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讲_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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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础第六章中国现行税收实体法

税收基础第六章中国现行税收实体法
• 6. 了 解 其 他 税 种 的 基 本内容。
学习重点
• 1. 增 值 税 一 般 计 税方式下销项税 额和进项税额。
• 2. 消 费 税 15 个 具 体税目。
• 3.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税额的计算。
• 4. 个 人 所 得 税 11 类征税范围。
• 5. 其 他 税 种 应 纳 税额的计算。
• (3)增值税的税收负担在商品流转的各个环节合理分配,可以促进生产的 专业化和纳税人的横向联合,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鼓励产品出口和促进 本国经济的发展。
一 增值税概述
(二)增值税的类型
当前,国际上增值税的类型有以下三种类型:
1 生产型
增值税
2 收入型
增值税
3 消费型
增值税
• 生产型增值税 是指不允许纳 税人从本期销 项税额中抵扣 购入固定资产 的进项税额。
3.承租人、承包人、挂靠人: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 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 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 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 纳税人。
四 税率及征收率
(一)税率
A
B
C
D
E
四 税率及征收率
(二)征收率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行为: •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
生的服务。 •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
用的无形资产。 •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
用的有形动产。 •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 增值税概述
(一)增值税的概念

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的一般规则,对纳税人的应税
所得进行计算和征收税款的方法。

在我国,一般计税方法主要包括
综合所得税制和分类所得税制两种。

综合所得税制是指将纳税人的各项所得合并计算,按照统一的
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种方法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包括工
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股息
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

纳税人可以在年度终
了时进行综合所得税的结算,根据个人总所得额确定应纳税额。

分类所得税制是指将不同来源的所得按照不同的税率进行征税。

这种方法适用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根据企业的不同性质和来源所得,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

例如,对于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所
得税率是不同的,对于企业的不同所得项目,也会有不同的税率和
优惠政策。

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并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同时,税务机关也
会根据纳税人的申报情况进行税务稽查和监督,确保纳税人依法纳
税。

总的来说,一般计税方法是税法对纳税人的所得进行计算和征
收税款的一般规则。

纳税人应当了解并遵守相关的税法规定,按照
规定的计税方法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国家的税收秩序做出应有的贡献。

任务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任务二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项目二 增值税实务
1. 销售额的一般规定 应当注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
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
额。 按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由 于 对 价 外 收 费 一 般 都 不 在 主营 业务收入科目 中核算 ,而 在 “其 他 应 付
甲服装厂当月的销项税额=700×300×17%=35 700(元)
$
项目二 增值税实务
(2)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以旧换新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自己的货物时,有偿收回旧货物的行为。根据税法规定,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 旧货物的收购价格。之所以这样规定,既是因为销售货物与收购货物是两个不同的
货物,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
项目二 增值税实务
(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增值税税率)
$
项目二 增值税实务
【归纳】需要含税与不含税换算的情况: (1)商业企业零售价 (2)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一般为含税收入 (5)包装物的押金一般为含税收入
$
项目二 增值税实务
【例2-8】洪城百货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10月向消费者 销售电冰箱100台,每台含税售价为2 34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计算该百货公司本月电冰箱的应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应税销售额=(100×2 340)÷(1+17%)=200 000(元)
转交给购买方的。 ③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

2024注会税法精讲笔记

2024注会税法精讲笔记

2024注会税法精讲笔记一、税法总论。

1. 税法概念。

- 税收与税法的定义。

- 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税法的功能(财政收入功能、经济调节功能等)2. 税法原则。

- 税法基本原则。

- 税收法定原则(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税收效率原则(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实质课税原则。

- 税法适用原则。

- 法律优位原则(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3. 税法要素。

- 总则(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等)- 纳税义务人(自然人和法人等)- 征税对象(区分不同税种的标志)- 税目(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税率。

- 比例税率(如增值税基本税率)- 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如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超率累进税率如土地增值税)- 定额税率(如车船税)- 纳税环节(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纳税)- 纳税期限(按日、月、季、年等)- 纳税地点(机构所在地、销售地等)- 减税免税(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额式减免)- 罚则(对违反税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附则(解释权、生效时间等)4. 税收立法与我国税法体系。

- 税收立法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税收法律)- 国务院(制定税收行政法规)-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税收法规,仅限部分地区)-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税收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制定税收地方规章)-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 税收实体法体系(按征税对象分类,如商品和劳务税类、所得税类等)5. 税收执法。

- 税务机构设置(国家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机关)- 税收征管范围划分(国税、地税征管范围,目前国地税合并后的调整情况)- 税收收入划分(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划分)6. 税务权利与义务。

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一》第三章讲义3

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一》第三章讲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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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一》第三章讲义3
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三种计税方法
【例题·计算题】某卷烟厂某商场签订购销合同,采取赊销方式销售给该商场M牌卷烟50箱,不含税价款100万元,合同约定本月收回 50%的货款,由于该商场资金周转问题,卷烟厂本月实际收到40%的货款。

[答疑编号6298030404]
『正确答案』
应纳增值税=100×50%×17%=8.5(万元)
应纳消费税=100×50%×56%+50×50%×150÷10000
=28.38(万元)
第六节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一、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卷烟厂生产的烟丝,直接对外销售应缴纳消费税。

卷烟厂生产的烟丝用于本厂连续生产卷烟,只对生产销售的卷烟征收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不缴纳消费税。

二、用于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用于其它方面是指:
①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此时消费税缴,增值税不缴
②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此时消费税及增值税视同销售,所得税不视同销售
③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此时消费税及增值税视同销售,所得税属于外部移送,也确认收入
【例题·多选题】下列行为中,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消费税的有()。

A.酒厂将自产的白酒赠送给协作单位。

营改增商务辅助服务业专场宣讲-文档资料

营改增商务辅助服务业专场宣讲-文档资料
广州市黄埔区国税局
“营改增”——商务辅助服务业专场宣讲
[本宣传资料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现场办理为准;或登录广州国税网站获取最新资讯。]
“营改增”试点政策宣讲
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 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 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
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 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时,目前的做法是将差额结转下期继续抵
扣。
• 进项税额:

1.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涉及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2.产生进项税额的行为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详见财税[2019]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 二十七条)
注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
料的。

(二)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税额计算
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对全部营业额收取。 例:提供应税服务,取得收入100元,营业税税率5% 应交营业税=100x5%=5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计算时需转换为不含税销售额 例:提供应税服务,取得收入100元,增值税税率6% 小规模纳税人:100 /(1+3%) x3%=2.91 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100/(1+6%)X6%=5.66元,在 此基础上抵扣进项税额。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九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般有两种⽅法。

1.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总额-不征税收⼊-免税收⼊-各项扣除-弥补亏损2.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额。

调整项⽬包括:⼀个是企业的税会差异的部分;另⼀个是企业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税收⾦额。

【典型例题1】2010年某居民企业取得主营业务收⼊4000万元,发⽣主营业务成本2600万元,发⽣销售费⽤770万元(其中⼴告费650万元),管理费⽤480万元(其中新产品技术开发费⽤40万元),财务费⽤60万元,营业税⾦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直接法和间接法计算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解析』1.直接法:⼴告费和业务宣传费=4000×15%=6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4000-2600-[(770-650)+600]-(480+40×50%)-60-(160-120)=80万元2.间接法:会计利润=4000-2600-770-480-60-(160-120)=50万元⼴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650-4000×15%=650-600=50万元三新费⽤加计扣除=40×50%=2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50+50-20=80万元【典型例题2】(教材例题例1-3)某⼯业企业为居民企业,假定2011年发⽣经营业务如下: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5 600万元,发⽣产品销售成本4 000万元;其他业务收⼈8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60万元;取得购买国债的利息收⼊40万元;缴纳⾮增值税销售税⾦及附加300万元;发⽣的管理费⽤760万元,其中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60万元、业务招待费⽤70万元;发⽣财务费⽤200万元;取得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收益30万元(已在投资⽅所在地按1 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取得营业外收⼊l00万元,发⽣营业外⽀出250万元(其中含公益捐赠38万元)。

第12讲_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扣缴计税方法

第12讲_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扣缴计税方法

9.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10.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11.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B、营改增后允许用简易的:征收率有3%和5%两种12.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不含铁路客运)(3%)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13.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背景设计、动画设计、音效合成、字幕制作等,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

(3%)14.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3%)15.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3%)16.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3%)17.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3%)18.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19.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提示:学历教育免税)。

(3%)20.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3%)21.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5%)2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5%)房地产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3.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5%)24.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5%)25.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5%)26.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2018年继续教育内容(考试参考答案)

2018年继续教育内容(考试参考答案)

1.什么是增值税?答:增值税是对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货物以及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增值税具有以下特点:<一)增值税仅对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各个环节中新增的价值额征收。

在本环节征收时,允许扣除上一环节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已征税款。

它消除了传统的间接税制在每一环节按销售额全额道道征税所导致的对转移价值的重复征税问题。

<二)增值税制的核心是税款的抵扣制。

我国增值税采用凭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应税货物、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在计算缴纳应纳税金时,在本单位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三)增值税实行价外征收。

对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在各环节征收的税款,附加在价格以外自动向消费环节转嫁,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四)增值税纳税人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其成本不包括增值税。

2.什么是提供应税服务?答:提供应税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

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分为哪两类?如何划分?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4.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如何纳税?答: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收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5.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请问什么是非营业活动?答:非营业活动,是指:<一)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第12讲_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1)

第12讲_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1)

第五节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二、进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提示】1.一般纳税人涉及进项税的抵扣;2.存在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购买或接受行为;3.货物、应税劳务、应税行为的购买方或接受方支付或负担。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提示】以票控税、凭票抵扣是增值税管理的重要特点,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允许纳税人按符合规定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自行计算进项税额扣除。

1.一般情况下——凭票抵扣购进方的进项税额一般由销售方的销项税额对应构成。

故进项税额在正常情况下是:(1)从销售方或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提示】海关缴款书上的企业名称与税务登记的企业名称一致,税务机关将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海关采集的缴款信息稽核比对一致。

(3)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注意】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特别归纳】随着“营改增”全面开展,目前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扣税凭证适用情况备注(1)增值税专用发票境内采购货物和接受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扣税适用由境内供货方或提供劳务及服务方、转让方开具,亦或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开(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机动车由境内机动车零售业务的从事者开具,或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开(3)农产品收购发票收购免税农产品收购方开具(4)农产品销售发票销售方开具,或由主管税务机关代开(5)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口货物报关地海关开具(6)完税凭证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7)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1)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2)支付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3)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2.特殊情况之-——计算抵扣(1)计算抵扣购进农产品的进项税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基础精讲-第49讲_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2)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基础精讲-第49讲_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2)

【考题2·单选题】甲广告公司(下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6年8月,甲公司取得含税广告制作费收入400万元,支付给某媒体的含税广告发布费1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通过认证,此外,当期甲公司其他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6万元,甲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万元。

(2017年)A.37.6B.33.6C.10.98D.23.7【答案】C【解析】(1)广告制作费和广告发布费均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2)甲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400÷(1+6%)×6%-100÷(1+6%)×6%-6=10.98(万元)。

(2)不准抵扣的进项税额①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提示1】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提示2】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2019年新增)②非正常损失【解释】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Ⅰ.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Ⅱ.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Ⅲ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Ⅳ.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提示】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可抵扣。

③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税务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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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的基础知识
1、增值税征税范围:一般规定 在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以及进口货物。
(3)、发生应税行为:销售应税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a. 销售应税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注意:修缮服务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回复原来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 业。属于建筑服务。修缮≠修理修配。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 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料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 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思考:汽车4S店那些活动可以按“销售应税服务”征收增值税? 提醒: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如果所入住酒店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求酒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增值税的基础知识
4、增值税计税方法
(1)、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收劳务、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2)、简易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收劳务、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 * 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或者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的货物、应税劳务、应税行为,也可以选择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以下的,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增 值税纳税人。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核算健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标准的。 二者区别:

工程施工项目计税方式(3篇)

工程施工项目计税方式(3篇)

第1篇一、概述工程施工项目计税方式是指对建筑、安装、装饰等工程项目的收入进行税务计算的方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工程施工项目计税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差额计税方法等。

二、一般计税方法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即按照增值税法规定,以销售额减去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2. 一般计税方法的税率分为13%、9%、6%等,具体税率根据项目所属行业和税收政策确定。

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享受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即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发生的增值税,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4.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大多数工程施工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

三、简易计税方法1.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及建筑工程老项目。

2. 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3%,不享受进项税额抵扣政策。

3. 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一旦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

四、差额计税方法1. 差额计税方法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2. 差额计税方法是指以销售额减去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税金及附加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 差额计税方法的税率根据项目所属行业和税收政策确定。

五、工程施工项目计税方式的选择1. 施工单位应根据自身经营情况、项目类型、税收政策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计税方式。

2. 对于一般纳税人,若项目符合简易计税条件,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以降低税负。

3.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若项目符合差额计税条件,可选择差额计税方法。

4. 施工单位在选择计税方式时,应充分考虑政策风险,确保合规经营。

六、总结工程施工项目计税方式的选择对企业的税收负担具有重要影响。

施工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计税方式,以降低税负,提高经济效益。

同时,施工单位应关注税收政策变化,确保合规经营。

第2篇一、计税方式概述工程施工项目计税方式主要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两种。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税率及规定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税率及规定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只有两种,分别是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

相比较于都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但在提供特定应税服务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况都有哪些?采用简易计税是不是能够节税?一般计税VS简易计税如何选择简单来说,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简易计税的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对于一些进项不足的企业而言,简易计税适用税率较低,确实可以有一定“节税”功能。

但企业如果有巨额的进项税额的话,采取简易计税却会导致无法抵扣进项税额,这时候,相较于采取一般计税进行抵扣进项税额的方法,简易计税就完全不能“节税”了。

因此,没有说选择一般计税或者简易计税就更节税,他们都只是一种计税方法而已。

会计们在依法进行增值税缴纳的时候,应综合考虑企业实际状况,选择对企业整体发展比较有利的征税方式。

一般纳税人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情形1.建筑业:老项目、甲供、清包2.不动产:租赁原有不动产、转租4.30之前租入的不动产;租售原有不动产、转让房地产老项目;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3、其他:公共交通服务、电影放映服务等。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增值税征收率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的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2、纳税人销售旧货。

3、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

等。

按照3%征收率的1、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自来水;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商品混凝土等。

建设工程施工纳税标准(3篇)

建设工程施工纳税标准(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税收收入,我国政府制定了相应的建设工程施工纳税标准。

以下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纳税标准的相关内容:一、纳税主体建设工程施工纳税主体主要包括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

二、纳税范围建设工程施工纳税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等。

2. 建设工程设计、咨询、监理等技术服务合同。

3.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三、纳税义务1. 建筑施工企业:在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依法申报纳税。

2.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依法申报纳税。

3. 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在取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依法申报纳税。

四、纳税税率建设工程施工纳税税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增值税: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为9%。

2.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在缴纳增值税的同时,应按照规定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税率分别为7%、3%、2%。

3. 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根据个人所得额的不同,分为七个级距,最高税率为45%。

五、纳税申报1. 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当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2. 纳税申报方式: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邮寄等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3. 纳税申报期限: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纳税标准是保障国家财政收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

第46讲_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2)

第46讲_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2)

第二单元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1】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2.销项税额销项税额=“当期”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1)销售额的构成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①含税价格的换算不含税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解释】一般下列情形的价款视为含税价款,需要换算处理:①商业企业零售价;②价税合并收取的金额;③价外费用;④包装物的押金,但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销售额”肯定不含税。

【例题1·单选题】某服装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年10月,销售服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6万元;将外购的布料用于集体福利,该布料购进价20万元,同类布料不含税销售价为30万元。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服装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万元。

(2015年)A.26B.29.38C.28.30D.29.45【答案】A【解析】将外购的布料用于集体福利,不视同销售货物,无须缴纳增值税。

故该服装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200+26)÷(1+13%)×13%=26(万元)。

【例题2·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电信服务。

2020年12月,甲公司提供语音通话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

甲公司对不同种类服务的销售额分别核算。

甲公司当月的销项税额为()万元。

(2016年)A.13.8B.10.8C.23.4D.16.2【答案】A【解析】基础电信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增值电信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

甲公司当月的销项税额=100×9%+80×6%=13.8(万元)。

【例题3·单选题】甲酒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甲酒店提供住宿服务取得含税销售额53万元;出租上月购进的一处房产,取得不含税租金10万元。

我国所有税种的计算公式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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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所有税种的计算公式大全一、各种税的计算方式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消费税1、一般情况: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关税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其他税收1、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2、房产税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3、资源税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4、土地增值税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5、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增值税计算方法1、直接计税法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2、间接计税法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1)购进扣税法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2)实耗扣税法扣除税额=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2、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三、消费税额1、从价定率的计算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4)、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5)、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2、从量定额的计算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四、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3、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税金及附加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五、土地增值税额1、一般计算方法应纳税总额=∑各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某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土地增值率=土地增值额×100%/扣除项目金额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2、简便计税方法(1)、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金额50%的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30%(2)、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0.05(3)、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0.15(4)、土地增值额超过项目金额200%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0.35六、城市建设维护税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额=(产品销售收入额+营业收入额+其他经营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应补交税额=实际营业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已纳税额应退税额=已交税额-核实后的应纳税额七、资源税额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八、车船税1、乘人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畜力车、人力车、自行车等车辆的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车辆拥有量×适用的年税额2、载货车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载货汽车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3、客货两用的车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人车适用年税额×50%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的净吨位数×适用的年税额4、机动船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机动船年应纳税额=机动船的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5、非机动船应纳税额=非机动船的载重吨位×适用的年税额6、新购买的车辆按购期年内的余月数比例征收车船税,其计算公式为:新购买车船应纳车船税额=各种车船的吨位(或辆数)×购进起始月至征期终了的余月数/征期月数补交本期漏报漏缴税额=漏报漏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补交本期少交的税款=[应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已缴税款退还误交的税款=已缴的误交税款退还应计算错误而多交的税款=已入库的税款-重新核实后的应纳税额房产税额年应纳房产税税额=房产评估值×税率月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12季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4九、土地使用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使用土地的平方米总数×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月或季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12(或)4十、印花税额1、购销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应纳税额=购销金额×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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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销售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如,红酒、白酒、药酒)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在收取当期并入销售额中征税。

【提示】
①“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以1年为期限,对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②包装物押金是含税收入,在并入销售额征税时,需要先将该押金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计算应纳增值税款。

③需准确区分包装物押金和包装物租金,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在销售货物时随同货款一并计算增值税款。

【案例1】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销售啤酒,取得不含增值税售价10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11.6万元并单独记账核算。

已知,甲企业规定包装物应当于提货之日起3个月内返还,逾期未归还者没收押金;啤酒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

【答案】
①已知产品为啤酒,已单独记账核算,5月收取押金时,不作销售处理;
②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6%=16(万元)。

【案例2】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销售啤酒,取得不含增值税售价100万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1.6万元,没收逾期包装物押金2.32万元。

已知,甲企业收取包装物押金单独记账,并规定包装物应当于提货之日起3个月内返还,逾期未归还者没收押金,啤酒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6%。

【答案】
①已知产品为啤酒,已单独记账核算,5月收取押金时,不作销售处理;
②没收“2.32万元”时,应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作销售处理:
增值税销项税额=[100+2.32÷(1+16%)]×16%=16.32(万元)。

【案例3】
八二红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销售一批红酒,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万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1.6万元,没收逾期未归还包装物押金1万元。

已知,红酒厂规定包装物应当于提货之日起6个月内返还,逾期未归还者没收押金;红酒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

【答案】
①已知产品为红酒(即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押金在收取时即应进行价税分离并计入销售额作销售处理;
②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1.6÷(1+16%)]×16%﹦17.6(万元);
③没收逾期未归还包装物押金1万元,因收取押金时已并入销售额,因此逾期时不再作销售处理。

【例题·单选题】甲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5月销售食品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116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 2.32万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6%,甲厂当月销售食品应缴纳增值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4年)
A.(116+2.32)÷(1+16%)×16%=16.32(万元)
B.116÷(1+16%)×16%=16(万元)
C.116×16%=18.56(万元)
D.[116+2.32÷(1+16%)]×16%=18.88(万元)
【答案】C
【解析】(1)116万元为“不含”增值税价款,不必作价税分离处理,排除选项AB。

(2)本题销售的是“食品”,而非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其单独记账核算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不作销售处理,不必并入销售额中征税,排除选项D。

三、进项税额的确定
(一)扣税凭证
1.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合法扣税凭证的种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提示】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通常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农产品收购发票;
(4)农产品销售发票;
(5)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解释】“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是指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二)可抵扣税额确定的一般规则——按票面注明税额抵扣(略)
【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的下列合法凭证中,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有()。

(2018年考题改编)
A.农产品收购发票
B.国外客运发票
C.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D.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答案】ACD
【解析】选项B: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取得的国外客运发票不能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

(三)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提示】如果是既用于上述不允许抵扣项目又用于抵扣项目的,该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该规定只适用于购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或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发生的下列情形中,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有()。

(2013年)
A.将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
B.将购进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C.将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客户
D.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答案】BD
【解析】一般纳税人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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