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财务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财务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财务管理办法1目的和适用范围1.1为规范输变电工程建设中的财务活动和经济秩序,保证建设资金的及时供应和合理使用,正确进行工程成本核算,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充分发挥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公司负责实施建设管理的输变电工程。
2 编制依据《电力公司财务管理办法》3 职责3.1分公司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财务管理工作。
3.2分公司按批准的工程年度投资计划、资金预算向各建设部拨付工程用款,各建设部按资金预算分季度上报用款计划。
3.3建设部按规定向分公司报送工程财务、会计报表。
3.4各建设部对所承担建设管理的工程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并编制竣工决算。
工程款拨付由监理部根据合同和工程实际进度,审查施工承包商按规定上报的付款申请资料并进行签证,报建设部批准后财务办理拨款。
4材料、设备采购的结算与核算执行电力公司拟定的办法。
直流工程进口设备的核算见电力公司《直流输电工程换流站进口设备会计核算办法》5工程价款结算5.1结算范围5.1.1凡纳入建设部管理范围内的工程费用,由建设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财务结算。
5.1.2施工承包商对分包商的财务管理和价款结算,由施工承包商负责。
5.2工程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按合同规定执行。
5.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5.3.1进度款原则上按季结算,包括:(1)实际完成的形象进度价款(含场地准备费);(2)施工机构转移费、临时设施费减去预付款后剩余部分的按比例支付款额。
结算依据为施工承包合同、正式下达给施工承包商的年度执行计划、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价款结算单。
5.3.2每季度末月的25日,施工承包商向监理部报工程形象进度表、完成投资额统计表和价款结算单(工程价款结算单要依据季度统计报表的项目填列),并填报工程付款报审表,申请支付季进度款。
监理部核实并签署意见后报建设部批准结算,按合同有关规定支付。
5.4合同规定扣留的质保金,在工程竣工后按合同有关规定支付。
电力工程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工程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企业所有部门和子公司,适用于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及时性原则:确保财务信息及时传递。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降低成本,增加效益。
二、财务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财务部,负责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由财务总监领导,下设会计科、资金科、审计科等部门。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一)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财务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三)负责企业会计核算、会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
(四)管理企业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
(五)组织开展内部审计,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六)负责企业税务申报、税务筹划等工作。
三、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企业财务预算由财务部负责编制,经企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成本预算、利润预算等。
第八条财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预算内容应当涵盖企业各项财务活动。
(二)合理性原则:预算数额应当合理,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可控性原则:预算指标应当可量化、可考核。
(四)滚动性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预算。
四、会计核算与报表第九条企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和费用应当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历史成本原则: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应当以历史成本为基础。
(三)一致性原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方法应当保持一致性。
第十条企业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电力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保证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置、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二章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第四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有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摘要、会计科目、金额、附件张数等。
第六条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七条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加强财务预算管理,确保公司财务收支平衡。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八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
第九条公司资金筹集应优先采用自有资金,不足部分可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
第十条公司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
(三)严格执行资金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第四章财务报表与报告第十一条公司应按期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分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内部审计与监督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审计。
电网工程财务制度
一、总则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力需求持续增长,电力行业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机遇。
电网工程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输送电力的重要任务,对电力系统的运行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电网工程的财务管理,确保电网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转和资金的合理使用,特制定电网工程财务制度。
二、管理架构1. 财务管理部门:设置电网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电网工程项目的财务工作,包括资金管理、成本控制、财务报告等。
2. 财务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机构,对电网工程项目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 内部审计部门: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电网工程项目的财务活动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转。
三、财务管理1. 财务预算:在每年初制定电网工程项目的财务预算,包括资金需求、成本预测、收入预算等,确保项目的财务活动有序进行。
2. 资金管理:建立科学的资金管理制度,合理安排项目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安全使用。
3. 成本控制:建立成本控制制度,对项目的各项成本进行监控和控制,确保成本在合理范围内。
4. 财务报告:定期向上级部门提交电网工程项目的财务报告,包括资金使用情况、收入支出情况、成本控制情况等,确保项目的财务信息及时透明。
四、财务审计1. 内部审计:财务管理部门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电网工程项目的财务活动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外部审计: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对电网工程项目的财务活动进行独立审计,确保项目的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3. 司法审计: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司法机构进行审计,对项目的财务活动进行法律审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 制定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应对机制,对项目的财务风险进行全面管理。
2. 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及时调整风险管理措施,确保项目的财务稳健。
3. 建立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财务风险进行预案制定,一旦发生风险,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行。
电力工程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电力工程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电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 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增强成本意识,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4. 严格审批制度,规范资金流向。
5. 加强内部监督,确保财务工作公正、透明。
三、财务组织机构及职责1. 财务部为公司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部负责人主持财务部工作,对财务部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3. 财务部下设会计、审计、资金、成本四个部门,分别负责会计核算、审计监督、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等工作。
四、财务管理内容1. 资金管理(1)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收支管理。
(3)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账户安全。
(4)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加强资金审批。
2. 成本管理(1)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制度,明确成本核算范围、方法和标准。
(2)加强成本核算,及时反映成本信息。
(3)加强成本分析,查找成本控制点,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4)严格控制成本费用,降低成本。
3. 会计核算(1)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
(3)加强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管理,确保会计资料齐全、规范。
(4)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分析,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4. 审计监督(1)建立健全审计制度,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
(2)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
(3)加强外部审计的协调,确保审计质量。
(4)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五、财务管理考核1.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考核制度,对各部门、各岗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2.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资金管理、成本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方面。
国家电网集团公司输变电项目工程结算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经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输变电工程结算(以下简称“工程结算”),是指对工程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工程结算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其它费用等。
第三条工程结算遵循“合法、平等、诚信、准确”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结算工作,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结算的归口管理,全面指导和组织开展公司系统工程结算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工程结算数据集中管理、工程结算督察和工程结算检查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作。
第六条国网交流建设部和国网直流建设部负责所辖范围内特高压交流、直流等工程的结算管理。
第七条省公司级单位(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一)贯彻落实公司工程结算管理有关要求,负责所辖工程结算管理工作,审核批准工程结算。
(二)负责配合国网基建部开展工程结算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建设管理单位及业主项目部的工程结算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所辖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作。
第八条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省公司级单位、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以下同)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工程结算有关规定。
(二)负责起草相关合同条款。
(三)具体负责工程结算日常工作,开展工程量管理、设计变更管理和进度款支付管理等工作,对承包人递交的工程结算文件进行审核,编制和上报工程结算。
电力工程财务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电力工程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电力工程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电力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
二、管理目标1.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2. 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降低财务成本;3. 加强对项目经济效益的监督和评估;4. 增强公司内部控制力度,防范财务风险。
三、组织管理1. 项目财务负责人:负责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对资金的使用、结算等进行监督和管理;2.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在项目进行中需要与财务负责人密切配合;3. 财务部门:负责项目财务管理工作,协助项目财务负责人完成各项工作。
四、财务预算1. 项目财务预算:在项目启动前,根据项目计划和需求制定项目财务预算,包括项目费用、资金使用计划等;2. 预算控制: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财务支出进行控制,保证项目不超支,合理利用资金。
五、资金管理1. 资金监控:严格监控项目的资金流动,及时对资金余额进行核实和管理;2. 资金使用:按照项目预算计划和实际需求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3. 资金结算:及时对项目的资金结算进行审核和确认,确保项目费用的准确记录和结算。
六、费用管理1. 费用统计:对项目的各项费用进行统计、分析和核算,确保项目费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2. 费用控制:对项目费用进行控制,制定详细的费用管理制度和标准,确保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七、报销管理1. 报销凭证:对项目的各项费用报销需提供有效的凭证和清单,确保报销的准确性和真实性;2. 报销流程:制定严格的报销流程,确保报销程序合规和有效,避免出现报销混乱和违规问题。
八、财务审计1. 内部审计:对项目的财务管理进行内部审计,确保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要求;2. 外部审计: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对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外部审计,确保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合规和透明;九、风险管理1. 财务风险评估:对项目的财务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项目的财务安全;2. 风险预警:及时监测项目的财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风险导致的损失。
完整版电力集团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制度方案
完整版电力集团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制度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工程财务管理行为,强化财务监督和风险防范,提升工程财务管理的集约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财〔2010〕108号)、《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10〕173号),以及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等制度办法,结合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公司新建、扩建、改建、迁建和恢复性建设的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以及小型基建、营销、科技、信息、教育培训等资本性投入的专项工程。
第四条工程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组织实施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和监督,及时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组织开展工程成本核算,准确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开展分析、评价和考核工作,合理控制建设成本,提高项目投资效益。
第五条工程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五制三算”制度,即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以及工程概(预)算、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决算。
各单位应当按照财务集约化管理的要求,健全完善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体系,优化工程财务管理流程,加强工程财务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程财务管理水平。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各代管县供电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公司财务资产部是工程财务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系统工程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主要职责有:(一)制定公司系统工程财务管理办法和工作标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评价体系,指导各单位的工程财务管理工作。
(二)组织公司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和月度现金流量预算的汇总、审批、监督和考核工作。
电力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力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2. 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操作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 安全高效原则: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
4. 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工程项目财务状况,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电力工程项目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电力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电力工程项目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电力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对电力工程项目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 负责电力工程项目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核和执行。
4. 管理电力工程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5. 及时处理电力工程项目财务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财务预算与决算第六条电力工程项目财务预算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包括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计划等。
第七条电力工程项目财务预算的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1. 项目部门提出预算草案;2. 财务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汇总;3. 报公司领导审批;4. 下达执行。
第八条电力工程项目财务决算应根据实际完成情况编制,包括项目总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财务成果等。
第九条电力工程项目财务决算的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1. 项目部门提出决算草案;2. 财务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汇总;3. 报公司领导审批;4. 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电力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专款专用原则:确保资金按照预算计划使用,不得挪用、截留、挤占。
2. 安全保障原则: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3. 效益最大化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电力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构、隐瞒;(三)及时性原则:财务信息及时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四)安全性原则:确保公司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下设会计、出纳、资金管理、成本核算等部门。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一)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二)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三)负责公司成本核算、预算编制及执行;(四)负责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及分析;(五)负责公司税务申报及筹划;(六)协助公司管理层进行财务决策。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规定:(一)资金收支必须以实际发生为依据,不得虚列、虚报;(二)资金支付必须按照批准的支付计划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三)严禁公款私存、私借、私用;(四)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第七条公司设立资金管理岗位,负责公司资金收支、支付审核、资金调度等工作。
第四章成本核算与预算管理第八条公司成本核算遵循以下规定:(一)成本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为依据,不得虚列、虚报;(二)成本核算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三)成本核算应与预算相符,如有差异,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
第九条公司预算管理遵循以下规定:(一)预算编制应科学合理,确保预算目标实现;(二)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加强监督,确保预算执行效果;(三)预算调整应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并按规定程序进行。
第五章财务报表与分析第十条公司财务报表编制遵循以下规定:(一)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二)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三)财务报表编制应按时完成。
XX省电力有限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办法
XX省电力有限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办法一一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工程财务管理,规范工程财务管理行为,强化工程财务监督,提升工程财务管理水平,提高项目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XX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相关工程管理办法,并参照《国家电网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财[2010]108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等规定,结合省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本部、省公司所属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范围内的工程财务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公司新建、扩建、改建、迁建和恢复性建设的电源、电网、小型基建及按基建程序管理的技术改造等工程。
专项技术改造、零购、大修和其他工程可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工程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筹集建设资金,组织实施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执行、控制和监督,加强工程成本核算,准确及时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开展分析、评价和考核工作,合理控制工程建设成本。
第五条工程财务管理要全面贯彻财务集约化管理要求,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工程项目成本财务核算主体与项目出资单位保持一致。
第六条工程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五制三算”制度,即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概(预)算、工程结算以及工程竣工决算。
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前期、建设、投运和后评价全过程财务管理,按照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要求不断深化工程财务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要加强工程财务管理队伍建设,组织配备专门机构、人员负责工程财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二章工程财务管理职责第八条省公司财务资产部是省公司系统工程财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系统工程财务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等工作。
电力工程类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工程项目,包括工程项目的前期筹备、施工建设、竣工结算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电力工程类财务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三)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工程项目财务状况;(四)效益性原则: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四条电力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第五条电力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一)国家财政拨款;(二)银行贷款;(三)企业自筹资金;(四)其他合法渠道。
第六条电力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七条电力工程项目资金支付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部门编制资金支付申请;(二)财务部门审核资金支付申请;(三)项目部门与财务部门签订资金支付合同;(四)财务部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资金。
第八条电力工程项目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不得超付、预付、挪用。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九条电力工程项目预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编制原则: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合理编制预算;(二)动态调整原则: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调整预算;(三)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编制要符合项目目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十条电力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投资总额;(二)资金来源及构成;(三)项目实施周期;(四)项目支出预算;(五)项目收入预算。
第十一条电力工程项目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必须履行审批程序。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十二条电力工程项目财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二)一致性原则;(三)配比原则。
第十三条电力工程项目财务核算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成本核算;(二)项目收入核算;(三)项目利润核算;(四)项目资金核算。
(完整word版)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国网(基建/3)114-2014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经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输变电工程结算(以下简称“工程结算”),是指对工程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工程结算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其它费用等。
第三条工程结算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结算工作,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结算的归口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工程结算数据集中管理、工程结算督察和工程结算检查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作。
第六条国网交流建设部和国网直流建设部负责所辖范围内特高压交流、直流工程的结算管理。
第七条省公司级单位(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一)贯彻落实公司工程结算管理有关要求,负责所辖工程结算管理工作,审核批准工程结算。
(二)负责配合国网基建部开展工程结算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建设管理单位及业主项目部的工程结算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所辖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作。
第八条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省公司级单位、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以下同)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工程结算有关规定。
(二)负责起草相关合同条款。
(三)具体负责工程结算日常工作,开展工程量管理、设计变更管理和进度款支付管理等工作,对承包人递交的工程结算文件进行审核,编制和上报工程结算。
供电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供电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电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供电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不得隐瞒、虚构财务数据。
(三)权责分明: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财务职责,确保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四)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保密原则:严格保守公司财务秘密,防止泄露。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供电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财务工作流程。
(二)编制、执行公司财务预算,控制成本费用。
(三)负责公司资金筹集、使用和偿还,确保资金安全。
(四)审核、监督公司各项经济业务,确保合规性。
(五)负责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报送。
(六)组织开展财务分析、考核工作,为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条公司其他部门及员工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责:(一)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二)各部门员工按照规定办理财务事项,不得擅自变更财务规定。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六条供电公司财务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筹集、使用、偿还等。
(二)成本费用管理:包括成本核算、费用控制等。
(三)收入管理:包括收入确认、核算、分配等。
(四)固定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折旧、处置等。
(五)对外投资管理:包括对外投资项目的审批、实施、收益分配等。
(六)财务报告管理:包括财务报表编制、审核、报送等。
第四章财务管理要求第七条供电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国网(基建/3)114-2014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经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输变电工程结算(以下简称“工程结算”),是指对工程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工程结算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其它费用等。
第三条工程结算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结算工作,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结算的归口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工程结算数据集中管理、工程结算督察和工程结算检查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作。
第六条国网交流建设部和国网直流建设部负责所辖范围内特高压交流、直流工程的结算管理。
第七条省公司级单位(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一)贯彻落实公司工程结算管理有关要求,负责所辖工程结算管理工作,审核批准工程结算。
(二)负责配合国网基建部开展工程结算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建设管理单位及业主项目部的工程结算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所辖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作。
第八条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省公司级单位、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以下同)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工程结算有关规定。
(二)负责起草相关合同条款。
(三)具体负责工程结算日常工作,开展工程量管理、设计变更管理和进度款支付管理等工作,对承包人递交的工程结算文件进行审核,编制和上报工程结算。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办法
附件: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工程财务管理行为,强化财务监督和风险防范,提升工程财务管理的集约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电网财〔2010〕108号)、《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10〕173号),以及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等制度办法,结合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公司新建、扩建、改建、迁建和恢复性建设的电网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以及小型基建、营销、科技、信息、教育培训等资本性投入的专项工程。
第四条工程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组织实施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和监督,及时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组织开展工程成本核算,准确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开展分析、评价和考核工作,合理控制建设成本,提高项目投资效益。
第五条工程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五制三算”制度,即项目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以及工程概(预)算、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决算。
各单位应当按照财务集约化管理的要求,健全完善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体系,优化工程财务管理流程,加强工程财务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程财务管理水平。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各代管县供电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公司财务资产部是工程财务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系统工程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主要职责有:(一)制定公司系统工程财务管理办法和工作标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评价体系,指导各单位的工程财务管理工作。
(二)组织公司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和月度现金流量预算的汇总、审批、监督和考核工作。
电力工程公司财务制度
电力工程公司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工程公司的财务管理行为,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财务制度。
第二条电力工程公司财务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员工,在全公司范围内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及相关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确保公司的财务活动合法、规范和有效进行。
第五条公司应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和实际需求,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及时修订和完善财务制度,保持其与时俱进和适用性。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监管、风险控制等内容,确保公司的财务活动有序进行。
第七条公司要根据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全年度财务预算,制定资金计划和使用计划,提高预算执行和管理水平。
第八条公司要落实好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统筹和调配,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九条公司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开展日常会计处理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条公司要建立健全财务监管制度,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程序和管理规定,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第十一条公司要加强财务风险控制,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制定风险管理政策,规范风险投资和经营活动。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要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分类管理公司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十三条公司要做好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库存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库存量,提高库存周转率,确保库存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五条公司要加强应收账款管理,规范应收账款的结算和核销,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减少坏账损失。
第十六条公司要规范应付账款管理,保障合同的履行和供应商的权益,维护公司与供应商的良好合作关系。
送变电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送变电工程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和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送变电工程项目,包括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等环节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送变电财务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三)效益性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责任性原则:明确财务责任,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送变电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送变电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二)审核、审批送变电工程项目财务预算;(三)监督送变电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四)编制送变电工程项目财务报告;(五)组织开展送变电工程项目财务培训和业务交流;(六)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送变电工程项目财务预算应按照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编制要求进行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七条财务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总投资;(二)项目资金来源;(三)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四)项目成本控制措施。
第八条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送变电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二)及时支付原则;(三)严格控制原则。
第十条资金支付程序:(一)编制资金支付申请;(二)财务部门审核;(三)公司领导审批;(四)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第十一条资金支付后,财务部门应跟踪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算要求。
第五章成本管理第十二条送变电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成本效益原则;(二)全过程控制原则;(三)责任控制原则。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办法
附件:电力集团公司工程财务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电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工作,规工程财务管理行为,强化财务监视和风险防,提升工程财务管理的集约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主要依据?电网公司工程财务管理方法〔试行〕?〔电网财〔2010〕108号〕、?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方法?〔电网基建〔2010〕173号〕,以及财政部?根本建立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建立工程价款结算暂行方法?〔财建〔2004〕369号〕等制度方法,结合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工程是指公司新建、扩建、改建、迁建和恢复性建立的电网建立和技术改造工程,以及小型基建、营销、科技、信息、教育培训等资本性投入的专项工程。
第四条工程财务管理的根本任务是: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组织实施工程工程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和监视,及时筹集工程建立资金,组织开展工程本钱核算,准确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开展分析、评价和考核工作,合理控制建立本钱,提高工程投资效益。
第五条工程财务管理格执行“五制三算〞制度,即工程法人制、工程资本金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以及工程概〔预〕算、工程结算、工程竣工决算。
各单位应当按照财务集约化管理的要求,健全完善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体系,优化工程财务管理流程,加强工程财务管理队伍建立,不断提高工程财务管理水平。
第六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各代管县供电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公司财务资产部是工程财务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系统工程财务管理工作进展指导、协调、监视和考核。
主要职责有:〔一〕制定公司系统工程财务管理方法和工作标准,建立健全监视、考核、评价体系,指导各单位的工程财务管理工作。
〔二〕组织公司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和月度现金流量预算的汇总、审批、监视和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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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财务管理办法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规范输变电工程建设中的财务活动和经济秩序,保证建设资金的及时供应和合理使用,正确进行工程成本核算,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充分发挥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公司负责实施建设管理的输变电工程。
2 编制依据
《电力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3 职责
3.1分公司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的财务管理工作。
3.2分公司按批准的工程年度投资计划、资金预算向各建设部拨付工程用款,各建设部按资金预算分季度上报用款计划。
3.3建设部按规定向分公司报送工程财务、会计报表。
3.4各建设部对所承担建设管理的工程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并编制竣工决算。
工程款拨付由监理部根据合同和工程实际进度,审查施工承包商按规定上报的付款申请资料并进行签证,报建设部批准后财务办理拨款。
4材料、设备采购的结算与核算
执行电力公司拟定的办法。
直流工程进口设备的核算见电力公司《直流输电工程换流站进口设备会计核算办法》
5工程价款结算
5.1结算范围
5.1.1凡纳入建设部管理范围内的工程费用,由建设部负责对承包商进行财务结算。
5.1.2施工承包商对分包商的财务管理和价款结算,由施工承包商负责。
5.2工程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按合同规定执行。
5.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5.3.1进度款原则上按季结算,包括:
(1)实际完成的形象进度价款(含场地准备费);
(2)施工机构转移费、临时设施费减去预付款后剩余部分的按比例支付款额。
结算依据为施工承包合同、正式下达给施工承包商的年度执行计划、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价款结算单。
5.3.2每季度末月的25日,施工承包商向监理部报工程形象进度表、完成投资额统计表和价款结算单(工程价款结算单要依据季度统计报表的项目填列),并填报工程付款报审表,申请支付季进度款。
监理部核实并签署意见后报建设部批准结算,按合同有关规定支付。
5.4合同规定扣留的质保金,在工程竣工后按合同有关规定支付。
5.5施工承包商结算工程价款时应提供税务发票。
6工程其它费用的管理
6.1各建设部负责的合同的财务结算,由建设部办理。
6.2勘测设计费、监理费、工程前期等有关费用,依据合同规定按结算程序办理。
7工程收尾与竣工结算
7.1各建设部负责处理已完工程遗留问题,结清往来单位工程价款。
7.2在竣工结算时,因特殊情况需预留有关费用或遗留问题处理费用,由监理部提交专题报告,各建设部审核并签署意见报分公司批准后执行。
7.3监理部负责收集和整理决算所需的各种文件、资料,编制监理总结和工程大事记,配合建设部编制工程竣工结算。
7.4施工承包商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建设部要求,配合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工作。
提供工程图片、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竣工工程价款结算单、竣工房屋及建筑物实物工作量表以及竣工工程概况表中有关资料。
所报资料应经监理部审核并签署意见。
7.5工程完工后,各工程的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应提交工程总结。
7.6分公司工程财务处/会计核算处应及时将材料设备款、系统前期费用及分公司支付的工程相关费用结转至各建设部,并提供详细清单及
附件。
8直管工程
分公司直管工程的财务管理工作由直管工程项目部负责,有关合同款项的结算以及竣工决算的编制等工作,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9审计
工程建设期间或竣工后至工程决算编制完毕之前,应接受审计部门审计。
工程审计由分公司负责组织,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