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第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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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S简介(国际会计准则)

IAS简介(国际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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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S的具体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第13号(IAS 13)——流动 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列报 (已被IAS 1取代) 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IAS 14)——分部 报告 国际会计准则第15号(IAS 15)——反映 物价变动影响的信息 (于2003年12月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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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S的具体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IAS 16)——不动 产、厂场和设备 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IAS 17)——租赁 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IAS 18)——收入 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IAS 19)——雇员 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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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S的具体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IAS 1)——财务报 表的列报 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IAS 2)——存货 国际会计准则第3号(IAS 3)——合并财 务报表 (最初于1976年发布并于1977年1月生效。 在1989年被IAS 27和IAS 28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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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S的具体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IAS 4)——折旧会计 (于1999年撤销并被于1998年发布或修订的IAS 16、IAS 22和IAS 38取代) 国际会计准则第5号(IAS 5)——财务报表应披 露的信息 (最初于1976年10月发布并于1977年1月生效。在 1997年被IAS 1取代) 国际会计准则第6号(IAS 6)——针对物价变动 的会计应对 (被IAS 15取代,而IAS 15于2003年12月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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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SC的建立
初期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中虽也强调“以 公众利益为目标”、“为改进和协调与编 报财务报表有关的条例、会计准则和程序 而开展广泛的工作”,但更关注的是获得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全体成员的支持,使 国际会计准则争取到各国会计界的广泛认 同。如此制定出来的准则显然不是高质量 的准则。各国对国际会计准则经常反映折 衷意见和保留自由选择的做法一方面表示 接受,一方面又表示不满。

财政部关于印发《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6号--存货监盘》等四个项目的通知-财会[2002]1016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6号--存货监盘》等四个项目的通知-财会[2002]1016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6号--存货监盘》等四个项目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6号--存货监盘》等四个项目的通知(2002年3月5日财会[2002]10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6号--存货监盘》、《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7号--函证》、《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9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和《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0号--会计报表审阅》,现予以发布,于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6号--存货监盘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7号--函证三、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9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四、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0号--会计报表审阅附件一: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6号--存货监盘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中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存货监盘,是指注册会计师现场监督被审计单位存货的盘点,并进行适当的抽查。

第三条定期盘点存货,合理确定存货的数量和状况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责任。

实施存货监盘,获取有关期末存货数量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第二章存货监盘计划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存货的特点、盘存制度和存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情况,在评价被审计单位存货盘点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存货监盘计划,对存货监盘做出合理安排。

2. 国际会计准则中文版

2. 国际会计准则中文版

国际会计准则2003年9月19日国际会计准则(IAS)目录Framework for the Prepar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3)Preface (24)Procedure and Objective of IASB (27)IAS 1: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33)IAS 2: Inventories (55)IAS 7: Cash Flow Statements (62)IAS 8: Net Profit or Loss for the Period, Fundamental Errors and Changes in Accounting Policies (73)IAS 10: Events After the Balance Sheet Date (82)IAS 11: Construction Contracts (93)IAS 12: Income Taxes (101)IAS 14: Segment Reporting (134)IAS 15: Information Reflecting the Effects of Changing Prices (150)IAS 16: Property, Plant and Equipment (155)IAS 17: Leases (169)IAS 18: Revenue (180)IAS 19: Employee Benefits (188)IAS 20: Accounting for Government Grants and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Assistance (227)IAS 21: The Effects of Changes in Foreign Exchange Rates (233)IAS 22: Business Combinations (244)IAS 23: Borrowing Costs (270)IAS 24: Related Party Disclosures (275)IAS 26: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by Retirement Benefit Plans (280)IAS 27: 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288)IAS 28: Investments in Associates (294)IAS 29: Financial Reporting in Hyperinflationary Economies (301)IAS 30: Disclosures in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of Banks and Similar Financial Institutions (308)IAS 31: Financial Reporting of Interests in Joint Ventures (319)IAS 32: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sclosure and Presentation (328)IAS 33: Earnings per Share (351)IAS 34: Interim Financial Reporting (365)IAS 35: Discontinuing Operations (376)IAS 36: Impairment of Assets (385)IAS 37: Provisions, Contingent Liabilities and Contingent Assets (410)IAS 38: Intangible Assets (426)IAS 39: Financial Instruments: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 (452)IAS 40: Investment Property (504)IAS 41: Agriculture (520)Framework for the Prepar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基本框架The IASB Framework is a conceptual accounting framework that sets out the concepts that underlie the prepar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for external users. It was approved in 1989. The IASB Framework assists the IASB:l in the development of future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in its review of existing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l in promoting the harmonisation of regulations,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procedures relating to the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by providing a basis for reducing the number of alternative accounting treatments permitted by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In addition, the Framework may assist:l preparers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in applying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in dealing with topics that have yet to form the subject of an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l auditors in forming an opinion as to whether financial statements conform with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l users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in interpreting the information contained in financial statements prepared in conformity with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l those who are interested in the work of IASB, providing them with information about its approach to the formulation of accounting standards.The Framework is not an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and does not define standards for any particular measurement or disclosure issue.In a limited number of cases there may be a conflict between the Framework and a requirement within an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In those cases where there is a conflict,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prevail over those of the Framework.世界上许多企业都编制并且向外部使用者呈报财务报表。

我国具体会计准则与IAS/IFRS的比较(VI)

我国具体会计准则与IAS/IFRS的比较(VI)

龙源期刊网 我国具体会计准则与IAS/IFRS的比较(VI)作者:龚翔许家林来源:《财会通讯》2006年第09期九、职工薪酬准则的比较为规范养老金会计核算,IASC于1983年发布了第19号国际会计准则即《IAS19——雇主财务报表中退休福利的会计》。

1993年11月,IASC对其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IAS19——退休福利费用》。

1998年2月,IASC发布了经过修订的第19号国际会计准则即《IAS19——雇员福利》,将所有雇员福利的会计处理统一于其中。

2000年10月,IASC理事会对IAS19进行了修订,改变了计划资产的定义,并引进对补偿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的要求。

2002年5月,IASB对IAS19再次作出修订,以处理递延确认精算利得和损失、资产上限测试的相互影响。

在其后的2004年2月和12月,IASB又分别两次对IAS19加以修订,修订后的IAS19允许在精算利得和损失发生的期间,在权益变动表中对它们进行全额确认。

我国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该准则是根据我国现行的职工薪酬有关政策和实际做法,在借鉴IAS19的基础上起草的。

该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关内容的比较见表9。

十、企业年金基金准则的比较《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的内容如表10所示。

第19号国际会计准则即《IAS19--雇员福利》和第26号国际会计准则即《IAS26——退休福利计划的会计和报告》亦是规范雇员福利会计处理和披露的会计准则,但是它们的相关规定与企业年金基金准则有较大区别,不便进行比较。

十一、股份支付准则的比较为了对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会计处理作出规范,IASB于2004年2月发布了第2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即《IFRS2——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

2006年2月2日,IASB就IFRS2的修订事项又发布了征求意见稿。

我国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就以权益结算和以现金结算的的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计量和披露作出了规范。

国际会计准则第26号通货膨胀会计处理

国际会计准则第26号通货膨胀会计处理

国际会计准则第26号通货膨胀会计处理国际会计准则第26号:通货膨胀会计处理通货膨胀对经济和企业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

为了准确反映通货膨胀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制定了国际会计准则第26号(IAS 26)《会计和报告中的通货膨胀》。

第26号准则主要关注通货膨胀对企业财务报表中的资产和负债的影响。

它提供了一套指导性原则,确保企业能够正确处理通货膨胀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从而提供准确的信息给利益相关者。

在通货膨胀环境中,企业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会发生变化。

过去,许多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未能恰当地反映这种变化,导致了财务信息的不准确。

IAS 26的引入填补了这一空白,并要求企业根据其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

首先,根据该准则,企业应当根据通货膨胀水平和模式来选择合适的通货膨胀计算方法。

常见的计算方法包括当前购买力和常规购买力计算法。

企业应根据其所在行业和国家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

其次,企业需要重新计算其财务报表中的资产和负债的价值。

通货膨胀会导致货币价值的下降,因此企业需要将当前购买力进行调整,以反映其实际价值。

这可以通过将货币金额与价格指数相乘来实现。

在财务报表中,企业还需要在重要的财务指标上提供通货膨胀调整后的数值。

这些指标包括销售额、收入、成本和利润等。

通货膨胀对这些指标的影响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挑战,因此正确调整这些指标至关重要。

此外,IAS 26还要求企业披露其通货膨胀会计处理政策和假设。

这样做可以增加财务报表的透明度,使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对通货膨胀的处理方式有更清晰的了解。

企业还应该披露通货膨胀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的重要影响。

识别和计量通货膨胀的影响不仅仅是遵守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更是为了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从而帮助利益相关者做出明智的决策。

企业应当理解和运用IAS 26的要求,确保财务报表完整和准确地反映通货膨胀带来的影响。

在实施IAS 26时,企业需要谨慎处理通货膨胀会计处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国际会计准则(中文版)【完整版】

国际会计准则(中文版)【完整版】

国际会计准则(中文版)【完整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可编辑放心下载)国际会计准那么〔中文版〕国际会计准那么〔中文版〕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hinese Edition目录7>1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号--会计政策的揭示4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号--存货10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号--已失效10国际会计准那么第4号--折旧会计13国际会计准那么第5号--已失效13国际会计准那么第6号--已失效13国际会计准那么第7号--现金流量表21国际会计准那么第8号--本期净损益、根本错误和会计政策的变更29国际会计准那么第9号--研究和开发费用35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0号--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事项39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1号--建筑合同46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2号--所得税会计53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3号--已失效54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4号--按分部报告财务信息58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5号--反映价格变动影响的信息61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73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7号--租赁会计82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8号--收入89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9号--退休金费用97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0号--政府补助会计和对政府援助的揭示103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1号--外汇汇率变动的影响111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2号--企业合并124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3号--借款费用128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4号--对关联者的揭示132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5号--投资会计140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6号--退休金方案的会计和报告147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附属公司投资的会计152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8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156国际会计准那么第29号--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161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0号--银行和类似金融机构财务报表应揭示的信息171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1号--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178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2号--金融工具:揭示和呈报197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3号--每股收益208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216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5号--中止经营223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6号--资产减值242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255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8号--无形资产275国际会计准那么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313国际会计准那么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325国际会计准那么第41号--农业国际会计准那么第1号--会计政策的揭示〔1975年1月公布,1994年11月格式重排〕范围13>.在揭示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所采用的所有重要会计政策时,应该应用本号准那么。

国际会计准则(1~41)中英文目录对照

国际会计准则(1~41)中英文目录对照

国际会计准则(1~41)中英⽂⽬录对照国际会计准则(1~41)中英⽂⽬录对照1.IAS1: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IAS1——财务报表的列报》2.IAS2:Inventories《IAS2——存货》3.IAS3:Consolidated Financial Statements《IAS3——合并财务报表》(已被IAS27和IAS28取代)4.IAS4:Depreciation Accounting《IAS4——折旧会计》(已被IAS16、IAS22和IAS38取代)5.IAS5:Information to Be Disclosed in Financial Statements《IAS5——财务报表中披露的信息》(已被IAS1取代)6.IAS6:Accounting Responses to Changing Prices《IAS6——物价变动会计》(已被IAS15取代)7.IAS7:Cash Flow Statements《IAS7——现⾦流量表》8.IAS8:Accounting Policies, Changes in Accounting Estimates and Errors 《IAS8——当期净损益、重⼤差错和会计政策变更》9.IAS9:Accounting for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Activities《IAS9——研发活动会计》(已被IAS38取代)10.IAS10:Events after the Balance Sheet Date《IAS10——资产负债表⽇后事项》11.IAS11:Construction Contracts《IAS11——建造合同》12.IAS12:Income Taxes《IAS12——所得税》13.IAS13:Presentation of Current Assets and Current Liabilities 《IAS13——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列报》(已被IAS1取代)14.IAS14:Segment Reporting《IAS14——分部报告》15.IAS15:Information Reflecting the Effects of Changing Prices《IAS15——反映物价变动影响的信息》(2003年已被撤销)16.IAS16:Property, Plant and Equipment《IAS16——不动产、⼚场和设备》17.IAS17:Leases《IAS17——租赁》18.IAS18:Revenue《IAS18——收⼊》19.IAS19:Employee Benefits《IAS19——雇员福利》20.IAS20:Accounting for Government Grants and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Assistance 《IAS20——政府补助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21.IAS21:The Effects of Changes in Foreign Exchange Rates《IAS21——汇率变动的影响》22.IAS22:Business Combinations《IAS22——企业合并》(已被IFRS3取代)23.IAS23:Borrowing Costs《IAS23——借款费⽤》24.IAS24:Related Party Disclosures《IAS24——关联⽅披露》25.IAS25:Accounting for Investments《IAS25——投资会计》(已被IAS39 和IAS40取代)26.IAS26: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by Retirement Benefit Plans《IAS26——退休福利计划的会计和报告》27.IAS27:Consolidated and Separate Financial Statements《IAS27——合并财务报表及对⼦公司投资会计》28.IAS28:Investments in Associates《IAS28——对联合企业投资会计》29.IAS29:Financial Reporting in Hyperinflationary Economies《IAS29——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30.IAS30:Disclosures in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of Banks and Similar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AS30——银⾏和类似⾦融机构财务报表中的披露》31.IAS31:Interests in Joint Ventures《IAS31——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32.IAS32:Financial Instruments: Disclosure and Presentation《IAS32——⾦融⼯具:披露和列报》33.IAS33:Earnings per Share《IAS33——每股收益》34.IAS34:Interim Financial Reporting《IAS34——中期财务报告》35.IAS35:Discontinuing Operations《IAS35——终⽌经营》(已被IFRS5取代)36.IAS36:Impairment of Assets《IAS36——资产减值》37.IAS37:Provisions, Contingent Liabilities and Contingent Assets 《IAS37——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38.IAS38:Intangible Assets《IAS38——⽆形资产》39.IAS39:Financial Instruments: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IAS39——⾦融⼯具:确认和计量》40.IAS40:Investment Property《IAS40——投资性房地产》41.IAS41:Agriculture《IAS41——农业》国际会计准则中⽂版⽂件格式:Pdf可复制性:可复制TAG标签:会计学点击次数:更新时间:2010-03-30 15:23介绍国际会计准则中⽂版,国际会计准则在2008年做了更新,中⽂版不知道是否同步更新,这个对于会计从业⼈员的帮助很⼤,在⽹上找了很久中⽂版都是2003的⽼版本,不知道楼主上传的版本对我是否有⽤。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以下简称为ASBE 26)是我国对于再保险合同会计处理的准则,对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如何处理再保险合同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ASBE 26的主要内容包括再保险合同的分类、会计处理方法以及披露要求。

首先是再保险合同的分类。

根据ASBE 26的规定,再保险合同可分为比例再保险和超额再保险两类。

比例再保险是指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根据约定比例向再保险人转移风险,再保险人按照比例分担赔付责任。

超额再保险则是指当被保险人的损失超过了约定的保险限额时,再保险人对超额部分进行赔付。

企业应根据具体的再保险合同类型确定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

接下来是再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ASBE 26的规定,对于比例再保险合同,企业应按照分出再保险的保单和分保回购的保费进行会计处理。

具体而言,分出再保险的保单应从资产负债表中的费用准备金中直接扣除;而分保回购的保费则应记录为分保费用,并按期摊销至投保期间。

对于超额再保险合同,企业应根据被保险人发生的损失及赔付的比例进行会计处理,将赔付的差额或超额部分确认为费用。

此外,ASBE 26还规定了对于再保险合同的披露要求。

企业应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披露再保险合同的情况,包括再保险合同的分类、赔付比例、赔付余额、赔付责任准备金、分出再保险保单、分保回购保费等信息。

同时,企业还应披露与再保险合同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如再保险合同的失效风险、再保险人的信用风险等。

综上所述,ASBE 26对于再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企业应根据具体的再保险合同类型进行区分,并按照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记录和报告。

此外,还需按照披露要求,对于再保险合同的相关信息进行充分的披露,以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的再保险合同风险和财务状况。

这样能够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增强了对企业财务状况的评估和分析的可靠性。

国际会计准则第26号通货膨胀会计处理

国际会计准则第26号通货膨胀会计处理

国际会计准则第26号通货膨胀会计处理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中,通货膨胀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它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国际会计准则第26 号(IAS 26)专门针对通货膨胀会计处理提供了指导和规范,以确保企业的财务报表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其经济实质。

通货膨胀会计处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当物价持续上涨时,传统的历史成本会计可能会导致资产低估和利润虚增。

例如,一项固定资产在购买时可能花费了 100 万元,但经过多年的通货膨胀,其实际价值可能已经大幅增加。

如果仍然按照原始成本计提折旧,那么折旧费用就会过低,从而高估了利润。

IAS 26 中规定了两种主要的通货膨胀会计处理方法:一般物价水平会计和现行成本会计。

一般物价水平会计是通过调整财务报表中的项目,以反映一般物价水平的变动。

它首先要确定一个物价指数,然后将历史成本数据按照这个物价指数进行调整。

比如,年初的存货价值为 50 万元,当年的物价指数上涨了 10%,那么调整后的存货价值就为 55 万元。

现行成本会计则是以资产的现行成本来重新计量资产和负债。

这意味着要根据当前的市场价格来评估资产的价值,并据此调整相关的会计记录。

例如,一台设备的历史成本为 80 万元,但现在市场上相同功能的设备需要 100 万元,那么在现行成本会计下,该设备的价值应调整为 100 万元。

在实际应用中,选择哪种通货膨胀会计处理方法取决于多种因素。

企业的经营特点、所处的行业环境以及管理层的决策需求等都可能影响选择。

一般来说,如果企业的资产价值受物价变动影响较大,现行成本会计可能更合适;而如果企业更关注整体经济环境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一般物价水平会计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然而,通货膨胀会计处理也并非一帆风顺,它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是数据获取和准确性的问题。

无论是物价指数还是现行成本的确定,都需要可靠的数据支持。

但在某些情况下,获取准确和及时的数据可能存在困难,这可能导致会计处理的误差。

国际会计准则第投资会计

国际会计准则第投资会计

国际会计准则第投资会计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1986年3月公布,1994年11月格式重排)范围1.本号准则适用于对投资的会计处理和揭示。

2.企业应根据第 8-44段的要求对投资进行会计核算,除非它们是专业投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应根据第45段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3.本号准则不涉及:(1)对投资所得的利息、使用费、股利和租金的确认基础(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和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会计”);(2)对附属公司的投资(见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附属公司投资的会计”);(3)对联营企业的投资(见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4)对合营的投资(见国际会计准则第对号“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5)商誉、专利权、商标权和类似资产;(6)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会计”中所述及的融资租赁;(7)对退休金计划和人寿保险企业的投资。

定义4.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的含义:投资,是指企业为了通过分配(如利息、使用资、胜利和租金等)增加财富,为了资本增值或者为了给投资企业带来诸如通过贸易关系所能获得的其他利益而持有的资产。

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所述的各种存货不是投资。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所述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也不是投资(投资物业除外)。

短期投资,是指性质上随时变现,而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

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

投资物业,是指在土地或建筑物上的投资,对它们的占用实际上不是为了供投资企业或与投资企业相同集团的其他企业的经营或使用。

公允价值,是指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由熟悉情况并自愿买卖的双方能将一项资产交换的金额。

市场价值,是指在一个活跃的市场上出售一项投资所能获得的金额。

可在市场出售的,是指在在着一个活跃的市场,从中可以获得市价(或某些可以计算市价的指标)。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引言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是关于再保险合同的准则,再保险在保险行业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再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涉及到估计和风险的认定,对于各类保险公司来说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文将重点介绍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对再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和会计处理方法。

再保险合同的定义再保险合同是指一家保险公司(被再保险人)与另一家保险公司(再保险人)之间的合同,其中再保险人同意承担被再保险人部分或全部的保险责任。

再保险合同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分摊风险,确保资本充足,并提供额外的保险保障。

分类和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可以分为两类: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比例再保险是指再保险人按照一定的比例承担原始保险人的赔款责任。

比例再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一般遵循以下步骤:1.首先,再保险人应根据再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确定是否满足确认再保险收益的标准。

2.如果再保险收益可以确认,再保险人需要根据再保险合同的条款,确定再保险收益的金额。

3.再保险收益应按照与原始保险责任相应的比例在每个报告期间确认。

确认再保险收益时,应考虑未决赔款准备金和预期索赔费用。

非比例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是指再保险人只在发生损失时承担超过一定额度的责任,一般用于保护原始保险人免受大额损失的影响。

非比例再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一般遵循以下步骤:1.首先,再保险人应根据再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确定是否满足确认再保险收益的标准。

2.如果再保险收益可以确认,再保险人需要根据再保险合同的条款,确定再保险收益的金额。

3.非比例再保险收益应在每个报告期间确认,一般按照再保险合同的条款约定的比例来计算。

会计处理的要点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对再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提出了一些要点,包括:1.再保险合同的确认条件,例如再保险人的保证能力、再保险合同的合规性等。

2.再保险收益的确认时机和金额计算方法。

3.对于未决赔款准备金和预期索赔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CASPlu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简介

CASPlu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简介

CASPlu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简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简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概要国际会计准则(IAS)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解释公告概要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概要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IAS)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73年⾄2000年间发布。

在2001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取代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部分国际会计准则作出了俢订,并提议对其他国际会计准则进⾏修订和以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取代某些国际会计准则,对原国际会计准则未涵盖的议题则采纳或提议了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通过核下的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均发布了准则的解释公告。

只有当财务报表遵循了每⼀项适⽤的准则和相应解释公告的所有要求时,才能声称该财务报表遵循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准则概要。

点击下列的国际会计准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号可链接到IAS Plus⽹站查阅各准则⾮官⽅的概要内容 (英⽂版,中⽂版正在制作中)。

请谨记此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概要仅涵盖其要点,⽽并不能取代对完整准则的阅读,也不能依赖其编制财务报表。

编报财务报表框架。

虽然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框架》)并⾮⼀份准则,但其能够为解决准则中未直接涉及的会计事项提供指引。

此外,在缺乏专门适⽤于某种交易的准则或解释公告时,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IAS 8)规定实体必须运⽤判断来制定并应⽤⼀项会计政策,并使形成的信息相关及可靠。

在作出此类判断时,IAS 8.11要求管理层应考虑《框架》中的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的定义、确认标准和计量概念。

该《框架》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89年批准,并于2001年4⽉被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采纳。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前⾔。

前⾔规定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标、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范围、应循程序、以及关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效⽇期、格式和语⾔的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导 致 所 有 者 权 益 减 少 的 、 向所 有 者 分 配 利 润 无 关 的 经 济 利 与 益 的 总 流 出 。 保 险 合 同 成 本 主要 包 括 发 生 的手 续 费 或 佣 金 原 支出 、 付成本 , 赔 以及 提 取 的 未 决 赔 款 准 备 金 、 险 责 任 准 备 寿 金 、 期 健 康 险 责 任 准 备 金 等 。 付 成 本 包 括 保 险 人 支 付 的 长 赔
款 准 备 金 、 险 责任 准 备 金 、 期 健 康 险 责 任 准 备 金 进 行 充 寿 长 足性 测试 。 险 人 按 照保 险 精 算 重 新 计 算 确 定 的 相 关 准 备 金 保 金额 超 过充 足 性 测 试 日已提 取 的 相 关 准 备 金 余 额 的 , 当 按 应 照其 差额 补 提 相 关 准 备 金 ; 险 人 按 照 保 险 精 算 重 新 计 算 确 保 定 的 相 关 准 备 金 金 额 小 于 充 足 性 测 试 日 已 提 取 的 相 关 准 备 金余 额 的 , 调 整 相关 准 备 金 。 不
认 为 资 产 , 冲减 当期 赔 付 成 本 。 并 处 置 损 余 物 资 时 , 险 人 应 当按 照 收 到 的 金 额 与 相 关 损 保
余 物 资 账 面 价 值 的差 额 , 整 当期 赔 付 成 本 。 调
决 赔 款 准 备 金 、 发 生 未 报 案 未 决 赔 款 准 备 金 和理 赔 费用 准 已
收 代位 追偿 款账 面价 值 的差 额 , 整 当期 赔 付 成 本 。 调
第六章
第 二十 二条
列 报
保 险 人 应 当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单 独 列 示 与 原
保 险 合 同 有 关 的下 列 项 目 :一 ) 到 期 责 任 准 备 金 ; 二 ) ( 未 ( 未 决 赔 款 准 备 金 ; 三 ) 险 责 任 准 备 金 ; 四 ) 期 健 康 险 责 任 ( 寿 ( 长

IAS 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

IAS 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

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目的本准则的目的是,为在工商企业财务报农中确认、计量和披露金融工具制定原则。

范围1.本准则应运用于所有企业中除以下之外的各项金融工具:(1)按《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报表和在子公司投资的会计》、《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在联营企业的投资》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1号—在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核算的在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中的权益;(2)《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适用的租赁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在出租人资产负债表上确认的租赁应收款,应遵循本准则的终止确认规定(见第35至65段和第169段(7)),而且本准则应运用于嵌在租赁合同中的衍生工具(见第22至26段);(3)《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适用的雇员福利计划下的雇主资产和负债;(4)《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定义的保险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但本准则应运用于嵌在保险合同中的衍生工具(见第22至26段);(5)报告企业发行的权益工具,包括划为报告企业股东权益的期权、认股权证和其他金融工具(但是,这些金融工具的持有者应将本准则运用于这些金融工具);(6)要求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款项时代行支付的金融担保合同,包括信用证(《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为确认和计量金融担保、保证义务和其他类似工具提供了指南)。

但是,须按特定利率、证券价格、商品价格、信用等级、汇率、价格或利率指数、或其他变量的变动进行支付的金融担保合同,应遵循本准则的规定。

而且,本准则要求确认由于第35至65段设立的终止确认准则而发生或保留的金融担保。

(7)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合同(见《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第65至76段)(8)要求根据气候、地理或其他实物变量进行支付的合同(见第2段),但本准则应运用于嵌在这类合同中的其他类型的衍生工具(见第22至26段)。

2.要求根据气候、地理或其他实物变量进行支付的合同、通常用作保单。

企业弃置费用的会计核算

企业弃置费用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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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
三、弃置费用实务中的一些建议 弃置费用的提出不论在宏观方面、微观方面,还是在 政治方面、经济方面,都有划时代意义,但其也存在不足 和需要完善的地方。首先,新准则对弃置费用的操作指导 性不强,比较笼统,实际操作中达不到应有的效果,现行 准则对弃置费用的条款规定较少,内容分散,需要财政部 制定专门的弃置费用会计准则,对其细则作出明确规定, 以便企业实际操作。实践证明,当准则不够清晰时,企业 会明显存在操纵盈余管理和自由裁量的行为。其次,弃置 费用管理还应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对其立法,强制企业必 须严格遵守,不打折扣,保证实施效果。例如,在 2010 年, 与采掘行业有关的 66 家上市公司中,只有 25.7% 的公司设 置了资产弃置业务,这说明环境保护有紧迫性,与会计处 理信息失真的矛盾特别突出,必须强制执行,突出其强制性。 另外,还应扩大弃置费用的财务核算适用范围,优化弃置 费用税前抵消税收政策,加大财务披露力度。新准则规定 计提弃置费用的行业有石油天然气、核电等高危行业,但 煤矿、化工、冶金等高污染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也会污染耕地、 山川、河流、草地、林地等,根据法律要求也要作出相应 赔偿,治理环境,使其恢复原貌等,这一过程中会形成预 计负债,其也应纳入弃置费用核算范围,从而促使企业形 成环保意识,加强环境保护。
财会
企业弃置费用的会计核算
周东勋 (河南省郑州种畜场,河南 郑州 450000)
摘要:弃置费用的会计核算是我国会计准则新的规定,对我国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会计核算等有积极作用,因此深刻理 解弃置费用并对其进行充分应用意义深远。
关键词:弃置费用;会计核算;资产闲置
一、弃置费用的概念
弃 置 费 用 即 弃 置 成 本 或 资 产 弃 置 义 务, 英 文 为 Asset Retirement Obligation(ARO),其是指根据国家的 法律法规以及签署的各类国际公约,企业本身承担环境保 护与恢复义务时产生的支出,常见的有大型核电站设施以 及石油开采设施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的全称为《金融工具会计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准则26号”),它是我国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制定的一项准则。

准则26号主要是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确认和计量,确保企业对金融工具的报表描述和信息披露能够符合用户的需要。

准则26号适用于所有的企业,不论其规模大小和性质。

其中,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股东权益工具三大类。

准则26号规定了金融工具的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首先,对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企业需要根据其所有权转移和支配权来确认其是否符合会计确认的条件。

其次,对于金融工具的计量,准则26号规定了两种方法,即按公允价值计量和按成本计量。

按公允价值计量是指企业根据市场上可以获得的价格来计量金融工具,而按成本计量则是指企业按购买或者生产金融工具的实际成本来计量。

此外,准则26号还规定了用于计量金融工具的具体指标和方法,并对重要的金融工具进行了特殊处理。

除了会计确认和计量规定外,准则26号还对金融工具的减值准备、披露要求和合并报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例如,准则26号要求企业对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或者估计价值偏离公允价值的金融工具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准则26号还要求企业对金融工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确保用户能够了解企业的金融风险和金融工具的价值变动情况;此外,准则26号还规定了合并报表的范围和方法,确保企业对其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金融工具进行统一核算和报告。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是我国会计领域关于金融工具会计确认和计量的重要法规。

通过该准则的规范和指导,企业能够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确保其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靠性,从而为用户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是由中国财政部颁发的一项会计准则,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准则的全称是《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主要规定了企业应如何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并提供了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披露要求。

该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金融工具确认:准则对金融工具的确认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准则,企业应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和合同条款来判断是否确认特定的金融工具。

对于符合确认条件的金融工具,企业应根据交易日价格及相关费用确认其初始金额。

2.金融工具计量:准则规定了不同类别金融工具的计量方法。

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企业应根据市场价格或与市场价格具有高度相关的估算模型确定其公允价值。

对于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企业应以初始金额为基础,在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同时还应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3.转换、修改和回购:准则对金融工具的转换、修改和回购进行了详细规定。

企业在转换金融工具时,应根据转换价格确认相关损益,同时应披露转换前后的情况。

对于修改合同条款的金融工具,企业应根据修改后的条款对其重新进行确认和计量。

对于回购金融工具,企业应根据回购价格确认相关损益。

4.披露要求:准则要求企业对其持有的金融工具进行全面披露。

企业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重要的合同条款、风险管理策略等信息。

同时,企业还应披露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和损益敏感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的发布实施,有助于提高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增强了财务报告的可比性。

同时,该准则还对企业进行风险管理和金融工具披露提出了明确要求,使企业能够更好地了解和评估自身面临的风险和机遇。

然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挑战和争议。

部分企业和专业人士认为,准则过于复杂,适用难度较大。

同时,金融工具的计量和确认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容易受到企业的操纵和误导。

因此,财务报表用户需要具备一定的金融分析能力,才能正确理解和评估企业的金融状况和经营风险。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是指中国财政部于202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以下简称“准则26号”)。

准则26号的发布旨在规范并统一企业对于再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以确保企业在再保险交易中的会计信息公允、真实和可比,增强投资者及其他有关方的决策依据。

再保险是保险公司将部分或全部保险业务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的一种合同。

再保险合同的特点是涉及到两个保险公司之间的交易,因此其会计处理相对复杂。

准则26号通过对再保险合同的定义、再保险会计处理方法和披露要求等进行规范,提供了对再保险合同进行会计处理的详细指导。

准则26号明确了再保险合同分为两种类型:合同账目类型和计量方法类型。

合同账目类型包括合同账单制和协议账单制两种,其区别在于计量方法的选择和对应的会计处理方式。

计量方法类型包括合同账单制、义务账单制和限定合同的待定期款计提法。

企业在确定再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方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类型和方法,并在财务报表中按规定进行相应的披露。

准则26号要求企业在进行再保险交易时,需关注交易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相关信息。

再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应符合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基本原则,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公允和可比。

同时,准则26号还规定了对再保险合同价值的测试和会计结算等相关要求。

准则26号的发布对于规范和完善中国企业对再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具有积极的作用。

它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报表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为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更多的决策依据。

同时,准则26号还对企业进行了更多的披露要求,有助于增强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和信任度。

总而言之,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是中国财政部发布的一项关于再保险合同会计处理的准则。

它为企业提供了详细的再保险合同会计处理指导,规范了会计处理方法和披露要求。

准则26号的发布对于提高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比性,增强投资者及其他相关方的决策依据具有积极的作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关于收入的会计处理导言: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是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准则,主要规定了企业在收入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方面应遵循的原则。

本文将对该准则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准则。

一、收入的确认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明确规定,收入的确认应基于以下原则:1.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包括商品销售、提供劳务、提供资产使用权等。

2. 收入的确认应基于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3. 收入的确认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即在企业履行相应义务的同时,相应的收入也应当确认。

二、收入的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对收入的计量提出了一些基本要求:1. 收入的金额应当能够可靠计量,即能够准确反映企业权益的变动。

2. 对于交易中存在多个组成部分的收入,应当合理地将其分摊到各个组成部分中。

3.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以及相关的市场价格和成本信息,合理确定收入的金额。

三、收入的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规定了收入的报告要求:1. 企业应当根据收入的性质和来源,将其分别列示在财务报表中的适当项目中。

2. 对于长期合同或合同中存在多个履行阶段的收入,应当根据企业履行合同的进度和收入的发生时间,合理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中。

3. 企业应当及时、准确地披露与收入有关的重要信息,如收入的计量基础、收入的确认和分摊方法、收入的来源等。

结语: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对于企业在收入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旨在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准确、可靠和真实反映。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该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确保收入的正确确认和计量,并及时、准确地报告相关信息。

同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收入的管理和监督,防止收入的误报、漏报和虚报,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靠性。

以上就是本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的详细解读。

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准则,提高对企业收入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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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第26号--退休金计划的会计和报告国际会计准则第26号(1987年1月公布,1994年11月格式重排)范围1.本号准则适用于对退休金计划的报告(当这类报告被编制时)。

2.退休金计划有时被称作各种其他的名称,如养老金、一退休计划或退休金安排.本号准则将退休金计划视为有别于计划参加者的雇主的报告主体。

所有其他国际会计准则在未被本号准则取代的范围内皆适用于退休金计划的报告。

3.本号准则涉及将全部参加者作为一个整体的退休金计划的会计和报告,而不涉及向各个参加者提供的关于其退休金权利的报告。

4.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退休金费用是关于在有退休金计划的雇主的财务报表中确定退休金计划的费用。

因此,本号准则是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的补充。

5.退休金计划可以是规定供款的计划或规定退休金的计划。

许多退休金计划要求建立接受供款和支付退休金的独立基金,该项基金不一定要有独立的法律身份,也不一定要有信托人。

不论是否建立该种基金,也不论是否有信托人,本号准则皆适用。

6.将资产投资于保险公司的退休金计划,应遵循和私人投资安排一样的核算和筹资要求。

因此,他们属于本号准则的范围,除非与保险公司的合同是以具体参加者或一组参加者的名义签订,并且退休金计划的义务完全是保险公司的责任。

7.本号准则不涉及其他形式的雇佣津贴,如解雇补偿、延期付酬安排、长期供职人员的带薪休假、特殊的提前退休或精简计划、医疗福利计划或红利计划。

政府社会保障之类的安排也不属于本号准则的范围。

定义8.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的含义,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退休金费用所规定的含义相同。

退休金计划,是指企业对雇员在其终止服务时或终止服务之后,向其提供退休金的安排(或按年支付或一次付清),该退休金或雇主为此提供的金额,应在雇员退休之前,根据有关文件的条款或企业的惯例,予规定供款的计划,是指根据供款形成的基金以及它的投资收益来确定应支付的退休金金额的退休金计划。

规定退休金的计划,是指通常根据雇员的工资和服务年限,采用公式来确定应支付的退休金金额的退休金计划。

设立基金,是指为了承担未来支付退休金的义务而向企业以外的实体(基金组织)转移资产。

本号准则还使用下列术语:参加者,是指退休金计划的成员以及有权从退休金计划领取退休金的其他人员。

可供支付退休金的保险统计现值,是指退休金计划的资产,减去除了已承诺退休金的保险统计现值以外的负债。

已承诺退休金的保险统计现值,是指因已提供了劳务而由退休金计划预计支付给现有各过去雇员的款项的现值。

既定退休金,是指按退休金计划的规定,获得退休金的权利不以继续雇佣为条件的退休金。

9.一些退休金计划拥有雇主以外的发起人,本号准则也适用于对该类计划的报告。

10.大多数退休金计划都以正式协议为依据。

有些计划虽然是非正式的,但鉴于雇主以往的惯例,也承担一定程度的义务。

有些计划允许雇主有限制地承担计划下的义务,如果雇员仍将被留用,雇主通常难取消计划。

适用于正式计划的会计和报告的基础同样适用于非正式计划。

11.很多退休金计划规定建立独立的基金,据以向基金供款,并从中提取退休金。

该类基金可由基金资产的独立管理者经营。

这些人在有些国家被称为信托人。

本号准则所用的信托人这一术语即指这些人,而不论是否已构成信托关系。

12.退休金计划一般分为规定供款的计划和规定退休金的计划,每种计划都各有明显的特点。

在偶然情况下,也存在兼有两种特点的计划。

本号准则将该类混合计划视为规定退休金的计划。

规定供款的计划13.规定供款的计划的报告应包括可用于退休金的净资产报表以及对设立基金的政策的说明。

14.在规定供款的计划之下,参加者未来退休金的金额是根据雇主、参加者或两者提供的款项以及基金的经营效率和投资收益确定的。

雇主通常以向基金供款来履行其义务。

一般不需要保险统计师的建议,虽然,有时为了根据当前供款水平以及未来供款和投资收益的变动水平,来估计可能获得的未来退休金,仍需要采纳保险统计师的意见。

15.参加者关心退休金计划的活动,因为它直接影响到他们未来退休金的水平。

参加者想知道供款是否已经收到,是否实行了适当的控制措施,以保护受益人的权利。

雇主则关心退休金计划的经营是否有效和公允。

16.对规定供款的计划的报告,目的在于定期提供有关退休金计划和投资的业绩的信息。

该目的通常通过提供包括以下内容的报告取得:(1)关于本期重要活动、有关计划变化的影响以及计划的成员、条款和状况的说明;(2)关于本期内交易和投资的业绩,以及期末该计划的财务状况报告;(3)投资政策的说明。

规定退休金的计划17.规定退休金的计划的报告应包括:(1)说明下列内容的报表:①可用于退休金的净资产。

②已承诺的退休金的保险统计现值,应按既定退休金和非既定退休金分别揭示;③由此产生的盈余或亏绌。

(2)可用于退休金的净资产的报表,应包括下列内容之一:①按既定退休金和非既定退休金分别揭示的已承诺退休金保险统计现值的附注;②该信息在随附的保险统计报告中的备查索引。

在报告日,如果未进行保险统计估价,应采用最近一次估价为基础,并揭示估价的日期。

18.出于第17段的目的,承诺退休金的保险统计现值应根据退休金计划的有关条款所承诺的退休金来确定。

这里所指的有关条款,是指按至今提供的服务确定退休金的条款,而至今提供的服务既可采用现有工资水平也可采用预测工资水平加以确定,但应揭示所采用的基础。

如果保险统计假设发生了变化,并对已承诺退休金的保险统计现值产生重大影响,该影响也应予以揭示。

19.报告应说明已承诺退休金的保险统计现值与可用于退休金的净资产之间的关系,以及为已承诺退休金设立基金的政策。

20.在规定退休金的计划下,已承诺退休金的支付,取决于退休金计划的财务状况,供款者对退休金计划的未来供款能力,以及退休金计划的投资业绩和经营效率。

21.规定退休金的计划需要保险统计师的定期建议,来评价退休金计划的财务状况,检查保险统计假设,提议未来的供款水平。

22.规定退休金的计划的报告,目的是定期提供关于财务来源和退休金计划的活动信息。

这些信息可用于评价资金积累和退休金金额之间的关系。

为达到这一目的,通常要提供包括以下内容的报告:(1)关于本期重要活动、有关计划任何变化的影响,以及计划的成员、条款和状况的说明;(2)关于本期内交易和投资的业绩,以及期末该计划的财务状况的报告;(3)保险统计资料,作为报告的一部分或单独报告均可;(4)投资政策的说明。

至已承诺退休金的保险统计现值23.退休金计划预期支付退休金的现值,可以用现行工资水平,或者用参加者到达退休时的预测工资水平进行计算和报告。

24.采用现行工资水平计算的理由包括:(1)已承诺退休金的保险统计现值,作为目前应归属于退休金计划的各个参加者的总额,能够比采用预测工资水平计算更为客观,因为采用现行工资水平计算,包含的假设较少;(2)由于工资提高而增加的退休金,在工资提高时才成为退休金计划的义务;(3)采用现行工资水平计算的。

已承诺退休金的保险统计现值的金额,一般更接近在退休金计划终止或中断时的应付金额。

25.采用预测工资水平计算的理由包括:(1)财务信息应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编制,而不需考虑必须作出的假设和估计;(2)在以最终工资为准的计划之下,退休金是参照退休或接近退休时的工资确定的,因此,必须预测工资、供款水平和回报率;(3)在大多数设立基金是以工资预测为基础的情况下,如果不进行工资预测,可能会造成在退休金计划没有过分筹集基金时,报告中却显示过分筹集基金,或者在退休金计划筹集基金不足时,报告中却显示资金充足。

26.以现行工资水平为基础确定的已承诺退休金的保险统计现值,应在退休金计划的报告中作出揭示,其目的在于说明在报告日对参加者应得退休金所承担的义务。

揭示以预测工资水平为基础确定的已承诺退休金的保险统计现值,目的在于说明在持续经营基础上将会形成的潜在义务的大小,而持续经营通常也是设立基金的基础。

除了揭示已承诺退休金的保险统计现值外,可能还需要提供充分的说明,以便明确指出在阅读已承诺退休金的保险统计现值时应当与有关的背景联系起来。

这种说明可以是计划未来筹集基金是否恰当的资料,也可以是以工资预测为基础的设立基金的政策的资料。

这可以列入财务资料或保险统计师的报告中。

保险统计估价的频率27.在很多国家,保险统计估价的时间间隔是三年以上。

在报告日,如未进行保险统计估价,则应采用最近的估价作为基础,并揭示估价的日期。

报告内容28.对于规定退休金的计划,应以下列其中一种方式呈报信息,这些方式反映出揭示和呈报保险统计资料的不同做法:(1)在报告中包括一张报表,说明可用于退休金的净资产、已承诺退休金的保险统计现值以及产生的盈余或亏细。

退休金计划的报告还包括关于可用于退休金的净资产的变动表,以及已承诺退休金的保险统计现值的变动表。

报告中可能包括一份单独的保险统计师的报告,补充说明已承诺退休金的保险统计现值;(2)在报告中包括一张可用于退休金的净资产的报表,以及可用于退休金的净资产变动表。

已承诺退休金的保险统计现值在报表附注中揭示。

该报告还可能包括一份保险统计师的报告,补充说明已承诺退休金的保险统计现值;(3)在报告中包括一张可用于退休金的净资产的报表,以及可用于退休金的净资产变动表,而已承诺退休金的保险统计现值则包含在独立的保险统计师的报告中。

在以上各种形式中,均可以一并呈报其性质相当于管理当局报告或董事报告的信托人报告以及投资报告。

29.赞同第28(1)段和(2)段所述方式的人士认为,采用这些方式提供的已承诺退休金的数据和其他资料,有助于使用者评价退休金计划的现状和退休金计划的义务被履行的可能性。

他们还认为,财务报告本身应当内容完整,而不应依赖于随附的报表。

但有些人士认为,第28(1)段所述的方式可能给人造成存在负债的印象,而在他们看来,已承诺退休金的保险金现值并不具备负债的全部特点。

30.赞同第28(3)段所述方式的人士认为,已承诺退休金计划的保险统计现值,不应该按第28(1)段所述的方式包括在可用于退休金的净资产的报表中,甚至不应该在第28(2)段所述的附注中揭示,因为这样将会和退休金计划的资产直接比较,而这种比较可能是不正确的。

他们强调,保险统计师不必将已承诺退休金的保险统计现值与投资的市场价值作比较,但可以估算预期获自投资的现金流量的现值。

因此,赞同这种方式的人士认为,这种比较不可能反映保险统计师对退休金计划的总体评价,并且可能被误解。

有些人士还认为,不论是否提供数据,有关已承诺退休金的资料只应当包括在能作出恰当解释的独立的保险统计师的报告中。

31.本号准则赞成在独立的保险统计师的报告中,允许揭示有关已承诺退休金的信息,而不接受反对将已承诺退休金的保险统计现值予以数量化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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