160号、苏价费字[1992]第210号)32、一级计量定级升级考核发证费(苏财综[91]137号、苏价涉字[1991]第195号)33、二、三级计量定级升级考核发证费(苏财综[91]137号、苏价涉字[1991]第195号,苏量监[88]48号)34、成建制迁入城市征收城市建设费(苏财综[93]193号、苏价涉字[1993]第208号)35、房屋纠纷仲裁费(苏财综[93]193号、苏价涉字[1993]第208号)36、建筑工程质量仲裁费(苏财综[93]193号、苏价涉字[1993]第208号)37、建筑安装企业安全认可证工本费(苏价费[1998]82号、苏财综[1998]30号)38、各类发明展览会报名费、奖牌工本费(科技)(苏财综[92]160号、苏价费字[1992]第210号)39、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证转移工本费(苏财综[92]160号、苏价费字[1992]第210号)40、管理费(旅游)(苏财综[92]160号、苏价费字[1992]第210号,苏省旅[90]191号)41、麻类技术改进费(苏财综[91]137号、苏价涉字[1991]第195号)42、盱眙自来水集资(苏财综[94]212号、苏价费[1994]第353号)43、宿迁马陵河集资(苏财综[94]212号、苏价费[1994]第353号)44、临时集贸市场和住宅小区临时摊点群综合服务管理费(徐州市)(苏财综[96]89号、苏价费[1996]283号)45、私托户(站)、居委会托儿站管理费(南京市)(苏财综[94]44号、苏价费[1994]第65号)46、驻宁机构管理服务费(南京市)(苏价费[1997]8号、苏财综[1997]89号)47、固废交换处置咨询服务费(南通市)(苏价费[1995]349号、苏财综[95]176号,苏价费[1998]403号、苏财综[1998]191号)48、固废交换处置中介服务费(南通市)(苏价费[1995]349号、苏财综[95]176号,苏价费[1998]403号、苏财综[1998]191号)49、进口固废查验、转报及后期跟踪管理服务费(南通市)(苏价费[1995]349号、苏财综[95]176号,苏价费[1998]403号、苏财综[1998]191号)50、征管资料工本费(国税)51、城镇集体企业财务报表收费(地税)52、纳税申报表收费(地税)53、有关涉税文书收费(地税)54、技术贸易资格证书工本费(科技)以上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汽车轮鼓自动滑撬输送装置[发明专利]
专利名称:汽车轮鼓自动滑撬输送装置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发明人:郭友春
申请号:CN201210148923.2
申请日:20120515
公开号:CN102700914A
公开日:
20121003
专利内容由知识产权出版社提供
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使用方便的汽车轮鼓自动滑撬输送装置,包括:机架,在机架的中部设置有驱动装置,在驱动装置的转轴上设置有两个主动链轮,在驱动装置两侧的机架上分别设置有若干输送辊,在输送辊上设置有两个从动链轮,主动链轮与从动链轮之间通过链条连接,相邻两输送辊上的从动链轮之间通过传动链条连接。
优点是:结构简单,使用方便,从段压到前处理、电泳工件可以自动输送,工件输送平稳,输送速度快,输送成本低,输送过程中不会造成产品破坏,提高了产品的合格率。
申请人:江苏苏力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224031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楼王镇郭杨村一组
国籍:CN
代理机构:南京天华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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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勤与仪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撤销二审行政判决书
陈勤与仪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撤销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撤销【审理法院】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26【案件字号】(2020)苏10行终27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徐沐阳王岚林吕露【审理法官】徐沐阳王岚林吕露【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陈勤;仪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当事人】陈勤仪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当事人-个人】陈勤【当事人-公司】仪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代理律师/律所】丁万祥江苏润仪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丁万祥江苏润仪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丁万祥【代理律所】江苏润仪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陈勤【被告】仪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院观点】其一,一审期间各方当事人向原审法院提交的全部证据均已载入一审判决。
被上诉人仪征城管局作出的102号限期拆除决定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符合法定程序。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撤销合法违法罚款质证证据确凿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另查明:2020年11月21日,被上诉人仪征城管局做出仪综执撤决字〔2020〕2号《关于撤销(仪城执罚字〔2018〕第102号)的决定书》,并于同日送达上诉人陈勤。
2020年11月25日,陈勤向本院作出情况说明,撤回撤销102号处罚决定的上诉请求。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被上诉人仪征城管局作出的102号限期拆除决定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符合法定程序。
理由为:第一,关于被上诉人是否具备作出102号限期拆除决定的法定职权。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仪征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复函》(苏府法函[2011]116号)和《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仪征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扬府发〔2011〕192号)等文件的规定,被上诉人享有对仪征市城市规划区及建制镇规划区内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被上诉人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燕辉、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燕辉、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08【案件字号】(2020)黑06民终180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孙文斌杨阳刘振影【审理法官】孙文斌杨阳刘振影【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燕辉;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燕辉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燕辉【当事人-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李英华黑龙江天地人和律师事务所;赵秀伟黑龙江新元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英华黑龙江天地人和律师事务所赵秀伟黑龙江新元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英华赵秀伟【代理律所】黑龙江天地人和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新元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燕辉;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系劳动者因工致残所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
工伤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及时救治、补偿工伤职工同时通过社会化负担方式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非绝对免除用人单位的全部责任。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鉴定意见新证据诉讼请求增加诉讼请求维持原判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劳动者因工致残所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结合双方的上诉请求及诉辩意见,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一、燕辉的月工资数额问题;二、燕辉的护理费给付问题;三、燕辉的营养费给付问题;四、燕辉的养老和医疗保险缴纳问题。
对此本院评判如下:一、关于燕辉的月工资数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而燕辉本人在苏中集团工作一个月即受伤,无法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计算方式来计算其本人工资。
(2020)苏06行终303号
(2020)苏06行终303号【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政府信息公开【审理法院】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24【案件字号】(2020)苏06行终30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羽梅刘海燕郁娟【审理法官】刘羽梅刘海燕郁娟【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忠;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当事人】李忠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当事人-个人】李忠【当事人-公司】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李忠【被告】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本院观点】在未有任何证据表明被上诉人通州教体局存在提供虚假证据的情况下,上诉人李忠申请本院调取被上诉人通州教体局已向其公开的信息不符合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规定,本院对上诉人李忠的证据调取申请不予采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被告拒绝向原告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对拒绝的根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行政监督证明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至于上诉人李忠于二审中请求本院调取“通州教体局2012年9月-2018年8月每年下达给每个学校的教师绩效工资总额及教师人数"以证明被上诉人通州教体局提供虚假信息的问题。
本院认为,在未有任何证据表明被上诉人通州教体局存在提供虚假证据的情况下,上诉人李忠申请本院调取被上诉人通州教体局已向其公开的信息不符合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规定,本院对上诉人李忠的证据调取申请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被告拒绝向原告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对拒绝的根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以上规定表明,政府信息产生于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过程中,如行政机关认为申请人申请的信息不存在的,应当承担告知和说明的义务。
吴海兵与江苏康林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吴海兵与江苏康林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23【案件字号】(2020)苏12民终211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艳生潘贻杰顾春旺【审理法官】刘艳生潘贻杰顾春旺【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吴海兵;江苏康林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当事人】吴海兵江苏康林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吴海兵【当事人-公司】江苏康林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吴海兵【被告】江苏康林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本院观点】综合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上诉人吴海兵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以及2019年6月1日-2019年7月15日期间工资如何认定。
【权责关键词】合同反证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查明的案件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综合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上诉人吴海兵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以及2019年6月1日-2019年7月15日期间工资如何认定。
现阐述如下:关于二倍工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份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本案中,上诉人吴海兵自述双方于2019年3月8日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被上诉人康林贝公司也提交了吴海兵对其签名无异议的两份劳动合同,况且双方签订的《离职协议书》也载明不存在工资及社保等劳动争议,故一审法院以双方依法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对上诉人吴海兵主张的二倍工资未予支持,符合案件事实,于法有据,并无不当。
吴海兵的该项上诉请求,与案件事实不符,于法相悖,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欠付工资问题。
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人民政府与兴化市东方造船厂平望分厂行政强制二审行政判决书
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人民政府与兴化市东方造船厂平望分厂行政强制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18【案件字号】(2020)苏05行终14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姚一鸣陈芝颖林磊【审理法官】姚一鸣陈芝颖林磊【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人民政府;兴化市东方造船厂平望分厂【当事人】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人民政府兴化市东方造船厂平望分厂【当事人-公司】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人民政府兴化市东方造船厂平望分厂【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人民政府【被告】兴化市东方造船厂平望分厂【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合法违法可撤销罚款限制人身自由拒绝履行(不履行)共同被告证明行政复议驳回起诉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另查明,2018年1月24日,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人民政府对兴化市东方造船厂平望分厂作出平府综罚决字[2017]018号行政处罚决定,认为兴化市东方造船厂平望分厂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平望镇群星村7332.5平方米土地建造场地(硬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厂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十五日内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对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共计219978元。
兴化市东方造船厂平望分厂对该处罚决定不服,起诉至原审法院,原审法院判决驳回诉请,本院二审予以维持。
还查明,2018年11月15日,兴化市东方造船厂平望分厂以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人民政府、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为共同被告,向原审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人民政府下设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于2018年8月20日作出的限期搬离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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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力学学会文件
苏力字[2010]002号
关于批准苏静波等45位同志入会的通知经江苏省力学学会第八届理事会批准,苏静波等45位同志为江苏省力学学会会员(详细名单见附件)。
请按照《江苏省力学学会章程》,积极参加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会员证另行办理。
江苏省力学学会
2010年12月6日
附件2010年新发展会员名单
会员证号码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工作单位
318 S002214M苏静波 男 1979.11河海大学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 S031802215M王磊 男 1980.01河海大学工程力学系
S031802216M雷冬 男 1978.1河海大学工程力学系
S031802217M李西成 男 1982.3河海大学工程力学系
S031802218M孙立国 男 1978.12河海大学力学与材料学院
S031802219M茅晓晨 男 1982.1河海大学力学与材料学院工程力学系 S031802220M刘雯雯 女 1981.4河海大学力学与材料学院力学系 S031802221M王成武 男 1976.6淮阴工学院
S031802222M顾向阳 男 1969淮阴工学院
S031802223M蔡江东 男 1698.11淮阴工学院
S031802224M严桃平 女 1970.12淮阴工学院
S031802225M高妍妍 女 1978.12淮阴工学院
S031802226M刘剑雄 男 1978.5淮阴工学院
S031802227M张渊 男 1974.5淮阴工学院
S031802228M蒋洋 男 1976.2淮阴工学院建工学院
S031802229M张颖 女 1976.8淮阴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S031802230M刘泽俊 男 1970.10淮阴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S031802231M赵静 女 1973.2淮阴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S031802232M何斌 男 1978.5南京工业大学
S031802233M彭浩 男 1981.09南京工业大学
S031802234M邵春雷 男 1981.3南京工业大学
S031802235M唐建群 女 1973.11南京工业大学
S031802236M王华 男 1978.9南京工业大学
S031802237M张慧玲 女 1978.4南京工业大学
S031802238M周剑锋 男 1978.2南京工业大学
S031802239M宋林辉 男 1980.11南京工业大学力学部
S031802240M姜勇 男 1974.8南京工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S031802241M袁鸿男 1978.8南京工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S031802242M杨谋存 男 1979.6南京工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S031802243M马林 男 1957.10徐州工程学院
S031802244M张海波 男 1978.1徐州空军学院机场工程系
S031802245M张伟 男 1969.1徐州空军学院机场工程系
S031802246M刘宏伟 男 1971.7徐州空军学院机场工程系
S031802247M谢永亮 男 1961.9徐州空军学院机场工程系
S031802248A傅卓佳 男 1985.1河海大学工程力学系
S031802249A谷岩 男 1986.1河海大学工程力学系
S031802250A姜欣荣 男 1985.6河海大学工程力学系
S031802251A林继 男 1986.12河海大学
S031802252A屈文镇 男 1987.4山东理工大学理学院
S031802253A孙洪广 男 1982.3河海大学工程力学系
S031802254A王福章 男 1984.4河海大学工程力学系
S031802255A韦慧 女 1986.1河海大学工程力学系
S031802256A魏星 男 1986.9河海大学工程力学系
S031802257A张建军 男 1985.12河海大学工程力学系
S031802258A周祥春 男 1984.4河海大学工程力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