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表彰奖励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学生表彰奖励实施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表彰奖励施行方法
为贯彻中学生全面开展的教育方针,营建良好学风、班风,树立典型典范,鼓励学生创先争优、比学赶超,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德智体美综合素养,依照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我校在校所有学生
二、奖项设置、评选条件及名额
(一)单项表彰:共设14项,除艺术之星、体育之星、优秀播音员及优秀学生会干部四项外,其它各项每个工程每班一人。
1、科技创新奖:在科技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参加科技竞赛成绩优良者。
2、自强自立奖:
(1)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好学,自立自强,开辟进取;
(2)生活艰辛朴素,吃苦耐劳,能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3)尊师爱友,关怀学校、班级事务,主动参与学生工作。
3、文明之星:严格落实中学生日常行为标准,文明守纪、热爱集体,期末思想品德评定优秀者。
4、艺术之星:在文艺活动及各类竞赛中,积极参加排演活动,对传播精神文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有明显奉献。(音乐6人、美术6
人。专业教师推荐)
5、体育之星:体育成绩突出,在校级以上运动会上成绩优良者。(6人,专业教师推荐)
6、劳动之星:热心班级、学校事务,劳动积极者。
7、治理之星:积极参与学校事务和班级治理工作,组织才能强,方法妥当,工作成绩突出者。
8、环保之星:保护环保设备,节约能源,讲社会公德。
9、团结友爱之星: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在学生中得到一致好评。
10、助人为乐这星:乐于为别人效劳,办实事,有合作精神,在学生中有较好的群众根底,遭到师生的普遍好评。
11、优秀共青团员:思想品德优秀,学习刻苦努力,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热爱集体,文明守纪,能起到团员的榜样带头作用,同学中威信较高。优秀共青团员每班评选1人。
中学评优、表彰奖励办法
中学评优、表彰奖励办法
一、引言
中学评优、表彰奖励是校园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努力奋进,并建立良好的竞争氛围。为了规范评优、表彰奖励的实施,制定了本中学评优、表彰奖励办法。本办法确立了评优、表彰的目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条件,以及对不同类型奖励的明确规定。
二、目的
中学评优、表彰奖励的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锻炼自己,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同时也鼓励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积极乐观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发展。
三、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评优、表彰奖励必须公平公正,评选依据客观准确,不得偏袒个人或小团体。
2. 激励引导原则:评优、表彰奖励旨在鼓励学生积极向上、进取自主,为学生提供发挥才华、展示个人能力的平台。
3. 动态评估原则:学生的评优、表彰奖励应当根据其综合素质全面评价,不仅仅看重学术成绩,还要充分考虑学生的道德品行、社会实践等其他方面的表现。
4. 持续改进原则:评优、表彰奖励办法应不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改进,以适应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的需要。
四、内容
中学评优、表彰奖励的内容主要包括优秀学生奖品、荣誉称号和特殊奖励等。具体的奖励内容如下:
1. 优秀学生奖品:每学期评选出优秀学生,奖励以实物形式发放,包括学习用品、图书、文具等,鼓励学生不断努力。
2. 荣誉称号:评选出特殊荣誉称号,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等,根据学生的具体表现来评定。
3. 特殊奖励:对于在各类竞赛或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给予特殊奖励,如奖学金、证书、奖杯等。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的规定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的规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南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0.01.21
•【字号】济教基字[2010]7号
•【施行日期】2010.01.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表彰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的规定
(济教基字〔2010〕7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配合高校自主招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现对评选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做出如下规定: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 思想品德好。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关心国家大事,有爱心,乐于助人,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行为规范》。
2. 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较好,其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须达到B级
以上(含B),其他各科期末成绩须达到优秀。
3. 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
(二)优秀学生干部
1. 组织能力强,热心为同学、集体服务,积极参与并带动同学参加各项有益的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并取得良好工作成绩。
学生优秀个人与团体表彰与奖励方案
学生优秀个人与团体表彰与奖励方案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作为培养未来的接班人,学生们承担着沉重的期望和责任。他们通过勤奋学习、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等途径,为学校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因此,为了激励学生,栽培他们的潜力,学校需要建立完善的优秀个人与团体表彰与奖励方案。本文将从不同层面和角度论述建立这样的方案所需考虑的因素。
第一,关注学术成就。学生在校期间最重要的任务是学习,因此应该重视学术成绩的表彰和奖励。学校可以设立课程奖,每学期或每学年根据学生课程成绩进行评选,表彰表现突出的学生。此外,学校还可以设立科研奖,鼓励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活动,并根据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进行评选和奖励。
第二,注重实践能力。学生在实践活动中能够得到锻炼和提高。学校可以设立社会实践奖,以表彰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学生。同时,学校还可以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鼓励学生提出创新创业项目,并根据项目的可行性和实施效果进行评选和奖励。
第三,重视体育素养。体育活动是培养学生健康意识、团队协作和竞技精神的重要途径。学校应设立体育奖,表彰在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和团队,并提供奖金或奖品作为激励。
第四,强调社团参与。在校园社团中发展兴趣爱好和才艺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设立社团奖,以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根据社团活动的表现和贡献进行评选和奖励。此外,可以设立优秀社团奖,表彰在校园社团中具有影响力和创新能力的团队,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发展机会。
第五,关注公益事业。学生应该培养关爱社会和服务社会的意识。学校可以设立公益奖,表彰在社会公益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公益活动中去,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关爱他人的意识。
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表彰奖励规定
天津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与先进集体表彰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树立良好的学风和校风,学校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文体活动及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奖励,并根据教育部二○○五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个人和集体。
第三条表彰奖励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学生个人或集体可申请表彰奖励:
(一)热爱祖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进取;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四)学生个人或集体年度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不得低于2.0,学生个人申请奖励时,还须无不及格课程;
(五)综合测评中品行表现测评为优良。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个人或集体不得申请各级表彰奖励:
(一)本学年度内违法违纪,受到法律制裁或纪律处分者;
(二)品行不端,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第六条学生集体表彰奖励项目及评选条件
(一)校级先进集体
1.校级先进集体是我校对学生团体表彰的最高荣誉,以班集体、社团等为单位,主要表彰在学风建设、团队精神、政治进步、操行文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事迹特别突出的集体,可评定为先进集体标兵,也可推荐评选市级先进集体。
2.评选条件
(1)集体成员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努力学习实践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爱党、爱国、爱校。50%以上成员提交入党申请书,50%以上同学参加了各级、各类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的活动。在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
学校学生表彰奖励与处分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表彰奖励与处分管理规定
一、背景
现代教育强调奖励与处分的平衡,旨在激励学生的积极表现,并对不良行为进行规范与纠正。学校学生表彰奖励与处分管理规定的制定与实施,对于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学生表彰奖励的目的与原则
1. 目的
学生表彰奖励旨在充分发挥激励的作用,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2. 原则
(1)公正公平原则:表彰奖励必须公正公平,不偏袒,不搞人情主义。
(2)激励引导原则:表彰奖励应该以激励为主,鼓励学生的积极表现。
(3)多样性原则:表彰奖励应多样化,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特长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学生表彰奖励的方式与内容
1. 方式
(1)校级表彰奖励:每学期评选学习成绩优秀奖、文体特长奖、社会实践奖等。
(2)班级表彰奖励:每月评选学习进步奖、班级贡献奖、道德模范奖等。
(3)个人表彰奖励:学期末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志愿者等。
2. 内容
(1)学习成绩:表彰在各科学习中成绩优秀的学生。
(2)文体特长:表彰在文艺、体育等方面有显著表现的学生。
(3)社会实践:表彰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积极参与、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四、学校学生处分的目的与原则
1. 目的
学校学生处分旨在引导学生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维
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2. 原则
(1)教育为主原则:处分处罚应以教育为主,帮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回归正轨。
(2)公平原则:处分应公平公正,依据学生实际情况,不偏袒,不搞私人恩怨。
(3)合理可行原则:处分方式应合理可行,既要严肃苛责,又要照顾学生的
学生学校评比表彰奖励制度
学生学校评比表彰奖励制度
评比标准
1. 学术成绩:学生在各科目的考试中取得的分数。
2. 行为表现:学生在校园中的纪律、礼仪、卫生等方面的表现。
3. 社区服务:学生参与社区活动、志愿者工作等的贡献程度。
4. 职务担任:学生在班级或学校的集体活动中担任职务的能力
和表现。
奖励设置
根据学生的评比结果,学校将设立以下奖励机制:
1. 优秀学生奖: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和行为表现,评选出全校
表现优秀的学生,授予他们荣誉称号和奖品。
2. 学科奖学金:根据学生在各科目的成绩,设立不同级别的学
科奖学金,以鼓励学生研究科学、文化等学科知识。
3. 德育奖学金:根据学生在行为表现和社区服务方面的优秀表现,设立德育奖学金,以鼓励学生培养良好的品德和参与社会服务。
4. 校园职务奖励:学生在校园组织中积极担任职务,表现突出的将获得特殊荣誉和奖励。
评比和奖励程序
1. 评比周期:学校将每学期进行一次评比和奖励。
2. 评选流程:学校将组织评比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详细制定评选细则,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 评选结果:评比委员会将根据评选细则评选出优秀学生和奖学金获得者,并在学校内部公示。
4. 奖励授予:学校将举行颁奖典礼,将奖品和证书授予获奖学生,向优秀学生和家长致以嘉奖和感谢。
效果和影响
学生学校评比表彰奖励制度的实施将激励学生努力研究,提高学术成绩,并培养良好的品德和行为惯。同时,该制度还能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凝聚学校团体意识,提升学校教育质量。
学校和教师也将通过该奖励制度更好地管理和引导学生,推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
学生学校评比表彰奖励制度将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机会获得认可和奖励,激发学生的自信和研究热情,进而提高整体教育效果和学校声誉。
学校颁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表彰优秀学生、教职工及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教职工及各部门。
第三条颁奖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实效,激励先进,树立典型。
第二章颁奖种类
第四条学生奖励:
1. 学业优秀奖学金:对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进行奖励。
2. 优秀学生干部奖:对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进行奖励。
3. 优秀团员奖:对在团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员进行奖励。
4. 优秀志愿者奖:对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学生进行奖励。
第五条教职工奖励:
1. 教学成果奖:对在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
2. 教育教学管理奖:对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进行奖励。
3. 优秀班主任奖:对在班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班主任进行奖励。
4. 优秀教职工奖:对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进行奖励。
第六条单位奖励:
1. 先进单位奖:对在年度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或单位进行奖励。
2. 优秀团队奖:对在团队协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团队进行奖励。
第三章颁奖程序
第七条颁奖工作由学校设立的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八条提名与评选:
1. 学生、教职工及单位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名。
2. 评审委员会对提名对象进行评审,提出评选意见。
第九条公示与反馈:
1. 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2. 对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必要时进行复审。
第十条颁奖仪式:
1. 颁奖仪式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地点由学校决定。
2. 颁奖仪式上,对获奖者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
学校嘉奖与表彰管理制度
学校嘉奖与表彰管理制度
引言
学校嘉奖与表彰管理制度在培养学生的优秀品质和激励他们充分发挥潜力方面
起着重要作用。一个良好的嘉奖与表彰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本文将从设立嘉奖与表彰的目的、条件规定、奖励形式、管理措施等几个方面展开讨论学校嘉奖与表彰管理制度。
设立嘉奖与表彰的目的
学校设立嘉奖与表彰的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
道德观。通过嘉奖与表彰,可以让学生明确目标,树立追求卓越的信念,并养成勤奋学习、自律自强的良好习惯。此外,为了丰富校园文化,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学校嘉奖与表彰管理制度也承担着引领学生发展的重要角色。
条件规定
为了确保学校嘉奖与表彰的公正性和有效性,需要制定明确的条件规定。首先,学术成绩是最基本的条件之一。只有在学术成绩优秀的基础上,学生才有资格参与嘉奖与表彰。此外,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道德品质也应被纳入考虑范围。例如,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成就都应该被重视。
奖励形式
学校嘉奖与表彰的形式应该多样化,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首先是表彰仪式,通过举行隆重的颁奖典礼,可以提高学生的自豪感和荣誉感。此外,还可以发放证书、奖杯、奖金等物质奖励,用以激励学生努力进取。同时,学校还可以设立荣誉称号,如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以树立学生的榜样形象。
管理措施
要确保学校嘉奖与表彰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必须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首先是建立健全的评选机制和评委团队。评选机制应当公正、透明,评委团队应当由专业人员和相关教师组成,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其次是加强对获奖学生的跟踪与管理。学校应建立获奖学生档案,进行定期评估和培养,跟进获奖学生的发展情况,帮助他们更好地发挥潜力。此外,学校还应开展定期的回顾与总结,不断改进嘉奖与表彰管理制度。
学校优秀学生表彰奖励方案
学校优秀学生表彰奖励方案
优秀学生表彰奖励方案在学校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的有效
方式。本文将从几个方面介绍学校优秀学生表彰奖励方案的重要性,并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
第一部分:介绍
学校优秀学生表彰奖励方案是一种肯定学生努力和成绩的形式,可以提高学生
的积极性和动力。通过表彰优秀学生,可以鼓励他们继续努力,树立自信心,并激发其他学生的学习热情。因此,学校优秀学生表彰奖励方案是一项重要的教育工作。
第二部分:学生评选标准
学校应该制定明确的学生评选标准,以确保公正、公平和透明。标准可以包括
学业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擅长的艺术或体育等方面的表现。通过设立多个评选项目和评审委员会,可以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
第三部分:奖励形式和激励方法
学校优秀学生的奖励形式可以多样化。除了颁发奖状、奖杯等传统形式,还可
以考虑给予奖学金、举办庆功活动等方式。此外,通过组织名师辅导、赠送学习资料等方式,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第四部分:表彰仪式的重要性
学校举行优秀学生表彰仪式,不仅可以为学生们带来荣誉感,更可以公开展示
学生的优秀成绩和突出表现。这对于激励其他学生的学习动力和树立榜样作用都是至关重要的。
第五部分:奖励的延续性
学校应该制定长期的奖励计划,以提高奖励的延续性和持续性。例如,设立优
秀学生学者班,为优秀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资源。此外,通过给予优秀学生更多的机会参与学校活动和领导职位,也可以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学习激情。
第六部分:奖励的宣传
学校应该利用学校网站、学校报纸等渠道,及时宣传优秀学生的成绩和奖励。
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管理办法
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表彰和奖励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创新创业、锻炼身体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学生奖励应坚持鼓励先进、奖优促学的原则,评奖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校级奖学金、个人先进和集体先进项目的设立由学校决定,具体管理分别由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奖学金、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管理。
第二章工作机构和程序
第五条校学生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评审工作,学生工作处、团委分别具体负责组织;系学生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审的具体实施工作;班级(或年级、专业)评审工作小组负责评审的民主评议工作。
第六条每学年、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束后,开始进行奖学金、个人先进和集体先进评审工作,共青团系列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在每年四月份评审。
奖学金、个人先进和集体先进评审采用学年、学期制,即二、三、四学年开学时对上一学年进行评审,其中,毕业班学生只对上学期奖学金第四学年下学期只对第七学期进行评审。
第三章奖学金
第一节奖项设置、比例和奖励方式
第七条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分为全面发展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其中单项奖学金包括德育优秀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学术科研优秀奖学金、创新创业优秀奖学金、组织管理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优秀奖学金、美育素养优秀奖学金。
第八条全面发展奖学金的评审以班为单位,比例为班级学生人数的17%,其中一等奖3%、二等奖6%、三等奖8%,奖学金额为一等奖1500元/人、二等奖10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
大学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大学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在全校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习生活风尚,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优秀医疗卫生人才,特制定本评选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我校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一、评选种类
先进班集体(文明班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奖(学习优秀奖、道德风尚奖、文体活动积极分子)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文明班级)
1.班委和团支部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团结协作,积极组织和带领班级同学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2.有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良好班风。全班同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集体荣誉感强,同学之间团结互助,积极组织开展或参加各级各类有益的文体、科技、社会实践等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
3.有互帮互学、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风。班内同学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全班70%以上的学生平均学习成绩在75分以上(文明班级70分以上),体育成绩全部达标;
4.学年班级无违纪现象,无故意欠费学生。
(二)三好学生
1.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关心集体,帮助同学,学年德育测评分在18分以上;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符合学校二等奖学金评选条件;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体育成绩达标。
(三)三好学生标兵
在符合三好学生全部条件的基础上,从三好学生中选拔产生,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较强的综合素质,各方面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很高威信。
(四)优秀学生干部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修养;
优秀学生表彰奖励制度
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表彰奖励制度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品学兼优和某一方面取得成绩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进一步激励他们向更高的新的目标努力和迈进;
二.具体方法
1.每学期学校定期在期末对各班通过民主推荐和评选产生的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其中每学期评选和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进步生以及上级要求表彰的项目;
2.三好学生属综合荣誉,其条件为:思想品德评定为优秀、语文、数学、外语主课考试成绩单科不低于90分中、高年级语文成绩单科可不低于85分,但三科总成绩不低于275分,体育成绩须良好以上;
3.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的条件和三好学生一样,但必须是学生干部或少先队员
4.对在各级各类学习竞赛和其他方面竞赛中获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同学,学校也将根据有关规定酌情给予表彰和奖励;
5.名额规定如下:
1三好学生为班级学生数的5%
2优秀队员为班级队员数的8%
3优秀学生干部学生数的5%
4进步生每班一个
三.组织领导
此方面工作由教导处和大队部主管,具体由教导处和辅导员负责;
学校荣誉表彰管理制度
学校荣誉表彰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潜力,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树立学生的优秀典范,加强学校荣誉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二、表彰内容
1. 学习优秀奖:每学期评选出学校学习成绩前列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
2. 优秀学生干部奖:评选出在学校组织生活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
3. 优秀学生团队奖:评选出在学校团体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团队,给予集体表彰奖励。
4. 优秀教师奖:每学年评选出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
5. 优秀班级奖:评选出在班级管理和学习氛围建设中表现出色的班级,给予表彰奖励。
6. 优秀毕业生奖:每届毕业生中评选出学习和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
三、评选标准
1. 学习优秀奖: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名的学生。
2. 优秀学生干部奖:积极主动、负责任、团结合作,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好评。
3. 优秀学生团队奖:在团队活动中表现出色,团结合作,取得优异成绩。
4. 优秀教师奖: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效果好,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5. 优秀班级奖:班级管理严谨有序,学习氛围浓厚,团结进取,班级内部关系和谐。
6. 优秀毕业生奖:学习成绩突出,在校期间表现优异,受到学校和老师的一致好评。
四、评选流程
1. 学校成立评选委员会,由校长担任评选委员会主任。
2. 各班级推荐候选人,形成初步评选名单,提交评选委员会审核。
3. 评选委员会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名单,并进行面试评审。
4. 评选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
5. 学校举行表彰仪式,颁发奖状和奖品,并在学校官网和校园公告栏公布。
学生评优表彰激励制度
明溪小学学生评优表彰激励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在校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进一步推动我校养成教育工作和素质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 表彰在学习、班级建设、校风建设及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和集体,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二、学生奖励条例:
(一)、凡符合下列条例之一者,给予表彰奖励
1、关心国家大事,思想品德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2、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自觉维护学校集体利益,敢于和不良行为作斗争,工作踏实肯干,成绩突出,有较高威信者;
3、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大公无私,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在同学中产生良好影响,或某方面成绩有突出表现者,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劳动,有较大成绩者。
4、奋发进取,后进生在学习和品德方面进步明显者;
5、努力学习、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各种竞赛活动,取得好成绩,为学校争取荣誉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比
1、考试作弊者;
2、不尊重师长
3、旷课一节以上者(含一节);
4、因违反纪律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
(三)、奖励方式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扬;
3、颁发证书、奖状、奖品、奖金;
4、授予称号;
5、报请上级机关嘉奖。
(四)、奖励的级别
1、校内分校级、班级二个层次;
2、校级及以上奖励,记入学生档案或学籍卡,通报表彰。
三、奖项设置:
1、“三好学生”奖学金激励奖。
(一)基本条件
a.思想品德好(1)热爱祖国,热爱家乡,有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诚实正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能分享与合作。(2)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语言文明,保护环境,明辨是非,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3)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种劳动和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勤俭节约. (4)模范执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言行举止文明礼貌,勇于同违法乱纪的不良现象做斗争。在《小学生全面素质报告单》中,操行评定为“优"。
学生奖励和表彰规定
学生奖励和表彰规定
在学校中,学生奖励和表彰是一项重要的制度,旨在激励和鼓励学生成长和发展。学生奖励和表彰规定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从学习成绩到社会责任感等方面,都有可能成为评判学生的标准。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学生奖励和表彰规定的意义、体系以及潜在的问题。
1. 学生奖励与表彰的目的
学生奖励和表彰的目的在于鼓励学生成就优秀、品学兼优,并激励其他学生对
优秀行为的追求。通过设立奖励和表彰制度,学校可以树立明确的目标和标准,使学生成长过程中有所依托和动力。此外,奖励和表彰还能够在学生中形成积极比拼的氛围,促进学校的整体发展。
2. 学生奖励与表彰制度的体系
学生奖励与表彰制度的体系应该包括多个方面,从学习成绩、专业技能到身体
素质、文化艺术等各个方向。学生的综合素质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仅仅依靠学习成绩作为表彰的唯一标准是不够全面客观的。因此,学校应该设立不同级别的奖励,包括学科奖励、创新创业奖励、社会实践奖励等,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 学生奖励与表彰的标准
制定学生奖励和表彰规定时,标准的确定至关重要。在学习方面,学校可以根
据学科特点和水平,设立不同等级的奖励,比如学科竞赛的一等奖、二等奖等。此外,还可以考虑到学生的综合素质,如表现出色的社会服务、道德规范、领导能力等方面。透明、公正、客观的标准对于学生奖励与表彰的有效实施至关重要。
4. 学生奖励与表彰规定的落地
制定完善的学生奖励和表彰规定不仅是校方的责任,也需要学生、教师和家长
的共同配合。学生应该明确规定的目标,时刻保持良好的学习和行为习惯。教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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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与先进集体表彰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树立良好的学风和校风,学校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文体活动及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奖励,并根据教育部二○○五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个人和集体。
第三条表彰奖励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学生个人或集体可申请表彰奖励:
(一)热爱祖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进取;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四)学生个人或集体年度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不得低于2.0,学生个人申请奖励时,还须无不及格课程;
(五)综合测评中品行表现测评为优良。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个人或集体不得申请各级表彰奖励:
(一)本学年度内违法违纪,受到法律制裁或纪律处分者;
(二)品行不端,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第六条学生集体表彰奖励项目及评选条件
(一)校级先进集体
1.校级先进集体是我校对学生团体表彰的最高荣誉,以班集体、社团等为单位,主要表彰在学风建设、团队精神、政治进步、操行文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事迹特别突出的集体,可评定为先进集体标兵,也可推荐评选市级先进集体。
2.评选条件
(1)集体成员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努力学习实践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爱党、爱国、爱校。50%以上成员提交入党申请书,50%以上同学参加了各级、各类党的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的活动。在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
(2)集体成员遵纪守法,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本学年内无人违法违纪。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维护公共秩序,尊敬师长,敢于指出并劝解他人的不文明行为。
(3)集体成员勤奋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风优良,学习成绩排在同类集体前列。同学之间团结互助,能够结合本专业或团体的特点,开展各类学习竞赛活动和课外科技学术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
(4)积极开展体育活动,体育合格率达到100%,坚持开展
群体锻炼,课外活动个人出勤率达到85%以上,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取得较好成绩。积极参加校园各类文化活动,成绩优良,表现突出。
3.评为校级先进集体,学校将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校级先进集体奖励活动经费800元。市级先进集体和校级先进集体标兵奖励活动经费1200元。
(二)校级优良学风集体
1.评选条件
(1)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和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全体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风气浓厚,勤奋好学,团结互助,尊师爱校,认真严谨地对待每一个教学环节。
(2)有严明的学习纪律。全体同学能自觉遵守和维护学习纪律,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抄袭作业和实验报告、不扰乱学校秩序、考试不作弊。
(3)有良好的学习效果。全体同学在形成优良学风过程中学习效果显著,在本学年内各科考试成绩优良率位于前列。
(4)集体积极组织有利于学风建设的各种活动。
2.评为优良学风集体者,学校给与物质和精神奖励,奖励活动经费600元。连续两次获得优良学风集体称号的集体,奖励活动经费1000元。校级先进集体获得者不同时兼得优良学风集体奖励金。
第七条学生个人表彰奖励项目及评选条件
(一)人民奖学金
1.人民奖学金特等奖评选条件
(1)本项目是天津理工大学设立的学生个人奖励的最高荣誉,一般在人民奖学金一等奖评选基础上选拔事迹特别突出者。
(2)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较高,德才兼备,全面发展,有很强的创新意识并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
(3)有标志性的事迹和成果。
2.人民奖学金一等奖评选条件
(1)本科生(聋人工学院、艺术学院除外)应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含四级)以上考试,研究生应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本款适用于非外语专业学生,外语类专业参照本款执行)。
(2)各科学习成绩平均绩点3.0(含3.0)以上、最低单科绩点不低于2.5。
(3)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3.人民奖学金二等奖、三等奖评选条件
(1)符合申请表彰奖励基本条件。
(2)依据综合测评排名情况和本学院名额情况确定获奖者。
4.奖励金额:特等奖:5000元;一等奖16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5.获得各级人民奖学金荣誉者,同时获得“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二)新生奖学金
1.评选条件
(1)新生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2)一等奖获奖学生应具备如下条件:各科学习成绩平均绩点3.5(含3.5)以上且单科成绩绩点不低于3.0;
(3)二等奖获奖学生应具备如下条件:各科学习成绩平均绩点3.0(含3.0)以上且单科成绩绩点不低于2.5;
(4)三等奖获奖学生应具备如下条件:各科学习成绩平均绩点2.5(含2.5)以上且单科成绩绩点一般不低于2.0;
(5)日常表现良好,在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等集体活动中表现积极。
2.奖励金额: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300元。
第八条单项奖表彰奖励项目评选条件
(一)“理工之星”优秀奖表彰奖励项目及评选条件
“理工之星”优秀奖授予在全国和天津市大学生重要比赛、科技创新活动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的其他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或为我校做出特别贡献的学生个人或集体,是校级的单项奖励。
1.研究与创新类。该奖项用于表彰奖励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者。评选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国际级、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
②获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