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监局关于曹焱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关于张龑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关于张龑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通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19.12.30
•【字号】通银保监复〔2019〕192号
•【施行日期】2019.12.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关于张龑任职资格的批复
通银保监复〔2019〕192号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龑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永财苏发〔2019〕185号)收悉。
经审查,张龑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19年12月30日。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刘晅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刘晅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3.26
•【字号】苏银保监复〔2020〕105号
•【施行日期】2020.03.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刘晅任职资格的批复
苏银保监复〔2020〕105号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刘晅进行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海峡保险发〔2020〕33号)收悉。
经审查,刘晅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江苏银保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0年3月26日。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胡燕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胡燕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10.10
•【字号】苏银保监复〔2020〕451号
•【施行日期】2020.10.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胡燕任职资格的批复
苏银保监复〔2020〕451号
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
《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关于核准胡燕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的请示》(国泰财务〔2020〕16号)收悉。
经审查,核准胡燕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正式到任,并向我局报告。
特此批复。
2020年10月10日。
中国银保监会连云港监管分局关于曹叶枫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连云港监管分局关于曹叶枫任职资格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连云港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7.24
•【字号】连银保监复〔2020〕101号
•【施行日期】2020.07.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连云港监管分局关于曹叶枫任职资格的批复
连银保监复〔2020〕101号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你公司《合众人寿江苏分公司关于申请对曹叶枫高管任职资格进行核准的请示》(合保苏分发〔2020〕69号)收悉。
经审查,曹叶枫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连云港银保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2020年07月24日。
江苏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苏银保监罚决字〔2022〕2号)
江苏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苏银保监罚决字
〔2022〕2号)
【主题分类】银行
【发文案号】苏银保监罚决字〔2022〕2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80997480120
【处罚日期】2022.05.23
【处罚机关】江苏银保监局
【处罚机关类型】银保监会/局/分局
【处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省级
【执法地域】江苏省
【处罚对象】陆焱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6.30 10:56:37
(陆焱)
(陆焱)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银保监罚决字〔2022〕2号
被处罚
当事人个
人
姓名陆焱
单位
单
位
名称
主要负责人姓
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
由)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负管理责
任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6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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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监局关于杨敏等4人任职资格的批复-苏银监复[2012]35号
江苏银监局关于杨敏等4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江苏银监局关于杨敏等4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苏银监复[2012]35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关于办理杨敏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苏中银办〔2011〕261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关于办理骆晓光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苏中银办〔2011〕283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关于办理李伟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苏中银办〔2011〕284号)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关于办理肖立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苏中银报〔2012〕6号)收悉。
经审查,核准杨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开发区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骆晓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光华路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李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支行副行长和肖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特此批复。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结束——。
中国银保监会连云港监管分局关于曹叶枫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连云港监管分局关于曹叶枫任职资格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连云港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7.24
•【字号】连银保监复〔2020〕101号
•【施行日期】2020.07.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连云港监管分局关于曹叶枫任职资格的批复
连银保监复〔2020〕101号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你公司《合众人寿江苏分公司关于申请对曹叶枫高管任职资格进行核准的请示》(合保苏分发〔2020〕69号)收悉。
经审查,曹叶枫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连云港银保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2020年07月24日。
江苏银监局关于郝艳等5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江苏银监局关于郝艳等5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1.01.31
•【字号】苏银监复[2011]42号
•【施行日期】2011.01.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江苏银监局关于郝艳等5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苏银监复[2011]42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申请郝艳等高管任职资格的请示》(宁邮银请〔2010〕105号)收悉。
经审查,核准郝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南京市浮桥支行行长、姜丹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天河支行行长、闵爱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南京市应天大街支行行长、邓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南京市集庆门支行行长、周晶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南京市瑞金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曹彤、袁兴永任职资格的批复-银监复[2014]22号
(银监复[2014]22号)
中国进出口银行:
《关于申请核准曹彤任职资格的请示》(进出银发〔2013〕461号)、《关于申请核准袁兴永任职资格的请示》(进出银发〔2013〕462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核准曹彤、袁兴永中国进出口银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曹彤、袁兴永任职资格的批复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
2014.01.09
施行日期
2014.01.09
文号
银监复[2014]22号
主题类别
银行业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督管理,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此复。
2014年1月9日
——结束——
江苏银监局关于史能辉等4人任职资格的批复-苏银监复[2011]92号
江苏银监局关于史能辉等4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正文:
---------------------------------------------------------------------------------------------------------------------------------------------------- 江苏银监局关于史能辉等4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苏银监复[2011]92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关于办理史能辉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苏中银办〔2010〕281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关于办理陆一红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苏中银办〔2011〕31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关于办理张新木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苏中银办〔2011〕34号)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关于办理袁岚兰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苏中银办〔2011〕36号)收悉。
经审查,核准史能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宝塔路支行行长、陆一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集庆路支行行长、张新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状元坊支行行长和袁岚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湖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结束——。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张勇任职资格的批复-苏银保监复〔2020〕177号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20.04.29
施行日期
2020.04.29
文号
苏银保监复〔2020〕177号
主题类别
行政许可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张勇任职资格的批复
苏银保监复〔2020〕177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关于办理张勇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苏中银报〔2020〕130号)收悉。经审查,核准张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特此批复。
2020年4月29日
——结束——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孔小祥、薛炳海、曹晓红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孔小祥、薛炳海、曹晓
红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6.08
•【字号】苏银保监复〔2020〕226号
•【施行日期】2020.06.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孔小祥、薛炳海、曹晓红任职
资格的批复
苏银保监复〔2020〕226号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申报孔小祥等三位同志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紫银发〔2020〕131号)收悉。
经审查,核准孔小祥、薛炳海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核准曹晓红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特此批复。
2020年6月8日。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钱锋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钱锋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12.10
•【字号】苏银保监复〔2020〕593号
•【施行日期】2020.1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钱锋任职资格的批复
苏银保监复〔2020〕593号
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人寿关于钱锋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东吴人寿字〔2020〕242号)收悉。
经审查,钱锋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2020年12月10日。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曹小虎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曹小虎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6.18
•【字号】苏银保监复〔2020〕242号
•【施行日期】2020.06.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曹小虎任职资格的批复
苏银保监复〔2020〕242号
中升(天津)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升(天津)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关于曹小虎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中升保销〔2020〕63号)和《中升(天津)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关于曹小虎任职资格审核补正材料的报告》(中升保销〔2020〕100号)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曹小虎中升(天津)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第一营业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