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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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史
平冈中学沈紊仪
1.教育统筹科
教育统筹局成立初时是专责教育事务的教育司署。
1981年,政府把经济科辖下的劳工事务拨归教育司署管辖,除了有关教育及人力资源培训的事务以外,亦兼顾香港的劳工事务。
同时,初期政府架构改组,司署分家为政策科(“科”)及负责执行及落实政策的“署”,教育司署改组为教育及人力统筹科及教育署,并接管劳工处。
教育及人力统筹科于1983年改名为教育统筹科,香港回归后更名为教育统筹局。
2.近代宗教团体与香港教育发展的关系
香港教会办学历史悠久,起步早,发展快。
香港开埠初期,港英政府没有专门负责教育的机构,对教育采取自由放任的政策,鼓励教会办学。
早期教会办学,主要侧重于培养教会人才。
最早开办的教会学校是马礼逊纪念学校,创办于1842年。
该校虽然只办了10年,但在中国教育发展史地位突出。
1847年该校校长勃朗牧师携同黄宽、黄胜、容闳等到美国入学,其后各有成就。
容闳于1872年推动了中国幼童留学美国运动,对晚清教育影响极为深远。
港英时期,天主教、基督教获得了当局扶持,基本上垄断了教育资源。
早在1847年设立的教育委员会(后来改为教育咨询委员会),其成员均是基督教教会牧师,主席亦由圣公会主教出任。
1879年时任港督的轩尼诗因其本人是天主教徒,对天主教办学采取了宽厚政策,使其获得了更多的教育资源与办学权。
在长达150年的时间里,天主教、基督教学校因受到特殊扶持,获得了长足发展。
至上个世纪90年代,仅天主教香港教区办的学校就达175所,修会办学155所,就读学生达31万人,占全港学生的四分之一。
香港宗教团体办学具有较大的自主权。
政府只负责拨发教育津贴,教育主管部门一般不干预教会办学事务,教学管理全部由宗教团体负责。
宗教团体办学,采取校董会管理模式,由教会团体负责人出任校董,教会自主成立校董会。
校董会作为学校教育管理的决策机构,全面负责教学方针拟定、教学计划实施、教学事务管理、教师选聘培训、学生招收管理及课程设置调整等。
香港宗教办学注重将宗教伦理道德教育同普通课程教育结合起来,并将本宗教的基本教义融入到教育活动之中,从办学方针到课程安排,都贯穿了宗教教育理念。
各大宗教都要将本宗教的核心教义体现在教育实践与人才培养之中,专门开设有宗教课程。
在这方面政府采取了积极扶持立场。
2003年特区政府针对道教团体宗教教材匮乏,专门下拨921万元港币,支持香港道教联合会用于编写道教教材。
一般来说,香港宗教团体所办的学校,无论从办学条件,还是从办学质量,都要高于政府所办学校,香港所有的名校,基本上都是教会学校。
3.容闳对中国留学教育的贡献
同治七年(1868年),向清政府提出以选派幼童出洋留学为重点的四项条陈。
同治九年(1870年),在容闳的反复劝说下,曾国藩终于表示愿意向朝廷奏请派留学生。
获得朝廷的批准,同治十年(1871年8月)成立“幼童出洋肄业局”,由陈兰彬任出洋局委员、容闳为副委员。
陈兰彬负责留学学生在美期间的中文学习,容闳则负责孩子们在美国的教育,直至同治二十年(1881年)清政府撤回留学生为止。
这批留美生中从事工矿、铁路、电报者30人,其中工矿负责人9人,工程师6人,铁路局长3人;从事教育事业者5人,其中清华大学校长1人、北洋大学校长1人;从事外交行政者24人,其中领事、代办以上者12人,外交部部长1人、副部长1人,驻外大使1人,国务院总理1人;从事商业者7人;进入海军者20人,其中14人为海军将领。
总之,除早亡、留美不归和埋没故里者外,大都在不同的岗位上为中国的现代化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4. 《宾尼报告书》
20世纪初,在辛亥革命和中华民国成立的影响下,大批知识份子和清朝遗老迁港从事教育事业,促使了不少中文学校的出现。
中文学校以中文为教学语言,传授中国文化;五四运动使新思潮传播炽热,英国政府对香港教育的情况极为关注,因此于1935年5月派出皇家视学官宾尼(E. Burney)来港视察,后向英国国会提交了报告书。
当中指出,政府不应只为少数上流社会人士的儿女提供教育,而更应重视占香港人口大多数的华人。
报告同时建议加强中文教育和关注小学教育。
港府原则上接纳了意见,但核心的英文教学和精英教育政策仍未有重大的改变。
5.《教育委员会报告书》发表后,香港中文书馆的语文教育出现的变化1973年8月,教育委员会发表《教育委员会对香港未来十年内中等教育扩展计划报告书》,目标在1981年能让80%少年获得资助初中学位。
但麦理浩对报告书提出的步伐不甚满意,于是在立法局成立专责小组,最后于1974年10月完成了《香港未来十年之中学教育》报告书,目标于1979年推行九年免费教育,以及建议取消中学入学试、推行浮动班制和买位制等。
其后,麦理浩突然于1977年10月5日宣布将九年免费教育提前到1978年施行。
据研究发现,这是因为当时香港法定最低劳工年龄(14岁)比国际惯例(15岁)要低,港督为挽回当时面对的“国际信用危机”而仓卒决定的。
这项政策使得每一个小学毕业生都能升读初中接受教育。
由于港府目标在扩展中小学教育,高中和专上教育的发展在1990年代前仍然非常有限,在此时期比较突破性的是香港中文大学的成立。
早于1951年,港督葛量洪委任贾士域(Keswick)就香港高等教育作出研究报告,当时的结果是不主张另设一所新的中文大学。
虽然1950年代香港开始出现一些专上学院,如香港浸会学院,但这些学院的功能并不能与大学相提并论。
至1959年,港督柏立基邀请富尔敦(J. S. Fulton)来港考察,并建议香港大学开设中文部,但被港大拒绝。
于是他提出把当时的三所中文专上学院合并,以组成中文大学。
中文大学的筹备工作于1961年6月正式展开,港督任命关祖尧为筹备委员会主席。
香港中文大学终于1963年10月17日正式成立,打破了英国普遍在殖民地只设一所大学的传统。
而高中的发展则要等到1977年《高中及专上教育绿皮书》的发表才开始,绿皮书提出适龄少年应有50%获得资助的学位,但受到社会上普遍的反对。
1978年10月,《高中及专上教育发展白皮书》就把数字由50%提高至60%,以抒民愤。
直至1988年,这项政策仍未有重大改变。
1877年,港府修订《香港补助书馆计划》,提出受助学校教授世俗教育不得少于4小时,但不干预教授宗教科目和课外的宗教指导。
这个计划解决了长期以来宗教教育的垄断;至1896年,香港的英文书院已达到101间。
1845年,华民政务司建议政府每月津贴十元予8间中文学塾。
港督戴维斯将建议转呈英国政府,英国殖民地部回复称要视乎学校课程、师资和人事任命方式才决定。
1847年,港府组成调查委员会,调查维多利亚城、香港仔和赤柱学塾
的情况。
随后,调查委员会发表报告,建议政府成立委员会监管受津贴的学塾。
同年8月,港府委任巡理司、华民政务司和殖民地随军牧师组成教育委员会,负责管理资助事宜和监管受补助的学塾;政府同时又鼓励受资助学塾转为官立。
接受转为官立的中文学塾于1855年改称为“皇家书馆”、又称“国家义学”,接受每个月五元的津贴,并受1857年制订的《皇家书馆则例》所监管。
战后很多民间慈善团体、宗教团体、工会、同乡会都相继在旧式楼宇开办了不少义学和识字班。
这些班都是免费或只征收极低廉的学费的,帮助解决了不少青少年失学的问题。
932所,注册学生数65,230人。
根据程度可分为中学和小学;根据语言可分为英文学校和汉文学校;根据教育性质又可分为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
具体地说,其中有145所英文学校(6所中学、133所小学、6所职校)和778所汉文学校(101所中学、675所小学、2所职校)。
所修课程,具体编制,大多同前述学校没有太大的差别。
很显然,此期为香港教育制度的成型阶段。
就教育行政制度的演变而言,首先,港府设置了教育司署,任命了教育司,将整个香港教育置于统一管辖范围之内,解决了从前各类学校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为日后教育行政机构的设置确定了路向,构划了具体的功用特征。
其次,制定了《教育条例》和《教育规例》,明确了教育行政必须依循的规则,使管理工作法规化、程序化。
这些皆已具有典型的现代教育行政的特征。
在学制发展方面,中等教育之上出现了与之衔接的高等教育,确立了由私塾而至英文中学,再至香港大学的上下一贯的体制。
因此,无论是教育行政制度,还是学校教育制度在此期间皆迈出了发展的一大步。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香港教育制度的模式,是基本以此为蓝本,逐渐趋于完善的。
但是,客观地说,由于港英政府一贯地对教育采取消极保守态度,这种教育制度还很不成熟,挂一漏万之嫌实所难免。
尤其是政治色彩过于浓厚,殖民因素充斥其中,如以英文学校为发展重点,漠视中文教育的存在;高级行政人员须由英人担任,从官学生中招取,未接受过英式教育的人至多成为助手,不能主事;香港大学建校目的是为港英当局培植亲信等,时时处处流露出阶级差别和等级歧视。
甚而至于,还专门为英籍儿童开设学校,以别于华人子弟。
根据港府制定的教育政策,“英国的儿童由政府另设学校来教育他们,不与种族不同、信仰不同的儿童混杂。
”港府办有3所官立英童小学和1所英童中学,加上由驻军办理的5所英童小学,构成教育制度中的一个系统,即由英童小学,至英童中学,最后以考升英国剑桥大学为目标。
而为华人子弟办理的学校则构成另一系统,经由私塾,8年制英文中学和香港大学完成教育,从而形成鲜明的双轨制特征。
8.香港教育史
香港的教育情况,从宋代起才有确实史料记载。
英国接管香港之初,香港政府并不热心发展教育;教育政策只着重培养殖民地官员,以及宣扬英国威信。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香港人口飙升,教育需求随之增加。
在各方压力下,殖民地政府才首次聘请国际顾问进行教育研究,促成了义务教育的推行。
1997年主权移交以后,特区政府着手推行教育改革,却引起连串争议。
9.日占期间,香港教育界缘何对日军并无不共戴天之仇?
1941年12月,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并进攻香港。
同年12月25日港督杨慕琦宣布投降,开始了三年零八个月的艰苦岁月。
日治初期,香港由临时军政府统治,教育全面停顿,大量教师流失。
1942年2月,日本正式设立香港占领地政府。
由于处于太平洋战争时期,港日政府无力顾及教育的发展,加上缺乏教师,使得香港教育停滞不前。
虽然如此,港日政府仍着意恢复香港的教育。
其教育政策主要有三大目标:一是透过学校要求教师配合宣传“东亚共荣圈精神”;二是透过大力推动日语教育、减弱中英文的影响力,从而确立日本文化作为宗主的地位;三则是设立短期专科学校以暂时舒缓人才短缺的问题。
日治时期的教育有明显的日化色彩,以宣扬大东亚共荣圈为宗旨。
1943年4月1日,香港东亚学院院长小林就说该学院成立目的为:“使对于香港占领地总督部管辖地区内居住之中国青年,以东洋精神为原则,日本道德为基础,实行师范教育,而亦同时实施实务教育,目的即养成中国人成为真正东亚之中国人,奉行日本一德一体亲善友好提携之实现,使共同向大东亚共荣建设之途迈进。
”从这段讲话就可以得知,日本人企图以日本文化塑造香港年轻人,使他们认同大东亚共荣圈,以加强对他们的统治。
10.日化政策是如何强调日语在香港中小学教育中地位的?
日治期间,绝大部分停办的学校并无恢复,全港学生人数由沦陷前约12万,锐减至约7000人。
港日政府成立后,恩威并施,努力拉拢留港的教育界人士。
1942年5月政府宣布20所学校复课,包括光华、西南、知行、信修、港侨、湘父、钥智、丽泽、华仁、圣保禄、培正、九龙塘、德贞、德明、圣保罗女校、圣玛利、圣类斯工艺院、香港仔儿童工艺院和中国儿童书院。
1943年学校数目增至34所,但某些学校被政府怀疑“不忠”被迫再度停课。
政府规定所有教师必须学习日语,学校每周必须教授日语4小时以上,并禁止教授英语。
但许多家长宁愿子女失学,也不愿接受日本的奴化教育。
为了进一步管理文化教育事务,港日政府于1943年在民治部下成立文教课,首任课长为长尾正道;并制订了《私立学校规则》和《私立日语讲习所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