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一、总则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重组行为,保护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所有企业在进行重组时,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二、重组程序1. 提出申请:任何企业在进行重组前,需要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中应包括企业的详细情况、重组计划、财务报表等相关文件。
2. 审查程序:相关管理部门对提交的重组申请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重组计划的合理性等。
审查期间,管理部门将派出专业人员对企业进行实地调查。
3. 同意重组:如果审查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管理部门将同意企业进行重组。
同意重组的企业可以继续下一步的重组程序。
4. 重组方案:重组方案是企业进行重组的重要依据。
企业需要制定详细的重组方案,包括重组的内容、时间表、人员安排等。
5. 股东大会:企业的股东大会必须对重组方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重组方案必须获得股东大会的通过才能生效。
6. 监管程序:重组完成后,相关管理部门将对企业进行监管,确保重组后的企业能够按照规定的方式运营,并履行相关义务。
三、重组方式1. 合并重组:企业可以通过合并重组的方式,将多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
合并重组需要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2. 股权转让:企业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重组。
重组前,企业必须与投资方达成一致,并依法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3. 资产置换:企业可以通过资产置换的方式进行重组。
重组方案中需要详细说明置换的资产、双方权益变动情况等。
4. 资产剥离:企业可以将部分资产剥离出去,以实现重组目的。
剥离的资产必须经过评估,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四、重组后的责任和义务重组后的企业应当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纳税、依法经营、合法用工等。
相关管理部门将对重组后的企业进行监管,确保企业按照合法规定运营。
五、附则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企业进行重组的情况。
对违反本办法的企业,相关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撤销企业的重组资格。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规范市场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国内上市的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管理。
第三条重大资产重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并购、兼并、分立、出售或置换等方式,对公司资产进行重大调整或重新配置的行为。
第四条重大资产重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第二章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和要求第五条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应按照《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投资者提示风险。
第六条上市公司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前,应就重组意向与主要股东及债权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征得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
第七条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第八条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需提交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报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法律意见书等。
第九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应包括重大资产重组的必要性、目标、金额、交易方式、交易对方等内容。
第十条上市公司应制定详细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向证监会递交备案。
第三章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措施第十一条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进行审核,审查合规性,防范风险。
第十二条证监会可要求上市公司对其重大资产重组报告进行补充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十三条证监会可对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四条证监会可根据需要,要求重组后的公司披露相关财务信息、业务绩效和公司治理等情况。
第四章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样本2.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样本3.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模板4.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声明范本5. 法律意见书样本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之一,用于监管证券市场的运作。
最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文
最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文[导言]为加强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活动的监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表决权和财产权,提高上市公司治理质量,增强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统称上市公司)的公司因资产重组而发生的股权变动。
第二章重组范围和审批程序第三条上市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资产重组:(一)购买资产,或者与他人共同投资购买资产,使公司净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上;(二)出售资产,或者与他人共同投资出售资产,使公司减少净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30%以上;(三)与他人合并,使公司存续期间不足三年的;(四)重组事项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需要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的情形。
第四条发生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公告。
第五条上市公司在资产重组前应当制定重组方案,并报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依法制定。
第三章重组方案和文件第六条上市公司应当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下列文件:(一)提交重组方案和重要条款,包括交易标的、交易方式、交易对方、交易价格等;(二)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机构的意见;(三)提交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四)提交法律意见书和交易合同等。
第七条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告前三十日内将重组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公告征求股东意见。
第八条上市公司应当根据重组方案制定详细的时间安排,确保重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完成。
第四章审核和决定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确保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独立董事及全体股东会同意。
第十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上市公司提交的重组文件进行审核,确保重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重组管理办法解读
重组管理办法解读引言重组是指企业通过合并、分立、收购、股权转让等方式进行组织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的行为。
为了规范重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相关部门制定并颁布了《重组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重组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包括重组行为的定义、重组的程序和要求等内容。
重组行为的定义重组行为包括合并、分立、收购、股权转让等。
具体而言,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将合并为一个企业,分立是指一个企业将其业务分立为两个或多个独立的企业,收购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股权或资产的方式获取对另一个企业的控制权,股权转让是指一个企业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重组的程序与要求重组程序重组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审核、公告、备案和监管等步骤1. 申请重组方向相关机构提交重组申请书,包括重组方的基本情况、目的、影响等内容。
2. 审核相关机构对重组申请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市场前景等的调查研究。
3. 公告重组事项需在指定媒体公告,以保障信息的公开透明,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
4. 备案相关机构对重组事项进行备案,并在备案后一定期限内监督相关企业履行重组合同等义务。
5. 监管重组事项完成后,相关机构将对重组后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其合规经营。
重组要求1. 公平、公正、公开重组方需平等协商,并公开重组方案及相应信息,确保信息对称,防止内幕交易。
2. 合法、合规重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完成相关程序和申请。
3. 保护投资者权益重组方需充分考虑投资者权益,及时、真实地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4. 维护市场秩序重组行为不得损害市场正常运行秩序,不得扰乱市场价格或影响市场交易。
重组的风险与挑战重组虽然为企业提供了资源整合和优化组织结构的机会,但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和挑战1. 不确定性风险重组涉及多方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员工和业务伙伴等,各方的利益诉求可能存在差异,导致重组谈判困难或产生风险。
2. 组织文化冲突合并或分立过程中,企业的组织文化差异可能引发冲突和阻力,影响重组的顺利进行。
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4版全文)
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4版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
本办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其进行的重要资产重组行为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定义1.重大资产重组:指上市公司通过资产置换、股权转让、资产出售等方式,使所涉及的资产或业务构成相对独立经济实体的组合,并可能导致公司所有权发生重大变动或产生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行为。
–直接或者间接控股公司;–同一控股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与公司签订重大关联交易的合同相对方及其关联方;–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关系。
第二章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第四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编制和提交–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目的和意义;–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进程和时间安排;–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业务及相关权益;–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评估依据和评估结果;–上市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和决策机构;–重大资产重组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重大资产重组所需的融资和资金来源;–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和人员任命安排;–相关交易的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情况的披露;–公司重要股东对重大资产重组的意见、承诺和保证;–其他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1.上市公司应在提交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前进行内部审议和决策,并依法进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第五条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1.上市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应及时披露信息,确保投资者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及时、充分的信息。
2.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目的和意义;–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进程和时间安排;–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业务及相关权益;–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评估依据和评估结果。
3.上市公司应在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同时注意商业秘密的保护。
最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文
最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按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证券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重大资产重组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必须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重大资产重组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为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职责,对其所制作、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知悉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
第八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鼓励依法设立的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机构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第二章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和标准第十一条: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当就本次交易符合下列要求作出充分说明,并予以披露:(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三)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七)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是指上市公司以股权交易、资产转让、债务重组等形式,进行的对公司资产或经营进行重组的行为。
第三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主体包括上市公司、财务顾问、评估机构、证券中介机构等相关参与方。
第二章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与要求第四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信息对称。
第五条重大资产重组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须经证监会批准。
第六条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前,应向证监会备案,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
第七条上市公司应聘请专业财务顾问、评估机构等进行相关咨询工作,确保重大资产重组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三章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核与公告第八条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审查,需核实相关材料和信息,对公司财务状况、股东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
第九条证监会根据上市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对其进行审核。
审核结果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上市公司。
第十条上市公司应按照规定,公告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
第四章重大资产重组的特殊规定第十一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交易结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上市公司股东和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公开。
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在重大资产重组中不得有非法占有、侵占上市公司的财产和资源等行为。
第五章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财务报告、评估报告等。
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上市公司:指已完成股票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
2、财务顾问:指根据上市公司的委托,对其进行财务分析、咨询等工作的专业机构。
3、评估机构: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上市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等进行评估和鉴定的机构。
最新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文)
最新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文)最新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上市的股票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以及在境外上市的与境内上市相关的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第三条定义1. “重大资产重组”指上市公司依法进行的,涉及资产或业务整合、置换、出售等行为,其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
2. “上市公司”指在股票交易所上市并公开交易的公司。
3. “管理层”指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二章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批程序第四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批程序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需经以下程序审批:1. 提交申请:上市公司应向主管部门递交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文件,并附上相关材料。
2. 受理申请: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程序,并发出受理通知。
3. 审核决策:主管部门应在受理通知发出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和决策,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4. 公告及披露:上市公司在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及时按规定公告和披露相关信息。
5. 实施重组:上市公司在披露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开始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第五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编制要求上市公司在申请重大资产重组时,需向主管部门递交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应包含以下内容:1. 重大资产重组的背景和目的。
2. 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
3. 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分析。
4. 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及对策。
5. 公司治理安排和关联交易管理措施。
第三章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第六条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并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进行审核。
第七条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上市公司和管理层,主管部门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 警告:口头或书面警告违法违规行为者。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事宜。
第三条重大资产重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的运作,完成的涉及公司整体或者重要部分资产的交易行为。
......第二章重大资产重组的类型和程序第一节重大资产重组的类型第四条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可以选择以下类型之一:(一)吸收合并。
(二)资产置换。
(三)股权转让。
(四)债权转股。
(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第三节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第七条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筹划和论证阶段。
1.提交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报告,包括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目标、基本方案等内容。
2.进行尽职调查,对受托人所办理的交易进行独立核查。
3.报告董事会并获得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交易方案、废止交易方案及补充阐述经营活动对交易可能产生的影响等事项。
......第三节重大资产重组的特别规定第十二条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应当注意以下特别规定:(一)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应当进行公允、独立、专业的评估。
(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获得股东大会的审议和决策。
(三)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及时、真实、完整地向股东、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披露资产重组相关信息。
......附件:1.《公司法》2.《证券法》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后的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体系中规范公司组织结构和运营管理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文件。
2.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体系中规范证券市场及其运作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文件。
3.上市公司:指在中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4.重大资产重组:指涉及公司整体或者重要部分资产的交易行为。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管理,并保护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本办法分为总则、实施细
则和附件三部分。
一、总则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有序的原则,坚持审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并维护股
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实施细则
1、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必须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或者其他合规的
审批程序;
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
则开展交易;
3、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受到公司章程、法律法规的制约,不得
违反董事会、股东大会有关议案;
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应当严格审查投资者提出的建议,充分考虑
投资者的合理权益,以及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其他方的合法权利;
5、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部分可能需要主管机构审核,应当按照有关
机构要求逐步完成审核程序;
6、因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可能存在重大风险,故应该开展风险管理
和行为监督,以防止损失的发生。
三、附件
附件根据具体的重大资产重组案件确定,相关内容可另行制定。
通过上文,可以清楚地看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的宗旨和内涵,办法旨在加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审批流程,捍卫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及进
一步开展风险管理和对相关案件的行为监管。
只有坚持落实上述办法,
才能让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变得安全有序,尽量减少投资者的损失,进而确保公司的顺利发展。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一、前言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旨在规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加强重大资产重组活动的管理,保护重大资产重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加快城市经济
社会发展。
二、定义
(一)重大资产重组,是指企业在改变经营结构,优化资产结构的过程中,通过转让、购买、破产重组等方式,进行资产权益重新平衡,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活动。
(二)重大资产,是指国家规划规定及企业经营有关的重大资产,以及与之相关的重
要财产。
(一)原则上,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必须经过政府部门审批,获得行政批准或者行政通道。
(二)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其他参与方的权益,合理保护投资
者的正当权利。
(三)企业应当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实际情况,建立有效的把握经营风险的机制,确
保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后续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重大资产重组应当实行专门的监察制度,保障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有效实施和
有效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损失赔偿等方面的要求。
四、重大资产重组审批
(一)政府审批,是指以财政税收、投资管理、金融稽查、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审
批方式,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审批。
(二)企业重大资产重组审批,是指根据企业经营实际,各部门集体研究,制定保护
报表,报送上级同意后出台的审批方案,用于评估、调整、实施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五、责任追究
违反本办法,造成重大损失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版 全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版全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16版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合规合法开展。
第三条重大资产重组是指公司的资产或收益等价值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达到一定比例,或者产生对公司治理结构、控制权结构等重大影响的一次性交易。
第四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1. 投资、并购或出售资产;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3. 资产置换;4. 资产证券化;5. 变更业务、改组或合并;6. 其他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第五条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专门的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制度,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重组预案第六条上市公司当准备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应当依法制定重组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条重组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重组方案;2. 重组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规性分析;3. 重组交易的交易价格确定及合理性分析;4. 重组交易的风险提示及防范措施;5. 资金筹措方式;6. 公司治理结构及控制权结构的变动情况;7. 经营安排和业绩预测;8. 重大合同和协议;9. 交易支付方式;10. 审计及评估机构的选择;11. 重组交易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第八条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确定前,向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重组预案应当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公司公告公示。
第三章重组交易的实施和核准第十条重组交易实施前,上市公司应当依法履行以下程序:1. 提交申请资料,并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2. 依法披露相关信息,并公告邀请投资者进行询价或认购;3. 签订各项重要合同和协议,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4. 申请有关监管部门批准;5. 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核准。
第十一条证券监管部门对重组方案的核准应当在4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及时告知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版 全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版全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资产重组是指上市公司以转让股权、收购资产、发行股份、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的具有重大影响的资产重组行为。
第三条重大资产重组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禁止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利用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进行虚假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重大资产重组的申报和审核第五条上市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应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报文件。
第六条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二)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提示和合规性评估报告;(三)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报告和报告人的独立意见;(四)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相关资料;(五)其他中国证监会要求的申报文件。
第七条中国证监会应在收到申报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告知上市公司。
第八条中国证监会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在9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不核准或者整改的决定。
第九条中国证监会审核重大资产重组时,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补充提交相应资料,并可以进行现场检查。
第三章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和披露第十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获得核准后,上市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在报纸、上市公司官方网站等媒介上公告相关信息,并发表重要提示性公告。
第十一条上市公司应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报告,确保投资者获得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
第十二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对重大资产重组情况进行披露,并将有关文件存放在指定的地点供投资者查询。
第四章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和违规处理第十三条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可以采取监察、检查、调查等措施,查明违法违规行为。
国有企业企业改制重组工作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企业改制重组工作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企业改制重组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更好地推进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工作,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和竞争力,本管理办法制定。
二、改制重组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直辖市、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及其辖区内的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工作。
三、改制重组的类型改制重组主要包括以下类型:合并重组、资产重组、股权重组、收购重组、上市重组等。
四、改制重组的程序(一)确定改制重组方案根据决策部门的要求,国有企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改制重组方案的研究和制定,也可以自行研究制定改制重组方案。
(二)报批改制重组方案国有企业应向决策部门报送改制重组方案,并经过批准后方可进行改制重组。
(三)公示改制重组方案改制重组方案应在国有企业所在地主要媒体上公示,以便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四)实施改制重组改制重组方案实施后,国有企业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并根据方案的要求执行改制重组。
五、改制重组的条件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法律、法规、规章及决策部门的要求和批准;(二)改制重组方案和相关文件的制定和批准;(三)改制重组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四)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维护。
六、改制重组的应用改制重组是国有企业推进转型发展的重要创新方式,应得到积极应用。
各地各级政府及国有企业相关部门应加强指导和服务,提高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七、罚则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情节严重的,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保护国有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八、其他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做出修改,经决策部门批准后实施。
企业重组管理办法范本
企业重组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重组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重组审批程序第二条企业重组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一) 提交企业重组申请;(二) 经有关部门审查;(三) 公示期;(四) 相关方面审核;(五) 联合评估;(六) 行政许可;(七) 公布结果。
第三章重组申请准备第三条企业重组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一) 申请书;(二) 企业概况;(三) 重组意见建议;(四) 重组方案;(五) 相关资料。
第四章重组方案制定第四条企业重组方案应满足以下要求:(一) 合法合规;(二) 合理可行;(三) 考虑各方利益。
第五章非公开重组第五条非公开重组须经过严格审查和监管,确保重组行为合法规范,以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重组合同签订第六条企业重组完成后,相关各方应签订重组合同,明确相关权益和义务,并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七章重组后整合管理第七条完成企业重组后,应进行整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 人员管理;(二) 资产整合;(三) 业务整合;(四) 组织架构调整。
第八章重组结果公示和备案第八条重组结果应进行公示和备案,确保透明度和合法性,便于监管部门对企业重组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九章执法监管第九条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企业重组行为的执法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罚,并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条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重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撤销资质等。
第十一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企业重组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企业重组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适时的修订。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键信息项:1、重组目的2、重组资产范围3、重组方式4、重组定价原则5、重组相关方的权利和义务6、重组实施步骤7、重组后的整合计划8、重组风险及应对措施9、保密条款10、违约责任11、争议解决方式11 重组目的本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目的在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通过资产重组,整合优质资源,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111 明确重组旨在促进产业协同效应,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公司在市场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112 阐述重组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方向的调整和定位,以及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的塑造。
12 重组资产范围121 详细列出拟纳入重组的资产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等。
122 对各项资产的基本情况进行描述,如资产的性质、规模、地理位置等。
123 说明资产的权属状况,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查封等限制情况。
13 重组方式131 确定重组的具体方式,如资产收购、资产出售、资产置换、合并、分立等。
132 对所选重组方式的原因和优势进行分析。
133 阐述重组方式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的影响。
14 重组定价原则141 说明重组资产的定价方法,如资产评估、市场比较法、收益法等。
142 解释定价依据和合理性,确保定价公平、公正、透明。
143 若涉及股票发行作为重组支付手段,明确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
15 重组相关方的权利和义务151 上市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对重组资产的审核权、信息披露义务等。
152 资产出售方或收购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保证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等。
153 中介机构(如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提供专业服务、保证服务质量等。
16 重组实施步骤161 制定详细的重组实施时间表,包括尽职调查、资产评估、协议签署、审批程序等各个环节的时间安排。
162 明确每个步骤的责任主体和工作内容。
创业板重组管理办法
创业板重组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资本市场也得到了极大的推动和完善。
创业板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创新型企业提供了融资平台。
然而,由于市场运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规范行为,为了维护该市场的健康发展,创业板重组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二、重组范围和条件1. 重组范围创业板重组管理办法适用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各类资产重组和股权重组。
2. 重组条件(1) 公司股东和监事会的股东自愿一般会议通过事项;(2) 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需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3) 涉及债务重组的,需经过债权人同意;(4) 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条件。
三、重组的程序与要求1. 信息披露和报告创业板上市公司在进行重组时,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股东、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公开相关重要信息,确保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2. 交易制度和监管机制(1) 创业板公司应当依法履行有关清算、变更登记、公告及缴纳相关费用等义务;(2) 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创业板公司的监管,防范市场风险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重组的风险和保护措施1. 风险提示创业板公司在进行重组时,应对可能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减少投资者的损失。
2. 风险防范(1) 创业板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运作,减少重组中的违规行为;(2) 投资者应提高风险认知,谨慎投资,避免盲目跟风。
五、规范创业板重大资产重组管理为规范创业板公司的资产重组行为,重组管理办法还明确了以下要求:1. 重组预案的编制创业板公司在进行资产重组时,应制定详细的重组预案,并提交给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2. 重组的交易方式创业板公司可以通过现金支付、发行股份、债务交换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组,但应遵循合理、公平的原则。
3. 资产评估和交易价格的确定创业板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时,应委托独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
六、监督和问责机制1. 证券交易所的监督职责创业板公司的股票交易所有权对其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并依法对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重组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部的合并、分立、重组、整合等各类重组行为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重组的定义和原则第三条重组是指企业在经济、法律和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通过内部调整和组织变革,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业务结构优化变革、组织结构调整和业务整合的行为。
第四条重组的原则是依法、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坚持市场导向、科学决策、风险控制和效益优先。
第三章重组的程序和步骤第五条企业决定进行重组,需要制定重组计划,并报经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重组计划应包括重组的目标、范围、时间节点、实施步骤、重组后组织结构、人员调动等内容,需要经过专业机构的评估和审查。
第七条重组计划通过后,企业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备案,并按照法定程序公告重组计划的内容。
第八条重组计划公告满30日,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后,企业可以正式实施重组。
第九条重组实施过程中,企业需加强内部沟通和协调,确保重组各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重组的监督与评估第十条重组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对企业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重组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十一条重组后,企业应进行绩效评估,对重组达成的目标和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和。
第十二条企业重组的评估结果应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重组管理办法废止。
第十四条对于未明确规定的事项,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结束语本重组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力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和效率,规范重组行为,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也为重组活动提供了统一的管理和监督框架,确保重组过程的合法合规性。
我们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企业的重组活动将更加规范、高效,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重组管理办法
重组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重组是指企业通过合并、分立、收购等方式进行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的行为。
重组对企业的经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提高企业资源利用效率、扩大企业规模、强化企业竞争能力。
为了确保重组过程的透明、公平和合法,以及保障相关利益方的权益,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完善的重组管理办法。
二、重组管理的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重组过程中,应确保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平合理的重组结果。
2. 风险可控原则:重组方案应经过风险评估和可行性研究,确保风险可控、效益明显。
3. 信息透明原则:重组过程应公开、透明,及时向相关利益方准确传递信息。
4. 合规合法原则:重组行为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合规合法。
5. 保护职工权益原则:重组过程中,应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安置职工。
三、重组管理的程序1. 重组筹划阶段:- 明确重组目标和原则。
- 开展重组可行性研究,评估风险和效益。
- 制定重组方案,征求相关利益方意见。
2. 重组公告和信息披露阶段:- 按照法定程序发布重组公告,公告包括重组目的、方案、所涉及的权益变动等内容。
- 向相关利益方提供充分、准确的重组信息。
3. 重组决策阶段:- 召开相关决策会议,表决通过重组方案。
- 确定重组交易的具体条件和约束。
4. 重组实施阶段:- 履行相关手续,包括签署合同、办理交割等。
- 督促和推进重组进程,确保顺利实施。
5. 重组结果评价和监管阶段:- 对重组结果进行评价,分析效果和问题。
- 加强对重组过程的监管和评估。
四、重组管理的责任和义务1. 企业:应保障重组管理的透明度,向相关利益方提供充分、准确的信息,确保重组过程的公平合理。
2. 重组管理机构: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监督重组过程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3. 监管机构:应加强对重组行为的监管,确保重组符合法规和政策要求。
4. 相关利益方:应积极参与重组过程,维护自身权益,配合重组管理机构的工作。
五、重组管理的措施1. 加强信息披露:企业在重组过程中应及时向相关利益方提供准确、完整的重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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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9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7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2次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1月23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2014年10月23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pdf/pub/zjhpublic/zjh/201410/P020141024548321879951.pdf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的比例,导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按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证券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重大资产重组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必须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重大资产重组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为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严格履行职责,对其所制作、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前款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不得教唆、协助或者伙同委托人编制或者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报告、公告文件,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不得利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知悉的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
第八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审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申请,可以根据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诚信状况、财务顾问的执业能力和执业质量,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组交易类型,作出差异化的、公开透明的监管制度安排,有条件地减少审核内容和环节。
第九条鼓励依法设立的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机构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第十条中国证监会在发行审核委员会中设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并购重组委以投票方式对提交其审议的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
第二章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和标准第十一条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当就本次交易符合下列要求作出充分说明,并予以披露:(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三)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七)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
购买、出售资产未达到前款规定标准,但中国证监会发现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责令上市公司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暂停交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者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补充核查并披露专业意见。
第十三条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要求外,主板(含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且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 号)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属于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创业板上市公司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交易行为。
第十四条计算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
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上市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的账面值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三)上市公司同时购买、出售资产的,应当分别计算购买、出售资产的相关比例,并以二者中比例较高者为准。
(四)上市公司在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除外。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第十五条本办法第二条所称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包括:(一)与他人新设企业、对已设立的企业增资或者减资;(二)受托经营、租赁其他企业资产或者将经营性资产委托他人经营、租赁;(三)接受附义务的资产赠与或者对外捐赠资产;(四)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资产交易实质上构成购买、出售资产,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计算的相关比例达到50%以上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和程序。
第三章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第十六条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应当立即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聘请证券服务机构的,应当立即与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签署保密协议。
上市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相关信息已在媒体上传播或者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计划、方案或者相关事项的现状以及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因素等予以公告,并按照有关信息披露规则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七条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以及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就重大资产重组出具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审慎核查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并依据核查确认的相关事实发表明确意见。
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就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影响发表明确意见。
资产交易定价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证券服务机构在其出具的意见中采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或者人员的专业意见的,仍然应当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其采用的专业意见的内容,并对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或者人员的专业意见所形成的结论负责。
第十八条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与证券服务机构签订聘用合同后,非因正当事由不得更换证券服务机构。
确有正当事由需要更换证券服务机构的,应当披露更换的具体原因以及证券服务机构的陈述意见。
第十九条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年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详细分析。
第二十条重大资产重组中相关资产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按照资产评估相关准则和规范开展执业活动;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明确意见。
相关资产不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详细分析说明相关资产的估值方法、参数及其他影响估值结果的指标和因素。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对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发表明确意见,并结合相关资产的市场可比交易价格、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或者市净率等通行指标,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详细分析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前二款情形中,评估机构、估值机构原则上应当采取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评估或者估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出席董事会会议,对评估机构或者估值机构的独立性、评估或者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并单独予以披露。
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就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作出明确判断,并作为董事会决议事项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