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教育经费报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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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科研经费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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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科研经费管理规定.doc篇一: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医用耗材管理办法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医用耗材管理办法医用耗材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更好规范医用耗材的购置和使用,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修改、制定本办法。

(二)北京协和医院医用耗材购置、使用等管理实行院长领导下的集体负责制,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负责重大事项的咨询和论证,医务处、财务处、院物价部门、护理部、医保办、器材处和医用耗材使用科室负责具体管理与实施。

(三)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用于医疗的各种消耗材料,包括普通消耗材料和特殊消耗材料。

如:各种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采血器、缝合器、吻合器、医用胶片、医用纱布、眼人工晶体、人工关节、心脏起搏器等。

(四)凡在北京协和医院使用的医用耗材,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国家法规规定的其它证件。

器材处负责审核工作。

(五)在北京协和医院使用的同种医用耗材,原则上不允许超过三个品牌。

二、医用耗材购置审批程序(六)申请在医院首次使用可单独收费的医用耗材,必须填写《医用消耗品常规购置申请表》,详细写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申请理由等,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医务处,由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对各科室上报的医用耗材申请进行逐项审核,获得批准(: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科研经费管理规定.doc)(准入)并确定价格的,方可在医院使用。

(七)申请在医院首次使用的不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必须填写《设备、物品申购表》,详细写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申请理由等,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器材处审核、报批。

(八)使用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用耗材,在本次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的周期实行前,科室须组织本科室有关人员,对中标候选品种目录进行筛选,对最终选定的品牌、规格型号及配送企业进行汇总,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报院物价部门和器材处备案并确定价格,在院物价部门正式内部行文下发至使用科室后,从批准之日起使用。

医院差旅费、会议费及进修费用报销制度

医院差旅费、会议费及进修费用报销制度

医院差旅费、会议费及进修费用报销制度一、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上报主管部门、分管院长、院长审批,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

工作人员外出时,可选择动车、高铁二等座,火车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乘飞机者需提前审批,以上费用凭据报销。

二、工作人员在XX市范围内出差,不使用单位车辆者,市内出差补助 60 元/人/天(含车票、市内交通费、生活费),使用单位车辆者,伙食补助 10 元/人/天。

三、XX市外出差,如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数为单数,其单个人员可住单间或标准间,一起出差的同性别人员应 2 人住一个标准间。

住宿费每房间标准上限,院级领导 300 元,其他人员 200 元。

伙食补助费用及市内交通费用每人每天 100 元包干使用。

住宿费需提供规范的发票,原则上不报销餐饮费,确因工作需要报销餐饮费者,不再发放伙食补助,餐饮费用凭据报销。

四、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参加会议前必须按规定上报主管部门、分管院长、院长审批,费用实行包干制,报销时需提供相应的发票,发票金额低于标准时,实报实销,超出费用标准时,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五、工作人员外出进修,费用包干:XX 25 元/人/天、省内 50 元/人/天、省外一类地区(北京、上海、广东、深圳)80 元/人/天、省外其他地区 60 元/人/天的标准发放,不享受进修期间夜班补助。

外出进修学习者,省内进修三个月以内报销往返车票 2 次,3 个月到半年报销 3 次,半年以上报销 4 次;省外进修三个月以内报销往返车票 1 次,3 个月到半年报销 2 次,半年以上报销 3 次。

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院长、院长批准。

六、工作人员出差期间,进行因游览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七、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应严格按照出差目的地进行路线往返,不得半路绕道或自行改变目的地,凡因半路绕道或自行改变目的地造成的一切交通费用,由个人自理,且绕道或变道期间不享受出差补助。

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三级医院)

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三级医院)

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医院教学经费规范使用,参照校附属第一、第二医院经费使用标准,根据上级财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目标通过《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的实施,合理、规范使用教学经费。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院所有教学经费列支。

4.名词定义教学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即各级各类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和教育基本建设投资(建筑校舍和购置大型教学设备的费用)等。

5.内容5.1发放范围5.1.1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临床医学“2.5+2.5”模式理论课、实验课及临床见习带教费,主讲教师津贴、班主任津贴、实习生导师带教津贴及医院教学督导津贴等费用。

5.1.2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秘书津贴、教研室建设经费。

5.1.3实习经费(含实习生带教、小讲课、教学查房、病例讨论、技能培训及考核费用)。

5.1.4理论考试监考费。

5.1.5教学奖励。

5.2教学津贴计算发放标准5.2.1课时津贴5.2.1.1理论课时按正高150元/学时、副高130元/学时、中级110元/学时、初级90元/学时发放。

5.2.1.2实验课不分组参照理论课时标准发放,分组按学时*0.9计算发放;5.2.1.3见习带教费每半天200元(每次不少于3学时);5.2.1.4教学查房、病例讨论按300元/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小讲课按200元/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技能培训按250元/次(每次不少于3学时);5.2.1.5实习费按当年实际收到高校实习费进行折算,其中80%作为临床实习带教费发放到相关科室(按带教周次),20%作为医院宿舍维护等相关费用支出。

5.2.2考务津贴监考按每门每场150元/人次(职能科行政工作时间不得享受考务费,非行政工作时间按规定发放)。

5.2.3教学岗位津贴5.2.3.1承担2.5课程的主讲老师每学期每门课发放主讲教师津贴700元;5.2.3.2承担2.5学生的导师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每位导师最多带学生不超过2人);5.2.3.3承担2.5班主任津贴每学年1000元;5.2.3.4教学督导津贴每年2000元;5.2.3.5内科(含老年医学)教研室、外科教研室主任6000元/年(包含兼任内科1和外科1教研室主任在内)、副主任5000元/年、教研室秘书4000元/年;其他教研室主任5000元/年、副主任4000元/年,教研室秘书3000元/年。

医院费用报销制度规定范本

医院费用报销制度规定范本

医院费用报销制度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规范医院费用报销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所有部门和员工,包括在职员工、临时工、实习生、进修生等。

第三条费用报销应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及时性、完整性原则,确保各项费用报销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费用报销范围与标准第四条医院费用报销范围包括:(一)医疗服务费用:包括药品费、诊疗费、检查费、治疗费等;(二)医疗耗材费用:包括一次性耗材、植入性耗材等;(三)设备购置费用:包括医疗设备、办公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等;(四)维修保养费用:包括医疗设备、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五)培训费用:包括在职培训、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六)差旅费用:包括交通工具费、住宿费、餐饮费等;(七)办公费用:包括办公用品、印刷费、通讯费等;(八)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费用。

第五条费用报销标准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审批程序,确保费用报销的合规性。

第三章费用报销程序与要求第六条费用报销程序:(一)发生费用时,应取得合法、真实的发票或其他有效凭证;(二)费用报销人应按照审批权限,向上级主管或财务部门提交费用报销申请;(三)各级审批人员应按照审批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四)财务部门对审批通过的费用报销申请进行核算、报销;(五)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费用报销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院领导报告。

第七条费用报销要求:(一)费用报销人应确保报销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不得虚报、多报、少报;(二)费用报销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提交费用报销申请;(三)各级审批人员应认真履行审批职责,确保费用报销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四)财务部门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费用报销进行核算、报销,确保财务安全;(五)医院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费用报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八条违反本规定的,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一)虚报、多报、少报费用的,一经查实,按金额的一定比例扣除当事人当月工资,并予以通报批评;(二)未按照规定程序报销费用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三)审批人员未按照规定程序审批费用报销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四)财务部门未按照规定程序核算、报销费用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五)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进修生管理条例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进修生管理条例

进修生管理条例为维护我院正常的医、教、研工作秩序,保证医疗质量,有必要加强对进修生的管理,特制定以下条例,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一、进修生招生(一)我院招收进修生的范围限于市级或市级以上医院,或相当于市级的地区级医院、大型厂矿职工医院。

(二)临床进修生应毕业于正规的医学院校,具有本科学历,取得医师资格和执业证书,并有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实验室及辅助科室进修生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及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不符合上述条件者概不接收。

(三)临床进修生每年接收一期,进修期限一年,每年10月份报到,进修费为8000元/年。

实验室及辅助科室进修生每年接收二期,进修期限为半年,分别在每年4月份和10月份报到,进修费为4000元/半年。

(四)由进修生所在单位向我院教育处寄送进修表、学历证书、工作证、医师资格证书、及执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如符合我院招生条件,我院将按收到进修申请表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择。

临床进修生须通过科室命题考试、择优录取。

(五)各科室应按规定时间及名额招生,非招生时间不予办理招生手续。

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接收进修生,应由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教育处、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接收。

未经医院教育处同意,各科室不得擅自接收进修生,对科室擅自接收的进修生一律不补办进修手续,如果出现任何责任事故,由接收科室及本人负责。

二、基本要求(一)各科室设专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进修生工作,关心进修医师的学习、工作、生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负责进修医师工作的人员名单应及时上报教育处。

各科室根据具体情况及进修生要求制定培养计划,于新生报到后上报教育处。

(二)不允许中途改变进修专业和期限,进修生来院工作三个月内,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或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者,经教育处和院领导同意,终止进修学习。

(三)不允许进修人员收藏、携走我院病历、X光片、病理切片、血片等资料和标本,不允许以协和医院的名义对外宣传与联系。

(四)对在进修期间服务态度恶劣、工作责任心差、值班脱岗、医德医风差、向病人索取红包、劳动纪律差、发生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给医院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进修生,立即终止进修学习。

医院经费管理制度

医院经费管理制度

医院经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经费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医院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财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全部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筹集、资产负债管理、成本控制、收支管理、财务报告等方面。

第三条医院经费管理应当坚持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效益性原则,确保医院财务稳健、运行高效。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财务管理能力。

第五条医院财务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财务政策和医院财务规章制度,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六条医院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资金筹措预算。

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可行的原则,结合医院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

第七条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当充分调研和分析医院收入来源和支出项目,确保预算内容的完整性。

预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收入、药品收入、财政补助、经营支出、投资支出等。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预算审批制度,预算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议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批。

预算一经批准,应当严格执行,如需调整,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审批。

第九条医院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十条医院应当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应当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流动、高效。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根据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合理筹集资金,确保医院正常运行。

资金筹集方式包括不限于银行贷款、政府补助、非税收入等。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银行账户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立、使用和销户。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本科临床教学计划管理办法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本科临床教学计划管理办法

本科临床教学计划管理办法
一、临床教学计划的制定(或修订)应符合《北京协和医学院本专科教学计划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同时体现临床教学的特点和规律。

二、成立常设的教学计划研究和开发小组。

三、由教育处主持教学计划的制定(或修订)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教学计划初稿。

四、初稿提交医院课程委员会讨论通过。

五、由主管院长审定签字后报学院教务处。

六、教学计划原则上要保持相对稳定,一经审定,不可随意改动。

七、如果需要局部调整,须经课程委员会讨论通过,提供必要性和可行性报告,经主管院长审定签字,填写《北京协和医学院教学计划》,上报学院教务处。

八、教育处按学院批准的教学计划编制课程表以及安排任课教师。

医院经费报销管理制度

医院经费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经费管理,规范经费报销流程,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及各类经费支出。

第三条医院经费报销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经费报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二)真实准确原则:经费报销必须真实反映实际支出,确保报销金额准确无误;(三)节约高效原则:经费报销应尽量减少中间环节,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四)责任追究原则: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经费报销范围第四条医院经费报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公务接待费:包括接待上级领导、兄弟单位及外单位来访人员的接待费用;(二)差旅费:包括职工因公出差、培训、考察等产生的交通、住宿、伙食、市内交通等费用;(三)会议费:包括召开各类会议产生的会议场地、资料、设备、住宿、交通等费用;(四)培训费:包括职工参加各类培训、学术交流、进修等产生的费用;(五)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网络通讯费等;(六)维修费:包括办公设备、房屋设施等维修费用;(七)其他经批准的合理支出。

第三章经费报销程序第五条经费报销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申请:报销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医院经费报销单》,附上相关票据,报部门负责人审核;(二)审核:部门负责人对报销单及附件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三)审批:根据报销金额及审批权限,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或院长审批;(四)报销:财务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并将报销款项支付给报销人。

第四章经费报销附件第六条经费报销时,报销人应提供以下附件:(一)报销单:填写完整,包括报销人姓名、部门、报销日期、报销金额、报销事由等;(二)票据:包括交通票据、住宿票据、餐饮票据、会议费票据、培训费票据等;(三)其他证明材料:如出差证明、会议通知、培训通知等。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七条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对经费报销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经费报销的合法合规、真实准确;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医院经费审批及支出报销制度

医院经费审批及支出报销制度

医院经费审批及支出报销制度(一)审批原则:1、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财务制度为基本依据。

2、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提高医院经营效益。

3、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对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应予制止、核减或拒签。

4、按级负责,层层把关,努力防止经费损失和浪费,保证资金安全。

5、坚持先审批、后执行的原则,未经审批的经费支出项目不得执行。

特殊情况可先口头请示,执行后补批。

(二)审批权限:1、预算内收支,单项报销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审签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单项报销金额在5000元以上单项报销的由职能部门领导和总经理签字后,报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2、10万元以上的大项开支,需由职能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包括项目论证),经院领导研究同意并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三)审批程序:1、药品、材料采购应由药剂科、物流部编制采购计划,报业务院长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审批后转交物流部执行。

2、设备采购由物流部凭已签订的有效合同或购置申请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方可办理付款。

3、办公用品、维修原材料、保洁用品等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报物流部审核后总经理审批。

审批后由物流部执行采购。

4、差旅费借款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凭据付款。

5、招待费、公关费等开支均需由经办人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支出报销制度(一)支出报销程序:1、经办人填写《支出凭单》,(出差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要求项目填写完整、准确。

凡购买物品需办理入库手续,有明细单的要附后。

2、部门领导确认签字。

3、财务部审核。

4、医院领导审批。

5、出纳结算付款。

(二)审批权限:单项报销金额5000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单项报销金额5000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三)报销要求:1、发票须正规合格,有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红章;内容填写完整,包括单位名称、业务内容、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大、小等)、出票单位财务(会计、业务)专用章、开票人姓名、日期。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综合绩效考核办法为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财务部门管理职能、规范经济核算与分配管理的规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要求,并进一步优化和提高我院综合绩效考核工作。

在结合各部门反馈意见和总结2009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我院综合绩效考核指标和实施细则做了必要修订,现下发全院各科室。

考核工作实行院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分别由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党办、院办、人事处、财务处、器材处、科研处、教育处、医保办等部门负责具体组织与实施,由财务处经管办汇总。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一、各职能单元综合绩效考核方案(一)临床手术科室综合绩效考核(二)临床非手术科室综合绩效考核(三)临床医技科室综合绩效考核(四)职能处室、后勤部门综合绩效考核附表1、医务处设立的单项加分项目和单项否决项目单项加分项目主动报告病人安全隐患报告例数居全院前十名尸检例数开展尸检每例加1分外派医疗任务圆满完成外派医疗任务(支边、支农、紧急救援)单项否决项目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院感控制(4分)不得分出现医疗事故重大纠纷与差错及医疗事故(5分)不得分满意度<80%门诊或住院满意度(5分)不得分二、综合绩效考核及填报办法综合绩效指标考核由各相关职能处室按相应考核细则分别进行考核并负责解释工作。

(一)医疗指标、医疗质量、医疗风险、满意度由医务处负责考核和填报。

(二)门诊指标与质量由门诊部负责考核和填报。

(三)护理指标与质量由护理部负责考核和填报。

(四)科研指标由科研处负责考核和填报。

(五)教育指标由教育处负责考核和填报。

(六)医保指标由医保办负责考核和填报。

(七)经济指标由财务处负责考核和填报,人事处、器材处和行政处协助。

(八)行政、后勤科室的绩效考核由院办和党办负责考核和填报。

三、各评审科室制定的单项考核方案及奖励办法(一)普通门诊单项考核1、普通门诊总量奖励:奖励普通门诊量增长率高的科室奖励办法:以各科室2007-2009年三年均值为参照标准,算2010年普通门诊量的增长率,奖励普通门诊量增长率高的科室。

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

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

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一、目的规范会计行为,明确职责权限,适应医院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的需要,加强财务管理职能,使医院各项经费管理有章可循。

二、审批原则(一)医院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二)医院经费开支权限应体现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控制的原则,执行中央关于“三重一大”的规定,坚持财务开支授权审批、层层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勤俭节约的方针,堵塞漏洞,避免不合理开支,制止浪费,使医院有限资源充分发挥效益,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三、审批权限各项经费开支的审批级次从下至上依次为:科室主任、职能处室处长,各分管院领导,主管财务副院长,院长和院长办公会。

(一)医院事业经费的审批权限1、科室主任、职能处室处长审批权限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各职能处室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行使预算内开支、金额300元0(含)以下的审批权。

2、分管院领导审批权限各分管院领导在职责范围内行使预算内开支、金额1000元0(含)以下的审批权。

3、主管财务副院长审批权限主管财务副院长行使预算内开支、金额3000元0(含)以下的审批权。

4、院长审批权限院长行使预算内开支、金额5000元0(含)以下的审批权。

5、院长办公会审批事项:5.医1院年度预算;5.预2算内开支、金额在5000元0以上的经费支出;5.追3加和调整预算项目;5.对4外投资、合作、捐赠、技术转让等事宜;1.15他重大经济事项。

(二)医院科研、教育、财政专项经费的审批权限1、科研经费(含国外机构或个人资助的科研项目)由科研处归口管理,依照北京协和医院科研经费报销相关规定进行报销。

300元0以上的支出和税前100元0以上的劳务支出,以及餐费、冲扩、礼品、电话费、笔记本电脑、数码照相机等经费开支应报科研处处长审核。

2、教育经费由教育处归口管理。

2.教1育经费300元0(含)以下的开支由导师审批;1.23元0-0-050元0(0含)由教育处处长审批;1.35元0-0-010元0(0含0)报分管院长审批;1.41以0上0按0照0医院事业经费的审批权限报批。

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

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前言 (9)行政管理 (11)公文管理制度 (11)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5)档案管理制度 (16)会议管理制度 (25)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30)人员互访管理制度 (34)外出请假制度 (35)信访工作制度 (36)医院统计工作制度 (38)院长值班工作制度 (39)仪容仪表规范细则 (40)人事管理 (42)员工招聘、调配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42)博士后管理办法 (45)职工报考研究生办法 (47)解决两地分居政策 (48)工资福利待遇规定 (50)职工保险政策 (58)职工休假制度 (59)考勤管理办法 (67)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 (68)退休管理办法 (73)合同工管理办法 (75)临时工管理办法 (76)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78)职工胸卡管理办法 (81)中层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82)财务、审计管理 (86)预算管理办法 (86)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 (88)备用金管理制度 (96)票据管理制度 (100)借用公款和预付款项规定 (103)教育经费报销规定 (104)医药价格管理制度 (107)医用耗材价格管理制度 (110)医疗价格公示管理制度 (112)价格自查管理制度 (112)物价考核和奖惩制度 (113)医疗收费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114)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管理制度 (115)费用查询与费用清单管理制度 (116)物价培训制度 (117)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 (118)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121)门急诊退费管理规定 (128)住院病人退费制度 (130)住院病人医疗费管理暂行规定 (132)院内人员担保病人住院费用管理规定 (135)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136)对外投资、合作管理办法 (153)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156)委托社会审计业务工作管理的规定 (158)教学管理 (161)本科临床教学计划管理办法 (161)关于招收非临床医学专业实习生的规定 (161)教学责任事故规定 (162)教育部国家级及北京市重点学科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163)关于临床型研究生临床培训的规定 (165)硕转博工作的有关规定 (166)在职申请学位若干规定 (167)研究生出国问题有关规定 (168)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 (169)有关研究生助学金、福利待遇发放的规定 (170)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管理细则 (170)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 (172)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规定 (175)进修生管理条例 (18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总则 (187)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总则 (190)胡应洲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和教室使用规定 (193)教室外借规定 (194)数码互动形态学实验室使用须知 (195)科研管理 (196)科研主任(副主任)管理办法 (196)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197)科研工作奖励办法 (202)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205)科研成果管理实施办法 (211)专利管理规定 (216)科技档案管理办法 (217)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 (222)科研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225)生物安全管理职责规定 (226)感染性样本存放和管理制度 (228)外事管理 (231)科室外宾来访接待的预算申报及执行办法 (231)关于邀请计划外临时来访的外宾审批程序 (234)外宾接待工作程序 (234)外宾讲学感谢状申请程序和管理办法 (239)客座教授申请程序和管理办法 (240)我院主办国际学术会议的申报程序 (242)国际合作处外事礼品管理办法 (242)住院医师国际交换培训基金管理办法 (243)学科建设骨干国际培训基金管理办法 (246)医疗仪器设备管理 (249)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249)仪器设备工作委员会工作章程 (255)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255)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257)医疗器械植入物治疗跟踪制度 (259)玻璃体温计检定校准规程 (260)信息管理 (262)信息系统网络器材设备管理办法 (262)病房医生/护士工作站操作管理办法 (263)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管理 (265)病房工作站计算机及打印机使用规定 (266)病房使用病人床边信息系统PDA管理办法 (267)病房医嘱处理系统使用条例 (268)引进或合作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272)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办法 (274)信息资源共享、安全与保密的规定 (275)医院外网管理制度 (277)医院官方博客管理制度 (279)突发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81)安全管理 (283)治安消防管理办法 (283)院区施工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284)治安工作管理及处罚规定 (286)安全工作奖励规定 (287)关于科(处)室发生火险火灾的处罚规定 (288)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289)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290)财务安全管理规定 (292)病房安全制度 (293)禁烟规定 (294)院内交通和停车管理制度 (295)自行车停放管理制度 (296)病床、平车、轮椅的使用和维护 (297)携带或运输物品出入医院管理制度 (297)各类安全应急预案 (298)党群管理 (316)保密工作制度 (316)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办法 (321)文明风貌综合绩效讲评与考核制度 (322)关于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324)必须经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 (324)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规定 (330)关于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的办法 (333)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337)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检查办法 (338)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的处理规定 (342)便民服务管理办法 (344)严禁科室设立“小金库”的管理规定 (345)接待新闻媒体采访管理规定 (347)配合科室对外宣传管理制度 (349)医院新闻发布制度 (349)医院新闻发言人制度 (351)院史陈列馆管理规定 (352)订阅报刊杂志管理办法 (353)接待拍摄电影、电视剧的管理规定 (354)宣传处共享图片库管理使用规定 (356)宣传栏与通知公告栏使用管理规定 (357)院内展板管理规定 (358)门诊视频系统管理规定 (361)院内各类广告管理规定 (361)表扬信、锦旗、牌匾登记制度 (362)关于推荐优秀团员和青年骨干 (363)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实施细则 (363)社会工作管理 (368)义工管理办法 (368)导医管理制度 (373)后勤管理 (375)更衣柜管理规定 (375)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375)医用垃圾回收制度 (376)废旧物品处理规定 (377)前言完善的医院管理制度是医院健康运转的润滑剂,是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差错事故,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医院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的重要依据。

医院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为进一步理顺经费开支审批及报销程序,规范财务开支行为,明确职责权限,适应医院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的需要,加强财务管理职能,使医院各项经费管理有章可循,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本制度。

1、根据国家财经制度及财会法规,结合医院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把好资金审批关。

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开支,审批人员应当予以制止、核减或拒绝审批。

2、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1)医院经费审批权限应体现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控制的原则,执行“三重一大”的规定,坚持财务开支“授权审批、层层负责”的原则。

(2)各项正常开支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认可后报院长或院长授权者审批,总会计师可根据院长授权代表。

(3)须经医院经济管理领导小组或医院办公会集体讨论审批的事项:医院年度预算;预算内开支金额在限额以上的经费支出;追加和调整预算项目;对外投资、合作、捐赠、技术转让等事宜;其他重大经济事项。

3、审批基本流程申请人填写《货币资金支付审批表》—→证明人(验收人)签字,购实物的,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申请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涉及内部审计项目的,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院长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字—→出纳根据审批人意见复核有关单据无误后办理付款4、各科室(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材料、物资等原则上必须到医院有关仓库,按医院相关规定领用,不得擅自购买,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5、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国家规定的必须通过政府采购的商品,由采购办上报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6、报销的原始单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适用的正式收据;字迹清楚,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盖有出票单位的公章;对不符合规范的原始单据不予报销。

7、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如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应由直接经办人、审核人和审批人承担主要责任,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医院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经费使用管理,保障医院经济效益和财务稳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院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各部门、科室、工作人员在接受、管理和使用医院经费过程中的行为。

第三条经费管理原则医院经费使用管理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强调经费的有效使用和合理调配,重视经费的监督和审计,实现经费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透亮化。

第二章经费申请与审批第四条经费需求预算提报1.各科室负责人需在每年的年底编制下一年度的经费需求预算,并依照统一格式进行填报。

2.经费需求预算应认真列明科室的各项支出项目,并注明经费用途、金额及理由。

3.经费需求预算提报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1月30日。

第五条经费审批程序1.经费审批由医院行政管理人员和财务管理人员共同进行,形成经费使用审批表。

2.医院行政管理人员依据经费使用审批表进行初审,核实经费需求预算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3.财务管理人员进行财务审核,包含核实经费申请金额与预算金额是否全都,经费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4.审批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并在系统内记录审批情况,形成经费使用档案。

第六条特殊经费申请审批1.对于特殊经费的申请,如大型设备采购、重点项目支持等,申请单位须供应完整的项目计划书,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提交审批。

2.特殊经费的审批程序需经过医院行政管理、医务科室、财务管理等多个环节,最终由医院领导进行最终审批。

第三章经费使用管理第七条经费使用范围1.经费使用应符合预算要求,用于支出科室正常运转、病患诊疗、医疗设备采购、护理用品购置、科研项目支持等合理用途。

2.经费使用不得用于个人开支、超出预算范围、违法乱纪的支出。

第八条经费使用程序1.拟使用经费的科室需依照预算要求,在经费使用申请表上认真填写经费支出项目、金额、使用理由,并交由上级审核。

2.经费使用申请表经上级审核后,由财务管理部门进行支出手续,支出前需核对经费使用申请表与预算的全都性。

医院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医院经费管理使用制度

医院经费管理使用制度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经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保障医院日常运作的顺利进行。

2. 经费管理机构2.1 医院经费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经费管理政策和制度;2.2 经费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经费管理和监督工作。

3. 经费的来源3.1 医院经费的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助、医保收入等;3.2 医院经费的来源应该详细记录并向合适的部门报告。

4. 经费的分配原则4.1 经费应按照医院的发展需求和各科室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4.2 分配经费时应考虑科室的工作量、质量和效益,并遵循公平、公正原则;4.3 经费分配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合理性和适应性。

5. 经费使用管理5.1 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并及时报告经费使用情况;5.2 经费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规使用;5.3 经费使用过程中应建立健全的审批制度和流程,并保留相关凭证和记录。

6. 经费监督检查6.1 经费管理部门有责任进行经费监督检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6.2 经费管理部门应及时发现和处理经费管理和使用中的问题,并报告给经费委员会;6.3 经费使用情况应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接受日常和定期的审计。

7. 违规处理7.1 对于经费管理和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追责;7.2 经费管理部门应在发现违规行为后立即采取措施,停止违规行为,并启动追责程序;7.3 经费委员会应对严重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8.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经费委员会所有,制度的修改应经过委员会的讨论和批准。

以上为医院经费管理使用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对医院经费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和规范。

医院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经费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经费使用管理,保障医院正常运转和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费使用管理机构1. 医院经费使用管理机构为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医院全院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并向医院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2. 医院领导应加强对经费使用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合理有效。

三、经费来源及支出范围1. 医院经费主要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医保资金、自筹资金等。

2. 经费支出范围主要包括:(1)员工工资福利;(2)医疗设备维护与更新;(3)药品及材料采购;(4)医疗服务提供者培训等。

(5)其他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

四、经费使用管理流程1. 质控评估在经费使用前,财务部门应先对项目进行质控评估,确保项目符合医院的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

2. 预算编制根据质控评估结果,财务部门编制经费使用预算,经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3. 经费申请各部门在执行经费使用计划时,需向财务部门提出正式的经费申请,包括项目名称、金额、理由等。

4. 经费审批财务部门审核经费申请,并报经院领导审批。

5. 资金划拨经审批后,财务部门将经费划拨至各部门账户,供执行经费支出。

6. 经费使用各部门严格执行经费使用计划,不得私自挪用经费,确保经费使用合理有效。

7. 经费监督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8. 经费结算各部门在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经费支出明细及相关文件,以便进行经费结算。

9. 经费报告财务部门每月应向院领导提交经费使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经费支出情况、问题反馈、建议意见等。

10. 经费审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医院经费使用进行内部审计,确保经费使用合规有效。

五、经费使用管理责任1. 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对经费使用负有监督责任。

2.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经费使用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合规有效。

3. 院领导应加强对经费使用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三级医院教学经费管理制度

三级医院教学经费管理制度

三级医院教学经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三级医院教学经费的使用,有效推动医院教学工作的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三级医院教学经费管理工作。

第三条三级医院教学经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教学经费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第二章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四条教学经费的管理应当坚持节约用钱、严格管理、科学分配的原则。

第五条教学经费使用应当注重保障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善和教学条件的改善,着力提高教学水平。

第六条教学经费使用应当注重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进修机会,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第七条教学经费使用应当注重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和实践机会,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第八条教学经费管理应当注重规范、透明,将教学经费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

第三章经费管理的具体内容第九条三级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教学经费管理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构,确保教学经费的合理、透明使用。

第十条三级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教学经费的编制制度,确保教学经费的合理分配。

第十一条教学经费使用应当按照预算的规定进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挪用、篡改、调整预算。

第十二条三级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教学经费的使用监督和考核制度,加强对教学经费的全程跟踪和监控。

第十三条三级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教学经费的资产管理制度,保障教学设备设施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四条三级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教学经费的使用报销制度,确保教学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报销。

第四章经费管理的监督与责任第十五条三级医院教学经费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经费使用人员的责任和权利。

第十六条三级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经费使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教学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三级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教学经费管理的评估和考核制度,对教学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三级医院。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医院统计工作制度

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医院统计工作制度

医院统计工作制度
一、根据医院和上级医疗机构上报数据的需要,规定医院报表的种类、格式、上报程序及期限;
二、对报表中名词的含义及指标计算公式,除上级已经规定以外,可作补充规定;
三、拟定主要医疗文件格式,登记簿及通知单等,集合医疗工作程序,规定填报、统计和归档程序;
四、负责登记、统计及报表的检查、审查;
五、执行《统计台帐》、《统计简报》、《统计汇编》制度;
六、建立统计资料管理、使用、借阅制度;
七、定期做好历史资料和年度资料的整理、积累和汇编工作,建立统计资料档案制度;
八、统计员要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要强,具有上进心,能在工作中结合实际进行学习,钻研统计业务,掌握现代科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计算机拷贝或刻录医院统计数据,特殊情况需经院级主管部门批准;
十、接待社会团体、新闻单位的统计调查时,要经主管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卫生部关于卫生统计数据对外提供范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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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费报销规定
一、医院教育经费审批权限(绿支票)
报销内容是科室或课题负责人因相关的教研活动和课题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教育经费3000元以下的开支由科室主任或导师(绿支票负责人)审批;3000元至5000元(含)由教育处审批;5000元以上报分管院长审批;10,000元(含)以上报主管财务副院长或院长办公会审批。

二、教育经费报销流程:
(一)差旅费报销流程:
1、根据出差取得的相关票据填列“差旅费报销单”(可由科秘到财务处批量领取发放),并依照财务票据粘贴要求粘贴票据。

2、教育经费负责人在“差旅费报销单”上签字并签发内部支票。

3、根据教育经费审批制度,金额超出出票人权限的逐级报教育处长、院长批示签字。

4、持会议通知和出差的各种票据、“差旅费报销单”、教育经费内部支票(需要审批的附批示)到财务处审核报销。

(二)劳务费报销流程:
1、直接报销劳务费:
1.1填写“劳务费报领单”,按要求将各项填写清楚,列清劳务领取人姓名、本院职工工号或非本院职工身份证号、申请事由、需发放的税前或税后金额,领款人本人签字(税可以不填写,发放税前金额在税前金额栏填写,发放税后金额在税后金额栏填写,注意表格下方的注意事项)。

1.2项目负责人在“劳务费报领单”左下角签字并签发内部支票。

1.3根据教育经费审批制度,内部支票总金额超过出票人权限的劳务费逐级报教育处长、院长批示签字。

1.4持教育经费内部支票,“劳务费报领单”(需要审批的附批示)到财务处出纳窗口进行审核报销。

2、特殊情况需先借款方可得到劳务费领款人签字的:
需经办人持教育经费内部支票、相应符合财务审批制度的批件原件(请预留
复印件)、劳务费领取人名单(或人数)及每人发放金额。

到财务现金出纳窗口填写借条借出税后金额。

且事后应尽快持以下单据到出纳窗口冲减借款:
1.1有领款人签收及身份证号或工号的“劳务费报领单”。

1.2符合财务审批制度的批示文件复印件。

(三)其他教育经费需要报销事项的流程:
1、取得合规合法的发票或收据。

2、教育经费负责人在票据右上角签字并签发内部支票。

3、根据教育经费审批制度,金额超过出票人权限的经费逐级报教育处处长、院长批示签字。

4、持教育经费内部支票、符合规定的相应票据(经办人和出票人在右上角签字)、需要审批的附审批文件到财务处报销。

三、报销票据要求:
报销的发票或收据应印有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监制字样,同时盖有出票单位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发票或收据抬头开“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金额大小写清楚、一致,不得涂改,否则重开。

项目开实际所购物品名称,如项目开的是大项(如办公用品、礼品等)应附购物小票,当年票据当年报销。

单张票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应使用外部支票或转账汇款方式结算(每月25日后不再对外签发转账支票,特殊情况除外)。

四、票据粘贴要求:
1、所有票据右上角应由两人以上签字(至少包括审批人和经手人)。

2、出租车票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背面,审批人、经办人在差旅费报销单正面签字。

3、单据数较多时,除出租车票以外的其他票据可以粘贴在A4纸上,填写支出凭单,由审批人和经办人在支出凭单上签字(以上单据可由科秘到财务处领取)。

五、相关说明
1、以上为现行北京协和医院教育经费报销制度及流程,如有更改以新制度及流程执行。

2、报销现数额较大(5000元以上)时请提前与财务处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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