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问答

合集下载

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

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

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社会保险法知识问答目录一、社会保险法的基本问题1、什么是社会保险法?2、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3、《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和个人哪些权利义务?4、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被征地农民以及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都能参加社会保险吗?5、政府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提供哪些财政支持?6、社会保险行政管理职责是怎样分工的?7、工会如何维护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二、基本养老保险8、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9、哪些人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是怎样构成的?1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多少?12、怎样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3、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符合哪些条件?14、跨地区就业是否可以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1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怎样实施的?三、基本医疗保险16、什么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7、哪些人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8、如何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9、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20、职工退休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是否需要缴费?2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哪些规定?2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23、参保人员如何结算医疗费用?四、工伤保险24、什么是工伤保险?25、哪些人应参加工伤保险?由谁缴费?26、为什么要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27、哪些情形应被认定为工伤?28、职业病职工如何进行工伤认定?29、哪些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0、哪些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31、工伤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2、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或者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的,职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五、失业保险33、什么是失业保险?34、哪些人应参加失业保险?如何缴纳失业保险费?35、《社会保险法》中的失业人员有限定条件吗?36、领取失业保险金须符合哪些条件?37、《社会保险法》对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和领取期限是怎样规定的?38、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39、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应如何处理?40、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六、生育保险41、什么是生育保险?42、哪些人应参加生育保险?如何缴费?43、生育保险有什么待遇?七、社会保险费征缴44、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注意哪些问题?45、个人也要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吗?46、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47、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如何处理?八、社会保险基金48、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应遵循哪些原则?49、如何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和设立预算?50、如何实现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51、什么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九、社会保险经办5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哪些职责?53、法律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设置和经费保障有哪些规定?54、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服务工作有什么具体要求?十、社会保险监督55、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怎样实施社会保险监督?56、行政部门实施社会保险监督的有关规定有哪些?57、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怎样实施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58、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及监督方式有哪些?59、有关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保密的规定有哪些?60、社会组织和个人是否有权对社会保险进行监督?61、社会保险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十一、法律责任62、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承担什么法律责任?63、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应如何处理?6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社会保险服务机构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承担什么法律责任?65、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承担什么法律责任?66、如何处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67、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承担什么责任?68、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69、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承担什么法律责任?70、国家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应如何处理?71、违反《社会保险法》能否追究刑事责任?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一、社会保险法的基本问题1、什么是社会保险法?答:社会保险法是调整社会保险关系的法律。

姜堰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姜堰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姜堰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有哪些好处?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未满70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城乡所有无保障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后一方面个人缴费额政府给予高利率且复利计息,另一方面将来养老待遇财政给予补贴;不但自己将来养老有保障,而且70岁以上的父母可享受高龄补贴。

二、缴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居民个人每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标准以上年省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60%为基数,最低不低于10%,最高不高于60%,缴费比例为20%。

2009年最低缴费标准是550元,最高缴费标准是3300元。

三、哪些人需要补缴保费?男45周岁以上需要从45周岁起补缴保费,女40周岁以上需要从40周岁起补缴保费,09年补缴的标准为每年550元,补缴仅限今明两年,2011年1月1日以后首次参保的,不得向前补缴,可以向后延长缴费,直至缴费年限满15年,才可享受养老待遇。

也就是说后延缴费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女将超过55周岁,男将超过60周岁。

因此暂时无条件全额补缴的人员也可以先缴当期保费或先补缴几年,以后条件许可时再补缴剩余的年限。

2010年12月31日前,男60至70周岁、女55至70周岁之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以一次性缴纳15年保费(2009年一次性缴费最低标准为8250元),从申领手续核准的次月领取养老金,年龄越大,待遇越高,如同样一次性缴8250元,55岁的女参保人每月领77.95元,70岁的参保人每月领174.62元。

补缴标准一律按补缴时当期的缴费标准执行,因此补缴得越早,补缴费用越低。

四、哪些人可享受政府给予的参保补贴?低保家庭中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给予当年最低缴费标准50%的补贴,补贴费用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低保家庭中参保人员应在每年11月底前凭当年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两份,填写《姜堰市城乡居民低保家庭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参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经村(社区)、镇审核后,办理当年参保、缴费和补贴手续。

社会保险政策问答

社会保险政策问答

社会保险政策问答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用人单位如何办理职工参保手续?答:用人单位在办妥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的同时即可办理职工的参保手续。

用人单位发生人员增加变动(含首次办理)时,由单位凭调入介绍信、招工花名册、劳动合同书等材料填报人员增加申报单,办理职工参保手续。

用人单位发生人员减少变动时,由企业凭调出介绍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处理决定等材料填报人员减少申报单,办理职工中断缴费手续。

2、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怎样确定?答: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每年核定一次。

当年缴费基数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

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核定;高于上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

当年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或当年新增参保的职工,其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当年第一个月工资确定。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从每年1月1日起调整。

3、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怎样确定?答:按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至300%之间,由本人自行申报,社保机构核定。

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答:目前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20%,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8%;原政策规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6%。

根据《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缴费比例将调整为20%。

按“双低”办法参保缴费人员的费率为17%。

5、个人账户如何建立?答:个人账户是职工退休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主要依据之一。

社保机构为每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其中:1996年1月1日开始,个人账户统一按本人缴费额(4%)建立;1998年1月1日开始,个人帐户统一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2006年1月1日开始,个人帐户统一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建立。

社保知识问答

社保知识问答

社保知识问答(108个问答)社保知识问答一、养老保险1、养老保险管理体制有哪些特点?《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社会养老保险由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部门统一管理。

中央、省属和军队驻穗单位由省社会保险部门直接管理,驻其他市、县的,可委托所在市的社会保险部门管理。

”具体来讲,有以下特点:行政职能与经办职能分开。

我省各级政府机构改革完成后,省一级设立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制定社会保险政策、行政检查和处罚等行政方面的职能,设立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作为省劳动保障厅的下设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职工参保信息管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保险费征缴、保险待遇审核和发放等社会保险经办事务的协调指导,各市设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中心),并逐步实行系统管理。

改革后的社会保险管理体系实现了行政职能与经办职能分开,更好地保障和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

另外,基于当前我省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行政管理体制等因素,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实行属地管理,使企业缴费比例和待遇水平与当地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相一致。

为了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调剂力度,我省建立和完善了社会保险基金调剂制度,并制定了调剂管理办法。

2、如何构筑多渠道、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了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年限和缴费水平挂钩的机制,通俗来讲,就是“待遇跟着缴费走”,在职时缴费水平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时其养老金水平相对也较高。

因此,为保证退休时有更好的生活保障,在职时就应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同时,为使广大离退休人员分享社会发展成果,我省规定,每年度基本养老金要依据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以及职工缴费工资的增长而调整,负增长时不调整。

另外,在我国,养老保险是多渠道、多层次的,除了基本养老保险外,国家还鼓励利用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家庭互助养老等多种方式进行补充。

对于效益好的企业,可以根据职工工作年限、贡献大小等等因素,为职工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一、参保范围及程序1、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答: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的无业居民均可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凡具有本市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享受行政事业单位、城镇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不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范围。

2、怎样办理参保手续?答:城乡居民参保时,参保人员持本人户口簿原件和二份复印件(户口首页和本人页)、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二份复印件(A4纸正中、双面复印),以及一寸免冠彩照4张,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填写《城镇居民参保登记表》或《农村居民参保登记表》,经村、街道社区居委会初审后,向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事务所申报。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筹集(一)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如何筹集1、城镇居民如何缴费?财政怎样补贴?答:城镇居民按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8年为20267元)的60%至100%确定缴费基数,按10%的比例按年缴费。

财政按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的比例进行补贴(其中市财政补贴比例为4%,旗县区财政补贴比例为4%)。

2、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分哪几种类型?答:根据参保人员的年龄段划分为三种缴费类型:第一类,《暂行办法》实施时,2009年9月30日之前年满75周岁及以上人员,个人不缴费。

第二类,《暂行办法》实施时,2009年9月30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且不满7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为标准,年龄每超1周岁,缴费减少1年,但缴费不得少于5年。

第三类,《暂行办法》实施时,2009年9月30日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人员,按年缴费。

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时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按照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当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一次性补足15年。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一、什么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新型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简称,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保障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

二、国家为什么要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答: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后,广大城乡居民在“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后,又将实现“养老不犯愁”。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城镇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

四、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答:本县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五、城乡居民参保人每年需缴纳多少保险费?答: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 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六、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如何给予补贴?答: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地方财政为参保人给予定额补贴。

补贴标准为:缴费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补贴35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元补贴50元;缴费600元补贴55元;缴费700元补贴60元;缴费800元补贴65元;缴费900元补贴70元;缴费1000元补贴75元。

养老保险知识问答

养老保险知识问答

养老保险知识问答一、如何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答:从2006年7月1日起,参保企业单位根据参保人员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为基数,如实申报缴费。

参保人员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参保人员月应税工资、薪金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原则上一年不变。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因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和企业缴费有分别吗?答:2006年7月1日起,我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20%、个人8%(2009年4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率阶段性调整为1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19.4%、个人8%。

灵活就业人员只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项。

缴费工资高缴费时间长,个人帐户的养老金就多,自然退休后养老金就高。

缴费基数每年7月份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调整。

如果没有单位的自由职业者缴费,单位和个人应缴的社保费全部由个人缴纳。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金待遇期间,医疗保险费在失业保险金中扣缴,个人只缴交养老保险。

三、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工(不经人事部门审批备案的无编制人员)按何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答:根据《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参加养老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从2002年7月起按企业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养老保险,退休后按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标准享受各项养老保险待遇。

四、如何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答:从1998年7月1日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参保人缴费工资11%的比例为每个参保职工建立属于职工本人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长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长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长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1、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答:我县范围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都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怎样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手续?答:参保人凭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村居办理参保手续。

3、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年要缴多少钱?答:我县暂时设立: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和2000元13个档次。

每年由参保人选择一个缴费档次缴费。

4、哪些人参保缴费可以得到政府照顾?答:对所有参保人缴费,政府给予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

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缴费困难群体参保缴费的,县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100元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其同时享受30元政府补贴。

对于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农村“二女户”夫妇参保缴费的,除享受所选档次缴费补贴外,县财政每年给予一定的缴费补助。

对选择每年100元、2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助20元、40元,选择300元、400元、500元缴费档次的分别补助90元、120元、150元;对于选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最多给予150元的补助。

对于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妇参保缴费的,除享受规定的政府补贴外,再增加20元/人/年的缴费补贴。

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特殊困难群体,县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100元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其同时享受30元政府补贴,并参照农村“二女户”夫妇给予同等标准的缴费补助。

5、怎样才能享受养老金?怎么办理?答:如果2011年7月1日你已年满60周岁,并且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你就可以不用缴费直接享受60元/月的养老金;如果你2011年7月1日未满60周岁,你要按规定足额缴纳保费,满60周后在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前提下才可以按月享受养老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问答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问答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问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问答1.什么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是指国家为保障城乡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该制度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由政府按月发放养老金。

3.参保对象有哪些?4.答:参保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5.参保人如何缴费?6.答:参保人应当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进行缴费。

一般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等档次,具体可选档次以当地政策为准。

参保人可以自行选择档次并到指定的金融机构或税务部门进行缴费。

7.参保人享受哪些待遇?8.答: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满足领取条件后,可以享受以下待遇:9.(1)基础养老金:由政府按照不同档次给予相应的基础养老金;10.(2)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相关规定计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11.(3)丧葬补助金:参保人去世后,其家属可以领取一定的丧葬补助金;12.(4)其他福利待遇:根据当地政策规定,可能还有其他福利待遇。

13.如何办理参保手续?14.答:参保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或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经审核通过后,可以选择缴费档次并办理缴费手续。

具体办理流程以当地政策为准。

15.如何查询和咨询相关信息?16.答:参保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和咨询相关信息:17.(1)当地社保部门:可以前往当地社保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流程;18.(2)官方网站:登陆当地社保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相关信息;19.(3)电话咨询:拨打当地社保部门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20.(4)社交媒体平台:关注社保部门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或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获取相关信息和政策解读。

社会保险政策问答

社会保险政策问答

社会保险政策问答
1. 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解决社会风险问题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通过强制性的缴费和参保制度,社会保险为参保人提供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的保障。

2. 社会保险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社会保险制度可能有所不同,但普遍包括以上几种保险类型。

3. 参加社会保险有什么好处?
参加社会保险可以享受到相应的保障和福利,例如在医疗保险中可以获得医疗费用的报销;在养老保险中可以享受到退休金的待遇;在失业保险中可以获得一定期限内的失业救济金等。

社会保险可以提供一种基本的经济保障,降低个人面对风险时的负担。

4. 社会保险的缴费方式是怎样的?
社会保险的缴费方式一般是由雇主和雇员双方共同缴纳。

具体的缴费比例和方式根据不同的保险类型和国家法规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缴费由雇主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一定比例的金额,并加上雇主自身的缴费比例,然后统一交由社会保险机构管理。

5. 社会保险可以跨地区使用吗?
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是绑定在特定地区的系统,参保人在该
地区缴纳保险费用,在该地区享受相关保险福利。

如果参保人需要在其他地区使用社会保险,一般需要办理相关手续转移参保关系和档案。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跨地区使用政策也可能有所不同。

以上是一般的社会保险政策相关问题的回答,具体的社会保险政策还需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和政策来了解和操作。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一. 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它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旨在保障农民老年基本生活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

坚持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保障水平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政府主导,农民自愿,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

三. 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⑴具有本村户籍的农村居民;⑵年满16周岁以上;⑶不是在校学生;⑷没有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指机关事业、城镇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不包括商业保险)。

⑸不是五保户。

四. 我市新型农保的缴费标准是怎样确定的?参保人如何选择缴费档次我市新农保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800元、1200元、1600元八个档次。

参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选择300元以上的缴费档次(100元、200元供缴费特别困难的居民选择,需个人申请,村组同意,镇(办、区)政府审核,市农保局批准方可选择)。

选择的缴费档次越高,每年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就越多,将来享受的养老待遇也就越高。

五. 政府给参保对象如何补贴政府给参保对象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其中,省级财政负担不低于20元,市财政负担不低于10元。

同时市政府对以下特殊重点对象给予参保补贴: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类对象参保,按最低缴费标准的30%补贴,2010年补贴数为每人90元。

参保对象按其选择的缴费档次减去补贴数后的差额部分缴费;⑵见义勇为、抗击自然灾害等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参保,经上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审批的,按最低缴费标准的100%补贴,2010年补贴数为每人300元;参保人员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以上的,按最高的一项标准进行补贴。

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

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

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一、什么是养老保险?它有何特点?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其特点是:(1)具有强制性。

由国家立法强制执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2)具有互济性。

养老保险费用来源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并实行广泛的互济性。

(3)具有社会性。

影响面大,享受人多且时间长,费用支出庞大,有统一的机构管理。

(4)具有福利性。

国家要承担一大笔资金,用于养老保险。

二、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和对象?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企业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三、什么是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是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除划转记入个人帐户外,其余全部记入社会统筹基金。

它主要用于支付95年底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95年底前参加工作96年后离退休人员的部分养老金和96年后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养老金中基础性养老金部分;长寿职工个人帐户用完后所需资金和离退休人员调整待遇所需资金;为人口老龄化高峰期所储备资金。

个人帐户是职工个人缴费的全部和从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转记入的部分,它只能用于职工退休后按月支付养老金。

社会统筹部分体现了公平、互济、均衡企业负担的原则,个人帐户主要体现了效率、激励、自我保障的原则。

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是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新的养老保险制度。

四、什么是个人帐户、个人帐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1、个人帐户是养老保险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职工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1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1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知识问答问:什么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简称)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年老时基本生活为目的,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国家社会保障一项崭新的制度。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答:凡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问:什么人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答:凡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集采取什么方式?答:新农保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个人缴费。

新农保是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不同于济贫扶困的社会救助制度,实行权利与义务相适应的原则,个人缴费是享受待遇的前提条件。

除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居民外,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政府补贴。

新农保最大的优惠政策,是政府对农村居民参保给予补贴。

政府补贴分为两部分:一是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贴;二是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以利于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帮助困难群众参保,并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问: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筹集采取什么方式?答: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个人缴费。

除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的城镇非从业老年居民外,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政府补贴。

政府补贴分为两部分:一是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贴;二是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以利于调动城镇居民参保积极性、帮助困难群众参保,并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知识问答

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知识问答

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知识问答(一)第一部分公共部分一、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按照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参保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情况下提供物质关心(包括现金补贴和服务),使其享有差不多生活保障、免除或减少经济损失的制度安排。

我国建立差不多养老保险、差不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

其中差不多养老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差不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差不多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差不多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二、《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时刻及要紧内容是什么?《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其要紧内容是:一是确立了全国覆盖和统筹城乡的调整适用范围;二是规定了社会保险制度的筹资渠道,特不是强化了政府在社会保险筹资方面的责任;三是扩大了参保人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四是明确社会保险行政治理体制,提高了社会保险费征收的强制性;五是强化了社会保险基金治理和监督;六是完善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内容。

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如何参加社会保险及缴费?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建立缴费关系。

参加社会保险后,用人单位必须定期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机构依照单位缴费基数和规定的缴费比例,按月制定征缴打算,参保单位通过银行直接缴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入户上。

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用人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参保单位及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如何确定?参保单位以上年度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专门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组成),单位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问答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问答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问答1、新、老农保制度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里?新农保制度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计发办法,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

新农保制度的这两个显著特点,强调了国家对农民老有所养承担的责任,明确了政府资金投入的原则要求,这是与老农保制度仅依靠农民自我储蓄积累的最大区别。

2、新农保制度资金筹集采取什么方式?新农保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个人缴费。

新农保是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不同于济贫扶困的社会救助制度,实行权利与义务相适应的原则,个人缴费是享受待遇的前提条件。

除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经年满60周岁的农村老年居民外,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集体补助。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为其成员所共有,村集体有责任为本村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提供经济支持。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特别是村集体经济改制后的经济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政府补贴。

新农保最大的优惠政策,是政府对农村居民参保给予补贴。

政府补贴分为两部分:一是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贴;二是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以利于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帮助困难群众参保,并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3、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农保?凡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4、如何申报办理参保手续?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需携带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乡镇劳动保障所,提出新农保参保申请,填写《参保登记表》。

乡镇劳动保障所将各村委会和本级办理的《参保登记表》归集审核统一送县农保所。

县农保所复核确认盖章后将《参保登记表》返回给乡镇劳动保障所一份、村委会一份、参保人一份。

平度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平度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平度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一、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性质和基本原则是什么?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由政府主办、补贴并兜底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以赢利为目的。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

二、什么是居民养老保险基准日?青岛市统一规定,全市居民养老保险基准日为2011年1月1日,从这天开始计算参保年龄和计发待遇。

三、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平度市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和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四、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一是缴费补贴。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

其中,对重度残疾人政府按每年500元标准代缴15年养老保险费。

二是基础养老金补贴。

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另外,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所属成员给予参保补助,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但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和其他资助的总和不超过个人缴费最高档次。

五、居民缴费档次有哪些?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9个档次。

参保居民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

缴费档次每年可以变更。

六、居民参保缴费需携带什么材料?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重度残疾人还需携带《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平度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七、居民参保缴费采用什么方式?参保居民应于每年规定时间将当年度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存入指定银行存折,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委托银行实行集中扣费。

若因存折余额不足导致无法扣费的,则视为中断缴费。

凉州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政策问答

凉州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政策问答

凉州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政策问答【字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答:凡具有本区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加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城乡居民怎么样办理参保手续?答:城乡居民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本人页)、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必需的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申报,由村委会(社区)统一到乡镇(街参保手续。

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答:共设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1000元10个缴费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按年缴纳。

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是否可以补缴?答:年满45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到达待遇享受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许补缴至15年,补缴时区财政按补缴年限每人每年补助10元。

五、政府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怎样补贴?答: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贴30元,区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0元,参保人选择600费档次的,区财政再补贴5元。

六、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困难群体有什么优惠政策?答:对重度残疾人、五保户由区政府为其代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对农村计划户”家庭(即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节育户)对象由区政府代缴30元的养老保险费。

七、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答:凡年满60周岁、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老年人,可按月领现已年满60周岁以上的人员个人不再缴费。

八、参保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如何计发?答: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九、个人账户资金是否可以继承?答: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

十、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时间是如何规定的?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今年在10-11月份由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区)以后年度,在每年年初由乡镇(街道)组织村(社区)集中收缴。

养老保险小问答

养老保险小问答

养老保险问答100条必知的养老小常识目录目录..................................................................................................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基本养老保险开场白 (4)1.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4)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好处? (4)3.哪些人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5)4.基本养老保险是唯一的养老保险渠道吗? (6)5.基本养老保险和商业性养老保险,哪个更划算? (6)二、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怎么缴 (7)6.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强制险”吗? (7)7.哪些职工必须参保? (8)8.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都要参保吗? (8)9.试用期职工有权参保吗? (9)10.农民工也能参保吗? (10)11.外国人有资格参保吗? (10)12.怎样办理参保手续? (11)13.职工参保是“全自费”吗? (11)14.职工个人应缴纳多少保费? (12)15.职工缴纳保费由谁代劳? (13)16.职工拒绝用人单位为其代扣代缴保费,有何不利后果? (13)17.人单位缴纳的保费数额远高于职工吗? (14)18.用人单位应缴保费数额由谁来定? (14)19.企业申请破产,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怎么办? (15)20.用人单位拒缴保费的,职工该怎么办? (16)21.用人单位欠缴保费的后果有多严重? (16)2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没钱缴纳保费怎么办? (17)23.用人单位如何申请办理缓缴保费手续? (18)24.职工养老金会因用人单位缓缴保费而受影响吗? (18)25.养老保险缴费能否中断? (19)26.中断缴费后能补缴吗? (19)27.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20-28.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21)29.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应缴纳多少保费? (21)30.困难群体的保费由谁“买单”? (22)31.退休时保费缴纳年限不足15年怎么办? (22)32.如何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3)33.参保后还能退保吗? (24)34.保费都缴去哪儿了? (24)35.保费交由谁管理? (25)36.如何查询保费缴纳信息? (26)37.发现基本养老保险信息有误的,如何更正? (26)38.国企和事业单位临近退休职工一直没有参保怎么办? (27)39.集体企业退体人员此前没有参保的怎么办? (28)40.职工从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的,要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吗?-28-41.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已建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还要保留吗? (29)三、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金怎么领 (30)42.符合什么条件才能领取基本养老金? (30)43.如何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31)44.病退人员如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 (31)45.什么时间发放基本养老金? (32)46.基本养老金应该在哪领取? (33)47.每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数额都一样吗? (33)48.基本养老金由哪几个部分组成? (34)49.如何计算每个月从个人账户中发放的养老金标准? (35)50.如何计算基础养老金? (35)51.如何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数额? (36)52.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谁来兜底? (37)53.物价涨了,基本养老金能涨吗? (37)54.对冒领养老金有什么处罚? (38)55.基本养老金被停发了是咋回事? (39)56.参保人因病或非因公死亡、致残的,怎么办? (39)57.怎样管理好自己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40)58.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归谁所有? (41)59.缴纳养老保险费和领取基本养老金要纳税吗? (41)60.谁在为基本养老金的安全负责? (42)61.出国定居后,还能继续享受养老待遇吗? (43)62.社保机构不发放养老金,找谁说理去? (43)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知多少 (44)63.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实施了吗? (44)64.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带来了什么新变化? (45)6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自愿险”吗? (45)66.谁有资格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46)67.灵活就业人员应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居民养老保险? (46)68.如何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47)69.城乡居民如何缴纳保费? (48)70.城乡居民应缴纳多少保险费? (49)71.谁在为城乡居民养老金出钱? (49)72.红何发放集体补和政府补贴? (50)73.城乡居民符合什么条件才可领取养老保待遇? (50)74.城乡居民如何领取养老金? (51)75.域乡居民能领取多少养老金? (52)76.通过什么途径才能到更多养老金? (52)7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是如何运行的? (53)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衔接 (54)78.工作没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还存在吗? (54)79.返乡后不再外出就业的,之前的候费怎么办? (54)80.就业后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那么此前参加的居民养老保险会被作废吗? (55)81.在多个地方缴纳了保费的,退休后在哪领取养老金? (56)82.同时在不同地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的,能重复领取养老金吗?.-56-83.同时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能领取双份养老待遇吗?-57-84.违规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双重待遇的,会被查处吗?-58-85.如何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续? (58)86.如何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续? (59)87.如何“绑定”养老保险关系? (60)88.在同一个城市更换工作的,如何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60)89.省内跨地市更换工作的,如何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61)90.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办理跨省转移? (61)91.为何有的参保人不能转移接续,只能建立临时缴费账户? (62)92.跨省流动就业的,已缴纳的保费如何转账? (63)9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跨地区转移? (63)94.退休后到异地居住人员,如何领取养老金? (64)六、不可不知的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 (64)95.哪些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64)96.企业年金方案谁来定? (65)97.谁为企业年金付费? (66)98.企业年金基金如何保值增值? (66)99.如何领取企业年金? (67)100.如何选择合适的商业养老保险? (67)101.商业养老保险的常见误区有哪些? (68)102.如何防范商业养老保险陷阱? (69)一、基本养老保险开场白1.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问答一、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二是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三是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四是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全日制从业人员;五是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二、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哪些待遇?1、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一个个人账户,缴纳的保险费按照一定的比例记入个人账户,记入个人账户部分每年按银行同期利率给予计息,一并计入个人账户。

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在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部分本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退休后死亡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有结余的,余额部分继承人可以继承。

2、老有所养。

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均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死亡。

3、退休后享受养老金调整增长机制。

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养老金水平随在职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4、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无论在职或退休,因病或者非因公死亡的,其遗属均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5、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三、享受城镇职工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是什么?以下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一是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交纳社会养老保险费;二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三是缴费年限至少累计满15年以上。

对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达到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个人书面申请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四、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年龄是怎样规定的?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即可办理退休手续。

根据《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规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其中,曾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达1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以上,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女性参保人员,从事灵活就业2年以上的,可选择在50到55周岁之间办理退休。

五、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的计发办法。

根据豫政[2006]29号文件规定:1、1995年以后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无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统筹范围)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实际缴费年限至退休当年的社平工资至退休当年的缴费工资平工资参保之年起的当年的社费工资参保之年起的当年的缴 }÷2×缴费年限×1% (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每满一年增加1%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平均余命计发月数2、1995年以前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统筹范围)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至退休当年的社平工资至退休当年的缴费工资平工资参保之年起的当年的社费工资参保之年起的当年的缴固定指数视同缴费年限 0000.1 }÷2×缴费年限×1% (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每满一年增加1%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平均余命计发月数过渡性养老金=当地(统筹范围)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实际缴费年限至退休当年的社平工资至退休当年的缴费工资平工资参保之年起的当年的社费工资参保之年起的当年的缴 ×视同缴费年限×1.3%(指每增加一个视同缴费年限增加1.3%的过渡性养老金)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是否相同?根据《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我省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只要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达到规定年限,办理退休手续后,就与企业职工一样,使用相同的退休待遇计发办法计算社会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与企业职工没有任何差别。

七、如何办理参保手续?单位参保需要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资格证书、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参保人员身份证及相应的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参保需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参保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所在地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办理相关参保登记手续。

八、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是多少?各类企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8%,即参保人员月应缴社会养老保险费=本人申报确认的月缴费工资×28%,其中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即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应缴社会养老保险费=全市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

九、如何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工资基数是参保人员交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数额的依据,指的是参保人员的月工资收入。

月工资收入指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目前我省实行的是年度申报的制度,这里所指的年度不是自然年度,而指缴费年度,即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单位缴费工资基数的申报:每年6月10日前,参保单位将职工个人上一年度(这里所说的年度是指自然年度)的月平均收入申报到参保地的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经审核确认后,从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按申报确认后的缴费工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如果实际工资收入低于全市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全市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

下岗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的申报:下岗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20%或28%的缴费比例缴费。

选择按全市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费率缴费的下岗失业人员,不用申报缴费基数。

选择按28%费率缴费的下岗失业人员,每年6月10日前,由本人到参保地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经审核确认后,从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按申报确认后的缴费工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申报的缴费工资,如低于全市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如高于全市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确定。

对于本人没有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的,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按照全市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不用申报缴费基数,由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全市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十、参保单位如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社会养老保险费应当按月缴纳。

参保单位每月可通过银行以转账形式缴纳,也可到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支票或现金的形式缴纳。

逾期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数额外,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十一、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下岗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可采取按月缴纳,也可采取按季、半年、年度缴费的办法缴纳,由自己选择。

但是不得跨年度(指自然年度)欠费,当年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过后不得以向前追溯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十二、个人账户有那些内容?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参保人员参保缴费的依据,包含了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主要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参加工作时间、参保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基数、账户本金、利息、欠费、社会保障号、身份证号等内容。

十三、个人账户的作用有那些?一是记录缴费情况,每月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按照8%的比例记入本人账户,并按年度记息;二是参保缴费的依据,参保人员跨参保地区转换工作岗位,个人账户要随同本人转入新的工作地区,前后缴费连续计算;三是计算退休待遇的依据,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是计算养老金待遇的重要依据。

十四、如何查询个人账户?一是电话查询,参保人员可拨打96028养老金电话查询台直接查询;二是到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设臵的自动触摸屏进行查询;三是到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收费室直接查询;四是每年9月底之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对账单”通过参保单位发到每一个参保人员手中,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个人账户对账单”掌握个人账户情况。

十五、下岗失业人员如何接续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本人和单位欠缴的社会养老保险费要一次性予以补缴,补缴后,原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人员要将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印制的《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告知书》发给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由职工本人在《职工中断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上签字后,方可到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费交纳中断手续。

办理中断手续后,若到其它单位再就业要及时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缴费手续;若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方式就业的要及时办理接续和缴费手续,社会养老保险费缴纳的时间由本人选择,可采取按一年、半年、季度或月缴费的灵活缴纳办法一次性缴清,但不得跨年度欠费,当年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过后不得以向前追溯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十六、国发[2005]38号文件和豫政[2006]29号文件规定的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的目的和特点是什么?改革的目的:新的计发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每多缴一年增发一个百分点,上不封顶,有利于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从退休待遇的制度上控制提前退休,解决重参保轻缴费等问题。

改革的主要特点:一是把缴费年限的长短与退休待遇水平直接挂钩,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待遇水平越高;二是个人缴费数量的大小与退休待遇水平紧密联系起来,个人缴费数量越多退休待遇越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