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道路客运班车服务体系车体外观形象标准的通知
交通执法机构办公场所外观形象规范标准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规范三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准目录前言1.范围2.引用标准3.颜色、文字标准4.外观形象4.1门楣4.2牌匾4.3竖式灯箱4.4玻璃防撞条4.5 立面色带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场外观标识,加强执法形象建设和执法队伍管理,树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识,适用于各类交通执法机构办公场所外观形象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本标准只设计了交通执法、公路路政和道路运输三类执法机构,其他执法机构标识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0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GB/T 250—1995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 1720—1979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T 2828—2003 计数检查抽样程序GB/T 3098.3—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紧定螺钉GB/T 3098.4—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细牙螺纹GB/T 4423—1992 铜及铜合金拉制棒GB/T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GB/T 13818—1992 压铸锌合金GB/T 14954—1994 黄铜线GB 15093—-1994 国徽GB/T 17748-1999 铝塑板GB/T 16921—2005 金属覆盖层厚度的测量 X射线光谱法QB/T 3821—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的结合强度测试方法QB/T 3826—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测试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HG/T 2594—1994 各色氨基烘干磁漆3.颜色、文字标准:颜色对色以印刷色标为准,见图:4. 外观形象场所外观形象由门楣、牌匾、竖式灯箱、玻璃防撞条、立面色带组成。
2024年精品客运班线车容车貌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精品客运班线车容车貌管理制度一、长途客运是人们出行的重要运输方式,客运经营者要为广大乘客提供整洁舒适的乘车环境,营运车辆必须达到以下卫生条件。
(一)客车外部清洁、无漆皮脱落、营运标识按照规定位置喷涂、风挡和车窗玻璃无破碎和裂隙。
(二)必须配置卧具被套(毛毯除外)、枕套、床单、坐椅头枕;座椅外套干净、无污迹。
(三)各项服务设施齐全有效,无损毁。
(四)车辆内饰无污迹和破损。
各项警示、宣传标志张挂整齐。
(五)车内地面干净无废弃物、杂物,车厢内无明显异味,配置卫生间和卧铺的车辆,乘客鞋袜要采取除味或密闭措施,防止污染车厢空气。
(六)客运车辆要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的标准要求,定期对车辆内部进行消毒。
二、为保证客运车辆环境卫生的不断改善,加强对车辆的卫生管理,保证车辆清洁运营。
客运车辆必须按本通知规定的卫生条件进行检查。
(一)各车辆负责人要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转变经营理念,增强服务意识;依据卫生条件,逐车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设备,要坚决进行更新。
(二)运输企业应加强组织管理,明确管理内容、环节、程序和责任。
同时做好卫生管理的服务工作,积极开展车辆清洁、消毒和卧具等纺织物品的清洁工作。
2024年精品客运班线车容车貌管理制度(二)一、背景和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交通运输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
客运班线作为城乡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乘客出行体验,推动交通运输服务向智能、高效、绿色方向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因此,为了进一步优化客运班线车容车貌管理,提供更加舒适、安全、便捷的乘车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规范管理:根据政府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客运班线车辆的容貌管理,确保车辆外观整洁、车内设施完善。
2.厂家责任:要求客运班线车辆生产厂家按照国家质量标准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3.运营者责任:对客运班线车辆进行定期巡检、维护和保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车辆的良好状态。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规范(二)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规范二服饰、面料规范服饰规范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和执法标志标识,加强执法风纪建设和执法队伍管理,树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如意科技集团公司负责起草设计。
目录男春秋服、冬常服 (1)女春秋服、冬常服 (22)男夏西裤 (38)女夏西裤 (49)女夏西裙 (59)男长袖夹克 (67)女长袖夹克 (77)男内穿长袖衬衫 (87)女内穿长袖衬衫 (96)男短袖衬衫 (105)女短袖衬衫 (114)男短袖夹克衬衣 (122)女短袖夹克衬衣 (132)防寒服装 (142)女卷檐帽 (159)男(夏季)大檐帽 (171)附录 A (178)男春秋服、冬常服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人员制服男春秋装、冬常服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人员制服男春秋装、冬常服的生产及检验和包装。
2引用标准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 1335.1 服装号型男子GB/T 2664 男西服、大衣GB/T 2666 西裤GB/T 2910(所有部分)纺织品定量化学分析GB/T 2912.1 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 3917.2 纺织品织物撕破性能第2部分:裤形试样(单缝)撕破强力的测定GB/T 3920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GB/T 3921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皂洗色牢度GB/T 3922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GB/T 3923.1 纺织品织物拉伸性能第1部份: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GB/T 4668 机织物密度的测定GB/T 4669 纺织品机织物单位长度质量和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GB/T 4802.1 纺织品织物起毛起球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圆轨迹法GB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T 5711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干洗色牢度GB/T 5713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水色牢度GB/T 7573 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427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GB/T 8630 纺织品洗涤和干燥后尺寸变化的测定GB/T 17592 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的测定GB 18401 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FZ/T 01053 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FZ/T 01057(所有部分)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FZ/T 01093 机织物结构分析方法织物中拆下纱线线密度的测定FZ/T 80002 服装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FZ/T 80007.1 使用粘合衬服装剥离强力试验方法FZ/T 80007.3 使用粘合衬服装耐干洗测试方法3要求3.1外观样式见图示1。
交通执法机构办公场所外观形象标准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规范三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准目录前言1.范围2.引用标准3.颜色、文字标准4.外观形象4.1门楣4.2牌匾4.3竖式灯箱4.4玻璃防撞条4.5 立面色带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场外观标识,加强执法形象建设和执法队伍管理,树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识,适用于各类交通执法机构办公场所外观形象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本标准只设计了交通执法、公路路政和道路运输三类执法机构,其他执法机构标识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0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GB/T 250—1995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 1720—1979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T 2828—2003 计数检查抽样程序GB/T 3098.3—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紧定螺钉GB/T 3098.4—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细牙螺纹GB/T 4423—1992 铜及铜合金拉制棒GB/T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GB/T 13818—1992 压铸锌合金GB/T 14954—1994 黄铜线GB 15093—-1994 国徽GB/T 17748-1999 铝塑板GB/T 16921—2005 金属覆盖层厚度的测量 X射线光谱法QB/T 3821—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的结合强度测试方法QB/T 3826—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测试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HG/T 2594—1994 各色氨基烘干磁漆3.颜色、文字标准:颜色对色以印刷色标为准,见图:场所外观形象由门楣、牌匾、竖式灯箱、玻璃防撞条、立面色带组成。
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规范化标准
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规范化标准一、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第1条热爱祖国、爱国如乡;爱国是一种凝聚力和向心力,是民族自尊和民族气节;尽最大努力做好出租汽车服务工作是爱国主义的行动体现;知乡是不忘历史,爱国兴邦的基础。
第2条热爱XX、维护形象。
作为XX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热爱XX,了解XX,宣传XX。
知晓XX的历史与风景名胜,熟知XX交通版图。
在服务中不做有损于XX形象的事,不说有损于XX 形象的话。
第3条热爱本职、敬业爱岗。
这是出租汽车驾驶员做好服务工作的思想基础,也是钻研业务、熟悉本职的精神动力。
第4条诚实为本、信誉第一。
这是取信于乘客、建立诚信行业的基础。
只有老实做人、诚信待客,才能受到社会的尊重和信任。
第5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
想乘客所想,急乘客所急,帮乘客所难。
在服务中,帮弱助残,先人后己,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情。
发现违规犯罪行为,勇于智斗,及时报告,及时相救。
不能遇险不救,不能知情不报。
第6条遵章守纪,合法经营。
有合法经营资格,从事合法经营活动;服从行业管理,按照营运服务流程规范经营。
做到精通业务,熟悉技能;合理路线,安全行驶;按序接客,明码唱价。
第7条语言文明,彬彬有礼。
学说普通话,学说简便英语会话。
坚持使用文明用语。
不出口伤人,不与乘客争吵。
第8条仪表端庄,整洁大方。
保持个人卫生,保持服装整洁(干净无破损),保持态度和蔼。
不穿拖鞋、短裤、背心上岗。
男士不留长须、长发,不剃怪异发型(光头)。
女士不披头散发、不穿紧身超短裙上岗。
第9条讲究卫生,车容整洁。
(1)按规定喷涂统一的营运标志色,油漆要求不变色、不褪色,一经喷涂不得涂改。
使用新标志色后,车门两侧粘贴统一的营运标志和监督电话。
(2)车身外观保护良好。
车身整洁、光亮、无破损、无斑脱、无凹凸;玻璃齐全明净,不破损,无刮痕,车辆前后号牌完整、清晰;前后保险杠无破损、无斑痕;灯罩完整无破损;车顶无漏水。
(3)正确安装与使用顶灯。
车辆前沿中间安装由行业管理部门监制的出租车顶灯,并保持外壳完整、字迹清晰、图案清楚,夏季19时至次日5时其余季节18时至次日6时必须开灯亮顶灯。
道路快速班车客运服务质量规范
道路快速班车客运服务质量规范(DB34/T492-2005)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快速客运站、快速客运车辆硬件系统的质量要求和提供道路快速客运全过程服务软件系统的质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内注册的,从事营业性道路快速班车客运的经营者和汽车客运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 7258-199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9672-1996 公共交通等候车室卫生标准GB/T17729-1999 长途客车内空气质量要求JT/T200-2004 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325-2002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142-1990 汽车旅客运输班车客运服务质量标准JT/T198-2004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管理规定3 定义道路快速班车客运是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高级客车,通过高等级公路,进入专门的汽车客运站,实行全程优质服务,直达目的地的一种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方式。
4 基本要求4.1从事道路快速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具备三级企业及以上的经营资质及相应班线经营资格。
4.2道路快速班车客运车辆的类型与等级应符合JT/T325-2002中规定的高一级以上等级的要求。
4.3道路快速班车客运车辆行驶线路全程应在二级公路以上的路面行驶,其中一级公路以上的里程大于60%。
4.4道路快速班车客运车辆运送速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平均时速不小于70km/h,做到正班正点发车,基本正点到达。
4.5道路快速班车客运应该是起点站到终点站的直达运输,途中不得停靠未经道路运政机构核定的站点,不得随意停车上下旅客或装卸行李。
4.6道路快速班车客运应按交通部“三优三化”标准提供全过程的优质服务。
5 客运车辆5.1一般要求道路快速班车客运车辆的装备应齐全完好。
任何对车辆基本参数、基本性能、基本结构、车容车貌、行车安全、治安秩序产生影响的改装和改进都必须上报有关部门,履行合法的审批手续。
2024年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
2024年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工作规1. 检查人员汽车客运站应配备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检查人员,确保出站检查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2. 检查设备汽车客运站应配备先进的检查设备,如车辆检查仪、测量仪器等,以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3. 检查内容出站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车辆外观:检查车身是否有明显划痕、凹陷等,是否有玻璃破损、灯光照明是否正常。
- 车辆内部:检查车内是否干净整洁,座椅是否损坏,安全设备如安全带、灭火器等是否完好。
- 安全设备:检查车辆的安全设备是否齐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包括应急锤、灭火器、急救箱等。
- 动力系统:检查发动机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有异常噪音或漏油现象。
- 制动系统:检查刹车是否有效,制动片是否磨损程度过大。
- 轮胎系统:检查轮胎胎面是否磨损不均匀,胎压是否正常。
- 电气系统:检查车辆的电气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包括电瓶、电路等。
- 排放系统:检查尾气排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 检查流程出站检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驶入检查区域:车辆驶入指定区域,等待检查人员检查。
- 外观检查:检查车辆外观,确认是否有损坏或违规改装。
- 内部检查:检查车辆内部情况,包括车厢整洁程度等。
- 安全设备检查:检查车辆的安全设备是否完好。
- 动力系统检查:启动发动机检查运转是否正常。
- 制动系统检查:检查车辆制动性能是否正常。
- 轮胎系统检查:检查轮胎状况及胎压情况。
- 电气系统检查:检查电瓶及电路是否正常。
- 排放检查:检查尾气排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 检查结束:出站检查人员确认车辆已通过检查,车辆准备出站。
5. 检查记录出站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相关检查表格中,并由车主或相关责任人确认签字。
6. 异常处理如果车辆在出站检查中存在异常情况,检查人员应将异常情况告知车主或相关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修复方案。
如果异常情况无法解决,则车辆不得出站。
7. 定期检查为保证车辆安全运行,汽车客运站应定期对职工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检查人员的专业水平。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2024年)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2024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09.03•【文号】交运规〔2024〕7号•【施行日期】2024.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交运规〔202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现将修订后的《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2024年9月3日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鼓励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拓展服务功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接受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把住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关,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不到位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六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一岗双责”。
汽车客运站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交通执法机构办公场所外观形象标准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规范三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准目录、八、亠前言1. 范围2. 引用标准3. 颜色、文字标准4. 外观形象4.1 门楣4.2 牌匾4.3 竖式灯箱4.4 玻璃防撞条4.5 立面色带、八―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场外观标识,加强执法形象建设和执法队伍管理,树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识,适用于各类交通执法机构办公场所外观形象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本标准只设计了交通执法、公路路政和道路运输三类执法机构,其他执法机构标识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2000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GB/T 250 —1995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 1720 —1979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T 2828 —2003 计数检查抽样程序GB/T 3098.3 —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紧定螺钉GB/T 3098.4 —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细牙螺纹GB/T 4423 —1992 铜及铜合金拉制棒GB/T 8170 —1987 数值修约规则GB/T 13818 —1992压铸锌合金GB/T 14954 —1994黄铜线GB 15093 —-1994 国徽GB/T 17748-1999铝塑板GB/T 16921 —2005 金属覆盖层厚度的测量X射线光谱法QB/T 3821 —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的结合强度测试方法QB/T 3826 —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测试方法(NSS)法中性盐雾试验HG/T 2594 —1994 各色氨基烘干磁漆3.颜色、文字标准: 颜色对色以印刷色标为准,见图:■込交通执法英宜芋棒CHINA TRANSPORTIONCHINA TRANSPORTION申无譬怵英吏字体4.外观形象场所外观形象由门楣、牌匾、竖式灯箱、玻璃防撞条、立面色带组成交通执法效果图公路路政效果图4.1门楣整体效果见图4.1.1内容门楣由交通执法徽标、“交通执法”、“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效果图“道路运政”组成4.1.2门楣位置门楣在办公场所正门上方4.1.3形状门楣设置为横向组合,长宽比例以实际情况而定,参照比例如下:4.1.4颜色0.80A/白色0.05A/黄色0.15A比例为,见图:门楣底色主色以蓝色为主加黄白辅助色带,蓝色O命违路运菽4.1.5字体中文字体为方正美黑简,英文字体为Foiloteemed。
2023年汽车客运站客运服务规范
2023年汽车客运站客运服务规范将着重提升服务质量,方便乘客出行,保证交通的安全与顺畅。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介绍规范的内容。
一、排队与候车区规范1. 客运站应合理规划候车区,确保乘客有足够的座位和遮阳设施。
2. 设置排队标志,引导乘客有序排队,遵守先来先服务原则。
3. 提供电子显示屏或公告板,及时播报班次信息和出发时间。
4. 为残疾人、孕妇、老人等特殊人群设置专门候车席位。
二、服务人员素质提升1. 汽车客运站将加大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2. 要求服务人员礼貌待客,热情解答旅客的问题。
3. 鼓励服务人员学习外语,提供更好的语言服务。
三、信息公开与应急措施1. 汽车客运站应当公布联系电话、车次信息、票价等信息,方便旅客查询。
2. 提供出行指南、交通枢纽图等实用信息,帮助旅客规划行程。
3. 配备应急设备和药品,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票务与退改签规定1. 提供实名制购票服务,加强票务管理,避免非法经营。
2. 支持电子票务,方便旅客查询和取票。
3. 强化退改签规定,提供预订变更和退票服务,保证旅客权益。
五、车辆整洁与安全1. 汽车客运站将建立车辆巡检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2. 要求车辆在进站前进行洗车和消毒,保持整洁。
3. 加强车辆技术维护,定期检查并及时修理故障。
六、营业时间延长与清洁环境维护1. 汽车客运站将适应市场需求,延长营业时间,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2. 定期清洁和消毒营业大厅、候车室、洗手间等公共空间。
3. 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保持环境整洁。
七、加强合作与信息共享1. 积极与其他交通枢纽合作,实现信息共享与联程联运。
2. 优化换乘流程,提供便捷的换乘服务。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共同维护客运市场秩序与安全环境。
总之,2023年汽车客运站的客运服务规范将着力提高服务质量,方便乘客出行,确保交通的安全与顺畅。
通过规范化管理,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增强乘客的出行体验和满意度。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2012第二次修正)-交通运输部令第8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2012第二次修正)正文:---------------------------------------------------------------------------------------------------------------------------------------------------- 交通运输部令(第8号)《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2年11月27日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2年12月11日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2号)作如下修改:一、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客运包车应当凭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并持有包车票或者包车合同,不得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
第二款修改为:客运包车除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外,其线路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地。
省际、市际客运包车的车籍所在地为车籍所在的地区,县际客运包车的车籍所在地为车籍所在的县。
删除第三款。
二、第六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内容为:从事省际包车客运的企业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要求,通过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向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使用包车标志牌。
原第二款变为第三款。
三、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三)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按班车模式定点定线运营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同时,对附件10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的样式和附件11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的制式规范进行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施行。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交通部关于加强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加强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5.25•【文号】交公路发[2007]248号•【施行日期】2007.05.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部关于加强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2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工作开展以来,对提高道路客运行业车辆技术装备水平,保证运输安全,提高客运服务质量发挥了十分显著的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执行标准不统一、信息共享不够、车型重复申报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工作,更好地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客车生产企业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工作的重大意义。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工作,是交通部门实施营运客车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客车技术进步、优化客车结构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道路客运更安全、更经济、更舒适的重要保障。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提高严格执行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制度的自觉性,维护相关制度、标准的严肃性和统一性,保证此项工作健康、规范、持久地开展下去。
二、严格执行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新标准。
新的《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06)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经交通部批准,已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标准结合道路客运发展需要,以提高客车安全性能,节约客车运行能源消耗为目标,调整了一些技术参数和指标,进一步明确了营运客车技术引导方向。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加强新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组织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及参与营运客车等级评定、复核等工作的人员,加强对新标准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掌握和理解新标准的实质和准确内容,自觉做到统一标准、统一执行。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第二次修正)-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6第二次修正)正文:----------------------------------------------------------------------------------------------------------------------------------------------------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05年7月12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08年7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14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2年12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6年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6年12月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六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一)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车客运。
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20年第17号部令) 》班车客运定制服务信息表
基本信息
经营者名称(印章)
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致
法定代表人姓名经办人姓名
如系个人申请,不必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及“经办人姓名”项
通信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手机电子邮箱
经营许可证编号
开展定制客运的道路客运班线及其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
提供定制客运网络信息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
网络平台运营方式:班车客运经营者自营□
由班车客运经营者以外的机构运营□
网络平台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
手机电子邮箱
ICP许可证号
粘贴“定制客运”标识的班车客运标志牌编号
拟投入定制客运车辆情况
序号
数量
车辆类型及等级
车辆技术等级
拟购/现有
备注
1
2
3
合计Βιβλιοθήκη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汽车客运站服务规范
服务质量评估标准的制定与实施
评估标准
评估内容
包括车站设施设备、安全保障、卫生状况、服务态 度、票务管理等方面,确保评估标准的全面性。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企业 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服务质量评估标准。
评估方法
采用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各汽车 站进行服务质量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 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客对客运站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对服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规范汽车客运站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服务规范势在必行。
服务规范的目的和范围
目的
制定汽车客运站服务规范,旨在明确客运站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 旅客满意度,促进客运行业健康发展。
范围
调度人员
配备专业的调度人员,负 责车辆的调度和管理。
应急处理
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如遇 到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 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
车辆安检服务规范
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严格的车辆安检制度,确 保车辆安全上路。
安检人员
配备专业的安检人员,负责对 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安检内容
包括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 统、灯光系统等关键部件的安
全性检查。
03
人员服务规范
前台接待服务规范
热情接待
前台接待人员应以热情、友好的态度迎接乘客, 并主动问候。
耐心解答
对于乘客的问题和咨询,应耐心倾听并给予准确 、清晰的解答。
协助购票
主动协助乘客购票,特别是对于老年人、残疾人 等特殊群体。
站场保安服务规范
维持秩序
站场保安应保持警惕,确保乘客秩序井然,防止拥挤和混乱。
候车室服务规范
01
巡游出租汽车车容车貌及标识设施管理规范
巡游出租汽车车容车貌及标识设施管理规范巡游出租汽车是城市交通运输体系中重要的一环,它不仅是公众出行的重要选择,也是城市形象的一部分。
为了保证巡游出租汽车的车容车貌及标识设施符合市场需求和城市形象要求,有必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
一、车容车貌规范1. 车身外观: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身应整洁、无损伤,不得有划痕、凹陷、锈蚀等现象。
车身颜色可以根据地方政策进行限定,以确保统一的视觉效果。
2. 内部设施:巡游出租汽车内部设施应完好无损,包括座椅、地板、顶棚、门窗等,保证乘客的安全与舒适。
3. 清洁卫生:巡游出租汽车应定期进行内外清洁,保持车内外的卫生环境,避免异味和脏乱的情况。
二、标识设施规范1. 车牌号码:巡游出租汽车应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安装合法车牌,并确保车牌整洁清晰可辨。
2. 公司标识:巡游出租汽车应在车身醒目位置悬挂公司的车身标识,以便乘客辨认。
标识应清晰、易识别,符合公司及城市形象要求。
3. 服务标识:巡游出租汽车应在车门或车身上设置相关服务标识,如“24小时服务”、“接机专车”等,以满足乘客的需求并提高服务可见性。
三、管理规范1. 定期检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巡游出租汽车进行审核,检查车容车貌及标识设施是否符合规范。
对未达标的车辆,应督促相关运营公司进行整改。
2. 责任追究:对于故意变更车容车貌、擅自更改标识设施等违规行为,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暂停或取消运营资质等。
通过制定巡游出租汽车车容车貌及标识设施管理规范,可以使车辆在外观和标识方面更加整齐、一致,提升城市形象和服务品质。
同时,加强规范管理也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提升消费者对巡游出租汽车的信心和认可度。
四、车容车貌及标识设施管理的重要性1. 增强城市形象:巡游出租汽车作为城市的行动者,其车容车貌及标识设施的规范与美观程度直接影响到城市形象。
整洁、统一的车身外观和明显的标识设施能为城市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为市民和游客留下良好的印象。
交通执法机构办公场所外观形象标准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规范三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准目录前言1.范围2.引用标准3.颜色、文字标准4.外观形象4.1门楣4.2牌匾4.3竖式灯箱4.4玻璃防撞条4.5 立面色带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场外观标识,加强执法形象建设和执法队伍管理,树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交通执法机构场所外观标识,适用于各类交通执法机构办公场所外观形象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本标准只设计了交通执法、公路路政和道路运输三类执法机构,其他执法机构标识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0 包装贮运图示标志GB/T 250—1995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 1720—1979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GB/T 2828—2003 计数检查抽样程序GB/T 3098.3—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紧定螺钉GB/T 3098.4—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细牙螺纹GB/T 4423—1992 铜及铜合金拉制棒GB/T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GB/T 13818—1992 压铸锌合金GB/T 14954—1994 黄铜线GB 15093—-1994 国徽GB/T 17748-1999 铝塑板GB/T 16921—2005 金属覆盖层厚度的测量 X射线光谱法QB/T 3821—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的结合强度测试方法QB/T 3826—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测试方法中性盐雾试验(NSS)法HG/T 2594—1994 各色氨基烘干磁漆3.颜色、文字标准:颜色对色以印刷色标为准,见图:场所外观形象由门楣、牌匾、竖式灯箱、玻璃防撞条、立面色带组成。
四川汽车客运站服务规范
四川省汽车客运站服务规范(试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目录1、范围---------------------------------------32、规范性引用文件-----------------------------33、术语和定义---------------------------------44、基本要求-----------------------------------65、主要工作岗位服务要求-----------------------96、旅客服务----------------------------------187、运营服务----------------------------------268、安全服务----------------------------------299、环境服务----------------------------------3110、信息服务---------------------------------3411、标志标识---------------------------------35四川省汽车客运站服务规范(试行)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为旅客、经营者、托运方提供服务(含基本要求、主要岗位服务要求、旅客服务、运营服务、安全服务、环境服务、信息服务和标志标识)应遵守的服务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省内一级、二级、三级客运站的服务管理,四级、五级客运站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准(GB5768)四川省汽车客运站建设标准(试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9672-199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1000 1.1-2000)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2004)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GJ50-2001)交通客运图形符号、标志及技术要求(JT/T471-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道路旅客运输“三优”、“三化”规范(交通部公客字[1996]271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2012年第8号交通部令)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2006年第9号交通部令)汽车旅客运输规则(交通部公路字[1988]201号)3、术语和定义3.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简称“经营者”)指使用客运车辆进站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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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文件
公路稽征处
浙温运[2007]186 号
关于规范道路客运班车服务体系
车体外观形象标准的通知
全市各客运企业:
为确保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提高城乡客运服务水平,促进温州城市文明建设,近年来我市积极对道路客运班车推行浙江快客、温州快客、温州快线、温州城乡巴士、乡村小巴等服务体系标准(详见各服务体系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道路客运班车服务体系车体外观形象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标准的适用范围
浙江快客服务标准主要适用于跨省、跨地区的快速直达客运班车,温州快客服务标准主要适用于地区内快速直达客运班车,温州快线服务标准主要适用于温州地区内按批准站点停靠的快速客运班车,温州城乡巴士服务标准主要适用于县(市)内、三区内或者毗邻县市之间客运班车,乡村小巴服务标准主要适用于限
1
定区域内或指定班线经营的农村山区营运客车。
二、车身外观形象的统一规范
(一)执行浙江快客、温州快客、温州快线、温州城乡巴士、乡村小巴等服务体系标准的班车车身要统一喷涂相应的外观形象,包括车身图案和文字标识 (见附件1-5) 。
(二)企业申请车辆登记上牌时,车辆合格证关于车身颜色与车辆参数的内容必须与车辆实际符合。
未经职能部门同意,执行各服务体系标准的班车车身外观形象不得擅自变更。
运管部门要从购车环节入手,对车身外观严格把关。
(三)执行各服务标准的班车车门两侧应当喷涂机动车所有人名称、核定载客人数、监督电话(96520)。
大型载客汽车车厢后部喷涂放大的牌号(尺寸为号牌号码的2.5倍以上,喷涂的字体应当与号牌号码字体一致),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四)各客运企业必须做好班车车身外观形象维护和清洁工作,保持车辆整洁美观、车身外观完好无损。
二○○七年八月六日
主题词:道路客运服务体系标准通知
抄送: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市处各稽查大队,各县(市)运管稽征所
温州市公路运输管理稽征处办公室 2007年8月6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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