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粮食税06 10
中国18个税种及分类等知识非常实用
中国18个税种及分类等知识⾮常实⽤.中国税种税法的构成要素:⼀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征税对象、税⽬、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
我国共有18个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地使⽤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税、⼟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等,其中前16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进⼝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
备注:1、税法课本书中有16个税种,未包含烟叶税和船舶吨税。
2、烟叶税:2004 年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农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20号),规定从2004年起,除对烟叶暂保留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外,取消对其它农业特产品征收的农业特产农业税。
2005年12⽉29⽇,⼗届全国⼈⼤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农业税条例》⾃2006年1⽉1⽇起废⽌。
⾄此,对烟叶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失去了法律依据。
2006年4⽉28⽇,国务院公布了《中华⼈民国烟叶税暂⾏条例》,并⾃公布之⽇起施⾏。
烟叶税其实是2006年开征的新税种,就是应对农业特产税取消⽽设⽴的⼀个税种。
纳税⼈:在中华⼈民国境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般意指从烟农那⾥收购烟叶的烟草公司。
..纳税对象:烟叶税的纳税对象是指晾晒烟叶和烤烟叶。
收购价款×计算⽅法:烟叶税的计税依据是烟叶收购⾦额(收购⾦额=为⽀付烟叶收购⾦额×税率。
10%20%1+10%),税率为;计征⽅法是应纳税额=(价外补贴。
烟叶税和消费税属于两种不同的税。
消费税税⽬中:烟是指以烟叶为原料加⼯⽣产的产品,不论使⽤何种辅料,均属于消费税的征收围。
烟叶和烟的区别。
、船舶吨税:是海关代表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在设关⼝岸对进出中国国境的3船舶征收的⽤于航道设施建设的⼀种使⽤税。
第8讲 粮食税 (1)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
二、《论粮食税》的产生与列宁的 社会主义观
《论粮食税》完稿于1921 年4月,5月由国家出版社刊 印,6月又发表在《红色处女 地》杂志上。 是列宁在俄共(布)决 定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过渡 到新经济政策的战略转变关 头,发表的一篇专门论述实 行粮食税必要性的论文。
基于唯物史观的考量
条件论: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客观前提
要有建筑在现代科学最新成就上的大 资本主义技术; 要有使千百万人在经济活动中能够服 从的国家组织; 要有无产阶级在国家中占统治地位。
社会主义的开放性
“我们的任务就是要学习 德国人的国家资本主义,全 力仿效这种国家资本主义” 。
‚不经过国家资本主 义和社会主义所共有的东 西(全民的计算和监督), 就不能从俄国现时的经济 情况前进‛。 “社会主义无非是从国家资本主义垄断 再向前跨进一步。‚
某一阶段的战略退却
1906年列宁放弃抵制国家杜马 ; 1917年的七月事变; 1918年的布列斯特和约; 1920年的对波兰的战争 ; 1921年的新经济政策。
“在比较强大的敌人面前作暂时的退却,
同时始终不渝,依然故我,这是布尔什维主 义的主要特点之一。‛
—格.季诺维也夫:《列宁主义—列宁主义研究导论》
辩证地看待国家资本主义
问题的提出 ;
国家资本主义的进步性 ; 国家资本主义是过渡到社会主义 的重要形式 ; 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实现过渡, 需要代价 、需要赎买。
问题的提出
实行粮食税 贸易自由 资本主义在一 定范围内的发展 禁止和堵塞不可能而且也行 不通 引到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
问题出来了:新生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能允 许国家资本主义存在和发展吗?
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长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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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及其他地区中温饱问题 尚 未 解 决 的 贫 困 农 户!纳 税 确 有 困 难 的 !准 予 免 税 "
#四$对因自然灾 害 造 成 农 业 特 产 品 歉 收 的!酌 情 准 予 减 税 %免 税 &
农 业特产税 的 减 税%免 税!由 纳 税 人 提 出 申 请!经 县 #市$ 财 政 机 关 审 核 !报 上 级 财 政 机 关 批 准 后 执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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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
制 定 实 施 办 法 !并 报 财 政 部 备 案 "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年 ##月 #’
日 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对 农 林 特 产 收 入 征 收 农 业 税 的 若 干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对农林 牧 水 产 品 征 税 的 有 关 规 定 同 时废止"
附 *农 业 特 产 税 税 目 税 率 表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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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附 的 农 业 特 产 税 税 目 税 率 表 执 行 & 个 别 税 目 %税 率 的 调 整 $ 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决定&
前款 规 定 以 外 的 农 业 特 产 税 税 率$由 省%自 治 区%直 辖 市 人民政府在 ’()*+的幅度内规定&
第五条 农 业 特 产 税 的 应 纳 税 额$按 照 农 业 特 产 品 实 际 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农业特产品实际收入以人民币 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doc 9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doc 9页)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国务院令[1994]第143号第一条为了合理调节农林牧渔各业生产收入,公平税负,促进农业生产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依照本规定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农业特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农业特产农业税(以下简称农业特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农业特产税。
第三条对下列农业特产品收入征收农业特产税:(一)烟叶收入,包括晾晒烟、烤烟收入;(二)园艺收入,包括水果、干果、毛茶、蚕茧、药材、果用瓜、花卉、经济林苗木等园艺收入;(三)水产收入,包括水生植物、滩涂养殖、海淡水养殖及捕捞品收入;(四)林木收入,包括原木、原竹、生漆、天然橡胶、天然树脂、木本油料等林木收入;(五)牲畜收入,包括牛猪羊皮、羊毛、兔毛、羊绒、驼绒等牧畜收入;(六)食用菌收入,包括黑木耳、银耳、香菇、蘑菇等食用菌收入;(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农业特产品收入,。
第四条全国统一的农业特产税税目、税率,依照本规定所附的农业特产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个别税目、税率的调整,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决定。
前款规定以外的农业特产税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5%-20%的幅度内规定。
第五条农业特产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农业特产品实际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农业特产品实际收入以人民币计算。
农业特产品实际收入,由当地征收机关按照农业特产品实际产量和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或者市场收购价格计算核定。
计算公式:农业特产品实际收入=实际产量×收购价格个别农业特产品实际收入的计算方法,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第六条农业特产税的减税、免税:(一)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院校进行科学试验所取得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在试验期间准予免税;(二)对在新开发的荒山、荒地、滩涂、水面上生产农业特产品的,自有收入时起一至三年内准予免税;(三)对老革命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及其他地区中温饱问题尚未解决的贫困农户,纳税确有困难的,准予免税;(四)对因自然灾害造成农业特产品歉收的,酌情准予减税、免税。
读论粮食税心得体会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2 0 X X读论粮食税心得体会读论粮食税心得体会列宁的《论粮食税》是一篇长篇政策性论文,该文写于1921年4月21日,也就是在俄国共产党第十次代表大会召开后不久。
同年5月以小册子形式出版。
《论粮食税》的副标题为“新政策的意义及其条件”,这篇文章全面系统地阐明了新经济政策的内容、意义以及实行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是实现由“战时共产主义”向新经济政策,由余粮收集制向粮食税政策的转变的纲领性文件。
通过认真研读,我发现这篇著作对于研究无产阶级在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所应该采取的方针、政策,了解列宁有关利用外资发展国家资本主义,开展工农业产品之间的商品交换等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具有重要的意义。
主要有以下几点感想。
一、《论粮食税》一文对于当时俄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粮食税的提出符合当时俄国的历史背景在俄国1917年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之后,在1918至1920年处于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时期。
为了更好的、最大限度的把当时有限的工业资源和农产品,集中到国家手中用于国防,以用于御外和安内,列宁领导的联共(布)中央和苏维埃政府实行了战时共产主义的经济政策,在农村实行了余粮收集制。
由国家收集农民的一切剩余粮食,以供应军队和工人需要。
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虽然在保证粉碎外国武装干涉和保障国内战争胜利方面起了重大的作用,余粮征集制也保证了军队和工人的粮食供应,但是余粮收集制不实行工农业产品之间的等价交换,实际上第 2 页共 8 页打击了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战争结束后,这种制度成为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障碍。
为此,1921年3月在莫斯科举行的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根据列宁的提议,通过了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决议和过渡到新经济政策的决议。
列宁在同年4月21日就撰写了《论粮食税》一文,是标志着由余粮收集制向粮食税政策的转变的纲领性文件,非常符合当时俄国经济社会的实际需求,对于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巩固工农联盟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农业特产税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农业
特产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税(废)
【发文字号】财税[2001]93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1月31日实施日期:2008年1月31日)宣布失效
【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1.06.01
【实施日期】2001.07.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
农业特产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2001年6月1日财税〔2001〕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2000〕7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1〕5号),结合《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1994年国务院第
143号令),现对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农业特产税的若干政策作。
明代的赋税制度
明代的赋税制度明代(1368年-1644年)是中国历史上政治经济发展较为繁荣的一个时期。
在明代,赋税制度是国家财政运作的重要一环,对于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在明代,赋税制度主要包括府税、州县税和户税三个层次。
府税是指由中央政府直接征收的税收,包括粮食和货币两种形式。
粮食税是农民以农作物的形式交纳的税收,比例通常为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
货币税是以货币形式交纳的税收,包括商业税、手工业税、土地税等。
州县税是地方政府按照中央政府所规定的标准进行征收的税款,其中包括房产税、耕地税和人头税等。
户税是对每个家庭按人口征收的税收,也是明代赋税制度中最常见的一种税种。
户税种类繁多,包括田赋、赋捐、杂税等。
在明代,赋税制度的运行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按田亩征税,即根据土地面积进行粮食税和耕地税的征收。
这种方式对于土地资源丰富的地区比较合适,能够保障国家的粮食供应和农民的生计。
另一种方式是按照家庭人口征税,即户税的征收方式。
这种方式对于人口密集而土地资源稀缺的地区比较适用,能够保证政府在财政收入上的稳定。
明代的赋税制度不仅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也是统治者实施政策的手段之一。
通过对农民的赋税征收,明代政府能够筹措到足够的财政资源来维护国家的军队和官僚机构,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同时,赋税制度也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在税收压力下,一些农民不得不倾尽所有,甚至借债来交纳税款,导致贫富差距的加剧和社会不稳定的增加。
而一些地方官员也往往会滥用职权,以非法手段增加赋税收入,进一步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在明代后期,由于各种原因,赋税制度出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明代政府对农民的征税过于严苛,导致农民生活困难,土地荒废和社会动荡的情况增加。
其次,税收征收机制不完善,容易导致腐败和贪污现象的发生。
再次,赋税制度不平等,财富积累在少数人手中,而穷人往往得不到应有的支持和援助。
最后,税收制度对商业和手工业等非农业领域的税收征收比例较低,导致国家财政收入的不平衡。
中国农民彻底告别“皇粮国税”
农业税 比例有所增加 。 天被彻底取消 “ 2 2 下午 3时许 . 载。从 邮时至今 .中国农民缴纳农 业税这 税里 . 1 月 4t t 燕于废止农 业税条例 的决 定草案掘请 剐 } 开幕 的十届全国人 大常委会第 十九次 9 I I
一
“ 皇粮国税” 已经延续 丁 21 6 0年 3
据 全国人大 常委会预算 工作委 员会 个决定草案.就意味着 9亿中国农 民从 明
1 蜘底告别 “ 皇粮 国 从 9 9年至2 O O 0年的 年第一 天开始 .依法. 洼: 0 5年 l 2 20 2月 9日. 十届空圃人 大常 有关负责人介绍, 14
。 委奢| 十九次奢议 以高亲通过 了进项议 5 ‘ 2年同 .全 国共从农 手 上征收了 70 税” 00 程. 农业税从此成为历史。)
全 国人大财 经委副 主任委 员刘 积斌 “ 如果农 民经商 、 开办企业 , 还是需要缴纳 此 ,取 消农业税 ,对全 国财政减收的影响
表 农 税 例 施 ‘ 贯 家 相应 的税种。”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 微乎其微 。 示, 业 条 南 行‘ 对于 彻国
的农村政策 , 正确处理 国家与农 民的分配 人表示 ,这有利 于城乡税制的统 一。” “
0 5年 的攮后 几天里上升为国家 我国现 有望在 2 0 次会议予 15 9 8年 6月 3日通过的农业税 份则根据授权开征牧业税 。至此 ,
农业特 法律。将于 l 2 I 2月 91 闭会的 t / 届全 国人 泉例 . 0 6 1月 1日起废止。 自20 年 据有关 行农业税制实际上包括 了农业税 、 人士分析.这一 草案极有可能在 1 2 产税和牧业税等三种形式 。 2月 9 日本次常委会闭幕会上表决通过 。( 编者 大常 委会铺 十九次会议 一旦表 决通过这
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摘要)
牛皮
猪皮 0 % 羊 1 银耳
,
前款 规 定 以 外 的 农 业 特产 税 税 率 由省 自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 政府
,
、 、
( 第 八 条 ) 纳税 人 应 当
,
自纳 税
0 % 羊毛 1 驼绒 六
、
兔毛
黑木耳
。
义 务 发 生 之 日起 3 0 收 机 关 申报 纳 税 限
, 。
日内 向 当地 征 具 体缴 纳税 款 期
, 、 。
涂 水 面 上 生 产农业特 产 品 的 自有
收 入 时 起 一 至 三 年 内准 予 免 税
(三 )
、
农 业特 产税税 目税率农 烟叶产品
31
。
对老革命 根 据 地
、
、
少 数 民族 地
,
晾晒 烟 叶
6 写 柑 1 梨 1 2 %
, , ,
木 等 园 艺收 入 及捕捞品收入
、
(三 ) 水产 收 入
、
蘑 菇 等 食 用菌 收 入
、
(
第七 条 )农业 特产 品
。
的纳 税
、
8%
,
生漆 %
。 、
天 然 树脂
0 % 1
天然
(七 ) 省
自治 区
直 辖 市 人 民政 府
。
义 务 发 生 时 间 为 农 业特 产 品 收 获 出 售 的 当夭
6
.
橡胶
五 羊皮
确 定 的 其 他 农 业 特 产 品收 入
牲畜产品
。
,
,
特产税
2
.
(第三 条 )对 下 列 农 业 特产 品
:
列宁论粮食税(范文模版)
列宁论粮食税(范文模版)第一篇:列宁论粮食税(范文模版)列宁《论粮食税》简介写作背景《论粮食税(新政策的意义及其条件)》是列宁在俄共(布)十大闭幕后不久对以粮食税为核心的新经济政策精神实质及重大意义所作的说明,从理论上论证了用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依据、必要性和重大意义,阐明了国家资本主义在向社会主义过渡中的作用、可能性以及实现形式。
这篇文章不仅对推动当时苏维埃共和国的经济政策从以余粮收集制为核心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向以粮食税为核心的新经济政策的全面转变起了巨大的作用,而且对于指导经济落后国家革命胜利后如何向社会主义过渡、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具有普遍而深远的意义。
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列宁领导着俄国无产阶级夺取十月革命胜利之后,仅用了几个月时间便完成了对剥夺者的剥夺,将土地、银行、铁路等重要部门收归国有,建立了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
列宁提出了建立国家对产品生产和分配实长沐十划及监督的制度,即不经过市场的直接的产品交换和分配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列宁强调指出,没有这个使千百万人在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中最严格遵守统一标准的有计划的国家组织,社会主义是不可能的。
而这个“极其复杂和精密的”经济组织,将在从宏观经济到微观经济的各个领域中,使所有经济活动最高限度地联合起来。
为此列宁要求建立消灭商品经济的、使全国居民加入统一领导下的消费公社,再辅之以国家对产品生产及分配的高度集中的严格的计划性控制.就可以建立俄国的社会主义制度。
苏俄另一经济理论专家布哈林还为此专门设计了有关消灭商品货币的实施计划。
第一步在国有化企业内部的产品交换领域取消货币;第二步在国家政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国有化企业的工人之1tiJ 在结算领域取消货币;最后在小经济内部的商品交换中取消货币。
列宁同意布哈林的这一计划,认为消灭阶级需要一个漫长的厉史时期,而消灭商品经济却是俄国无产阶级有能力完成的任务。
1918 年春,内战的爆发使得年轻的苏维埃政权处于万分危急之中。
余粮收集制简介
余粮收集制
● 余粮收集制是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一种,是十月革命后新生的苏维埃俄国为了在国内革命战争以 及抵抗帝国主义干涉中保卫革命成果而在农业方面采取的一种非常措施,即各种农产品除了口粮 和种子之外,全部都要上交,由政府付给一定货币,实际上和无偿征收没有区别,以此来补充前 线所需。
● 依靠余粮收集制,苏维埃政权有了足够的粮食,很快镇压了敌人。但由于实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管 理,部分地区采取了简单粗暴的方式,结果激起了农民的反抗。直到1921年,随着新经济政策的 提出,余粮收集制最终被粮食税所取代。
● 2.这种税的税额应当比以前用余粮收集制的方法所征收的少。税收总额应当满足军队、城市工人和非农业 人口的最低限度的必需的消费。当运输业和工业的恢复使苏维埃政权有可能通过正常的途径,即以工业品和 手工业品作交换的方式取得农产品时,税收总额应当随之不断减少。
● 3.征税方式是从农户生产的产品中按百分比或一定比例提取,征税时要考虑农户的收获量、人口和实有牲 畜数量。
● 交换允许在当地经济周转范围内进行。
● 9.为了供应最贫苦的农民以及为了交换农民在纳税后剩余的、自愿售给国家的粮食、饲料和原料,应当建 立专门的农具和日用品储备。这种储备应当包括国内的产品以及用一部分国家黄金储备和一部分已收购的原 料从国外换来的产品。
● 代表大会基本上同意中央委员会所提出的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各项原则,责成党的中央委员会迅速将 这些原则加以协调,仔细研究实行实物税的形式,并通过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实施相应的法律。
● 1919年1月11日,苏联政府颁布法令,要求农民按照政府规定的数字交纳农产品,交出余粮和部 分口粮支援红军和工人,为落实法令还派出了携带武器的征粮队,用军事办法征集粮食和农产品, 最后征粮队常常将农民的种粮和最基本的口粮也征集了上来,并将相当部分的中农甚至贫农当做 富农镇压惩处。
农业税收政策解读手册
农业税收政策解读手册第1章农业税收政策概述 (2)1.1 农业税收政策的发展历程 (2)1.2 农业税收政策的基本原则 (3)第2章农业税的种类与税率 (3)2.1 农业税的基本种类 (3)2.2 农业税的税率及其调整 (4)第3章农业税收优惠政策 (4)3.1 农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类型 (4)3.1.1 直接税收优惠 (4)3.1.2 间接税收优惠 (5)3.2 农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措施 (5)3.2.1 农业生产环节税收优惠 (5)3.2.2 农业加工环节税收优惠 (5)3.2.3 农业流通环节税收优惠 (5)3.2.4 农业科技推广环节税收优惠 (5)3.2.5 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税收优惠 (5)第四章农业税收征收与管理 (6)4.1 农业税收的征收程序 (6)4.1.1 征收依据 (6)4.1.2 征收对象 (6)4.1.3 征收流程 (6)4.1.4 征收方式 (6)4.2 农业税收的管理与监督 (6)4.2.1 税收管理 (6)4.2.2 税收监督 (7)4.2.3 社会监督 (7)第5章农业税与农民收入关系 (7)5.1 农业税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7)5.1.1 农业税与农民负担 (7)5.1.2 农业税与农业生产 (7)5.1.3 农业税与农村产业结构 (7)5.2 农业税收政策调整对农民收入的促进作用 (7)5.2.1 减免农业税 (8)5.2.2 优化税收结构 (8)5.2.3 改革农业税收征管体制 (8)5.2.4 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8)第6章农业税收与农业产业发展 (8)6.1 农业税收对农业产业结构的影响 (8)6.1.1 税收政策对农业生产要素配置的影响 (8)6.1.2 税收政策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 (8)6.1.3 税收政策对农业产业链的影响 (9)6.2 农业税收政策对农业产业升级的推动作用 (9)6.2.1 促进农业科技创新 (9)6.2.2 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9)6.2.3 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9)6.2.4 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 (9)6.2.5 支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9)第7章农业税收与国际比较 (9)7.1 国外农业税收政策概述 (10)7.1.1 美国农业税收政策 (10)7.1.2 欧洲国家农业税收政策 (10)7.1.3 日本农业税收政策 (10)7.2 我国农业税收政策与国际经验的借鉴 (10)7.2.1 税收优惠政策 (10)7.2.2 农业补贴政策 (10)7.2.3 农业结构调整政策 (10)7.2.4 农业环境保护政策 (11)第8章农业税收政策改革探讨 (11)8.1 农业税收政策改革的必要性 (11)8.2 农业税收政策改革的方向与措施 (11)第9章农业税收政策与农村社会保障 (12)9.1 农业税收政策对农村社会保障的影响 (12)9.2 农业税收政策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 (12)第10章农业税收政策发展趋势与展望 (13)10.1 农业税收政策发展的新趋势 (13)10.2 农业税收政策未来展望与挑战应对 (13)第1章农业税收政策概述1.1 农业税收政策的发展历程自古以来,农业税收就是我国调节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
农业税
基本定义
农业税 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1958 年6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6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1994年1月30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
全国的平均税率规定为常年产量的15.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率,在征收农业税(正税)的时 候结合各地区的不同经济情况,分别加以规定。
农业税
国家征收的一种税
01 基本定义
03 税种简介 05 纳税人
目录
02 历史背景 04 计税依据 06 税率
07 地方附加
09 纳税地点 011 取消
目录
08 纳税期限 010 优待与减免 012 取消意义
013 计税土地
015 正税 017 相关评论
目录
014 征收价格 016 政策 018 纪念意义
地方附加
农业税地方附加在征收农业税(正税)的时候,还允许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在一定的比例内,附征一些税额, 由地方使用,这就是农业税地方附加,也叫“地方自筹”
纳税期限
农业税分夏、秋两季征收,夏收较少的地区,可以不进行夏征,在秋季一并征收,具体时间由省级人民政府 规定。
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应缴纳的粮食或者其他农产品和现款,送交指定的机关;征收机关收到以后, 应当发给收据。
农业税平均税率是指在一定地区范围内的全部纳税人应缴纳农业税税额与计税收入的比例。这个比例,如果 是对全国来说的,就叫作全国平均税率,如果是对省来说的,就叫作省的平均税率,如果是对县来规定的,就叫 作县的平均税率。国务院根据农业税条例第10条规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业税平均税率分别规定为: 北京15%、上海17%、河北15%、山西15%、内蒙古16%、辽宁18%、吉林18.5%、黑龙江19%、陕西14%、甘 肃13.5%、宁夏13.5%、青海13.5%、新疆13%、山东15%、江苏16%、安徽15%、浙江16%、福建15%、河南 15%、湖北16%、湖南16%、江西15.5%、广东15.5%、广西14%、四川16%、贵州14%、云南14%。西藏地区 征收农业税的办法由西藏自治区自行规定注(l)。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务院规定的平均税率,结合本地 实际,分别规定所属各地区的税率,各县市可以根据上级规定的平均税率,分别规定所属乡镇的税率,报请上一 级政府批准后执行。1961年统一调减全国的农业税征收任务后,由于有一些省调高农业税计税产量,使条例规定 的税率与实际执行的平均税率有所变动。1995年全国农业税决算年报统计的平均税率为8.7%。
国务院关于调整农林特产税税率的通知
1 / 1 国务院关于调整农林特产税税率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税(废)税率
【发文字号】国发[1993]14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1993.02.20
【实施日期】1993.02.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调整农林特产税税率的通知
(1993年2月20日国务院发布国发〔199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适应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全面协调发展,国务院决定,适当调整农林特产税税率。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大宗农林特产收入仍实行全国统一税率:海淡水养殖收入由10%降为8%,其中水珍品收入由15%降为8%;水果收入为10%,其中柑桔、香蕉、荔枝、苹果收入由15%降为12%;果用瓜收入由10%降为8%;原木收入由8%降为7%,对国有林区的森工企业,凡有上交计划木材和利润任务的,仍暂缓征收。
中国古代的农业税收制度
中国的农业赋税制度起源于夏商周的贡赋制。
《孟子.滕文公》载:“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
”即通常所说的“贡、助、彻”。
农业赋税始终是和国家的土地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我国古代曾进行过多次农业税收制度改革,具有代表性的有:1、鲁国的初税亩。
春秋以前,土地实行井田制,归王室所有,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到了春秋时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铁制农具的广泛使用,在井田以外开垦的私田日益增多。
由于私田不属于王室所有,无须向王室交纳贡赋,全部收获都归私田的所有者支配。
这就冲击了“田里不鬻”的土地制度,动摇了助耕公田的井田做法,瓦解了奴隶制的经济基础。
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了“初税亩”改革。
据《公羊传》记载“初者何?始也;税亩者何?履亩而税也”,即无论公田、私田,一律按亩收税,税率为产量的十分之一。
初税亩首次以法律形式承认了土地的私有权和地主经济的合法地位,标志着我国农业税赋制度从雏形阶段进入成熟时期。
2、汉朝的轻徭薄赋政策。
西汉初期实行休养生息政策,主要措施是降低田赋的税率,先规定十五税一,后又减至三十税一,并成为以后汉朝的定制。
汉代农民负担除田赋外,还有算赋、口赋两种人头税。
汉初规定:民十五至五十六岁,人均出算赋钱,一百二十钱为一算,这就叫“算赋”;凡年满七至十四岁的小孩,每人每年纳赋二十钱,叫做“口赋”。
“三十税一”制度前后执行了353年之久,是我国封建社会推行时间最长的一种税收制度。
3、魏晋南北朝的租调制。
东汉末年,由于战争频繁,人们纷纷流亡,土地大量荒芜,使汉代以来按人口征收算赋和口赋的制度无法继续执行,而且使按土地征收田租也发生了很大的困难。
为了适应当时的政治、军事、经济形势的需要,改变国家财政日益困难的窘境,逐渐产生、发展和形成了“租调制”。
租指田租,调指户调,三国时期,曹操在建安元年(公元196年)实行大规模的屯田,出租并收取地租。
对不属于屯田的农户则建立了“租调制”,规定“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己”。
粮食税收说——精选推荐
粮食税收说◎石恩祥内容提要:“米袋子”和“钱袋子”事关人类生存2600 年税收史;减轻粮农负担和实施粮食财政补贴发展和国家机器运转,古今中外任何国家无不高度固然重要正确,有力有效运用价格杠杆增加粮农收重视,无粮不稳粮安天下,无税不立税兴国强;粮税源自土地,源于粮食,源取粮农所得,传统旧中国粮税并非“良税”,粮税负担赋轻赋重多朝历代存在纷争,大多农民起义造反无不关联粮税;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根据地和解放区财政收入80%左右源于粮税,新中国成立后十余年全国粮税平均负担率15% 左右,理性分析仍属偏重;中央政府一贯坚持减轻粮农税费负担,直至2006 年农业税制废除一改中国入更为紧要迫切,充分调动基层政府抓粮、粮农种粮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关键在于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粮食价格政策取向和财政税收政策支持,允许粮价理性持续常态化上涨当是大势所趋。
(一)民以食为天,国以民为本。
粮食是国民的命根,税收是国家的血脉。
国家存在,税收必须,税兴,,,,,,,,,,,,,,,,,,,,,,,,,,,,,,,,,,,,,,,,,,,,,,,,,,,,,,,,,,,产,自筹部分启动资金;再次,积极动员粮食主产市、上,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攻关,为种植农户提供优质的种苗。
县对边远民族地区进行对口支持和帮助,协助边远民族地区到粮食主产地收购储备粮源,支持内地企业在民族地区设立销售网点。
3.运用优势、招商引资。
采取区域招商、感情招商等方式,加强与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和民营粮油产业发展龙头企业合作,达到“双赢”促发展的目的。
(三)发展优势产业、在助农致富上有新途径2.规模化种植。
指导国有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动介入,采取“公司+协会+基地+农户”的订单生产模式,在三州及乐山市有条件的民族县规模种植。
3.开发优质产品。
引进大型食品加工企业,在藏区、羌区、彝区建设生产加工基地,走精深加工路子,努力开发出营养丰富、品种多样、适销对路、口感好、附加值高的产品,逐步做大做强马铃薯产业。
中国农民终别皇粮国税
中国农民终别皇粮国税
王溪
【期刊名称】《《董事会》》
【年(卷),期】2006(000)002
【摘要】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去年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农业税正式走入历史。
农业税作为一种在农村征收、来源于农业并由农民直接承担的税赋,已在中国存续了2600年之久。
历史上农业税制变化的趋势是由繁到简,但是无论形式和名称怎样变化,农业税作为国家主要税种和收入来源的地位与作用从未改变,“皇粮国税”一直是农民天经地义必须缴纳的。
【总页数】1页(P17)
【作者】王溪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3.8
【相关文献】
1.回良玉:农村综合改革探索终结“皇粮国税” [J],
2.中国农民彻底告别"皇粮国税" [J], 邹声文;田雨;杨维汉
3.皇粮国税纳田赋 [J], 景志刚
4.中国农民将告别“皇粮国税” [J], 惠农
5.睢县一农民自建“皇粮国税”全免纪念塔以谢党恩 [J], 曹永钦;葛广彦;郭万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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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种
22.个人收入调节税
23.国奖金税 25.烧油特别税
26.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16.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27.房产税 28.城镇土地使用税 29.车船使用税 8.集市交易税 30.集市交易税 9.牲畜交易税 31.牲畜交易税 10.屠宰税 32.屠宰税 11.工商统一税 33.工商统一税 34.外资企业所得税 35.个人所得税 12.城市房地产税 36.城市房地产税 13.车辆牌照税 37.车辆牌照税
17.房产税 18.土地使用税 19.车船税
√ √ √ √
20.屠宰税
√
21.证券交易税 50﹪ 22.土地增值税 23.遗产与赠与税 备注:1993年前税种17、18、19、20、21合并为1994年税种14. 1993年前税种22、23、24、25税种合并为1994年税种15. 1993年前税种33、34、35合并.
50﹪ √ √
中国税种及其变更
1984以前的税种 1993年以前的税种 1994年1月1日起的税种 中央税 地方税 1.关税 1.关税 1.关税 √ 2.对台调节税 2.对台调节税 √ 2.船舶吨税 3.船舶吨税 3.船舶吨税 √ 3.农业税 4.农业税(含农林) 4.农业税(含农林) √ 4.牧业税 5.牧业税 5.牧业税 √ 6.耗地占用税 5.契税 7.契税 6.契税 √ 6.工商税 8.产品税 7.消费税 √ 9.小轿车特别消费税 10.增值税 8.增值税 75﹪ 25﹪ 铁路、银行、保险 11.营业税 9.营业税 √ 12.筵席税 10.筵席税 √ 13.城市维护建设税 11.城市维护建设税 √ 14.盐税 海洋、石油 15.资源税 12.资源税 其余 7.工商所得税 16.印花税 13.印花税 √ 17.国营企业所得税 18.国营企业调节税 19.集体企业所得税 14.企业所得税 中央企业 地方企业 20.私营企业所得税
实施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
实施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为了保证农民在比较自由地支配自己的经济资源的基础上正确和安心地进行经营,为了巩固农民经济和提高其生产率,以及为了确切地规定农民所应担负的国家义务,应当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这种国家收集粮食、原料和饲料的方法。
这种税的税额应当比以前用余粮收集制的方法所征收的少。
税额的总数应当满足军队、城市工人和非农业人口的最低限度的必需的消费……征收的税额应当根据农户的收获量、人口和实有牲畜数量,从农户产品中按百分比扣除或按额扣除……在纳税后剩余的一切粮食、原料和饲料,农民可以自己全权处理,可以用来改善和巩固自己的经济,也可以用来提高个人的消费,用来交换工业品、手工业品和农产品。
──齐世荣主编《世界通史资料选辑》现代部分第一分册,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解读】这是1921年3月,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决议部分内容。
在1921年3月8日至16日,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
在这次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关于从余粮收集制过渡到粮食税,从战时共产主义过渡到新经济政策的决议。
这个重要决议保证了工人阶级和农民结成建设社会主义的巩固的经济同盟。
新经济政策的“新”是相对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旧政策而言。
“实物税”也称为“粮食税”。
这份材料说明:1.实施粮食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目的,“为了保证农民在比较自由地支配自己的经济资源的基础上正确和安心地进行经营,为了巩固农民经济和提高其生产率,以及为了确切地规定农民所应担负的国家义务”。
2.规定了实施的粮食税征收的额度。
要求“这种税的税额应当比以前用余粮收集制的方法所征收的少。
税额的总数应当满足军队、城市工人和非农业人口的最低限度的必需的消费……征收的税额应当根据农户的收获量、人口和实有牲畜数量,从农户产品中按百分比扣除或按额扣除”。
3.提出农民在完成粮食税后,可以自由处理剩余部分粮食的权利。
规定“在纳税后剩余的一切粮食、原料和饲料,农民可以自己全权处理,可以用来改善和巩固自己的经济,也可以用来提高个人的消费,用来交换工业品、手工业品和农产品”。
列宁粮食税
列宁《论粮食税》导读游客06-30 09:361第一部分《论粮食税》列宁论述苏联过渡时期新经济政策的重要文章。
文中阐明了在小农经济占优势的国家建立工业与农业之间的正常经济联系、巩固工农联盟、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等问题。
一、写作背景1918~1920年,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反革命叛乱,迫使苏维埃政权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
1920年,苏维埃俄国主要产粮地区粮食产量大幅度下降,牲畜死亡,农民开始对余粮收集制不满;工业和运输业遭到了严重破坏,日常生活用品极度缺乏,饥饿和失业也使工人中出现了不满情绪。
1921年3月,在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上,根据当时国内政治、经济形势,通过了《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报告》的决议,标志着苏维埃俄国由战时共产主义过渡到新经济政策时期的开始。
列宁在1921年4月写了《论粮食税》,论述了新经济政策的意义及其条件,奠定了这一政策的理论基础。
该文1921年5月印成单行本出版。
二、基本内容文章的第一部分,论述了过渡时期的经济成份,提出加强对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实行全民计算和监督的必要性。
列宁引证了他在1918年所写的《论“左派”幼稚性和小资产阶级性》一文中,关于国民资本主义,以及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成份的论述。
他指出,所谓“过渡”,在经济上说,就是既有资本主义的也有社会主义的成份、部分和因素。
当时,苏维埃俄国存在着五种经济成份:①宗法式的,即在很大程度上是自然的农民经济;②小商品生产(包括大多数出卖粮食的农民);③私人资本主义;④国家资本主义;⑤社会主义。
在这五种经济成份中,占优势的是小商品生产。
斗争的特点是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和私人资本主义抗拒社会主义国家的任何干涉、计算与监督。
列宁认为,国家资本主义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它在经济上无比地高于当时的经济;它没有包含任何使苏维埃政权感到可怕的东西,因为工人和贫苦农民的政权已经得到保障。
无产阶级政权要利用国家资本主义来恢复和发展生产,同小私有者的无政府状态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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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内容
历史背景 篇章结构 文章内容
历 史背景
《论粮食税》是 列宁在俄共(布) 决定从战时共产主 义政策过渡到新经 济政策、用粮食税 代替余粮收集制的 战略转变关头, 于 1921年5月发表的一 篇专门论述实行粮 食税必要性的论 文。
历史背景
战时共产主义政策 难以为继 新经济政策的酝酿 和形成 来自 “左”、“右” 的攻击 • 《粮食税》应运 而生
战时共产主义政策难以为继
战时共产主义政策 余粮收集制的特点 余粮收集制的危害 余粮收集制导致的危机
余粮收集制的特征
强制性:
通过武装征粮队强迫交纳。
征粮过多:
侵占了口粮部分。
余粮收集制的危害
完全忽视了农民的利益; 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 极大地影响了工农联盟。
造成了严重的危机
由于生活非常困难, 不但农民暴动,而且工人 也开始罢工。
关于国家资本主义问题
问题的提出 ; 国家资本主义的进步性 ; 国家资本主义是过渡到社会主义 的重要形式 ; 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实现过渡, 需要代价 、需要赎买。
国家资本主义的进步性
“国家资本主义较之苏维埃共和国目前 的情况,是一个进步,如果国家资本主义在 半年左右能在我国建立起来,那就是一个很 大的胜利,那就真正能够保证社会主义一年 以后在我国最终地巩固起来,立于不败之地”
优势成分
“占优势的而且不 能不占优势的是小资产 阶级自发势力,因为大 多数甚至绝大多数耕作 者都是小商品生产 者。”(同上,490页)
小资产阶级资本主义与国家资本主义
国家资本主义是 受无产阶级国家监督 与调节的资本主义, 它对工人有好处。在 消除混乱状态、经济 破坏和松弛现象方 面,国家资本主义是 一个“巨大的进步”
布尔什维主义的进攻总路线
总进攻路线:
向专制制度、 向地主阶级、 向资产阶级、 向反革命的社会民主党、 向整个资产阶级世界进攻!
某一阶段的战略退却
1906年列宁放弃抵制国家杜马 ; 1917年的七月事变; 布列斯特和约; 对波兰的战争 ; 新经济政策。
在比较强大的敌人面前作暂时的 退却,同时始终不渝,依然故我,这 是布尔什维主义的主要特点之一。”
(格.季诺维也夫:<列宁主义---—列宁主义研究导论>)
《论粮食税》应运而生
写作目的 发表时间 阐述问题
篇章结构
论粮食税 (新政策的意义及其条件) 代引言 关于俄国现时经济 (摘自1918年出版的小册子) 论粮食税、贸易自由、租让制 政治总结和结论 结束语
主要内容
关于国家资本主义问题 关于粮食税和可资利用的国家资本主义 形式等问题 关于政治形势和如何对待小资产阶级 政治动摇的问题 几点结论
国家资本主义是社 会主义的入口: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的 最充分的物质准备,是社会主义的前 阶,是历史阶梯上的一级,在这一级和 叫作社会主义的那一级之间,没有任 何中间级。”(495页or487)
实现社会主义所需要的条件
要有建筑在现代科学最新成就上的大 资本主义技术; 要有使千百万人在经济活动中能够服 从的国家组织; 要有无产阶级在国家中占统治地位。
(《列宁选集》中文第三版第四卷489页or481)
。
列宁认为:对社会主义来讲,国家资本 主义是落后的;对小私有者和私人资本主义 来讲,国家资本主义是进步的。
俄国当时存在的五种经济成分
宗法式的
(在很大程度上属于自然经济的农民经济);
小商品生产
(这里包括大多数出卖粮食的农民);
私人资本主义; 国家资本主义; 社会主义。《论粮食税源自(新政策的意义及其条件)导 读
白雪秋
教学用书
《列宁选集》中文第3版 第四卷488__525页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导读》
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组编 ——人民出版社
参考书
《列宁主义___列宁主义研究导论》
格·季诺维也夫 著, 东方出版社
《改革之路的真正源头》
王东 著,北京大学出版社
新经济政策酝酿和出台
1920年底至于1921年 初,列宁开始酝酿; 1921年2月8日,列宁在 中央政治局发表《农民问题提 纲》; 1921年3月,俄共(布) 第十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 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 决议; 新经济政策出台。
新经济政策
实行粮食税; 允许通过市场进行商品买卖; 把国家资本主义作为过渡形式。
来自“左” 的攻击
“左派”提出了充满真诚的痛苦和绝望情绪的指责: 是放弃十月革命的成果, 是把俄国“引向资本主义”, 是“背叛社会主义”, 是布尔什维主义的蜕化, 是共产主义的没落
来自 “右”的攻击
“右派”则“满意地”确认这一“演变”——
“是啊,我们总是这么主张的!” 把新经济政策歪曲为单纯“退却”。
“我们的任务就 是要学习德国人的 国家资本主义,全 力仿效这种国家资 本 主 义 ” 。 ( 494 页
or485)
“不经过国家资本 主义和社会主义所共 有的东西(全民的计 算和监督),就不能 从俄国现时的经济情 况前进”。(495页)
小资产阶级抗拒 国家的任何干涉、计 算和监督,是破坏我 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投 机活动的经济基础。
国家资本主义是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重要形式 在俄国存在一个 过渡时期:
“‘社会主义苏维埃共和国’这个 名称是表明苏维埃政权有决心实现向 社会主义的过渡,而决不是表明承认 现在的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的制 度。” (490页or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