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三篇)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确保施工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程安全监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依法独立进行的监督和检查活动,以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第三条工程安全监理实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四条工程安全监理实施应当遵循“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安全监理实施应当采取科学、先进的监理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六条工程安全监理实施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监理质量和水平。
第七条工程安全监理实施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管措施,推动施工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章监理组织第八条工程安全监理应当建立监理组织机构,明确监理职责和权限,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第九条监理组织由监理机构选派的监理人员组成,其中应当包括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程安全监理师。
第十条监理组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监理组织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和监理要求,合理配备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二条监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保证监理人员的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监理组织应当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第三章监理程序第十四条工程安全监理应当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全程参与,并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验收阶段结束。
第十五条工程安全监理应当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文件进行审查和审核,确保施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六条工程安全监理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了解施工进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工程安全监理应当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监理情况,包括施工进度、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安全监理【最新版】实施细则(完整) (1)
应制定紧急预案。 c、交底会上总监理工程师以“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办法”(见
附表一)的书面形式将所列重大危险源控制内容及要求书面对施工总 承包单位进行确认,并履行签收手续。
②安全生产管理例会 a、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管 理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 重大危险安源监控措施情况。 b、会上应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 场施工安全状况,安全生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必要的新议程 ,对
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监控制度 ①监理项目部应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监理控制程序”(见附表
三)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②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现识别策划的危险源,是否列入“重大危
险源工程策划表”(参照安全监理工作作业指导书中“安全监理工作 计划表”),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③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提供 相应交底记录。
⑤在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出现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 和人员生命安全情况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 ,要求施 工承包单位立即对制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 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督的受 检安检站,情况严重的影响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⑥如出现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 及时将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领导、工程安全监督部 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安全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①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对所确定的本工程重大危险源书面制定专
项施工方案并进行报审,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内部有关职能部门是否汇
施工安全监理控制实施细则
施工安全监理控制实施细则一、引言施工安全监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了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高效进行,制定本《施工安全监理控制实施细则》,明确监理人员在施工安全监理过程中的职责和要求,并规定相应的操作流程和控制措施。
二、监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质,熟悉施工安全监理相关法规和标准;2. 监理人员应按照法规和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评估;3. 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并提出相应的监理意见和建议;4. 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共同推动施工安全工作的开展;5. 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执行。
三、安全检查和评估1. 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检查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操作情况;2. 安全检查应注重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材料和施工工艺等方面进行评估,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3. 安全评估应根据施工工艺和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和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4. 安全检查和评估结果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做出整改。
四、安全隐患整改1. 监理人员在发现安全隐患后,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限期整改;2. 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理人员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3. 监理人员应对安全隐患整改进行跟踪和复查,并及时向施工单位反馈整改情况;4. 如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情况,监理人员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五、沟通与协作1. 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及时了解施工进展和安全问题;2. 监理人员应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协调解决施工安全问题;3. 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召开施工安全会议,对施工安全工作进行沟通和协调,推动问题的解决。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一、目的和依据本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目的是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实际情况制定。
二、监理单位的职责1. 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章制度。
2.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了解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对施工单位的组织和管理是否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进行审查和监督。
3. 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4.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记录和报告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事故,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监理单位应当参与工程施工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施工单位的职责1.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并执行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施工单位应当对参与施工的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4. 施工单位应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5.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进度和安全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四、监理工作的内容1.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包括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包括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情况。
4.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设备的安全使用情况。
5.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进行检查,包括培训内容的合理性和培训效果的评估。
6. 监理单位应对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并提出预防措施。
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施工监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施工监理应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要求进行,并报告项目负责人。
第二章安全施工监理的任务和职责第四条安全施工监理的任务是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安全施工监理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审核施工图纸和文件,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确保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二)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审核,确保安全施工条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三)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管理,包括人员、材料、机械设备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四)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发现,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五)协助有关部门对施工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六)制定相关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进行;(七)对施工过程中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提出相关安全改进措施;(八)定期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安全施工监理工作情况;(九)进行安全施工监理工作的记录和档案管理。
第三章安全施工监理的组织和实施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并安排安全施工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施工监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施工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工程类专业本科学历;(二)具备一定的工程实践经验;(三)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了解施工行业的最新发展动态;(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处理施工中的各类问题。
第八条安全施工监理人员应按照项目负责人要求进行工作,并保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九条安全施工监理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工作:(一)熟悉项目的相关要求和施工图纸,了解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二)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三)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四)协助有关部门对施工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五)定期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安全施工监理工作情况。
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概述施工安全监理是保障施工工程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提高施工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监理资质要求1. 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备案登记。
2.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持有国家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 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前进行安全管理计划的编制,并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
2.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在施工过程中符合安全要求。
3. 监理人员应提前对施工现场进行勘查,并将勘查记录报告给监理机构。
四、施工中的监理要求1. 监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管理计划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检查。
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2.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进行指导,并定期组织施工安全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
3.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4. 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事故,并向监理机构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五、施工后的总结和验收1. 施工结束后,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进行全面评估,并编制监理报告。
2. 监理报告应包括施工安全的评价、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等内容。
3. 施工单位应针对监理报告中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给监理机构进行验收。
4. 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并发表最终的监理意见。
六、违规与处罚1. 如施工单位存在重大违规行为,监理机构有权向相关行政部门报告,并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 监理机构应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考核,如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七、附则1.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2. 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在执行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行业的规范要求。
3.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监理机构所有。
总结本实施细则旨在提供一个规范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方针,确保施工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和健康性,安全监理的实施细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监理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设备的使用、安全防护措施的执行等方面的监督和指导。
2. 安全监理计划:制定适当的安全监理计划,包括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协助施工单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等。
3. 安全检查和评估: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和纠正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向相关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
4. 资料记录和报告:对安全监理工作的记录和报告,包括安全检查和评估的结果、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安全事故的处理等,以备查阅和审计。
5. 安全培训和指导: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和管理能力。
6. 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进行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 合作与沟通:与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和业主进行密切合作与沟通,共同推进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项目的安全顺利进行。
通过以上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和现场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一、引言安全施工是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减少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的重要保障措施。
施工监理是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重要环节。
本文旨在制定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人员在施工中应遵守的规定,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二、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1. 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专业知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安全规范。
2. 监理人员要积极宣传施工安全知识,指导施工单位制定安全计划和安全措施。
3. 监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监理人员要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5. 监理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安全检查和监理计划,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三、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1. 施工单位要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 施工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人员按规定进行操作。
3. 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4. 施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奖惩机制,激励施工人员积极参与安全工作。
5. 施工单位要定期向监理人员报告施工中的安全情况,及时处理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
四、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要划定安全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2.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提供必要的紧急救援设备。
3. 施工现场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
4. 施工现场要做好现场巡视记录,及时发现施工人员的违规行为,并进行纠正。
5. 施工现场要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和紧急预案制定,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五、安全施工监理的措施1. 安全施工监理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督体系,包括安全督导、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环节。
2. 安全施工监理要及时发现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安全监理的任务是审查、监督和指导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商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安全监理应根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工作。
3.安全监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具备较强的安全技术和管理能力。
二、工作内容1.安全方案的审查(1)对施工承包商提交的安全方案进行评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与施工承包商共同制定适当的应急预案。
2.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1)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3)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1)定期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2)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
4.安全培训和教育(1)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适时组织安全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5.安全记录和报告(1)定期报告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做好相关的安全记录,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台账和事故记录等。
(3)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
三、工作要求1.安全监理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
2.安全监理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施工承包商的干扰。
3.安全监理应当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安全监理应当与施工单位保持密切合作,积极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改进方案。
5.安全监理应当保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记录和隐私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单位或个人。
四、考核和奖惩1.对安全监理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2.对于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工程,应进行事故责任的调查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对于安全监理工作不力或失职的情况,应及时予以整改或替换。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完整)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完整)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合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实施。
第三条安全监理实施包括安全监理组织与管理、安全监理任务的执行和安全监理报告的编制。
第四条安全监理实施的目标是确保建设工程发展符合安全标准,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监理组织与管理第一节安全监理组织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成立安全监理组织,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建设工程的安全工作。
第六条安全监理组织应当设立办公室,配备专业监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二节安全监理管理第七条安全监理组织应与施工单位建立工作连系,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安全监理组织应当制定安全监理计划和安全监理手册,并进行及时修订。
第九条安全监理组织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提升监理人员的安全技能。
第三章安全监理任务的执行第一节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第十条安全监理组织应参预建设单位的方案评审和设计审查工作,提出安全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工程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施工方案等文档赋予安全监理组织。
第二节施工过程监理第十二条安全监理组织应定期或者不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安全监理组织应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章安全监理报告的编制第一节安全检查报告第十四条安全监理组织应当及时编制安全检查报告,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安全检查报告应当包括安全问题的描述、整改措施的建议以及整改期限等内容。
第二节安全监理总结报告第十六条安全监理组织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编制安全监理总结报告。
第十七条安全监理总结报告应当对整个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整改情况和安全管理经验进行总结和评估。
扩展内容:1、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 附件一:安全监理计划- 附件二:安全监理手册- 附件三:安全检查报告模板- 附件四:安全监理总结报告模板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指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管理的法规文件。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篇)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的目标是预防和控制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确保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建筑物的安全。
第四条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注重预防为主,综合施策,防范风险,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应由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安全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计划第六条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计划,并报送监理单位审核和批准。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现场各工程部位的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二)施工现场安全组织与管理的具体措施;(三)施工现场安全培训计划;(四)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监督的具体要求;(五)施工现场危险物品和设备的管理措施;(六)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 prominently 显示施工现场安全计划,并向相关人员进行解读,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组织与管理第九条建设单位应按照施工现场安全计划的要求,合理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与职权,确保施工安全的监督与指导。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一)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培训和演练;(三)及时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动态,做好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例会,及时解决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如安全标识、安全道路、安全网等。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警示制度,及时向施工人员发布安全警示信息,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培训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篇)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提高工程施工安全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任务是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四条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
第五条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由具有资格的监理机构进行。
第二章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组织和管理第六条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由监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
第七条监理机构应当对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八条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岗位的资格和经验,在施工期间全程跟进工程进展,提出有关安全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九条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制定监理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监理。
第十条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并提出安全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三条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当保障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接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等的礼金、礼品等财物。
第三章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具体内容第十四条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条件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施工场地的安全条件,包括场地平整度、施工道路通行条件、施工设备设施等;(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围挡、防护网、扬尘防控等;(三)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培训;(四)施工设备和机械的安全技术状况;(五)施工材料的安全质量;(六)施工作业的安全标准和施工工艺;(七)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八)其他与施工安全相关的内容。
(1)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云南省昆明润滇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二○○五年十二月责任表批准:审核:校核:编写:1.1 总则(1)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1)创建“安全文明工程”。
2)无人身死亡事故。
3)无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4)无重大交通事故。
5)无重大火灾、洪灾事故。
6)杜绝重伤事故。
7)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
(2)本细则编制依据:1)国家、部、省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程。
2)建设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及制度。
3)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施工监理合同文件。
(3)本细则适用于水利水电建筑与安装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4)监理单位对安全施工监督管理所承担的职责:1)协助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安全资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度汛措施等进行审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和处理施工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并监督承建单位落实必要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3)当承建单位安全生产严重失控时,建议建设单位下令进行停工整改。
4)协助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1.2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1)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这是安全管理的高层机构,由参建各方和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监督与协调。
(2)在监理机构内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部长分管一块、专职、兼职监理工程师参加的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安全生产监理组织保证体系见图1-1。
图1-1 安全生产监理组织保证体系1.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承建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督促承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4篇)
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主委托,以保障建筑施工和使用的安全为目标,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安全专项监理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的专项监察活动。
第三条安全专项监理应当依法独立行使权力,保证监理人员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四条安全专项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素质,并按照国家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聘请安全专项监理机构从事安全专项监理工作,并与其签订监理合同。
第二章安全专项监理的组织和职责第六条安全专项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确保安全专项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安全专项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相关的管理文件和监理细则,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第八条安全专项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一)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对其进行评估和审核。
(二)监督施工单位的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检查其资质证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监督施工单位的现场作业人员着装、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使用安全设备的情况。
(四)监督施工单位的现场作业人员的作业方式和作业程序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五)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工程设备和施工材料的安全状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六)监督施工单位对事故隐患和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七)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
(八)监督施工单位的人员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追究的处理,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九)其他与安全专项监理有关的工作。
第三章安全专项监理的程序和要求第九条安全专项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单位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监理工作,并做好监理记录和监理报告。
施工安全监理控制实施细则(3篇)
施工安全监理控制实施细则一、临时用电1、施工临时用电要有专项方案,由专业工程师或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编制。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并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它杂物。
4、在建工程的外侧边缘与外界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的一侧。
5、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被吊物边缘与架空线路的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6、施工现场予埋的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并要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8、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9、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有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10、配电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
停电必须有专人负责。
1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12、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数木、脚手架上。
13、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邻近的线路,照明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
14、电缆穿越建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15、橡皮电缆架空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16、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17、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以易受外来物体撞击,强烈震动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保护处理。
18、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等必须作保护接零。
保护接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19、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专业的安全监理机构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执行,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更好地实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一、监理机构的职责和义务1.监理机构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监理机构要与施工单位合作,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安全培训计划和应急预案等,并协助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3.监理机构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4.监理机构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及时查看施工材料的质量,及时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
5.监理机构要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安全资料和相关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并及时提出建议。
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1.施工单位要制定施工安全计划,并向监理机构报备。
2.施工单位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备。
3.施工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4.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5.施工单位要保证施工设备的安全性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设备安全运行。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1.施工现场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警戒线、安全标志和安全提示牌等。
2.施工现场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施工现场要设立专门的安全通道,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出入。
4.施工现场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防护网、防护栏杆等,防止施工人员意外坠落。
5.施工现场要定期组织疏散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避险能力。
四、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的协作2.监理机构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整改措施。
3.监理机构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考核,及时通报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和成果。
4.施工单位要向监理机构及时报备工作进展情况和安全问题,接受监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前言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是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无事故地完成工程,保障工人和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文将针对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实施细则进行详细的介绍。
二、监理主体(一)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并具有一定的工程经验和安全管理经验。
(二)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的资质证书,并且有一定的安全监理案例经验。
三、监理责任与义务(一)监理责任:监理人员应当全权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发现和处理,确保工程的安全施工。
(二)监理义务:监理人员应当立足于安全监理的实际情况,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监理义务,保障工程施工的安全。
四、监理流程与要点(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人员应当在施工准备阶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施工前的安全条件符合要求。
(二)施工阶段:监理人员应当定期巡查施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记录和报告。
(三)竣工验收阶段:监理人员应当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对工程施工的安全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五、监理记录与报告(一)监理记录:监理人员应当及时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并进行归档保存。
(二)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当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情况以及建议等。
六、监理考核与奖惩(一)监理考核: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施工的安全情况对监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监理人员的评价依据。
(二)监理奖惩:建设单位应当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奖惩,对于工作出色的监理人员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力的监理人员应当进行批评和处罚。
七、监理合同与费用(一)监理合同:监理人员与建设单位应当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监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二)监理费用: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监理费用。
八、监理制度与管理(一)监理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制度,明确监理工作的职责和权限,为监理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管,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众的财产安全及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进行监理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安全监理人员等。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安全监理。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组织并配合施工安全监理的进行。
第五条施工安全监理应针对工程的不同阶段制定相应的监控方案,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和监管。
第六条施工安全监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科学、勤务的原则,确保监督过程的公正性和监督结果的真实性。
第七条施工安全监理应当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建立起密切联系,及时沟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八条施工安全监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出具监理报告,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施工安全监理的任务和职责第九条施工安全监理的任务和职责包括:(一)监督建设单位对施工安全的组织管理情况,审核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二)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和工人的操作行为,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材料的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材料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四)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设备安全可靠。
(五)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安全。
(六)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七)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八)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防范事故的发生。
(九)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确保及时应对事故。
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细则)标题: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细则)一、前言本《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项目合同约定,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
旨在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系统化,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及参与各方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安全监理工作原则与目标1. 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履行监理职责,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 目标:实现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无重大安全事故,降低一般安全事故率,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提升项目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三、安全监理工作内容与程序1.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专项施工方案等,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标准。
2. 参与并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估与控制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3.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验证整改效果。
4. 监督施工单位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5.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6. 如发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安全监理工作的考核与奖惩将安全监理工作纳入对施工单位的月度、季度和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中,对于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制度予以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
五、结语安全监理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的重要环节,全体监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本细则,做到全员参与、全程监控、全方位管理,以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建设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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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编号:YXH/JL02-XZ-001)四川中和智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兴河梯级水电站工程监理部二○一一年九月责任表批准:审核:校核:编写:1.1 总则(1)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1)创建“安全文明工程”。
2)无人身死亡事故。
3)无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4)无重大交通事故。
5)无重大火灾、洪灾事故。
6)杜绝重伤事故。
7)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
(2)本细则编制依据:1)国家、部、省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程。
2)建设单位制定的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及制度。
3)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施工监理合同文件。
(3)本细则适用于永兴河梯级水电站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4)监理单位对安全施工监督管理所承担的职责:1)协助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安全资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度汛措施等进行审批,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和处理施工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并监督承建单位落实必要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3)当承建单位安全生产严重失控时,建议建设单位下令进行停工整改。
4)协助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1.2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1)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这是安全管理的高层机构,由参建各方和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监督与协调。
(2)在监理机构内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部长分管一块、专职、兼职监理工程师参加的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安全生产监理组织保证体系见图1-1。
图1-1 安全生产监理组织保证体系1.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承建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督促承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4)督促承建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检查并督促承建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6)督促检查承建单位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7)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8)发现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要责令其停工整顿.1.4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1)在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上报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1)安全资质及证明文件(含分包单位)。
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专业人员配备。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5)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度汛措施、安全操作规程。
6)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等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7)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
8)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2)根据承建单位上报的有关文件,监理单位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审查,经检查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才能开工:1)承建单位(含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并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2)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并配备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3)编制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落实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度汛措施和防护措施.4)检查开工时所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是否到达现场,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已经到位,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及上岗证.6)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和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加强职工安全意识。
7)分部工程开工前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8)在施工开始之前,应了解现场的施工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以便掌握有关资料,及时提出防范措施。
9)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标准,在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
1.5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1)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过程文件。
(2)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3)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措施,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人员、机械设备及工程安全。
(4)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加强现场监督与检查,专职安全员应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安全监察部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视工程情况在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大、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和验收。
(5)接受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组的安全检查活动。
(6)安全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及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及安全隐患应要求承建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7)加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将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以安全月报的形式报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8)按要求及时提交各阶段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9)组织或协助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1.6 爆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6.1 总则(1)为加强施工现场爆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03、《水工建筑物岩石爆破施工技术规范》DL/T5389-2007特制定本规定。
(2)爆破作业安全要求高、破坏性强,因此,承建单位必须对爆破作业人员加强规程、规范知识的教育,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
对施工现场严格检查、爆破作业严密监控、违章现象严肃处罚,及时发现、纠正施工作业中的违规行为,将各类隐患、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确保施工区域人、机、物的安全及生产的安全。
(3)现场监理工程师将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求,检查、督促承建单位做好现场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1.6.2 爆破作业的基本安全要求(1)认真执行爆破作业安全规程和安全规定,切实做好爆破作业后的安全检查和安全处理。
(2)爆破作业要做到“三统一”,即统一时间、统一指挥、统一信号,划定安全警戒区、明确安全境界人员。
(3)认真编制爆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作业技术交底工作。
(4)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5)爆破材料必须符合标准和工地使用条件,每批爆破材料使用前必须进行有性能、工艺参数的试验。
(6)严禁边打眼、边装药、边放炮及挤压装有雷管的起爆药。
(7)严格火工器材的安全管理使用、保管、加工、回收、运输等各环节的安全工作,凡有火工器材的场所严禁烟火。
(8)在同一地点,露天浅孔爆破不得与深孔、硐室大爆破同时进行。
(9)装药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均应撤离至指定安全地点或采取防护措施,撤离之前不得将爆破器材运到工作面。
(10)在无照明的夜间、中大雨、浓雾天、雷电和五级以上大风(含五级)等恶劣天气,均不得进行露天爆破作业。
(11)点炮人员事先必须选定安全隐蔽地点,当爆破地点没有安全可靠的撤离条件时,严禁使用火药起爆(按规定要求点炮)。
(12)地下洞井内空气含沼气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l%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13)防止因爆破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以及加剧不良地质地段岩体的恶化。
1.6.3 爆破作业的审批程序、信号和安全警戒(1)爆破作业的审批程序。
1)预裂爆破、特殊环境爆破(如主要设备、主要建筑物及高压线等附近)或一次起爆药超过2000kg,都必须编制爆破设计书,经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一次起爆药量超过300kg及一般爆破作业,均需编制爆破设计,报请监理单位审批。
2)爆破设计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3)各施工队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领取“爆破作业准爆证”后,在核定的时间内实施。
4)“爆破作业准爆证”应由承建单位安全科会同调度室审核签发,保留存根备案。
(2)爆破作业的信号。
1)视觉信号:各作业点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应树立起红旗标志,以提示人们注意爆破的方位,有效地选择避炮地点,作业完毕后收回。
2)音响信:。
采用警报器、广播等音响工具所发生的信号.(3)爆破作业的安全警戒。
1)各施工队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布置严密的安全警戒。
安全警戒一般分为两道设置,离爆破中心点半径300~500m范围为第一道警戒区,在装药点50m范围内设置第二道警戒区。
第一道警戒区由责任心较强的作业人员担任,第二遭警戒区的警戒任务由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监督员等担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该警戒区。
2)担负安全警戒任务的人员应有口哨、佩戴胸卡或持红旗,警戒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严格履行职责.3)在预告信号发生后,各安全警戒点应将警戒范围的人员、车辆迅速组织撤离。
所有无关人员应听从安全警戒人员的指挥,迅速撤离,不得无故拖延,影响爆破作业,否则由此而发生的意外事故,自负责任。
(4)标识与警示。
施工区域和现场,应设置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标牌、标语及宣传栏(橱窗);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上下层交叉立体施工时,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识。
夜间施工要保证作业场所和相关通道有足够的照明。
施工现场相关部位的安全警示标识必须醒目,临边、孔洞、人员进出口等部位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善。
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建立值班检查室,有专人负责,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7 大型土石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7.1 总则(1)为加强对施工现场大型土石方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据《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L/T5389-2007,制定本规定。
(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规定的监督管理要点,检查、督促承建单位做好大型土石方工程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1.7.2 一般原则(1)承建单位在进行大型土石方工程施工时,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工业卫生标准,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开工前,承建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方案、方法和总平面布置图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逐级向施工人员交底,确保实施。
(2)施工中应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合理组织施工程序,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对整个施工期的地质工作应足够重视。
在开挖过程中当岩体壁面裸露后,若发现与原设计所依据的地质条件有较大差别,或未能预见不良地质现象危及人身安全时,则应及时作出明确判断,采取果断的施工措施,以防止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