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乡镇信访办工作制度
乡镇信访办工作制度
1、信访工作研究分析制度。
镇党委、镇府或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至少每极度1次分析信访形势,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2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查上报制度。
镇要以信访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例会或信访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等形式,依托信访联
络员、信访信息员和行政村(社区)干部、联村联社区干部,至少每月1次排摸信访突出问题、矛盾纠纷和信访苗头,并及时上报镇领导和市信访工作部门。重要、紧急信访问题做
到随排随报,直报市委、市政府。
3、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
党政领导接待日原则上不少于每月1次,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在信访接待群众来访。党政领导接待事项,应做到谁接待,谁负责处理的原则。各行政村(社区),要健全信
访接待室,积极实施行政村(社区)负责人接待日制度。
4、信访事项领导包案制度。
党政班子成员为重要信访包案领导。包案调处的重要信访事项:主要是事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政策性、倾向性、群体性的重大信访问题和疑难信访事项;对包案调处的重大
信访问题和疑难事项,可采取领导包案处理或派工作组蹲点处理方式。包案领导应及时组
织力量,尼康D7000最新报价,集中精力,索尼TX7C,负责指导、协调和落实所包案处理的信访事项,一包到底,直至该信访事项得到圆满或妥善解决,并写出书面调处报告。对上
级交办或指定的包案件,其调处报告要由包案领导审核上报。
5、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要根据信访事项的不同情况,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的手段调处化解。对
涉及政策性、倾向性、群众性的重大信访问题,应由党政领导包案调处。对信访问题突出
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一、工作的职责
1、接待本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镇外人士向镇党委政府,党委、政府负责同志,镇信访办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来访;
2、交办、转送、督办来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大、疑难来访问题;
4、及时、准确地向镇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反映重要的来访情况;
5、向镇有关部门通报群众来访及来访事项的处理情况,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6、综合分析来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
7、汇总全镇的来访情况;
8、向上级信访工作机构报送有关来访统计;
9、指导村信访业务;
10、为镇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和公务员的绩效考核提供来访情况。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公开、便民的原则;
5、坚持双向规范的原则。
三、受理范围
(一)受理
向镇党委、政府,镇党委、政府负责同志,镇信访办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的来访事项。
(二)不予受理
对以下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1、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2、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
4、无实质性内容的来访事项;
5、其他不属于镇党委、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二)不再受理
以下来访事项不再受理
1、有权处理的党政机关已经复核终结的;
2、来访人不服办理、复查意见,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
期限内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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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信访办工作制度
篇一:乡镇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的基础性作用,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制定以下制度:
一、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
主要责任,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方面的信访问题负直
接责任,所属的各单位负责人对涉及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负全部责任。
二、建立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党委、政府每月召开信访工作会议,具体研
究近期发生的突出疑难信访问题,若遇特殊情况应及时研判并上报。
三、建立领导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党政领导根据值班日要求,按时到服务
中心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协调解决重大信访案件。
四、建立领导包案下访制度。对集体上访问题和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按领导分
工实行包案制,包案领导要亲自约谈、下访并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和工
作人员限期办理,并书面报告办理结果。
五、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分解落实信访工作责任目标,同相关部门及村居签订《信访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促进任务落实。
六、建立信访情况通报反馈制度。每月对信访情况进行通报,对集体上访、重
大案件上访和非正常上访实行督查专
报,对上级通报的重要案件实行核查,并反馈情况。
七、建立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责任追究制度。把信访工作作为全镇干部管理的
内容,把处理信访问题和信访实绩与其他工作联系在一起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
信访接待制度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信访接待制度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为标准信访工作程序,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增加信访工作责任;
更好地表达党的宗旨,维护来信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标准信访接待行为,积极稳妥地化解各类冲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树立信访接待良好形象,依据《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接待范围
1.与我社区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投诉;
2.与我社区稳定局面有关的相关投诉。
(二)接待内容及职责
1.内容:接待单位及群众通过书信、走访等形式反映的安全生产治理企业治理和下属企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宣传解答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询问。
2.职责:受理来信,接待来访,接听电话,维护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办上级有关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并上报处理结果。
(三)信访接待时间和方式
1.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方式:信访接待实行信访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轮番值班制度。详
细接待时间根据领导接待日安排的时间(节假日除外),原则上稳控责任人负责接待当日来访群众。接待人做好登记、转办工作,准时、适当、依法解决问题,信访相关业务负责人应随叫随到,准时帮助处理有关信访工作。
(四)接待来信来访要求
1.接住人员应态度和气,文明礼貌。对来访群众做到起身迎送,主动让座倒茶水,安排文明干净场所接待;
对老弱病残来访者应尽力供应便利。
2.接待来访要急躁细致,做好记录。仔细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力戒草率、急躁;
谈话记录要仔细,询问状况要认真,归纳群众意见和要求要精确。接待过程中非接待人员不得随便插话、打断。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应仔细负责地给子解答。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或因现实条件所限无法解答的问题,要急躁一直访人员说明状况,并对其所提出的问题做出具体解答,仔细宣讲政策,做好思想工作。
乡镇信访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_
乡镇信访工作制度
乡镇信访工作制度
一)乡(镇)人大信访工作应服务党的中心工作,促进人大职权行使,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确保全乡(镇)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二)乡(镇)人大信访工作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和领导亲自办信访的原则;
(三)乡(镇)人大信访承办下列信访事项:
1、对乡(镇)人大选举产生的政府工作人员的控告和检举,。
2、对乡(镇)人大代表和上级人大代表的控告和检举。
3、对乡(镇)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上级人大机关或领导交办的信访案。
5、依法应由乡(镇)人大受理的其他信访案。
(四)乡(镇)人大信访达到下列要求:
1、对信访案,乡(镇)人大在接待、登记后,7天内作出处理意见,并着手查办或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2、凡直办的信访案,在受理之日起30天内办理完毕,特殊情况不得超过90天;
3、交办案在90天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书面回复交办机关,同时书面答复信访人;
4、发现对承办结果适用法律不当,处理有误的,应退回重办,不属本单位承办的自受理之日起7天内退回;
5、信访承办人员与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回避;
6、信访承办人员要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信访人隐密,不得扩大范围,不得遗失、损毁信访材料,不得压报、滞报、舞弊、受贿、打击、报复;
7、信访人可以向乡(镇)政府的办理机关或向上级机关申请复查,复查机关应在30天内复查答复,特殊情况不超过60天;
8、乡(镇)人大信访案的有关登记、调查、处理的各类资料应规范完善,妥善保存,年底整理入档,
(五)乡(镇)人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分析信访工作情况,处理重大信访案件。
信访接待室工作制度
信访接待室工作制度
一、总则
二、工作职责
1.接待来访群众,了解他们的诉求和问题,并进行记录和分类。
2.根据来访群众的需求,向他们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解释。
3.协助来访群众填写信访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和
准确。
4.将来访群众的问题和信息及时反馈给上级部门,并跟踪处理情况,
及时回复来访群众。
5.维护信访接待室的秩序和安全,确保来访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工作流程
1.接待登记:来访群众进入信访接待室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记
录来访人员姓名、单位、来访事由等信息。
2.问题了解:工作人员与来访群众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诉求和问题,并进行记录和分类。
3.解答和反馈:根据来访群众的需求,工作人员向他们提供相关的法
律法规和政策解释,并将来访群众的问题和信息及时反馈给上级部门。
4.材料处理:工作人员协助来访群众填写信访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和准确。
5.处理反馈:工作人员跟踪处理情况,并及时回复来访群众,向他们解释处理结果和进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1.保密工作:工作人员必须保守来访群众的个人和相关单位的信息,禁止将来访信息泄露给他人。
2.热情接待: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群众时要热情有礼、耐心细致,给予他们充分的关注和尊重。
3.勤勉履职:工作人员应当尽职尽责,认真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的问题,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和协调,争取解决问题。
4.形象保持: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严禁穿着不整、言行不当的行为。
5.学习提升:工作人员应不断学习信访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前言
本制度从事信访接待工作的部门与人员必须遵守,在接待信访群众时必须认真执行,确保接待工作有序、规范、高效完成。制度的实施是为了维护信访秩序,维护群众利益,便于加强对信访接访的监督和管理。同时也是为了让信访群众感受到我们的工作效率、规范化和专业性,提升信访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职责分工
信访接待是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员接待民众诉求的一个重要机制,也是保持良好政治形象的必须环节。为此,需要合理划分职责,确保信访接待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是整个信访接待工作的领导者,在接待工作中起到核心和总揽全局的作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该部门信访接待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2.对信访接待工作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
3.监督部门信访接待工作人员的工作,确保其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信访接待员
信访接待员是具体参与接待信访群众的工作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接待群众并对其口述的诉求进行记录,在规定时间内
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
2.维护办公室秩序,确保接待工作有序进行;
3.保守群众的权利,确保接待工作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
接待程序
在进行信访接待工作时,需要按照下面的程序进行:
第一步:出示工作证件
在接待群众时,接待员应出示工作证件,让群众感知到接待员的
工作身份和权限。
第二步:做好登记记录
接待员应在接待群众前,做好登记记录,包括时间、姓名、诉求
等信息,防止遗漏或发生意外。
第三步:认真聆听诉求
接待员应认真聆听群众的诉求,不应轻易打断或中断对方意见的
表达,确保信访群众得到适当的发表空间和权利。
第四步:记录诉求
信访接待管理制度
信访接待管理制度
信访接待是指政府部门接待来自社会各个群体的来访信访人员,受理
他们的诉求、意见或建议,并及时处理和回应他们的问题。为了规范信访
接待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信访人员合法权益的维护和社会稳
定的维护,各级政府部门都应建立健全信访接待管理制度。
一、信访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1.公平原则:对来访信访人员一视同仁,不分贵贱、穷富和身份地位,真正实现平等、公正、公开的待遇。
2.依法原则:在接待工作中,要坚持依法办事,依据法律法规为信访
人员提供合法的权益保障。
3.快捷原则:要尽快受理来访信访人员的诉求,及时解决问题,确保
信访人员能够及时得到回应和满意的答复。
4.隐私保护原则:保护来访信访人员的个人隐私,不泄露其个人信息。在接待工作中,要注意文明礼貌,确保对信访人员的尊重和保护。
二、信访接待流程
1.来访登记:信访人员来访时,首先要在接待大厅进行登记,填写详
细的个人信息、来访目的和诉求等内容,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全面了解来访
信访人员的情况。
2.初步筛选:接待人员根据来访信访人员的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判
断诉求性质和紧急程度,对紧急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对一般问题进行统
一存档,安排后续处理。
3.受理工作:根据信访人员的诉求,将其在信访接待系统中的信访材
料进行受理,分配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向来访信访人员出示受理凭证
和办理时间限制等信息。
4.问题处理:相关部门根据信访人员的诉求,进行调查核实,及时解
决问题或给予答复,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录入信访接待系统,方便查询和统计。
5.回访纪实:对于重点或敏感案件的解决,可进行回访工作,核实问
接待与信访工作制度
接待与信访工作制度
第一篇:接待与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与接待制度
一、权力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上海市信访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
二、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供文明优质服务,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特制定首问接待制度。
(一)对职责范围的事,若手续完备,首问责任人要在承诺的服务时限内,依法及时予以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向服务对象解释清楚如何办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要求和所需材料。
(二)对不属本职范围的事,但属本科室办理的,首问责任人如不能够准确回答来访人的问题时,应将服务对象引导到相应经办人员。
(三)属于业务受理职责不明确的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科室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根据领导意见,移交或协助、协调有关科室和部门予以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予以耐心说明,并尽可能告知服务对象办事的具体地点、位置、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五、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热情接待,耐心听讲,详细记录,认真受理,服务周到。严禁使用“不知道”、“不归我管”等语言,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推诿、拖办或置之不理。
三、工作程序
(一)、来信的办理流程
认真做好待办直转来信的登记,向信访人发放《信访告知单》,原则上由主要领导阅批后转科室分管领导阅批处理。
责任主体科室在街道领导阅批的信访件后,应在对定时间内,认
真处理来信,做好信访人的答复,解释工作。如一时难以处理的,应提出中途延长处理报告,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给信访人明确答复或提出处理意见,造成信访人重复来信的,应由负责责任主体科室负责人或具体承办人直接登门,向信访人当面作出解释并妥善处置。
信访工作接待制度
信访工作接待制度
信访工作接待制度是指为了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信访人员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保障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所制定的一套接待制度。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听取民意、了解民情、解决民忧的重要渠道,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接待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接待工作的地点和环境
为了保障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提供良好的接待环境,
信访接待工作应设置在具备必要功能和条件的地点。接待工作的场所应具备宽敞明亮、洁净整洁、环境安静等基本要求。同时,为了保护信访人员的隐私和安全,应设置合理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作场所安全可靠。
二、接待工作的人员
信访工作接待应配备合格的工作人员,他们应具备较高
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工作人员应经过严格的考试和培训,熟悉信访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流程,确保接待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同时,还需培养工作人员的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以便能更好地处理信访问题和维护信访秩序。
三、接待工作的程序
信访工作接待程序要具有一定的规范性,以确保接待工
作的公正、透明和有序进行。在接待过程中,信访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登记,提供相关材料,并经过核对与审核。接
待工作人员应对接待过程进行记录,情况的核实和分析,最终给予解决方案。
四、接待工作的原则
接待工作应遵循公正、平等、便捷和高效的原则。在接
待过程中,要切实保障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地处理信访问题,确保信访人员的诉求得到合理解决。同时,要提供便捷和高效的服务,减少信访人员的等待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信访接待人员工作规章制度
信访接待人员工作规章制度
一、坚持挂牌接待,接待走访人时应主动告知其按指定的接待室依次等候接待.
二、文明接待,态度热情,耐心听取和解答问题,做到不推诿、不急躁、不敷衍.
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信访事项直接转送(交办)给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
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以权谋私.
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秘密,不得扩散信访人要求保密的内容,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或单位.
六、对信访人关于相关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查询,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应督促办理单位书面答复.
七、妥善保管信访材料,不得丢失、隐匿或者擅自销毁.
八、与信访事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接待人员应按规定回避.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信访接待秩序.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方案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方案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方案篇1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推进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现就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访时间及地点
农历逢三、六、九(节假日除外),镇党委、政府领导轮流在群工办接待群众来访。
二、接访形式
(一)随机接访。根据镇党委、政府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时间安排,在群工办随机接待上访群众。
(二)专题约访。根据各村(社区)和各部门报送及排查出的信访突出问题,对带有全局性、倾向性、普遍性、政策性的问题,对重要决策、重大项目、重要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分析研判后可在领导接访当天定期进行约访。
(三)现场接访。对发生在辖区内的涉稳集体访或突发急难访,按照“一岗双责”原则,根据分工或联系工作范围按程序确定接访领导,面见来访群众,协调处理信访问题。发生在领导定期接访当天的,根据情况可由接访领导接访。
三、相关事项
(一)工作衔接。领导到群工办接访的相关事宜,由群工办负责衔接落实。接访领导因公不能按照既定时间参与接访的,需自行做好接访顺序的调换安排并提前两日告知群工办,确保不发生接访领导因事不能接访而影响群众上访。
(二)接访处置。接访领导接访搜集到的问题,属自身分管范围内的,能现场答复的现场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列入包案,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和配合责任单位,推动化解落实。不属于自身分管范围内的问题,接访领导对接待信访事项书面签批处理意见,明确牵头单位、协助单位、稳控单位后,交群工办办理。
(三)跟踪督办。群工办将根据定期接访领导批示意见予以及时交办并跟踪督办,坚决防止领导接访后事情不落实,问题复杂化。
乡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范本
乡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乡镇信访工作,保证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信访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镇信访工作中的接待工作。
第三条乡镇信访工作的接待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交流,及时解决信访问题。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乡镇信访接待工作是由乡镇政府的信访工作部门负责。
第五条乡镇信访接待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接待信访群众,听取其诉求和意见;
(二)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为信访群众解答疑虑;
(三)了解信访群众的实际情况,协助解决问题;
(四)及时上报信访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乡镇信访接待工作的权限包括:
(一)要求信访群众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二)调查核实信访问题;
(三)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信访问题;
(四)建议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案。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七条乡镇信访接待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一)信访群众申请接待:信访群众提出接待申请,包括个人申请和团体申请。
(二)接待安排:接待工作人员根据申请情况进行接待安排,确定接待地点、时间和人员。
(三)接待记录:接待工作人员应认真记录接待情况,包括信访人基本情况、信访问题、现场调查等。
(四)问题调查:接待工作人员进行问题调查,了解事实情况和相关证据。
(五)问题解决:接待工作人员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提出解决方案并予以推进。
(六)答复反馈:接待工作人员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信访人,解答疑问,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指导。
第四章工作要求
第八条乡镇信访接待工作要坚持法律法规为准绳,确保工作的公正和合法性。
乡镇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乡镇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国家机关反映情况,提
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活动。
第三条乡镇信访维稳工作制度,是指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建立和完
善信访接待、排查调处、责任落实等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制度。
第四条乡镇信访维稳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
合的原则,实行领导负责制,落实信访工作责任。
二、信访接待
第五条乡镇应当设立信访接待场所,方便群众提出信访事项。
第六条乡镇应当确定专门的信访接待人员,负责接待群众的信访。信访接待人员
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
第七条信访接待人员应当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详细记录信访事项,并向群
众说明接收和处理信访事项的程序。
第八条信访接待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分类处理,属于本乡镇职
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受理并办理;不属于本乡镇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群众向有关机关提出。
三、排查调处
第九条乡镇应当建立信访排查制度,定期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乡镇应当建立信访调处机制,对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
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调处措施。
第十一条信访调处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
的意见,并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乡镇信访接访工作制度
乡镇信访接访工作制度
一、总则
为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来信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及接待行为,根据《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信访范围
1. 反映村级单位有关问题;
2. 举报村级单位违法行为;
3. 检举镇机关公务人员执行公务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 控告侵害自己的权利、利益的行为。
三、接待内容及职责
1. 内容:接待群众通过书信、来访等形式反映的问题,宣传信访相关法律法规及
政策。
2. 职责:受理来信,接待来访,接听电话,维护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办上级
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并上报处理结果。
四、信访接待方式和时间
1. 方式:信访接待实行领导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周三接待。
2. 排出班子成员值班时间表,由信访办通知值班领导,信访值班必须在信访办。
对因有事有会的,可以自行调换。信访办做好值班记录。
五、处理和接待来信、来访的要求
1. 接待人员应态度和蔼,文明礼貌,认真耐心地听取来访人员的意见,做好记录,并对其所提出的问题做出认真的解答,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或因现实条件所限无法解答的问题,要耐心向来访人员说明情况。
2. 处理来信,要认真登记并呈送领导批示后,按照领导批示意见及时办理并反馈
给信访人。
六、领导接访制度
1. 镇领导干部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解决实际问题。
2. 镇领导干部要主动下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直接联系人民群众,包案解决信
访突出问题。
3. 镇领导干部要积极包案化解信访问题,对重大信访问题要亲自协调、亲自调度、亲自督促,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信访接待室工作制度
信访接待室工作制度
一、登记制度:按照统一印制的登记表,来信来访当日内登记(节假日除外),字迹工整清晰,登记的问题言简意赅、准确无误、条理分明。接访记录应与上访人核实清楚,对上访人反映的问题能答复的当场答复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向上访人说清楚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二、阅批制度:要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镇纪委领导分管信访工作,并对这项工作的开展负责。重要信访来访件主要领导都要亲自阅批,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落实。
三、接待制度:镇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处理疑难信访,对工作日以外的重要来访要主动接待和处理,接访中受理的各类问题,要实行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由接访领导负责问题的解决与落实。
四、回访制度:为减少和避免重复、越级信访,要根据具体情况给申诉者和要求复信的举报人复信,告知其来信的处理或转办情况。为防止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要使用普通信封给举报人复信。对一些来信不停、上访不息的信访老户,要实行回访。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他们的工作,使其接受有关组织的正确处理,早日停止信访。
五、反馈制度:镇纪检监察室要全面掌握信访动态,每月统计一次信访情况。重要的案件线索及时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归档制度:对上级要报结果和本镇立案查处的信访件以及其他信访有关材料均应立卷归档。并做到归档材料齐全、排列顺序规范和装订整齐,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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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密制度:群众来信来访要有专人管理,不得丢失,无关人员不得擅自翻阅信访材料。信访承办要注意信访内容的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特别是与案件有牵连人员泄露信访内容和信访人姓名。不得将举报材料转给被报人,不得在电话中答复信访人查询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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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导语:为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加强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建设,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根据《东兰县党政领导干部信访工作接待日制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十七大精神和《信访条例》,围绕构建平安和谐社会的内容和目标,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政能力,畅通信访渠道,妥善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为构建平安和谐长乐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镇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村(社区)统一规范、畅通有序、方便群众、统筹兼顾、科学高效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机制。切实形成领导带头、责任明确、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标本兼治、解决有力、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信访工作格局,把本辖区,本部门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矛盾隐患解决在属地和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努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三、工作职责
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
原则,认真履行“负总责”和“一岗双责”的职责,认真负责本镇、本村(社区)和本单位受理的群众信访事项。
二是能够当场解决的力求当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要明确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和限期办结,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要明确告之当事人,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
三是镇级领导接待日,除接待正常来访外,主要解决各村(社区)、各部门已受理,但没有解决或难予解决好的信访事项以及跨村(社区) 、跨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四是接访领导按首问责任制要求,既要负责接待,又要负责对来访问题的处理,切实做到“六包”即包接待、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定、包劝返。五是镇信访接待室和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接待日的组织实施,主要做好领导干部接待前、接待中、接待后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坚持“谁值班、谁接待,谁接待、谁负责,谁主管、谁办理”的原则。
四、工作方法
(一)参加接待的领导人员范围
1、镇级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信访接待日的领导为镇党委、人大、政府、纪委实岗副科级领导干部。
2、各村委、镇级各部门参加接待日接待的领导为支书、主任和部门负责人。
(二)接待来访时间
1、镇领导接待日:按照县级规定,每星期安排一个工作日,明确一名实岗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同时,因急事急访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随时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接待。
2、村(社区)每星期应相应安排一个工作日,由村(社区)主要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同时,要落实好常年值班接待制度,方便群众有事能找能办。
3、镇级各部门每星期应安排不少于半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接待群众来访,并坚持日常接访和定期下访,把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接访地点
1、镇级领导干部接待来信来访一律安排在党委、政府信访接待室,即司法所办公室。
2、各村(社区)领导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地点,一律在本村(社区)办公室。
3、镇级各部门领导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一律在本部门办公室。
(四)接待来访安排、公示和接访方式
1、镇级领导接访由镇信访室与党政综合办及镇政府各部门协调联系,确定本月接访领导和接访时间,并在月初书面公示。
2、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领导接待来信来访的时间
和日常值班接访制度均应进行公示。
3、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每次由一名领导干部接访,或相关领导干部联合接访,对重点信访人和重大信访问题也可约访或下访。领导干部接访时,要摆放公示牌、标明姓名、职务,参与接访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长乐镇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登记表》,根据领导要求,逐件签署具体办理意见。
(五)信访事项的处理
对在信访接待中所反映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包到底、一案一清”的原则和“六包”的要求进行处理,信访人员应将领导干部接访时填写的登记表及其来访事项交办通知书分别送达有关部门和来访群众,承办单位应在60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接待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后及时答复来访人。对案件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信访件,召开信访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届的意见后,再进行调处。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委、镇级各部门领导都要充分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落实制度,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定期分析和排查本辖区信访热点,制定化解措施,落实责任人。
(二)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对本辖区内的一切信访案件严格实行“六包”制度,如因工作不力造成越级到县、市、自治区、京上访的,主要领导自费先带回上访人员,再追究相关责任。
(三)坚持定期排查上报制度。各村委、各部门必须坚持每月一次信访排查,并将排查的案件内容、责任人员、结案时限书面上报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