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b8中共党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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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史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毕业后能胜任高校、党校、科研机构党史党建及相关内容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务政务等管理工作,以及新闻出版系统编辑工作的一专多能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团结协作精神及为科学勇于献身的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现代化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了解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规律和研究方法;熟悉中国近现代历史和中国国情;熟悉中国共产党历史及其基本文献。
3.能独立运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对中国共产党历史和现代中国的重大问题,开展高水平的研究;具有宽阔的视野、较强的理论思维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独立的较强的中共党史、党的建设和当代中国政治问题的教学与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胜任党政管理、理论宣传、理论教育等多方面工作的良好素质和能力。
4.至少能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译能力,能够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并能借助该语言进行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二、研究方向
1.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现代化
2.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
提前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达到学校规定的提前毕业标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批准,可以提前毕业。
个别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培养计划者,必须按规定提出延长时间的书面报告,经研究生处同意,报主管校长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延长期不得超过一年。
延长学习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培养方式、方法
本专业硕士生培养采取导师指导与专业指导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贯彻理论联系实际、
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社会调查、课堂讲授与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着力培养研究生独立的科研、教学和工作能力,以及积极进取、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
五、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不少于31学分(不包括学术活动、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等必修环节),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20学分。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前必须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考核合格方可获得学分。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考试按百分制计分,考查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定。
学位课程考核原则上采取考试方式,限选课和任选课程可以是考试或考查。
教学实践、社会实践、专题讨论、实验、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及学术活动等培养环节的考核采用考查方式进行。
考查主要根据平时完成作业(包括习题、实验报告、课堂讨论、文献阅读的数量与质量等)的情况进行检查,并由导师或有关教师写出评语和确定考查结果,记入学习档案。
学位课程考试成绩70分为及格。
考试不及格,应由本人写出重考申请,允许重考一次,第一外国语可以重考两次。
如学习计划未安排而自行修读的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凡跨专业或以同等学历录取的硕士生,需补修至少3门本学科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需与本科生同堂同卷。
补修成绩以60分为及格,并记入成绩档案,注明“本科”字样,不计入总学分。
六、培养环节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计划应在研究生入学一个月内提交,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制定。
2.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研究生在修满学分后,应在第三学期末向导师提交书面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包括论文研究计划)。
第四学期初学院组织进行研究生开题报告会,同时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
开题报告由本学科专业3人以上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研究生所做的开题报告进行评审,提出具体的评价和修改意见。
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重做仍不通过者终止培养。
中期考核未通过者终止培养,退学作肄业处理。
中期考核的具体工作参照《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进行。
3.实践教育:包括教学实践、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
本专业硕士生在校期间,必须至少辅助导师参加1次教学活动,至少参加5次学术活动(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学术会议等),并将有关情况记入《海南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
同时撰写1篇社会调查报告。
学业结束前,由导师对其进行考评。
七、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要求
本专业硕士生必须认真阅读“本专业硕士生必读书目”所规定的书籍,并做好笔记;导师必须定期检查硕士生的阅读笔记,并根据其笔记,评定成绩。
本专业硕士生在校期间应至少完成5篇课程论文,2篇学年论文。
学年论文由导师评定成绩。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
学位论文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写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在第五学期初完成,检查参照《海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暂行办法》进行。
论文初稿应在第五学期末向导师提交。
论文初稿完成后,研究生必须根据导师的意见进行细致的修改。
在答辩日期前两个月,必须向导师提交打印的论文定稿。
同时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申请,导师签署同意推荐答辩的意见之后,开始进入论文评审及答辩程序。
学位论文答辩前,研究生必须独立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术期刊至少公开发表1篇专业论文。
申请提前毕业答辩者,答辩前至少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本专业硕士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是:论文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较大的现实意义;论题明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结论鲜明,具有新意。
论文形式符合学院相关规定要求。
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按照《海南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
八、其它
本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完成与否,是审定本专业硕士生能否毕业和授予学位的基本依据。
中共党史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