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第三学期《刑法分论》
刑法分论考点分析
刑法分论考点分析刑法分论是刑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刑法规定的具体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解析的一个分支。
它主要关注的是刑法条文的解释、适用和发展,涉及到刑法的基本原理、构成要件、责任形态等方面的问题。
以下是对刑法分论的考点进行分析:一、构成要件刑法分论主要研究的第一个考点是构成要件的解释和适用。
构成要件是指犯罪行为成立和认定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它直接关系到刑法适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在对构成要件进行分析时,可以从犯罪对象、犯罪主体、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等方面进行研究,探讨其在各个犯罪类型中的具体表现和要求。
二、犯罪责任犯罪责任是指犯罪主体对其犯罪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刑法分论中的第二个考点是犯罪责任的认定和分析。
犯罪责任主要包括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两个方面的问题。
在主观责任方面,可以探讨犯罪主体的故意和过失等概念,分析其要件和界限。
在客观责任方面,可以研究因果关系、因果连贯性和社会危险性等问题,探讨犯罪结果的产生和责任的归属。
三、刑事防卫刑事防卫是指当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自身或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使用合理的防卫手段进行抵抗和反击。
刑法分论中的第三个考点是刑事防卫的法律规定和适用。
刑事防卫主要包括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两个方面的问题。
在正当防卫方面,可以研究其构成要件、限度和责任问题,探讨防卫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在紧急避险方面,可以研究其应用范围、条件和效力问题,探讨避险行为的必要性和合规性。
四、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规定的适用刑事处罚的下限年龄。
刑法分论中的第四个考点是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和界限。
刑事责任年龄主要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包括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刑事教育的实施和刑事处罚的适用等方面的问题。
在处理刑事责任年龄问题时,可以从立法意图、心理发展和社会实践等不同角度进行探讨,评估未成年人犯罪的法理依据和实践效果。
五、事后处理事后处理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后,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进行调查、审判和处罚的一系列活动。
刑法分论笔记
刑法分论课件第一章刑法分论概说♦第一节刑法分论的体系♦一、分论研究对象♦研究对象是广义刑法所规定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与刑事责任,学习重点是各种具体罪的犯罪构成,具体指常见多发罪构成特征、罪与非罪的界线、此罪彼罪的界线。
♦二、我国刑法分论的体系♦所谓体系是指该学科知识的排列组合,我国刑法分论体系是以我国刑法典分则规定的犯罪分类体系为基础分章分节论述。
♦我国刑法典分则主要根据犯罪侵犯的同类客体不同分为十章,各章的先后或章内各罪的先后秩序主要根据犯罪的轻重由重到轻排列,也考虑相同的行为特征、犯罪主体、对象等进行排列。
♦二战后,越来越多的国家刑法的价值取向向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倾斜,故越来越多国家刑法将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或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排在第一章。
♦三、我国刑法分则规范的结构♦罪状+法定刑第二节罪状与罪名(1)♦一、罪状♦1罪状概念:指刑法分则条文对每个具体犯罪构成特征的具体描述。
♦2我国刑法罪状的特征:我国刑法的罪状均是按完成刑态的犯罪即既遂来规定的。
如为各种犯罪均需具有的要件,分则未再写出,故认定一行为是否构成某种罪,除要看刑法分则对该种罪的规定外,还要看刑法总则的规定。
♦二、罪状的表述方式♦1简单罪状:只描述犯罪最基本特征,不对具体构成要件内容作进一步说明的罪状。
此种罪状给法官认定犯罪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故除非是不易引起歧义的罪,一般不应采此种罪状。
♦2叙明罪状:是对某一或某些犯罪构成要件作较为详细的说明的罪状。
我国刑法绝大多数采此罪状。
因总则对主体、主观故意、过失的含义有规定,故叙明的内容一般是客观要件内容,如行为手段方式、时间、地点、对象、结果、数额等。
♦3引证罪状:指引证《刑法》分则规定的其他犯罪罪状来描述某一犯罪的特征的罪状。
♦4空白罪状:只规定某一犯罪以违反某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为构成要件,不具体描述该罪的具体特征的罪状。
我国无纯粹的空白罪状,一般是空白罪状加叙明罪状规定。
第二节罪状与罪名(2)♦二、罪名♦1规定罪名的途径:一是立法机关在刑法分则或在特别刑法中规定,二是由司法机关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三是刑法理论界进行概括来规定。
刑法分论重点(自己总结).doc
刑法分论重点(自己总结).doc主要内容:一、刑法论重点1.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是作恶实施要件条件、所犯罪行的认定、动机的识别、以及刑罚的量刑依据等。
根据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的不同,将犯罪构成要件分为犯罪主观条件和犯罪客观条件两类。
2.双重罪性双重罪性即两种以上罪行同时存在,因此在审查和审判时,刑事责任原则需要严格遵守,以确定犯罪的性质,并注意其相互关系,进行双重罪性的合并处理或者同时处以一定程度的刑罚。
3.从重处罚刑法中规定的从重处罚是指对某些特定的犯罪行为从重处罚,由原则构成的从重处罚,一般会使用更重的刑罚,其目的是以依法惩治罪行,维护国家利益和权威,抑制犯罪活动,同时也加强对特定行为的法律禁止性。
4.刑罚的量刑刑罚的量刑一般包括终身监禁、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没收财产等,量刑依据有:犯罪性质多寡、犯罪企图成功与否、犯罪数量多少、罪犯过失程度、当事人性情、社会危害程度等,其目的是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公序良俗,保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罪犯的教育和改造。
二、办案重点1.证据采信证据采信是指办案机关根据事实的性质、数量、质量,以及证据的体现、可靠性以及证人作证等法律规定进行定性和定量判断,形成对案件事实的定论。
2.罪犯识别罪犯识别是指依据犯罪嫌疑人所犯犯罪行为的犯罪情况,依据犯罪文书资料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现和供述情况,确定其实施的某一特定的犯罪行为,以及他的行为具有法律上的责任性。
3.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办案机关对刑事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害人采用的措施,主要包括抓捕、拘留、取保候审、逮捕、起诉、审查起诉、判决等,通过这些措施来获取罪犯的监管、审判、缉拿等。
刑法分论
读书笔记模板
01 思维导图
03 目录分析 05 读书笔记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作者介绍 06 精彩摘录
思维导图
本书关键字分析罪 秩序
分述
条文
分论
内容
人才培养 管理
刑法
罪
扰乱
走私罪
危害
贪污
破坏
利益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
本书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系列教材”之一种,依托浙江大学法学院的强劲师资及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面 的尝试,以刑法分论理论与制度为主要内容,涵摄法学专业本科所必需的知识点。本书主要包括刑法分论概述、 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 防利益罪等内容。
这是《刑法分论》的读书笔记模板,可以替换为自己的精彩内容摘录。
谢谢观看
第一节贪污贿 赂罪概述
第二节贪污贿 赂罪分述
第一节渎职罪 概述
第二节渎职罪 分述
第一节军人违 反职责罪概述
第二节军人违 反职责罪分述
作者介绍
同名作者介绍
这是《刑法分论》的读书笔记模板,暂无该书作者的介绍。
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
这是《刑法分论》的读书笔记模板,可以替换为自己的心得。
精彩摘录
精彩摘录
5
第五节破坏金 融管理秩序罪
第六节金融诈骗罪
第七节危害税收征管 罪
第八节侵犯知识产权 罪
第九节扰乱市场秩序 罪
第一节侵犯公 民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罪概
述
第二节侵犯公 民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罪分 述
第一节侵犯财 产罪概述
第二节侵犯财 产罪分述
01
第一节妨害 社会管理秩 序罪概述
《刑法分论》课件
目录
• 刑法分论概述 • 犯罪构成 • 犯罪形态 • 共同犯罪 • 罪数形态 • 刑罚论
01 刑法分论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刑法分论是相对于刑 法总论而言的,是对 各种具体犯罪及其刑 事责任进行研究的学 说。
特点
具体性、多样性、复 杂性。
具体性
刑法分论针对各种具 体犯罪的构成要件、 刑事责任等进行详细 阐述,具有更强的针 对性。
多样性
由于犯罪种类繁多, 刑法分论需要涵盖各 种不同种类的犯罪, 内容广泛多样。
复杂性
刑法分论涉及的犯罪 构成要件、刑事责任 等较为复杂,需要深 入研究和理解。
刑法分论与总论的关系
01
联系
刑法分论是刑法总论的具体应用,是对刑法总论原理的 进一步展开。
02
区别
刑法总论研究的是刑法的共性问题和一般原理,而刑法 分论则是对具体犯罪的个性问题和特殊情况进行研究。
必要共同犯罪
指刑法分则条文规定主体数量有特别要求 的共同犯罪。包括聚合犯、对合犯和集团 犯。
B
C
复杂共同犯罪
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分工不同 、地位不同、作用不同,分别按照其所起的 作用定罪量刑。
简单共同犯罪
指各共同犯罪人均参与实行某一具体犯罪构 成要件的行为,即每一共同犯罪人都是实行 犯的共犯形态。
03
犯罪形态
犯罪形态概述
犯罪形态定义
犯罪形态是指犯罪在完成过程中 的不同表现形式,包括既遂、未
遂、中止等。
犯罪形态的意义
犯罪形态对于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 义,不同形态的犯罪在法律责任和 处罚上存在差异。
犯罪形态的分类
根据犯罪完成与否,可分为完成形 态与未完成形态;根据行为是否符 合构成要件,可分为构成要件符合 性形态与违法性形态等。
刑法(分论)教学大纲
刑法(分论)教学大纲课程名称:刑法(分论)课程编码: 090510006英文名称:Specific Theories of Criminal Law学时:54学分:3适用专业:法学课程类别:必修课程性质:学科基础课先修课程:刑法(总论)参考教材: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王作富,2003一、课程性质与任务本课程是刑法学的组成部分,和刑法总论一起组成法学专业课程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专业结构,具有掌握和运用刑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分析问题与解决刑事问题的基本能力。
在教学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尽量结合案例教学,使学生掌握刑法理论与实务。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1.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刑法总论的基础之上,熟练掌握刑法分论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刑法条文准确的运用刑法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刑事问题,具有独立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
2.了解刑法学和我国刑事立法的发展概况,明确我国刑法规定的各种犯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和法定刑;3.了解司法实践中认定犯罪应当注意把握的政策法律界限;4.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讲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教学,旨在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完成本门课程的学习任务之后,能够解决或知晓如何解决实践中产生的刑事实体问题。
三、课程内容及教学要求第一章刑法分论概述教学基本要求:了解刑法分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以及罪名的确定;明确我国刑法分则的体系,法条竞合的概念、类型及适用法律的原则;掌握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
重点:1.犯罪分类的排列及其依据2.刑法分则的体系3.罪状、罪名和法定刑、罪名确定原则难点:1.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作用2.刑法总论对刑法分论作用的表现3.刑法分论和总论的关系教学基本内容:第一节刑法分论和刑法总论的关系一、刑法分论的概念二、刑法分论的研究对象三、刑法分论的研究意义第二节刑法分则的体系一、犯罪的分类排列二、犯罪分类排列的依据第三节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一、罪状二、罪名三、法定刑四、法条竞合第二章危害国家安全罪教学基本要求:明确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掌握重点讲授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特征及认定;了解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刑法分论
刑法各论1刑法总论与刑法分论的关系刑法的体系由总则和分则两大部分组成,刑法总则对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作出一般性规定,刑法分则对各论、各种犯罪的刑事责任和刑罚作出具体规定。
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密切联系、缺一不可,相互作用的关系。
(1)刑法各论对刑法总论的作用表现在:1贯彻和体现刑法总论的作用,刑法总论阐述的是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较为抽象、概括。
1促进刑法总论实践效应的作用。
3丰富和发展刑法总论的作用。
(2)刑法总论对刑法各论的作用主要体现在:1对刑法各论的概括作用。
2对刑法各论的指导作用。
3对刑法各论的制约作用。
2犯罪分类排列的意义首先,从行刑事立法上讲,对犯罪进行合理的分类和排列,既有助于建立比较科学的刑法分则体系,表明了立法者对各类犯罪的归纳、认识水平,并为立法实践奠定基础。
其次,从刑事司法上讲,对犯罪进行合理的分类排列,有利于司法审判人员较为准确地认识各类犯罪的一般特征和各类犯罪的具体特征,把握各类及各种犯罪的危害程度,正确区分具体罪之间的界限。
最后,从刑法理论研究上讲,对犯罪进行合理的分类,有助于从理论上阐述和探讨各类各种犯罪的立法意图、构成特征和社会危害程度等等。
3罪名的概念和功能罪名,是犯罪的名称或者称谓,是对犯罪本质特征或者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
1概括功能,是指对社会上纷繁复杂、千姿百态、形形色色的犯罪现象进行概括的作用。
2区分功能,是指罪名具有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限的作用。
3评价功能,所谓评价功能,是指罪名具有国家对危害社会的行为所给予的政治上和法律上的否定评价,以及对行为人进行的非难和谴责的作用。
4威慑作用,是指由于罪名体现了国家对犯罪的否定评价和对行为人的谴责。
4确定罪名应遵循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是指确定罪名时必须严格根据刑法分则规定具体犯罪的条文所描述的罪状,既不得超出罪状的内容,也不得片面地反映罪状的内容。
2概括性原则,是指罪名的确定必须是对罪状的高度概括,表述应力求简明。
《刑法分论专题》课件
区别
互补
刑法总论和刑法分论相互补充,共同 构成了完整的刑法学体系,为司法实 践中认定和处罚犯罪提供了理论支持 。
刑法总论研究犯罪和刑事责任的一般 原理,而刑法分论则研究具体犯罪的 构成要件、刑事责任和刑罚处罚。
刑法分论的研究方法
案例分析法
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和研究, 深入理解各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
件和刑事责任。
修正的犯罪构成
是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基础, 结合特殊情况加以规定的犯罪构 成。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
03
CATALOGUE
具体犯罪研究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概述
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的行为。这类犯 罪通常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
法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侵犯公民人身 权利罪的犯罪分子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如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等。
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如死刑、无期徒刑等。
03
案例分析
以某起受贿案为例,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
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最终被法院判处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
04
CATALOGUE
罪刑相适应原则研究
罪刑相适应原则概述
罪刑相适应原则定义
01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在刑法中
到合理的赔偿。
05
CATALOGUE
刑法分论的发展趋势与完善建议
刑法分论的发展趋势
国际化趋势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各国刑法分 论在理念、原则、制度等方面逐 渐趋同,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日益 加强。
科学化趋势 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如大数据、 人工智能等,对犯罪进行更为精 准的分析和预防,提高刑法分论 的科学性和预见性。
刑法分论
刑法分论一、罪状简单罪状:不详细描述某罪的构成特征,只规定该罪的名称。
叙明罪状:在条文中详细描述某罪的构成特征。
引证罪状:引用刑法典分则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某罪的特征。
第220条,单位犯213--219条规定之罪的,……依照本节各该条规定处罚。
空白罪状:在刑法分则条文中不直接描述某罪的构成特征,而是仅仅指明该种犯罪行为违反的其他法律、法规。
通过对其他法律、法规的分析,来了解该罪的构成特征。
罪名1.罪名的分类有:立法罪名、司法罪名和学理罪名;我国尚无立法罪名,有司法罪名。
2.司法罪名的确认分:(1)单一罪名和选择罪名。
选择罪名是指包含的犯罪构成的具体内容复杂,可以概括使用,也可以分解使用的罪名。
如,第483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罪。
(2)确定罪名和不确定罪名。
第114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法定刑与宣告刑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确定的刑罚种类和幅度。
法定刑是法院对犯罪人判刑的法律依据。
宣告刑是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依照法定刑和其他量刑情节,对被告人判决宣告的刑罚。
法定刑种类1.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对某种罪只规定单一的刑种和固定的刑度。
第121条,劫机致人死亡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罚金类3.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规定一定的刑种和刑度。
法定刑与宣告刑的关系法定刑是国家立法机关在刑法中对各种具体犯罪规定的具体量刑标准。
宣告刑是国家审判机关对刑事被告人依法判处的刑罚。
法定刑是审判机关对被告人量刑的基本法律依据。
宣告刑是法定刑实际运用。
法定刑着眼于犯罪的共性,宣告刑着眼于具体犯罪案件和犯罪人的特殊性。
二、罪名——即犯罪的名称,是对犯罪本质特征的科学概括。
确定罪名的原则:1、应具备合法性、准确性和简明性。
2、应以《刑法》分则条文的罪状为依据。
①在简单罪状中,罪名与罪状不一致,不应另立罪名。
②在叙明罪状中一般在描述罪状时已点出罪名。
刑法分论第一章
㈢罪名 1、类罪名、概括罪名、具体罪名 2、单一罪名、选择罪名
三、法条竞合
一、概念:法条竞合,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 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含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 依法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 况。 二、适用原则 1、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2、特别条款优于一般条款 3、重法优于轻法 ★法条竞合不同于想象竞合
二、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
㈠罪状 1、简单罪状 2、叙明罪状 3、空白罪状 4、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并存 5、引证罪状
㈡法定刑: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1、只规定一种刑罚的最高期限 2、只规定一种刑罚的最低期限 3、规定一种刑罚的最高和最低期限 4、规定多种主刑,其中有期徒刑只规定最高期限 5、规定多种主刑及附加刑,其中有期徒刑只规定最低期限 6、规定多种主刑及附加刑及两个以上刑罚幅度,其中有期 徒刑规定最高和最低期限 7、规定援引法定刑 ★法定刑不同于宣告刑
第一章 刑法分论概述
一、刑法分则体系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侵犯财产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 ★排列标准?顺序?复杂客体?
法学《刑法学分论》教学大纲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 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从犯的刑事责任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 免除处罚。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
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 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 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04 刑罚制度与刑罚裁量
刑罚制度概述
刑罚制度的概念
危害国家安全罪
背叛国家罪
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中 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分裂国家罪
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行为。
投敌叛变罪
指投奔敌人营垒,或者在被捕、被俘后投降敌人,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危害公共安全罪
1 2
放火罪
指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犯罪构成理论
犯罪客体要件
介绍犯罪客体要件的概念、分 类和作用,以及犯罪客体与犯 罪对象的关系。
犯罪主体要件
阐述犯罪主体要件的概念、分 类和作用,包括自然人犯罪主 体和单位犯罪主体等内容。
犯罪构成概述
阐述犯罪构成的概念、意义和 作用,以及犯罪构成的共同要 件和分类。
犯罪客观要件
解释犯罪客观要件的含义、内 容和作用,包括危害行为、危 害结果和因果关系等要素。
进行解读和适用。
对不同案例进行比较分 析,归纳出共性和差异, 加深对法律原理的理解。
案例讨论与课堂互动环节
01
02
03
04
案例讨论准备
提前阅读相关案例材料,做好 讨论准备,提出个人观点和问
题。
小组讨论与交流
分组进行案例讨论,分享各自 观点和分析思路,促进思想碰
撞和交流。
刑法分论笔记期末总结
刑法分论笔记期末总结一、引言刑法作为法律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定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刑罚制裁的法律规范体系。
刑法学作为犯罪和刑罚理论的研究,对于了解犯罪和刑罚的本质、目的和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本篇笔记将对刑法学的基本理论框架、犯罪构成要件、刑罚原则等内容进行总结和回顾,以期为期末备考提供参考。
二、刑法学的基本理论框架刑法学的基本理论框架主要包括犯罪理论、刑罚理论和刑法适用理论。
1. 犯罪理论犯罪理论研究犯罪的成因和发展规律,主要包括社会学派、心理学派和生物学派等不同学派的观点。
社会学派认为,犯罪是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因素的反映,犯罪的发生与社会不公平、贫富差距等社会问题密切相关。
心理学派重点研究个体的心理、人格和意识等因素对犯罪的影响,认为心理异常或失调是造成犯罪的重要原因。
生物学派关注犯罪倾向的遗传特点和生理机制,认为个体的生理结构、遗传基因等因素对犯罪的发生产生一定影响。
2. 刑罚理论刑罚理论主要包括防御理论、报复理论和教育改造理论等。
防御理论认为,刑罚是国家对于犯罪行为的正当防御措施,通过刑罚对犯罪分子实施威慑,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
报复理论认为,刑罚是对犯罪分子进行报复的手段,通过对犯罪分子的刑罚来实现对社会秩序的维护和社会责任的追究。
教育改造理论主张,刑罚应当以教育改造为主要目标,通过刑罚的执行,使犯罪分子意识到错误,改变行为,重新回归社会。
3. 刑法适用理论刑法适用理论研究法官如何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的情况,对犯罪行为进行刑法分类和适用刑罚的原则和方法。
在刑法适用过程中,应当遵循刑法适用的原则,包括法律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人性化原则等,同时也需要考虑犯罪的事实和情节、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等因素。
三、犯罪构成要件刑法规定了犯罪的构成要素和构成要件,根据不同犯罪类型,犯罪构成要件也有所不同。
犯罪构成要件主要包括客观构成要件和主观构成要件。
1. 客观构成要件客观构成要件是指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和结果。
刑法分论概述
刑法分论(各论)概述第一节分论的研究对象和总、分论关系一、研究对象(见下表)除研究对象外,还要注意以下背景知识:1、1997年刑法修正前刑法表现形式混乱状态及修正后如何在形式上纠正这种混乱状态?2、刑法的统一性要求甚于其他法律,主要体现在制定与修改刑法法律规范的机构比较统一。
但各省有关部门公开或内部出台的一些规定对刑法统一性有一定的不良影响。
3、三道防线的理解。
4、刑法(尤其是分则)的立、改、废。
5、刑法、刑事法律、刑法条文、刑事法律规范、刑法学、总则与总论、分则与分论等概念二、刑法总、分论关系总论没有学好,分论难以深入;分论没学透,难以理解总论的实质。
总论没有学好,可以通过学好分论加深对总论的理解。
刑法总论从宏观上研究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犯罪形态(主体形态、罪数形态、过程形态)比如盗窃罪,盗窃罪与将人灌醉后偷人东西的抢劫罪的区别。
而分则主要是从微观来解决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区别,如伪造多少人民币才构成伪造货币罪。
二者相互的关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例2、利用抢票软件帮他人买票是否构成犯罪?例3、举某地四人商量抢劫案例4、以李双江之子轮奸案说明总论对分论的作用。
例5、抢夺手表后逃离50米被抓获,是既遂还是未遂?例6、将蜂蜜误以为是农药放入杯中以加害于某人,有无构成犯罪?例7、危险驾驶罪入罪、吸毒不为罪说明总论对分论的影响。
共同过失犯罪体现分论对总论的发展。
三、学习刑法分论的方法第二节刑法分则的体系一、刑法分则体系的概念也就是犯罪分类,分为十大类。
二、刑法分则的依据例如:伪证罪应入哪一类罪名中?洗钱罪应归哪一类罪名中?第三节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引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见刑法修正案八)1、“条之一”如何理解,为何不当成第133条第二款,而将其作为第133条之一?2、本条文结构分析?3、为何要确定本条的罪名?如何确定本条的罪名即依据何在?4、本条文的罪状是什么?其与犯罪构成是何关系?本条文是什么种类的罪状?一、罪状试分析以下条文的罪状及说明其罪状的种类:第三百八十四条(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3)进行非法活动的,(4)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5)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6)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专科法律事务第三学期《刑法分论》
刑法分论 1一、单项选择题1、韩某在向张某催要赌债无果的情况下,纠集好友把张某挟持至韩家,并给张家打电话,声称如果再不还钱,就砍掉张某一只手。
韩某的行为(a)A.构成非法拘禁罪B.构成绑架罪C.构成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的想象竞合犯D.构成敲诈勒索罪2、饭店老板乙以可乐兑水冒充洋酒销售,向实际消费数十元的李某索要数千元。
李某不从,乙召集店员对其进行殴打,致其被迫将钱交给乙。
乙的行为构成(c)A 强迫交易罪B 敲诈勒索罪C 抢劫罪D 销售伪劣产品罪3、胡某,27岁,非常喜欢邻居家4岁的男孩小强。
一日,胡某带小强到一座桥上玩,胡某提着小强的双手将其悬于桥栏处,开玩笑说要把他扔到河里去,小强边喊“害怕”边挣扎,胡某手一滑,小强掉入河中,胡某急忙去救,小强已溺水而死。
从刑法理论上看,胡某对小强的死亡结果在主观要件上所持的心理态度是什么?(c)A、间接故意B、疏忽大意的过失C、过于自信的过失D、意外事件4、下列哪一行为可以不构成使用假币罪?(d)A.甲用总面额1万元的假币参加赌博B.甲将假币存入银行C.甲用假币缴纳罚款D.甲用总面额10万元的假币换取高某的1万元真币5、甲与乙有仇,遂找机会将乙打成重伤,在乙丧失知觉后,甲发现了乙的钱包,便起意拿走了乙的钱包,钱包里有1万元现金,甲将其占为己有。
关于甲拿走乙的钱包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A、构成抢劫罪。
B、构成抢夺罪。
C、构成盗窃罪。
D、构成侵占罪。
6、李某和王某听说张某出差,决定合伙到张某家进行盗窃。
王某在门外望风,李某进屋盗窃。
张某的朋友赵某给张某看家,看到李某进屋翻东西,大喊一声,持棍便追。
王某听到赵某的喊声,不顾李某安危而逃走。
李某为了逃避赵某的抓捕,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赵某身上捅了一刀后逃走。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c)A、李某和王某都构成盗窃罪。
B、李某和王某都构成抢劫罪。
C、李某构成抢劫罪,王某构成盗窃罪。
D、李某构成盗窃罪和抢劫罪。
大学考试刑法分论名词解释
大学考试刑法分论名词解释第一篇:大学考试刑法分论名词解释刑法分论名词解释1.罪状: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的描述。
2.罪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罪名包括类罪名,狭义的罪名仅指具体罪名。
狭义的罪名,是犯罪的名称或者称谓,是对犯罪本质特征或者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
3.叙明罪状:指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作了详细的描述。
4.选择罪名:指因罪状所包含的犯罪构成的具体内容比较复杂,罪名刑事上表现为并列特点的罪名。
选择罪名可以统一使用,也可以根据具体的犯罪行为分解使用。
5.法定刑: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确定的适用刑法的种类和刑法幅度。
6.背叛国家罪: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7.分裂国家罪: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8.颠覆国家政权罪: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9.投敌叛变罪:指中国公民投奔敌人营垒,或者被捕、被俘后投降敌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10.资敌罪:指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行为。
11.叛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2.间谍罪:指参加间谍组织,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13.投放危险物质罪: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4.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15.破坏交通工具罪:是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6.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指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学分论》课程教学大纲
《刑法学分论》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编号】12315221【英文译名】Specific Provisions of Criminal Law【适用专业】法学【学分数】2.5学分【总学时】40【实践学时】0一、本课程教学目的和课程性质本课程是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法学核心课程,是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之一。
学习本课程的目的在于引导学生理解我国刑事立法的基本精神;引导学生理解我国刑法分则的基本内容,掌握基本理论;引导学生初步掌握运用刑法分则理论探讨实际法律问题的解决;引导学生初步树立刑事法治的基本观念。
通过掌握刑法分则中具体犯罪的构成特征与刑事责任理论,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分则的具体规定,并运用所学的相关理论分析实际案件,能够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对具体案件进行定罪与判刑。
二、本课程的基本要求通过教学,理解我国刑事立法的基本精神;理解我国刑法分则的基本内容,掌握刑法基本理论;掌握运用刑法分则理论探讨实际法律问题解决的基本方法。
三、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前修课程:宪法、法理学、刑法学总论后继课程:刑事诉讼法、刑事执行法四、课程内容第一章罪刑各论概说【课时安排】2学时【学习目的和要求】了解:刑法分则的体系、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
理解:罪状的概念及其分类,罪名的概念及其分类,法定刑的概念及种类。
掌握:法条竞合的概念和适用原则。
【主要内容】(一)刑法分则的体系刑法分则体系的概念、刑法分则体系的特点(二)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罪状、罪名、法定刑(三)刑法分则的法条竞合法条竞合的概念、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重、难点内容】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法学院【学习建议】1、学生应该做好课前预习工作;2、根据教师的建议,对重、难点知识进行资料查询深入自学,增强理解;3、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活动;【思考题】1、如何理解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2、如何理解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其适用条件是什么?第二章危害国家安全罪【课时安排】1学时【学习目的和要求】了解: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构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学本科:教材《刑法学》主编赵秉志刑法分论一、单项选择题1 某甲于1997年10月1日与人重婚,二人共同生活到1998年9月30日。
对某甲的重婚犯罪的追诉期限到( B )。
A 1999年10月1日B 2003年10月1日C 2000年10月1日D 2004年10月1日2 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属于( D )。
A 空白罪状B 叙明罪状C 引证罪状D 简单罪状3 对所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均必须适用( D )。
A 死刑B 无期徒刑C 没收财产D 剥夺政治权利4 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 A )。
A 一般主体B 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C 国家工作人员D 有驾驶执照的汽车司机5 招摇撞骗罪的假冒对象是( C )。
A 人民警察B 军人C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D 国家工作人员6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行为方式是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 A )情节严重的行为。
A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B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C在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D在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似的商标二、不定项选择题1 李某在某公司经理张某下班时将其绑架至城外的一废旧房屋内,强迫其答应交付5万元的要求,张某因不同意被拘禁了3个小时,后又被李某强行带回家中,张某只好拿出5万元交给李某。
李某构成( D )。
A 绑架罪B 非法拘禁罪C 敲诈勒索罪D 抢劫罪2 甲为某人身保险的受益人。
为获取保险金,甲故意杀害了被保险人。
对甲的行为( D )。
A 应以保险诈骗罪定罪处罚B 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C 应以上述两罪从一重罪处罚D 应以上两罪并罚3 甲、乙相约到丙家盗窃。
到丙家后,甲让乙在门外望风。
甲进入丙家后,见丙在家,便只好对丙实施暴力,抢劫了价值6000元的首饰。
本案中,( C D )。
A 甲、乙都构成抢劫罪B 甲、乙为抢劫罪的共犯C 甲、乙在盗窃范围内构成共犯D 甲成立抢劫罪,乙成立盗窃罪4 李某在大街上趁张某不备,将其价值3000元的手机夺走,然后反复使用该手机拨打国际长途电话,致使张某损失话费2000元。
几天后,李某把手机扔进垃圾箱。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C )。
A 对李某的行为应以抢夺罪从重处罚。
B 对李某的行为应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C 对李某的行为应以抢夺罪和盗窃罪并罚。
D 对李某的行为应以抢夺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并罚。
三、名词解释1 毒品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 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3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4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经责令说明来源而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的行为。
四、简答题重婚罪与破坏军婚罪的区别。
答:(1)客体不同。
重婚罪侵犯的是一般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关系;破坏军婚罪侵犯的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2)客观要件不完全相同。
重婚罪表现为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破坏军婚罪表现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
(3)对象不同。
重婚罪的对象是现役军人的配偶之外的其他人;破坏军婚罪的对象只限于现役军人的配偶。
(4)主体范围不同。
重婚罪中的双方都可以构成犯罪;破坏军婚罪军人的配偶不构成犯罪。
五、论述题挪用公款罪的概念与特征答: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具有如下特征:(一)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国家的财经制度以及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挪用公款侵害的对象是公款。
所谓“公款”,即指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人民币、外汇及有价证券等。
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汇兑、储存的私人所有的货币资金,应以公款论。
(二)挪用公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主管、经手或保管公款的方便条件;“挪用公款”是指行为人违反财经管理制度,不履行任何手续,不经合法批准,擅自私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是指行为人将挪用的公款用于满足个人的某种需要,而不是挪作公用。
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人本人使用,也包括交给其他个人使用。
挪用公款后,为私利以个人名义将挪用的公款给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使用的,应视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前述三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才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行为。
构成挪用公款有三种不同情况: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不论挪用数额大小、时间长短,都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应根据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如果挪用公款交给他人使用,使用人利用公款进行非活动而挪用人并不知情的,对挪用人应按其他两种挪用公款罪的情况处罚。
2、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必须是挪用数额较大,方可构成本罪。
所谓营利活动是指以挪用的公款获取利润的行为,包括将公款用于生产、经营和投资,也包括将公款私存获取利息。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但不是用于非法或营利活动,只有在超过三个月未还时,方可构成挪用公款罪。
(三)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四)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犯罪,并以暂时非法占用公款为目的,即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违反财经制度擅自动用。
故意的内容仅于暂时使用,而不是永久占有。
六、案例分析某甲在某市开了一家旅馆,但生意一直不好。
为此,他向人贩子购买了五名被拐卖的妇女,并让她们在做旅馆服务员的同时,向客人卖淫。
因这五名妇女皆不服从,李某便将其中一名妇女剥光衣服,拍摄裸体照,并随后强行奸淫。
这样五名妇女被迫卖淫。
李某为了便于管理,还聘请了某乙负责保安工作,防止嫖客闹事。
某丙听说该宾馆有卖淫嫖娼活动后,便极力劝说其邻居13岁的某丁(女)去该旅馆卖淫。
某丁经不起反复诱导开始到该旅馆买淫。
某甲作为旅馆老板,时常与某丁发生性关系。
嫖客中有一人某戊,虽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但认为自己每次都使用安全套,不会传给别人,因此一边治疗,一边继续到该旅馆嫖娼。
在听说该旅馆有一位十三岁的女孩某丁后,还嫖宿过这个女孩。
后来,该市公安机关对全市旅馆进行大检查。
出租车司机某己听说后,赶紧给甲通风报信,使该旅馆躲过了公安机关的查处。
上述案例涉及的人员中哪些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甲: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实施了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组织卖淫罪(实施了以招募、雇用、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奸淫幼女罪(实施了故意与不满14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乙:协助组织卖淫罪(实施了为他人组织卖淫提供帮助的行为);丙:引诱幼女卖淫罪(实施了引诱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行为);戊:传播性病罪(实施了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嫖宿幼女罪(实施了故意嫖宿不满14周岁幼女的行为);已:窝藏、包庇罪(刑法第362条规定,出租汽车业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应以窝藏包庇罪论处)。
刑法分论一、单项选择题1 我国刑法第121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属于( A )。
A 叙明罪状B 简单罪状C 空白罪状D 引证罪状2 某甲于1997年10月1日与人重婚,二人共同生活到1998年9月30日。
对甲的重婚犯罪的追诉期限到( B)。
A 1999年10月1日B 2003年10月1日C 2000年10月1日D 2004年10月1日3 李某在学校的操场上练习骑摩托车,因技术不佳,将张某撞伤。
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某的行为构成( C )。
A 故意杀人罪B 过失致人重伤罪C 过失致人死亡罪D 交通肇事罪4 某甲系工商管理局执法大队队长。
该局查获了一起制售伪劣产品的犯罪团伙,因其中有其妻弟,某甲便未将该案移交司法机关,而是自己依照行政法规予以处理。
某甲的行为构成( D )。
A 放纵制售伪劣产品犯罪行为罪B 玩忽职守罪C 徇私枉法罪D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5 某民政局干部张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优抚金10万元给自己买了一套住房。
张某的行为构成( C )。
A 职务侵占罪B 挪用资金罪C 挪用公款罪D 挪用特定款物罪6 某甲伪造大量货币并出售,其行为构成( A )A 伪造货币罪B 出售货币罪C 伪造货币罪和出售货币罪D 使用伪币罪二、不定项选择题1 间谍罪的行为要件包括( ABC )。
A 参加间谍组织B 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C 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D 战时供给敌人军用物资2 某甲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后一直急于表现自己,先制造了一起爆炸案造成5人死亡,又绑架2人。
某甲的行为( D )A 仅构成积极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B 仅构成爆炸罪和绑架罪C 对上述三罪从一重罪处罚D 以上述三罪并罚3 某甲从某乙处购得贴有假茅台商标的假酒20箱,在3天内销售完,获利1万元。
某甲的行为构成( B )。
A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B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C 假冒注册商标罪D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4 下列情形中应实行数罪并罚的是( B )A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又造成组织人死亡的。
B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又强奸被组织人的。
C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又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的。
D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又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三、名词解释1 淫秽物品:即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但是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2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一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经济价值和实用价值,且权利人已采取了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3 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