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1998年修订)的改进建议1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200X年修订)征询意见理事会将特别欢迎对下列问题的回答。
意见中最好能指明有关的准则段落,包含明晰的基本原理,并在合适的地方提出备选措辞的建议。
问题11本文件由实习生李娜翻译,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会计师研究与发展中心汪珺校译。
您是否同意所有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项目的交换应按公允价值计量,除非被交换资产的公允价值均无法可靠确定(参见第21和21A段)?问题2您是否同意所有无形资产的交换应按公允价值计量,除非被交换资产的公允价值均无法可靠确定?(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中第34到34B段的修改内容,该部分修改内容是作为问题1中所述提议的推论而提出的。
)(请注意,理事会此次不打算修改《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中不允许确认具有类似性质和价值的商品或劳务进行交换或互换产生的收入的规定。
理事会将在未来关于“收入的确认”项目中对该项政策进行复核。
)问题3您是否同意暂时闲置、退出使用状态以及待处置的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项目不应停止计提折旧(参见第59段)?主要改动摘要主要的改动建议有:●为与第46段最后一句的指南更为一致,修改了第6段中的“残值”定义。
修改后的定义要求实体使用具有与该资产已达使用年限时的估计已使用年限和使用状态类似的年限和状态的资产的现行价格。
●修改了第12段,阐明了计提折旧的组件法以及不动产、厂场和设备某一组件的更换或更新支出处理的组件法适用于所有这类项目。
在组件法下,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或不同折旧方式的每个重要资产组件单独计提折旧,且该组件的更换或更新支出应予以资本化。
这项修改内容将与IAS16第27段更为一致(参见第22B段)。
●在第15段中插入了补充指南,指出包含在不动产、厂场和设备项目成本中的直接可归属成本:⏹是指为将资产运抵地点和为使其达到能够按照管理层预定的方法运转的必要的工作状态,所需要支付的成本(包括检验资产是否恰当运行的成本);⏹按照减去在使资产运抵地点和达到状态的过程中销售已生产的所有产品取得的净收益之后的金额确定。
国际会计资料准则第16号之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国际会计资料准则第16号之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IAS16)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规定的关于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准则。
该准则规定了企业应如何计量、报告和披露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相关信息,以确保相关资产能够准确地反映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
IAS16要求企业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进行初始计量,即以成本减去累积折旧和累积减值损失的金额进行计量。
这些成本包括购买资产的价格、直接相关的成本(如安装费用和物流费用)以及与资产可投入使用状态相关的贷款利息。
有时,如果资产是以非货币支付的方式获得的,准则还规定了如何计算这些成本。
IAS16还规定了企业应如何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进行折旧和减值测试。
折旧是指企业应该根据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估计的残余价值,在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按适当的方法计算每年的减值金额。
减值测试是指企业应当周期性地评估资产的可回收金额是否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是,则需要计提减值损失。
当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出售或报废时,企业需要将其摊销或净额列示在财务报表中相应的资产和负债科目中,并将其带来的收益或亏损计入利润表中。
同时,IAS16还规定了对于租赁资产的计量和披露要求。
在财务报表披露方面,IAS16要求企业应提供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披露信息,包括资产的计量基础、主要假设和估计、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残余价值、折旧方法、资产的净残值额、资产的累积折旧额以及减值损失的计提等。
总而言之,IAS16为企业提供了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计量、报告和披露的一系列准则,以确保企业能够适当地处理这些重要的资产,使其财务报表能够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业绩。
这有助于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使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评估企业的价值。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600,000
機器設備
500,000
現金
z X3年底之折舊
折舊費用
1,190,000
累計折舊
(9,400,000×1/10
500,000
1,190,000 + 500,000×1/2)
僅供宣導會使用
12
購入時之認列衡量
z 符合認列為資產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 應以其成本衡量。
z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之成本包括:
z X3年底進行安全檢測:
機器設備
600,000
現金
600,000
僅供宣導會使用
11
釋例2:
z 延續釋例1資料,惟至第3年初時,政府修改安全標準, 要求使用每2滿年即需進行安全檢測,此時企業支付檢 測成本500,000。
z X3年初進行檢測之分錄
累計折舊
400,000
資產報廢損失 200,000
機器設備
z 例如:對飛機之機身、引擎、其他內裝等三部份單 獨提列折舊可能係屬適當。
z 為執行此要求,企業需:
z 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之原始
認列金額分攤至其各重大部分 。
z 對每一單獨折舊之部分,決定適合之耐用年限、殘 值與折舊方法。
僅供宣導會使用
9
釋例1:
z 某公司X1年初以$10,000,000購入一部機 器,耐用年限10年,但該機器使用每滿三 年需進行安全檢測方可繼續使用。假設於 購買日實施檢測,需成本$600,000。
z X1至X3年應有之分錄,假設:
z 採直線法 z 無殘值
僅供宣導會使用
10Biblioteka 釋例1之分錄z X1年購入時:
機器設備 10,000,000
現金
ifrs16国际会计准则定义
ifrs16国际会计准则定义
摘要:
1.IFRS 16 的概述
2.IFRS 16 的主要内容
3.IFRS 16 的影响
正文:
【IFRS 16 的概述】
IFRS 16,全称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 号——租赁》,是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的一项国际会计准则。
该准则于2016 年1 月1 日正式生效,旨在对全球范围内的租赁合同进行统一和规范的会计处理,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IFRS 16 的主要内容】
IFRS 16 主要涉及以下方面的内容:
1.租赁合同的识别和分类:IFRS 16 要求企业对所有租赁合同进行识别,并将其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2.租赁会计处理的基本模型:IFRS 16 要求企业对租赁合同进行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中,企业需要将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分别列示;在利润表中,企业需要将租赁利息和租赁费用分别列示。
3.租赁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法:IFRS 16 要求企业采用一种名为“租赁负债法”的方法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具体而言,企业需要根据租赁合同的各项条款,计算出租赁负债的现值,并将其列入资产负债表。
同时,企业还需要
将租赁负债的利息计入利润表。
【IFRS 16 的影响】
IFRS 16 的实施对全球范围内的企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方面,IFRS 16 提高了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透明度,有助于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另一方面,IFRS 16 也对企业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企业的合规成本。
ifrs16租赁准则和国内会计准则的区别
ifrs16租赁准则和国内会计准则的区别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日益明显。
IFRS16租赁准则作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我国国内会计准则在租赁业务的处理上存在一定差异。
本文将详细解析IFRS16租赁准则与国内会计准则的区别。
一、背景介绍IFRS16租赁准则,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该准则旨在提高租赁业务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使企业的财务报表更能反映其真实的财务状况和业务风险。
我国自2007年开始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经过多次修订,逐步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
但在租赁业务处理上,国内会计准则与IFRS16仍存在一定差异。
二、主要区别1.承租人会计处理(1)IFRS16:要求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确认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将租赁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上。
在租赁期间,承租人需对使用权资产进行折旧和减值测试,同时确认利息费用。
(2)国内会计准则: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需确认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而经营租赁则在租赁期间确认租金费用。
2.出租人会计处理(1)IFRS16:要求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确认应收租赁款、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间,出租人需确认利息收入和租赁收入的分配。
(2)国内会计准则: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确认应收租赁款和租赁资产,对于融资租赁,确认租赁收入;对于经营租赁,确认租赁收入和租赁资产的折旧。
3.租赁期限和续租选择权(1)IFRS16:租赁期限包括固定期限和续租选择权。
在确认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时,需考虑续租选择权的影响。
(2)国内会计准则:对于租赁期限,包括固定期限和续租选择权。
但在确认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时,不考虑续租选择权的影响。
4.租赁变更(1)IFRS16:租赁变更需重新评估租赁合同,确认新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
(2)国内会计准则:租赁变更按照租赁合同的修改情况进行处理,无需重新评估租赁合同。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之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之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IAS16)是一个被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制定的会计准则,规定了如何会计处理与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相关的事项。
该准则的核心目标是确保企业以一种准确、一致和可比较的方式报告和披露这些资产,以便用户能够做出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绩效的明智决策。
根据IAS16,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是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具有实体形态,用于生产货物、出租给他人或供企业经营,使用寿命超过一年。
该准则要求企业在其财务报表中对这些资产进行准确的计量和分类。
首先,根据IAS16,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应该以其成本计量。
成本包括购买时支付的现金、现金等价物、或者在购买时发生的权益性交换的公平价值。
成本还应包括与获取和将资产准备为其预期用途相关的直接和间接费用,如安装、运输和测试费用。
其次,一旦资产被准备好以供使用,企业应将其按照成本模型或再评估模型进行会计处理。
在成本模型下,资产的会计价值为其成本减去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损失。
在再评估模型下,资产的会计价值可以根据其公平价值重新确定,并将其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另外,IAS16还规定了资产的折旧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的折旧是指其使用寿命内的价值递减过程。
企业应采用合适的方法将该递减过程在其预期使用寿命中进行分配,以便反映准确的资产价值。
常用的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减值余价法或双倍余价法。
企业应根据其自身情况选择适当的折旧方法,并在财务报表中披露。
此外,当资产发生损值时,IAS16要求企业进行减值测试,并在需要时对其进行减值计提。
资产的减值损失是指其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
企业应根据相关准则进行减值测试,例如比较资产的账面价值和预计的现金流量,以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减值损失。
最后,IAS16还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相关的信息进行充分披露。
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其会计政策、会计余额、折旧方法、减值测试方法等。
这些披露可以帮助用户更好地理解和评估企业对这些资产的处理和管理情况。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16.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项目的成本,应由其购买价格,包括进口税和不能退回的购买税,以及任何使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的直接可归属成本所组成。
在计算购买价格时,应减去任何有关的商业折扣和回扣。
直接可归属成本的内容如下:(1)场地整理费用;(2)首次运输和装卸费用;(3)安装费用;(4)专业人员(例如建筑师、工程师等)的服务费用。
17.当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项目的延期付款超过了一般的信用期限时,它的成本就是现金价格的等价物。
这一金额与付款总额之间的差额被确认为信用期间的利息支出,除非此差额已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中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进行了资本化处理。
18.管理和其他一般间接费用不属于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成本的组成部分,除非它们是能直接归属于资产的购买或使资产达到其工作状态的成本。
类似的,开办费和类似的生产前准备费用也不形成一项资产的成本,除非它们是使资产达到其工作状态所必需的。
在资产达到预期操作情况之前所发生的初期操作损失应确认为费用。
19.通过使用与购置资产相同的原则,可以确定一项自己营建的资产的成本。
如果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为销售而制造了类似的资产,这种资产的成本一般与生产待售的资产的成本相同(见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
因此,在计算这种成本时,应消除任何内部利润。
类似的,在生产自己营建的资产时所发生的,由报废的材料、人工,或其他资源引起的异常金额的成本,不应包括在资产的成本之中。
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对利息费用被确认为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成本的组成部分,制定了必须满足的一些标准。
20.在融资租赁下由承租人持有的资产的成本,应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租赁会计中所确定的原则来确定。
21.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帐面金额,可能由于适当的政府补助金而降低。
关于这一点,可参考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政府补助会计和对政府援助的揭示.资产的交换22.一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可能是在交换或部分交换一项不同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或其他资产时获得的。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根据IAS16,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是指企业用于出租给其他方或自用于生产、出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具有物质性的长期资产。
这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机器和车辆等。
IAS16要求企业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进行初始计量。
初始计量时,企业应以成本为基础,包括购买成本、直接相关的运输费用和安装费用。
如果企业通过金融租赁方式获得资产,则应将租赁资产按公允价值初始计量。
另外,企业还应考虑任何与资产采购相关的贷款利息。
对于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后续计量,IAS16提供了两种选择:成本模式和重新评估模式。
在成本模式下,企业应将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按成本减少折旧或摊销,并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应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进行,以确定是否需要调整资产的帐面价值。
在重新评估模式下,企业可以选择按公允价值重新评估其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重新评估后的公允价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将被调整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的变动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不论采用哪种模式,企业都应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进行减值测试。
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则应进行减值损失的计提。
另外,对于处置资产,企业应按照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预计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提处置损失或计入投资收益。
在披露方面,根据IAS16,企业应披露其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账面价值、累计折旧、重新评估模式下的公允价值以及减值准备。
此外,企业还应披露计量政策、折旧方法和使用的假设。
总的来说,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规定了企业在计量、披露和报告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方面的要求。
企业应根据其选择的计量模式按照规定的方法对资产进行计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这些规定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比较性,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能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资产状况和绩效。
(注:本文只是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的简要介绍,具体操作和适用范围应根据个体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国家的会计准则进行分析和应用。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固定资产》简介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固定资产》简介
朱海林
【期刊名称】《中国注册会计师》
【年(卷),期】1994(000)008
【摘要】本准则是国际会计委员会于1993年修订的准则之一,属于财务报表可比性项目.它替代了1981年颁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固定资产”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中涉及固定资产折旧的有关规定,定于1995年1月1日起生效.本准则适用于所有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但不适用于(1)森林和类似再生性自然资源;(2)矿产权、矿产的勘探开采、石油、天然气和类似的非再生资源.另外,本准则不考虑在应用反映价格变动影响的综合制度过程中所涉及的某些方面的特殊问题,有关规定可参考国际会计准则第15号“反映价格变动影响的资料”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恶性通货膨胀中的财务报告”.
【总页数】4页(P28-31)
【作者】朱海林
【作者单位】财政部会计司准则组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34.5
【相关文献】
1.浅析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与德国商法典--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历史成本计量法) [J], 牛晓璠
2.基于我国固定资产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比较的探讨 [J], 苟勇
3.基于我国固定资产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比较的探究 [J], 史彩霞
4.我国固定资产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 [J], 何帆
5.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为例 [J], 陈天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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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首先,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规定了有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准则要求企业在初始确认时按照成本计量该资产,并将直接相关的支出纳入初始成本中。
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格、直接与资产相关的运输费用、安装和调试费用,以及其他与资产放置到可使用或出租状态相关的支出。
其次,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详细说明了有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准则规定,企业可以选择以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其有形资产。
成本模式要求企业继续按照初始成本计量资产,并根据预计使用寿命进行折旧或摊销。
公允价值模式要求企业将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在每个报告周期重新评估其公允价值。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还规定了有形资产的减值测试和重新计量的要求。
准则要求企业在每个报告周期结束时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确定其是否存在减值损失。
如果资产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需要计提减值损失,并调整账面价值。
准则还要求企业在资产重估时进行重新计量,以反映现行市场条件下的公允价值。
此外,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还对有形资产的报告和披露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准则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明确披露有关有形资产的信息,包括减值损失、重新计量增值、已评估的有形资产价值以及折旧和摊销费用等。
最后,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还对租赁交易进行了规定。
准则要求企业根据租赁交易的性质将其分类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并根据不同的分类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融资租赁,准则要求企业将租赁资产计入资产负债表,并根据营运租金和利息支付计量租金费用。
总结来说,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规定了有形资产的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减值测试和重新计量的要求,以及有关有形资产的报告和披露规定。
准则也对租赁交易提供了指导。
遵循该准则的规定有助于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信息,帮助他们做出更明智的投资决策。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1993年12月修订)目的本号准则的目的是规定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处理。
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的基本问题是资产确认的时间、其帐面金额的确定、与它们有关的需确认的折旧费用,以及对帐面金额的其他损耗的确定和会计处理。
本号准则要求一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在其满足“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中对一项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标准时确认为资产。
范围1.本号准则适用于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处理,除非有另外的国际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81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
本号准则还替代1976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中有关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折旧部分。
本号准则所包含的原则的应用可能也适合像长期无形资产那样的其他资产,同时,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仍然适用于这样的资产。
3.本号准则不适用于:(1)森林及类似的再生性自然资源;和(2)矿产权,矿产、石油、天然气和类似的非再生性资源的勘探和开采。
然而,对于在发展或保持上述第(l)或第(2)条所包含的活动或资产时使用的,但又能与这些活动或资产分开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适用本号准则。
4.在某些情况下,国际会计准则允许使用与本号准则所规定的不同的方法,来决定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帐面金额的初始确认。
例如,根据对负商誉的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要求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最初用公允价值计量,即使它大于成本。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对这些资产的会计处理的所有其他方面,包括折旧,均应按本号准则的要求予以确定。
5.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允许企业将投资物业作为不动产处理,以符合本号准则的要求,或作为长期投资处理,以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的要求。
6.本号准则不涉及对完整反映物价变动影响的制度的应用(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5号“反映价格变动影响的信息”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1 6 号正体中文版草案不动产、厂房及设备总召集人国立政治大学会计系教授郑丁旺覆审委员国立台湾大学会计系教授杜荣瑞惠众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卢联生初审委员淡江大学会计系教授颜信辉翻译单位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仅准则部分对外征求意见,有意见者请于99 年5 月20 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寄至tifrs@.tw)财团法人中华民国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国际会计准则翻译覆审项目委员会征求意见函国际会计准则第16 号不动产、厂房及设备A部分财团法人中华民国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国际会计准则翻译覆审项目委员会翻译国际会计准则第16 号正体中文版草案A1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及设备本版纳入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发布之国际财务报导准则对本准则所作之修正。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93 年12 月发布国际会计准则第16 号「不动产、厂房及设备」,并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16 号「不动产、厂房及设备之会计」(1982 年3 月发布)。
国际会计准则第16 号于1998 年修订,另于2000 年作进一步之修正。
常务解释委员会制定下列三个与国际会计准则第16 号有关之解释:_ 解释公告第6 号「修改现有软件之成本」(1998 年5 月发布)_ 解释公告第14 号「不动产、厂房及设备:项目减损或损失之补偿」(1998 年12 月发布)_ 解释公告第23 号「不动产、厂房及设备:重大检修成本」(2000 年7 月发布)。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01 年4 月决议,依据旧章程所发布之所有准则及解释于修正或撤销前仍应适用。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03 年12 月发布修订之国际会计准则第16 号,并取代解释公告第6 号、解释公告第14 号及解释公告第23 号。
其后,国际会计准则第16 号已被下列国际财务报导准则修正:_ 国际财务报导准则第2 号「股份基础给付」(2004 年2 月发布)_ 国际财务报导准则第3 号「企业合并」(2004 年3 月发布)_ 国际财务报导准则第5 号「待出售非流动资产及停业单位」(2004 年3 月发布)_ 国际财务报导准则第6 号「矿产资源探勘及评估」(2004 年12 月发布)_ 国际会计准则第23 号「借款成本」(2007 年3 月修订)*_ 国际会计准则第1 号「财务报表之表达」(2007 年9 月修订)*_ 国际财务报导准则第3 号「企业合并」(2008 年1 月修订)†_ 「国际财务报导准则之改善」(2008 年5 月发布)。
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IFRIC16)于2014年4月30日正式发布,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发布的第一部有关租赁收入计算方法的国际会计准则,旨在统一常见的租赁收入计算业务经济模式,并帮助会计人员更加准确地报告和管理租赁收入这一方面的会计账目。
简单地说,IFRIC 16的目的是建立一套普遍的租赁收入计算标准,使会计人员可以正确记录和报告租赁收入。
为此,IFRIC 16制定了一些关于如何定义租赁收入、计算期限、应该报告何种内容以及执行租赁收入计算的程序的指导原则,使会计人员能够明白如何记录租赁收入。
首先,IFRIC 16定义了租赁收入的概念。
根据IFRIC 16,租赁收入指的是租赁企业在租赁期间通过向客户收取的费用,如租金和服务费用等。
其次,IFRIC 16为会计人员提供了有关如何计算租赁收入的指导,包括确定租赁期间、获取租赁收入的方法和定价等。
根据IFRIC 16,租赁收入计算期限无论是按月、季度还是其他标准,都应与租赁企业收取租金期限一致,并确定租赁收入应该基于其在整个租赁期内提供的服务和/或财物的价值。
此外,IFRIC 16还指出,会计人员在确定租赁收入的金额时,应考虑到未来的可预见的变化;在计算租赁收入时,应当考虑租赁收入应直接发生在收入期间的各种权利和义务;而且,应根据租赁收入的特征识别和报告不可分割的租赁收入。
最后,IFRIC 16中还提出了一些报告租赁收入的指导原则,即在租赁协议中规定的收入(如租金)应以现金形式报告,而未支付的租金则应以负债形式报告,而无论收入是否最终收回,其相关的租赁收入都应当根据IFRIC 16的要求报告出来。
IFRIC 16所建立的租赁收入计算业务经济模式使会计人员能够更加准确地报告和管理租赁收入,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可靠的会计系统,从而更好地控制其财务状况。
最新国际会计准则ias16概述
目录一、概述二、目的三、范围四、定义五、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确认六、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初始计量七、初始确认以后的计量基准处理方法八、揭示九、生效日期二、目的本号准则的目的是规定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处理。
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的基本问题是资产确认的时间、其帐面金额的确定、与它们有关的需确认的折旧费用,以及对帐面金额的其他损耗的确定和会计处理。
本号准则要求一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在其满足“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中对一项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标准时确认为资产。
三、范围1.本号准则适用于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处理,除非有另外的国际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81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
本号准则还替代1976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中有关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折旧部分。
本号准则所包含的原则的应用可能也适合像长期无形资产那样的其他资产,同时,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仍然适用于这样的资产。
3.本号准则不适用于:(1)森林及类似的再生性自然资源;和(2)矿产权,矿产、石油、天然气和类似的非再生性资源的勘探和开采。
然而,对于在发展或保持上述第(l)或第(2)条所包含的活动或资产时使用的,但又能与这些活动或资产分开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适用本号准则。
4.在某些情况下,国际会计准则允许使用与本号准则所规定的不同的方法,来决定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帐面金额的初始确认。
例如,根据对负商誉的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要求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最初用公允价值计量,即使它大于成本。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对这些资产的会计处理的所有其他方面,包括折旧,均应按本号准则的要求予以确定。
5.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允许企业将投资物业作为不动产处理,以符合本号准则的要求,或作为长期投资处理,以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的要求。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英文版)ifrs16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16):租赁会计的新时代一、IFRS 16简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IFRS 16)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的一项新租赁会计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IFRS 16旨在提高租赁交易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使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能更准确地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业绩。
二、IFRS 16的核心变化1. 租赁定义的拓宽IFRS 16将租赁定义为“一种合同,该合同赋予客户控制使用权资产的能力,以交换未来支付租金的承诺”。
这意味着,几乎所有租赁合同都将纳入财务报表,而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2. 租赁资产的确认与计量根据IFRS 16,承租人应在租赁开始日确认一项使用权资产和相应的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代表承租人因租赁合同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租赁负债则代表承租人未来支付租金的义务。
3. 租赁费用的计算IFRS 16要求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租赁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这将导致租赁费用的计算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租金费用在租赁初期较高,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降低。
三、IFRS 16对企业的影响1. 财务报表的变化实施IFRS 16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将出现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两个新项目。
这可能导致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上升,但同时也提高了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2. 经营决策的影响IFRS 16的实施将使企业更加关注租赁合同的经济实质,从而影响租赁、购买和融资等经营决策。
企业可能更倾向于选择购买资产而非租赁,以降低财务杠杆和租赁负债。
3. 行业特性的影响不同行业受到IFRS 16的影响程度不同。
例如,租赁密集型行业(如航空、零售等)的财务状况和业绩将受到较大影响,而其他行业的影响相对较小。
IFRS 16为企业带来了租赁会计的新时代,企业应充分了解和掌握新准则的要求,积极应对,确保财务报表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四、IFRS 16的实施挑战与应对策略1. 技术与系统的升级实施IFRS 16要求企业更新会计信息系统和财务报告流程。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之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之不动产厂房和设备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定义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是指企业长期持有并用于出租、自用或经营目的的物质资产。
不动产包括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厂房指生产、加工、维修或存放商品的建筑物,设备是指为生产、加工或维修过程而使用的有形资产。
核算原则根据IAS16,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应当在满足以下条件时进行资本化:1.该资产可以可靠的计量,其成本可以被合理确定;2.预计该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将流入企业;3.企业有能力控制该资产或获得与该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4.该资产的成本可以被可靠地分配。
计量方法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初始计量应包括购买成本以及与将其置于预期使用状态所必需的直接费用。
购买成本包括购买价格、进口关税和非可退还的税金。
直接费用包括运输、安装和试运行费用。
对于已存在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在其初次应用该准则时,其账面价值应当重估,并向差异项目进行调整。
账面价值是指资产减去累计折旧和减值损失的金额。
以成本模型计量的资产,应按照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减值损失的金额进行计量。
资产的使用寿命和准备残值应根据管理层的判断进行估计。
资产的折旧应以按照资产的使用寿命以直线法进行计算。
以重新评估模型计量的资产,在账面价值的基础上,应根据资产的重估值进行调整。
重估值是指资产根据市场价格或其他可靠的估计,超过账面价值的金额。
资产的重新评估应以规定的间隔进行,并应将调整金额计入资产重估储备账户。
披露要求根据IAS16,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项目的相关信息。
1.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政策;2.资产净额、累计折旧和减值损失的金额;3.资产的使用寿命或准备残值的估计;4.以重新评估模型计量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和重估值。
除此之外,应披露重要的折旧政策、资产清单、资产的准备残值和使用寿命的计量依据等信息。
总结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对于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核算、计量和披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依据该准则,企业对这些资产应进行资本化,并按照成本模型或重新评估模型进行计量。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 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2
2016年1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IFRS 16),并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届时将替换现行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IAS 17)。
IFRS 16相对于IAS 17变化较大,其指导原则在于要求承租人将租赁入表。“新准则”下无论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承租人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IFRS 16规定,租赁负债的计量是付款义务即租金和租赁期结束时预计支付款项之和的现值,这与IAS 17下融资租赁负债的计量基本一致。然而,使用权资产是一个崭新的概念,既非有形资产也非无形资产,对于其应当如何计量呢?按照IFRS 16,使用权资产的确认金额应为租赁负债加上初始直接费用等。在确认资产和负债的基础上,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负债则按照摊余成本法计算利息支出,这与现行IAS 17下融资租赁的计量也是一致的。另一方面,对于出租人而言,IFRS 16要求仍将企业所发生的租赁业务分类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相应的会计处理也基本不变,由此可以看出,IFRS 16实施后,主要影响的是承租人的经营租赁业务,其会计处理将发生较大变化(基本可看作视同融资租赁业务)。
会计准则16号解释中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处理
会计准则16号解释中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处理根据《财务会计报告简洁性标准》第16号准则解释,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处理要根据租赁合同的租赁类型进行判断。
参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第16号准则,本准则的目的是为了准确、真实地反映租赁协议对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经济影响。
使用权资产表示承租人获得租赁合同期间内的物理控制权。
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承租方将资产识别为使用权资产:1.合同结束时,有选择的购买资产权利;2.转让资产的计划;3.受租约影响期末可获得资产控制权概率较高;4.不可避免的购买租约资产的可能性;5.资产剩余价值退还到承租人;租赁负债是指承租人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的金融负债。
年度财务报告中,需要将租赁负债计入报表。
如果租赁合同是短期租赁协议(不超过12个月),则承租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商誉和的公信力选择将此类租赁协议视为负债且不计资产。
从会计准则16号解释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要进行的处理如下:1.在初始应确认资产计量基础上,以不重视租赁基础超过资产在使用价值上,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租赁负债通过在合同生效日的负债金额和租赁合同的计提利息前实现和现折现得出的利息费用,计量,意味着利息费用增加或减少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发生。
3.承租人必须在租赁协议的初始生效日期确认使用权资产并计提租赁负债,计量金额是假定利率。
这种利率是承租人使用于融资的实际利率,用于初始计量租赁负债,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无法确定实际利率,可以使用公允利率进行估计。
4.承租人需使用有效年度复核每一年的租赁负债计量基础,并视情况是否更新折现率。
上述是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处理,在制定财务会计报告中,承租人需要按照这些准则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以准确、真实地反映租赁合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有助于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评估和决策。
16号准则租赁新旧准则衔接的会计处理
16号准则租赁新旧准则衔接的会计处理16号准则是指《财务会计准则第16号——租赁》(以下简称“新准则”),它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颁布的一项准则。
新准则对租赁合同的会计处理做出了重大改变,与此前的旧准则有所不同。
本文将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探讨新旧准则之间的衔接。
新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的会计处理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在新准则下,租赁合同被分为金融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种类型,并要求对这两种类型的租赁合同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
对于金融租赁合同,根据新准则的要求,承租人需将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计入财务报表。
租赁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租赁资产”名义列示,而租赁负债则在负债一栏中以“租赁负债”名义列示。
此外,租赁负债需要按照有效利率方法计量,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而对于经营租赁合同,承租人仅需在租赁期间将租赁支付列入损益表,不需要计入资产负债表。
这意味着经营租赁合同不再对承租人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增加企业的资产和负债。
从新旧准则的衔接角度来看,企业需要将已存在的租赁合同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新准则下的定义和分类。
如果根据新准则,原来被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合同被重新定义为金融租赁,那么企业就需要按照新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这可能会导致企业的财务报表发生变化,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业绩产生影响。
在衔接新旧准则时,企业还需要考虑合同的过渡期间。
过渡期间是指从旧准则转向新准则的时间段,在这段时间内,企业需要同时按照新旧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并对其影响进行披露。
过渡期间的具体处理方法和披露要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但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新准则还对租赁合同的披露要求做出了一些调整。
根据新准则,企业需要在财务报表中披露有关租赁合同的信息,包括租赁负债的还款计划、租赁支付的金额和未来现金流量的敏感性分析等。
这些披露要求的实施,有助于提高租赁合同信息的透明度,使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能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租赁活动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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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1993年12月修订)目的本号准则的目的是规定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处理。
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的基本问题是资产确认的时间、其帐面金额的确定、与它们有关的需确认的折旧费用,以及对帐面金额的其他损耗的确定和会计处理。
本号准则要求一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在其满足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中对一项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标准时确认为资产。
范围1.本号准则适用于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处理,除非有另外的国际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81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本号准则还替代1976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中有关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折旧部分。
本号准则所包含的原则的应用可能也适合像长期无形资产那样的其他资产,同时,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仍然适用于这样的资产。
3.本号准则不适用于:(1)森林及类似的再生性自然资源。
(2)矿产权,矿产、石油、天然气和类似的非再生性资源的勘探和开采。
然而,对于在发展或保持上述第(l)或第(2)条所包含的活动或资产时使用的,但又能与这些活动或资产分开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适用本号准则。
4.在某些情况下,国际会计准则允许使用与本号准则所规定的不同的方法,来决定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帐面金额的初始确认。
例如,根据对负商誉的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要求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最初用公允价值计量,即使它大于成本。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对这些资产的会计处理的所有其他方面,包括折旧,均应按本号准则的要求予以确定。
5.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允许企业将投资物业作为不动产处理,以符合本号准则的要求,或作为长期投资处理,以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的要求。
6.本号准则不涉及对完整反映物价变动影响的制度的应用(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5号反映价格变动影响的信息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
但是,采用这种制度的企业需要遵循本号准则的所有方面,只有涉及到初始确认后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计量方面的部分可以除外。
定义7.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的含义。
动产、厂房和设备,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有形资产:(1)企业为了在生产或供应商品或劳务时使用、出租给其他人,或为了管理的目的而持有;并且(2)预期能在不止一个的期间内使用。
折旧,是指将一项资产的可折旧金额在其使用年限内作有规则的分配。
可折旧金额,是指一项资产的成本,或在财务报表中替代成本的其他金额,减去它的残值。
使用年限,是指:(1)一项资产预期为企业所使用的时间期限;或(2)企业预期从这项资产中获得的产品数量或类似的单位。
成本,是指在购置或建造一项资产时,为获得该项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给予的其他价款的公允价值。
残值,是指企业期望在一项资产的使用年限结束时获得的,除去它的预期清理费用后的净额。
公允价值,是指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由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双方能将一项资产进行交换的金额。
帐面金额,是指一项资产在减去它的任何累计折旧以后计入资产负债表内的金额。
可收回的金额,是指企业预期从一项资产的未来使用中可收回的金额,包括此项资产在清理时的残值。
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确认8.一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在以下条件下应确认为一项资产:(1)与核资产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可能流入企业;和(2)该资产对企业的成本能可靠地计量。
9.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通常是一个企业总资产中一个主要部分,因而在企业财务状况的呈报中极为重要。
而且,确定一项支出是代表一项资产还是代表一项费用,对一个企业的经营成果的报告有着重要影响。
10.在判断一个项目是否满足确认的第一个标准时,企业需要根据在初始确认时可以获得的证据,来评估未来经济利益流动的程度。
如果未来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存在足够的确定性,就必须保证企业能获得该资产的报酬,并能承担相应的风险。
只有当风险和报酬同时转移给企业时,这种保证才具有效应。
在这种保证成立之前,获得这项资产的交易通常可以取消并且不需要巨额罚金,因此,该项资产未被确认。
11.确认的第二个标准通常容易满足,因为证明资产购置行为的交换凭证,确定了资产的成本。
对于一项自己营建的资产来说,资产成本的可靠计量,可以从与企业外部的团体就该项资产营建过程中所使用的材料、人工和其他投入的购买而进行的交易中得到。
12.在确定什么构成了单独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项目时,如果需要将定义中标准应用于特殊情况或特殊类型的企业,需要进行判断。
比较适当的做法是分别合计不重要的项目,如模具、工具和冲模,并对合计值运用这些标准。
大多数零部件和维修设备,通常视为存货并在其消费后被确认为费用。
然而,当企业期望在不止一个的期间内使用主要配件和备用设备时,这些主要配件和备用设备就符合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条件。
类似的,如果零配件和维修设备只能与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项目结合使用,并且预期其使用是不规则的,那么,它们也可以作为不动产、厂房和设备予以核算,并在不超过有关资产的使用年限的期限内进行折旧。
13.在某些情况下,比较适当的做法是把花费在某项资产上的总支出分配给该资产的各个组成部分,并分别对每个组成部分进行核算。
当各组成部分的资产具有不同的使用年限,或以不同的方式给企业带来利益,从而必须使用不同的折旧率和折旧方法时,就是这种情况。
例如,如果一架飞机和它的发动机有不同的使用年限,它们应视为独立的折旧性资产。
14.企业可能会因为安全或环境原因购置一些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企业为了能从其他资产中获得未来经济利益。
其购置可能是必须的虽然它们不直接增加任何特定的现存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未来经济利益。
处于这种情况时,这种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购置可被视为资产加以确认,此时,这种购置能使企业从有关资产中获得超过它们没有购置时所能获得的未来经济利益。
然而,这些资产只能在以下的程度上被确认,即这种资产及其有关资产所产生的帐面金额不能超过它们的可收回总额。
例如,一个化学制品生产厂可能不得不安装一道新的化学处理工序,以便于在生产和贮藏化学危险品时符合环保要求;有关工厂的改进措施可以在可收回金额的程度上被确认为一项资产,因为没有这些措施,企业就不能制造和销售化学品。
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初始计量15.符合确认为资产条件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项目,最初应按其成本进行计量。
成本的构成16.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项目的成本,应由其购买价格,包括进口税和不能退回的购买税,以及任何使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的直接可归属成本所组成。
在计算购买价格时,应减去任何有关的商业折扣和回扣。
直接可归属成本的内容如下:(1)场地整理费用;(2)首次运输和装卸费用;(3)安装费用;(4)专业人员(例如建筑师、工程师等)的服务费用。
17.当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项目的延期付款超过了一般的信用期限时,它的成本就是现金价格的等价物。
这一金额与付款总额之间的差额被确认为信用期间的利息支出,除非此差额已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中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进行了资本化处理。
18.管理和其他一般间接费用不属于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成本的组成部分,除非它们是能直接归属于资产的购买或使资产达到其工作状态的成本。
类似的,开办费和类似的生产前准备费用也不形成一项资产的成本,除非它们是使资产达到其工作状态所必需的。
在资产达到预期操作情况之前所发生的初期操作损失应确认为费用。
19.通过使用与购置资产相同的原则,可以确定一项自己营建的资产的成本。
如果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为销售而制造了类似的资产,这种资产的成本一般与生产待售的资产的成本相同(见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
因此,在计算这种成本时,应消除任何内部利润。
类似的,在生产自己营建的资产时所发生的,由报废的材料、人工,或其他资源引起的异常金额的成本,不应包括在资产的成本之中。
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对利息费用被确认为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成本的组成部分,制定了必须满足的一些标准。
20.在融资租赁下由承租人持有的资产的成本,应采用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租赁会计中所确定的原则来确定。
21.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帐面金额,可能由于适当的政府补助金而降低。
关于这一点,可参考国际会计准则第20号政府补助会计和对政府援助的揭示.资产的交换22.一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可能是在交换或部分交换一项不同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或其他资产时获得的。
这一项目的成本应按所收到的资产的公允价值来计量,它相当于所放弃资产的公允价值,经过所转移的任何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调整以后的金额。
23.一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可能是在交换一项类似的资产时获得的。
这种类似的资产在相同的商业行业具有类似的用途,并且具有类似的公允价值。
一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也可能出售,以换取在一项类似的资产中的权益。
在这两种情况下,因为获利过程是不完整的,因此,在交易中也不确认任何利得或损失。
相反,新的资产的成本就是所放弃的资产的帐面金额。
但是,所收到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可能提供了所放弃的资产发生了损耗的证明。
在这种情况下,所放弃的资产应减记价值,并且这些减记价值应分配给新的资产。
交换类似的资产的例子包括飞机、旅馆、服务中心和其他不动产的交换。
如果其他的像现金之类的资产作为这种交易的一部分而被包括,这就表明所交换的项目并没有类似的价值。
后续支出24.当超过原先确定的现在资产的业绩标准的未来经济利益有可能流入企业的,与某项已被确认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有突的后续支出,应增加该资产的帐面金额。
而所有其他的后续支出,应在其发生的期间确认为费用。
25.用于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后续支出,只有当它能改善资的状况,并超过其原先确定的业绩标准时,才能被确认为一项资。
能导致未来经济利益增加的改良措施,举例如下:改良一座厂房,以延长其使用年限,包括增加其生产能力;改进机器部件,以大大改善产品质量;和采用新的生产工序,以大大降低原先确定的生产成本。
26.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维修或维护方面的支出,是用来恢复维持一个企业预期从原先确定的资产的业绩标准中获得的来经济利益的。
因此,它通常在发生时被确认为费用。
举例来说,于厂房和设备的维修或检修费用通常被确认为是费用,因为它是恢复而不是增加原先确定的业绩标准。
27.对于在购入一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以后发生的支出进适当的会计处理,取决于在初始计量和确认有关的不动产、厂房设备项目时所考虑的情况,以及该后续支出是否可以收回。
例如,当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项目的帐面金额已经考虑了经济利益的失时,用来恢复该资产的预期未来经济利益的后续支出可以予资本化,其条件是帐面金额不能超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