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安贷宝条款A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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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安贷宝条款B款

太平洋安贷宝条款B款

附件三十五: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B款)条款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引读指阅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2.3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5.1……………………………………………………………………………………………………您有退保的权利??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2.4 本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3.2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我们………………………………………………………………………………?6.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7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4.保险费的支付 7.5 毒品1.1 7.6 酒后驾驶合同构成保险费的支付4.11.2 7.7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合同解除合同成立与生效5.5.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1.3 投保范围7.8 无有效行驶证 7.9 2机动车6.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我们提供的保障 7.10 医疗事故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2.1 保险金额保险期间7.11 非处方药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6.2 2.2保险责任 7.12 6.3 年龄错误潜水2.3责任免除攀岩7.13 联系方式变更6.4 2.4.保险金的申请 7.14 争议处理6.5 探险3 武术比赛7.15 7.释义受益人3.1 周岁7.1 7.16 特技表演3.2 保险事故通知7.2 意外伤害保险金申请有效身份证件7.17 3.33.4 保险金给付醉酒7.3 情形复杂7.183.5 斗殴7.4 现金价值7.19 诉讼时效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B款)条款年8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2009、”指投保人,“本公司”B”。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房屋按揭保险条款文档2篇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房屋按揭保险条款文档2篇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房屋按揭保险条款文档2篇China Pacific Insurance Company housing mortgage ins urance terms document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房屋按揭保险条款文档2篇小泰温馨提示: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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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房屋按揭保险条款文档2、篇章2: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房屋按揭保险条款文档篇章1: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房屋按揭保险条款文档购房人通过银行按揭所购买的房屋。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质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4.飓风、台风、龙卷风;5.风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7.地崩、山崩;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10.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倒塌;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本公司对下列名项不负责赔偿: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损失和费用;2.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3.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4.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6.核裂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7.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8.本保险单明细表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9.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第一条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向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凡开办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购房贷款者投保本保险。

非本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二、被保险人:凡年满在18周岁至55周岁,躯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具备购房贷款条件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购房贷款的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遭受意外损害事故所致身故或高度残疾,无法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贷款归还日,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将被保险人在如今的贷款余额(含本息)一次付清(若经核保后实际确定的保险金额小于贷款金额,则按照实际保险金额与贷款金额的百分比偿还如今的贷款余款的本息),保险责任终止。

关于被保险人按购房合同的规定,在事故发生前应缴的贷款部分,不管什么缘故导致的迟缴或未缴的贷款部分,保险人对这部分贷款都不负偿还责任。

第四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以致无法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同时终止保险合同。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有意杀害、损害;二、被保险人有意犯罪或拒捕、有意自伤;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驾驶无照或法律禁止的机动交通工具及无有效驾照或酒后驾驶机动交通工具;六、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期间所患疾病;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其他武装叛乱;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时,保险人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太保人寿安贷宝A条款

太保人寿安贷宝A条款

附件三十一: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A款)条款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3 您有退保的权利 ……………………………………………………………………………………………………5.1 &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本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 ..........................................................................................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我们 ..........................................................................................3.2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6.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7)&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

& 条款目录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1.2 合同成立与生效1.3 投保范围2.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2.2 保险期间2.3 保险责任2.4 责任免除3.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3.2 保险事故通知3.3 保险金申请3.4 保险金给付3.5 诉讼时效4.保险费的支付 4.1 保险费的支付5. 合同解除5.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6.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6.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6.3 年龄错误6.4 联系方式变更6.5 争议处理7.释义7.1 周岁7.2 意外伤害7.3 全残7.4 醉酒7.5 斗殴7.6 毒品7.7 酒后驾驶7.8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7.9 无有效行驶证7.10 机动车7.11 医疗事故7.12 非处方药7.13 潜水7.14 攀岩7.15 探险7.16 武术比赛7.17 特技表演7.18 有效身份证件7.19 情形复杂7.20 现金价值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A款)条款(2009年8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A款)”简称“安贷宝A”。

APLMA 版本贷款合同审查指引

APLMA 版本贷款合同审查指引

成本和费用的补偿条款Cost and Expenses交易开支、修订费用、执行费用的补偿属于APLMA版本的常见条款这部分条款可以适当协商借款人不同意承担的费用;者限定上限之类法律条款授权"Authorisation" means:(a) an authorisation, consent, approval,resolution, licence, exemption, filing,notarisation, lodgement or registration; or(b) in relation to anything which will befully or partly prohibited or restricted bylaw if a Governmental Agency intervenesor acts in any way within a specified periodafter lodgement, filing, registration ornotification, the expiry of that periodwithout intervention or action.授权指贷款协议以及贷款协议项下交易所涉及的各类授权授权条款主要用于陈述和保障条款,该定义的内容非常宽泛如果符合APLMA标准定义,无需修改。

融资文件"Finance Document" means thisAgreement, any Accession Letter, any FeeLetter, any Resignation Letter, anyUtilisation Request and any other documentdesignated as such by the Agent and the通常指与贷款协议直接相关的文件担保文件的概念贯穿于整个贷款协议如果符合APLMA标准定义,无需修改。

借款人A款条款

借款人A款条款

附件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贷宝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A款)条款第一条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或保险单等文件上载明的贷款合同及其他有关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年满18周岁至65周岁,具备贷款条件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贷款的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负以下保险责任: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或在下列期间发生的被保险人的身故或全残,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二、被保险人醉酒、斗殴、自杀、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拒捕;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滥用政府管制药品,或由于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而发生的意外;四、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助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在诊疗过程中因医疗事故而导致的伤害;七、被保险人因药物过敏、食物中毒、中暑导致的伤害;八、被保险人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堕胎、分娩(含剖腹产)、避孕、节育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人工受孕及由以上情形导致的并发症;九、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十、被保险人精神类疾病患病期间;十一、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及寄生虫感染,但因意外伤害所致的伤口发生感染者不在此限;十二、被保险人从事潜水、滑水、滑雪、风浪板、蹦极、跳伞、水上摩托艇、滑翔翼、拳击、柔道、跆拳道、空手道、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攀岩运动、探险活动、特技表演、马术、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训练等高风险运动;十三、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的;十四、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十五、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十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所从事的职业或工种已经发生变更,且变更后的职业或工种依照本公司职业分类属于拒保范围的。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2020)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2020)

( 合同范本 )甲方:乙方:日期:年月日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2020) The clea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facilitate the cooperation of both parties, provide a basis for resolving disputes in the future, and prevent possible risks.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2020)第一条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向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凡开办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购房贷款者投保本保险。

非本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二、被保险人:凡年满在18周岁至5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具备购房贷款条件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购房贷款的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身故或高度残疾,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于事故发生后的第一个贷款归还日,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将被保险人在此时的贷款余额(含本息)一次付清(若经核保后实际确定的保险金额小于贷款金额,则按照实际保险金额与贷款金额的百分比偿还此时的贷款余款的本息),保险责任终止。

对于被保险人按购房合同的规定,在事故发生前应缴的贷款部分,无论什么原因导致的迟缴或未缴的贷款部分,保险人对这部分贷款都不负偿还责任。

第四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以致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同时终止保险合同。

安贷宝产品介绍(新)

安贷宝产品介绍(新)

信贷资 金的安 全带
借款人 的保护 伞

4)贷款用途主要是为满足扩大再生产或中等规模经营的投 入和周转需要,如:农牧渔产品加工企业,小商品、建材、服 装等生产企业
特 点
安贷宝产品介绍 适用条款: 适用条款: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贷宝 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A)条款》
适用人群: 适用人群:
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至65周岁,具备贷 款条件并向农村信用联社申请并获得贷款的小额 信贷户、一般信贷户、私营企业主贷款户和贷款 单位中的高级管理人员。
全残保险金理赔申请:理赔时,经办农 村信用社及其他受益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1)保险单; (2)投保授权委托书; (3)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残疾程度鉴定书; (5)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安贷宝产品介绍 理赔所需的单证: 理赔所需的单证: 单证
身故保险金理赔申请:理赔时,经办农 村信用社及其他受益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安贷宝产品介绍 保险费: 保险费:
贷款金额小于(等于)30万元的: 贷款金额小于(等于)30万元的: 万元的 保险金额以被保险人的贷款金额为保险金额每 年按保险金额的0.25%缴纳保险费,半年按保险 金额的0.15%缴纳保险费。 贷款金额大于30万元,小于100万元部份的: 30万元 100万元部份的 贷款金额大于30万元,小于100万元部份的: 保险金额以被保险人超出30万元部分的贷款 金额为保险金额,每年按保险金额的0. 45%缴 纳保险费,半年按保险金额的0. 28%缴纳保险 费。
微观环境
风险的无处不在,人们面临着不同风险危害
借款人面临: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全残或身故,
市 场 分 析
进而导致丧失还款能力风险。 贷款人面临:因借款人遭受意外而丧失还款能力对贷 款资金安全产生负面影响。 保险公司面临: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保险业探 索新的销售渠道 。

信用社(银行)安贷宝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细则

信用社(银行)安贷宝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细则

信用社(银行)安贷宝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细则信用社(银行)安贷宝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安贷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理赔工作,保证该项工作的效率与质量,维护投保和承保双方利益,依据《保险法》及相关规定,特制定《安贷宝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安贷宝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的承保、理赔等管理工作。

借款人在办理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理赔手续及流程管理时,应按此细则执行。

第二章承保流程与管理第三条安贷保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流程:一、承保流程:1)借款人签借款合同时填写安贷宝授权委托书,加盖发放机构公章,留存客户收据联,将其余两联交代理网点经办人员,同时缴纳保险费。

2)经办人员填写网点业务登记表一式三联,留存一联,连同“委托书”第二联入库保管,将其余两联登记表连同委托书第一联于每周末转联社,同时保费上划联社。

3)联社填写业务汇总表一式两份,在汇总表及业务登记表加盖联社公章后留存一联登记表及汇总表,将一联登记表、一联汇总表、一联委托书于每月10日、25日转保险公司业务部进行业务交接,同时进行保费划账结算。

4)保险公司业务内勤登记台账,单证清分核销后将所有资料转两核出单。

5)确认书、保险凭证、清单转公司业务部6)确认书、保险凭证、清单转联社7)每月底保险公司业务部将各联社代理业务数据进行汇总(截止25号)30日前将汇总数据后的代理手续费划帐联社指定账户。

二、业务管理:1)严格单证管理。

“保险授权委托书”要按照《重要空白单证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业务登记表”“业务汇总登记表”属非有价单证,对其管理按照我司《非有价单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单证必须定期核销。

2)贷款额低于1千元的不予承保,低于2千元的不强制投保,超过50万元的申请投保。

3)每一被保险人保额以50万元为限,若超过50万元单独上报我公司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单独出具保单。

安贷宝产品介绍

安贷宝产品介绍

销 小额信贷户 售 1)严格意义上的小额信贷户,低收 入人群,通过小额信贷来脱贫致富 话 2)一般为信用贷款或联保贷款 术 3)贷款额度低,几千元到几万元
4)贷款用途主要是为满足简单再生 产或发展微型经营的需要 5)贷款发放灵活
•发家致富好帮手,万一发 生意外,贷款会由保险公司 来还; •花小钱,办大事,只需省 下几包烟钱,就可安心过日 子搞生产; •办起来非常方便,随贷随 办
销 私营企业主贷款户 售 特 点 1)独资或合伙拥有中小型 话 术 企业,家庭收入较富裕 2)贷款方式一般为抵押或
话术要点
• 贷款在前面推动企业发展, 保险在后面保驾护航 • 生意做得大,贷款贷得多, 保险一定要跟上,否则万一 有个闪失,这么大的摊子谁 能接得起? • 有了这个保险,在发生意 外的情况下,贷款由保险公 司来还,您用来抵押的房子 (或其他抵押物)就保住了
这保险不保生病呀!
•您这贷款最长不过 就一年,在这短期内 最大的风险是发生意 外伤害。 •意外险便宜,办起 来省事! •如果您觉得不放心, 我们另外有可以保疾 病的产品,找人给您 介绍一下怎么样?
为什么银行(信用 社)是受益人呀!
•“安贷宝”是专为 在银行(信用社)有 贷款的个人设计的产 品,是用来还贷款的, 所以银行(信用社) 是受益人,当然超过 未偿还贷款的部分要 给被保险人或指定的 其他人。
保险是为了让农户能安心经营贷 款项目,并减轻或消除意外发生 后的还款负担,在经济上保障贷 款项目的持续经营
贷款利息和保费支出都 是保证农户正常经营必要的 成本投入
保险成本只占到贷款金额的2—3‰左 右,与农户通过小额信贷保险可以获 得的利益相比,不会构成负担 成本
构成Leabharlann !只有意外身故,不能完全满足风险防范的需要

金融合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

金融合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

金融合同: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购房贷款借贷者人身保险条款条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为符合投保条件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向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凡开办购房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也可作为投保人,为其购房贷款者投保本保险。

非本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二、被保险人:凡年满在18周岁至5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劳动,具备购房贷款条件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购房贷款的个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疾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身故或高度残疾,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于事故发生后的个贷款归还日,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将被保险人在此时的贷款余额一次付清,保险责任终止。

对于被保险人按购房合同的规定,在事故发生前应缴的贷款部分,无论什么原因导致的迟缴或未缴的贷款部分,保险人对这部分贷款都不负偿还责任。

第四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高度残疾,以致无法继续偿还购房贷款,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同时终止保险合同。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五、被保险人驾驶无照或法律禁止的机动交通工具及无有效驾照或酒后驾驶机动交通工具;六、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期间所患疾病;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其他武装叛乱;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时,保险人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

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将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五条保险责任开始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自保险人同意承保并收取首期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人应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至贷款期满的24时或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终止时止。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房屋按揭保险条款(doc 5页)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房屋按揭保险条款(doc 5页)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房屋按揭保险条款(doc 5页)9.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保险期限与购房贷款期限相同。

五、保险金额为所购房屋全部的实际价值。

六、赔偿处理1.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可选择下列方式赔偿:(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2.受损财产的赔偿损失按当时的市价计算。

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

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3.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4.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基础上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5.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6.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

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起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7.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七、被保险人义务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1.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2.被保险人投保时一次交清保险费;3.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4.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4)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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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A款)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有退保的权利……………………………………………………………………………………………………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本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我们..........................................................................................3.2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7)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

条款目录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1.2 合同成立与生效1.3 投保范围2.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2.2 保险期间2.3 保险责任2.4 责任免除3.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3.2 保险事故通知3.3 保险金申请3.4 保险金给付3.5 诉讼时效4.保险费的支付4.1 保险费的支付5. 合同解除5.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6.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6.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6.3 年龄错误6.4 联系方式变更6.5 争议处理7.释义7.1 周岁7.2 意外伤害7.3 全残7.4 醉酒7.5 斗殴7.6 毒品7.7 酒后驾驶7.8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7.9 无有效行驶证7.10 机动车7.11 医疗事故7.12 非处方药7.13 潜水7.14 攀岩7.15 探险7.16 武术比赛7.17 特技表演7.18 有效身份证件7.19 情形复杂7.20 现金价值附件三十一: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A款)条款(2009年8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A款)”简称“安贷宝A”。

在本保险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本公司”、“我们”均指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安贷宝意外伤害保险(A款)合同”。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及其他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书面协议。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1.3 投保范围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可为以下两类人员:(1)年龄为18周岁至65周岁,具备贷款条件并向金融机构申请并获得贷款的个人;(2)获得贷款的单位中年龄为18周岁至65周岁的高级管理人员。

2.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与我们在投保时约定,以保险单所载为准。

2.2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与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最长不超过1年。

2.3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对被保险人负以下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4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醉酒,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7)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8)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9)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的除外;(10)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1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12)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13)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所从事的职业或工种已经发生变更,且变更后的职业或工种依照本公司职业分类属于拒保范围的。

被保险人因以上一项或数项情形的发生而身故或全残的,我们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并不退还保险费。

3.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1)除您或被保险人另有指定外,本合同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的第一受益人为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其受益额度为索赔当时依本合同所载贷款合同的约定仍未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第一受益人的受益额度在任何情况下不超过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2)如身故保险金超过第一受益人的受益额度,我们将剩余部分的保险金给付予由被保险人或您指定的第二受益人。

(3)如全残保险金超过第一受益人的受益额度,我们将剩余部分的保险金给付予被保险人本人,您或被保险人另有指定的除外。

3.2 保险事故通知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身故保险金申请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贷款合同、还贷收据或证明;(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第一受益人须提供单位证明);(3)公安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4)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若申请人与我们对被保险人的死因有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被保险人进行死因鉴定,另一方应当予以配合。

全残保险金申请申请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贷款合同、还贷收据或证明;(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第一受益人须提供单位证明);(3)公安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4)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二级以上医院或者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资料或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5)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以上各项保险金申请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3.4 保险金给付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前述“损失”是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时期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5 诉讼时效受益人向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保险费的支付4.1 保险费的支付您应于投保时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

5.合同解除5.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如您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1)保险合同;(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3)第一受益人同意您解除合同的书面证明或借款人已提前还清贷款的书面证明。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

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您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6.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6.2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本保险条款“6.1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

6.3 年龄错误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限制的,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前我们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6.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的规定。

6.4 联系方式变更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的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时,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

若您未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我们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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