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2015年度基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评办法的通知20150409(前置)
基建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附件:2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基建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试行)二O一四年四月目录一、总则 (3)二、基建基础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7)三、地面工程及设施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17)四、矿建工程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22)五、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25)六、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31)七、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39)八、综合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44)九、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48)十、应急救援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51)十一、调度、信息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55)十二、设计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57)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基建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试行)总则为进一步强化基建矿井的标准化建设力度,规范和提高矿井建设施工管理水平,集团公司按照《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依据山西焦煤发[2014]56号、山西焦煤函[2014]24号及集团公司汾煤办发[2014]122号、汾煤安函[2014]6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了《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基建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检查范围:集团公司已取得合法建设手续,确定为存量矿井重点工程和资源整合C类以上建设矿井。
第二条每季度对十一个专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打分评比。
第三条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基建处牵头,相关专业处室和二级单位专业人员参加检查。
第四条检查专业及分管处室1、基建基础管理专业:基建处2、地面工程及设施专业:基建处3、矿建工程专业:基建处4、机电、运输专业:机电处5、通风专业:通风处6、地测防治水专业:地测处7、综合管理专业:劳资处、职工教育处、卫生处、环保处、武装保卫处8、安全管理专业: 安监局9、应急救援专业: 安监局10、调度信息专业:调度室、信息中心11、设计管理专业:设计院第五条专业权重及等级规划基建矿井质量标准化考核专业分为11个,即基建基础管理、地面工程及设施、矿建工程、机电及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综合管理、安全管理、应急救援、调度信息、设计管理专业,各专业采用百分制。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级办法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推进我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且生产规模达到6万吨/年以上(含6万吨/年)的生产煤矿。
第三条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三级:即省一级、省二级、省三级。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90分及以上。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得分均在60分及以上。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八个,即地面、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安全管理、地测防治水,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地面:5分系数为0.05;2.采煤:15分系数为0.15;3.掘进:15分系数为0.15;4.机电:15分系数为0.15;5.运输:15分系数为0.15;6.通风:15分系数为0.15;7.安全管理:5分系数为0.05;8.地测防治水:15分系数为0.15。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实现安全目标。
2. 三个煤量符合规定,采掘关系正常。
3.无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
4.无国家和行业明令禁止淘汰的采煤方法、设备;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
5. 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建立安全监控、瓦斯抽放和防灭火系统,并使用正常。
6.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7. 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和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
第六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得分计算办法:(1) 本年度专业单项得分=本年度内各月专业实际得分之和/12本年度矿井得分=本年度参加计分的专业单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2) 矿井自检与上级检查得分不一致时,按上级检查结果计算。
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说明(试行)
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说明(试行)(一)实现安全目标:矿井年度内死亡人数累计不超过1人。
(二)采掘关系正常。
(三)资源利用:回采率达到规定要求。
(四)矿井必须有核准的足够风量;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通风、瓦斯抽采、防突、安全监控、防灭火、防尘系统。
(五)制定并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及奖惩制度。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八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地质测量、防治水、调度;“两规范”不参加矿井评级, 作为矿井考核评级必备条件,实行否决制、认格制和降格制,分为优秀、良好、一般;材料消耗不进行专业评级,但考核分数计入矿井总分。
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在计入矿井总分时,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输入矿井总分。
1、采煤:10分系数为0、102、掘进:13分系数为0、133、机电:12分系数为0、124、运输:11分系数为0、115、通风安全:25分系数为0、256、地质测量:10分系数为0、107、防治水:9分系数为0、098、调度:5分系数为0、059、材料消耗:5分系数为0、05第三条检查考核办法:集团公司对各矿实行季度动态监管、半年(年度)考核制度。
集团公司组织半年(年度)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各专业的动态监管由集团公司各专业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负责。
动态监管分数与定期检查分数各占考核期总分的50%。
第四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得分计算:(一)考核期矿井得分=考核期参加计分的专业单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
(二)本年度矿井得分年度内每考核期专业实际得分之和本年度专业单项得分=—――2本年度矿井得分=本年度参加计分的专业单项得分乘以各自系数之和。
(三)考核期内凡触犯集团公司“三条红线”而未按规定查处的,每发生1次扣矿井总分5分。
第五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平均得分为90分及以上,且通风安全专业达一级、“两规范”达优秀矿井,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地质测量、防治水、调度专业七个专业中,达到一级的专业不低于五个,其他专业不低于二级。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记录和考核评级办法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记录和考核评级办法第一篇: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记录和考核评级办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实施细则第一条为提升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创建安全作业环境,特制定集团公司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实施细则)第二条集团公司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是针对珲春井田现阶段开采实际,在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上,深入细化提高后产生的实用办法。
第三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优良品率100%,工作面内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二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85分以上,优良品率80%(含85分,含80%),工作面内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三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80分以上,优良品率50%以上(含80分,含50%),无不合格品。
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一级的95分以上、二级的85分以上、三级的80分以上系指矿井内采煤工作面的平均得分,即按第五条规定的计算公式所得。
若矿井只有一个采煤工作面时,该采煤工作面的得分即为矿井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得分。
关于“优良品率”系指全年的工程质量优良品率。
一级,一年中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优良品率达到100%。
二级,一年中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优良品率达到80%(含80%)以上,无不合格品。
三级,一年中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优良品率达到50%(含50%)以上,无不合格品。
第四条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采煤工作面回收率达到规定要求。
① 系指采煤工作面不得随意丢煤柱,留顶煤和煤底及超过规定的浮煤量。
采煤工作面回收率达到规定,即薄煤层≥97%、中厚煤层≥95%、厚煤层≥93%。
② 矿每月对各采煤工作面回收率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汇总报矿安监部门。
③ 必须丢煤柱,留顶煤或煤底回采的要有经过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的专项措施。
2、考核期内采煤工作面无直接责任的死亡事故。
① 是指违反“三大规程”所造成的死亡事故。
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办法
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作为煤矿的基础工程、生命工程和形象工程,是促进煤矿安全发展的有效手段,为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责任,认真开展好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使其步入良性发展轨道,逐步提高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水平,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矿井,各矿井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3条公司各矿井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参加评级的专业共十个,分别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调度、企业管理形象、土建工程。
第4条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方针,树立“人人有标准、事事有标准、处处有标准”的标准观,狠抓责任落实,突出工作重点,严格验收考核,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全面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
第5条工作目标(一)杜绝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煤尘、水害、火灾、顶板、运输等重大事故;消灭人身死亡事故。
(二)公司各类基建工程合格品率达到100%、优良品率达到60%、消灭不合格工程。
(三)投产前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山西省二级水平,现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最低必须达到山西省二级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能第6条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组织领导机构组长:生产副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各分管副总经理成员:各矿井行政正职和公司相关部室的负责人管理职责:组长全面负责和领导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副组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成员对本矿井或部门业务范围内的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
领导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管理部。
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管理部部长成员:公司相关部室负责人管理职责:公司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有关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资料汇总及标准化矿井上报工作。
各专业部门负责人是本专业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安排落实本专业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具体工作。
2015年4月2日发布煤矿井巷工程质量评价标准
70%
4
砌
块
支
护
净宽(中线至两帮距离)
0~30
20
净高(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0~50
20
壁厚充填
密实
10
厚度
不小于设计
10
表面平整度
≤10
10
基础深度
不小于设计
10
5
支架支护
刚性支架
净宽(中线至两帮距离)
0~30
15
净高(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0~50
15
撑(拉)杆和垫板
≤2处
10
背帮背顶
全部背板
观感评分
平均分
实得分
备注
1
2
3
4
1
井巷轮廓成型
20
14
2
支护表面质量
10
7
3
水沟及盖板质量
10
7
4
巷道底板(地坪)
10
与各巷道连接处接茬情况
8
6
7
台阶及扶手质量
7
5
8
轨道外观质量
8
5
9
管线敷设及预埋件
7
5
10
井巷环保、绿色施工
10
7
检查结果
实得分合计:
应得分合计:
权重值10分:
搭接长度
主要巷道+30
一般巷道+40
卡缆螺栓扭矩
主要巷道≤5一般巷道≤10%
卡缆间距
主要巷道+20
一般巷道+30
支架梁扭距、(限值)
主要巷道≤80
一般巷道≤100
支架间距
主要巷道+50
基建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基建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附件:2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基建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试行)二O一四年四月目录一、总则 (3)二、基建基础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7)三、地面工程及设施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17)四、矿建工程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22)五、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25)六、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31)七、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39)八、综合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44)九、安全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48)十、应急救援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51)十一、调度、信息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55)十二、设计管理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 (57)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基建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试行)总则为进一步强化基建矿井的标准化建设力度,规范和提高矿井建设施工管理水平,集团公司按照《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依据山西焦煤发[2014]56号、山西焦煤函[2014]24号及集团公司汾煤办发[2014]122号、汾煤安函[2014]6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了《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基建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检查范围:集团公司已取得合法建设手续,确定为存量矿井重点工程和资源整合C类以上建设矿井。
第二条每季度对十一个专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打分评比。
第三条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基建处牵头,相关专业处室和二级单位专业人员参加检查。
第四条检查专业及分管处室1、基建基础管理专业:基建处2、地面工程及设施专业:基建处3、矿建工程专业:基建处4、机电、运输专业:机电处5、通风专业:通风处6、地测防治水专业:地测处7、综合管理专业:劳资处、职工教育处、卫生处、环保处、武装保卫处8、安全管理专业: 安监局9、应急救援专业: 安监局10、调度信息专业:调度室、信息中心11、设计管理专业:设计院第五条专业权重及等级规划基建矿井质量标准化考核专业分为11个,即基建基础管理、地面工程及设施、矿建工程、机电及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综合管理、安全管理、应急救援、调度信息、设计管理专业,各专业采用百分制。
关于2015年一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通知
关于2015年一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各煤矿:根据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和华润联盛字【2015】0019号文件《2015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达标工作,促进各矿努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企业形象,公司决定对正常生产和建设矿井一季度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同时与煤业第三轮安全监察督查同时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公司成立检查验收领导组织机构:组长:刘荣亮副组长:尤亚、杨海权、周霖、吴超成员:李志亮、高永平、康应喜、高生光、谭炳林、张永军、葛春胜、张龙、张体镇、孙飞跃、陈耕田、魏伟、段新亮采煤专业:贺命峰、张登明掘进专业:高林海、仝存贵机电专业:陈军军、闫永平运输专业:杨夫臣、王光武通风专业:何龙太、冯启照、马成地测防治水专业:彭华、贺广永安全管理专业:张永国、段新亮调度专业:刘春明应急救援专业:丁四军职业卫生专业:王雪平地面设施专业:孙凯二、检查时间:3月17日~3月21日,各矿以每天早7:30电话通知为准。
三、检查标准及主要内容:1、严格按照《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2013版)分11个专业进行检查评分。
2、对各矿井下所有头面进行全覆盖检查,不留死角,特别是对外不公开的采掘工作面进行重点检查。
3、对各矿井下电气、设备防失爆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失爆的矿井按公司红线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4、对运输设备、设施的各类保护和保险装置的可靠性进行重点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乘人装置责令停用整改。
5、对各矿通风系统、六大系统、防灭火系统的可靠性进行重点检查,杜绝超通风能力生产和瓦斯超限作业,违者重罚。
6、对各矿执行“有掘必探”规定、完善防排水系统、大型贯通测量安全、地测图纸资料的编制等进行重点检查。
7、对各矿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三项岗位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区队班组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安全行为观察活动的开展情况、各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重大危险源管控、隐患排查与治理等进行重点检查。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及考核评级办法.doc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煤炭企业的质量标准化工作是煤矿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是煤矿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是煤矿实现安全生产、文明作业的保证,是煤炭企业现代化生产、建设的重要途径。
质量标准化要以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总的指导思想,以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为具体目标。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公司各生产矿井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一条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
第二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为90分及以上,且通风专业达到一级,采煤、掘进、机电与运输、地测、煤质管理、调度、综合管理七个专业中,达到一级的专业不低于四个,其它专业不低于二级。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为80分及以上,且通风专业不低于二级,采煤、掘进、机电与运输、地测、煤质管理、调度、综合管理七个专业中,达到二级的专业不低于四个,其它专业不低于三级。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得分70分及以上,且采煤、掘进、机电与运输、通风、地测、煤质管理、调度、综合管理八个专业中,没有不达标的专业。
第三条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考核评级及得分计算办法: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八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煤质管理、调度、综合管理,各专业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级计分以100分为满分。
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在计入矿井总分时,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1.采煤:20分系数为0.2;2.掘进:15分系数为0.15;3.机电与运输:15分系数为0.15;4.通风:20分系数为0.2;5.地测:5分系数为0.05;6.煤质管理:5分系数为0.05;7.调度:5分系数为0.05;8.综合管理:15分系数为0.15。
安标质量的意见[小编推荐]
安标质量的意见[小编推荐]第一篇:安标质量的意见[小编推荐]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质量建设的意见京安监发〔2015〕49号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市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市属国有企业,有关单位:为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深入发展,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质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质量建设的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质量建设的意见》附件: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质量建设的意见为推进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深入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质量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坚持数量服从质量的原则各区县和有关部门在扩大标准化企业覆盖面,完成达标创建目标任务的同时,要把标准化企业的质量建设放在首位。
要始终坚持“创建目标是有质量的目标”和“数量和进度要服从质量”的原则,精心组织实施,严格创建流程,加强监督检查,严把评审质量。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在标准化工作中,防止走过场、搞变通,对于创建过程流于形式、创建质量不高的企业一律不能通过标准化的评定。
二、严格控制二级标准化企业质量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评审标准,提高二级标准化企业准入门槛,从严把控二级标准化企业质量。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二级标准化企业,要在评审后报相关评审组织单位复核,评审组织单位须严格依据标准对所有申请二级标准化企业开展现场复核工作。
各区县有关部门要派人参与工业企业现场复核工作并提出复核意见,要加大对粉尘、液氨、白酒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复核力度,确保重点领域标准化企业的质量。
要组织开展二级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带动全市标准化企业创建质量和创建水平的提高。
三、建立标准化咨询与评审分离的工作机制为确保标准化工作质量,使评审结果客观公正,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将标准化的咨询和评审分开,建立起咨询与评审分离的工作机制。
《矿井基建期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基建期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管理办法为全面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整体水平,保证基建工程高质量、高标准的施工,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一)公司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部。
***任办公室主任,***为办公室成员。
(二)领导组的职责1、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制定与修改,负责公司年度、季度、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
2、督促落实安全质量隐患的排查、整改。
3、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讲评、奖罚兑现。
4、负责组织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
5、积极配合上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并做好迎检工作。
(三)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部经理为组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领导组,制定本项目部的达标规划和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基建期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管理办法》,及时排查治理各类安全质量隐患。
(四)专业组的划分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将机电运输、一通三防、掘进、生产调度、地测防治水、土建工程划分为六个专业组,具体分工如下:各专业组组长由相关职能部室的经理担任,部室管理人员为专业组成员。
1、机电运输专业组组长:2、一通三防专业组组长:3、掘进专业组组长:4、生产调度专业组组长:5、地测防治水专业组组长:6、土建工程专业组组长:二、指导思想坚持以“安全第一、质量为本”为方针,紧紧围绕建设本质安全高效型现代化矿井为主线,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狠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设施,提升装备水平,改善作业环境,选树典型,相互促进,巩固提升,确保矿井投产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国家一级水平。
三、目标要求(一)杜绝瓦斯、煤尘、水害、火灾、顶板、运输等重大事故;消灭人身死亡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二)公司各类基建工程合格品率达到100%、优良品率达到60%、消灭不合格工程。
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做好 2015年度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的通知各产煤州(市)及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省监狱管理局,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切实做好我省2015年度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5年度二级、三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由州(市)及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部门、省监狱管理局、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负责,对通过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方案审查确认并已恢复正常生产的煤矿,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年度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认定和公告工作。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改扩建)煤矿及通过煤炭产业转型升级方案审查确认并已恢复建设的煤矿在正式投产前达不到二级及以上标准的,不得组织生产。
省局适时组织专家随机抽查考核评级情况,对擅自降低标准,达不到标准化相应等级的煤矿,取消标准化等级认定。
二、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要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3〕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4〕5号)和《云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管理办法》(云南省安全监管局公告第36号)规定要求,制定本地区和本单位2015年度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考核评级认定和公告工作。
关于加强基建矿井质量标准化考核的通知
关于加强基建矿井质量标准化考核的通知关于加强基建矿井平安质量标准化考核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基建矿井平安质量标准化创立,促进现场标准化卓有成效的开展。
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标准化评定为不达标:
1、掘进巷道及运输大巷不清洁,未用扫帚扫的。
2、巷道内有淤泥积水的(淤泥、积水长度超过5m,深度超过
0.1m),或未按规定施工水沟、导水槽的。
3、物料码放不整齐,材料不上架摆放、未挂牌管理的。
4、〔掘进工作面50m外〕管线吊挂不整齐的。
5、水沟缺盖板、有破损,固定不牢活动的。
7、掘进工作面顶板中部锚杆不划白线,且不能成线的,或未按规定画中线、腰线的。
8、轨枕不平、不实,未做到一端对齐的,斜巷内道心水平面超出轨面的。
9、上下山掘进平安设施〔包括一坡三挡、声光信号等〕不齐全或失效,平安间距和躲避硐设置不符合规定的。
10、巷道坡度达15°以上,斜长超过100m,未铺设人行台阶的。
11、井筒、煤仓内线缆吊挂不整齐,缠绕,吊兜的。
12、井壁接茬未处理、喷实,错茬超标漏水严重的。
13、立井井筒、煤仓封口盘、吊盘、模板上端有浮矸、杂物,物件摆放不整齐,封堵不严实的。
14、井壁蜂窝、麻面,局部凹凸不平超标的。
15、地面固定场所内设备出现漏油、积尘等文明卫生不达标的。
16、巷道有三处〔点〕及以上超欠挖300mm以上的。
17、巷道未进行锚杆、锚索抗拔力试验、或试验记录不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