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太彬三旧改造项目计划方案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旧厂房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旧厂房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6.21•【字号】中府〔2019〕65号中府规字〔2019〕8号•【施行日期】2019.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旧厂房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府〔2019〕65号中府规字〔2019〕8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拓展产业转型发展空间,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加积极主动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分工和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低效用地再开发和省“三旧”改造等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政府作用,加快推动“三低”工业用地连片改造(一)加强规划统筹,加快推进连片成片改造。
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镇区政府)应当结合产业发展规划,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对辖区内低效、低端、低质工业用地实行连片成片统筹策划,综合采用政府统租统管、征收收储(购)、鼓励村企合作、推动产权人自改等措施,并做好改造期间工厂搬迁对接或周转厂房资源信息服务,有序推动“三低”工业用地升级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样本。
对属地镇区统租统管实施改造的,在项目竣工验收后5年内,视所入驻企业对市本级新增贡献总体情况,按阶梯式补助方法,由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补助给所在镇区(功能类镇区除外),用于“三低”工业用地改造。
具体补助方案另行制定。
(二)鼓励单一主体实施归宗改造。
对连片成片的若干宗国有工业用地,改造范围内的全部权利人通过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将房地产权益转移到单一主体,在完成上盖物拆除、原有不动产权证注销登记后,可以将拟改造用地以协议方式出让给该单一主体实施改造,土地出让价款按出让时该整宗用地的区片市场评估价与原若干宗用地区片市场评估价(考虑年限等因素修正)总价的差额计收。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旧改造连片开发工作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旧改造连片开发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4.18•【字号】昆政发〔2018〕28号•【施行日期】2018.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旧改造连片开发工作方案的通知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管委会:《昆明市三旧改造连片开发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2018年4月18日昆明市三旧改造连片开发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的安排部署,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昆明市委、市政府结合“城市双修”深入开展三旧改造连片区开发工作。
实施三旧改造连片开发,既是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迫切需要,也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重要举措,对主城人口疏解,功能完善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昆明市三旧改造连片开发工作思路2008年初,昆明市委九届四次全会作出了全面实施城中村改造的决策,提出了“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村民自愿、依法依规,市区联动、以区为主,规划先行、突出特色,全面实施、改善民生”的工作思路,全面启动城中村改造工程。
2014年4月,昆明市成立了昆明市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办公室,统筹全市城市更新改造工作。
目前,昆明市城市更新改造包含了拆除重建、功能转变和综合整治(微改造)三种类型。
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启动9年来,共有259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方案通过市规委会审议,215个村启动拆迁,涉及拆迁人口10万户。
通过实施改造,130个村安置房交付使用(交付安置房面积901万平方米,安置被拆迁户6.4万户),37个村完成改造。
建成并移交中小学49所、幼儿园58所、社区用房7.38万平方米、医疗卫生设施9.98万平方米、生鲜超市19.49万平方米,新增公共绿地132万平方米。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2014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2014年实施计划和预备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区域经济开发【发文字号】东府办[2014]50号【发布部门】东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5.26【实施日期】2014.05.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2014年实施计划和预备计划的通知(东府办〔2014〕5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2014年实施计划》和《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2014年预备计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改造项目所属镇街、市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改造主体的指导和监督,加快报批和动工建设,争取尽快取得实效。
《实施计划》内改造项目参照市属重点项目纳入绿色通道。
自纳入《实施计划》起1年内,改造项目未启动首期工程施工的,除有合理理由外,一律退出《实施计划》。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5月26日附件1: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2014年实施计划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等4宗项目纳入《实施计划》,可按《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三旧”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操作办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自纳入《实施计划》起1年内,改造项目未启动首期工程施工的,除有合理理由外,一律退出《实施计划》。
具体项目情况详见下表:附件2: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2014年预备计划东城区峡口交通公司地块旧改项目等14宗项目纳入《预备计划》,适用《若干意见》中“工业、仓储用地容积率不设上限、提高容积率按控规微调办理”的优惠政策。
纳入《预备计划》的改造项目,若于2014年10月底前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调入《实施计划》,否则退出《预备计划》:一、项目用地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范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202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202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19•【字号】厦思政办函〔2024〕93号•【施行日期】2024.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2029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补齐厦门城中村建设短板的建议》(第20242029号)收悉。
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办理工作背景我区自收到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2029号提案后非常重视,针对提案内容,在充分分析我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项目建设情况基础上,逐条逐项进行深入研究,以期更好地完善相关举措,促进实现城中村居住更安全、生活更舒适。
二、措施与成效2023年以来,我区紧紧围绕实现城中村现代化治理的总体目标,根据《厦门市城中村现代化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我区详细摸排区域整体情况,制定《思明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工作方案,结合主题教育,以“两化三单”机制系统推动黄厝社区、东山东坪山社“宜居、宜业、智慧、和谐”社区建设。
相关举措和工作推进情况如下:(一)打造安全、舒适的人居环境1.兜牢自建房居住安全底线一是排查房屋安全隐患。
开展城中村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筑牢城中村自建房结构安全底线,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黄厝社区52处已鉴定危房,维修加固20处,翻改建8处,清人封房8处,拆除1处,另有C级危房15处待进一步处置;东山社东坪山社82处已鉴定危房,74处维修加固,7处清人封房,1处拆除。
二是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工作。
按照《厦门市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辖区内经营性自建房悬挂公示牌,其中滨海街道黄厝社区、塔头社区,莲前街道前埔社区、西林社区城中村共悬挂公示牌3979栋,并按要求开展年度专业巡检和月度日常巡检工作。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13•【字号】东府办[2009]113号•【施行日期】2009.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9〕11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东莞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及《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完成全省节约集约用地和“三旧”(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改造试点市的“先行先试”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快推进“三旧”改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三旧”是以往粗放用地方式的历史产物,也是在新增建设用地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拓展用地空间的重要资源。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三旧”改造作为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和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工作来部署,明确各市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执行主体,各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从2009年起,各市人民政府须每年向省人民政府专题报告“三旧”改造工作情况;对推进“三旧”改造工作规范认真、成效显著的地级市,省人民政府将给予表扬,并在分配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予以倾斜。
省即将出台的“三旧”改造政策,规定各类历史用地手续工作须在三年内完成。
国家和省赋予我市“三旧”改造“先行先试”的政策探索任务,为我市实事求是解决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提供了政策机遇。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阜沙镇城市更新罗松大有片区FS-41等5个单元规划启动编制工作的批复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阜沙镇城市更新罗松大有片区FS-41等5个单元规划启动编制工作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9.19•【字号】中府函〔2022〕314号•【施行日期】2022.09.19•【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阜沙镇城市更新罗松大有片区FS-41等5个单元规划启动编制工作的批复阜沙镇人民政府:你镇《关于申请开展中山市阜沙镇城市更新罗松大有片区FS-41等5个单元规划的请示》(阜府〔2022〕63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依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指引》,你镇申请开展《中山市阜沙镇城市更新罗松大有片区FS-41等5个单元规划》的程序符合法定程序,原则同意开展《中山市阜沙镇城市更新罗松大有片区FS-41等5个单元规划》,启动FS-41、FS-42、FS-43、FS-45、FS-81单元的单元规划编制工作。
二、你镇应对该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现状、房屋产权、建筑现状、改造意愿等情况进行详细调研与研究,并结合产业发展、交通承载力论证、市政基础设施承载力论证、历史文化资源评估论证、城市设计、经济平衡分析等专题研究,制定片区统筹规划方案指导片区内单元规划的编制;对拟于近期实施的FS-41、FS-42、FS-43、FS-45、FS-81等单元开展单元规划编制工作,按程序报批后覆盖对应范围内原控规,作为更新单元内改造项目的规划依据。
三、单元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核实用地功能调整地块的权属情况和片区公共服务设施情况,重新核算并高标准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道路系统。
要做好与已出让建设用地合同约定规划条件的衔接,不得随意改变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强制性规划条件。
佛山市禅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佛山市禅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评审稿)佛山市禅城区“三大改造”办公室佛山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2008年3月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委托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三大改造”办公室编制单位:佛山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资格证书:城规证甲级1200079号院长:朱墨(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总工:冯萍(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所长:温卫华(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审定:冯萍(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审核:李汉飞(城市规划师、注册规划师)校对:彭建德(城市规划师、注册规划师)项目负责:孔凡娥(城市规划师、硕士)参加人员:孔凡娥(城市规划师、硕士)袁媛(城市规划师、硕士)目录第一章前言 (1)一、项目背景 (1)二、编制过程 (1)三、成果说明 (1)第二章现状分析 (2)一、土地利用现状 (2)二、土地开发需求分析 (2)三、土地改造(二次开发)的潜力分析 (2)四、政府三旧改造决策、目标、任务 (3)第三章规划依据、原则与目标 (4)一、规划依据 (4)二、规划原则 (4)三、规划期限和规划范围 (4)四、规划目标 (4)五、规划基本思路 (4)第四章“三旧”改造规划 (5)一、改造范围 (5)二、改造模式与改造策略 (7)三、对上层次规划的修正和调整指导意见 (9)四、“三旧”改造区域的控制性要求 (9)五、“三旧”改造实施时序 (16)第五章各镇街“三旧”改造规划指引 (18)一、祖庙街道 (18)二、石湾镇街道 (18)三、张槎街道 (19)四、南庄镇 (19)第六章规划实施保障 (26)一、规划实施的机制保障 (26)二、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 (26)三、规划实施的政策保障 (26)表格目录表格1 禅城区“旧城镇”改造项目列表 (5)表格2 禅城区“旧厂房”改造项目列表 (5)表格3 禅城区“旧村居”改造项目列表 (6)表格4 禅城区拟整体拆建改造项目列表 (7)表格5 禅城区拟局部拆建改造项目列表 (9)表格6 禅城区拟保留整治改造项目列表 (9)表格7 禅城区旧城镇改造项目实施计划表 (11)表格8 禅城区旧厂房改造项目实施计划表 (12)表格9 禅城区旧村居改造项目实施计划表 (14)表格10 禅城区拟近期“三旧“改造项目列表 (16)表格11 禅城区拟中期“三旧“改造项目列表 (16)表格12 禅城区拟远期“三旧“改造项目列表 (17)表格13 分街道“三旧”改造项目改造类型统计表 (20)表格14 分街道“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模式统计表 (20)表格15 分街道“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时序统计表 (20)表格16 张槎街道“三旧”改造项目列表 (21)表格17 祖庙街道“三旧”改造项目列表 (22)表格18石湾镇街道“三旧”改造项目列表 ............................ 23表格19南庄镇“三旧”改造项目列表. (25)图纸目录图1 区位图图2 分期改造计划图图3 改造类型指引图图4 改造策略分区图图5 土地利用规划示意图(张槎)图6 土地利用规划示意图(祖庙)图7 土地利用规划示意图(石湾)图8 土地利用规划示意图(南庄)第一章前言一、项目背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日益增大的需求,改善城市面貌,不断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佛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改造的决定及3个相关指导意见的通知》(佛府[2007]68号),要求并指导各区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的改造工作。
张太彬项目“三旧”改造方案
张太彬项目“三旧”改造方案
根据“三旧”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张太彬拟对位于横栏镇顺兴北路88号的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改造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改造地块(图斑编号)位于横栏镇顺兴北路88号,总面积15082.5平方米(1.5083公顷)。
共有国有建设用地15082.5平方米(1.5083公顷),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15)第号,土地使用权人为张太彬。
改造涉及的房屋、土地已经确权、登记。
二、规划情况
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已纳入中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2019年度实施计划,并已编制(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该地块现用途为工业,为张太彬自2001年开始使用。
现有建筑面积5911.54平方米,容积率为0.4,年产值为2000万。
四、协议补偿情况
改造地块(图斑编号)为已完善用地手续的改造地块,由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不涉及协议补偿及违法用地处罚问题。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
根据有关规划安排,改造地块(图斑编号)由张太彬投入11000万元资金自行改造。
改造后,该宗土地将用于灯饰、五金、喷漆制造、加工、销售等产业项目,建筑面积为53000,容积率为3.5,预计年
产值将达到12000万。
张太彬
2019年4月22日。
黄河路与凤凰山路东北角三旧项目改造方案
黄河路与凤凰山路东北角“三旧”项目改造方案编制单位:广东省汕头经济特区建设(集团)公司广东保辉地产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黄河路与凤凰山路东北角“三旧”项目改造方案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项目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09)122号)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0)12号)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项目申报、审批操作办法(试行)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汕府办(2010)158号)、《关于印发汕头市中心城区三旧改造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划细则(试行)等四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汕府办(2011)47号)有关精神。
根据汕头市三旧改造规划和2011年度实施计划(汕龙府(2011)69号),广东省汕头经济特区(集团)公司和广东保辉地产有限公司拟合作,对位于龙湖区黄河路与凤凰山路东北角片区内的旧厂房、旧仓库用地进行改造,特编制如下改造方案: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改造地块位于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以北、凤凰山路以东(东经116.71°,北纬23.38°),总用地面积62.034亩,总实用地面积约40217.8平方米,原土地使用权人为汕头经济特区建设(集团)公司。
土地由四块地块组成,其中分别为工业用地18220.63平方米(汕国用[2001]字第74000737号),综合用地3410.25平方米(汕国用[2001]字第74000736号)和综合用地3832.92平方米(汕国用[2001]字第74000738号),另有工业用地约15893.05平方米,为1990年6月经汕国土地政[1990]56号文批准征用的工业建设用地,已完成土地确权,正在办理土地证,需按有关规定完善用地手续。
改造片区内北侧部分现为高力建筑陶瓷有限公司租用,南侧部分现为一城酒楼租用。
龙湖镇总体规划说明书
项 目 名 称: 新郑市龙湖镇总体规划(2010-2030) 委 托 单 位: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编 制 单 位: 匠人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规 划 资 质: 甲级 证 书 编 号: 建城规编第(091168) 主 管 总 裁: 刘 焱 副教授 高级规划师 注册规划师 项目 负责人: 吴玉航 城市规划师 主要设计人员: 彭 博 王伟朋 张素敏 李艳坤 刘小波
第 3 章 上版规划回顾与本次规划修编重点........................................................................................................ 10 3.1 新郑双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 10 3.2 05 版龙湖镇总体规划 .............................................................................................................................. 10 3.3 05 版规划实施情况 .................................................................................................................................. 11 3.4 05 版规划综合分析 .................................................................................................................................. 11 3.5 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 11 3.6 当前规划面临的主要问题 ....................................................................................................................... 12 3.7 本次规划修编的重点 ............................................................................................................................... 12 3.8 规划方法 ................................................................................................................................................... 13
王庄镇太闲村拆迁规划方案
王庄镇太闲村拆迁规划方案引言王庄镇太闲村位于中国某省某市,是一个传统的农业村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太闲村所处位置成为黄金地段,也引发了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因此,为了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最大化发挥土地资源潜力,本文制定了王庄镇太闲村拆迁规划方案。
1. 规划目标本规划的目标是基于太闲村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优化土地利用、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2. 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涵盖太闲村所有的建设用地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权益拥有的土地。
3. 拆迁方案3.1 拆迁的必要性根据城市发展需求和太闲村的实际情况,拆迁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
通过拆迁,可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升土地的开发效率和利用率,引进先进的产业和科技,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3.2 拆迁原则-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拆迁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尊重农民的自愿原则,确保他们在拆迁过程中有合法的选择权利;- 强调社会稳定,积极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参与拆迁规划的决策。
3.3 拆迁内容根据规划目标和拆迁原则,本方案将涵盖以下内容:3.3.1 建设用地拆迁:对现有临时建筑和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进行拆除和改造,以腾出更多的空间用于新的建设项目。
3.3.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拆迁:太闲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拥有一部分土地,将通过租赁或出售的方式,为经济发展提供土地资源。
3.4 拆迁后土地利用拆迁后的土地将优化利用,实现多元化发展。
规划包括以下方面:3.4.1 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公共设施:针对部分拆迁户,建设经济适用房,提供住房保障。
同时,规划充分考虑太闲村的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等公共设施,以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3.4.2 引入现代农业和水产养殖:发展现代农业,推广高效农业技术和种植模式,提高农业产出效益;同时,充分利用太闲村所拥有的水体资源,发展水产养殖产业,提升农民收入。
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里苏村拆迁计划
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里苏村拆迁计划(原创版)目录1.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里苏村拆迁计划的背景和原因2.拆迁计划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步骤3.拆迁计划对当地居民的影响和应对措施4.拆迁计划对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意义正文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里苏村拆迁计划是为了适应城市化进程的需要,提升城市品质和促进经济发展。
近年来,随着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快速发展,大里苏村所在的区域已经不再适应城市发展的需求,因此,政府决定实施拆迁计划,以便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未来发展提供更多的空间。
拆迁计划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政府部门将对大里苏村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以确定拆迁的范围和涉及的居民数量。
其次,政府将制定详细的拆迁补偿方案,确保拆迁过程中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政府将组织专业的拆迁队伍,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拆迁。
拆迁计划对当地居民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
一方面,拆迁将改变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可能会给他们带来不便和困扰。
另一方面,拆迁也会给他们带来一定的经济补偿,有助于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为此,政府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减轻拆迁对居民的影响,包括提供临时住房、安排就业培训等。
拆迁计划对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意义深远。
首先,拆迁将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土地资源,有利于引进更多的优质项目和企业。
其次,拆迁将有助于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城市环境,吸引更多的人才和投资。
最后,拆迁还将促进当地居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总之,滨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里苏村拆迁计划是一项重要的城市更新工程,既有助于推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又有利于保障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东区城市更新工作综合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东区城市更新工作综合管理办公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28•【字号】河东政办函〔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河东区城市更新工作综合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为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天津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河东区城市更新实践区建设,实现“金创河东、津韵家园”功能定位,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经第77次区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现成立河东区城市更新工作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城市更新综合办”),具体内容如下:一、组织架构主任:郭康伟副主任:夏敬雄(主持日常工作)芦山成员: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国资委、区城管委、区合作交流办、区政务服务办、区信访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文旅局、公安河东分局、区产促局、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交管河东支队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
城市更新综合办的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对于城市更新工作的相关要求,牵头组织协调全区城市更新工作,研究城市更新工作重大事项并推动、监督实施。
城市更新综合办设在区住建委,日常工作由区住建委牵头组织,下设综合协调策划、老旧小区改造、排水设施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地铁接驳项目、风貌建筑整修、土地整理出让、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绿色社区创建10个专项工作组。
二、专项工作组主要职责(一)综合协调策划组组长:孙晓飞成员: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国资委、区政务服务办、市规划资源局河东分局相关负责同志主要职责:1.承担城市更新综合办日常事务性工作;2.牵头组织编制城市更新实施计划;3.统筹谋划城市更新项目;4.研究城市更新相关政策,针对河东区情提出政策建议;5.监督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组织项目调度工作;6.承担城市更新工作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7.承担城市更新工作相关会议会务,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麻涌镇椰林北侧地块“三旧”改造方案
麻涌镇椰林北侧地块“三旧”改造方案根据麻涌镇“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我村拟对位于麻涌镇大步村渡头滘(土名)的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
改造方案如下: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改造地块位于麻涌镇大步村商业大道以东,即是地块10-1(原天峰电子厂,即日峰电子制品公司,如图所示),改造总面积0.2383公顷,全部为集体土地,已完善用地手续的有0.2383公顷,申请将集体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的面积0.2383公顷。
土地所有权单位为麻涌镇大步村委会,自1994年9月由日峰电子制品公司使用。
改造涉及的土地已经确权、登记。
二、规划情况地块10-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已纳入麻涌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已编制及上报单元规划。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地块10-1现在的用途主要是工业用地,为日峰电子制品公司自1994年9月开始使用。
该地块上盖建筑物于2007年12月已全部拆除,其中申请将集体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的面积0.2383公顷。
四、协议补偿情况改造地块已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东府集用(2001)字第1900110500655。
土地及地上的建筑物属于村集体所有,不涉及任何补偿。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已按照用地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确认,该项目涉及的地块已完善用地手续,无违法用地行为。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根据单元规划安排,经大步村委会居民代表2/3以上人员同意将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完善报批手续后,大步村委会计划与有关公司合作开发建设,并拟采用协议方式供地。
改造后,地块10-1将用于商住,容积率为2.0,结合其他功能用地,塑造和谐城市空间。
麻涌镇大步村委会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二日附图:。
“三旧”改造最新政策 - 世泽律师事务所
广东“三旧”改造最新政策: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黄沙始到金世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靳林明、律师助理凌玲2009年,广东省政府发布的《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8号)明确指出,在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三旧”改造是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内容,并提出了在严格界定“三旧”改造范围的基础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用地原则;从此奠定了“三旧”改造在促进广东省节约集约用地中的重要地位。
至2016年,在“三旧”改造的版图已悄然拓展到南粤各地、“三旧”改造活动如火如荼之际,《关于提升“三旧”改造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粤府[2016]96号)应运而生,希望通过加强规划引导、完善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完善历史用地手续、加强监管机制等途径盘活低效存量土地资源,缓解各地用地供给不足的压力。
所有的努力都不会白费,至2017年,广东省已完成“三旧”改造项目5,420个,改造面积达31.51万亩,通过“三旧”改造节约用地14.95万亩,节地率达47.26%(数据来源于“广东国土资源”微信公众号文章《“三旧”改造的黄金五年》)。
然而,堂皇的高楼之下尚有阴影,“三旧”改造近年来的繁华之下亦并非全无忧患。
众多问题在“三旧”改造前几年的高光后接踵而至。
旧的政策明显不足以良好指引新环境下“三旧”改造未来的方向。
在这种背景下,2018年4月4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下称“《实施意见》”)已算是姗姗来迟。
一、《实施意见》的建设用地盘活之路这一次,广东省政府的目标十分明确,《实施意见》开篇便指出其核心在于“优化‘三旧’改造政策,加快盘活利用各类低效城镇建设用地”。
尽管本次《实施意见》与以往的粤府[2009]78号文及粤府[2016]96号文“师出同门”,其内容多为对广东省已有“三旧”改造政策的重申及更深入一步的解释说明。
但相比后二者,在加快盘活利用各类低效城镇建设用地上,前者明显“招式”更精巧、“套路”更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张太彬“三旧”改造项目计划方案
根据横栏镇“三旧”改造规划,现拟对座落于横栏镇顺兴北路88号的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
计划方案如下:
一、土地房屋基本情况
本项目用地总面积15082.5㎡,现状使用用途为:工业。
已领有土地证,证载面积:15082.5㎡,证载用途为:工业,土地性质为:国有。
该项目用地已于2001年建有上盖物,总建筑面积5911.54㎡(其中基底面积3863.56㎡)。
已领有房产证,证载面积:5911.54㎡,证载用途为:工业。
二、规划用途和产业方向
本项目拟直接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改造,改造为工业用途,改造后计划用于灯饰、五金、喷漆制造、加工、销售等产业项目。
三、实施方式和时序
本项目用地计划由我单位自行投入资金进行改造。
分两期建设,建筑总面积53000㎡,用地容积率为3.5。
第一期计划于2019年10月动工,2020年10月竣工,建筑面积24000㎡;第二期计划于2020年6月动工,2021年10月竣工,建筑面积29000㎡
四、前期工作计划安排
本项目不涉及编制改造项目规划方案;不涉及补偿安置;计划
于2019年4月可纳入年度实施计划;计划2019年5月申报项目改造方案等。
张太彬
2019 年4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