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休产假的法律规定
最新《劳动法》关于产假的规定多少天
最新《劳动法》关于产假的规定多少天《劳动法》产假的规定是:⼥职⼯⽣育享受98天产假,增加奖励假3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育1个婴⼉,增加产假15天。
⼥职⼯怀孕未满4个⽉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国家,是指在职妇⼥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般从分娩前半个⽉⾄产后两个半⽉,者可前后长⾄四个⽉,⽣育享受不少于九⼗天的产假。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公布《(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14周,⽣育流产由单位⽀付。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草案将⼥职⼯⽣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产假的分类必须享受的休假1、产假:98天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个婴⼉)。
2、产前检查:⼥职⼯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有些企业将怀孕⼥职⼯在劳动时间内进⾏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缺勤等,侵害⼥职⼯的合法权益)3、产前⼯间休息:怀孕七个⽉以上,每天⼯间休息⼀⼩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4、授乳时间:婴⼉⼀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
可以请的假1、产前假:怀孕7个⽉以上,如⼯作许可,经本⼈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
部分属于地⽅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如市规定“经⼆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育的,本⼈提出申请,⽤⼈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2、哺乳假:⼥职⼯⽣育后,若有困难且⼯作许可,由本⼈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
3、保胎假:医⽣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4、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建议准妈咪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以免摆乌龙。
从上⾯这些资料中可以了解到,对于最新关于产假的规定多少天这个问题也有了答案,⼀般对于怀孕的⼥性来说产假都不得低于90天,这也是给了他们充分的休息时间,让他们可以有个充⾜的时间修养⾝体,也是为了之后更好的适应⼯作,所以对于那些没办法满⾜产假时长的企业,我们要慎重选择,学会保护⾃⼰的⾝体健康。
劳动法关于产假的规定
劳动法关于产假的规定劳动法62条规定:"⼥职⼯⽣育享受不少于九⼗天的产假。
",详细内容请看⼩编整理。
1.《⼥职⼯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职⼯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育的,每多⽣育⼀个婴⼉,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
⽤⼈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对于⽣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天。
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的补充规定。
2.⼥职⼯产假为九⼗天,其中产前休假⼗五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五天。
多胞胎⽣育的,每多⽣育⼀个婴⼉,增加产假⼗五天。
⼥职⼯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定时间的产假。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职⼯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3.劳动部还下发了⼀份《劳动部关于⼥职⼯⽣育待遇若⼲问题的通知》,对⼥职⼯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怀孕不满四个⽉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五天⾄三⼗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天产假。
产假期间,⼯资照发。
⼆、产假期满,因⾝体原因仍不能⼯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另外,在这些规定的基础上不同省市和地区对产假也有相关的规定⾄于男职⼯,其妻休产假时,他是否也有权休假照顾妻⼦,国家⽬前尚未作出规定。
因此,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主确定男职⼯是否休产假,以及时间长短与待遇。
2024年济宁产假有多少天
2024年济宁产假有多少天158天根据《山东省人口与_条例》,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即98天加60天,共计158天产假,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根据《济宁市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指引》,产假、育儿假规定如下:(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六十日,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
(二)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三)女职工产假期满,用人单位可以给予1至2周的适应时间,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劳动的,经医疗机构证明,按照国家有关病假的规定执行。
(四)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关于生育津贴法律规定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
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
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本质上是不一样的。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
二胎产假怎么申请生育津贴1.生育生活津贴。
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
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023劳动法产假新规定是什么?
2023劳动法产假新规定是什么?2023劳动法产假新规2023年劳动法产假新规如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更多关于2023劳动法产假新规的信息,可以在政府官方网站查询。
2023劳动法新规病假制度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因病需要请假时,应当向用人单位提交相应的请假申请,并按照单位规定的方式进行请假。
在劳动法中,对于病假制度的规定如下:员工因病需要请假时,应当向用人单位提交相应的请假申请,并按照单位规定的方式进行请假。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需要休息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
员工在医疗期内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经过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申请病假。
员工申请病假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法中,对于病假的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
因此,具体的病假制度可能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定来确定。
2023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标准如下: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工资报酬: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行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因此,如果您被辞退,建议您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具体的补偿标准,并尽可能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3劳动法实施细则2023劳动法实施细则如下: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2023年最新全国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标准
序号省份产假陪产假育儿假规定1全国98//《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2北京市98+60可经批准额外增加1-3个月155天/人/年子女满三周岁前《北京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11】第十九条 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
女方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
3上海市98+60105天/人/年子女满三周岁前《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11】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
4天津市98+601510天/人/年子女满三周岁前《天津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11】第十八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产假)的基础上增加生育假(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日的育儿假。
2023年最新全国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标准。
学校老师休产假制度规定
一、产假概述产假是指在职妇女在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旨在保障女职工的身心健康,确保母婴安全,同时保障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转。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学校老师作为女职工,享有相应的产假权益。
二、产假时长及条件1. 单胎顺产: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2. 难产:增加产假十五天。
3.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4. 晚育: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
5. 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水术者):增加产假15天。
6. 独生子女:2009年5月1日起,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
三、产假待遇1. 产假期间,女职工享有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所在学校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
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学校补足差额;高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的,学校不得截留。
2.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学校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发给,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包含有绩效工资的,享有绩效工资。
3. 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四、产假证件1. 身份证2. 结婚证3. 准生证4. 出生证5. 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五、产假与计划生育休假的关系产假是计划生育休假的一种,包含了婚假、女职工产假、宫内放节育环、取节育环、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等多种假期。
女性职工视情况可依法享有假期。
六、学校老师休产假期间的工作安排1. 学校应合理安排其他教师的工作,确保教学工作不受影响。
2. 产假期间,学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劳动强度大、辐射性大、有毒有害等不利于孕妇和胎儿健康的劳动。
3. 产假期间,学校应关注女职工的身体状况,关心其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
总之,学校老师休产假制度是我国法律法规赋予女职工的一项重要权益。
学校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关注、尊重和保障女职工的产假权益,为她们提供一个良好的生育环境。
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
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女性产假多少天一、女性产假多少天产假,是指女性在分娩前后一段时间内的特殊休假待遇。
我国产假规定,女职工若顺产生育单胎,可享有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难产者增加15天产假;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二、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孕妇产假多少天一、孕妇产假多少天(以江苏为例)产假延长30天,统一128天不管何时生,生一孩还是二孩,产假延长30天,加上法定的98天,共计128天。
以往要符合“晚育”条件才能享受那延长的30天“晚育假”,但是现在无论你是否晚育,都能有128天产假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条例》,已公布并实施。
相较于之前的修正案草案,较新颁布的新计生条例再次送来了一大波福利。
小夫妻选对休假日期,婚假产假都可延长。
生孩子不止能休128天,女方较多可休149天假。
按照《条例》关于婚假的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也就是说正常婚假为13天。
不过,《条例》又特别增加了对于婚假和产假规定的两句补充条款:“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与其他优惠待遇。
”也就是说,无论是婚假还是产假或护理假,休假期间如果与国家法定休假日发生重合,可以继续休假,把失去的国家法定休假日补回来。
那么如何定义“国家法定休假日”呢?周六周日双休日可不可以补休呢?据专业人士透露《条例》里关于假期的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国庆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可以补休,而正常的双休日不可以补休。
国家关于产假的规定
国家关于产假的规定产假是指女职工因生育妊娠或取得收养资格后,在劳动合同期内享受的法定休假。
从国家的角度来看,产假是为了保障女性职工的权益,促进人口出生率的提高,推动国家人口与社会发展的平衡。
在中国,国家对产假的规定是非常重视的,下面将详细说明国家关于产假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假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女职工即将或已经生育妊娠的,享受产假。
具体规定如下:1. 产假的时间:女职工生育妊娠,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前15天是普通产假,后83天是延长产假。
如果出现难产、多胞胎等特殊情况,产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适当延长。
2. 延长产假:女职工在享受完普通产假后,可以继续享受延长产假。
延长产假的时间为最多150天,具体时间由女职工根据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
延长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即使发生员工流动,也不得变更工资、工作岗位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3. 休假工资待遇:女职工在享受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尚未完成的合同劳动年限和工资所对应的岗位工资标准支付休假工资。
休假工资的支付一般包括两种标准:一种是女职工在享受普通产假期间的标准,一种是在享受延长产假期间的标准。
4. 产前检查休假: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健康和胎儿的安全,女职工怀孕期间需要进行产前检查。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每次产前检查不超过15天的,可以按照病假或者事假的标准享受假期,不扣除休假工资。
5. 禁止解雇: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女职工享有稳定的工作岗位。
6. 订立社会保险:女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后,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生育津贴。
总之,国家对产假的规定旨在保障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她们能够安心养育子女,同时也为了促进出生率的提高,在人口出生与社会发展间寻求平衡。
这些规定为女性职工提供了一定的保障措施,使她们能够更好地照顾自己和家庭的需要。
产假休假时间规定是休多久
产假休假时间规定是休多久产假休假时间规定是休多久?产假是根据劳动法规定,为了保护孕妇和新生儿的权益而设立的一种特殊假期。
在我国,每个女职工都有权利享受产假。
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产假的休假时间是多久呢?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受的产假分为两部分,分别是产前假和产后假。
首先是产前假,也就是孕期休息假。
孕期休息假的具体休假时间根据怀孕的月份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怀孕6个月以下的女职工,可以享受8周的孕期休息假;怀孕6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0周的孕期休息假。
这段时间,女职工可以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休息,并且不需要担心被开除或降薪。
接下来是产后假,也就是分娩后的休假期。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分娩后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
这98天的产假是包括满月的时间在内的,也就是说,女职工可以在孩子出生后的98天内进行休息和照料孩子的工作,而不需要回到工作岗位上。
当然,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劳动法也有相应的规定。
比如,女职工怀孕前就已经从事某一项工作,而这项工作又对胎儿的健康有较大风险,那么女职工可以提前休假,并且享受全薪。
另外,如果女职工在分娩后还需要继续照顾新生儿,可以和单位协商延长产假的时间,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总的来说,女职工在我国享受的产假时间为怀孕期间的孕期休息假加上分娩后的产假,总计为8周到10周的孕期休息假加上98天的产假。
这段时间内,女职工不仅可以休息恢复体力,还可以更好地照料新生儿的成长。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对女职工休产假时工资的支付有一定规定。
一般来说,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的孕期休息假期间,单位应该按照女职工的平时工资支付相应的产假工资;而在分娩后的产假期间,单位应该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具体金额根据当地政策和单位规定而定。
总结来说,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受的产假包括孕期休息假和分娩后的产假。
根据怀孕的月份不同,孕期休息假为8周到10周,产后假为98天,总计为103天到108天。
2022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是什么?
2022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是什么?《劳动法》中没有关于产假的规定。
在《⼥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职⼯⽣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育1个婴⼉,增加产假15天。
⼥职⼯怀孕未满4个⽉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休是我国劳动妇⼥的权利,这也侧⾯反映了我国妇⼥社会地位的提⾼,越来越受到尊重和保护。
妇⼥休产假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我国最新《》明确说明了这⼀点,对产假时间和产假待遇以及产假⼯作安排作出了规定。
⼀、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是什么《劳动法》中没有关于产假的规定。
依据《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职⼯⽣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育1个婴⼉,增加产假15天。
⼥职⼯怀孕未满4个⽉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条规定,期间的⽣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的,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平均的标准由⽣育保险基⾦⽀付;对未参加⽣育保险的,按照⼥职⼯产假前⼯资的标准由⽤⼈单位⽀付。
⼥职⼯⽣育或者流产的,按照⽣育保险规定的项⽬和标准,对已经参加⽣育保险的,由⽣育保险基⾦⽀付;对未参加⽣育保险的,由⽤⼈单位⽀付。
⼆、产假待遇 (1)保胎假,⼯资按照发保胎假是由医⽣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资。
(2)产前假,⼯资按⼋成发。
怀孕7个⽉以上,如⼯作许可,经本⼈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
部分属于地⽅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资按照员⼯以往每⽉实发⼯资标准的⼋成发。
(3)产假,领⽣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 30天(晚育)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个婴⼉),领⽣育津贴。
⽣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来发放的,但它的计算⽅法与公司在处的申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育津贴与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资和⽣育津贴,就⾼领取,简单说来就是:1、如果员⼯的产假⼯资(即员⼯以往每⽉的实发⼯资标准,下同)⾼于⽣育津贴,那就按产假⼯资发员⼯就OK,⽣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关于公司员工产假的规定
关于公司员工产假的规定
1. 产假的长度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分娩期间以及
产后有权享受产假。
产假的长度为98天,其中包括产前假、产后
假以及分娩当天。
员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时间开始产假。
2. 产假的报酬
在享受产假期间,公司会根据员工的实际工资水平支付相应的
产假工资。
产假工资不低于员工在产假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但是
最高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额。
3. 产假期间的权益
在享受产假期间,员工仍然享有一定的权益:
- 员工在产假期间不会因为请假而丧失工龄,工资、奖金和各
类补贴等权益也会按照规定进行支付。
- 员工在怀孕期间和分娩期间,不得因为此原因被解雇和降职。
4. 提前结束产假
如果员工需要提前结束产假并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上,需要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公司的同意。
公司会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并协商确定适当的处理方式。
请注意:此文档仅为概述公司员工产假的基本规定,具体细则和操作方式请参考企业相关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
如有任何问题或争议,建议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
以上为关于公司员工产假的规定。
产假规定是什么(2023年产假最新政策)
与产假有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关于产假从何时开始算起有关问题的来信
梁某达:《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请问上述规定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应如何理解?女职工产前可以休假30天吗?单位是否可以制定规章制度要求女职工工作至产前10天?
回复:您好!我们已收到您的来信,经研究,现就您询问的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女职工产前可以休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包括在98天的产假之中。
地方另有规定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国家法定产假多少天2024新规定是多少天?产假多少天2022规定
国家法定产假多少天2024新规定是多少天?产假多少天2022规定一、产假多少天2022年新规定是什么2022年新规定产假是九十八天,难产的以及生育多胞胎的,可以增加产假的天数。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一般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的。
一、产假多少天2022年新规定是什么二、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什么标准进行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以下标准进行支付:1.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休产假员工是否有防暑降温费休产假员工没有防暑降温费。
休产假只能拿生育津贴,公司继续给缴纳社保,其他的福利就不能享受。
防暑降温费标准是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常见高温工作岗位包括建筑工、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二、国家法定产假多少天2024新规定是多少天?一、国家法定产假多少天新规定是多少天?国家法定产假规定是98天的时间的,具体规定如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西安男子可以享受多久的陪产假?根据陕西省卫计委关于印发《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陕卫政法发88号,婚假、护理假不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产假法定假期有几天
产假法定假期有几天(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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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产假规章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女职工。
三、产假期限1. 产假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一般为98天。
2. 生育一孩的女职工,符合生育条件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
3. 生育两孩及以上女职工,符合生育条件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
四、产假期间待遇1. 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人工资。
2. 产假期间,女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公司承担,个人部分由女职工本人承担。
3. 产假期间,女职工的福利待遇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生育津贴、产假工资、加班工资等。
五、产假期间工作安排1. 产假期间,女职工如需返岗工作,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返岗。
2. 产假期间,女职工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返岗,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规定办理手续,并履行相关义务。
3. 产假期间,女职工如因身体原因无法返岗,应向公司提供相关证明,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照顾。
六、产假期间离职1. 产假期间,女职工如需离职,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 产假期间,女职工离职后,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规定支付相应的产假工资、生育津贴等费用。
七、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处理1.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理。
2.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将依法终止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章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 本规章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合同到期员工在休产假
一、合同到期员工在休产假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在合同到期时,女职工正在休产假,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二、合同到期员工在休产假的具体情况1. 合同到期时间:假设甲公司于2021年1月1日与乙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2024年1月1日。
2. 产假情况:乙于2023年5月1日怀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乙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共享受98天产假。
3. 合同到期与产假重叠:由于乙的产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与合同到期时间2024年1月1日存在重叠。
三、合同到期员工在休产假的处理方式1. 续签合同:鉴于乙在合同到期时仍在休产假,甲公司应当与乙续签劳动合同,将合同到期时间延长至乙产假结束之日。
2. 合同期限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甲公司可以与乙协商调整合同期限,例如将合同期限调整为三年零七个月,使合同到期时间与乙产假结束时间一致。
3. 劳动关系维持:在合同到期期间,甲公司应继续履行与乙的劳动关系,按照乙的产假待遇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
四、合同到期员工在休产假的法律责任1.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若甲公司在合同到期时违法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乙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2. 违法调整工作内容:若甲公司在合同到期期间违法调整乙的工作内容,导致乙的产假权益受损,乙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总结合同到期员工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合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应与员工协商续签合同或调整合同期限,确保员工的产假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避免因违法行为给员工造成损失。
2024年宜昌产假国家规定
2024年宜昌产假国家规定一、关于生育政策修改后的省条例规定,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有子女鉴定为残疾,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以等额再生育。
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
夫妻再生育子女时,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二、关于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1、产假及护理假。
新修改的省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
2、育儿假。
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
3、婚假。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
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宜昌陪产假有多少天男职工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其配偶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按什么基数核发➤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当月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以及男职工配偶生育前12个月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其生育津贴或护理假津贴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以及男职工配偶生育前12个月内该职工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数计算。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据实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实际缴费金额与应缴费金额产生的待遇差额由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时间内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产假中工资发多少产假中工资按照之前工资发。
因为在产假期间,女职工依法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也就是在这期间的工资正常发放。
劳动法孕妇请假规定
劳动法孕妇请假规定引言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之一。
其中,保护孕妇劳动者的权益是劳动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我国,劳动法为孕妇劳动者请假提供了一系列的规定,以确保孕妇的身体和工作环境得到适度的保护。
本文将介绍劳动法关于孕妇请假的规定,并探讨其背后的含义和应用。
一、合法权益保障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孕妇劳动者有权利根据医嘱申请不适于工作岗位的调动或者停工留薪,也就是常所说的“孕期调动”和“产假”。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孕妇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胎儿的生命安全,确保她们能够在孕期得到合理的休息和护理。
二、孕期调动孕期调动是指孕妇劳动者因怀孕期间工作岗位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影响而申请调动到适应其身体状况的岗位。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雇主在孕妇劳动者提供医疗证明或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产妇或者婴幼儿护理专家意见书的情况下,应尽量满足其合法的工作调动要求。
这就意味着雇主必须根据孕妇劳动者的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其工作,提供相应的保护和照顾。
三、产假产假是孕妇劳动者在生育后享受的休假权利。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孕妇劳动者可以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
在特殊情况下,如多胞胎、难产等,产假可以延长至17周。
此外,根据国家的法规和政策,不同地区和单位还可能给予孕妇劳动者额外的产假或者产前休假。
四、合理调休除了孕期调动和产假之外,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孕妇劳动者还有权利享受合理的调休。
比如,孕妇因为妊娠反应、身体不适等原因无法按照正常工时工作,雇主应该根据医疗证明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意见给予她们相应的调休时间。
这样做既有利于孕妇劳动者的身体康复,也是对其合法权益的充分尊重。
五、法律责任和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雇主不得以孕妇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得降低孕妇劳动者的职务、改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待遇,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如果雇主违反上述规定,孕妇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其合法权益。
休产假管理制度
休产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益,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休假事宜。
三、产假期间1. 女职工生育期间享有产假。
2. 产假时间为98天。
3. 产假可以在产前开始,最早可在预产期前15天起休,届时需提供医院出具的预产期证明。
4. 产假结束后,女职工需提供医院出具的产检证明,以证明自己的生育情况,并须在公司登记备案。
四、产假工资待遇1. 产假期间,女职工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享受生育津贴及企业补充工资。
2. 企业将按规定给予生育津贴和工资补充补贴。
五、产假期间的福利待遇1. 产假期间,女职工继续享受企业的相关福利待遇。
2. 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年假、病假等各项休假待遇不受影响。
3. 企业将为产假期间的女职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关怀。
六、返岗安排1. 产假结束后,女职工有权要求重新分配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企业应充分尊重女职工的意愿,合理调整工作安排。
2. 产假结束后,女职工如需继续哺乳,请事先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将为女职工提供哺乳休息室及哺乳时间。
七、其它规定1. 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如需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的,可按规定向公司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由公司代为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2. 休产假期间如有特殊情况(例如产假提前结束、突发疾病、继续生育等),女职工须及时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协调安排。
八、制度解释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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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市女职工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女职工劳动保 护特别规定》第五条执行。 (三)未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 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和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用人 单位支付。
的,享受产假42天。
2. 产假待遇
本市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流产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生育生活 津贴: 沪府发〔2013〕5号
(一)参加本市城镇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 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 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
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 育护理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 理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晚婚假、晚育假、晚 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计划生育的规定及休假方法
《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沪府发〔2013〕24号)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鼓励公民实行计划生育,保障公民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人口 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晚婚晚育奖励) 晚婚的公民,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基础上,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一般应当与 婚假合并连续使用。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
三.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方法
《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沪府发〔2013〕24号) 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按照下列规定享受休假,假期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 发给: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在术后一周内不做重体力劳动。放置宫内节育器3个月、6个月、 12个月时各随访一次,以后每年随访一次,每次休息一天。 (二)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 (三)输精管绝育的,休息7天。 (四)输卵管绝育的,休息30天。 (五)第一次人工流产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的再次人工流产,孕期小于13周 且行吸宫术及药物流产的,休息14天;孕期小于13周且行钳刮术的,休息21天;孕期大于13周的,休 息30天。 (六)放置皮下埋植剂的,休息5天。 (七)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休息3天。 (八)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剂后因月经失调需诊断性刮宫的,休息5天。 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有以下情形之一且经医生同意需要休息的,其假期按照病假处理: (一)第一次人工流产后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而再次人工流产后,已休满 规定假期。 (二)未采取绝育、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术而再次人工流产。 (三)发生节育手术并发症。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假期,自手术之日起计算;同时实行多项计划生育手术的项手术假期累计。
休产假办法及规定
生育
生育 流产
计划生育
晚婚晚 育 计划生 育手术
一.产假的规定
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流产的 2.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奖励
1.适用范围
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国务院令第619号)
沪府发〔2013〕5号
一、本市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流产的 (一)本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 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计划生 育晚育条件的,增加晚育假30天。 (二)本市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