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云南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与管理办法.
云南大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与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学改革与建设,加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鼓励广大教师和管理人员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教改研究项目的申报1.凡在我校从事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研究和组织能力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均可申请教改研究项目。
2.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原则上每两年组织一次,申请人根据教务处制订的当年教改课题立项指南进行项目申报。
3.各院(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选题,组织申报工作。
4.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云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表》(申请表空表电子版可以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一式二份,院(部)负责对申请书进行全面审核,在对申请人的研究能力、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等方面签署明确意见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教务处。
二、教改研究项目的条件及评审1.申请人所申报的教改研究项目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创新性,对我校本科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2)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3)理论研究有明显创新之处,应用研究具有较大推广价值,能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理论依据。
(4)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完整的研究方案、明确的预期成果和合理的经费预算。
2.教改研究项目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及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投票的方式确定是否立项。
评审通过的项目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由学校行文正式立项。
三、教改研究项目的经费管理1.学校设立教改专项经费。
经批准立项的教改项目,学校将视项目的类型给予一定的资助经费,资助额度为:(1)重点资助类项目每项人民币2 万元;(2)一般资助类项目每项人民币1 万元;各院(部)或有关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酌情安排一定数额的配套经费。
南昌大学部门函件
南昌大学部门函件南大教函〔2017〕56号关于印发《南昌大学本科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校内各单位:为了加强对南昌大学本科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管理,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学改革与研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讨论,制定了《南昌大学本科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暂行)》。
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教务处2017年6月6日南昌大学本科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南昌大学本科校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以下称“校级教改课题”)的管理,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学改革与研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级教改课题,是指学校在构建人才培养体系过程中批准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它是促进学校综合改革,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而实施的一项教学管理制度,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三条教务处对校级教改课题进行管理,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学院要把校级教改课题的指导、管理、考核工作纳入学院教学和科研工作计划,为教学研究创造良好的条件,并对教学研究成绩突出的人员予以奖励。
二、申报与立项第五条校级教改课题主要研究范围是学校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以及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
课题分重点(招标)课题、一般课题两类。
重点课题应是适应时代要求,具有领先理念,采用现代科研手段,在培养多样化个性化人才方面影响面广,推广价值大,社会效益好,有一定深度和难度的攻关研究项目,同时,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急需研究的重要内容,可以招标课题形式立项。
第六条校级教改课题每年申报1次,申报时间一般在教育厅下达省级教改课题申报通知后一周左右。
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改革发展需求确定每年重点(招标)课题、一般课题立项数;根据学院教师数、学院前几年校级教改课题申报情况及省级教改课题立项情况确定学院当年一般课题申报限额。
吉首大学教务处
吉首大学教务处教通[2015]26号关于公布吉首大学2015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及2014年之前立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情况的通知各学院及相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研究,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根据《吉首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地方院校材料类专业综合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创新”等85项课题为我校2015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其中重点项目20项,一般项目65项(见附件1)。
同时,学校组织专家对2014年以前立项项目进行结题评审工作,经评审,“地方综合性大学本科生研究与创新能力培养的梯度模式及实践路径”等5项结题优秀;“基于产学研合作的地方高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多维发展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等34项结题合格;“‘后方法’视角下的大学英语教学方法研究与实践”等10项暂缓结题(见附件2)。
同意“地方性高校生物工程专业实验教学体系的改革与实践”等9个项目延期至2015年10月结题;对“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绩效评价与监控研究:以吉首大学为例”等4项教改项目予以撤项(见附件3)。
现将立项与结题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请相关学院与项目主持人按照以下要求进行项目管理和积极开展研究。
一、研究过程管理1、请按照项目推进的进度安排,及时在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教学研究类”菜单下载相应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题报告书》,填写好后及时上报教务处教研科,张家界校区上报校区教科办。
2、2015年立项课题开题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前;中期检查时间为2016年4月;结题时间为2017年4月之前。
二、研究经费管理1、学校资助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经费标准为:重点项目每项8000元,一般项目每项3000元,软件服务外包学院、师范学院立项项目为自筹项目,由各学院按相应的资助标准进行资助。
2、此次立项项目在提交开题报告并通过中期检查后可启动教学研究经费的40%,其余经费必须在通过结题评审之后方可启动;未通过结题评审的教改项目,将被取消资助经费。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的通知-黑龙江工程学院
黑龙江工程学院关于2009年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各部门:学校将于2010年4月6日--4月9日对200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参照《黑龙江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完成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的整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并按照经费使用相关规定结算经费。
对于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学校将取消其经费支持,并取消该项目负责人下一年度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资格。
一、材料提交目录:1.黑龙江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书(一式2份);2.黑龙江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1份);3.课题相关论文原件;4.其它佐证材料(依据个人情况提供)。
二、材料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3月31日,对于不能按期提交材料及材料提交不全的项目,按自动放弃结题处理,并停止经费划拨,按有关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材料提交地点:教学办公楼 A721室。
四、项目验收时间及要求:1.验收时间:2010年4月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附件)2.验收要求:准备5分钟能反映项目研究过程及成果的PPT演示文稿,同时接受专家提问。
相关验收表格及结题报告格式见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相关管理办法见《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制度汇编》。
附件: 2009年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日程教务处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附件:2009年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日程一、结题时间:2010年4月7日 13:30二、结题分组:1.第一组: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测绘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系、数学系、体育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地点:A3042.第二组: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电子工程系地点:A3073.第三组:经济管理学院、艺术与设计系、外语系、人文与社会科学系、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教育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地点:A311。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确认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附: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法规类别】学历学位学籍【发布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6.06.20【实施日期】2016.06.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确认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各研究生培养高校:为继续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促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根据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省教育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开展2016年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确认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立项确认工作安排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继续实行“高校组织申请审核、省教育厅进行立项确认”制度。
具体请按照《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详见附件1)。
1.项目类别与内容要求立项确认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
其中:重点项目:应着重研究关系我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急迫性问题,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研究生教育理论重大创新和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现实问题为重点,组织跨学科和跨部门的协同攻关,形成标志性成果,在学术界和实践领域产生重要影响,为推动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做出重要贡献。
重点项目主要研究方向如下:(1)黑龙江省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问题(包括我省:研究生教育发展规模、结构、质量与效益的关系研究;高等学校学科设置、各级各类学位点设置与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研究;互联网+研究生教育发展理论与实践探索等);(2)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体制机制问题;(3)关于“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包括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体制、机制及基地建设等问题;(4)加强学科队伍和导师队伍建设问题(包括:如何建立和实施研究生导师进入与退出机制);(5)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和机制改革问题;(6)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问题(包括:如何建立和实施研究生分流淘汰机制);(7)加强高水平大学及其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问题;(8)关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其他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的通知
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加强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研究性教学与学习,着力提高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为高水平高质量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夯实基础,经研究,今年继续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下称“教改立项课题”),同时开展20*年立项建设省级高等教育教改课题鉴定结题工作(下称“教改项目结题”)。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请各高等学校高度重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工作,认真组织校级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加强省级教改课题管理指导,保证匹配经费落实到位。
通过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鼓励教师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推进教学改革,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
同时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形成高等教育质量内涵建设新亮点,不断提升我省高等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
二、2009年教改立项课题申报1.立项数量。
今年共立项建设省级教改课题300项,其中省重中之重课题10项、省重点课题50项、省一般课题240项。
均在校级教改立项课题中择优建设。
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立项课题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限额。
今年教改立项课题紧扣《2009年教改课题立项指南》,仍实行限额申报。
“211”重点建设高校及综合性大学每校限报6项,其它本科院校每校限报4项,高职高专院校每校限报3项,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每校限报1项。
另外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限报4项,省高等学校实验室研究会与省成人高等教育研究会各限报3项,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研究会与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各限报2项,省高教学会限报1项。
其中,推荐重点课题不超过推荐名额20%。
学校应组织专家择优遴选,公示推荐。
研究会应紧扣相关工作特点,整合多所高校研究力量,并经研究会常务理事会论证后推荐。
3.立项建设。
依据《*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工作办法》,科学公正,择优建设。
成都师范学院文件
成都师范学院文件院教字〔2017〕57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及2015至2016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校内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我校人才培养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7年度校级教学改革课题的申报工作,同时对2015年度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一)立项范围选题应依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精神,立足学校“应用型、地方性、师范性”的办学定位,以培养适应基础教育需要的师范专业人才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围绕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及热点开展研究,着重从深化产教融合、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等方面进行突破。
(二)申报要求1.以二级学院或部门为单位组织申报。
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成都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办法》,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择优向学校推荐。
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5项,对以往校级教改项目完成较好的单位可适当放宽1-2项。
2.项目主持人须在项目中担任主要的、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鼓励以往校级教改项目完成较好的教师申报,立项在建的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质量工程项目,不得重复申报,3.有校级教改在建项目的主持人应结项后才可申报新的校级教改建设项目。
4.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产生立项建设项目。
项目应体现综合性、前瞻性、先进性和创新性。
5.校级教改课题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程序1.项目申请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成都师范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一份)。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21•【字号】浙教办函〔2020〕247号•【施行日期】2020.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47号各高等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92号)精神,现就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的2016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二、验收要求结题验收工作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开展,各高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的验收工作,对已延期且仍未通过结题的项目,应取消该项目,确保项目高质量结题。
请各高校推荐优秀教学改革项目,并在“学校验收意见”中备注。
请各高校重视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将作为相关资源配置的依据。
三、材料报送请各高校于结题验收工作完成后报送下列材料电子稿: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总结;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1,不同年度项目分表填报);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见附件3)。
其中附件1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2份并加盖学校公章,由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加盖省教改项目管理专用印章,作为结题验收凭据。
请各高校于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本校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本科高校材料发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邮箱:*************.cn,联系人:傅霞,电话:0571–88008976。
高职院校和成人高校材料发送至省教育厅职成教处,邮箱:***************,联系人:詹丹辉,电话:0571–88008886。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7.26•【字号】鲁教职函〔2023〕30号•【施行日期】2023.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3〕30号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职业院校,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教学改革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学成果的推广和共享,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56号)要求,现就2021年立项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事宜通知如下:一、验收鉴定范围2021年公布的518个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验收鉴定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9月10日。
三、验收鉴定方法(一)组织形式。
我厅委托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职院校(含职业技术大学、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下同)组织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工作。
其中,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牵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所在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所在的高职院校统一组织;省级教科研机构承担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本单位统一组织。
(二)专家组成。
项目的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同时进行。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职院校、省教科院组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鉴定验收委员会,提出不少于7人的评审专家名单,不得安排本单位人员作为专家。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2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2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4.02•【字号】教办基研〔2022〕98号•【施行日期】2022.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22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基础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教学的引领和促进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立项总体要求1.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级基础教研部门的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的课题均可申报。
同年度已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名校长、中原名师培育课题等教育厅其他单位立项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主持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年度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为扩大参与面,近三年承担省基础教研室组织的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年度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2.选题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方向性。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素质教育要求,体现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正确把握教育改革方向。
(2)针对性。
关注我省基础教育教学面临的重点问题,聚焦义务教育“双减”政策的落实、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的实施、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等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研究。
聚焦深度教研,围绕教研工作转型、教研重心转移、教研方式转变、教研员角色转换等开展深入研究。
(3)前瞻性。
深入研究各学科新版课程标准,探索学校教育和教学的基本思路与规律,进行适度超前的研究,引领教学改革与发展。
(4)原创性。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立项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立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5.10•【字号】内教高函〔2017〕34号•【施行日期】2017.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立项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7〕34号各高等学校:随着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发〔2017〕4号)的进程不断深入,国家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量大面广的英语和计算机公共基础课,尤其是大学英语教学的改革持续深化,以提升学生英语应用能力为标志的新一轮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正在发生。
同时,为调动我区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和开展教学研究的积极性,提升英语、计算机类课程教学质量,着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经研究,我厅决定与高等教育出版社联合开展2017-2018年度内蒙古英语、计算机类课程教学改革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联合教改项目”)立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内容(一)教学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研究针对相关课程实施方案的研究与实践,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评价的改革和网络教学平台等方面的建设研究。
(二)数字化课程建设组织全区优秀师资力量,系统规范和设计包括网络课程、数字化资源和新形态教材等方面的建设。
二、立项范围及数量(一)立项范围英语类联合教改项目针对高等学校大学英语课程实施方案的研究、网络教学平台建设和数字化资源建设等,其主要内容涵盖大学英语课程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评价的改革和课程体系的探索与构建,课程资源的建设等方面。
计算机类联合教改项目的研究与实施对象是高等本科院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基础核心课程,主要指大学计算机基础、程序设计基础、数据库技术及应用、多媒体技术及应用等课程。
云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
云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教育教案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我校于年月立项资助的第四轮研究生教育教案改革项目已经超过预定两年的研究工作期限。
根据《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案改革项目(第四轮)申报指南》,学校将于近期对研究生教育教案改革第四轮已立项的个两年期及其它部分申请延期的个项目(附件一)开展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结项材料填报项目负责人仔细填写《研究生教育教案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中的“(一)、(二)”部分,并附上相应的佐证材料。
经学院(所)主管领导审查认可,签字盖公章后,于年月日(周五)以前报研究生部室。
须提交的材料如下:.《结题报告书》(电子文档,纸质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份;.结题佐证材料份(请单独分类装订);.原《项目申请书》份(复印件);.原《计划任务书》份(复印件);.原《中期检查报告书》份(复印件)。
二、专家评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研究生教育教案改革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三、相关要求.本次研究生教育教案改革项目结项名单(附件一)中的项目不再接收延期结项申请,请各项目负责人仔细填写《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案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准备相关佐证材料。
.对于未提交结题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学校将给予“不予结项或终止研究”、收回剩余项目经费、在研究生教案工作会上通报、三年内限制项目负责人申报学校组织的研究生教案改革及课程建设项目等相关处理。
.请各学院(所)充分重视研究生教育教案改革项目的结题评审,仔细组织好相关项目的材料填报、经验总结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研究生部年月日附件:一、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案改革项目结项验收名单二、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教案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和保障问题研究.其它与研究生教育教案相关的项目研究生教育教案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填表日期: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部制《结题报告书》填表要求一、实事求是地填写《结题报告书》,文字要明确简练。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4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4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4.03.29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3.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项目2024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4年度结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及方式
(一)结题范围。
2021年以来经我厅立项和2020年经我厅立项且经我厅同意延期结题的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结题方式。
由各单位自主申报结题,我厅委托广西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开展结题评审。
二、结题材料报送要求
2024年度安排2次结题评审,各有关单位须将结题材料(详见附件)于2024年6月24日—30日、12月16日—22日提交至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8443/,账号:zjvpn,密码:zjmm@vpn,按网页提
示操作),该时段以外系统不开放结题材料报送功能。
联系人及电话:林梦,0771—3102913;潘西宁,0771—3930217。
附件:1.结题材料清单
2.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汇总表
3.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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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深入开展教改项目研究工作,根据《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及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06年申请延期结题的2项教学改革项目(附件1);
2.2007年立项的62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附件2);
3.2008年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如已达到结题要求,也可提前申请结题。
二、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
2.各系部负责人对项目负责人提供的结题报告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表格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系部公章。
3.申请延期结题的,应填写和上报《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4)。
2006年度已申请延期结题的2项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不得再申请延期。
4.未提交延期结题申请且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学校将追回项目经费。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和研究成果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成果原件验证。
2.各系部统一将结题报告书(含电子文档)等相关材料于2009年12月18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过期不再受理。
3.上述附件材料请到学校主页或教务处网页教学研究科栏目下载。
附件:
1、2006年度教学改革课题延期结题项目汇总表
2、2007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一览表
3、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4、延期结题申请书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二OO九年十月五日
2006年度教学改革课题延期结题项目汇总表
2007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览表
附件3
湖南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结题报告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系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办)_____________(宅)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制
一、基本情况
二、研究成果简介
三、项目研究总结报告
四、教学系部审核意见
五、教务处审核意见
六、学校对结题的意见
附件4
湖南科技学院校级教改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