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标准《居住小区技术规范》 DBJ15-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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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标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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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Code for green building design in Guangdong provinceDBJ --201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2019批准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9年××月××日××××出版社2019 广州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2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的通知(粤建科函〔2012〕797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变更广东省标准《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导则》名称的批复(粤建科函〔2016〕369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以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和广东省标准《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为基础,认真总结近年来广东省绿色建筑方面的实践和研究成果,借鉴国内、国际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暖通空调设计、给水排水设计、建筑电气设计、景观设计、装修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评估与审查。

本规范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邮政编码:510500)。

本规范主编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广州大学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杨仕超周荃孟庆林肖毅强江刚周孝清彭世瑾邢华伟陈杰吴培浩丁可张广铭张进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2目次1 总则 (7)2 术语 (8)3 基本规定 (9)3.1 一般规定 (9)3.2 绿色建筑设计组织 (9)3.3 绿色建筑设计文件要求 (9)4 规划设计 (11)4.1 一般规定 (11)4.2 基本设计要求 (11)4.3 一般设计要求 (11)5 建筑设计 (14)5.1 一般规定 (14)5.2 基本设计要求 (14)5.3 一般设计要求 (16)6 结构设计 (20)6.1 一般规定 (20)6.2 基本设计要求 (20)6.3 一般设计要求 (20)7 暖通空调设计 (22)7.1 一般规定 (22)7.2 基本设计要求 (22)7.3 一般设计要求 (23)8 给水排水设计 (26)8.1 一般规定 (26)8.2 基本设计要求 (26)8.3 一般设计要求 (27)9 建筑电气设计 (30)9.1 一般规定 (30)9.2 基本设计要求 (30)9.3 一般设计要求 (31)10 景观设计 (32)10.1 一般规定 (32)10.2 基本设计要求 (32)10.3 一般设计要求 (33)11 装修设计 (35)111.1 一般规定 (35)11.2 基本设计要求 (35)11.3 一般设计要求 (35)12 绿色建筑设计评估与审查 (37)12.1 绿色建筑的等级策划 (37)12.2 绿色建筑的设计评估 (37)12.3 绿色建筑的施工图审查 (37)附表1 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自评表 (39)本标准用词说明 (48)引用标准名录 (49)条文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广东省标准《居住小区技术规范》

广东省标准《居住小区技术规范》

广东省标准《居住小区技术规范》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居住小区作为城市居民的重要生活空间,其规划、设计和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了提高居住小区的整体品质,广东省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了《居住小区技术规范》。

这一规范旨在为小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供指导,以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居住小区技术规范》首先的是小区的规划和设计。

在选址方面,规范要求小区应选择在地质条件良好、环境适宜、交通便捷、公共服务设施完备的区域。

同时,应注重与周围环境的协调,保护和利用好自然环境和人文资源。

在设计中,规范强调了功能布局的合理性、空间结构的清晰性、建筑风格的统一性以及环境景观的舒适性。

具体来说,要求小区内各类设施应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进行布局,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空间结构应明确,避免造成混乱;建筑风格应体现地方特色,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环境景观应注重绿化、休闲、娱乐等功能的结合,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在建设方面,《居住小区技术规范》强调了施工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性。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同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在验收环节,《居住小区技术规范》规定了详细的验收标准和程序。

验收应由专业机构进行,确保小区各项设施和功能都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项目,应要求进行整改,直至达到标准为止。

管理是确保居住小区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

《居住小区技术规范》要求小区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物业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等。

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居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同时,应建立居民参与机制,鼓励居民参与小区的管理和决策,提高小区管理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居民的需求,《居住小区技术规范》还强调了小区的可持续发展。

要求小区在管理和发展中应注重节能环保、绿色建筑、智能化的应用,提高小区的资源利用效率和管理效率。

同时,应注重文化建设和社区活动,增强小区的凝聚力和活力。

附录2村庄道路横断面布置-广州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附录2村庄道路横断面布置-广州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附件广州市村庄道路规划技术指引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二零一八年六月目录目录 (1)1 总则 (1)2 术语 (2)3、道路系统 (4)3.1一般规定 (4)3.2对外道路系统 (4)3.3村内道路系统 (5)3.4田间道路系统 (5)3.5村庄绿道系统 (6)4、道路等级 (7)5、道路横断面 (9)5.1一般规定 (9)5.2横断面布置 (9)5.3村庄绿道断面布置 (10)6、道路竖向 (12)7、道路交叉口 (13)8、道路附属设施 (14)8.1 道路安全设施 (14)18.2 道路铺装 (15)8.3 道路照明 (15)8.4 管线 (16)8.5 道路绿化 (16)8.6 道路景观 (16)附录1:参考规范 (18)附录2:村庄道路横断面布置 (19)21总则1.0.1为适应广州市村庄地区道路规划和建设的需要,统一规范广州市村庄道路规划中的主要技术指标,提高村庄道路规划水平,服务村庄规划的编制,以国家、省等行业相关标准规划为依据(详见附录)制定本技术指引。

1.0.2本技术指引适用于广州市农村地区的村庄道路专业规划编制。

1.0.3村庄道路规划应与广州市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及交通等其它专项规划协调,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营造与村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交通环境,建立功能齐全的道路网结构,促进村庄可持续发展。

1.0.4村庄道路规划应衔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的交通运输用地分类,侧重安排在国家公路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宽度≤8m的农村道路,避免占用基本农田。

1.0.5村庄道路规划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6技术指引中“应”表示强制性内容,“宜”表示指导性内容。

12术语2.0.1村庄地区远郊的独立村庄,位于城镇建成区外围,以农业及相关产业为主的地区。

2.0.2村干路与公路、市政路连接的道路,解决一个或者多个村庄的对外交通。

《广东居住建筑节能实施细则DBJ》

《广东居住建筑节能实施细则DBJ》

《⼴东居住建筑节能实施细则DBJ》⼴东省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东省实施细则DBJ15-50-2006⼴州2006年3⽉前⾔根据⼴东省建设厅粤建科函[2003]622号的要求,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会同全省3个单位共同编制本实施细则。

在本细则的编制中,编制组对《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进⾏了细化,补充了具体的规定,并对某些条⽂增加了相关的要求,并给出了常⽤的参考数据表等。

在《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的基础上,本细则还增加了“7 建筑节能的设计审查”和“8 建筑节能的⼯程监理、验收规定”两个章节。

在《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第2章的基础上增加了“2.1 附加术语、符号”,在第4章的基础上增加了“4.1 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节。

本细则由⼴东省建设厅负责管理,⼴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细则在实施的过程中,请各个单位注意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州市先烈东路121号,邮政编码5105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州市墙体材料⾰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华南理⼯⼤学建筑学院⼴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主要起草⼈:杨仕超杨树荣孟庆林任俊⽯民祥吴培浩马扬⽬次1 总则2 术语、符号3 建筑节能设计⼀般规定4 建筑和建筑热⼯节能设计5 建筑节能设计的综合评价6 采暖、空调、通风设计7 建筑节能的设计审查8 建筑节能的⼯程监理与验收附录A 夏季和冬季建筑外遮阳系数的简化计算⽅法附录B 建筑物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的简化计算⽅法附录C 典型外墙构造及其性能指标附录D 典型屋顶构造及其性能指标附录E 典型外遮阳构造的外遮阳系数附录F 建筑围护结构外表⾯吸收系数附录G 建筑热⼯设计常⽤计算参数附录H 常⽤建筑材料性能计算参数附录I 节能空调产品性能附录J 建筑设计说明和节能设计参数表附录K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附录L 围护结构统计⽅法规定1 总则1.0.1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规和政策,改善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热环境,提⾼空调和采暖的能源利⽤效率,制定本标准。

现行广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汇总(更新至2013,共73本)

现行广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汇总(更新至2013,共73本)
既有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技术标准
(四)其他
30.
DBJ/T15-26-2000
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
31.
DBJ15-54-2007
工程建设专业人才资源信息数据标准
32.
DBJ/T15-64-2009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与设计技术规程
33.
DBJ/T15-72-2010
应用冲击压实技术处理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规程
DBJ/T15-70-2009
土钉支护技术规程
21.
DBJ/T 15-79-2011
刚性-亚刚性桩三维高强复合地基技术规程
(三)检测检验
22.
DBJ/T15-35-2004
混凝土后锚固件抗拔和抗剪性能检测技术规程
23.
DBJ/T15-45-2005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标准
24.
DBJ15-60-2008
广东省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程汇总(截至2013年)
序号
标准编号
书名
(一)建筑结构
1.
DBJ15-2-90
建筑结构荷载规定
2.
DBJ/T15-13-95
地下连续墙结构设计规程
3.
DBJ15-16-95
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工程
4.
DBJ/T15-15-95
钢筋混凝土异形柱设计规程
5.
DBJ/T15-46-2005
广东省实施《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补充规定
6.
DBJ/T15-7-2007
冷轧变形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
7.
DBJ15-61-2008
混凝土结构用成型钢筋制品技术规程

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2月目录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程》 (1)2.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技术规程》 (1)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1)4.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 (8)5. 《城市地下空间检测监测技术标准》 (8)6. 《公共和居住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8)7. 《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9)8.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12)9. 《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13)10.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13)11.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14)12. 《广东省建筑反射隔热涂料应用技术规程》 (14)13. 《钢结构设计规程》 (14)14.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自承重墙体技术规程》 (14)15. 《混凝土小型砌块自承重墙体工程技术规程》 (15)16. 《建筑种植工程技术规范》 (15)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程》标准编号:DBJ 15-93-2013实施时间:2003/8/1主编单位: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5.2.1 民用建筑工程中所采用的混凝土、预拌砂浆和预制构件、墙体材料等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及其制品应有其放射性检测报告。

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的规定。

5.2.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采用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应有产品的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的规定。

2. 《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结构技术规程》标准编号:DBJ 15-95-2013实施时间:2003/8/1主编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7.4.2框架肋梁的纵筋应有不小于75%的总纵筋穿过柱子或锚入柱内。

8.3.2 在柱周边(如图8.3.2)应设置实心区域,且实心区域不应小于柱截面边缘向外1.5倍板厚。

dbjt 15高层建筑混凝土技术规程广东

dbjt 15高层建筑混凝土技术规程广东

dbjt 15高层建筑混凝土技术规程广东高层建筑混凝土技术规程是对高层建筑中使用的混凝土进行规范的文件。

广东是一个经济发达、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地区,高层建筑在广东地区规模庞大,数量众多。

因此,高层建筑混凝土技术规程在广东地区具有重要意义。

高层建筑混凝土技术规程对高层建筑中使用的混凝土材料、施工工艺、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进行了细致的规定。

其中包括了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浇筑和养护、混凝土强度检测等方面的内容。

这些规定从根本上保证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的安全可靠。

首先,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是高层建筑混凝土工程的关键环节之一。

混凝土配合比的合理设计能够保证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

广东地区气候湿热,夏季高温多雨,湿度较大,对混凝土的耐久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高层建筑混凝土技术规程要求在配合比设计中考虑到广东地区的气候特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提高混凝土的耐候性。

其次,混凝土浇筑和养护也是高层建筑混凝土工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高层建筑的混凝土结构通常具有复杂的形状和大量的钢筋,浇筑工艺的合理安排能够确保混凝土在施工过程中的均匀性和密实性。

而且,养护过程中的温度、湿度和时间也对混凝土的强度和耐久性有着重要影响。

因此,高层建筑混凝土技术规程要求在混凝土浇筑和养护过程中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以保证混凝土的质量和性能。

最后,混凝土强度检测是高层建筑混凝土工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是评价混凝土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高层建筑混凝土工程中,由于高楼层的荷载较大,混凝土结构的强度要求也较高。

因此,高层建筑混凝土技术规程要求对混凝土的强度进行严格检测,并设定了相应的验收标准。

只有通过合格的强度检测和验收,才能确保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的安全可靠。

综上所述,高层建筑混凝土技术规程对广东地区的高层建筑混凝土工程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只有严格按照规程中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检测和验收,才能保证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的质量和安全性。

如此,广东地区的高层建筑才能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广东省标准[011]

广东省标准[011]

广东省标准DBJ/T 15-XX-2019备案号 J XXXXX-2019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Code for green building design in Guangdong province(征求意见稿)2019-XX-XX 发布2019-XX-XX 实施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本标准不涉及专利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Code for green building design in Guangdong provinceDBJ --201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2019批准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日期:2019年××月××日××××出版社2019 广州37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标准《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粤建公告〔2019〕××号经组织专家委员会审查,现批准《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为广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 - -2019,自2019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月××日37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2年广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和修订计划》的通知(粤建科函〔2012〕797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变更广东省标准《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导则》名称的批复(粤建科函〔2016〕3692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以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和广东省标准《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为基础,认真总结近年来广东省绿色建筑方面的实践和研究成果,借鉴国内、国际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06.10•【字号】粤建质〔2020〕103号•【施行日期】2020.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进一步加强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指南》),现予印发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

要进一步完善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工作绩效纳入诚信以及招投标监管范围,督促各方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特别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反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切实提升全省住宅工程品质。

二、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

对未落实防治责任的,应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于责任单位拒不整改的情况,质量监督机构可依据委托权限对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依法提请行政处罚或上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三、各级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建立完善工作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定行业公约,提高企业和工程项目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在同等条件下,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和项目,优先评定集体、个人、项目的各类奖项。

某住宅小区技术标

某住宅小区技术标

某住宅小区技术标1. 引言某住宅小区作为一个现代化的居住区域,需要借助先进的技术标准来确保居民的安全、舒适和便利。

本文将介绍某住宅小区的技术标准,包括通信网络、智能化设备、绿色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2. 通信网络为了满足居民对高速、稳定的网络连接的需求,某住宅小区要求在建设过程中应配备光纤到户的通信网络。

具体要求如下:•网络带宽:每户至少提供100Mbps的上行和下行带宽,以满足居民的高速网络需求。

•网络稳定性:网络系统应保证稳定运行,避免网络延迟和断网现象的发生,最大程度地满足居民的日常需求。

•网络安全:网络设备应具备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措施,保护居民的网络安全和隐私。

3. 智能化设备某住宅小区要求在建设和装修过程中引入智能化设备,提高居住的便利性和舒适度。

以下是对某住宅小区智能化设备的要求:•家庭智能设备:每户应配备智能门锁、智能照明系统、智能空调系统等智能化设备,方便居民的生活管理。

•社区智能设备:小区内应配备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智能门禁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等设备,提高小区的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智能化管理平台:小区应建立一个智能化管理平台,通过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对小区的设备和资源进行智能化管理。

4. 绿色环保为了建设一个绿色环保的住宅小区,某住宅小区要求引入环保设计和建筑材料。

以下是对某住宅小区绿色环保方面的要求:•节能设备: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应具备节能的特点,例如LED照明系统、太阳能热水器等。

•绿化覆盖:小区内应建设绿化景观,包括绿化带、花坛、草坪等,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空气质量。

•水资源管理:小区应建立雨水收集系统、节水设备等,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

•垃圾处理:小区内应提供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达到垃圾减量和资源回收的目标。

5. 总结通过引入先进的通信网络、智能化设备和绿色环保措施,某住宅小区将实现居民生活的便利化、舒适化和环境友好化。

这些技术标准不仅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展示了某住宅小区对于科技创新和环保的关注。

广东省居住小区技术规范

广东省居住小区技术规范

广东省居住小区技术规范1. 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居住小区作为城市居民的居住和生活场所,对其技术规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广东省居住小区技术规范旨在通过对小区建设、管理和维护的规范化,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居住环境。

2. 规划和设计2.1 小区布局根据居住小区的规模和功能,合理划分小区的区域,包括住宅区、商业区、公共绿地等。

确保小区内各区域之间的联系和便利。

2.2 交通规划合理规划小区内道路和停车位的布局,确保车辆和行人的交通安全和便利。

2.3 绿化设计小区内应合理规划和设计绿化景观,增加空气质量和居住环境,提供居民休闲和娱乐的场所。

3. 建设和施工3.1 施工管理在小区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2 硬件设施建设建设小区内的硬件设施,包括给排水系统、电力系统、通讯系统等,确保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3.3 安全设施建设在小区内建设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视频监控系统等,确保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4. 管理和维护4.1 小区管理建立小区的物业管理机构以及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4.2 绿化维护定期对小区内的绿化景观进行维护和修剪,确保景观的美观和绿化效果。

4.3 设备维护定期对小区内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延长使用寿命。

4.4 安全防范加强小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小区居民的安全感。

5. 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5.1 垃圾分类和处理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加强对小区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垃圾分类教育,做好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

5.2 节能减排措施在小区内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太阳能热水器等节能设备,鼓励居民节约能源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6. 备案和验收6.1 工程备案小区建设完毕后,进行工程备案,包括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确保建设过程符合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

6.2 竣工验收对小区的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规范和相关标准。

广东省标准《居住小区技术规范》

广东省标准《居住小区技术规范》

广东省标准《居住小区技术规范》 DBJ15-11-941总则1.0.1 为提高我省居住小区(以下简称小区)的规划与建设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地土,特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广东省内城镇地区新建小区规划、设计及验收,新建居住区、居住组团(居住组群)以及旧区改造可参照执行。

1.0.3 小区是指与居住人口规模(0.7万人~1.5万人)相对应的,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完整的小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小区用地规模7ha以上。

规划人口符合表注:①大城市指50万人以上城市,中等城市指20~50万人的城市,小城市指20万人以下城镇。

②小区规模可由当地城市规划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住习惯酌情调整。

1.0.4 小区可分为三种类别。

Ⅰ类小区: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

Ⅱ类小区: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

Ⅲ类小区: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或其他用地有混合交叉使用的小区。

1.0.5 小区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

适应居民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增长的要求,满足居民居住生活条件。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自然、社会、人文、经济环境,使之相互协调。

充分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裁与特点、建筑气候区划、地形地貌、自然景点、民族风格等地方特点,力求各具特色、突出个性。

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环保、环卫、防灾、绿化及有利管理等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与生活环境。

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

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经济合理、有效地利用城市土地和空间,空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有利于商品化经营和社会化管理。

为生产、施工工业化及建筑群体多样化创造条件。

1.0.6 小区规划、设计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广东省住宅小区建设标准(规范)

广东省住宅小区建设标准(规范)

6道路与交通设施6.1道路规划6.1.1小区内道路系统规划,其路网结构、道路分级、广场和停车场的设置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6.1.1.1应根据地形、气候、用地规模和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及居民出行方式和出行规律,选择合理路网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

6.1.1.2道路系统应有利于小区各类用地的功能分区和有机联系,以及建筑的合理布局和多样化创造条件。

6.1.1.3小区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二个出入口、小区主要道路出入口距城市主干道交叉口不宜小于200m。

除小区主道、次道外,小区其他道路不宜直接与城市主干道相连。

6.1.1.4应使内外联系便捷、顺畅、安全、利于消防、救护、环卫、商店货运车辆通行,并应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

6.1.1.5居住容量大或以公共交通为主要方式的小区,宜将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引入小区边缘地区,并设置相应停靠站。

6.1.1.6对于步行及自行车交通,有条件的可设置专用道系统,并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行、人与机动车分行创造条件。

6.1.1.7应设置方便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坡道及标志,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的规定。

6.1.1.8考虑居民小汽车通行,便于寻访、识别和街道命名。

6.1.2山区和丘陵地区道路规划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6.1.2.1路网格式应因地制宜,利用有利地形进行展线。

6.1.2.2主要道路宜平缓。

6.1.2.3路面可酌情缩窄,但应安排必要的排水边沟和会车位,并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部门的有关规定。

6.1.2.4不得已时可采用回头曲经,其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本规范6.2.8条规定。

6.1.3小区内道路可划分为主道、次道、支道、入户道及人行道。

6.1.3.1主道为连接小区主要出入口的道路,或交通运输较集中的沟通全小区性的主要道路。

6.1.3.2次道为连接小区次要出入口的道路,或小区内教育文化生活福利设施以及各住宅楼之间相互沟通的道路。

6.1.3.3支道为车辆和行人较少的道路,主道和次道相连接的道路,消防道路、液化气供应站的道路。

(技术规范标准)住宅项目技术和质量的要求标准

(技术规范标准)住宅项目技术和质量的要求标准

住宅项目技术和质量标准一、质量目标本工程质量目标:合格,且标段50%单体取得星海杯。

二、质量验收标准及等级本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以下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相关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品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DB21/1234-2003);◆建设部、辽宁省、沈阳市对于施工质量验收的相关规定;◆勘察、设计文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甲方制定并高于上述文件的规定的相关质量控制标准(甲方将在相关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开始前制定);◆乙方施工质量必须同时符合上述标准甲方方认可乙方的工程质量合格并予验收,尤其是对于甲方制定的相关质量控制标准,乙方绝对无权拒不执行。

三、施工技术要求1.所有单体±0.00以上主体结构需采用新竹胶板模板施工工艺。

2.阳露台、平屋面及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防水施工前后需完成不少于2次的蓄水检验(a、施工后防水层b、土建接管验收前)。

甲委装修房施工后再次闭水移交给总包,保修主体仍为总包单位。

3.外墙施工完成后需做淋水检验(参加附件:《外墙及门窗淋水实施办法》)。

4.套内平行墙体,要求在抹灰完成后两墙间的任一点净距误差≤10mm。

室内净高误差≤10mm 、棚平整度≤5mm 、地面平整度≤3mm ;整套房间地面高差误差≤10mm。

门窗洞口尺寸严格按照图纸要求施工,允许误差+5mm -5mm5.对门窗、栏杆、配套等甲委工程承担现场管理及成品保护职责。

6.室内抹灰要求分二层进行,抹灰厚度以施工图纸为准,抹面层时要保证底灰七八层干后进行,每遍完成后需请监理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填入抹灰通知单中,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7.砼墙与填充墙连接处贴抗裂布(的确良布),并刷素水泥浆覆盖抗裂布范围。

抗裂布的材质及规格如下:抗裂布为的确良布,宽度200mm 。

8.某些部位采用玻纤网做为抗裂材料,该玻纤网的材质及规格为:抹灰用的加强网格布,必须满足如下要求:1、每平米网格布重量≥145克;2、网眼≤10mm;3、网格布表面必须有抗碱涂层。

广东省既有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技术标准

广东省既有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技术标准

广东省标准 GD3.1.4 检测鉴定方案包括以下内容:目的、范围、依据、项目和内容、计划工期、需委托方配合的工作等。

3。

1.5建筑物结构检测包括以下内容:1地基基础检测;2材料力学性能检测;3结构布置、构件尺寸、配筋检测;4结构构件变形及损伤检测;5围护结构检查或检测;6其他检查或检测.3.1。

6 建筑物结构安全性鉴定包括以下内容:1根据检查、检测和结构计算结果,综合分析,评定建筑物结构安全性等级;2根据鉴定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5.1 一般规定5.1。

1现场宜检查建筑物使用工况与设计要求的符合程度,施工质量观感和实体的变形、开裂等。

5.1。

2 现场检测宜优先采用无损检测方法,当必须采用半破损或破损检测方法时,应选在非主要受力部位。

5。

1。

3选用有相应标准的检测方法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对于通用的检测项目,应选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2 对于有地区特点的检测项目,可选用地方标准;3 对同一种方法,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一致时,有地区特点的部分应按地方标准执行,检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操作要求应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4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确有差异或存在明显不适用问题时,可对相应规定作适当调整或修正,但调整与修正应有充分的依据;调整与修正的内容应在检测方案中予以说明,必要时应向委托方提供调整与修正的检测细则.5。

1.4 既有建筑物的结构检测抽样宜根据受检建筑物的资料情况进行分类:1 A类:基建程序齐备、结构图纸齐全且真实有效,施工质保资料基本齐全且真实有效.2 B类:基建程序齐备、结构图纸不齐全但真实有效,施工质保资料缺失或部分缺失.5.1.5 建筑结构的抽样检测方案,可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按下列原则选择:1材料、强度、几何尺寸、配筋等应随机抽样,抽捡数量应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2 结构损伤宜采用全数普查、重点抽查的方法。

3 结构连接构造的检测,应选择对结构影响大的部位进行抽样。

道路设计及消防规范

道路设计及消防规范

城市消防标准:(1)道路消防要求:建筑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超过220米,设消防通道。

沿街建筑连接街道与内院的通道间距不大于80米,消防道路宽度大于3.5米,净空不小于4米,尽端式回车场不小于15乘15米。

(2)建筑消防间距:多层之间:6米;多层与高层:9米;高层之间:13米。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民用建筑高度与层数的划分为:1层~3层为低层住宅;4层~6层为多层住宅;7层~10层为中高层住宅(也称小高层住宅);11层~30层为高层住宅;30层(不包括30层)以上为超高层住宅。

(3)建筑设计要求:高层建筑主体有不小于四分之一周长的防火面。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六章消防车道和进厂房的铁路线第6.0.1条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宜超过160m。

当建筑物的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均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第6.0.2条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3.5m。

第6.0.3条沿街建筑应设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超过80m。

第6.0.6条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和占地面积超过3000m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环形消防车道。

第6.0.7条建筑物的封闭内院,如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的消防车道。

第6.0.8条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置消防车道。

第6.0.9条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m,道路上空遇有管架、栈桥等障碍物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m。

第6.0.10条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面积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

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5m×15m。

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

第6.0.11条消防车道应尽量短捷,并宜避免与铁路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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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标准《居住小区技术规范》DBJ15-11-94发布日期:2008-01-29广东省建委[ 1994-3-21]1 总则1.0.1 为提高我省居住小区(以下简称小区)的规划与建设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地土,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广东省内城镇地区新建小区规划、设计及验收,新建居住区、居住组团(居住组群)以及旧区改造可参照执行。

1.0.3 小区是指与居住人口规模(0.7万人~1.5万人)相对应的,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完整的小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0.3.1 小区用地规模7ha以上。

1.0.3.2 规划人口符合表1.0.3的规定。

表1.0.3:小区规划人口规模注:①大城市指50万人以上城市,中等城市指20~50万人的城市,小城市指20万人以下城镇。

②小区规模可由当地城市规划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住习惯酌情调整。

1.0.4 小区可分为三种类别。

1.0.4.1 Ⅰ类小区: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

1.0.4.2 Ⅱ类小区: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

1.0.4.3 Ⅲ类小区: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或其他用地有混合交叉使用的小区。

1.0.5 小区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

1.0.5.1 适应居民生活水平和社会经济增长的要求,满足居民居住生活条件。

1.0.5.2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自然、社会、人文、经济环境,使之相互协调。

1.0.5.3 充分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裁与特点、建筑气候区划、地形地貌、自然景点、民族风格等地方特点,力求各具特色、突出个性。

1.0.5.4 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环保、环卫、防灾、绿化及有利管理等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与生活环境。

1.0.5.5 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

1.0.5.6 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经济合理、有效地利用城市土地和空间,空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有利于商品化经营和社会化管理。

1.0.5.7 为生产、施工工业化及建筑群体多样化创造条件。

1.0.6 小区规划、设计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0.7 小区规划设计应包括土地综合利用规划、不区各专项规划设计、小区技术经济分析三项内容,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0.7.1 小区土地综合利用规划包括:用地选择、用地构成、用地平衡、用地规划结构与用地布局等内容。

1.0.7.2 小区专项规划设计包括:住宅、公建配套设施、竖向、道路、绿化、市政管线等规划。

1.0.7.3 小区规划技术经济分析包括:小区建设造价估算及相应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2 土地利用与空间规划2.1 土地利用与规划2.1.1 小区的用地选择,应遵循下列原则。

2.1.1.1 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及分区规划要求。

2.1.1.2 为有利生产、工作、方便生活、应尽可能地接近就业工作区,并与邻近小区及城市干道有方便的交通联系。

2.1.1.3 具有适合于居住生活建筑的自然环境和工程地质及水文条件,并尽可能布置与污染源的上游或上风面。

2.1.2 小区土地的综合利用应适应居民的居住与生活活动要求,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2.1.2.1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规划基地周围地区的土地使用功能、建筑物的性质、道路交通、绿地状况及其他环境因素。

2.1.2.2 根据小区不同规模、城市特点及居民的生活习惯和生活组织方式,确定不同的规划结构形式,综合考虑道路系统、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筑群体布置、绿化系统、空间与环境工程以及相互之间的内在联系,以组成一个完整的相对独立的有机体。

2.1.3 小区用地应进行用地平衡计算,并应符合本规范2.2.1~2.2.2条规定。

2.1.4 小区的竖向规划设计,应包括地形地貌的利用、确定道路控制高程和地面排水规划等内容。

2.1.5 小区的土地竖向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2.1.5.1 尽量利用自然地形、保留原有地貌、植被,避免水土流失,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2.1.5.2 应顺畅地排除地面水和保证道路广场的允许坡度。

2.1.5.3 有利于建筑布局与空间环境的设计。

2.1.5.4 考虑空间环境的美观,减少土方工程量。

2.1.5.5 满足排水管线的埋设要求。

2.1.5.6 对外联系道路的高程应符合城市干道控制标高,并应与城市道路标高合理衔接。

2.1.6 各种场地的适用坡度,应符合表2.1.6规定。

表2.1.6:各种场地的适用坡度2.1.7 小区用地的地面连接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2.1.7.1 当自然地形坡度小于8%时,宜采用平坡式连接。

2.1.7.2 当自然地形坡度大于8%时,宜采用台地式连接。

台地之间应用挡土墙和护坡连接。

2.1.8 小区地面排水系统,应根据地形特点设计。

山区、岳陵必须考虑防洪。

对地面水排水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规定。

2.1.8.1 小区用地内应用暗(管、沟)排除地面水。

2.1.8.2 在埋置地下暗沟(管)极不经济的岩石地段,或在山坡冲刷严重,管沟易堵塞的地段,允许采用明沟排水,明沟排水坡度一般应为0.3%~0.5%。

2.1.8.3 当采用道路排水时,其路面坡度应大于0.3%。

2.2 规划用地指标2.2.1 小区规划总用地应包括小区用地和其它用地两类。

小区总用地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2.1规定。

表2.2.1:小区总用地控制指标(m2/人)注:①本表各项指标按每户3.5人计算。

②低层住宅指3层及以下的住宅;多层住宅指4~6层住宅(含6层);中高层指7~9层住宅(含9层);高层住宅指10层以上住宅。

2.2.2 小区用地应包括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各项用地面积和占的比重应符合下列规定。

2.2.2.1 参与小区用地平衡的用地应为构成小区用地的四项用地,其它用地不参与平衡。

各项用地比例的平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2.2规定。

2.2.2. 2当需要为满足当地城市规划而增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和规模时,用地比例可酌情调整。

表2.2.2:小区用地平衡指标(%)2.2.3 住宅建筑密度应根据住宅单体选型、住宅、层数、日照、间距、绿化等因素综合确定,且不得大于表2.2.3规定。

表2.2.3:住宅建筑密度(净)最大指标(%)2.2.4小区容积率应符合表2.2.4规定。

表2.2.4:小区容积率最大指标2.3 空间规划与设计2.3.1 小区建筑群体空间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

2.3.1.1 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及分区规划要求。

2.3.1.2 方便居民生活,有利组织管理。

2.3.1.3 组织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活动中心,方便经营、使用和社会化服务。

2.3.1.4 合理组织人流、车流,有利安全防卫。

2.3.1.5 构思新颖,体现地方特色。

2.3.2 各单项建筑的地段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2.3.2.1 住宅建筑应优先选用环境、自然景观较好的地段;丘陵山区地段住宅应优先选用向阳坡作住宅建筑用地。

2.3.2.2 公共建筑的地段分配应符合本规范3.0.4条规定。

2.3.2.3 就业性建筑,一般应独立设置,也可与别类建筑组成综合楼或综合体。

2.3.3 小区内建筑群体的分布应主要考虑通风、降温、日照、防风、防寒、防雨、防灾等方面的要求,高层建筑群体应避免产生风洞效应等不利小气候。

2.3.4 小区空间与环境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3.4.1 力求反映地方文化特点,具有特色。

2.3.4.2 强调建筑群体的多样化。

2.3.4.3 合理设置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精心选用和设置建筑小品。

2.3.4.4 重视户外空间的完整性与良好景观。

尽可能将市政公用设施站点及自行车房等小建筑与住宅建筑综合安排,供电、电话、广播、电视与路灯等管线力求地下埋设。

2.3.4.5 作好公共活动中心、半公共活动空间等重点地段的综合环境设计,处理好建筑、广场、院落、绿地、小品等户外空间的相互关系。

3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3.0.1 小区公共服务设计(也称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等八类设施。

3.0.2 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3.0.3 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指标,应以表3.0.3规定的千人指标和分类指标控制,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3.0.3.1 非营利性设施的配置,不得小于表3.0.3规定值;营利性设施,可参照表3.0.3规定值配置。

注:旧区改造、城市边缘的小区以及经济发达或发展中地区的小区配建项目及指标可酌情增减,但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部门的有关规定。

3.0.3.2 地处流动人口较多的小区,应根据不同性质的流动人口数量,增设有关项目及增加相应面积。

3.0.3.3 按人防部门要求配建的人防地下室,应遵循平战结合的原则,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相结合,统筹安排,并按其使用性质纳入配套公建。

注:1、托儿所收1~3岁儿童。

建筑面积6~8m2/座,用地面积7~9m2/座,每班容量25座。

服务距离宜小于300m,层数不宜大3层;不超过3个班的托、幼园所可混合设置,也可附设于其他建筑,但应有独立庭院和出入口;不少于4个班的托、幼园所均应独立设置:一般规模4个班。

2、幼儿园,收3~6岁儿童。

建筑面积6~9m2/座,每班容量30座。

一般规模9个班。

3、小学:建筑面积3.0~4.0m2/座,用地面积6~10m2/座。

学校规模24班,每班容量45座,校内设有60m直跑道。

服务距离宜小于500m;层数不宜大于4层。

4、中学:建筑面积4.5~6m2/座,用地面积10~16m2/座。

学校规模24~30班,每班容量50座。

校内设250~300m环跑道和100m直跑道。

层数不宜大于5层,不少于30个班的中学应设置400m环形跑道的运动场。

5、卫生站:结合居委会布置。

5000人左右设一处。

6、文化活动中心:每个小区应设一处,包括图书室,娱乐室,其中图书室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50m2。

可结合室外运动场地一起设置。

7、粮油店:供应户数不宜超过3000户。

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

8、肉菜分销店: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

9、食品副食品综合店:经营副食、调料、干鲜果品、酱菜、糖烟酒菜、海味等,每1000~1500户可设一处。

10、肉菜市场:每1.5~2.0万人设一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11、早点、小吃、点心店:早点、小吃、点心、快餐、冷热饮品。

12、饮食店:快餐、炒菜与正餐。

13、饭店、正餐、宴席。

14、综合百货商场:日用百货、鞋帽、服装、布匹、五金及家用电器等。

15、基层百货店:经营副食、水果店、烟酒为主、兼营小百货和日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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