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中不可抗力的免责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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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不可抗力”风险的防范与处理(上)

旅行社“不可抗力”风险的防范与处理(上)

旅行社“不可抗力”风险的防范与处理(上)我国现行法律对“不可抗力”有明确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引起不可抗力的原因有两种:一是自然原因,如洪水、暴风、地震、干旱、暴风雪等人类无法控制的大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事故;二是社会原因,如战争、罢工、政府禁止令等。

一、旅游返程转机过程中的不可抗力事件1、案情:今年1月27日,一名旅游者及女儿,从沈阳出发,散客拼团云南“昆大理七日游”,客人完成行程返程转机途经武汉天河机场时,遇南方特大雪灾滞留五日。

滞留的第三天(29日),机场个别航班开始恢复通航,而李女士所乘航班只能改签到2月1日返程,愤怒之下,李女士来电投诉,要求旅行社安排立即返程航班,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正常改签,客人不同意;重新更换航班,费用谁来承担?2、分析:这是一起与地接服务质量无关的不可抗力事件。

游客在返程转机过程中,突遇南方特大雪灾,纯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航班延误违约事件。

根据航空运力调整情况,将李女士所乘航班改签到2月1日返程的行为合法有效。

3、处理建议:第一,告之游客,“不可抗力”损失的界定原则。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李女士因返程转机过程中突遇不可抗力事件,属于法定免责范围。

也就是说,旅行社和航空公司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向游客说明团体票航空乘运管理规则。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游客必须服从航空公司统一调度;擅自取消改签,属于游客自行放弃自己权益的行为,造成的损失,以及额外产生的费用,需要游客自行承担。

第三,及时查证旅行社合同履约情况。

主要是旅行社购买的机票,是否旅游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次,否则,旅行社需要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提出合理解决问题方案。

说服客人尽量服从航班改签之规定;如果执意提前返程,尽量请求航空作退票处理,自行补齐差额,即时返程。

旅行社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的处理办法解读

旅行社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的处理办法解读

旅行社在经营中遭遇不可抗力该如何处理学院:xxxxx学院专业:旅游管成员:xxxx目录总论 (2)旅行社在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至发团之前 (3)1、期间可能出现的不可抗力的情形 (3)2、解决方案 (3)3、参考法律 (4)旅行社在发团后至旅游结束前 (7)1、期间可能出现的不可抗力的情形 (7)2、解决方案 (7)3、参考法律 (9)后续 (9)案例分析 (11)小结 (13)参考文献 (13)旅行社在经营中遭遇不可抗力该如何处理总论何谓不可抗力,各国解释不一。

我国的《民法通则》一百五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所发生的,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对其发生以及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控制、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以至于不能履行或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

不可抗力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旅游行业是一个受外界因素影响大、比较脆弱的行业。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加之近几年一些境外国家政局动荡、全球恶劣天气环境等影响因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造成旅行团未成行或是不完全履约而产生的纠纷大量涌现。

例如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再往前的泰国红衫军;青海玉树、四川汶川地震等,事后都出现了一些旅游投诉或纠纷。

那么针对不可抗力,旅行社该做些什么呢?本文将针对合同签订至发团前、发团后分别遭遇到不可抗力旅行社该如何应对进行分析。

一.旅行社在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至发团之前1.期间可能会出现的不可抗力的情形情形一:因旅游目的地发生自然灾害(如水灾、地震、泥石流等)或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战争等)导致出游该目的地会发生旅游者生命安全遭到损失或旅游质量下降的等;情形二:因出发当天发生大雾、雷电、暴雨等异常天气导致不能按约定发团时间按时发团;情形三:因政府行为,如颁布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与合同的内容相抵触,使合同的履行客观上变成不可能。

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1. 定义1.1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签订后,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的不能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情形。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1.1 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1.1.2 政府行为,如战争、封锁、禁运等;1.1.3 社会异常现象,如罢工、骚乱等;1.1.4 现行法律、政策变化导致的不能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1.1.5 其他双方协商认可的不可抗力情形。

1.2 免责免责是指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根据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2. 不可抗力及免责的处理2.1 通知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2 影响及处理2.2.1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办法,尽力减少损失。

2.2.2 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协商调整合同的履行期限、方式等。

2.2.3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存在的,双方应持续协商,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

2.3 免责后果2.3.1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根据本合同的相关条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2.3.2 双方应在本合同中明确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及处理方式。

3. 合同解除3.1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且双方协商无果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3.2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4. 争议解决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的解释、适用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 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补充。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面是“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的合同文档示例,供您参考。

旅游与法律游客权益保护案例研究

旅游与法律游客权益保护案例研究

旅游与法律游客权益保护案例研究旅游与法律:游客权益保护案例研究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旅行作为休闲娱乐的方式。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涉及旅游合同、消费纠纷和法律责任等问题。

本文将通过分析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案例,探讨法律对于游客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和作用。

案例一:旅行社违约小明通过一个旅行社报名参加了一场海岛旅游团。

他提前支付了全部旅游费用,却在行程开始前几天接到通知,告诉他旅游团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取消了。

小明要求旅行社退还费用并赔偿他的损失,但旅行社却以合同条款中有相关免责条款为由拒绝了。

针对这个案例,法律规定了旅行社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旅游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行社应当提前告知游客旅游线路和费用,并保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旅行社违约,应当退还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尽管旅行社可能有免责条款,但如果该条款不合理,法院会认定其无效。

案例二:酒店安全问题小王预订了一家知名度较高的酒店作为旅行目的地的住宿地点。

然而,他在入住期间发现酒店存在一些安全问题,比如不合格的电气设备、缺乏紧急疏散通道等。

小王要求酒店解决这些问题或者退还住宿费用,但酒店未能给予满意的答复。

从法律角度出发,酒店业作为服务行业,有责任保障住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根据《酒店业管理条例》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酒店应当具备必要的安全措施,并提供安全住宿环境。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酒店不能解决安全问题,游客有权要求退还住宿费用,并有权提起诉讼,要求酒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三:导游行为不当小张参加了一个旅游团,但在旅行过程中,导游的行为令他感到不满。

导游不仅虚构景点的历史,还用强制消费的手段强迫游客购买昂贵的纪念品。

小张对这种行为感到愤慨,但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个案例中,法律明确规定导游作为旅行团的服务人员,应该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不得虚构事实、误导游客,更不能进行强制消费等行为。

旅行社“不可抗力”风险的防范与处理

旅行社“不可抗力”风险的防范与处理

旅行社“不可抗力”风险的防范与处理我国现行法律对“不可抗力”有明确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引起不可抗力的原因有两种:一是自然原因,如洪水、暴风、地震、干旱、暴风雪等人类无法控制的大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事故;二是社会原因,如战争、罢工、政府禁止令等。

一、旅游返程转机过程中的不可抗力事件1、案情:今年1月27日,一名旅游者及女儿,从沈阳出发,散客拼团云南“昆大理七日游”,客人完成行程返程转机途经武汉天河机场时,遇南方特大雪灾滞留五日。

滞留的第三天(29日),机场个别航班开始恢复通航,而李女士所乘航班只能改签到2月1日返程,愤怒之下,李女士来电投诉,要求旅行社安排立即返程航班,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正常改签,客人不同意;重新更换航班,费用谁来承担?2、分析:这是一起与地接服务质量无关的不可抗力事件。

游客在返程转机过程中,突遇南方特大雪灾,纯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航班延误违约事件。

根据航空运力调整情况,将李女士所乘航班改签到2月1日返程的行为合法有效。

3、处理建议:第一,告之游客,“不可抗力”损失的界定原则。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李女士因返程转机过程中突遇不可抗力事件,属于法定免责范围。

也就是说,旅行社和航空公司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向游客说明团体票航空乘运管理规则。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游客必须服从航空公司统一调度;擅自取消改签,属于游客自行放弃自己权益的行为,造成的损失,以及额外产生的费用,需要游客自行承担。

第三,及时查证旅行社合同履约情况。

主要是旅行社购买的机票,是否旅游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次,否则,旅行社需要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提出合理解决问题方案。

说服客人尽量服从航班改签之规定;如果执意提前返程,尽量请求航空作退票处理,自行补齐差额,即时返程。

旅游法中不可抗力的免责探析

旅游法中不可抗力的免责探析

旅游法中不可抗力的免责探析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旅游法》中不可抗力的免责探析本文从《旅游法》中规定的不可抗力条款入手,从旅游合同的主体免责的角度出发,对不同客观情况下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法律后果进行了阐述,并通过案例对不可抗力在实践当中发生的事件,从免责的角度进行了具体的探讨和分析。

《旅游法》中有两个条款规定了不可抗力,其中,第67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第75条也规定:由于不可抗力、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采取措施造成不能提供服务的,住宿经营者应当协助安排旅游者住宿。

在旅游合同的履行中,到底哪些情形可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的发生不可抗力是各国民法普遍确认的一项免责条件。

《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不可抗力有两种:一种是自然事件,如台风、地震等;另一种是社会事件,如战争、军事行动等。

不可抗力的发生,在法律上会产生三种法律后果:一是免除责任,旅游合同不再履行;二是旅游合同延期履行;三是旅游合同部分履行。

使旅游合同不再履行还是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关键取决于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的程度如何。

若不可抗力的发生,使旅游合同根本无法履行,则应免除责任、解除合同。

如果不可抗力是在违约方迟延履行后才发生的,违约方不可免除责任;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只是暂时阻碍了旅游合同的履行,则应延期履行,并免除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只是使部分义务无法履行,则应继续履行可履行部分。

旅游法上的不可抗力影响自然灾害及国家政策对餐饮经营的影响 非

旅游法上的不可抗力影响自然灾害及国家政策对餐饮经营的影响 非

《旅游法》上的不可抗力影响自然灾害及国家政策对餐饮经营的影响非新旅游法对旅行社的影响核心内容:《旅游法》已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4月25日审议通过,将于一分享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那么这个最新的旅游法对于社会的旅行社会存在着怎样的一个影响呢?《旅游法》从进一步加强旅游者权益保护、严格控制景区门票价格上涨、加大治理“零负团费”力度、进一步规范导游和领队的行为、强化行业自律、完善促进旅游业发展措施等方面投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旅游法》是一部虽然迟来但是众望所归的法律,在规定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保护旅游者与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保障我国旅游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都将起到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一、《旅游法》的主要亮点及对旅行社的有利影响(一)明确了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旅游法》第3条规定了政府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第26条规定政府要建立旅游信息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等必要信息与服务。

旅行社可以快速便捷地获取上述信息,该规定有利于打击零负团费。

(二)明确政府要推进旅游休闲体系建设。

《旅游法》第23条的此项规定,使我国公民的旅游休闲度假权得到了保障,为旅行社开发策划休闲旅游度假产品和研制休闲度假线路产品标准提供的法律支撑。

(三)明确了旅游者权利、义务与责任①明确了旅游者有“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的义务,有依法理性维权的权利与义务以及遇险时的求助权利。

《旅游法》第14条明确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否则须按照第72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该条款对“闹而优则仕”的游客会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②第16条明确了出境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和脱团的义务,以及旅游者要配合应急处置措施的义务,为导游领队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提供了依据。

③明确了旅游者在事发地向履行辅助人求偿的权利。

法中的不可抗力与免责条款

法中的不可抗力与免责条款

法中的不可抗力与免责条款法律中的不可抗力与免责条款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是法律领域中常用的术语,用于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当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的责任承担方式。

本文将探讨法中的不可抗力与免责条款,并分析其在合同中的应用。

一、不可抗力的概念不可抗力是指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原因,使合同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这些原因可能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或其他超出当事人控制范围的事件。

不可抗力使得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并使其免除违约责任。

在法律上,不可抗力通常被界定为“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然而,法律对不可抗力的定义并不统一,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都可能有不同的界定和法定原则。

因此,在具体的合同中,不可抗力的适用标准可能存在差异。

二、免责条款的作用免责条款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一种条款,用于规定当事人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下的责任限制。

免责条款的目的是限制合同当事人的责任范围,使其在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免除违约责任。

免责条款在合同中的作用是保障当事人在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合法权益。

当一方受到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根据免责条款约定,其可能免除或减轻违约责任。

然而,免责条款并非无限制的,其适用范围受到法律的限制。

一般而言,免责条款必须符合公平和诚实原则,并不能违背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在特定情况下,法院也有权对免责条款进行解释和限制。

三、法律原则对不可抗力与免责条款的影响在法律上,有一些原则对不可抗力与免责条款的适用产生重要影响。

其中最重要的原则是“法无明文禁止即为许可”原则,即当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可抗力与免责条款的适用得以承认。

此外,合同自由原则也对不可抗力与免责条款的适用产生影响。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自由约定合同条款,包括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

尽管合同自由原则存在,但法律仍然会限制当事人的行为,以保护弱势方的利益。

四、不可抗力与免责条款在合同中的应用在实际合同中,不可抗力与免责条款的应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项目中的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解析

项目中的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解析

项目中的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解析项目合作过程中,有时会遇到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例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限制等,这些情况对项目的正常执行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合同中通常会包含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本文将对项目中的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进行深入解析。

一、不可抗力条款1. 定义和范围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在合同签订时是不能预见的、无法控制的、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客观情况。

例如地震、洪灾、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政府管制、罢工等人力不可抗力。

2. 影响不可抗力事件会对项目的正常执行造成一定的影响,例如延期交付、无法完成工作等情况。

此时,不可抗力条款将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生效条件为了确保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生效,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直接影响到项目的履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无法通过合理努力避免或克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无法通过合理调整项目计划或成本来解决。

4. 不可抗力事件的通知和证明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范围内提供证明材料。

例如,自然灾害可以通过相应的官方通告或专业机构的证明来证实。

5. 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的影响一般情况下,不可抗力事件会导致合同的暂时或永久中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失赔偿责任。

但是,根据具体情况,合同可能会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适度的调整或修订。

二、免责条款1. 定义和范围免责条款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规定的前述义务,从而免除违约责任。

2. 免责条款的规定事项免责条款通常会明确规定以下事项:(1)免责的情况:列举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并界定何种情况下可以适用免责条款;(2)免责的时限:规定在发生免责情况后,双方要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一定时限内提供证明材料;(3)损失分担:表明在免责情况下,双方互相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3. 免责条款的限制免责条款并非一刀切,具体适用范围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约定,并受法律的制约。

协议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如何认定免责事由

协议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如何认定免责事由

协议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如何认定免责事由在商业活动和各类协议中,不可抗力条款常常被视为一种重要的风险分配机制。

当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事件发生时,这一条款可能为当事人提供免责的依据。

然而,对于不可抗力的认定以及其作为免责事由的适用并非总是清晰明确的,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量。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不可抗力。

一般来说,不可抗力是指超出当事人控制范围、无法合理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常见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罢工、政府禁令等;以及其他无法预见和控制的重大突发事件。

那么,在具体的协议中,如何认定不可抗力从而构成免责事由呢?一方面,要看事件本身是否符合不可抗力的特征。

这需要对事件的性质、发生的突然性和不可预测性进行评估。

例如,一场突然爆发的大规模传染病,在短时间内迅速传播,导致全球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如果这种情况在协议签订时无法被合理预见,那么它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

另一方面,要考虑当事人对事件的预见能力。

如果根据当事人的行业经验、专业知识以及当时的客观环境,他们应当能够预见到可能发生的某种情况,那么这种情况就不能被认定为不可抗力。

例如,对于一家从事气象相关业务的公司来说,恶劣天气可能就不能轻易被视为不可抗力,因为他们在业务过程中应当对这类情况有一定的预见和应对能力。

除了事件本身和预见能力,当事人的防范和减轻损失的义务也是认定不可抗力免责事由的重要因素。

即使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如果当事人在能够采取措施减轻损失的情况下却没有采取,那么对于扩大的损失部分,他们可能不能免责。

比如,在遭遇洪水灾害时,如果一方有条件提前转移重要物资但未采取行动,导致损失扩大,那么对于扩大的这部分损失,可能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责。

此外,不可抗力事件与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之间的因果关系也至关重要。

也就是说,必须证明是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了协议义务无法履行,而不是其他因素。

分析解析的不可抗力免责条款

分析解析的不可抗力免责条款

分析解析的不可抗力免责条款合同编号:甲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地址:联系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就以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一、不可抗力定义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无法克服的,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或其他国际冲突、恐怖袭击、大规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黑客攻击、电力供应中断、网络故障等客观情况。

二、不可抗力免责条款1.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甲方或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合理证明文件。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或乙方可暂时免除部分或全部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但免责范围应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所造成的实际影响为限。

3.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通知对方后应尽快采取合理措施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努力恢复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

非经对方同意,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

4.若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30天,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对于未履行的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其他约定1.本协议为双方真实和合法意思表示的结果,具有合同效力。

2.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

3.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超过有效期后,双方无异议的,本协议自动延续。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协议内容经双方共同讨论并确认无误后,以甲方、乙方签字为准,以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日期:。

协议中的不可抗力和免责责任规定解析

协议中的不可抗力和免责责任规定解析

协议中的不可抗力和免责责任规定解析在各种合同与协议中,不可抗力和免责责任规定是一项重要内容。

它们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合理的方式来应对不可预见的、不可避免的灾难性事件或情况。

本文将对协议中的不可抗力和免责责任规定进行解析,并探讨其在合同中的应用。

一、不可抗力的定义和类别不可抗力是指在协议签订后且在当事人的控制范围之外的、无法预测和无法避免的事件或情况。

通常情况下,不可抗力事件应具备以下几个特点:1. 遭遇的事件是不可预测的,即使当事人尽了合理的预见和预测也无法防止;2. 事件是不可避免的,无论当事人采取何种措施都难以规避;3. 事件是当事人无法控制的,即使采取了一切合理的行动,也无法阻止或改变其发生。

在合同中,不可抗力通常被划分为自然不可抗力和人为不可抗力两大类。

自然不可抗力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

人为不可抗力包括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等与人为因素有关的事件。

二、免责责任的含义和原则免责责任是指协议中的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其在协议中的义务,从而免除相关责任。

免责责任的存在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的合法权益。

免责责任原则通常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协议,不会因此承担违约责任;2. 当事人应尽快通知对方,将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通知对方,并尽力减少损失,并尽快恢复履行;3. 当不可抗力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且严重影响协议履行时,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合同的中止、修改或终止方式。

三、协议中的具体应用示例1. 不可抗力和免责责任在租赁合同中的应用:在租赁合同中,房东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租赁物受损或无法提供的情况下,房东可以免除因此而产生的租金或赔偿责任。

而租户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也有权利中止支付租金或解除合同。

2. 不可抗力和免责责任在销售合同中的应用:在销售合同中,卖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按时交付商品的,卖方可以免除因此而导致的违约责任。

而买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或延迟交付时间。

中的不可抗力和免责责任

中的不可抗力和免责责任

中的不可抗力和免责责任在合同法中,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当事人无法履行其在合同中所承担的义务。

不可抗力免责责任是指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该事件影响的当事人可以免除或减轻其相关责任。

在合同中,当一方遭遇不可抗力事件时,根据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该当事人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不可抗力事件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基本要素:1. 不可预见性: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该事件的发生;2. 不可抗性:不可抗力事件不是由当事人主观上能够避免或克服的;3. 不能克服性:不可抗力事件不能通过合理的努力和措施加以克服。

对于订立合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事件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损害,并尽力减少对方的损失。

例如,一旦出现货物运输路径发生自然灾害的情况,货物遭受损失或延误,受灾方应该及时将情况告知对方,并采取合理的方式减少损失,如采取替代路线或致力于尽早恢复交货。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或根据法律的规定,商讨协商解决办法。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属于合同解除的情形,受影响的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但解除合同的一方需要给予合理的赔偿。

相反,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属于合同暂时无法履行的情形,受影响的一方应该暂时免除对方的履行责任,但是在不可抗力事件终止后,双方仍然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不可抗力事件并非常规的困难、困扰或者一般性的困难。

单纯的经济供需变化、市场行情波动等因素通常不被视为不可抗力。

此外,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通过设立相应的免责条款来规定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和应对措施,以便在事件发生时更好地解决相关问题。

总之,合同法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和免责责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事件时,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损失,同时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旅游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处理办法

旅游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处理办法

旅游过程中发⽣不可抗⼒处理办法旅游过程中如跟团的时候,很多⼈都会买⼀些保险来保障个⼈的安全,但在合同中有规定如发⽣不可抗⼒的话就⽆法得到相应赔偿的,这时候旅游者肯定是会觉得有⼀定损失的,下⾯店铺⼩编为你介绍旅游过程中发⽣不可抗⼒处理办法。

(1)在旅游团出团前发⽣不可抗⼒。

⼀般来说,旅游者与旅⾏社从签订旅游合同到实际履⾏旅游合同,会有⼀段间隔时间。

就在这段时间⾥,旅游者和旅⾏社的任何⼀⽅所在地发⽣了不可抗⼒,或者双⽅所在地同时发⽣了不可抗⼒,都有可能影响到旅游合同的履⾏。

发⽣不可抗⼒的⼀⽅有义务通知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其⽬的是为了尽可能减轻可能给对⽅造成的损失。

这种情形的发⽣,通常有⼀下处理办法。

处理办法之⼀:解除旅游合同。

旅游者可以要求旅⾏社全额返还旅游团款,旅游者不得要求旅⾏社赔偿;旅⾏社不得扣除旅游者的团款,以弥补旅⾏社业务操作的损失。

处理办法之⼆: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经过旅游者与旅⾏社的协商,或者推迟旅游⾏程,或者重新确定旅游线路、价格、时间,再组团旅游。

这种情况,对旅游者和旅⾏社造成的损失最⼩,甚⾄没有实际损失。

(2)在旅游团准备出团时发⽣不可抗⼒。

正如上述案例,当旅游者按约定来到机场、车站,不可抗⼒突然降临。

假如不可抗⼒可以在短时间内消除,但对旅游⾏程有⼀定的影响,处理办法之⼀:解除旅游合同。

任何⼀⽅不可以要求对⽅赔偿损失,或者承担违约责任。

处理办法之⼆:等到不可抗⼒消除后,继续旅游⾏程。

(3)在旅游团⾏程中发⽣不可抗⼒。

相⽐之下,前两种情形较为简单,旅游者和旅⾏社的损失相对较⼩。

第三种情形对旅⾏社和旅游者来说都⼗分棘⼿,损失也较⼤。

由于不可抗⼒可以成为旅⾏社和旅游者免责的法律依据,因⽽,对不可抗⼒的认定⾄关重要。

在旅游合同的履⾏过程中,经常会发⽣某些事件,直接导致旅游合同的履⾏遭遇障碍,旅⾏社或者旅游者的权益遭受损害。

给对⽅权益造成损害的⼀⽅总是以不可抗⼒为理由,拒绝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的免责

不可抗力的免责

遇到侵权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不可抗力的免责(一)免责事由概述免责是指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和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债务人将被免除履行义务,并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责任。

这些法定的免责条件和约定的免责事由统称为免责事由。

法定的免责事由通常就是指不可抗力。

而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则包括了免责条款和当事人约定的不可抗力条款。

一般来说,当事人约定的不可抗力条款只是对法定的关于不可抗力的免责条件的补充。

对于约定的其他免责条款,如果不违反法律规定,则在这些约定的事由发生以后,法律承认它们具有免责的效力;但违法法律规定的,则无效。

关于当事人约定免责条款的无效问题,见本书前述“合同的效力”一章相应内容)。

无论是法定免责事由还是约定免责事由,其适用的效果是导致债务人被免除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而导致合同债务不能履行时,才能使债务人被免除责任。

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过错而致合同不能履行,不管是债务人的过错还是债权人的过错,都将产生违约责任,而不能使当事人被免责。

只有在法定的免责事由和约定的免责事由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才能使债务人被免责。

如果合同仍然可以履行,则当事人应继续履行合同债务,不应被免责。

此处所说的“不能履行”是指永久的不能,而非暂时不能。

如果仅系暂时不能,则待导致不能的原因消除以后,仍应继续履行;如果是部分不能,则债务人仍应履行其他的能够履行的部分。

此外还要看到,免责事由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当事人主观臆断的,尚未发生的事实。

免责事由总是与一定的归责原则和违约责任构成要件联系在一起,它以既定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构成要件为前提。

由于免责事由的成立足以推翻根据责任构成要件所作出的责任成立的判断,所以,它实际上是对归责事由和责任构成要件适用的否定。

如在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情况下,即使债权人遭受了损害,但当事人对不可抗力的发生是没有过错的,不应使其承担责任。

中的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

中的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

中的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在各种合同中都是非常重要的条款,它们用于规定在不可抗力情况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时的责任免除。

本文将对不可抗力和免责条款的定义、适用范围以及常见的表述方式进行讨论。

一、不可抗力的定义和适用范围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

不可抗力通常具备以下几个要素:(1)突发性:即不能在合同签订时预见到的事件。

(2)客观性:即不是由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所导致。

(3)无法克服性:即即便采取了一切合理和可行的措施,仍无法避免发生或克服其影响。

不可抗力常常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变更合同的履行方式。

因此,在合同中明确不可抗力的定义和适用范围是非常必要的。

二、免责条款的表述方式免责条款是为了减轻合同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无法履行合同所承担的责任。

以下是常见的免责条款表述方式:1. 不可抗力豁免条款:凡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的,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免除该方的履约责任。

不可抗力事件解除后,合同继续履行。

2. 不可抗力的影响: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履行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该方的履约义务暂停。

不可抗力事件解除后,合同继续履行。

3. 不可抗力免除责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履行合同,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免除该方的责任。

不可抗力事件解除后,合同继续履行。

三、免责条款的适用与限制免责条款的适用范围应明确规定,以免引起争议。

通常,以下情况不宜适用免责条款:1. 预见性事件:双方可以预见到的事件,应由协议或其他方式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免责条款不适用于此。

2. 过失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若一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免责条款不应适用于该方。

3. 不可抗力事件继续期间的补救措施: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各方应尽力采取合理的措施减少损失、避免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旅行社免责的法定情形

旅行社免责的法定情形

旅行社免责的法定情形旅行社作为旅游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组织和策划旅游行程的责任。

然而,由于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例如天灾、政治因素、交通事故等,旅行社难免会面临一些可能给旅游者带来损失的情况。

为了保护旅行社的正当权益,法律规定了一些免责情形,旅行社可以在这些情形下免除或减轻责任。

以下是旅行社免责的法定情形:1.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旅行社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且该情况对旅行活动的进行产生了直接的、重大的不可抗力影响。

例如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或者是战争、政治动荡、恐怖袭击等社会事件。

旅行社遭遇不可抗力情况时,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2. 旅游者自身行为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时,旅游者必须遵守一定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提示,以确保旅游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如果旅游者违反了规定、造成了旅行的困难甚至危险,旅行社可以免责。

例如,旅游者自行离开旅行团、私自参与危险活动等。

3. 第三方行为旅行社无法对第三方的行为进行完全控制,一些不可预见的第三方行为也可能导致旅行团的受阻或出现危险情况。

旅行社对于第三方行为造成的不可抗力影响可以免责。

例如,航空公司突然取消航班、酒店预订失误、旅游景点临时关闭等。

4. 旅行者自愿放弃权益在确认行程和相关服务时,旅游者可以自愿放弃某些权益和服务。

这种情况下,旅行社不负有相应的责任。

例如,旅游者出于自身需求,自愿选择不参加某项旅游活动或不享受特定的服务。

5. 事先告知和免责条款在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或协议时,旅行社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告知旅游者可能的风险和免责条款,并要求旅游者签署同意,以免除或减轻旅行社的责任。

这种情况下,旅行社在合同范围内享有一定的免责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旅行社在免责情形下仍然需要尽合理努力保障旅游者的安全和权益,并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必要的补偿责任。

具体的免责情形和责任范围可能因国家法律、地区法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旅行社和旅游者在合同或协议中可以明确约定具体的免责条款。

的不可抗力与免责事由

的不可抗力与免责事由

的不可抗力与免责事由不可抗力与免责事由在各种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与免责事由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它们对于合同双方的权益起到了保护作用。

本文将对不可抗力的定义和免责事由的具体内容进行探讨,以加深对此的理解。

一、不可抗力的定义在合同法中,不可抗力被定义为一种在意志之外的、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

因此,不可抗力是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罢工、政府行为等原因而造成的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二、免责事由的具体内容1. 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不可抗力的常见形式,包括地震、洪水、暴风雨等等。

在遭受自然灾害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可能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应当适用免责事由。

举例来说,如果合同中规定了双方要在某地进行交易,但突发地震导致该地成为危险区域,这时双方可以援引不可抗力条款,从而免除合同义务。

2. 劳工纠纷罢工和其他劳工纠纷是常见的不可抗力形式之一。

当员工罢工导致生产中断、交货延迟或服务无法提供时,雇主可以以免责事由为由暂停履行合同义务。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必须确保已经采取了合理的解决步骤来缓解劳工纠纷。

3. 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也可以被视为不可抗力的一种形式。

当政府采取行动或制定政策导致企业无法履行合同时,不可抗力条款可以被援引来免除责任。

例如,某地政府出于环境保护的目的关闭了某工厂,导致该工厂无法按照合同交付产品,这时工厂方可以以政府行为为免责事由。

4. 战争及其他公共事件战争、恐怖袭击等公共事件也是免责事由的一种常见情形。

当战争爆发或者发生恐怖袭击时,合同的履行可能受到严重的干扰,因此不可抗力条款可以被援引来解除双方的合同义务。

总的来说,不可抗力与免责事由在合同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们旨在保护合同当事人在无法预见或控制的情况下的权益。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不可抗力条款并不是一种可以随意利用的借口,它需要在具体情况下得到合同双方的协商和认可。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该明确约定不可抗力的定义和免责事由的具体内容,并对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预见。

中的不可抗力与免责事由

中的不可抗力与免责事由

中的不可抗力与免责事由一、引言中的不可抗力是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其对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责任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围绕中的不可抗力与免责事由展开论述,包括对不可抗力的定义与要件,以及免责事由的适用条件和效果等方面进行分析。

二、不可抗力的定义与要件在合同法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得当事人无法履行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不可抗力通常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无法预见且无法控制的事件。

不可抗力的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预见性:不可抗力事件应为当事人在合同签订时无法预见的情况,也就是说,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

2. 不可避免性:不可抗力事件应为当事人无法避免的情况,即不能凭借合理的尽力措施来防止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

3. 不可克服性:不可抗力事件应为当事人无法克服的情况,即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当事人无法通过合理的努力来履行合同义务。

符合以上要件的情况,当事人可以主张不可抗力以豁免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义务。

三、免责事由的适用条件和效果除了不可抗力外,合同法还规定了其他的免责事由。

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因为合同中约定的某些情况而免除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免责事由通常包括合同条款、当事人协议以及法律规定等。

免责事由的适用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约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某些情况下免除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2. 当事人协议: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并在合同外达成一致意见,规定某些情况下免除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3. 法律规定:法律根据特定情况规定了免责的情况,例如某些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

在符合免责事由适用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以免除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免责事由的适用应当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否则可能导致免责事由无效。

四、举例与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不可抗力与免责事由的应用,我们可以举例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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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中不可抗力的免责探析
本文从《旅游法》中规定的不可抗力条款入手,从旅游合同的主体免责的角度出发,对不同客观情况下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法律后果进行了阐述,并通过案例对不可抗力在实践当中发生的事件,从免责的角度进行了具体的探讨和分析。

《旅游法》中有两个条款规定了不可抗力,其中,第67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第75条也规定:由于不可抗力、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采取措施造成不能提供服务的,住宿经营者应当协助安排旅游者住宿。

在旅游合同的履行中,到底哪些情形可被认定为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发生
不可抗力是各国民法普遍确认的一项免责条件。

《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
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不可抗力有两种:一种是自然事件,如台风、地震等;另一种是社会事件,如战争、军事行动等。

不可抗力的发生,在法律上会产生三种法律后果:一是免除责任,旅游合同不再履行;二是旅游合同延期履行;三是旅游合同部分履行。

使旅游合同不再履行还是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关键取决于不可抗力对合同影响的程度如何。

若不可抗力的发生,使旅游合同根本无法履行,则应免除责任、解除合同。

如果不可抗力是在违约方迟延履行后才发生的,违约方不可免除责任;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只是暂时阻碍了旅游合同的履行,则应延期履行,并免除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只是使部分义务无法履行,则应继续履行可履行部分。

二、案例分析
(一)案例简介
昆明的刘某等16人参加旅行社组织的云南六日游,按计划应于13日由西双版纳乘飞机返昆明,但由于大雾和雷雨天气,航空公司取消当天航班。

并且,气象台预报近几天全部是雷雨天气,飞机何时起飞航空公司无法确定。

于是旅行社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拟改乘大巴返昆明,但与游客协商未达成共识,游客坚持按原合同约定乘飞机赴昆明。

旅行社
只好告诉游客:由于航空公司航班停飞,在西双版纳滞留期间所花费的费用由游客自理。

游客仍坚持乘飞机赴昆明。

结果,游客在西双版纳滞留4天,17日才乘飞机由西双版纳到达昆明。

返程后游客投诉该社,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滞留期间的食宿费及误工费。

(二)处理意见
依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五条以及《合同法》的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处理如下:1.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游客滞留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应自己承担;
(三)案例评析
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及第六十七条中的第四款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

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航空公司因雷雨天气取消了航班,应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
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旅行社为了保证下一步的行程按照合同约定的计划顺利进行,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即改乘大巴返昆明,而游客却坚决不同意旅行社采取的补救措施,要求按原合同约定乘飞机返昆明,以致滞留西双版纳4天。

可见旅行社已尽告知义务,而游客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游客自己承担。

三、旅行社对公共承运人的“不可抗力行为”而导致的违约
在旅客运输服务中,旅行社一般不应为因公共承运人的原因导致的旅客运输瑕疵承担责任。

但并非所有因承运人的原因导致旅游者无法完成预定行程的情形,旅行社都应免责。

以“机票超售”为例。

对“机票超售”,瑞士债务法明文规定其不属于不可抗力;日本法院则认为,若非旅行社直到旅游出发前的短时间内才开始着手本次旅游的机票购买,也不会出现在本次旅游出发前的前一天因超量预约而被取
消机票的情形,而旅行社要避免此种情形的出现是较为容易的。

旅行社对因机票超售导致的旅游者返程变更有可归责事由,对旅客因旅游合同不完全履行导致的损害应负赔偿义务。

即在认定旅行社能否以“机票超售”免责时,首先应对旅行社是否怠于订票做出判断。

由此,合同履行中不可抗力的认定并不仅仅只是对客观
事实的认定,它还与债务人的注意义务水平程度密切相关。

四、结论
上述案件是典型的旅行社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进行的责任的免除的案件,相对而言,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是对旅行社的一种保护行为,避免了旅行社在旅游经营过程中的责任的过度的承担。

(作者单位: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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