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土地管理概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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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国际法上的领土解读

第八章 国际法上的领土解读
第八章 国家领土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国家领土的组成 第三节 国家领土的变更 第四节 领土主权的限制 第五节 国家边界和边境制度 第六节 中国领土边界的几个问题 第七节 南北极
第一节 概述
一、领土的概念 领土是指处于国家主权管辖下的地球表面的特 定部分,它既是主权的对象,又是国家形成和发 展的基础。包括陆地、水域以及陆地和水域的上 空与地下层。 领土的意义 领土是国家物质财富的主要源泉,是国家和人 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领土是国家构成要素之 一,并且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
二、领土主权 领土主权是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行使最 高的、排他的权力。 领土主权包含三个意义: (1)领土不可侵犯。 ( 2 )国家在领土范围内享有属地管辖权。 ( 3 )国家对领土内的自然资源享有永久 权利,即所有权。
领土与土地
领土与国内法上的土地容易被混淆。领 土是一个国际法概念,而土地是一个国内 法概念。土地可以是私权的对象;私人可 以拥有土地,可以买卖,甚至卖给外国人。 但任何个人都不能转让国家的领土主权。 不管土地归谁所有,国家颁布的法律对所 有土地都适用。国家可以依国内法对土地 进行征用。任何人的土地受到外国侵犯, 国家都有权以其领土受到侵犯而追究侵犯 者的国家责任,等等。可见,领土与土地 两个概念根本不同,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
4.割让 指一国根据条约将其对领土的主权移转给另一 国。但是一国不能把河流、领海或底土等与陆地 有着不可分割关系的部分单独移转给他国。 可分 为强制性割让和非强制性割让两种。 5.征服 是一国以武力占领他国全部或部分领土,并在 战争结束后予以兼并,取得该领土的主权。 有效 的征服必需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征服国须正 式表明其兼并战败国领土的意向;二是征服国须 以实力控制了战败国的领土。

土地调查技术作业考点总结(附答案)

土地调查技术作业考点总结(附答案)

第一章土地管理概述1、从土地管理的角度出发,谈谈土地的定义。

答:土地是指地球的陆域表面,含内陆水域和沿海滩涂,而不包包括地球上的大气,植被与人工设施以及地下矿藏等附属物。

大气,水文地质,基础地质等各种自然因素以及人工设施和人类对土地的形成和发展虽有重要作用,且影响土地的质量,但不是土地的组成部分。

2、土地具有负载功能、养育功能、存储功能和观赏功能。

3、简述土地的特性答:土地具有自然和社会经济双重属性。

①自然特性:a 、土地位置的固定性b 、土地面积的有限性c 、土地利用的永续性d 、土地地域的差异性②社会经济特性:土地作为社会资产还具有社会经济特性。

主要体现在其商品属性。

4、我国土地的主要特点5、土地管理的主要内容答:地籍管理;土地权属管理;土地利用管理。

6、地籍的定义答:地籍是指由国家监督的、以土地权属为核心、以地块为基础的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位置、质量、数量和利用现状等土地基本信息的集合,用图、数、表等形式表示。

或是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数量、质量、权属和用途等基本状况的簿册。

7、地籍的分类答:①按地籍的发展阶段,划分为税收地籍、产权地籍(法律地籍)和多用途地籍②按地籍的特点和任务,分为初始地籍和日常地籍③按地籍行政管理层次,分为国家地籍和基层地籍④按城乡土地不同特点分为城镇地籍、农村地籍。

8、地籍管理的内容答:土地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

9、地籍管理在土地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答:①制定土地政策的科学依据②促进土地管理工作的开展③保护土地产权不受侵害,避免纠纷④为土地的经济活动提供参考。

10、土地调查的内容答:土地调查纵向来说包括:土地权属状况的调查、土地利用现状的调查和土地条件的调查,横向来说包括: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

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严格地说属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范畴。

11、土地调查包括哪三个方面的调查答:①城镇土地调查②农村土地调查③土地利用动态监测12、土地调查的特点答:①土地调查是具有法律特征的②土地调查是定期开展的③真实性是土地调查的生命④土地调查的成果是地籍信息系统13、GIS数据采集与数字化测绘的异同之处答:相同点:对象相同;技术相同。

土地管理与地籍测量---第八章 界址点测量

土地管理与地籍测量---第八章 界址点测量

日本地籍测量规范对 界址点测量精度的规定
精度等级 界址点位置误差 中误差(cm) 最大限差(cm)
甲 甲 甲 甲 甲 甲
1 2 3 4 5 6
2 7 15 25 50 100
6 20 45 75 150 300
日本根据土地的质量等级将界址点 精度划分为6个等级。
我国《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对 界址点测量精度的规定
准备工作
3)踏勘后资料整理:主要内容为对
界址点进行编号,制作界址点观测底 图。权属调查时,有时因条件限制界 址点编号只在宗地内进行,此时须在 踏勘用蓝图上对全测区界址点进行统 一编号并依据宗地草图注记实量界址 边长、宗地编号或权属主名称,形成 界址点观测底图。该图为外业观测记 簿和内业计算带来方便。界址点编号 方法采用按图幅统一编号或按地籍街 坊统一编号均可。
图解勘丈法
一、界址点测量解析法
解析法是一种利用待测界址点与已知点的 几何关系,通过极坐标法、正交法、截距法、 距离交会法等测量手段获取角度和距离等观测 数据,再按相应公式推算求得界址点坐标的方 法。规程规定当要求界址点精度为± 5cm 时必 须采用解析法测定界址点坐标。 解析法测量界址点的施测要求如下: 测角要求:应使用不低于J 6 级的经纬仪,可 采用方向观测法半个测回施测,一次照准两次 读数,注意应照准界址点的实际位置。如果用 J6级经纬仪测角,当距离大于150米时,宜用 一测回观测。观测过程中,当界址点多于 3 个 时,应经常以检查方向来检查仪器是否移动。



4)制作界址边长误差表:土地权属管 理对界址点坐标精度要求较高,为控制界址 点测定质量,须制作界址点误差表来检验界 址点观测精度,其形式如表7-4。 表中:界址边号由两相邻界址点号组成,其 形式为 “×××—×××”; Δ1=实量边长-反算边长; Δ2=实量边长-图解边长。

《区域分析与规划》第八章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精要

《区域分析与规划》第八章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精要
如分为农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等,在农业用地区中划分为粮食生产用地区、经济作物 用地区、渔业用地区等,在渔业用地区中再细分为人工水域(鱼塘)和自然水域(山塘、 湖泊等)渔业用地等,构成一个横向的分区系统。
在土地分区体系中,各级、各类分区的依据、标准、原则和结果都不会也不应 该是完全一样的。
第十七页,编辑于星期五:十四点 二十三分。
第八页,编辑于星期五:十四点 二十三分。
第三节 土地类型与土地利用分区
一、土地类型
(一)按地貌特征分类 根据地貌、地形特性不同,常将土地分为山地、高原、丘陵、盆地、平原
等类型。 (二)从农业开发利用的资源角度分类
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曾从资源利用的角度,将中国土地分为九大类,它们分别为:① 耕地;②园地;③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④草地、草山草坡;⑤宜农荒地、宜林荒山 荒地;⑤沼泽、沙漠化土地、沙质荒漠、戈壁;⑦寒漠、石骨裸露山地、永久积雪冰川;⑧ 沿海滩涂、内陆水域;⑨城中、工矿、交通用地。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9.特殊用地
10.水域和其它用地
第十三页,编辑于星期五:十四点 二十三分。
二、土地利用分区
(一)土地利用分区的概念 土地利用分区,又可称为土地用途分区,是指以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的适
宜性为基础,结合社会发展、国民经济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按土地利用方向的 不同,将规划地区划分出不同的用地区域。
土地利用分区与土地利用布局有许多相似之处。它们都是在某一区域内,对 工业、农业、城镇、交通运输线路等各种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利用方式在空间 上进行安排;都是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并确定土地的不同功能和区域分 工。所不同的是,土地利用分区主要任务是划分各种用地区,规定各种用地区 土地的基本用途或主导功能,土地利用原则和管理措施,而土地利用布局主要 任务是确定各类用地的比例、规模、空间位置和界限。它们紧密相关,互为依 据,互相联系。

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基本内容

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基本内容

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基本内容中国土地管理法是为了保护土地资源,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法律。

为了更好地落实和实施土地管理法,政府还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

本文将概述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明确了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目的和原则。

其中,适用范围包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土地,目的是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原则包括合法、公平、公正、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等。

第二章:土地征收和补偿第二章主要内容是土地征收和补偿。

根据实施细则,政府采取征收前征询、公告和听证等方式,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对于征收的土地,政府应当根据农民的意愿以及土地的市场价值给予合理补偿。

第三章:土地转让和租赁第三章主要内容是土地转让和租赁。

政府鼓励土地的流转和集约化利用,但必须遵循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自愿原则,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对于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及其转让第四章主要内容是土地使用权及其转让。

政府制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各项规定,包括土地出让、建设用地、红线划定等。

此外,政府还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程序和方式,保障土地流转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第五章:土地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第五章主要内容是土地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政府支持和鼓励农民个体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参与土地经营,推行以农民为主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

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政府还规定了其管理和运营的各项规定。

第六章: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第六章主要内容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政府规定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程序和要求,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体的合法利益。

第七章: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七章主要内容是土地承包经营权。

政府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各项规定,包括他用和他借、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高标准农田建设等。

第八章:土地利用审批和监管第八章主要内容是土地利用审批和监管。

政府规定了土地利用审批的流程和要求,以及对土地利用的监管措施。

土地管理制度定义

土地管理制度定义

土地管理制度定义土地管理制度定义一、概述土地管理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制定和实施的关于土地利用、开发、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政策、机制等一系列制度体系。

土地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权益,以及维护生态环境的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土地所有权制度土地所有权制度是土地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它规定了土地所有权的归属、转让、继承等基本原则,明确了土地权属关系,为土地资源的有效管理提供了法律基础。

2. 土地利用规划制度土地利用规划制度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依据国家发展规划和区域特点,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等,规定了土地利用的用途、布局、指标和控制要求,引导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 土地登记管理制度土地登记管理制度是为了建立和完善土地权属登记、土地利用档案管理等机制,确保土地权属的明晰和有序,避免土地权属争议,保障土地资源的稳定利用。

4. 土地监管制度土地监管制度包括对土地利用的监督、检查和执法等环节,确保土地利用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5. 土地保护制度土地保护制度是为了保护土地资源的生态功能、防止土地的过度开发、保护耕地和重要农用地等,从源头上保障土地资源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三、土地管理制度的意义土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1. 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土地的资源化、产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

2. 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土地流转交易的权益保护。

3. 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滥用,保障生态系统的平衡和健康。

4.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升农村经济的生产力和竞争力。

四、结语土地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只有不断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土地国家管理制度是什么

土地国家管理制度是什么

土地国家管理制度是什么我国土地国家管理制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就有土地制度的初步规范和管理措施,例如亩产制、井田制等。

在秦汉和唐宋时期,土地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如实行均田制、设置田畴制度等。

到了清代,土地私有制逐渐形成,土地规模逐渐扩大,土地管理制度逐渐健全。

然而,土地国家管理制度一直在演变发展中,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土地管理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完善。

新中国成立后,土地国家管理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完善。

土地管理制度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

首先是土地改革阶段,包括土地国有化、土地分配和流转制度的建立。

其次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包括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地流转制度等。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土地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也成为了焦点。

目前,我国土地国家管理制度不断改革创新,积极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和生态保护,完善土地流转制度,解决农村土地承包期满和流转问题,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农地用途管制制度建设等。

我国土地国家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资源的确权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土地利用管理制度,土地征收和补偿制度,土地农垦制度,城市土地管理制度,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制度等。

首先是土地资源的确权和登记。

确权是指对土地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进行明确确认。

登记是指将确权的土地资源登记到国家土地登记系统中,确保土地权属清晰、不可争议。

我国土地资源确权和登记工作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是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第二是城市土地确权登记。

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可以明确土地的使用权和流转权,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推动农地合理流转。

通过城市土地确权登记,可以有效保护城市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维护城市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同时,确权登记工作还可以为土地征收、补偿和保障农民权益提供法律依据。

其次是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八章 领土法

第八章  领土法

四、割让 割让是指一国通过条约将其对国家领土的 主权转移给另一国。割让不得违反国内法有关 于割让领土的限制,必须有转移主权的意思。
割让是以条约为基础的,有强制性割让和 非强制性割让两种。强制性割让通常是战争或 战争威胁的结果,已为现代国际法所废弃。国 家可出于不同的动机和不同的目的在平等自愿 基础上进行领土割让。
2、运河 运河是指在一国境内用人工掘成的水道, 其法律地位与一般国内河流相同。 通洋运河比较特殊,目前世界上重要的通 洋运河有苏伊士运河和巴拿马运河。
3、湖泊
74.甲河是多国河流,乙河是国际河流。根据国际 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174)
A.甲河沿岸国对甲河流经本国的河段拥有主权 B.甲河上游国家可对自己享有主权的河段进行 改道工程,以解决自身缺水问题 C.乙河对非沿岸国商船也开放 D.乙河的国际河流性质决定了其属于人类共同 的财产
第八章 领土法
第一节 概 述
一、国家领土的概念和意义 国家领土是指处于国家主权支配之下的地球 的特定部分。国家领土的重要性在于它是国家行 使主权的空间,表现在国际关系上,就要尊重国 家领土的完整和不可侵犯。国家领土的完整,不 仅仅是一个地理上的概念,而是整个领土范围的 完整性和不可侵犯性。
国家领土是由各种不同的部分组成的。通常, 国家领土包括领陆、领水、领空和底土。领陆是最 基本的部分,其他部分是领陆的附属部分,与领陆 不能分离。
在18世纪及以后,国际法要求先占的完成必 须是实现有效占领。有效占领的两个基本事实是: (1)占有,即以国家名义宣布占有该土地,把它 置于自己主权之下;(2)行政管理,即设立行政 组织,维持先占土地的公共秩序。
先占与发现是有联系的。发现赋予发现者的 国家以一种不完全的所有权。

土地的管理制度

土地的管理制度

土地的管理制度土地征收是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之一。

征收土地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必须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必须依法给予补偿,并确保农民的生计不受影响。

土地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国家的公共利益,比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规划等。

土地征收需要经过合法程序,确保被征收的农民得到合理的补偿,这是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土地管理制度的另一方面。

国家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土地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通过出让土地使用权,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有效推动经济发展。

土地使用权出让需要依法进行,确保出让过程公开透明,并在出让协议中明确土地使用方案,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土地流转是土地管理制度的又一重要环节。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依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实行同一村或不同村的农户之间、农户与农机合作组织之间或农机合作组织与其他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流转有利于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是推动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土地保护是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土地保护是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防止土地资源的恶化和污染。

土地保护需要综合利用立法、行政、经济和科技手段,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土地保护包括保护耕地、防治土地沙漠化、防治土壤侵蚀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和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旨在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有效利用。

土地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施,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在未来,需要不断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管理。

土地管理基础范文

土地管理基础范文

土地管理基础范文土地管理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它不仅涉及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还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管理的基础是科学规划和合理分配土地资源,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做好土地管理的各个环节。

首先,土地管理需要加强对土地资源的调查与监测。

土地资源是有限的,了解土地资源的分布和变化情况对土地管理至关重要。

因此,要通过调查和监测,明确土地资源的质量、数量和利用现状,及时发现和解决土地资源存在的问题,为土地规划和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土地管理需要制定科学的土地规划。

土地规划是指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进行科学规划,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做好土地规划工作,需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统筹考虑农业、工业、生态等各个方面的需要,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土地的合理用途和功能分区,规范土地利用行为。

第三,土地管理需要加强土地的使用与流转管理。

土地的使用和流转是土地管理的核心内容,要保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需要合理安排土地的使用方式,鼓励多种形式的土地利用,如耕地保护、城市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

同时,要严格土地流转管理,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第四,土地管理需要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修复。

土地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好土地资源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

要加强土地的保护与管理,尤其是对于生态脆弱地区和关键生态功能区要加强保护,加大土地修复力度,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最后,土地管理需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监管。

土地管理工作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土地管理的权限和责任,规范土地管理的行为。

同时,要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监管,建立健全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土地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综上所述,土地管理是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的基础工作,要加强土地资源的调查与监测,制定科学的土地规划,加强土地的使用与流转管理,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修复,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监管。

土地管理制度范文

土地管理制度范文

土地管理制度范文土地管理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了合理调配和有效管理土地资源,而建立起来的一套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

土地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资源,其管理制度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土地管理目的、主要内容和制度创新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土地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科学配置和保护。

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土地资源是有限的,而需求是无限的,合理管理土地资源可以避免浪费和滥用,保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此外,土地管理制度还可以促进经济发展。

土地是农业、工业和建设等产业的基础,良好的土地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调动土地资源的潜力,推动经济增长。

同时,土地管理制度还可以保护生态环境。

科学管理土地可以防止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生物多样性丧失,实现可持续发展。

此外,土地管理制度还可以维护社会稳定。

土地资源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合理分配土地资源可以减少社会不公和冲突,维护社会和谐。

土地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的确立、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土地供应的市场化、土地执法与监管等。

在土地使用权的确立方面,土地管理制度应该明确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收益权的划分,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在土地利用规划制定方面,土地管理制度应该制定详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合理安排土地利用结构,保护生态环境和农地资源。

在土地供应的市场化方面,土地管理制度应该建立健全土地市场,通过拍卖、竞标和转让等方式进行土地供应,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

在土地执法与监管方面,土地管理制度应该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监管,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规,打击土地违法行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法使用和保护。

土地管理制度的创新包括法律法规的完善、制度的优化和技术的应用。

土地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土地管理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强化土地管理的法制化。

此外,土地管理制度还需要优化土地管理的流程和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减少行政成本。

第八章自然资源保护法

第八章自然资源保护法

我国水资源保护立法

我国保护水资源的基本法律是 1988年1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 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此外与保护水资源有关的主要立 法还有:《河道管理条例》、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 《防汛条例》、《取水许可制度 实施办法》、《水污染防治法》 等法律、法规。
、陆地水资源管理的主要法律 制度
自然资源保护法与自然保护法的关系




二者既有共同点,又有许多不同 之外,二者不能相互代替 二者的保护对象具有交叉关系 二者的立法目的各有侧重 二者的保护方法和手段不同
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可持续利用原则 有偿利用原则 整体性原则
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基本法律制 度




主体法律制度 权属法律制度 价格制度 交易制度 宏观调控制度 法律责任制度
森林权属: 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 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全民所有制单 位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经营并按 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集体所有 制单位营造的林木,归该单位所有; 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 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 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 林木,归个人所有;集体或者个人承 包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
我国现行自然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缺陷



缺乏基本的、综合性的自然资源 保护法律 各部自然资源法的规定相互交叉、 重叠、矛盾和冲突 法制结构系统不当 基本制度不健全
完善我国自然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

鉴于自然资源在生态系统中的相 互配合,相互依赖的关系以及各 类自然资源性质的巨大差异,我 国应采取以基本法为龙头,以单 行法为基干,以各种行政法规、 规章为主体,以相邻法律为补充 的效力层次分明的法律体系。

土地资源管理学第8章 土地资源利用动态监测

土地资源管理学第8章 土地资源利用动态监测

8.4.3国际LUCC研究进展
目前,LUCC研究主要在四个方面进行,即,LUCC的状况 研究;LUCC的驱动力与驱动机制研究;LUCC的效应与作 用机制研究;LUCC的模型模拟与土地可持续利用研究。 LUCC的变化状况及其驱动力研究开展较早,成果也比较 丰富;随着研究重点的转移,LUCC的效应研究工作在近 期得到了更多关注和重视;而在模型研究方面,一直有学 者在进行尝试,但少有突破性成果,这除了普适模型构建 和可持续性研究本身的难度外,还受制于前三方面的成效 与进展。
土地资源管理学第8章 土地资源利用 动态监测
8.1 土地资源利用动态监测概述
8.1.1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的目的意义 8.1.2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的特点 8.1.3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的作用 8.1.4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的内容
8.1.1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的目的意义
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的目的在于能及时地掌握 土地利用及其时空动态变化状况,有效地利用土地 资源,使其发挥最佳利用效益。目前我国开展的土 地利用动态监测主要是对耕地和建设用地等土地利 用变化情况进行及时、直接和客观的定期监测,检 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执行情况,重 点核查每年土地变更调查汇总数据,为国家宏观决 策提供比较可靠、准确的依据,对违法或涉嫌违法 用地的地区及其他特殊情况进行快速的日常监测, 为违法用地查处和突发事件处理提供依据。
8.4.1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变化的研 究目标与内容
1.研究目标
LUCC最根本和最主要的目标是进一步提高对土地利 用与土地覆盖驱动力的认识;调查并考证现时土地利用 与土地覆盖的地理动力学特征;明确土地利用可持续性 与多样性之间的联系;理解LUCC,生物地球化学与气 候之间的内在联系。 LUCC的一个更为明确的目标是开 发更先进的方法设计和检验土地利用与土地覆盖。在从 事自然与社会科学的集成分析中,LUCC所体现的研究 宗旨是“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从全球到区域”。

土地资源管理主要课程

土地资源管理主要课程

土地资源管理主要课程
土地资源管理是一个涉及多个学科领域的综合性课程,主要涵
盖以下内容:
1. 土地资源概论,介绍土地资源的概念、分类、特征、分布和
利用现状,以及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2. 土地利用规划,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
用结构调整规划等内容,重点介绍土地利用规划的原理、方法和实
施过程。

3. 土地资源评价,介绍土地资源评价的理论基础、技术方法和
应用,包括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质量评价、土地可持续利用评价
等内容。

4. 土地资源保护与管理,主要包括土地资源保护政策、土地利
用权制度、土地整治与复垦、土地环境保护等内容,重点介绍土地
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管理措施。

5. 土地经济与政策,介绍土地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以及相关的土地政策、土地法律法规和土地市场运行机制。

6. 土地信息系统,介绍土地资源管理中的信息采集、处理、分
析和应用技术,包括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技术等内容。

7. 土地资源管理案例分析,通过实际案例分析,探讨土地资源
管理中的问题、挑战和解决方案,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综上所述,土地资源管理主要课程涵盖了土地资源概论、土地
利用规划、土地资源评价、土地资源保护与管理、土地经济与政策、土地信息系统和土地资源管理案例分析等内容,旨在培养学生对土
地资源的综合管理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土地管理与地籍测量---第八章界址点测量

土地管理与地籍测量---第八章界址点测量
——界址边长误差表给误差检验带来方便, 使内外业工作连接得清清楚楚,在整个界 址点测定过程中起到了质量控制作用。
二、外业界址点测量实施
(1)水平角借助于精度不低J6级经纬仪方向观测法半测 回,定向边应长于测定边,多于3个方向时应归零,归零差应小 于24″,对中误差不大于3mm。
(2)当界址点多于6个时或每测15~20碎步点,应以定向 点检查仪器是否扭动。
准备工作
3)踏勘后资料整理:主要内容为对 界址点进行编号,制作界址点观测底 图。权属调查时,有时因条件限制界 址点编号只在宗地内进行,此时须在 踏勘用蓝图上对全测区界址点进行统 一编号并依据宗地草图注记实量界址 边长、宗地编号或权属主名称,形成 界址点观测底图。该图为外业观测记 簿和内业计算带来方便。界址点编号 方法采用按图幅统一编号或按地籍街 坊统一编号均可。
核检方法:地籍测量成果, 具有法律效力,必 须拒绝粗差的产生。 为防止粗差的产生,在界 址点测量时,必须有足够的多余观测值供检核 使用。其检核方法有二:
1)搬到临站后,重复测量1-2个前测 站测过的界址点,两次测量同一点的坐标之差 应满足以下条件:
(x x)2 ( y y)2 14cm(或21cm)
第七章 界址点测量
7.1界址点的概念 7.2界址点的精度要求 7.3界址点的测量方法 7.4界址点的外业施测
第一节 界址点的概念

界址 界点址是点宗又地称地权界属点界,是线土的地转权折属界点线,上是标 定宗的 标地转志权折。属点由界,权是线属确的调定查标宗人地志员权。依属照一界法块线律的土程重序地要,周围
2)将用钢尺丈量的界址点间的距离,与
按两点坐标反算的距离进行比较,其差值应满 足下列条件:

土地评价——精选推荐

土地评价——精选推荐

⼟地评价第⼋章⼟地评价第⼀节⼟地评价概述⼀、⼟地评价的概念⼟地评价是根据具体的⽣产⽬的对⼟地的⾃然、经济及⽣产性能进⾏评定的过程。

⼟地评价的基础是⼟地分类,⼟地类型是⼟地评价的对象,⼟地评价实际上是按不同的⽣产⽬的对各种⼟地类型再次进⾏评价分类的过程。

⼟地评价也称⼟地质量评价,⼟地分等、⼟地资源评价、⼟地潜⼒分级等。

⼟地两重性——⾃然属性:客观存在的⾃然综合体。

经济属性:可供⼈类开发利⽤,能为⼈类社会提供物质财富的重要⾃然资源。

1.⼟地资源——⽬前或将来可供⼈类开发利⽤,能为⼈类社会提供各种物质财富的⼟地。

强调:能为⼈类所⽤①现在能⽤②现在不能⽤,但将来在⼀定技术条件下经改造可以⽤,如⽯灰岩粗⾻⼟低⼭地。

注意:将来不能⽤的不是⼟地资源⼴义的⼟地资源——⼈类社会各项⽣产和⽣活所利⽤的⼟地。

如农业⽤地、⼯矿、旅游、交通等。

狭义的⼟地资源——农林牧⽤地。

2. ⼟地评价(⼟地资源评价)——指在特定⽬的下对⼟地⽣产⼒⾼低的鉴定、评定或估价⼟地质量好坏。

⼟地类型——侧重研究⼟地综合体的形成、特性、结构、功能演替及其分布规律,并加以科学的分类和系统化,为⼟地资源评价提供条件。

⼟地资源评价——作资源后,质的变化。

⼟地资源不是指⼟地这个客观⾃然体,⽽是指能为⼈类创造财富的实体,不能⽤的不是资源。

评价内容:①⼟地资源适宜什么⽤途?②⼟地⽣产潜⼒有多⼤?其发挥程度如何?③有哪些限制性因素?可能改造的程度如何?采取什么措施才能提⾼⽣产潜⼒?评价意义——是⼟地利⽤规划的基础。

⼟地资源评价--是查清⼟地质量状况的必要⼿段也是⼟地利⽤规划与管理的基础与依据。

⼆、⼟地评价的类型根据⼟地评价的⽬的、⽬标、对象、⽅法等的不同,可以将⼟地评价分成各种类型。

1. 按评价⽬的的不同,可以分为3种:⼟地适宜性评价、⼟地潜⼒评价和⼟地经济评价。

⼟地适宜性评价——通过对⼟地的⾃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的综合鉴定,评定⼟地对农、林、牧各业⽣物⽣长的适宜性、限制性及其程度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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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与保护 国家建设用地 乡(镇)村建设用地 法律责任 附则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总则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耕地保护 建设用地 监督检查 法律责任 附则
二、土地管理法概述
2.调整的关系及方法 财产关系
物权关系、债权关系
管理关系
民事调整
人本管理原理
系统管理原理
行为原理, 动力原理 整分合原理, 相对封闭原理
动态管理原理
管理效益原理
整体效应原理, 规律效应原理
动态相关原理, 弹性原理
一、土地管理的概念 2.土地管理——国家综合运用行政、经
济、法律、技术等手段,为维护土地
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合理组织土
地利用,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
《土地评价与土地管理》
第八章
第一节
土地管理概述
土地管理的基础知识
一、土地管理的概念 1.管理——管理者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
为有效地实现既定目标,运用一定的 方式和手段所进行的一项综合性活动。
管 理 原 理
人本管理原理
行为原理, 动力原理
系统管理原理
动态管理原理
管理效益原理
一、土地管理的概念 管 理 原 理
2.土地需求:对生活资料引致的派生需求 3.土地供需关系
短期:服从市场规律,经济供给可变 长期:供不应求,地价上升
二、土地报酬递减
1.土地报酬递减规律的内涵
70 60 50 2.土地报酬递减对集约利用的制约作用 40 30 20 10 0 -10 0 1 2 3 4 5 6 7 8 9 10
总报酬
一、农用地转用管理 2.农用地转用的条件 符合城镇建设规划; 符合土地利用控制指标; 保质足额补充耕地; 符合土地供应政策
一、农用地转用管理
3.农用地转用的批准权限(国务院批准)
国家级、省区级大型项目用地,
大城市的建设用地,
基本农田
能源、水利、矿山、 交通、军事项目用地
一、农用地转用管理
4.农用地转用的手续
亩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总规模不超过
1050万亩;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等补
充耕地不少于 1950万亩
“十五”耕地保护原则
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兼顾生态
第一节
耕地保护管理
一、农用地转用管理
1.农用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 地、养殖水面等。 农用地转用: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 的行为。
累进税 定额税 率
…………
合理设置税率
比率税 率

《土地评价与土地管理》
第八章
第三节
土地管理概述
土地法制与监察
一、我国土地立法概况
50年代:建立土地所有制、国家建设征用土 地制度 60年代~80年代初期:巩固完善土地所有制及 建设用地制度 80年代后期:调整土地关系,加强土地资 源管理 90年代: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加强土地资产 管理
建设用地的基本特征
承载性与非生态利用性 土地利用逆转困难性 土地利用的集约性
区位选择的重要性
再生性与空间性
一、建设用地的供应方式与政策
1.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决定是否供地 鼓 励
限制 禁止
《限制供地项目目录》 《禁止供地项目目录》
一、按照《限制供地项目目录》限制提供建设用地的是:
对须在全国范围内统筹规划布点的,涉及国防安全和国家利 益的,生产能力过剩需总量控制的,大量毁损土地资源或以
综 监案 合 察件 处 指查 导处 处处
三、土地管理的职能
1.计划职能:为实现土地管理目标而拟定方案
和措施的过程
(1)预测:确定预测目标→收集资料→选择 预测方法→分析、修正预测结果
(2)决策:制定方案→选择方案→评价和决策 (3)计划的编制:目标和任务分解,时间限制、 地域范围,体现动态性 (4)计划的实施:目标管理,分解任务
矿 产 开 发 管 理 司
地 籍 管
地 质 环 境 司
地 质 勘 查 司
执 机 监 局
关 法 党 委



法体政综 规制策合 处改研协 革究调 处处处
综规计 合划划 处处处
综开农征 合发地地 处整转管 理用理 处处处
土土监纠 地地测纷 登调统调 记查计解 处处处处
建评土市 设估地场 用地资交 地价产易 处处处处
3.土地复垦:对生产建设中因挖损、塌陷、 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 使其恢复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管理:“谁破坏,谁复垦” “谁复垦,谁受益”
四、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1.基本农田:为满足对农产品的需求而必
须确保的耕地最低需求量。 基本农田16.28亿亩,占全
国耕地的83.5%
四、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2.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范围
小 结
基本农田保护 农用地开发整理复垦管理 农用地转用管理 耕地补偿制度
耕地保护管理
《土地评价与土地管理》
第九章
第二节
土地利用管理
建设用地管理
第二节
建设用地管理
建设用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 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 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 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第二节
建设用地管理
登记,使用
保证不破坏环境前提下的鼓励政策
三、农用地开发整理复垦管理 2.农用地整理:对田、水、路、林、村等 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以提高 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 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行为。
管理:土地整理的规划、计
划、监督、验收等工作
三、农用地开发整理复垦管理
工矿废弃地: 6000万亩
开垦荒地数量最多的省区:内蒙、新疆、云南、黑龙江、广西
二、耕地补偿制度
2.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利用
占用耕地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
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它耕
地的土壤改良
三、农用地开发整理复垦管理 1.农用地开发:采用一定的现代技术和经 济手段,开发未利用地来扩大农用地的有 效利用范围。 农用地开发管理程序:申请,许可,验收,
土地利用原则
生态平衡原则 最大经济效益原则 节约原则
土地利用管理
概念:是指国家按照规定的目标和土地系
统运行的自然、经济规律,对土地的开发、 利用、整治和保护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控 制等工作的总称。
主要内容:主要是对农用地、建设用地和
未利用地的开发、利用等进行管理,并通过 土地用途管制、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及土地利用的日常监督和调控来实现。
3.土地刑事法律责任
四、土地行政复议
内 容
不服土
地行政 机关做 出的土 地行政 行为
行政复议的
是否有事实 根据;是否 维持;补正; 审查,并做 向上一级 合法;是否 撤销,变更; 出是否受理 土地行政 责令赔偿 基本公正 的决定 机关提交 申请书
行政复议的 行政复议的 行政复议的
程 序 时 限
申请
协调、控制等综合性活动。
二、土地管理的主体
——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务员
1.土地管理体制——土地管理机构设置、职权
划分与运行
2.国土资源部组织机构及职能
国土资源部
土 地 利 用 管 理 司
办 公 厅
政 策 法
财 人 务 事 司 教 育 司
规 划



国 际 合 作 科 技 司
耕 地 保


矿 产 资 源 储 量 司
第九章
土地利用管理
土地利用与土地利用管理
土地利用:是指人类通过一定的活动,利用土 地的性质来满足自身需要的过程。 土地利用可以是生产性活动,也可以是非生产 性活动。 确定土地利用用途;
内 在国民经济各部门间和各行业间合理分配土 地资源; 容
采取各种措施开发、整治、经营、保护土地 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果。
第一节
耕地保护管理
小专题:耕地保护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耕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可划分为 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 菜地五种类型。
粮食安全
?耕地资源状况 (供给)
+
?耕地需求预测
现有:19.5亿亩 (1.3亿公顷)
“十五”耕地保护目标
全国耕地保有量到2005年不少于 19.2
亿亩 ;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 16.28亿
行政调整
二、土地管理法概述
3. 《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原则
土地公有原则
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原则
土地用途管制原则
耕地特殊保护原则
土地有偿使用原则
国家对土地统一管理原则
奖励原则
三、土地法律责任
——因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必须承担的责任
1. 土地行政法律责任 2.土地民事法律责任
行政处分,行政 赔偿;责令限期 赔偿损失;停止 改正,行政处罚 伤害、排除妨碍; 罚款;消除危害; 赔礼道歉 单处或并处罚金; 拘役;有期徒刑
三、土地管理的职能
2.组织职能
(1)建立土地管理机构
(2)领导、监督、激励、协调相关人员
开展土地管理活动
三、土地管理的职能
3.控制职能:将现实工作成果与计划目标相比
较,并纠正偏差的过程
(1)控制的步骤:确定标准→衡量绩
效→偏差分析与纠正
(2)控制的类型:预先控制,过程控
制,后果控制
四、土地管理的方法
申请,方案编制
《农用地转用呈报表》 《农用地转用方案》
《耕地补充方案》
二、耕地补偿制度
落实开垦资金 和开垦地块
1.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
“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
的单位负责开垦与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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