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备案表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
作为一个德国腕表品牌,格拉苏蒂具有独特的的国标风格,德国的工业比较注重技术,工厂的技术含量很高、功能性很强,产品耐用。
精巧的腕表、搭配精湛技艺若能适当保养,必定为您带来多年的可靠服务。
目前中国格拉苏蒂售后维修中心以围绕北京逐步设点,一线城市服务站点地址:北京西单大悦城写字楼,为您的格拉苏蒂提供检测保养服务。
2008年,格拉苏蒂手表配备微调节机械装置且经过精致镌刻的摆轮夹板首次呈现于腕表的表盘侧。
这得益于各种零部件的倒置式布局,而通常只能透过蓝宝石玻璃底盖看到这些部件。
大日历偏心系列的偏心式设计将格拉苏蒂原创的自主发明双鹅颈微调机构置于它当
之无愧的头等重要位置。
毕竟,是该装置成就了腕表速率精准调节以及振荡系统的精确定心。
导致格拉苏蒂机械表停走的原因一般就是以下几种:
1、确定对机械表是否上弦
2、检测表针是否互相摩擦碰撞在一起
3、检测手表是否受磁
4、检测机芯齿轮是否错位
5、搁置时间过长,造成油泥干涸。
手表机芯内的表油干了会增加表内零件间的摩擦阻力。
温馨提示:以上就是格拉苏蒂服务中心的专业技师给我们讲解的有关格拉苏蒂手表的知识,格拉苏蒂服务中心为提高中国区客户服务体验,服务地区覆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全国各大城市,在全程维修过程中严格实施无尘、抗氧化等规范操作,同时格拉苏蒂引进瑞士先进设备,独立的VIP客室,舒适的休息区,维修人员先后接受了顶级制表师的专业培训,同时掌握的先进核心技术为维修服务提供了切实的保障,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同时为您提供优质的格拉苏蒂时计维修服务。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备案编号: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产权持有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填报日期: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
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评估结果
评估基准日:年月日
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至:年月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保留两位小数
点)
备注:
1.本备案表应与资产评估报告书同时使用,评估报告的使用各方应关注评估报告书中所揭示的特别事项和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等内容,合理使用评估结果。
2.本项目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法律责任由受托评估机构和在评估报告中签字的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评估人员共同承担,不因本备案而转移其法律责任。
3.本表一式三份。
一份留存备案单位,一份送产权持有单位,一份送上级单位。
固定资产信息变更备案表
固定资产信息变更备案表
使用单位:变更时间:年 Fra bibliotek 日变
更
后
资
产
信
息
序号
资产编号
资产名称
账面原值
(元)
现状
使用方向
存放地点
使用人
原使用人签字
(使用人未变更可不签)
变更后使用人签字(使用人未变更可不签)
1
2
3
4
5
6
7
8
变
更
原
因
审
核
意
见
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签字
年月日
使用单位负责人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说明:1.固定资产信息变更是指固定资产在单位内部的变动,包括资产现状、使用方向、存放地点、使用人等信息发生的变更,若使用单位变更应办理资产调拨手续;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资产占有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填 报 日 期:
福建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
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占有单位
企业管理级次
上级所在地
经
济
行
为
类
型
一、设立:1、股份有限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 3、中外合资企业
4、中外合作企业 5、其他
二、企业:1、合并 2、分立 3、股权比例变动 4、租赁 5、产权转让
6、破产 7、解散 8、其他
三、资产: 1、出资 2、重组 3、转让 4、租赁 5、拍卖 6、涉讼
四、其他
评估范围
整体/部分资产
部分
机电设备
主要评估方法
成本法
调整后帐面值
(万元)
资产
负债
/
净资产
/
评估结果(万元)
/
/
评估机构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减率(%)
流动资产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其中:在建工程
建筑物
机器设备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负债总计
净资产
注: 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留存备案机关,一份送资产占有单位,一份送上级单位。
注册评估师编号
评估基准日
占有单位联系人
电话
通讯地址
上级单位联系人
电话
通讯地址
申报备案
资产占有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同意转报备案
上级单位盖章
单位领导签字:
国资资产评估结果备案
国资资产评估结果备案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国资资产评估结果备案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
它不仅关系到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还对维护国家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起着关键作用。
一、国资资产评估结果备案的概念和意义国资资产评估结果备案,简单来说,就是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将资产评估项目的评估结果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所出资企业进行报告并由其确认存档的过程。
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通过备案,可以对资产评估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合理性,防止国有资产被低估或高估,从而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其次,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准确的资产评估结果能够为国有资产的交易、重组等提供科学依据,有助于实现国有资产在不同领域和企业之间的合理流动,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
再者,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
备案制度要求资产评估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标准,促使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和评估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防止违规操作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国资资产评估结果备案的流程国资资产评估结果备案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1、资产评估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对被评估资产进行实地调查、市场调研、数据分析等工作,形成资产评估报告。
2、内部审核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对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评估程序是否合规、评估方法是否恰当、评估参数是否合理、评估结果是否准确等。
3、上报备案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在完成内部审核后,将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上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所出资企业进行备案。
备案材料一般包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内部审核意见、相关经济行为的批准文件等。
4、审核与反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所出资企业对上报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过程中,如有需要,可能会要求国有资产占有单位补充相关材料或对评估结果进行解释说明。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填报说明
评估价值:按照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汇总表填写。评估对象为企业产权(股权)时,选用成本法评估值作为评估结果的,流动资产至净资产的评估价值要逐项填写;选用收益法或市场法评估值作为评估结果的,只填写净资产的评估价值;
增减值:增减值为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增减率:增减率为增减值与账面价值的比率。
(5) 所出资企业(有关部门):填写接受非国有资产的企业所属所出资企业或有关部门单位全称;
(6) 经济行为类型:根据与评估目的一致的经济行为,按所列类型“手工”打勾,不得多选。若经济行为未包括在所列类型中,占有单位必须在“其他”项下通过计算机明确输入经济行为类型;
(7) 评估报告书编
当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时评估对象为国有资产,评估备案时需填写《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当评估对象为非国有资产,评估备案时需填写《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一)《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应由产权持有单位如实通过计算机输入填写(经济行为类型或有例外,参后),上级单位核实无异议后,签章转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一、如何下载、填写、打印、上报
(一)下载:有关单位按目前统一的固定格式下载,不得修改表式和有关项目。
(二)填写:填写《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时,必须通过计算机输入(经济行为类型或有例外,参后),不得用手工填写。有关单位要严格按《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如实填写,填写内容要准确、齐全、清晰,不得漏项、涂改。填报的评估数据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国资委《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9]941号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建设兵团国资委,各中央企业: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国家出资企业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核准、备案时,应依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公布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行审核,进一步提高核准和备案工作质量。
二、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国家出资企业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核准、备案时,发现评估报告中存在《指南》第二十二条所列示下列情况时,应当要求申请核准、备案单位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后,方予受理。
(一)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二)评估程序受到限制;(三)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存在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
三、申请核准、备案单位报送的评估报告中有关收益法说明部分应包括下列参数、依据及测算过程:(一)收入预测表及说明;(二)成本及费用预测表及说明;(三)折旧和摊销预测表及说明;(四)营运资金预测表及说明;(五)资本性支出预测表及说明;(六)折现率选取、计算、分析及说明;(七)负债预测表及说明;(八)溢余资产分析及说明;(九)非经营性资产分析及说明。
四、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被评估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关评估资料,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中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应由委托方或产权持有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编写,对实际存在但未入账的无形资产应详细说明。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应加盖编写单位公章。
五、《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及《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见附件)已进行调整,企业申请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时,可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报办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OO九年九月十一日附件:1.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2.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注:1.本备案表应与资产评估报告书同时使用,评估报告的使用各方应关注评估报告书中所揭示的特别事项和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等内容,合理使用评估结果。
外资投资备案表(样式)
外资投资备案表(样式)一、基本信息
- 投资项目名称:
- 投资项目所属行业:
- 投资项目所在地:
- 投资项目总投资额:
- 投资方名称:
- 投资方国别/地区:
- 投资方注册资本:
- 投资方联系地址:
- 投资方联系
- 投资方负责人姓名:
二、投资方背景信息
2.1 投资方企业基本信息
- 投资方企业名称:
- 投资方企业类型:
- 投资方企业注册地址:
- 投资方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投资方企业注册资本:
- 投资方企业成立日期:
2.2 投资方企业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
- 涉及领域:
三、投资项目信息
3.1 投资项目概况
- 投资项目背景:
- 投资项目目标:
- 投资项目预期收益:
- 投资项目预计开工日期:
- 投资项目预计竣工日期:
3.2 投资项目合作方式
- 合作方式:
- 合作期限:
- 合作条款:
3.3 投资项目风险评估
- 风险评估结果:
- 风险控制措施:
四、备案审查材料
请附上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 投资项目合作协议
2. 投资方企业营业执照
3. 投资方企业章程
4. 投资方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以上内容为外资投资备案表的样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提供所需的备案审查材料。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样本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表样本投资方信息:
1.名称(中文及外文):
2.国籍:
3.注册地址:
5.邮政编码:
7.传真:
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中文及外文):
2.投资金额(人民币):
3.股权比例(%):
4.项目所在地:
5.合作方式:
6.注册资本(人民币):
7.实际投资金额(人民币):
8.项目主要业务:
9.项目预期收益:
10.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计划:
合作方信息:
1.合作方名称(中文及外文):
2.国籍:
3.注册地址:
5.邮政编码:
7.传真:
财务信息:
1.投资组合报告:
3.合资企业境外资金使用及分配办法:
4.境外投资收益汇出方式:
5.境外投资资金流出风险控制措施:
项目管理及风险控制:
1.项目管理机构及职责:
2.项目阶段性目标及完成情况:
3.项目风险评估及管理措施: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预测收益情况:
其他申报资料:
1.境外投资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2.项目所在国或地区投资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3.项目所在国或地区审批或许可证明文件:
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所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完整,如有不实或隐瞒事实,愿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方签字:日期:。
国资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程序及要求一、备案项目转报单位的确定:备案项目由资产评估委托方提出备案申请。
备案项目由市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或委托监管单位及有关部门等市属一级单位转报市国资委。
评估项目涉及多个国有产权主体的,原则上按最大国有资产出资者的隶属关系逐级报送市属一级单位。
持股比例相等的,经协商可委托其中产权隶属等级较高的一方办理。
二、备案项目范围的确定除核准外的国资评估项目及集体资产评估项目一律实行备案。
备案报告由市属一级单位审核,市国资委评估处统一备案。
三、办理备案手续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占有单位收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对评估报告无异议的,应将备案材料逐级报送市属一级单位;(2)经市属一级单位审核对评估报告无异议的,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将备案材料转报评估处。
(3)评估处收到备案材料后,对符合要求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上签章(备案专用章)后返还。
(4)评估处收到备案材料后,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退回转报单位。
待完备后依照上述程序由市属一级单位重新转报。
四、办理备案手续需报送以下文件材料:(1)评估委托方(申报单位)填报的《上海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一式五份)及其电子版;(2)资产评估机构填报的《上海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机构承诺表》及其电子版;(3)市属一级单位填报的《上海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转报表》(一式两份)、《上海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一级单位承诺表》、特殊资产分析报告及其电子版;(4)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方案、协议、承诺函等材料;(5)与评估范围相对应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6)资产评估报告(包括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的电子版(需要时提供文本原件)。
五、办理备案手续需满足以下要求:(1)涉及招标的项目,招标手续齐全;(2)备案表、备案转报表、备案一级单位承诺表、评估机构承诺表填写完整规范;(3)经济行为文件齐全有效;(4)经济行为实施方案及评估目的详细明确,可清楚判断经济行为类型及相关评估要素;(5)经济行为的评估公示材料齐全完整,与批复文件内容一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为民营、国有股权转让给非国有或不特定对象的,评估结果需公示);(6)评估报告(包括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及评估明细表)完整、齐全,内容、格式符合《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评字〔1999〕91号)的规定要求;(7)电子版评估报告完整、无损,与书本报告一致;(8)备案表数据、信息与评估报告书、评估说明(案例)、评估明细表、评估备查材料中数据信息一致;(9)经济行为类型选择得当;(10)评估报告有效期及受理时间符合本细则第十五条的要求;(11)收益法评估或验证的相关材料齐全;(12)涉及整体资产评估的,评估基准日及前三年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齐备;(13)涉及土地、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等特殊资产的,其历史、当前和经济行为发生后的使用状况(性质)合法、合规,其价值的变化合理、合乎市场规律;(14)资产权属清晰,权属证明文件齐备;(15)评估机构资产评估资质证书、证券业评估资质证书真实有效。
国有资产评价项目备案表填报说明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填报说明为适应《暂行办法》第六条所列各类资产评估行为备案的需要,现将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分为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和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两类。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所出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时,应按附件1、2 的格式和内容填报办理。
一、如何下载、填写、打印、上报(一)下载:有关单位按目前统一的固定格式下载,不得修改表式和有关项目。
(二)填写:填写《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时,必须通过计算机输入(经济行为类型或有例外,参后),不得用手工填写。
有关单位要严格按《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如实填写,填写内容要准确、齐全、清晰,不得漏项、涂改。
填报的评估数据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三)打印:有关单位按印制的固定输出格式,用A3 纸双面打印,不得分页。
(四)上报: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刊登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仅供企业下载填报用,填写好的备案表按规定加盖公章并签字后上报。
二、如何填写《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当企业进行资产评估时评估对象为国有资产,评估备案时需填写《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当评估对象为非国有资产,评估备案时需填写《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一)《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应由产权持有单位如实通过计算机输入填写(经济行为类型或有例外,参后),上级单位核实无异议后,签章转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共四部分,分别为“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封面”、“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资产评估结果”、“备注”。
1.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封面(1 )备案编号:由受理备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所出资企业存档时填写统一编号;(2 )产权持有单位(盖章):由评估对象的产权持有单位填写单位全称并盖章;(3 )法定代表人(签字):由产权持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4)填报日期:填写填报《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的具体时间,如“2006 年01 月01 日”。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确保企业改制重组、产权流转等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以下简称《评估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央企业(以下简称备案管理单位),按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对应当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进行备案管理工作,适用本指引。
第二章备案工作程序第三条企业发生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时,应当按照《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选聘评估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产权〔2011〕68号)等文件规定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
第四条在资产评估项目开展过程中,企业应当就工作情况及时通过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向备案管理单位报告,包括评估基准日选定、资产评估、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和相关审计等情况。
必要时,备案管理单位可对资产评估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现场检查。
第五条企业收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评估基准日起9个月内将备案申请材料逐级报送备案管理单位。
在报送备案管理单位之前,企业应当进行以下初步审核:(一)相关经济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二)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合理。
(三)执业评估机构及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四)评估范围是否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重组改制方案内容一致。
(五)纳入评估范围的房产、土地及矿产资源等资产权属要件是否齐全。
(六)被评估企业是否依法办理相关产权登记事宜。
(七)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资料要件是否齐全。
第六条企业提出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申请时,应当向备案管理单位报送下列文件材料:(一)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申请文件。
(二)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一式三份)。
(三)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其他有效文件,包括相关单位批复文件以及企业董事会决议或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等。
(四)评估所涉及的资产改制重组、产权流转方案或发起人协议等材料。
地质勘查资质备案登记表
备案省份
青海省
备案人
(联系电话)
*登记人
备案日期
*登记日期
*登记单位意见
*登记单位
填表说明:1、1个项目填写一张表,一式三份,加盖地质勘查资质管理专用章后一份存备案省资质管理机关,一份存登记地勘单位,一份存所在省资质管理机关。2、应附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有协作单位的,还应附每个协作单位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各1份。3、地质勘查资质或地质勘查项目发生变化时应重新备案。4、编号由登记单位填写。5、如果有多个协作单位或证书编号,请用“,”分隔。6、铀等放射性矿产,在项目名称中,“矿种”名称以“×”表示,“地区”名称以“×”表示。
地质勘查资质备案登记表
单位名称
住所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
证书编号
有效期限
至
注: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
发证机关
证书编号
有效期限
至
注:省(区、市)Biblioteka 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发证机关
资质类别和
资质等级
办公室电话
办公室传真
邮政编码
项 目 信 息
项目名称
工作时间
至
项目负责人
资金来源
联系电话
协作单位
证书编号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
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3〕64号各中央企业: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提高评估备案工作效率,国资委制定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反馈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国资委2013年5月10日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确保企业改制重组、产权流转等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以下简称《评估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央企业(以下简称备案管理单位),按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对应当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进行备案管理工作,适用本指引。
第二章备案工作程序第三条企业发生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时,应当按照《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选聘评估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产权〔2011〕68号)等文件规定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
第四条在资产评估项目开展过程中,企业应当就工作情况及时通过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向备案管理单位报告,包括评估基准日选定、资产评估、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和相关审计等情况。
必要时,备案管理单位可对资产评估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现场检查。
第五条企业收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评估基准日起9个月内将备案申请材料逐级报送备案管理单位。
在报送备案管理单位之前,企业应当进行以下初步审核:(一)相关经济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二)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合理。
(三)执业评估机构及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四)评估范围是否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重组改制方案内容一致。
(五)纳入评估范围的房产、土地及矿产资源等资产权属要件是否齐全。
(六)被评估企业是否依法办理相关产权登记事宜。
(七)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资料要件是否齐全。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确保企业改制重组、产权流转等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以下简称《评估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央企业(以下简称备案管理单位),按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对应当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进行备案管理工作,适用本指引。
第二章备案工作程序第三条企业发生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时,应当按照《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选聘评估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产权〔2011〕68号)等文件规定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
第四条在资产评估项目开展过程中,企业应当就工作情况及时通过中央企业资产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向备案管理单位报告,包括评估基准日选定、资产评估、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和相关审计等情况。
必要时,备案管理单位可对资产评估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和现场检查。
第五条企业收到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评估基准日起9个月内将备案申请材料逐级报送备案管理单位。
在报送备案管理单位之前,企业应当进行以下初步审核:(一)相关经济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二)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是否合理。
(三)执业评估机构及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四)评估范围是否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重组改制方案内容一致。
(五)纳入评估范围的房产、土地及矿产资源等资产权属要件是否齐全。
(六)被评估企业是否依法办理相关产权登记事宜。
(七)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资料要件是否齐全。
第六条企业提出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申请时,应当向备案管理单位报送下列文件材料:(一)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申请文件。
(二)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一式三份)。
(三)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或其他有效文件,包括相关单位批复文件以及企业董事会决议或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等。
(四)评估所涉及的资产改制重组、产权流转方案或发起人协议等材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备注:
1.本备案表应与资产评估报告书同时使用,评估报告的使用各方应关注评估报告书中所揭示的特别事项和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等内容,合理使用评估结果。
2.本项目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法律责任由受托评估机构和在评估报告中签字的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评估人员共同承担,不因本备案而转移其法律责任。
3.本表一式三份。
一份留存备案单位,一份送产权持有单位,一份送上级单位。
附件1
备案编号:*****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产权持有单位(盖章):*****食品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填报日期: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
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评估
结果
评估基准日:****年***月***日
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至:20***年*月*0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保留两位小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