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民工法律援助手册
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0)
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0)《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9年12月30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第五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六条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第七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
建设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2020年参考样式)
备注:维权信息公示牌规格统一要求为:宽1.8米,高1.0米,张贴于工人休息区或工人进出处。
的书面委托书。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不得向农民工收取担保金、合同保证金等各种形式的押金;不得收取培训费,或者扣留农民工的居民身份证。 二、维权方式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请你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与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联系,协商解决。 2.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3.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投诉。 4.对工资支付方面有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5. 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或拨打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进行法律咨询。 6.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可拨打劳动保障维权咨询服务热线“12333”。 三、特别提醒 1.施工单位欠薪涉及农民工人数较多的,请推选3至5名代表进行维权。 2.如果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依法及时维权,切勿采取堵路、围攻、跳楼、爬塔吊等非法措施或极端行为讨薪。
法律援助
当地法律 援助机构
单位名称 地址
单位名称 地址
例:XXX工程项目
例: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Xபைடு நூலகம்X
联系电话
139XXXXXXXX
例:XXX建筑工程公司
例:XXX路XXX号
XXX
联系电话
139XXXXXXXX
XXX
联系电话
138XXXXXXXX
例:XXXX建筑劳务公司
例:XXX路XXX号
XXX
联系电话
138XXXXXXXX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全国法律援助条例全文_条例_
2020年全国法律援助条例全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全文,是否还没看呢?下文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最新的法律援助条例全文。
20xx年全国法律援助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健全司法人权保障机制,保障公民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促进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规范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免收费或由当事人分担办案费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法律保障制度。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法律援助专职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的社会执业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
第四条县级及其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立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并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统一受理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和监督法律援助人员实施法律援助。
第五条社会团体、院校及有关组织参与法律援助,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依据本条例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实施法律援助,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法律援助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以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法律援助经费由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行政机关及其它有关单位、个人应当支持、配合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的工作。
第九条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在实施法律援助过程中,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第十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当地的法律援助工作。
上级法律援助机构指导、监督下级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
第十一条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可以设立法律援助委员会,协调与法律援助相关的工作,研究制定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规划,听取法律援助机构的,保障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第二章受援人及其权利义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二)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0.5.1日施行)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共七章六十四条,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第三条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第五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六条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第七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
2020年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全文文档
2020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全文文档Document Writing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全文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符合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免费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第三条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逐步增加财政投入,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专项经费,对贫困地区予以补助,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在不同地区的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资金筹措的社会化、经常化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财力支持法律援助事业。
鼓励社会对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捐助。
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
第五条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确定法律援助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并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应当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其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援助申请。
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册
如果存在这些违 法犯罪行为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 予以警告、罚款、 拘留等治安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3.坚定信念,决不放弃。在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中不要怕、 不要畏惧,欠钱的都不怕,我们怕什么,投诉一次不成功, 就第二次、第三次直到成功为止,要为自己的权益力争到 底,坚信再努力一点点就会成功,你的放弃将成为他人不 作为的借口。
劳动争议仲裁
1.
•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在劳动报酬方面发 生争议,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申请仲裁,如情况属实,可通过 劳动仲裁下达的判决书,向单位索赔, 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 执行。申请仲裁的实效是一年。
1.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周围以及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 击上述单位;拦截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聚众拉横幅、喊口号等。 2.反映诉求过程中携带危险品、管制器具。 3.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 身自由。 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等。 5.扬言实施报复社会、单位、个人等。 6.以讨要工资为名,组织农民工讨要工程款、逼有关部门解决纠纷问题。 7.采取极端方式,如跳楼、爬塔吊、自杀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 安全的行为。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册
致广大农民工朋友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 2020.5
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施行
CO N T E N T S
目录
1
工资支付不规范行为
2
工资支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要求
3
工程建设领域要求
4
维权方式
工资支付不规范行为
第一部分
工资支付不规范行为
动、联通、电
法律援助中心案件(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援助中心作为我国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广大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以一起法律援助中心案件为例,对案件进行详细分析,探讨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案件背景2018年,某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
原告张某,男,32岁,某建筑公司农民工。
张某于2017年10月进入该公司从事建筑施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8000元。
然而,张某在工作期间,该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工资,剩余工资一直拖欠未付。
张某多次与公司协商,但均未果。
无奈之下,张某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三、案件审理过程1.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接到张某的申请后,法律援助中心迅速组成援助团队,对案件进行了初步审查。
经审查,张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援助团队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2.调查取证援助团队与张某一同前往建筑公司进行调查取证。
在调查过程中,援助团队发现该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且拖欠工资数额较大。
援助团队收集了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
3.法律援助律师介入援助团队指派了一名专业律师代表张某提起诉讼。
律师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
4.法院审理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张某陈述了案件事实,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被告建筑公司承认拖欠原告工资,但表示无力支付。
法院依法审理此案,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资及赔偿金。
5.执行阶段判决生效后,被告建筑公司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
援助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援助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确保案件顺利执行。
最终,被告建筑公司支付了原告张某的全部工资及赔偿金。
四、案件分析1.法律援助中心的作用本案中,法律援助中心为张某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中心在以下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为张某提供了法律咨询,帮助其了解自身权益;(2)指派专业律师代表张某提起诉讼,提高胜诉率;(3)协助法院执行判决,确保原告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援助案例题目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群体逐渐壮大,但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合法权益受损的问题。
某市农民工追讨工资纠纷案便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反映了农民工在劳动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
(一)案情简介某市某建筑公司于2019年3月与某市某农民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工期为一年,每月工资为8000元。
然而,在工程进行到一半时,该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
至2020年1月,该公司累计拖欠农民工工资20万元。
农民工多次向公司催讨工资,但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无奈之下,农民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法律援助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农民工由于自身法律知识有限,对仲裁程序和证据收集等方面存在困难。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农民工申请了法律援助。
二、案例分析(一)法律援助的意义1.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帮助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援助有助于消除贫富差距,使弱势群体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地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3. 推动法治建设法律援助有助于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动法治建设。
(二)案件焦点1. 拖欠工资的法律依据2. 法律援助程序及证据收集3. 仲裁裁决的执行(三)案例分析1. 拖欠工资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某市某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违反了法律规定。
2. 法律援助程序及证据收集(1)法律援助程序农民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后,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2)证据收集律师协助农民工收集以下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明、证人证言等。
3. 仲裁裁决的执行(1)仲裁裁决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要求某市某建筑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20万元。
(2)执行裁决农民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援助的具体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某市居民李某与邻居王某因房屋纠纷引发了邻里矛盾。
李某家与王某家相邻,两家的房屋均为自建房。
由于历史原因,两家房屋的界限一直存在争议。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李某家的房屋因拆迁补偿问题,与王某家的纠纷日益激化。
李某家认为,自己家的房屋面积大于王某家,且在土地使用权上也享有优先权,因此要求王某家退还超出部分的土地。
王某家则认为,两家房屋界限明确,李某家主张的土地并非自己的,不同意退还。
二、法律援助申请在矛盾激化后,李某因无法承受经济压力和维权困境,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经审查,李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一名专业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三、案件分析1. 案件性质本案涉及土地使用权争议,属于民事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将依法对两家房屋的界限进行认定,并判决是否退还超出部分的土地。
2. 法律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享有土地使用权,其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者与相邻权利人之间,因土地界限、房屋界限、公共设施等产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确定两家房屋的界限,以及王某家是否应退还超出部分的土地。
四、法律援助律师工作1. 收集证据法律援助律师首先对李某家的房屋面积、土地使用权等相关证据进行了收集。
通过查阅土地登记档案、现场测量等方式,掌握了两家房屋的具体面积和界限情况。
2. 调查走访律师对两家邻居进行了走访,了解双方在纠纷过程中的沟通情况,收集证人证言,为案件审理提供依据。
3. 提出诉讼请求根据收集的证据和调查走访的情况,律师为李某提出了以下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确认两家房屋的界限;(2)请求法院判决王某家退还超出部分的土地。
4. 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律师代表李某进行答辩,针对王某家的抗辩意见,提出了有力的反驳,并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援助项目典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援助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本文将以张女士的法律援助案例为切入点,分析法律援助项目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中的作用。
张女士,女,45岁,某市居民。
因丈夫去世,她独自抚养两个孩子,生活十分困难。
2018年,张女士在小区内不幸遭遇车祸,导致身体多处受伤。
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逃逸,张女士的医疗费用和误工损失无法得到赔偿。
在绝望之际,张女士想到了法律援助,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案件概述2018年5月,张女士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经审查,张女士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了专业律师。
律师在接受指派后,立即展开调查。
通过走访调查、收集证据,律师发现以下事实:1. 张女士在事故发生时,有目击者证明其被肇事车辆撞击;2. 张女士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医疗费用和误工损失共计5万元;3. 肇事司机在事故发生后逃逸,至今未找到。
律师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司机赔偿张女士的医疗费用、误工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三、法律援助过程1. 律师接受指派张女士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后,中心根据案件情况,指派了具有丰富民事案件处理经验的律师。
2. 律师调查取证律师在接受指派后,立即展开调查。
通过走访调查、收集证据,律师掌握了肇事车辆逃逸、张女士受伤的事实。
3. 律师提起诉讼律师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司机赔偿张女士的医疗费用、误工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4. 法院审理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 法院判决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判决肇事司机赔偿张女士医疗费用、误工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共计10万元。
四、案例评析1. 法律援助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中的作用本案中,张女士因生活困难,无力承担诉讼费用,通过法律援助获得了专业律师的帮助,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3篇)
第1篇正文:在我国,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帮助,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文将围绕一起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探讨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
一、案件背景2019年,张某因与他人发生纠纷,被对方恶意诬告,导致其被刑事拘留。
张某家境贫寒,无力支付高额的律师费用。
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及时指派了一名专业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二、案件经过1.律师接受指派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后,律师迅速了解案情,与张某进行沟通,详细询问案件的相关情况。
律师了解到,张某在案发前并无犯罪前科,此次被诬告纯属冤枉。
于是,律师决定全力为张某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
2.调查取证律师在接受指派后,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通过查阅案卷、走访相关人员、调取监控录像等方式,律师收集了大量有利于张某的证据。
同时,律师还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要求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重新审查。
3.法庭辩护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律师充分发挥专业素养,针对对方律师的指控,一一进行反驳。
律师从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等方面,有力地论证了张某的清白。
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认定张某无罪,当庭释放。
4.案件后续案件结束后,律师继续关注张某的生活状况,帮助其恢复正常生活。
同时,律师还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推动对恶意诬告者的处理。
三、案件评析这起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积极作用。
1.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本案中,张某因家境贫寒,无力支付律师费用,面临着被冤枉的风险。
法律援助中心的及时介入,为张某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援助,使其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2.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律师通过调查取证、法庭辩护等方式,有力地反驳了对方的指控,使张某得到了清白。
这不仅维护了张某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3.促进了法治建设本案中,律师充分发挥专业素养,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成果。
法律援助案例总结(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援助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为广大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帮助。
本案例选取了一起因家庭纠纷引发的财产分割案件,通过法律援助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案情简介(一)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张某,女,45岁,无业。
被告:李某,男,48岁,某公司经理。
(二)案件事实张某与李某于1995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
2018年,张某因家庭琐事与李某发生争执,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经调解无效,张某于2019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离婚诉讼中,张某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李某的公司股份、房产等。
(三)争议焦点1.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分割;2. 李某公司股份的评估及分割;3. 房产的归属及分割。
三、法律援助过程(一)接受援助申请2020年3月,张某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援助申请,要求为其提供离婚诉讼中的法律援助。
(二)指派援助律师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了具有丰富婚姻家庭案件经验的律师李律师为张某提供法律援助。
(三)案件调查与证据收集1. 李律师在接到指派后,立即对张某的婚姻家庭状况进行了调查,收集了相关证据;2. 李律师与张某沟通,了解其对财产分割的要求,并指导张某收集相关证据;3. 李律师协助张某向李某发送律师函,要求其提供公司股份及房产的相关信息。
(四)法庭辩论与代理1. 在庭审过程中,李律师为张某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维护了张某的合法权益;2. 李律师根据张某的要求,对李某的公司股份及房产进行了合理的分割;3. 李律师协助张某完成了离婚手续,并指导其办理了财产分割的相关手续。
四、案件结果经过法庭审理,法院判决:1. 张某与李某离婚;2. 李某的公司股份按照双方协商的比例分割;3. 房产归张某所有,李某支付相应的补偿款。
五、案例总结(一)法律援助在案件中的作用1. 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律师为张某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咨询,帮助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2. 协助收集证据:法律援助律师协助张某收集证据,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3. 代理诉讼:法律援助律师在庭审过程中,为张某提供了有力的代理,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从事建筑、制造、服务业等第二、三产业,形成了庞大的农民工群体。
然而,由于农民工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加之城市生活环境的复杂多变,他们在工作中往往面临诸多法律问题。
本案例将分析一起典型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例,旨在提高社会各界对农民工法律权益的关注,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案例简介(一)案情概述2020年5月,来自四川省的农民工张某(化名)来到北京某建筑工地打工。
在工地工作期间,张某因意外事故导致腿部骨折,无法继续工作。
经鉴定,张某的伤情为九级伤残。
张某多次与工地负责人协商赔偿事宜,但均未达成一致。
无奈之下,张某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
(二)法律援助过程1. 接受援助申请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接到张某的援助申请后,经审查认为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受理此案。
2. 指派律师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了一名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为张某提供法律援助。
3. 调查取证律师在接受指派后,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通过走访工地、收集相关证据、咨询专家等方式,为张某争取合法权益。
4. 案件调解在律师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工地负责人同意支付张某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0万元。
5. 案件执行调解协议达成后,律师协助张某办理了相关手续,确保赔偿款项及时到位。
三、案例分析(一)农民工法律援助的意义1.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农民工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在工作中付出辛勤努力,理应享有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工作为农民工提供了维护自身权益的平台,有助于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法律问题引发的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二)本案特点及启示1. 案例特点(1)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张某在受伤后,未能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导致维权过程曲折。
法律援助中心事件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旨在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法律服务。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法律援助的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在一些地方,法律援助中心在处理案件时,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文将以一起发生在某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事件为例,探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矛盾与挑战。
二、案例介绍(一)当事人基本信息原告:张三,男,30岁,某市某区居民,无固定职业。
被告:某市某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案件事实张三原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因公司经营不善,导致项目停工,张三未能按期拿到工资。
后经多次协商未果,张三向某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某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张三的申请,指派律师李四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四律师积极为张三收集证据,但由于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效率低下,案件审理周期较长,张三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及时保障。
(三)争议焦点1.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效率问题。
2. 法律援助服务质量问题。
3. 法律援助案件审理周期问题。
三、案例分析(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效率问题1. 案件受理时间过长。
张三在提交申请后,法律援助中心未能及时受理,导致案件审理周期延长。
2. 案件指派时间过长。
法律援助中心在指派律师时,未能充分考虑案件特点和当事人需求,导致指派律师与当事人沟通不畅。
3. 案件审理过程中沟通不畅。
法律援助中心与律师、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不畅,导致案件进展缓慢。
(二)法律援助服务质量问题1. 律师专业能力不足。
部分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专业能力不足,无法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2. 服务态度问题。
部分律师在服务过程中,态度消极,未能充分尊重当事人。
(三)法律援助案件审理周期问题1. 法院审理效率低下。
部分法院在审理法律援助案件时,效率低下,导致案件审理周期过长。
2. 当事人举证困难。
部分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无法及时提供证据,导致案件审理周期延长。
2020年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全文
2020年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全文:04-16法律援助保障了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 2020年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全文____,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第一条为了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提供的无偿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机构,是指依法在我省注册登记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等。
法律援助人员,是指法律援助机构专职人员和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者安排承担法律援助事项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及法律援助志愿人员。
受援人,是指依法获得法律援助的公民。
第三条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增加财政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使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省、州(市)财政应当设立法律援助专项补助经费,对财政困难的地方给予适当补助。
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
第五条支持和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高等院校和其他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对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和监督。
2020年法律援助仔细范文法律援助的申请写
法律援助仔细范文法律援助的申请写法律援助申请书的范文申请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 ___号码:户籍所在地:住宅电话:现居住地址:邮政编码:工作单位:职业:工作电话:文化程度:身体状况:人群类别:曾否申请过法律援助:前次申请时间:地点:申请编号: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案由:申请人在申请事项中的法律地位:申请法律援助方式:申请事项法律状态:申请法律援助的案情理由:申请人基本经济状况:申请人家庭人口:家庭成员及经济状况日下:申请人家庭月平均收入()元,年度总收入()元。
申请人家庭每月基本经济开支:(单位:元/月)申请人(法定代理人):申请时间:法律援助的特征: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
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 ___指定的特殊对象。
4、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
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
法律援助在政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权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其战略意义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法律援助是贯彻落实“ ___”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第二,法律援助是依法治国得以实现的有力保证。
第三,法律援助有助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第四,法律援助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第五,法律援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了法律援助申请的条件: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20年度实施与管理办法》
附件5“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20年度实施与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简称“1+1”行动)的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1+1”行动是由司法部、团中央发起,通过在全国范围内招募志愿者,每年为无律师县及中西部律师资源严重短缺的地区派遣一名律师和一名大学生志愿者(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当地法律援助工作的志愿者行动。
第三条“1+1”行动的主办单位是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律师工作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1+1”行动的有关招募、选拔、派遣、管理及总结表彰等日常工作,由主办单位设立“1+1”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1+1”项目办)具体实施。
“1+1”项目办设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
第四条“1+1”行动的具体组织流程是:(一)确定计划1月至2月,“1+1”项目办根据项目实施总体规划和无律师县及中西部律师资源严重短缺的县(区)法律援助机构的申报情况,确定年度招募计划,并将招募计划分解到各省(区、市)司法厅(局)。
3月底,向社会发布招募信息。
本项目的大学生志愿者招募计划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与项目实施省(区、市)司法厅(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局)法律援助管理部门共同确定。
为弥补大学生志愿者招募不足,“1+1”项目主办单位,每年将适度在项目服务地招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往届法律专业大学毕业生,与律师志愿者共同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
(二)招募选拔1.各省(区、市)律师管理部门和“1+1”项目服务地法律援助工作管理部门接到招募计划通知后,应当及时公布报名的地址、时间、方式、联系电话等信息,动员广大律师和“1+1”项目服务地的基层法律工作者、往届法学专业大学毕业生积极报名参与。
2.律师报名经本人填写报名表,律师事务所出具推荐意见,经市(区、县)批准后,报省(区、市)司法厅律师管理部门审核。
基层法律工作者、往届法律专业大学毕业生报名,由所在县司法局批准后,报省(区、市)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管理部门审核。
2020年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参照模板
本年度基层人民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申请人对证明内容的声明我保证经济证明的内容与我现在的经济情况相符
2020年 申 请 法 律 援 助 经 济 困 难 证 明 参 照 模 板
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
申请人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 相互 关系 姓名
年龄民 族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户籍所在地现住址 申请人收入情况 家庭其他成员收入情况 工薪(元 / 月) 其他收入(元 / 月) 工薪(元/ 月) 其他收人对证明内容的声明 我保证经济证明的内容与我现在的经济情况相符,如因作假造成证明内容失实的,申请人愿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