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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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意见
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锡政发[2013]54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4.01
【实施日期】2013.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意见的通知
(锡政发〔2013〕54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无锡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日
关于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意见
为巩固完善改革成果,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努力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健康服务进家庭”有序服务新格局,大力推进“幸福无锡”建设,现就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难题的关键环节,作为构建新型城乡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优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目标任务
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的新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通过分级医疗,引导合理就医,将居民的基本健康问题解决在社区。

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全面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逐步培养有较高专业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创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水平在省内领先。

三、重点工作
(一)明确功能任务,满足群众医疗卫生需求
1. 均衡提供综合卫生服务。

必须坚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并重,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为重点服务人群,以维护居民健康为工作中心,向辖区内常住居民主动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医疗和康复等“六位一体”综合卫生服务。

2. 全面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

确保提供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健康教育、老年人保健、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合理分工,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作用。

3.全面落实基本医疗服务职能。

重点提供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及康复、社区现场应急救护、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基本医疗服务。

着力提升基本医疗诊疗服务水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应诊制度。

对发展基础好、具备技术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行政部门要适当放宽技术准入,开展相应临床专科适宜技术服务。

4. 全面推行家庭医生制度。

加快推进家庭医生制度,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围产期妇女、重性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

到2015年,基本建立家庭医生与居民签约服务关系,逐步提高居民到社区首诊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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