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关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201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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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2012年12月)61937171[1]

公司章程(2012年12月)61937171[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2012年12月21日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股份转让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二节股东大会第三节股东大会提案第四节股东大会的召开第五节股东大会决议第五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二节董事会第六章总裁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七章监事会第一节监事第二节监事会第三节监事会决议第八章公司债券第一节公司债券的发行第二节公司债券的转让、质押和继承第三节公司债券的回购第九章公司劳动人事制度和工会第十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内部审计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十一章通知与公告第一节通知第二节公告第十二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十三章修改章程第十四章附则II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1999)157号文批准,由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中国北方工业公司、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总公司、钢铁研究总院、北京市密云县工业开发区总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110000000274564。

第三条公司于1999年8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于1999年11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Unisplendour Corporation Limited第五条公司住所:北京市清华大学紫光大楼邮编:100084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08万元。

紫光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紫光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0-055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7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7月24日在致真大厦紫光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旭芳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通过关于补选郭京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康旭芳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郭京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7月25日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郭京蓉:女,55岁,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清华大学热能汽车工程系团委书记、学生组长,清华能源仿真公司总经理助理,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办公室主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总监、副总裁。

郭京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郭京蓉女士除因参加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深南电A:关于更换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深南电A:关于更换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股票代码:000037、200037;公告编号:2019-058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更换审计机构的原因经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现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公司拟更换2019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更换审计机构事项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支持。

公司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经综合评议,公司拟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0796417077执行事务合伙人:李金才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营业场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栋1门5017室-11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的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专业的执业团队和丰富的审计经验,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此次审计机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及年度内控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更换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1、公司董事会已与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并征得其理解与支持。

紫光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紫光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0-022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4月29日在致真大厦紫光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一、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

电大最新《审计学》形考01-07任务网上作业网学教学实践活动及阶段性测试参考答案

电大最新《审计学》形考01-07任务网上作业网学教学实践活动及阶段性测试参考答案

《审计学》形考01任务一、案例分析题1、【资料】甲公司主要从事日常消费品的生产和销售,日常交易采用自动化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和手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系统自2006年以来没有发生变化。

甲公司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内各主要城市的日常消费品经销商。

A和B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表。

A和B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所了解的甲公司及其环境的情况,部分内容摘录如下:(1)在2006年度实现销售收入增长10%的基础上,甲公司董事会确定的2007年销售收入增长目标为20%。

甲公司管理层实行年薪制,总体薪酬水平根据上述目标的完成情况上下浮动。

甲公司所处行业2007年的平均销售增长率是12%。

(2)甲公司财务总监已为甲公司工作超过6年,于2007年9月劳动合同到期后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高薪聘请。

由于工作压力大,甲公司会计部门人员流动频繁,除会计主管服务期超过4年外,其余人员的平均服务期少于2年。

(3)2007年度甲公司主要原料的价格与上年基本持平,供应商也没有大的变化,但由于技术要求发生变化,D产品所耗高档金属材料比C产品略有上升,使得D产品的原材料成本比C产品上升了3%。

(4)甲公司的产品面临快速更新换代的压力,市场竞争激烈。

为巩固市场占有率,甲公司于2007年4月将主要产品(C产品)的销售下调了8%至10%。

另外,甲公司在2007年8月推出了D产品(C产品的改良型号),市场表现良好,计划在2008年全面扩大产量,并在2008年1月停止C产品的生产。

为了加快资金流转,甲公司于2008年1月针对C产品开始实施新一轮的降价促销,平均降价幅度达到10%。

c产品毛利率为8.1%。

【要求】针对以上资料,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请逐项指出所列事项是否可能表明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如果认为存在,请简要说明理由,并分别说明该风险是属于财务报表层次还是认定层次。

答:(1)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理由:①2007年该行业平均销售增长率为12%,而甲公司计划要求增长率为20%(超同行业增长率67%),甲公司是否可能达到这种超增长率?面对此问题注册会计师应该保持高度的职业怀疑态度。

紫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3-20

紫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3-20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0-007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3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3月18日在紫光大楼一层116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6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以6票全票赞成,做出如下决议:一、通过《200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二、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三、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四、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五、通过《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六、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经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2009年度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本年度公司合并净利润为31,988,192.8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198,819.28元,加上年初合并未分配利润38,587,821.59元后,合并未分配利润为67,377,195.11元。

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9年末公司总股本20,60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20,608,000.00元,合并未分配利润尚余46,769,195.11元。

2009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通过关于续聘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支付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将续聘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同意公司向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09年度审计费用55万元,所有审计业务所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同时,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报酬。

紫光股份年报(000938)年度报告2011年(电子设备收益分配)紫光股份有限公司_九舍会智库

紫光股份年报(000938)年度报告2011年(电子设备收益分配)紫光股份有限公司_九舍会智库
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2011 年度
2010 年度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收益
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收益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5.38
0.209 0.209
4.17
0.161 0.1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项目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本报告期变动前
数量
比例
44,906,052.06 33,221,560.69 2,605,463.77 157,216,288.84
24.06% 29.53%
58,061,437.60 31,988,192.80
1163.03% -50,813,073.48
-2.20% 408,162,571.9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年度报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未发行股票,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
(二)股东情况介绍
1、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为 40,296 户,本年度报告公布日前一个月末股东总数为 38,828 户。 2、报告期末本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数量单位:股
序 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光韵达: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光韵达: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公告编号:2013-032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关于名称变更的通知函。

具体内容如下:
为积极实践做强做大“走出去”的发展战略,着力实现“规模化、多元化、国际化、信息化、品牌化”目标,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平等自愿、互利共赢、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了合并,并于4月30日签订了《合并协议》。

合并后的事务所使用国富浩华的法律主体,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从7月1日正式启用。

国富浩华名称变更后仍继续沿用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等全部资质,此前与公司签署的所有合同文本继续有效,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继和履行。

原联系方式不变。

本次更名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情况,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1。

凯迪电力: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凯迪电力: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股票代码: 000939 公告编号: 2013—19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原聘任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众环所”)为公司的年报审计机构,因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引入新投资人,依照新投资人推荐,现董事会提议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1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公司对众环所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安永是全球领先的专业服务公司,在140多个国家及地区设有约700多个办事处,聘用超过152,000名员工。

2011年度全球总收入约229亿美元。

除了提供审计服务外,安永提供的相关服务包括上市及各项增值服务如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税务咨询、收购合并、信息科技安全、绩效改善以及公司治理方案等,并拥有突出资历。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分所成立于2004年,是国际“四大”在湖北/华中地区设立的唯一具有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的专业背景及对世界各主要资本市场的紧密联系将有利于公司的向外发展与合作,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国际级的增值服务与支持。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众环所及拟聘任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分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了解,对其执业质量进行了评价,提出了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建议。

2、《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事宜书面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并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

3、2013年 6月 7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分所为公司审计机构。

紫光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紫光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0-032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5月27日在致真大厦紫光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云计算与数字化产品线,形成完整的“云—网—边—端”产业链,提升公司一站式数字化解决方案端到端交付能力,同意公司与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郑州紫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郑州紫慧”)共同出资设立紫光智慧计算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紫光智慧计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25,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为其控股股东;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15,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0%;郑州紫慧以货币方式出资9,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9%。

该公司主要从事商用计算终端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图形工作站、平板电脑、终端显示器、智能大屏等。

鉴于郑州紫慧的普通合伙人西藏健坤载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有限合伙人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紫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赵伟国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郑州紫慧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事前一致认可该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紫光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紫光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0-038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6月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6月5日在致真大厦紫光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旭芳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6月6日。

农商行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农商行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农商行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您好!我行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并已按照相关法规程序组织开展了招标工作。

根据我行的评审结果,现已确定将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为(新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并向银监会申请备案。

(新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是一家具有丰富经验和声誉良好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会计师团队,具备为农商行提供专业化、高效、优质的审计服务能力。

我行在此重申,自身风险管理能力不断增强,保持稳健经营态势,并将继续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谢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支持,我们将继续尽心尽力,确保您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障。

特此公告!
农商行。

紫光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3-31

紫光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3-31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1—005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3月29日在紫光大楼一层116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以3票全票赞成,做出如下决议:一、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二、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同时,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一致保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以上预案需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通过《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体系完整,保证了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以及信息披露等重点控制活动的执行与监督充分、有效;形成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能够对经营风险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也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经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同时,本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合理;未发现公司董事、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紫光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紫光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0-070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8月24日在致真大厦紫光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于英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一、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符合净额法核算条件的政府补助由总额法改按净额法核算,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会计核算能够更加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期初净资产和2020年半年度净利润。

公司比较期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将根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进行追溯调整,但不会对比较期间的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对此所做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公司在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为期一年的《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将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综合授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600088 中视传媒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600088   中视传媒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编号:临2013-12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目前,双方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已履行完毕。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选聘原则,公司拟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岳华”)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中瑞岳华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且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议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不再续聘信永中和,拟改聘中瑞岳华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改聘中瑞岳华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的表决结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届时信永中和可就不再续聘事宜到会陈述意见。

公司及董事会对信永中和多年来向本公司提供的服务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

航天检测: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航天检测: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证券代码:832007 证券简称:航天检测主办券商:海通证券云南航天工程物探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一)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二)原会计师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5年(三)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了更好推进公司的审计工作,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不再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四)沟通情况公司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已与原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其理解和支持,公司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感谢。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0805090096执行事务合伙人:黄锦辉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执业资质: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业务资格,承担大型及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

上年总业务收入:30,633.41万元上年审计业务收入:23,035.48万元上年证券业务收入:3,150.74万元是否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事务所简介: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国务院国资委核准的承担大型及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北京市司法局批准的司法鉴定资格及在美国PCAOB和加拿大CPAB注册,具有为在美国和加拿大等北美国家证券市场上市的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资格等多项执业资格的综合性专业服务机构。

紫光股份:2009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0-03-20

紫光股份:2009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0-03-20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3,700,000.00 11,652,084.93 1,339,112.61 20,567,103.40
48,722,575.87 5,774,910.57 4,598,003.35 4,830,842.4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55
七、其他综合收益
七、注释 38
29,937,344.34
八、综合收益总额
64,866,483.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61,928,155.3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938,327.77
单位:人民币元
上期金额
3,867,355,385.89 3,867,355,385.89
4,266,673,403.33 13,329,036.70 192,390,159.86
4,472,392,599.89 3,885,210,174.65
60,307,795.90 69,000,681.74 325,038,223.17 4,339,556,875.46 132,835,724.43
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学锋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玮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第 3 页 共 71 页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注释 1

更换审计机构是重大事项 这16家公司为何都解聘了瑞华所

更换审计机构是重大事项 这16家公司为何都解聘了瑞华所

60Finance & Capital 金融·资本吉林森工(600189.SH)3月3日收到上交所监管函,因其 2月29日解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瑞华所”),改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

现在正处于A 股上市公司公布2019年年报时段内,证券市场及监管层对上市公司更换审计机构格外关注。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统计,从今年年初至3月4日,共有35家上市公司更换了审计机构,其中,除了吉林森工外,还有坚朗五金(002791. SZ)、英杰电气(300820.SZ)等16家A股上市公司“炒掉”了瑞华所,拟选聘新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编者注:需经过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据Wind统计,瑞华所在2018年负责325家A股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内排第3名。

到目前瑞华所则只负责32家公司,已有294家公司将其解聘,排名滑落到第30名。

会计师变动是诱因之一吉林森工更换年报审计机构,距离年报预约披露时间不足两个月。

“更换年报审计机构事项是会对上市公司披露年报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进而更换审计机构是重大事项这16家公司为何都解聘了瑞华所《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孙庭阳 | 北京报道影响到公司股价和投资者预期。

”上交所要求,吉林森工要按照公告格式指引补充披露这次变更。

吉林森工需要披露变更的原因。

上交所监管函称,吉林森工此前披露因参股子公司计提大额坏账准备导致公司业绩预亏的公告,上交所对该事项发函问询,要求(瑞华所)会计师就相关问题发表意见。

吉林森工和会计师尚未回复上述问询,上述事项与更换年审机构是否有关联?翻阅上市公司年初以来更换审计机构的公告,对于更换原因,多数为“考虑公司战略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插图:《中国经济周刊》美编 孙竹 2020.3.15中国经济周刊CHINA ECONOMIC WEEKLY61但也有具体原因。

英杰电气因注册会计师跳槽而解聘瑞华所。

英杰电气2月27日公告称,瑞华所四川分所负责公司历年审计业务的项目团队已整体加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个别人员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因英杰电气业务发展情况及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的需要,终止与瑞华所的合作,拟改聘信永中和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远光软件: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远光软件: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公告编号:2019-067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将2019年度审计机构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体事项如下: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于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业务的需要,拟改聘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19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理解和支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由衷的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企业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成立日期:2011年 12月22日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紫光股份:201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11-06-30

紫光股份:201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11-06-30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零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致: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29日在清华大学东门外紫光大楼一层116会议室召开。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徐扬律师和郭伟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法对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予以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本所律师确认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如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根据2011年6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拟于2011年6月29日上午9时在清华大学东门外紫光大楼一层116会议室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之前,即在2011年6月8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并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通知各股东。

根据2011年6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司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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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紫光股份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0-00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本公司2009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发送的《名称变更通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因此,本公司2009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随之相应变更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审计机构事项。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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