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版18项医疗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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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18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医疗机构18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制度具体如下: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附: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2024年最新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2024年最新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2024年最新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医疗安全是医疗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和医疗服务的质量。

为了进一步保障医疗安全,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2024 年,医疗行业对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进行了更新和完善。

以下是这十八项核心制度的详细内容:一、首诊负责制度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在遇到复杂、疑难或特殊病例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或组织会诊,确保患者得到准确的诊断和恰当的治疗。

二、三级查房制度住院医师每日至少查房 2 次,主治医师每日至少查房 1 次,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 1 2 次。

各级医师在查房过程中,要详细了解患者病情,制定和调整治疗方案,指导下级医师的医疗工作。

三、会诊制度当患者病情超出本科室诊疗范围或需要其他科室协助诊治时,应及时申请会诊。

会诊医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认真查阅病历,提出会诊意见,并对会诊结果负责。

四、分级护理制度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将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护理人员应按照相应的护理级别,为患者提供全面、细致的护理服务。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包括临床科室值班、医技科室值班、护理值班等。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交接班时,要详细交接患者的病情、治疗情况和注意事项等。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对于诊断或治疗存在困难的病例,应组织相关科室的医师进行讨论,分析病情,明确诊断,制定最佳治疗方案。

疑难病例讨论应定期举行,并做好记录。

七、术前讨论制度在手术前,手术医师团队应针对患者的病情、手术指征、手术方式、手术风险等进行全面讨论,制定详细的手术方案和应急预案。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对于死亡病例,应在患者死亡一周内进行讨论。

分析死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

九、查对制度在医疗工作的各个环节,如医嘱开具与执行、药品发放与使用、手术操作等,都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患者信息、医疗操作和用药的准确性。

18项医疗核心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

1 、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查对制度;9、值班和交接班制;10、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危(wei)险值报告制度;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7、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凡挂号病人,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者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转科、传染病报告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问询病史、体格检查,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初步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者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者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时,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晰,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者多科疾病,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组织会诊与处理,必要时报告医务部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收治或者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抢救与处理。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者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者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因本医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好后,由科主任提出申请报医务部允许,并请示业务副院长批准允许后方可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殊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或者拒绝。

6、医务部负责首诊负责制的督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通报。

1、建立我院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者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者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 (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 2 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 1 次。

18项核心制度完整版

18项核心制度完整版

一、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二、医院运行基本监测指标一、资源配置:1、实际开放床位、应急扩展床位数;2、全院员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医师数、专∕兼职心理治疗师数、医疗社会工作者数、护理人员数、医技人员数)。

3、医院医用建筑面积。

二、工作负荷:1、年门诊人次、年急诊人次。

2、年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

3、年开展基层和社区公共精神卫生服务指导∕督导人次。

4、年培训综合服务医院医师以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项目数、受训人次。

5、年纳入管理治疗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档案的患者人数。

三、治疗质量:1、入出院诊断符合率;2、住院治愈好转率;3、住院患者抢救例数、死亡例数占同期住院人次的比率。

四、工作效率:1、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2、平均每张床位工作日;3、床位使用率;4、床位周转次数。

五、患者负担(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1、门诊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2、住院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六、资产运营(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2、医疗收入∕百元固定资产;3、业务支出∕百元业务收入;4、资产负债率;5、固定资产总值。

6、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医用材料收入比率;7、人员经费支出∕业务收入。

七、科研成果(评审前5年):1国内论文数ISSN、国内论文数及被引用数次(以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布信息为准)、SCI 收录论文数;2、承担与完成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数。

医院-18项医疗核心制度

医院-18项医疗核心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

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

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

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二)基本要求1。

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2。

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

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分别是:
1. 首诊负责制度。

2. 三级查房制度。

3. 会诊制度。

4. 分级护理制度。

5.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6.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7.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8. 术前讨论制度。

9.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0. 查对制度。

11.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2.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3.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 危急值报告制度。

15. 病历管理制度。

16.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7.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是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基础,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执行本机构的核心制度,并遵循每项核心制度的定义和实施基本原则及关键环节的要求。

2023年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2023年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2023年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1. 患者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在医院内部接受安全的医疗服务,包括建立健全患者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医疗流程规范化,提高医疗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性能。

2. 质量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全员参与的质量体系,制定质量目标和标准,落实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3.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建立医疗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和处理程序,及时解决患者和医务人员之间的纠纷,维护医患关系稳定。

4. 科研与创新制度:鼓励医务人员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并建立科研成果转化机制,促进医院科研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5. 师德建设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师德教育和考核,推动医师诊疗规范、尊重职业道德,提高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6. 病案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病案质量评审和管理机制,确保病案记录准确、完整、规范,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医疗安全。

7. 院内感染控制制度:加强院内感染防控工作,制定相关规范和操作流程,监测和评估院内感染发生情况,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8.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包括招聘、培训、考核和激励等各个环节,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9. 资产设备管理制度:健全医疗设备和仪器的采购、使用、维护和更新制度,保障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患者的安全。

10. 药品管理制度:加强药品采购、配送、使用和储存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合理用药,预防药品误用和滥用。

11. 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医院对社会各界的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公众对医疗服务的认同和了解,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

12. 特殊患者管理制度:针对特殊人群(如老年人、儿童、孕妇、残疾人等)的医疗需求,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提供个性化、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13. 紧急医学救援制度:建立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高医务人员在突发事件和灾害中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生命安全。

14. 患者信息保护制度: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加强信息系统的保护措施,防止患者信息泄露和滥用。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23版)1.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以上。

2. 医保支付制度: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推行按病种付费、按诊断相关组(DRG)付费、按服务包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推动医疗费用合理控制。

3. 公立医院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治理结构,推动医院分类管理,完善医院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4. 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将常见病、多发病所需的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推进药品价格谈判和带量采购制度。

5. 医师多点执业:放宽医师多点执业政策限制,鼓励医师开展多点执业,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6.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优化价格结构,合理定价,加强价格监管,保障合理利润和医疗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7. 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健全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加强医疗纠纷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

8. 健康档案电子化:推动健康档案电子化,建立全国统一的健康档案信息系统,提高医疗信息共享和调阅的便捷性。

9. 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加强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工作,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降低疾病发生率和死亡率。

10. 医学人才培养: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医学教育体系,培养更多优秀的医学人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11. 科研创新和药物研发:支持科研创新和药物研发,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推动医疗科技进步和医疗设备更新换代。

12. 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评价:建立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绩效考核,推动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

13. 医疗资源配置优化: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健全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14. 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提供长期照护和护理服务。

15. 医疗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加强医疗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防止医疗信息泄露和滥用。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5.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医疗安全核心制度18项

医疗安全核心制度18项

医疗安全核心制度18项1.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和操作,确保医疗行为和结果符合质量标准。

2. 医疗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医疗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和追踪机制。

3.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完善的不良事件报告流程和管理机制,促进对医疗事故的及时发现、处理和追究。

4. 医疗设备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设备的选择、使用、维修和保养,提高设备安全性能和可用性。

5. 医疗药品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医疗药品供应和使用流程,确保药品安全使用。

6. 感染病控制制度:建立医疗感染预防控制机制,降低感染风险。

7. 医疗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医疗事故应急预案、处置流程和应急演练机制。

8. 医务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建立医务人员考核和监督机制,提高医务人员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9. 住院病历管理制度:规范住院病历的书写、管理和保密,确保病历信息准确、完整和安全。

10. 输血管理制度:规范输血的供血、采血、配血和输血操作,保证输血安全。

11. 双人核对制度:建立双人核对和确认制度,预防因操作疏忽和信息不准确引发的医疗安全事故。

12. 术前皮肤消毒制度:规范手术前皮肤消毒的流程和操作,保障手术安全和病人健康。

13. 医疗处方审核制度:规范医疗处方审核和发药流程,防止因药品使用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

14. 输液泵管理制度:建立输液泵的选择、使用和维护机制,保障输液安全。

15. 营养支持治疗管理制度:规范营养支持治疗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确保病人安全进食。

16. 病人权益保障制度:建立病人知情、知识产权保护和生命安全保障机制,保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17. 自身安全保护制度:建立医务人员在工作中的自我安全保障措施,保障医务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18. 医院管理规定制度:建立医院管理的规约和制度,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的稳步提升。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完整版)18项医院核心制度

(完整版)18项医院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查对制度;9、交接班制;10、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制度;16、转院转科制度;17、特诊特治告知制度;1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医院运行基本监测指标:一、资源配置:1、实际开放床位、应急扩展床位数;2、全院员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医师数、专∕兼职心理治疗师数、医疗社会工作者数、护理人员数、医技人员数)。

3、医院医用建筑面积。

二、工作负荷:1、年门诊人次、年急诊人次。

2、年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

3、年开展基层和社区公共精神卫生服务指导∕督导人次。

4、年培训综合服务医院医师以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项目数、受训人次。

5、年纳入管理治疗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档案的患者人数。

三、治疗质量:1、入出院诊断符合率;2、住院治愈好转率;3、住院患者抢救例数、死亡例数占同期住院人次的比率。

四、工作效率:1、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2、平均每张床位工作日;3、床位使用率;4、床位周转次数。

五、患者负担(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1、门诊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2、住院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六、资产运营(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2、医疗收入∕百元固定资产;3、业务支出∕百元业务收入;4、资产负债率;5、固定资产总值。

6、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医用材料收入比率;7、人员经费支出∕业务收入。

七、科研成果(评审前5年):1国内论文数ISSN、国内论文数及被引用数次(以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布信息为准)、SCI收录论文数;2、承担与完成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数。

3、获得国家、省市级科研基金额度。

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内容

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内容

医疗核心制度十八项内容1. 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制度,为全民提供医疗保障。

2.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包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 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人民基本用药需求,提高药物可及性。

4.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平性。

5. 科研和创新支持:加强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研究,促进医疗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6. 医疗人才培养和管理:加强医疗人才培养,完善医疗人才管理和评价机制。

7. 医药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医药卫生监督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8. 医疗设备和器械管理:加强医疗设备和器械的监管,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9. 药品供应保障: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确保良好的药品供应。

10. 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11. 医患沟通和医疗卫生教育: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卫生知识普及率。

12. 医疗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13. 医疗资源配置和调控: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确保医疗服务供需平衡。

14. 医疗救援和应急机制:建立医疗救援和应急机制,提高医疗救援效率。

15. 中药发展和保护:推进中药发展和保护,发挥中药在医疗中的作用。

16. 医疗健康促进和预防:加强医疗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工作,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17. 医疗资源统筹和患者流转:加强医疗资源统筹和患者流转,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18. 综合管理和监督:建立综合管理和监督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2024年最新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2024年最新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2024年最新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医疗安全是医疗行业的生命线,关系到患者的健康和生命,也关系到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发展。

为了进一步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2024 年推出了最新的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这些制度涵盖了医疗服务的各个环节,为医护人员的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

一、首诊负责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是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首诊医师应当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

这一制度确保了患者在就医过程中能够得到连续、有效的医疗服务,避免了因责任不清而导致的医疗延误。

二、三级查房制度三级查房制度是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通过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主治医师查房和住院医师查房的三级查房,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患者的医疗问题,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三、会诊制度会诊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内或医疗机构之间,以保障患者治疗效果为目的,通过多学科或跨科室的协同诊疗活动,为患者制定个性化诊疗方案的制度。

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级会诊等多种形式,能够充分发挥各专业医师的优势,为疑难杂症患者提供更精准的治疗方案。

四、分级护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是指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进行分级别护理的制度。

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不同的护理级别对应着不同的护理要求和频次,确保患者能够得到恰当的护理服务,促进康复。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的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等部门,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人员资质和工作时间等。

交接班时,应当详细交接患者的病情、治疗情况和注意事项等,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是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是指中国政府为改善和完善医疗卫生体制所推出的一系列重要政策和措施。

这些制度的主要目标是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服务水平,降低患者就医成本,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并推动整个医疗卫生体系的改革。

具体的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包括:1.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通过合理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平衡医疗资源的供给和需求,降低就医费用负担。

2.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险覆盖率和报销比例,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3.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加强药品供应保障,规范药品流通和采购,降低药品价格。

4. 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允许医师在多个医疗机构执业,增加医疗资源供给。

5. 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制度: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6. 分级诊疗制度:推行分级诊疗制度,让患者在就近的医疗机构得到适宜的医疗服务。

7. 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加强医患关系管理。

8. 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宣传,提升公众健康素养。

9. 医疗质量控制和安全制度: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10. 医疗技术评价制度:建立医疗技术评价机制,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和应用。

11. 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人员素质和能力。

12.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推动医院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

13. 医疗资源配置和调控制度: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对医疗资源的调控和监管。

14.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制度,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或减费。

15. 医疗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制度:建立医疗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制度,引导医疗行业良性发展。

16. 老年人医疗服务保障制度:加强对老年人医疗服务的保障,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17. 就医质量评估制度:建立就医质量评估制度,评估医疗机构和医生的业绩。

18. 医疗信息化和互联网医疗制度:推动医疗信息化和互联网医疗,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最新医院18项核心制度

最新医院18项核心制度

十八项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会诊制度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死亡病例讨论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查对制度9、值班与交接班制度10、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1、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2、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13、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管理制度14、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6、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7、分级护理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一.首诊负责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二.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体格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员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三.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四.如遇危重病员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五.对已接诊的病员,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科主任、主任医师(含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

重点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及治疗;决定邀请院外会诊;抽查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掌握情况;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医疗、护理的意见。

二.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

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特别对新入院、手术前后、危重、诊断未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听取指导住院医师及其他主治医师对诊断、治疗的分析及计划;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决定一般手术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决定院内会诊;有计划地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的记录;决定病人出院和转科。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病历管理制度;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1. 医疗保险制度:确保人民能够享受基本医疗保障。

2.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和评审制度,规范医疗机构的设立和运行。

3. 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制度:加强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人才储备和流动。

4. 医疗质量安全制度: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事故的监管和处理。

5.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控制医疗费用,合理定价和支付方式。

6. 药品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7. 医疗信息化建设制度: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8. 中医药管理制度:保护和发展中医药事业,提高中医药的治疗水平。

9. 疾病预防控制制度:加强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水平。

10.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管,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11. 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制度,保证基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12. 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医疗救助体系,保障贫困人口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需求。

13.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建立医疗纠纷的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医疗纠纷。

14. 医学伦理和伦理审查制度:建立医学伦理和伦理审查制度,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15. 国际合作交流制度: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医疗合作和交流,促进医疗发展。

16. 医疗科研评价制度:加强医疗科研的评价和管理,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

17. 医疗发展规划制度:制定医疗发展规划,推动医疗事业的整体发展。

18. 医疗监管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行为的监管,保障医疗秩序和正常运行。

最新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最新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最新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1.全面建立医疗联合体:鼓励医疗机构间的合作,建立区域性的医疗联合体,整合医疗资源,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2.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倡导“大病找大医、小病找社区医生”,引导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减轻大医院的压力。

3.推进医疗机构绩效评价:建立医疗机构的绩效评价体系,评价结果作为医疗机构的重要参考依据,促进医院管理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4.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加快医疗服务价格步伐,合理调整医疗费用的定价机制,降低药品和检查费用等医疗成本。

5.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继续深化医保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的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6.加强药品监管:加强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性,减少药品滥用和浪费。

7.推动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信息化进程,建立和完善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系统,方便医生和患者的信息交流和共享。

8.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

9.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医疗机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事故和纠纷处理机制,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10.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中医药的科学研究和临床应用,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和传承。

通过上述的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中国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的需求。

这些制度的实施将为改善医疗资源配置、降低医疗费用、提升医疗质量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对于实现全民健康目标和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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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新版18项医疗核心制度目录首诊负责制度......................................................................................... - 1 -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 2 - 会诊制度 ................................................................................................. - 4 - 分级护理制度......................................................................................... - 5 - 值班和交接接班制度 .......................................................................... - 11 -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 12 -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 - 12 - 术前讨论制度....................................................................................... - 13 -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 14 - 查对制度 ............................................................................................... - 15 -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 18 -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 19 -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 22 - 危急值报告制度................................................................................... - 23 - 病历管理制度....................................................................................... - 29 -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 - 30 -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 36 -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 36 -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政科/院总值班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临床科室和病区建立三级医师诊治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和值班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患者住院30分钟内有医师诊查,急诊住院患者立即诊查。

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进行查看和诊疗患者,主治医师应在24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诊疗组无主治医师或住院医师,由上一级医师代行查房职责;病区无主任(副主任)医师,由科主任代行上级医师查房。

六、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下级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患者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步处理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之内,并请上级医师签名。

七、查房内容:(一)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

重点查看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查看病情稳定的一般患者;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随时记录,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检查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开具和核对当天的医嘱并确定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二)主治医师查房:系统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体格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特别要求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确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决定手术及检查治疗;倾听患者的陈述,进行医患沟通和医疗告知;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有计划地检查住院医师病历书写质量及医嘱,纠正其中的错误和不准确记录;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

(三)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和有关人员参加,重点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危重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分析病例,讲解有关重点疾病的新进展,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住院医师、实习医师对“三基”掌握情况,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八、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职称、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等。

上级医师的查房记录每周不少于2次,其中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每周不少于1次,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于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

由下级医师书写的查房记录,在标题中显示上级查房医师的姓名和职称,记录中有查房指示,上级医师签名并确认;由上级医师本人书写的查房记录,签名时须有职称显示。

会诊制度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远程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

急会诊也应及时书写会诊单,以便会诊医师签署会诊意见(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并作为医疗责任的依据。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申请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单独执业满三年的住院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进行会诊(夜间会诊除外)。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填写会诊记录。

对病情允许能自由活动、需要特殊检查器械或特殊检查场所的患者,尤其是眼科、耳鼻喉科等科室的患者,可由提出会诊的科室事先与应邀科室协商好,并指定专人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相关科室会诊。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并将会诊患者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邀请人员报医政科,由医政科通知相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由医政科或申请科室主任主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六、院外会诊:本院诊治有困难的疑难危重病例,或因开展新的技术项目,或因家属要求,需要院外医师来院指导诊疗技术操作的。

由科主任提出,主管医师按规定书写会诊单,书面报医政科批准后,与被邀请单位联系,确定会诊事宜。

主管医师按规定书写相关记录。

七、远程会诊:本院诊治有困难的疑难危重病例,或因家属要求,需申请远程会诊的,由科主任提出,报信息科联系上级医院,安排远程会诊事宜,主管医师按规定书写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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