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关于各级团委协助党委管理团干部的意见及中组部的批复(1980年9月8日)
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关于转移团员组织关系手续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关于转移团员组织关系手续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公布日期】1978.12.12
•【文号】
•【施行日期】1979.03.01
•【效力等级】团体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关于转移团员组织关系手续的通知
(1978年12月12日)
根据共青团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团章精神,为了统一各地在转移团员组织关系手续中的各种不同规定;克服转移手续中的某些混乱现象,特作如下规定:
一、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转移团员组织关系的团组织是:
1、团县、旗、市委及其以上各级团委的组织部;
2、中央直辖市的团区委组织部;
3、党中央各部委的团委(政治机关)和中央一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团委(政治机关);
4、中国人民解放军团或相当于团以上政治机关的组织部或青年处、科。
二、在省、市、自治区的范围内,省、市、自治区直属的机关团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团区委组织部可与本省、市、自治区范围内的各团县、旗、市委及以上各级团委的组织部相互转移团员组织关系。
三、在一个县、旗、市范围内,各机关、厂矿、企业、学校、公社(镇)团的基层委员会及以上各级团委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团员组织关系。
四、被派出国学习或工作的团员,时间在半年以上,其团的组织关系转移由团中央组织部办理,或由团中央组织部委托有关团委办理。半年以内的临时出国团员,不向国外转递团员组织关系。
出国侨居或因私事出国的团员,不转移团员组织关系,也不开团员证明信。其组织关系一律由原所在单位团组织保存。
五、团员临时外出(开会、受训、参观、出差、实习、寻亲访友等,时间在三个月内),一般不转移团员组织关系。必要时,可由基层团委开写团员证明信件。
共青团干部制度和团干部的岗位职责
共青团干部制度和团干部的岗位职责
第一节相关概念
一、共青团干部及其要求:
共青团组织中担任团支部委员以上各级团的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正副书记职务和在团的各级委员会的工作部门、派出的代表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之外的专兼职工作者、团章专门列“团的干部”一章,要求团的干部做团员青年的表率,模仿履行团员青年的各项义务,努力做到:1.政治上要坚强。具有相应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持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现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2.学习要刻苦。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3.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4.作风要扎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沾染官僚习气,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5.品德要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二、青年工作者及其要求:
青年工作者包括一切教育、培养、指导或服务于青年的专门人员,社会主义青年工作者是青年的良师益友,是社会系统中的灵魂工程师。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青年为顺利完成其社会化的任务,要求社会提供的帮助和服务的项目日益增多,内容日益丰富,质量上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在这样的形势下,青年工作者的队伍在数量上将逐渐扩大,在构成上将主要由两类人组成:一类是社会各种专门机构中为青年提供某一方面教育、指导、帮助的专门人才,如报刊、电台的青年专栏编辑;一类是和青年有相对固定和明显的组织联系的青年组织和青年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如共青团干部、学生会干部等。因此,青年工作者是一个动态的、历史的概念,他随着青年工作性质与任务的变化而不断变化。青年工作者的主要功能包括:教育指导功能、组织服务功能、沟通协调功能、保护防范功能。青年工作者应具备多方面的优良素质,主要包括:1.优秀的思想品德。它包括高度的政治觉悟、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工作作风。2.良好的心理素质。它包括广泛的兴趣爱好、丰富健康的情感和坚定的意志品质等几方面。3.合理的知识结构。主要包含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掌握;对青年工作的专业理论的掌握;对同青年与青年工作有关的社会科学文化知识的掌握。4.特定的工作能力。要具有对青年及社会问题进行正确分析研究的能力;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一定的艺术鉴赏及评价能力。
共青团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的实施方案(中组部)(组...
详说参照管理
目前,中央机关层面参公单位机关共37个。参公条件是:1、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或者是使用行政编制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2、经批准。中央机关系统由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批准,各省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省内各级机关单位参公。目前,中组部人事部批准了37个机关单位:中共中央直属6个、国务院直属8个、其他2个,包括共青团、妇联和工会在内的社会团体21个。要求各省市不得自行扩大参公范围。目前部分地区的报批和审核工作尚未结束,实际上也出现了一些地方参公范围有所扩大的现象。
权力实际比一般行政机关还大,因为银监会有准立法权、准司法权。这样的单位是事业单位,很多事情不好办。所以现在明确它参公。
除参公单位外,其他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下一步恐怕要全员聘任,修改《劳动法》时估计要纳入劳动合同管理,逐渐从享受了几十年的“国家干部”待遇淡出。即将出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经把这部分事业内的争议划为劳动争议,将废除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各级纪委派驻的纪Fra Baidu bibliotek机构的工作人员,实行所在部门的人事管理制度。
二、职务设置与人员分级
党的机关设置领导职务序列和非领导职务序列。
各级党的机关选任的领导职务的设置、任免,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办理。非选任的领导职务序列为: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副局长、局长、副部长、部长。设置其他名称
中国共青团团章团的干部制度法规
中国共青团团章团的干部 - 制度法规 -
第二十七条团的干部是团的工作的骨干。共青团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大胆选拔年轻干部,保持团干部队伍年轻化的优势,努力实现团干部队伍的革命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在“保留骨干、以资熟手”的同时,不断为党和国家输送年轻干部。
第二十八条团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团员和青年的表率,模范地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造、自觉奉献,做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干部。
(一)政治上要坚强。具有相应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二)学习要刻苦。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四)作风要扎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沾染官僚习气,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五)品德要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团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党管理团干部的责任。要加强对团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建立正规的培训制度,办好各级团校和培训班;建立和健全团干部的考核制度;主动向有关党委和团委推荐下级或同级团组织负责人人选,对团干部的调动提出建议。
对当前工作的几点思考
Fra Baidu bibliotek
一、积极参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工作
在围绕购买主体方面:一是我们应该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加 强沟通对接,在政府拟定购买服务目录、确定购买服务计划 时,积极争取将我们共青团的工作项目更多的纳入其中。二 是努力成为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 审机制中的第三方。这样可以加强我们对社会组织、尤其是 青年社会组织的话语权。
吉林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和 青年工作的意见》(吉发〔2008〕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办法》 (吉办发〔2010〕38号)
整理课件
三、加强团干部协管工作力度
1.探索建立上级团组织与下一级党组织共同参与团委领导班子 民主生活会制度。 2.在强调团干部进出协管的同时,加大对过程的管理。 3.援派干部到基层任职。
整理课件
三、加强团干部协管工作力度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 的通知》(中发〔1989〕12号)
中组部《关于干部双重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组通字 〔1991〕35号)
《共青团中央关于各级团委协助党委管理团干部的意见》及 中组部的批复(1980年9月8日)
《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团干部协管工作座谈会纪要〉 的通知》(1991年8月13日)
整理课件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团干部协管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团干部协管
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公布日期】2017.03.01
•【文号】中青办发〔2017〕2号
•【施行日期】2017.03.01
•【效力等级】团体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团干部协管工作的通知
中青办发〔2017〕2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根据《党章》《团章》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中关于“规范干部协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团干部协管工作,推动地方团委协助党委从严选拔、从严管理团干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管范围
《党章》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共青团上级组织领导。根据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组部印发的《关于干部双重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共青团的干部管理,以党委管理为主,团组织协助管理;团的地方委员会领导班子及成员接受上级团委协管;团的地方委员会成立党组的,党组
成员职务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
二、主要协管内容
1.对下级团委领导班子任免、调动提出意见建议。根据下级团委领导班子配备的实际情况,主动向其同级党委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团委领导班子成员(含挂职、兼职干部)的任免,同级党委应当事先征求上级团委的意见;相关团委要主动了解情况,认真提出协管意见。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建立完善下级团委班子及干部配备情况统计通报制度,定期向相关党委通报配备情况。
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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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团章全称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是中国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行动的纲领。下面带你了解团组织交纳团费。
按照团章的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团费收缴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团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团员交纳团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l%;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二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团费。
第三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团费。
“12345”推优入党工作模式的实践与思考——以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例
桂林师专在“推优”过程中,注重把握推荐、 培养教育两个重点环节,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一) 严格推荐程序,严把入口关 在推荐环节,桂林师专坚持自下而上、民 主择优的推荐方式,通过个人申请一团支部 考察上报一院(系)团委审核推荐等顺序进 行。对于团员青年,重点从政治思想、道德品 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学习成绩等方面征 求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等的意见和建 议;对于青年教职工,重点从政治思想、道德 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工作成绩等方面 征求所在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二) 注重培养教育,确保发展质量 桂林师专注重对团员青年的培养教育。 通过开学时的入学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启 蒙教育,通过“三会两制一课”中的团课来实 现党的基本知识全覆盖,通过组织观看红色 系列节目、打卡红色教育基地等形式对其进 行榜样示范引领教育等,使团员青年坚定 “四个自信”,坚定永远跟党走的决心。
33
2021年5月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第35卷第3期(总第137期)
成为发展党员的必经程序。28周岁以下青年 学生和教职工入党,一般都从团员中发展;发 展团员青年入党都经过基层团组织推荐;28 至35周岁青年入党,一般都听取了所在院 (系)团组织或校团委的意见。
2020年,桂林师专通过“推优”成为入党 积极分子的学生人数为1582人,通过“推优” 入党的人数为362人,申请入党的团员经过 团组织“推优”的比例达100%,共青团员成为 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28至35 周岁青年教职工入党的人数为2人,都听取 了校团委或院(系)团委意见。“推优”工作已 成为桂林师专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 道,实现了“三个一般”的目标。
共青团90年历程
共青团90年历程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原名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0年8月,中国共产党首先在上海组织了社会主义青年团。在此前后,全国各地在准备建党的同时组织了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
1922年5月,在中共的直接领导下,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在广州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成立了全国统一的组织。选举产生中央执行委员会:高尚德(君宇)、方国昌(施存统)、张椿年(太雷)、蔡和森、俞秀松为中央执行委员;方国昌(施存统)为书记。
1925年1月,在团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决定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选举张太雷、任弼时、恽代英、贺昌、张秋人为中央局成员;张太雷为总书记。
1935年11月,为团结一切抗日青年,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中共决定将共青团组织改造成为民族解放性质的抗日救国的青年团体。
1946年10月,为适应抗日战争胜利后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中共中央提议建立民主青年团。
1949年元旦,中共中央又作出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决议。
1949年4月,召开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正式成立。选举冯文彬为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廖承志、蒋南翔为副书记。一届二中全会(1951年11月)增补李昌、荣高棠、宋一平为书记处书记。一届三中全会(1952年9月)增补胡耀邦、刘导生、罗毅、许世平为书记;高扬文、杨述、区棠亮、胡克实、章泽为候补书记。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选派干部驻县级团委指导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选派干部驻县级团
委指导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公布日期】2008.12.15
•【文号】中青办发[2008]37号
•【施行日期】2008.12.15
•【效力等级】团体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选派干部驻县级团委指导
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青办发[2008]37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全团选派地市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干部驻县级团委指导工作开展至今已经三个多月。期间各有关团组织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积极推动;840名派驻干部克服各种困难,深入基层,扎实工作,确保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省、市级团委对派驻工作认识模糊,对工作的要求和指导不力;有的县级团委在工作衔接上不到位,对派驻干部的工作配合、支持不够;有的地方派驻干部中存在工作时间不足、精力投入不够、问题研究不深、指导力度不大等问题。为切实加强派驻工作,有效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根据团中央书记处要求,现就派驻工作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并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提高对派驻工作的思想认识
团的十六大以来,团中央书记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要求,根据共青团工作
和团干部队伍的实际,作出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切实增强对广大青年的吸引和凝聚的重要部署。对此,党中央书记处在听取团中央工作汇报时给予了充分肯定。各级团组织尤其是团的领导机关要充分认识、深刻领会派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1.选派干部驻县级团委指导工作是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举措。团中央书记处多次强调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性,全团也一致认为团的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主要在基层,县级及以下团组织面临的干部力量薄弱、工作资源匮乏、工作思路存在局限等问题,极大地制约着全团作用的发挥,不利于对青年的吸引和凝聚,不利于共青团根本职能的实现。选派地市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干部驻县级团委指导工作,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形成全团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和加强基层工作合力的具体体现,目的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发挥团的领导机关的优势,帮助县级团委充实工作力量,从工作思路、内容和方法上进行指导,促进基层团的工作活跃起来。
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意见》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6.10.12
•【文号】中青联发[2006]59号
•【施行日期】2006.10.12
•【效力等级】团体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
正文
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青联发[2006]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央组织部
共青团中央
国资委党委
2006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国资委党委关于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意见
(2006年10月12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4〕31号)提出的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对共青团等群众工作的领导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意义
1.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是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中央企业是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主力军,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力量,是巩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我们党执政地位的重要经济基础。中央企业青年占企业职工总数的60%以上,是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宝贵人力资源。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使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展开,科学教育青年、正确引导青年、热诚服务青年,把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对于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共中央组织部转发团中央《关于各级团委领导干部年龄问题的意见》
中共中央组织部转发团中央
《关于各级团委领导干部年龄问题的意见》
(1982年5月14日)
中央组织部通知:
团中央根据党中央关于逐步实现各级领导班子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战略任务,拟定了《关于各级团委领导干部年龄问题的意见》。现将这个意见转发给你们,望在今后配备各级团的领导干部时,参照执行。
建国以来,共青团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逐年增大。团省委书记的平均年龄,一九五三年为三十二点三岁,一九六四年上升为三十九点九岁,一九八一年又上升到四十四点九岁;团地委书记的平均年龄,一九五三年为二十九点五岁,一九六四年上升为三十五点四岁,一九八一年又上升到三十六点六岁;团县委书记的平均年龄,一九五三年为二十六点五岁,一九六四年上升为三十一岁,一九八一年又上升到三十二岁。上述三级团委副书记的平均年龄也在逐年增大。近几年,由于论资排辈思想和年轻干部来源困难等原因,团的干部年龄增大的趋势还在发展。
共青团是一个有年龄限制的组织,年年发展新团员,年年有超龄团员离团。团的干部也应该象团员队伍那样是“一池活水”,年龄大的干部不断地向党输送,同时不断提拔配备年轻干部,以适应共青团组织的特点。
近几年来,党中央提出了使各级领导班子逐步实现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战略任务,规定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年龄界限。今年将召开共青团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各省、市、自治区也将陆续召开团的代表大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提出一个各级团委领导干部的年龄要求是适宜的,以便各地在选举配备领导班子时有所遵循。
从目前团的工作和团干部队伍的实际状况出发,根据“保留骨干,以资熟手”的原则,为使团的工作保持连续性,便于积累
团组织、团干部协管有关公文一览表
附录一:
团组织、团干部协管有关公文一览表
— 1 —
— 2 —
— 3 —
— 4 —
附录二:
团组织、团干部协管有关公文参考例文
1-1
关于成立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筹备组的函
†上级团组织‡:
†单位情况简介;团员、青年的人数及分布情况;青年工作开展情况等‡
†党组织关系隶属情况;成立后的团组织隶属关系意向;如果申请设立团委或团总支,还要说明下属团组织设置方案‡经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会议讨论,拟成立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筹备组,筹备组由***、***、……、***等*位同志(按姓氏笔画为序)(女性、少数民族需注明)组成;其中,***同志为筹备组组长,***、***等*位同志为副组长。
当否,请复函。
附件: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筹备组组长、副组长、组员基本情况
†同级党组织‡(印章)
年月日
1-2
关于同意成立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筹备组的复函
†同级党组织‡:
你委•关于成立共青团†单位名称‡委员会筹备组的函‣(†文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成立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筹备组,筹备组由***、***、……、***等*位同志(按姓氏笔画为序)(女性、少数民族需注明)组成;
同意***同志为共青团†单位全称‡委员会筹备组组长,***、***等*位同志为副组长。
此复。
†上级团组织‡(印章)
年月日
2-1-1
关于召开共青团〈单位全称〉第n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上级团组织‡:
共青团†单位名称‡第n-1次代表大会于****年**月召开,根据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等有关规定,我们拟于****年**月*旬召开共青团†单位全称‡第n次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团组织团干部协管工作办法
团组织、团干部协管工作手册
共青团上海市委组织部二〇一一年七月
前言
党章、团章以及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团的地点组织和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以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为主。各级党委应当按照干部队伍‘四化’的标准,关心同级共青团组织配备好领导班子,团的各上级组织负有协助党治理团干部的责任,党委推举团组织负责人人选时应当同上一级团组织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全市基层党建带团建暨共青团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精神,加强团组织、团干部协管工作,提高协管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团市委组织部依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编写本手册,供全市各级党团组织使用。
手册重点关注新建立团组织,团组织换届,届中增选团的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党组织届中调动指派团的委员会常委、书记、副书记,团组织名称更改,团组织建制更改,团的关系归属调整、团的派出代表机关组成人员调整等八项需要团组织、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充分协商紧密配合的工作,对这些工作的依据和要求、操作流程、注意事项以及往来公文报送材料等作出规范。
全市各级团组织、团干部要认真学习本手册,努力打好扎实的工作业务根底,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要积极推动党建带团建,争取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向同级党组织宣传解释团组织、团干部协管工作;要积极主动地加强对下一级团组织、团干部的协管工作,推动建立与下一级团组织的同级党组织的经常性沟通协商渠道和协管工作机制。
由于时刻紧迫,手册中定有疏漏、不当之处,敬请全市各
团中央机构沿革回顾
团中央机构沿革回顾
作者:叶学丽
来源:《中国共青团》2016年第08期
1949年至1966年团中央各部门的机构沿革情况
1949年4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后,团中央机关设内部机构9个,一位秘书长,干部百余名。机构设置如下:
团中央常委会下设秘书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青农部、学生部、文教部、联络部、研究室。
1949年11月,为适应工作需要,团中央对组织机构作部分调整。增设社会服务部、少年儿童部和出版委员会,原文教部合并于学生部。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团员和团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团中央的工作逐步拓展。团中央又分别设置了统战工作部、军事体育部、党委办公室、中国青年社等机构,到1952年底,干部增加到304名,内部机构增加到15个。
1953年6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后,党中央批准团中央的内设机构是九部、二室、一处。即:办公室、研究室、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青农部、学校工作部、少年儿童工作部、国际联络部、统战部、军事体育部。编制人数是454人,其中干部341人。
1954年地方各大区撤销,团中央的工作任务相应加重。1954年11月,团中央书记处将办公室改为办公厅,扩大了办公厅的职能。机关编制人数增到584人,其中干部471人。
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后,团中央书记处精简机构,将青工部、青农部并入办公厅,军体部并入宣传部,干部缩减到250人左右。
1959年恢复军体部,1960年恢复青工部、青农部。
团史题库及答案
团史题库及答案
1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团歌为( ) 。
A.《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B.《青春·小康》
C.《爱的奉献》
D.《追求》答案:A
2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在 ( ) 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A. 上海
B. 北京
C. 天津
D. 广州答案D
4团章规定,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之日起取得团籍。
A. 团委审批通过
B. 支部大会通过
C. 填写入团志愿书
D. 领取团员证答案:B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是
A.培育“四有”公民 B.“二为”方向 C.“双百”方针 D.服务现代化建设
答案:A
6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旗面为红色,象征。
A、革命胜利
B、青春理想
C、蓬勃生命
答案: A 7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心环节是
A.生产发展 B.生活宽裕C.乡风文明 D.管理民主
答案:B
8 (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北京成立,标志着中国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A. 1990年6月
B. 1993年12月
C. 1994年12月
D.1995年12月
答案:C
9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任中央执行委员会书记是( )。
A.俞秀松
B. 施存统
C. 张太雷答案:B
10团籍指( )
A.团员资格 B.团员级别
C.团员籍贯 D.团员证件
答案:A
11共青团的组织原则是。
A. 少数服从多数
B. 下级服从上级
C. 个人服从集体
D. 民主集中制
答案:B 12我国第一部团的章程是。
A.《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B.《中国青年团章程》
C.《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临时章程》
D.《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章程》
答案:C
13全国“希望工程”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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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关于各级团委协助党委管理团干部
的意见及中组部的批复
(1980年9月8日)
中央组织部批复:
同意你们八月二日报来的《关于各级团委协助党委管理团干部的意见》,个别地方做了一些文字修改。
根据全国组织工作座谈会关于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精神,现提出各级团委协助党委做好团干部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
一、关于各级团委干部管理范围
共青团的干部管理,属于中央规定的第二种类型干部管理办法,即以党委管理为主,团组织协助管理。各级团委应按此精神,认真协助同级党委管理本系统属于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各级团委对协助党委管理的干部,负有考察、了解、培养、教育的责任,对这些干部的任免、调动,应积极向党委提出建议。
各级团委协助党委管理团干部范围的划分是:团中央应协助中央管理团省、市、自治区委书记,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团委书记,全国铁道团委书记,团中央常委、各部部长和相当于这一级的干部,并对团省、市、自治区委副书记,团中央委员、候补委员进行考察、了解;团省、市、自治区委应协助省、市、自治区党委管理团地、市委书记(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团委书记),团省、市、自治区委副书记、常
委、部长、副部长和相当于这一级的干部,并对团地、市委副书记、团省委委员进行考察、了解;团地、市委应协助地、市党委管理团县、市委书记(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团委书记),团地、市委副书记、常委、部长、副部长,并对团县、市委副书记,团地、市委委员进行考察、了解;团县、市委应协助县、市党委管理团区委书记、公社团委书记(及相当于这一级的团委书记),团县、团市副书记、党委、部长,并对团县、市委委员进行考察、了解。
各级团委协助党委管理团干部的范围,一般都应与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范围相一致。对同级党委管理以外的一定范围的团干部,应进行一些考察、了解工作,并对这些干部的任免、调动,尽可能地向主管这些干部的党委提出建议。
二、关于干部管理的经常工作
各级团委管理干部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教育、培养考察、业务培训;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加强团的系统领导;努力建设一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青年群众,勤奋学习,熟悉业务,朝气蓬勃,团结一致搞四化的团干部队伍。
(一)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教育团干部端正思想路线,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己的首创精神,做解放思想的促进派,做安定团结的促进派,做四个现代化的促进
派。
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团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的一项长期重要任务。各级团组织要教育干部大力发扬“朝气蓬勃、实事求是”的作风,严格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党性,根绝派性,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错误倾向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犯错误的干部要热情帮助教育,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干部,要严肃慎重地进行处理。
团干部肩负着培养教育青少年一代的光荣任务。要增强光荣感、责任感,提倡识大体、顾大局,热爱团的工作,钻研团的业务,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努力使自己成为青年工作的专门家,并在学习、工作和思想修养上为青年做出表率,做到又红又专。各级团委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团干部,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协助党委物色、选拔干部,键全各级团的领导班子
各级团委要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积极协助党委物色干部,发现人材,做到知人善任。要选拔配备坚决拥护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党性强,作风正,有朝气,有干劲,有文化,热爱青年工作,在群众中有威信的年轻优秀的同志担任团的领导工作。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要逐步提高对团干部文化程度的要求,争取在五年后做到:新配备的团县委书记必须具有相当高中毕业以上的文化程度;团省委书记、副书记必须具有相当大专毕业的文化程度。
中央曾明确规定:“各级团委负责人应由相当于同级党委委员与下一级党委书记的干部充任。”中央还规定:“各级党给各部部长阅读之文件指示,得同样发给团委书记(或副书记)阅读。”中央的这些规定应当继续贯彻执行。
团的干部队伍,应该象一池活水,不断向党输送干部,不断吸收新的成份,有出有进,保持年轻化。为了便于积累经验,还应保持相对稳定,保留骨干,以资熟手。干部如有调整,要做到随调随补,经常保持健全。
(三)加强团干部培训工作
提高团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是做好团的工作、增强团的战斗力的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现在,各级团干部绝大多数是“文化大革命”以后做团的工作的。他们朝气蓬勃,积极热情,但缺乏经验,缺少工作方法。特别是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以后,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更需加强培训工作。
中央团校应分批轮训团县委正、副书记以上的干部;省、市、自治区团校应分批轮训县、社两级团干部;地、县、社团委,应采取各种形式,每年培训一次团干部。同时,我们建议各级党委把培训团干部列入党、政干部培训计划,妥善解决经费、人员、校舍等问题。
(四)关心团干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各级团组织要十分关心团干部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向党委反映,尽可能予以解决。为了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还要给团干部学习文化科学技术知识创造有
利条件。
农村团的工作基础比较薄弱,要切实加强县、社两级团委的领导。县、社两级团的干部要专职专用,保证大部分时间做团的工作,使团的工作层层有人抓,上下不断线。
三、关于建立干部管理的几项制度
(一)建立干部登记册制度
团县委以上各级团委,均应建立干部登记册制度。
各级团委列入干部登记册的干部包括:同级团委正、副书记,部门负责人,下一级团委书记。干部登记册制定后,经同级党委审查,报上级团委备案。
干部登记册每年年底修订、上报一次。
(二)建立干部考核制度
各级团委对协助同级党委管理的团干部,负有了解、考察的责任。要根据中央关于干部考核的具体要求,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平时考察和一年一度的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逐步把干部考核制度完善起来。考核的标准,应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干部现任职务所应具备的条件,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并以此作为提职、提级、表扬、奖励的主要依据。县以上团委都要有计划地逐步建立干部考核档案。
各级团委对同级党委管理以外的一定范围的团干部,也应进行一些考察了解工作,建立干部后备名单,有计划地做好培养和选拨干部的工作。
(三)健全团的各级委员会的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