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定岗定员标准

合集下载

煤矿定岗定员方案

煤矿定岗定员方案

煤矿定岗定员方案煤矿定岗定员方案是指在煤矿企业内部设定工作岗位以及配备相应的专业化人员,从而确保公司的生产运营和管理得以顺利开展。

定岗定员方案一般是由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制定的,其中涉及到的内容包括岗位设置、职责要求、工作评估、薪酬福利等方面。

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煤矿定岗定员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定岗方案煤矿企业需要制定合理的岗位设置方案,建立适合企业的职业分类体系,包括生产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岗位和职能岗位。

对于每一个岗位,都应该有明确的职责描述和职业标准,同时根据不同的岗位设置不同的工作规章制度,以确保员工在岗位上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二、定员方案在确定岗位之后,煤矿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内部管理制度对每个岗位设定合理的定员标准。

定员方案应该明确每个岗位需要的工作职责,并按照不同的工作流程和加工环节设置不同的人力配备方案。

定员方案还需要考虑员工教育和培训的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确保员工具备必备的安全和生产技能。

三、工作评估体系煤矿企业需要建立完整的工作评估体系,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标准,及时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同时,煤矿企业要及时调整工作评估体系,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产水平。

四、薪酬福利方案薪酬福利是吸引员工和员工留职的重要手段,因此在煤矿企业的定岗定员方案中需要考虑到薪酬福利方案的合理性和切实可行性。

煤矿企业要根据不同的岗位设置工资水平,制定相应的年终奖和绩效奖励等制度,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干劲。

同时,要关心员工的健康和安全,建立合理的健康保险和生命保险制度,确保员工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煤矿定岗定员方案是煤矿企业生产经营的关键环节之一,对于确保企业长期健康发展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是极为重要的。

企业应该加强制度建设和运行管理,不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生产效益和社会贡献。

入井人员_定员_管理制度

入井人员_定员_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根据《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入井人员的定员管理。

第二章定员原则第三条入井人员定员应遵循安全、合理、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入井人员定员应根据矿井生产规模、作业内容、技术水平和安全要求等因素进行综合确定。

第三章定员标准第五条入井人员定员标准如下:(一)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等领导人员:根据矿井规模和职责要求确定。

(二)技术管理人员:根据矿井规模、技术水平和安全要求确定。

(三)生产作业人员:根据矿井生产规模、作业内容、技术水平和安全要求确定。

(四)辅助作业人员:根据矿井生产规模、作业内容、技术水平和安全要求确定。

(五)其他辅助人员:根据矿井生产规模、作业内容、技术水平和安全要求确定。

第四章定员管理第六条定员管理职责:(一)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和监督执行本制度。

(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入井人员定员管理的具体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做好入井人员定员管理工作。

第七条定员管理流程:(一)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矿井生产规模、作业内容、技术水平和安全要求,提出入井人员定员建议。

(二)矿长组织相关部门对定员建议进行审核,形成定员方案。

(三)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定员方案,制定入井人员定员名单。

(四)人力资源部门将定员名单报矿长审批。

(五)人力资源部门将审批后的定员名单通知各相关部门。

第八条定员调整:(一)因矿井生产规模、作业内容、技术水平和安全要求发生变化,需调整入井人员定员时,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提出调整建议。

(二)矿长组织相关部门对调整建议进行审核,形成调整方案。

(三)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调整方案,重新制定入井人员定员名单。

(四)人力资源部门将调整后的定员名单报矿长审批。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九条各部门应加强对入井人员定员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

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正式版

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正式版

井下劳动组织定员制度正式版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井下劳动组织的人员管理,保障井下劳动安全和生产效率,制定本定员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定员制度适用于井下劳动组织内的所有员工,包括井下矿工、工程师、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目标任务第四条:定员原则1.根据矿井内的采矿工作的性质、难度和所需人力资源,合理确定定员数;2.根据矿井内的安全规范和生产要求,确定每个岗位的人员配备;3.根据矿井内设备的使用状况和维护保养需要,确定技术人员的配备数量。

第五条:定员程序1.井下劳动组织的主管部门根据矿井情况,制定定员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2.定员方案必须明确每个岗位所需人数,以及师傅和学徒的比例;3.定员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井下劳动组织的人力资源部门落实执行。

第六条:定员调整1.定员调整需符合矿井内工作任务的变动和生产需求的变化;2.定员调整需经过井下劳动组织的主管部门审批,方可实施;3.定员调整后,应及时通知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学徒制度1.井下劳动组织应制定学徒制度,培养合格的矿工和技术人员;2.学徒制度包括学徒招募、学习计划、培训内容和期限等;3.学徒期结束后,根据学徒的表现和需求情况,井下劳动组织可考虑聘用其为正式员工。

第八条:岗位设立1.井下劳动组织应根据矿井内工作任务和生产要求,设置各类岗位;2.岗位设立需经过井下劳动组织的主管部门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岗位职责1.井下劳动组织的每个岗位应明确其工作职责和职权范围;2.岗位职责应符合矿井内的工作实际和生产需求;3.岗位职责变动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十条:人员配备1.根据矿井内的工作任务和生产要求,确定每个岗位的人员配备数量;2.人员配备需符合矿井内的安全要求和作业规范。

第十一条:成员权益第十二条:成员责任第十三条: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定员制度的行为,井下劳动组织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和辞退等。

煤矿企业定岗定员标准

煤矿企业定岗定员标准

第二节人力资源配置(开采设计方案)1、生产作业班次矿井设计年工作日为330天,日工作制度:井下“四·六”工作制;每天四班作业,每班工作六小时;地面“三·八”工作制;每天三班作业,每班工作八小时。

2、劳动定员与技能素质要求(1)劳动定员根据《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矿井设计井型,年工作制度、全员效率,结合本矿的管理制度进行估算。

原则上按照煤炭企业现代化管理的要求,根据《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有关规定,劳动定员在籍系数为:井下工人在籍系数1.40、地面工人在籍系数1.30、其他人员在籍系数1.00。

估算结果,矿井在籍总人数217人,出勤人数161人,其中:井下工人出勤人数124人;地面工人出勤人数12人;管理人员12人;服务人员6人;其他人员7人。

详见劳动定员汇总表12-1-1。

(2)技能素质要求根据矿井机械化设备配置程度,其管理人员及工人要适应现代化管理和生产要求必须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技能。

矿级领导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煤矿生产管理一定的年限,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②矿机关和队级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是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

③工长、各种主要设备司机及机电、机械维修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不但精通本工种技术,而且亦能承担相近工种的一般工作。

④技术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达到技校毕业水平,考核合格的方能上岗。

劳动定员汇总表表12-1-1(3)全员效率根据矿井劳动定员配备估算结果,按照矿井年设计生产能力9万t/年,计算全员效率的矿井计效原煤生产人员出勤人数148人,年工作日330天。

按此计算矿井原煤生产人员效率(全员效率)为:矿井全员效率=设计日产量/原煤生产人员=273/148=1.85t/工从以上劳动定员配备估算结果来看,全矿井职工在籍总人数217人,按照矿井设计机械化设备配备程度,与类似矿井劳动定员相比,该矿井劳动定员配备是合适的。

采煤工作面最大定员标准

采煤工作面最大定员标准

采煤工作面最大定员标准摘要:一、采煤工作面最大定员标准的概述1.定义及重要性2.我国相关法规和标准二、采煤工作面最大定员标准的制定原则1.安全第一2.生产效率与人员配置3.劳动强度与工作环境三、采煤工作面最大定员标准的实际应用1.工作面定员管理2.员工培训与技能要求3.工作面生产安全与人员责任四、采煤工作面最大定员标准对我国煤矿产业的影响1.提高生产效率2.保障矿工生命安全3.促进煤矿产业可持续发展正文:采煤工作面最大定员标准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依据,对于保障矿工生命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和促进煤矿产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采煤工作面最大定员标准的制定原则、实际应用及其对我国煤矿产业的影响进行分析。

一、采煤工作面最大定员标准的概述采煤工作面最大定员标准是指在煤矿采煤工作面上,为保障矿工生命安全,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规定的最大允许作业人数。

这一标准对于煤矿企业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劳动强度和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对于采煤工作面最大定员标准的相关法规和标准主要包括《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文件,对企业进行规范和指导。

二、采煤工作面最大定员标准的制定原则采煤工作面最大定员标准的制定原则主要包括安全第一、生产效率与人员配置、劳动强度与工作环境等方面。

1.安全第一:采煤工作面最大定员标准的制定首先要确保矿工生命安全,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合理设置作业人数上限,避免矿工因超负荷工作而导致安全事故。

2.生产效率与人员配置:在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企业应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科学计算工作面最大定员,避免因人员过多导致生产效率降低。

3.劳动强度与工作环境:在制定采煤工作面最大定员标准时,要充分考虑工作面的劳动强度和工作环境,确保矿工能够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中进行作业。

三、采煤工作面最大定员标准的实际应用1.工作面定员管理:企业应根据采煤工作面最大定员标准,对工作面进行定员管理,合理安排矿工班次和工作任务,确保矿工在安全范围内进行作业。

煤矿企业定岗定员标准

煤矿企业定岗定员标准

第二节人力资源配置(开采设计方案)1、生产作业班次矿井设计年工作日为330天,日工作制度:井下“四·六”工作制;每天四班作业,每班工作六小时;地面“三·八”工作制;每天三班作业,每班工作八小时。

2、劳动定员与技能素质要求(1)劳动定员根据《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矿井设计井型,年工作制度、全员效率,结合本矿的管理制度进行估算。

原则上按照煤炭企业现代化管理的要求,根据《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有关规定,劳动定员在籍系数为:井下工人在籍系数1.40、地面工人在籍系数1.30、其他人员在籍系数1.00。

估算结果,矿井在籍总人数217人,出勤人数161人,其中:井下工人出勤人数124人;地面工人出勤人数12人;管理人员12人;服务人员6人;其他人员7人。

详见劳动定员汇总表12-1-1。

(2)技能素质要求根据矿井机械化设备配置程度,其管理人员及工人要适应现代化管理和生产要求必须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技能。

○1矿级领导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煤矿生产管理一定的年限,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②矿机关和队级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是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

③工长、各种主要设备司机及机电、机械维修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不但精通本工种技术,而且亦能承担相近工种的一般工作。

④技术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达到技校毕业水平,考核合格的方能上岗。

劳动定员汇总表表12-1-1(3)全员效率根据矿井劳动定员配备估算结果,按照矿井年设计生产能力9万t/年,计算全员效率的矿井计效原煤生产人员出勤人数148人,年工作日330天。

按此计算矿井原煤生产人员效率(全员效率)为:矿井全员效率=设计日产量/原煤生产人员=273/148=1.85t/工从以上劳动定员配备估算结果来看,全矿井职工在籍总人数217人,按照矿井设计机械化设备配备程度,与类似矿井劳动定员相比,该矿井劳动定员配备是合适的。

煤矿定岗定员方案

煤矿定岗定员方案

煤矿定岗定员方案在煤炭行业的生产经营中,定岗定员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措施。

定岗定员工作是指根据煤矿生产安全生产的要求,将矿工按照其职责和技能水平分配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上,确保生产作业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进行。

因此,加强煤矿定岗定员工作的管理,是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目前,我国煤炭行业定岗定员工作已经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即《煤矿分级分区分级工作岗位划分标准》。

该标准根据煤矿生产的安全要求,将煤矿工种分为矿井通风工、电气工、机电工、采掘工、配电工、运输工、巷道支护维修工、矿山安全管理人员、矿井井下救援人员等不同类别的工作岗位。

在实际操作中,煤矿应该按照煤矿分级分区分级工作岗位划分标准,根据矿工的职责、技能和工作经验,进行科学合理的定岗定员安排。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一、岗位规划首先,煤矿管理方应制定岗位规划,根据生产需要和工作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岗位划分标准,并将其在煤矿内部做到公开透明,让所有矿工都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

二、人员选拔其次,在确定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范围后,煤矿应进行人员选拔。

在考虑人员素质、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评估,选出具有相应素质的人员。

三、定岗定员在确定了各个工作岗位人员的素质和工作经验后,按照他们的职责和专业技能水平,将他们定岗定员,并进行全面培训和实践操作,确保他们熟悉相关技能和掌握所有必要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方法。

四、管理监控在定岗定员后,煤矿应加强岗位管理监控,一方面加强定期岗前安全培训,确保矿工掌握工作流程,另一方面通过定期日常监控工作岗位,加强巡查检查,确保矿工依照相关的工作流程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生产作业。

总之,对于煤矿来说,定岗定员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管理措施。

通过科学的规划、选人定岗、全面培训和严格监控,确保矿工做好各项工作,使煤矿安全、稳定、高效地进行生产,为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和高效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煤矿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井下劳动定员及入井人数的控制和管理,防止超定员生产,XXX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际情况,制定了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一、劳动定员管理原则
1.坚持保证安全生产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反映出合理和相对稳定的生产劳动组织结构及其变化,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立足于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优化劳动力配置,减少工人作业时间和降低工人劳动强度。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煤矿企业自身实际,在国家和省确定的框架内科学合理的确定。

4.坚持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安全高效的组织生产。

二、井下劳动定员标准
1.严格按照规定控制入井人数,每班入井人数不得超过70人,各工种人数也有明确的规定。

2.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人数,井下最多同时布置1个采煤
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

3.严格按核准能力均衡组织生产,严禁两班交叉作业,除
特殊工种人员外,其余人员严禁现场交接班。

三、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1.劳动定员一般不予变动,但在生产地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生产设备和机械化程度发生重大改变、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重大改进,以及发现劳动定员存在较大问题时,应重新核定。

2.严格按照劳动定员标准配备作业人员,严格按定员组织
生产。

3.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井下劳动定员管理全面负责,副科、队长要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好该项工作,并对当班的井下劳动定员管理负责。

矿业定岗定员管理制度

矿业定岗定员管理制度

矿业定岗定员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保障矿业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职工权益,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本公司制定了矿业定岗定员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定岗定员的管理范围、职责和要求,规范定岗定员工作流程,确保职工能够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和提高生产效率。

二、管理体系1. 定岗定员人员名单公司应建立完整的定岗定员人员名单,由相关部门对定岗定员人员进行管理,包括人员申请、审核、审核通过后发布人员名单等工作。

2. 职责和要求矿井企业应当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对本单位岗位确定定岗人员名单,审批人员名单需要专业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的职工培训计划和矿井安全管理制度,保证人员掌握岗位技能和相关知识,能够胜任所负责岗位的工作。

必须由定岗定员才能负责作业的岗位中,任何一个岗位都不得设定2人以上。

3. 人员流动管理矿井企业应当建立人员流动管理制度,对定岗定员进行统一管理。

人员流动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人员流动应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根据矿井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人员进行合理安排;•人员流动应程序化,建立人员档案,管理好相关资料。

4. 岗位认定流程公司应当建立岗位认定流程,根据本公司生产特点,将相关岗位认定为合格定岗定员岗位。

岗位认定流程应包括申请、审核、评估等环节,公司应设专人进行认定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才能被认定为合格定岗定员。

5. 岗位培训管理公司应当结合本集团特点,制订岗位培训规划和培训评估标准。

定岗定员必须接受相关岗位培训,且必须参照之前培训标准进行考核评估。

岗位培训管理应建立档案管理,及时更新和维护定岗定员的具体培训情况。

6. 定员管理在人员流动管理中,公司应将当前所需人员进行统计分析,根据实际需求确定定岗定员人数。

同时,公司应及时更新人员名单,保证人员数量和实际需求相符。

7. 工作時間管理公司应根据正常工作时间、加班和调休等需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时间管理制度。

工作时间管理应严格执行,保障职工能够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基本权益。

采煤工作面最大定员标准

采煤工作面最大定员标准

采煤工作面最大定员标准采煤工作面最大定员标准是指在煤矿采煤过程中,每个工作面上能够容纳的最大工作人数。

这一定员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产能和保障矿工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定员标准的制定依据、内容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定员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包括煤矿的地质条件、采煤工艺和设备情况等因素。

根据国家规定,采煤工作面定员标准需参考煤层深度、煤层强度、开采厚度、煤的自燃倾向性、煤层气含量等因素,使得工作面的工作人数适应地质条件和采煤工艺的需求。

同时,还需要考虑工作面的通风、烟尘和安全避险等因素,确保矿工的安全和健康。

其次,定员标准的内容涵盖了人员数量、部门配置和设施设备的配备等方面。

人员数量方面,根据工作面的大小和采煤工艺的需求,预估出一个合理的能够适应生产需求的人数。

部门配置方面,根据工作面的特点和工作任务的要求,确定安全监督部门、机械设备部门、供水电气部门、通风部门等相关部门的配置情况。

设施设备配备方面,需要保证工作面的通风、照明、供水、供电等设施完善,并根据人数需求提供足够的劳动保护设备,确保矿工的生产安全。

定员标准的制定也需要考虑煤矿的生产能力和集约化生产的要求。

在确定最大定员标准时,需要考虑矿山的生产能力和采煤工艺的效率,以保证煤矿的正常生产和提高产量。

同时,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劳动强度,现代化的煤矿生产往往采取集约化生产的方式,通过改进工艺流程和引入自动化设备来提高效率,定员标准也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最后,定员标准的实施效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评估。

首先,定员标准的制定可以有效地保障矿工的生产安全。

通过合理配置人员和设施设备,可以提供良好的劳动保护环境,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其次,定员标准的制定可以提高煤矿的产能。

通过科学合理的定员标准,可以提高工作面的生产效率,进而提高煤矿的产量,满足社会对煤炭资源的需求。

最后,定员标准的制定可以保障矿工的权益。

通过合理配置矿工数量和工作环境,可以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

井下定员管理规定(3篇)

井下定员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井下作业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矿山井下作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矿山企业。

第三条井下作业定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依法管理,规范作业;3. 科学合理,动态调整;4. 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第二章定员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井下作业定员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设立井下作业定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井下作业定员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井下作业定员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井下作业定员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井下作业定员管理工作;3. 监督检查井下作业定员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4. 处理井下作业定员管理中的重大问题;5.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井下作业定员管理工作情况。

第七条矿山企业应设立井下作业定员管理办公室,负责井下作业定员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井下作业定员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井下作业定员计划;2. 负责井下作业人员的配备和调整;3. 负责井下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4. 负责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5. 负责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6. 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井下作业定员管理相关资料。

第三章定员标准第九条井下作业定员标准应根据以下因素综合考虑:1. 矿山企业规模和作业类型;2. 矿井地质条件;3. 井下作业设备和技术水平;4. 井下作业环境;5. 井下作业人员的技能和素质。

第十条井下作业定员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定员标准;2. 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定员标准;3. 不得违反国家规定的井下作业人员配备比例。

第十一条井下作业定员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井下作业人员总数;2. 各工种作业人员数量;3. 各工种作业人员配备比例;4. 各工种作业人员作业时间;5. 井下作业人员休息时间。

煤矿企业定岗定员标准

煤矿企业定岗定员标准

第二节人力资源配置(开采设计方案)1、生产作业班次矿井设计年工作日为330天,日工作制度:井下“四·六”工作制;每天四班作业,每班工作六小时;地面“三·八”工作制;每天三班作业,每班工作八小时。

2、劳动定员与技能素质要求(1)劳动定员根据《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矿井设计井型,年工作制度、全员效率,结合本矿的管理制度进行估算。

原则上按照煤炭企业现代化管理的要求,根据《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有关规定,劳动定员在籍系数为:井下工人在籍系数1.40、地面工人在籍系数1.30、其他人员在籍系数1.00。

估算结果,矿井在籍总人数217人,出勤人数161人,其中:井下工人出勤人数124人;地面工人出勤人数12人;管理人员12人;服务人员6人;其他人员7人。

详见劳动定员汇总表12-1-1。

(2)技能素质要求根据矿井机械化设备配置程度,其管理人员及工人要适应现代化管理和生产要求必须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技能。

○1矿级领导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煤矿生产管理一定的年限,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②矿机关和队级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是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

③工长、各种主要设备司机及机电、机械维修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不但精通本工种技术,而且亦能承担相近工种的一般工作。

④技术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达到技校毕业水平,考核合格的方能上岗。

劳动定员汇总表表12-1-1(3)全员效率根据矿井劳动定员配备估算结果,按照矿井年设计生产能力9万t/年,计算全员效率的矿井计效原煤生产人员出勤人数148人,年工作日330天。

按此计算矿井原煤生产人员效率(全员效率)为:矿井全员效率=设计日产量/原煤生产人员=273/148=1.85t/工从以上劳动定员配备估算结果来看,全矿井职工在籍总人数217人,按照矿井设计机械化设备配备程度,与类似矿井劳动定员相比,该矿井劳动定员配备是合适的。

最新煤矿企业定岗定员标准资料

最新煤矿企业定岗定员标准资料
从以上劳动定员配备估算结果来看,全矿井职工在籍总人数217人,按照矿井设计机械化设备配备程度,与类似矿井劳动定员相比,该矿井劳动定员配备是合适的。
一、矿井劳动定员
井下采用“四·六”作业制,地面采用“三·八”作业制。矿井在籍总人数217人,出勤人数161人,其中:井下工人出勤人数124人;地面工人出勤人数12人;管理人员12人;服务人员6人;其他人员7人。详见劳动定员汇总表12-3-1。
表12-3-1劳动定员汇总表


人员类别
各班出勤人数
合计
在籍
系数
在籍人数
(人)
一班
二班
三班
四班
一、矿井
188
1
原煤生产工人
35
35
35
31
136
190
其中:井下工人
31
31
31
31
124
1.40
174
地面工人
4
4
4
12
1.30
16
2
管理人员
4
4
4
12
1.00
12
原煤生产人员合计
39
39
39
31
148
说明:本矿井每个采区同时作业的采、掘人员每小班不得超过100人。
生产中可根据实际的安全人员需求作相应的调整,本煤矿安全专用工程设施劳动定员包括:
1、矿井通风、气体、粉尘检测专职人员;
2、矿井防尘、防爆、隔爆工程设施操作、维护专职人员;
3、矿井安全装备和仪器仪表专职保管、维护、收发人员;
4、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护专职人员;
6
1.4
9
6
矿井防灭火、防治水、提升运输等防灾人员

矿业定岗定员管理制度

矿业定岗定员管理制度

矿业定岗定员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矿业定岗定员管理,加强对员工的职务定位,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确保员工合法权益,建设良好的职工队伍,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的定岗定员管理。

三、制度制定程序制定本制度应遵循以下程序:1.明确制度编写的目标、范围及编写人员。

2.调查研究和分析公司内部存在的问题及业界的规定,撰写制度草案。

3.征求公司内部部门的意见,初步拟定定岗定员管理制度,并进行讨论与修改。

4.向公司领导层报告制度草案并征求修改意见;经领导层审批后,发布实施。

四、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1.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动合同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

2.劳动法: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企业劳动保障的监管和保障,保障职工权益。

4.行政管理法:明确各级政府对企业和职工的管理职责及范围。

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可参考公司行为准则、工作规范、招聘笔试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

五、制度内容1. 岗位的划分与职责(1)岗位划分应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和人员数量制定,明确各岗位的职责;(2)每个岗位的职责应注明岗位名称、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工作要求等,确保职责明确、权责关系明晰。

2. 定岗定员的原则(1)根据员工素质与业务能力,分配相应的岗位;(2)定岗定员应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3. 岗位调整(1)公司领导根据业务需要和公司战略目标,可以对部门的岗位进行调整;(2)对员工个人进行调整时,应当经过协商,明确调整岗位的职责、工资待遇等事项。

4. 岗位评价与晋升(1)员工的晋升应该依据固定目标和特殊贡献两方面考虑;(2)晋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评价考核、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

5. 岗位培训(1)公司将针对不同岗位,组织和开展岗位技能、业务知识、职业素养等多种形式的培训;(2)培训形式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专项培训等。

矿业定岗定员管理制度

矿业定岗定员管理制度

矿业定岗定员管理制度矿业定岗定员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企业内部的岗位职责及人员流动,提高企业内部的工作效率,增强员工工作稳定性,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部门员工,其中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劳务派工人员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制度由企业管理层制定,首先进行内部评审,最终由企业领导批准,经过相应的程序后,正式颁布施行。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需要充分考虑到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的政策规定。

五、制度内容1. 定岗制度:企业按照各岗位的职责进行职工岗位的分配与调配,平衡各岗位的工作负荷,合理分配人力资源,实现岗位的基本职责。

2. 定员制度:企业按照产能、生产周期、市场需求、员工技能等情况,制定合理的正式员工和临时工数量,合理确定各部门的编制人数,保证生产运营的需要。

3. 岗位职责:企业按照各职位所需的技能和知识,制定详细的岗位职责,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的权责义务。

4. 员工编号:企业根据工商局要求,对每一位员工进行编号,记录员工的入司时间、职务、学历等个人信息。

5. 岗位竞争:企业在员工岗位分配和调动时,应当公开、透明、公正,实行公平竞争,以员工能力和业绩为主要考核条件,实现员工共同发展。

6. 岗位变动:企业在员工工作能力发生变化、企业业务发展变化等情形下,有权对员工岗位进行变更,但应保障员工在工作品质和经济收益方面不受损失。

七、责任主体企业管理层应当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宣传和落实,各部门应当认真执行本制度,员工应当配合和执行企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八、执行程序1. 任何员工都有权了解自己工作岗位及职责,定期与主管领导进行沟通交流。

2. 岗位调动应当通过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批,最终经企业管理层批准实施。

3. 岗位变动可能会导致一系列连锁反应,企业应当对相关部门及员工进行必要培训和指导。

矿业定岗定员管理制度

矿业定岗定员管理制度

矿业定岗定员管理制度1. 前言针对矿业企业人员管理存在的问题,为规范矿业企业人员定岗定员管理行为,提高矿业企业人员管理水平,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2. 定义2.1 定岗指根据矿业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定员工所从事的岗位,包括工种、职务、职位等。

2.2 定员指根据矿业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确定岗位所需人员的数量。

3. 确定定岗定员的原则3.1 生产和安全第一原则任何时候都要把安全生产和生产经营放在首位,人员定岗定员必须符合生产和安全需要。

3.2 工作能力和素质原则人员定岗定员要坚持德才兼备、能者上岗原则,确保定岗人员具备从事工作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3.3 公平公正原则人员定岗定员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能有任何歧视,要公开、公正、公开招聘,保证每个人都有机会。

3.4 经济效益原则人员定岗定员考虑到员工的效益和企业的经济效益,确保僵死制度科学、合理、经济、有效。

4. 定岗定员管理流程4.1 定岗(1)矿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岗位安全标准,明确岗位的职责和任务。

(2)矿业企业根据岗位安全标准和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人员定岗计划。

(3)根据定岗计划,人事部门进行招聘和考核,选拔合适的人员定岗。

4.2 定员(1)矿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计算出每个岗位所需人员数量。

(2)矿业企业根据人员定岗计划,计算出每个部门的员工总数和部门人员分布情况。

(3)矿业企业根据部门员工总数、部门人员分布情况、生产经营计划等因素制定人员定员计划。

(4)根据人员定员计划,矿业企业组织实施考核,确定定员人数。

5. 管理要点5.1 岗位管理(1)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标准,确保人员定岗科学合理。

(2)加强对员工岗位职责的明确和宣传,确保员工理解和遵守岗位职责。

(3)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自我保护能力。

5.2 人员定员管理(1)确保定员人数达到生产经营所需,不能发生工作繁忙或闲置人员的情况。

煤矿安全定员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定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生产矿井、辅助矿井及地面单位。

第三条煤矿安全定员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定员原则第四条煤矿安全定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本矿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

第五条煤矿安全定员应充分考虑矿井的生产能力、地质条件、设备状况、劳动强度、安全风险等因素。

第六条煤矿安全定员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劳动生产率;2. 确保安全生产,降低事故发生率;3. 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员工福利待遇;4. 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劳动定员的规定。

第三章定员标准第七条煤矿安全定员标准包括以下内容:1. 人员定员标准:根据矿井的生产能力、地质条件、设备状况等因素,确定各类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辅助人员等)的定员人数。

2. 工作班次定员标准:根据矿井的生产安排、员工工作强度等因素,确定每个工作班次的定员人数。

3. 安全管理人员定员标准:根据矿井的生产规模、安全风险等因素,确定安全管理人员的人数。

第四章定员管理第八条煤矿安全定员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由矿长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煤矿安全定员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1. 收集、整理矿井相关资料,制定煤矿安全定员方案;2. 组织开展定员评估,对定员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3. 负责定员方案的执行和监督;4. 对定员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条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对煤矿安全定员方案的合理性进行技术论证,包括:1. 矿井生产能力、地质条件、设备状况等因素的评估;2. 各类人员劳动强度的分析;3. 安全风险的评估。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煤矿安全定员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1. 定员人数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2. 各类人员工作班次是否符合要求;3.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是否到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节人力资源配置(开采设计方案)
1、生产作业班次
矿井设计年工作日为330天,日工作制度:井下“四·六”工作制;每天四班作业,每班工作六小时;地面“三·八”工作制;每天三班作业,每班工作八小时。

2、劳动定员与技能素质要求
(1)劳动定员
根据《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矿井设计井型,年工作制度、全员效率,结合本矿的管理制度进行估算。

原则上按照煤炭企业现代化管理的要求,根据《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有关规定,劳动定员在籍系数为:井下工人在籍系数1.40、地面工人在籍系数1.30、其他人员在籍系数1.00。

估算结果,矿井在籍总人数217人,出勤人数161人,其中:井下工人出勤人数124人;地面工人出勤人数12人;管理人员12人;服务人员6人;其他人员7人。

详见劳动定员汇总表12-1-1。

(2)技能素质要求
根据矿井机械化设备配置程度,其管理人员及工人要适应现代化管理和生产要求必须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技能。

○1矿级领导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煤矿生产管理一定的年限,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②矿机关和队级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是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

③工长、各种主要设备司机及机电、机械维修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不但精通本工种技术,而且亦能承担相近工种的一般工作。

④技术工种的工人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达到技校毕业水平,考核合格的方能上岗。

劳动定员汇总表表12-1-1
(3)全员效率
根据矿井劳动定员配备估算结果,按照矿井年设计生产能力9万t/年,计算全员效率的矿井计效原煤生产人员出勤人数148人,年工作日330天。

按此计算矿井原煤生产人员效率(全员效率)为:
矿井全员效率=设计日产量/原煤生产人员=273/148=1.85t/工
从以上劳动定员配备估算结果来看,全矿井职工在籍总人数217人,按照矿井设计机械化设备配备程度,与类似矿井劳动定员相比,该矿井劳动定员配备是合适的。

第三节安全定员
一、矿井劳动定员
井下采用“四·六”作业制,地面采用“三·八”作业制。

矿井在籍总人数217人,出勤人数161人,其中:井下工人出勤人数124人;地面工人出勤人数12人;管理人员12人;服务人员6人;其他人员7人。

详见劳动定员汇总表12-3-1。

表12-3-1 劳动定员汇总表
说明:本矿井每个采区同时作业的采、掘人员每小班不得超过100人。

二、矿井安全专用工程设施劳动定员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井工、露天)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导则》的规定,来编制安全专篇劳动定员。

矿井安全劳动定员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监测、安全救护等专职人员,根据矿井全员效率及定岗定员,该矿井安全专用工程劳动定员161人(详见表12-3-1) 。

说明:本矿井每个采区同时作业的采、掘人员每小班不得超过100人。

生产中可根据实际的安全人员需求作相应的调整,本煤矿安全专用工程设施劳动定员包括:
1、矿井通风、气体、粉尘检测专职人员;
2、矿井防尘、防爆、隔爆工程设施操作、维护专职人员;
3、矿井安全装备和仪器仪表专职保管、维护、收发人员;
4、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护专职人员;
5、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硐室)材料、器材发放、保管专职人员;
6、矿井瓦斯抽采工程专职人员;
7、矿井防灾工程专职人员;
8、矿井防灭火工程专职人员;
9、急救站专职医护人员;
10、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1、皮带机司机;
12、安全员;
13、爆破员
14、特种电工;
15、绞车工;
保证安全检查岗位、安全机构以及安全监测监控等系统人员的配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