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安全监察依法治理整顿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05•【字号】豫政办[2009]71号•【施行日期】2009.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71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五月五日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有关部署要求,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
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成立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史济春(副省长)副组长:赵瑞东(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国辉(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成员: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全生产监管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公安厅、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文化厅、农业厅、水利厅、林业厅、卫生厅、环保厅、消防总队、国防科工局、旅游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社、黄河水利委员会、郑州铁路安全监管办公室、省烟草局、气象局、黄金管理局、郑州电监办、民航河南监管局、省有色金属地矿局、监狱管理局、农机局、小浪底建设管理局等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_安全稳定_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事故频繁发生,为我国带来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如何合理规划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发展,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管理水平己迫在眉睫。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1同志们: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非煤矿山和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及全县安全生产暨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认识,靠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刚才,县安监局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学习传达了国务院40号文件和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今年非煤矿山和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并与各企业代表签订了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下面,结合会议,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认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感和紧迫感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加大投入,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20xx年煤矿“11.13”透水事故的发生,全县安全生产四项控制指标均超出市上分解指标,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排名位次居后。
我们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工作量大,任务繁重。
同时,我们在认真分析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的基础上,清楚的认识到,全县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比较薄弱,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工矿企业规模小,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水平低,安全防范能力较差。
二是企业主体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到位,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隐患排查网络仍不健全,安全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违章指挥、违规作业时有发生。
三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缺乏。
大量务工人员文化水平低、专业知识少,自身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差,成为当前事故多发群体。
四是安全监管压力进一步加大,全县高危行业点多面广,现有企业245家,煤矿14家,非煤54家,烟花爆竹零售户2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1家,水泥建材企业7家,其他各类企业134家。
马凯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强化红线意识狠抓责任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杨栋梁指 出, 2 0 1 3 年各地区、各部 门和各单位
认 真学 习贯 彻 中央 的决 策 部 署 , 全 国安 全生 产 工 作 取 得 积极 进 展 和 明显成 效 , 各类 事 故 起 数 和死 亡 人
数同比分别下降 8 . 2 %和 3 . 5 %、 较大事故下 降 1 7 . 8 % 和1 7 . 2 %、 重特大事故下降 1 6 . 9 %和 5 . 9 %, 其中煤矿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 同比下 降 2 2 . 5 %和 2 2 . 9 %, 煤 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 2 3 %。但形势依然严峻 , 全国 仍有 1 5 个省份发生了 1 起至 2 起重大事故 、 8 个省
治理 , 突 出抓好煤矿安全治本攻坚 , 加强道路交通和 消防安全源头管控 , 对建设工程 、 人员密集场所 、 易 燃易爆单位、地下公共场所等进一步落实安全保障
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 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 继续深
3 一
一
人 开 展 安全 生 产 大检 查 “ 回头看 ” , 扎 实 做好 油 气 管 线安 全专 项 排 查整 治 , 建 立 健 全督 查 暗访 和巡 视 工
合监管职责 , 规范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 探索和运
用 市场 机制 推动 安全 生产 工作 。 四是 强 化依 法治 理 ,铁腕 打 击各类 非 法违 法 行
强化红线意识 , 勇于改革创新 , 重抓 预防治本 , 促进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为, 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 要把历史的事故 当成今天的事故 , 把别人 的教训当成 自己的教训 , 以 案说法 , 加强警示教育。 五是强化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本攻坚 , 深入开展“ 保 护矿工生命 , 矿长守规尽责” 主题实践
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安委字[2002]3号现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的《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地要结合实际,按该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制定本地区的整治方案和措施,落实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各部门的责任,确保深化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五项安全整治的总体要求,现提出2002年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深化整治的总体要求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办发[2001]68号文件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依法整治,强化监察,淘汰落后,提高水平,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实现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深化整治的主要目标安全技术面貌明显改善,矿井“一通三防”和综合抗灾能力有所提高,依法关闭破坏资源、技术落后、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遏制重大、特大事故、减少伤亡人数,实现煤矿安全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深化整治的重点——对破坏资源、技术落后、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以下七类小煤矿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一是被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和非法私开矿井;二是截止今年3月底未通过省级政府验收的矿井;三是通过验收后经复查不合格的矿井;四是不符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的《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矿井;五是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的矿井;六是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而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取防治措施的矿井;七是开采高灰高硫煤的矿井。
——国有地方煤矿按照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进行全面整治。
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经整顿仍不合格的,予以关闭。
——国有重点煤矿以强化“一通三防”工作,防止重大、特大瓦斯事故为重点进行整治,加大安全技改投入,健全完善各项安全设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和现场管理水平。
强化安全监察监管 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努力开创全区煤矿安全生产新局面
自治 区 安监 局
度的落实和职 工培 训 、 干部下 井、 ”
一
通三防 ” 、防治水 以及机 电设 备
和项 板管 理等几 个重 点及薄 弱环 节。 三是 带 定 《 广西 煤矿 企业领 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规 定》 ,增强 煤矿企 业领导 安全 生产 主体责 任
产 煤 乡( ) 和 主 管 副 乡( ) 煤 矿 主 要 负 责 人 进 行 培 镇 长 镇 及 训 , 培 训 2 共 1 0多人 次 。
业提取 安全 费用情况的监察 ,促 使企业按规 定标准提取 安全费 用, 并保证所提取 的费用得到合理 正确的使 用 , 以
保 证 安 全 改造 项 目的顺 利 实 施 。
二是按照国务院《 紧急通 知》 特 别规 定》 和《 及其配套 办法的要求 , 对照七项断然措施 , 认真组 织开展 了全 区煤 矿安全隐 患排查及督促整改落实工作 。结合《 广西壮族 自 治区煤矿 安全生产管理 与监 督暂行规定》 全年 组织开展 ,
了两 次 全 区性 煤 矿 安 全 大 检 查和 多次 不 定 期 的 安全 专 项
4 制定了推广数字化瓦斯远程监控系统的实施意见。 、 督促 l l对矿 井按设计 方案安装 瓦斯监测 监控 系统 。同
时 ,协 助 自治 区 煤 炭 行 业 主 管 部 门做 好 煤 矿 通 风 能 力核
定和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
( ) 面 推 进 煤 矿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带 度 的 实 施 和 煤 三 全 矿 安全质量标准化建 设 , 续深化煤矿安全 专项整治 , 继 进
意 识 ,强化 煤矿 现 场 安 全 管 理 , 及
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四是 按照 《 广西壮族 自治 区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08•【字号】冀政[2008]75号•【施行日期】2008.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冀政〔2008〕75号2008年9月8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煤矿企业优化组合,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省煤矿安全形势的稳步好转,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近年来,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向好转,但煤矿规模小、数量多、基础管理薄弱的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小煤矿管理水平低,安全保障能力差,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各级、各部门和煤矿企业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用强有力的手段、务实的调控政策、有效的治本措施,下大力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总体目标和要求。
到2010年,组建一批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上的煤矿企业,小煤矿数量力争控制在300处以内;煤矿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百万吨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25%以上;全省建设4至6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安装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率达到规定标准。
二、进一步加强煤矿基础管理(三)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煤矿企业不得单纯把职工个人利益与产量挂钩,做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证照不齐全不生产。
要认真落实职工的监督权,充分发挥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切实解决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问题。
(四)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隐患排查所必需的资金、人员和物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坚决打好两个攻坚战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坚决打好两个攻坚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9.06•【文号】安监总政法字[2005]112号•【施行日期】2005.09.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坚决打好两个攻坚战的通知(安监总政法字[2005]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神华集团公司、中国中煤集团公司:9月3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46号国务院令,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法执法情况的检查报告,提出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煤矿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
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的两个重要文件,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推进煤矿安全两个阶段性目标的实现,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今年后四个月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的中心任务。
为保证党和国家关于煤矿安全工作的决策举措得到切实认真的贯彻实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事故伤亡,促进煤矿和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现通知如下:一、认清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文件和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上来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以及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监总局《关于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5〕12号)等文件,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国务院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扭转煤矿安全状况、坚决维护广大煤矿职工生命安全的坚强决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17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行〔2009〕117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各类煤矿逐步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一)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加强煤矿安全基层基础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在继承以往质量标准化工作基础上不断创新、逐步发展完善形成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方法,深入持久地组织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的有效措施,突出体现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地位,体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核心理念。
近年来,各地区、各煤矿企业结合实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强化安全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为促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做出了贡献。
但是,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仍然偏低,各地进展不平衡,不能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对煤炭工业安全发展的新要求。
各地区、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完善与新要求、新任务相适应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精心组织,强力推进,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进而实现根本好转奠定基础。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强化过程控制,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逐步建立煤矿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促进煤矿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8.07.06•【文号】煤安监监察〔2018〕16号•【施行日期】2018.07.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8〕16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工作安排,深入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但是,一些煤矿还存在采掘接替失调严重、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超能力超强度开采、现场安全管理薄弱、蓄意违法违规组织生产建设等突出问题,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明显增加。
为及时化解煤矿系统性安全风险,有效治理消除重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深化专项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深化专项行动,坚持查大系统、控大风险、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聚焦重特大事故风险和重大隐患,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于7至9月份组织开展一次煤矿系统性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活动,进一步推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聚焦突出问题,开展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牢牢扭住防范重特大事故和防控重特大风险这个“牛鼻子”,强化煤矿重特大事故风险意识,从源头上深入系统地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在2017年全面安全“体检”和今年专项行动基础上,重点排查以下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采掘接替失调组织生产。
矿井开拓、准备、生产和抽采煤量比例失调,造成采区、工作面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不按采区设计组织施工或随意修改采区设计,人为将一个采区划分为多个采区,规避“剃头下山”开采和采掘工作面个数限制;相邻区段采煤工作面回采未结束,强行沿空施工下一区段回采巷道;煤层群开采上部煤层期间,未留有足够的稳定时间,强行提前施工近距离下临近煤层回采巷道等。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全省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保持“双降”,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今年以来,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一直呈“双升”态势,较大以上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煤矿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扭转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一)落实地方政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责任制。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84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领导责任,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打击模式,把打击新建技改整合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统一行动,务求取得实效。
立足防范 深入整治 强化监管 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
立足防范 深入整治 强化监管
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
张 宝 明
根 据 中央经 济 工作会 议精 神 和全 国经 贸工作 会
议 的 部 署 ,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 国 家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局 党 组 在 - 分 析 全 国 安 全 生 产 形 势 的 基 础 ^真
为 标 准 ,继 续 深 入 整 改 , 促 其 加 大 安 全 投 入 , 完 善 安 全 设 施 ,提 高 防 御 能 力 。 要 建 立 健 全 小 煤 矿 定 期 安 全 评 估 和 “ 证 ” 年 检 制 度 ,今 后 年 检 不 舍 格 的 四 小 煤 矿 ,要 及 时 依 法 吊 销 “ 证 ” 予 以 关 闭 。 对 四 + 黑 龙 江 、 贵 州 、 山 西 、 湖 南 的 小 煤 矿 .要 实 行 重 点 跟 踪 监 察 紧 紧 围 绕 “ 通 三 肪 ” 继 续 搞 好 国 有 煤 矿 的 一 , 安 全 整 治 针 对 近 年 来 国 有 煤 矿 安 全 投 入 不 足 , 安 全 欠 帐 较 多 的 实 际 情 况 , 国 家 经 贸 委 在 企 业 技 改 资
煤矿 的安 全生 产依 然是 我们安 全监 管 和安全 监察 的
重 中 之 重 ,必 须 紧 紧 抓 住 不 放 。 按 照 去 年 国 务 院 在 郑州 召 开 的现 场 会 和 国 办 2 5号 、 6 8号 文 件 的 要
围绕 上 述 目标 ,今 年 要 全 力 抓 好 四项 重 点 工
六 大 的胜利 召开。
上 , 对 今 年 的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进 行 _研 究 , 并 广 泛 征 r 求 了省 级 政 府 和 有 关 部 门 的 意 见 。 在 此 基 础 上 提 出 了 今 年 工 作 的 总 体 思 路 , 这 个 思 路 已经 国务 院 安 委 会 二 次 会 议 讨 论 通 过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闽安委…2011‟36号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省属各大企业: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安委办…2011‟4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抓好•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意见‣是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之后下发的又一重要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
•意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和全局高度,进一步强调了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加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是“十二五”乃至更长远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抓住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个主题,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意见‣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一要深刻认识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要把安全发展作为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
按照•意见‣精神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要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改革发展的规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前提和保障,把发展真正建立在企业和全社会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障的基础之上。
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强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精神扎实工作全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指标进一步趋好。亿元 G 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D 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 、道路交通万车 死亡率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 同比分别下降 1. 3 %、 9 1. 1. 2 . 1 %、2 %、4 %。四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7 5 7
院安委会主任张德江 , 亲切接见 了与会受到表彰的 全 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代表 , 并发表重要 讲话 , 表党中央 、 代 国务院 向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 察系统的同志表示亲切慰 问和崇高敬意。 在全 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 , 国家安全监管总
然 灾害引发事故灾 难 的协调联 动和预警机制 。
二要坚持预防为主, 着力排查治理隐患 , 深化重 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 。要把煤矿安全始终摆在重
中之 重 , 格执 行 “ 严 十条 禁 令 ” “ 和 十项 要 求 ”加 强 ,
七要强化基础建设 ,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
准化建设 , 好安 全培训 工作 。 搞 深入 推进 各行 业领 域
全 国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会 强 调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 见 》 神 扎 实 工 作 意 精
全 力 促 进 安 全 生 产 形 势 持 续 稳 定 好 转
1 1 月 4日至 1 5日,全 国安 全生 产 工作会 议 在 京 召开 。中共 中央政 治局 委员 、 国务 院副 总理 、 国务
修订完善企业安全费用制度 , 扩大安全生产专用设 备所得税优惠范围, 不断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人。 六要强化应急处置 , 着力加强队伍和装备建设 ,
.
( 自《 选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网站》 )
】 0.
瓦斯治理、 兼并重组、 整合技改矿井和防治水安全监 管督察 , 继续抓好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建设 , 加快小煤 要会同有关部 门抓紧制定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
调动社会力量,严格执法监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访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高国安
调动i会力量, i i 士 严趋抽法监察,
访河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高国安
●本刊记 者
记者 : 高局长 , 河南是全 国重点产 蝶省份 , 6走国有 有
重点蝶炭 企业 . 2个产 煤 市, 0十 产蝶县 , 1 4 因此 , 煤矿安全 作不力 的领 导干部 ,要坚决按 照 《 国务 院关 于特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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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 . 矿 安全 一直 是河南 省 安全 生产 I 作的重 中之 重。随着煤 矿安 全 监察体 制改 革 。 煤 河 南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局 与 河 南 省 煤 炭 I 业 局 分 设 。成 为 垂 直 领 导 的 专 门 的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执 法 机 构 。 他们 与 时 俱 进 。因时 制 宜 。 地 制 宜 地 妥 善 处 理 了方 方 面 面 的 关 系 。 动 社 会 各 方 积 极 因 因 调 素 . 有 成 效 地 开 展 了煤 矿 安 全 监 察 执 法 I 作 。 进 了河 南 煤 矿 安 全 形 势 稳 定 好 转 .取 得 了可 卓 促
面 面的积极 因隶促进煤 矿安全生产 。
一
是积极争取各级政府 的支持。 我们在煤矿安全工作 的
各个重要阶段 , 都按照 国家局党组的要求 和 《 煤矿安全监察
条例》 的规定 . 与地方 政府 的联 系, 加强 定期 向地方政府通报
监察情况 . 出建议 。河南 省政府领导 对我们的意见非 常重 提 视. 多次批示 有关部 门落 实。 去年 3月份安全 大检查后 , 我们
并 不表示要独 来独往 , 孤军奋 战。 建局之初 , 筏们 就考虑 , 河 南 近 30 0 0个煤矿 , 仅靠 10名 煤矿安 全监察 人员 的力量是 8 远 远不够 的。为此 , 我们注 意理顺各 种关 系 , 加强与 地方政 府 的淘通 , 分依靠各种力量 开展执 法工作 , 充 调动社 会方方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防灭火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防灭火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10.08.07•【文号】安监总煤行[2010]131号•【施行日期】2010.08.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煤矿防灭火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安监总煤行〔2010〕131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自2010年3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开展煤矿防灭火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以来,各地区认真组织开展,在企业自查、地方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督促检查的基础上,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了专项监察。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高度重视,结合本地煤矿实际,及时联合转发文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提出了具体落实意见和要求,明确了企业自查、督促检查和专项监察的重点、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
黑龙江、江苏、重庆煤矿安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防灭火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山西煤矿安监局结合监察执法计划,将煤矿防治水、防灭火和瓦斯治理三个专项检查统筹安排,一并落实。
(二)明确要求,督促自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企业自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防止自查走过场。
福建煤矿安监局会同省经贸委、省安全监管局联合制定检查方案,要求全省所有煤矿全面开展一次防灭火自查,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煤矿进行全覆盖检查,市级抽查不少于30%;江苏煤矿安监局将检查内容进一步细化,制定了煤矿防灭火检查表,方便企业对照检查;重庆市要求全市750处矿井逐一摸底排查,摸清淘汰和禁止使用的煤矿在用设备、材料数量,并明确整改期限;河南煤矿安监局针对煤矿施工钻孔着火事故,采取深入煤矿企业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共同研究对策措施。
制定普法计划 严格执法力度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访陕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刘云涛
顿 实 施 意 见 》 形 成 了 由省 政 府 统 一 领 导 ,省 局 牵 头 , 他 厅 , 其
局 紧 密 配合 , 煤 矿 企 业 积 极 行 动 , 样 一 个 上 上 下 下 、 方 各 这 方
面 面 齐 心 协 力 抓 煤 矿 安 全 整 治 的工 作 格 局 。一 是 突 出抓 了 小 煤 矿 专 项 整 治 工 作 和 国 有 重 点 煤 矿 的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年 是 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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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 年, 陕 西 省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局 吸 取 事 故 教 训, 全 力贯 彻 落实 国务 院、 国 家局 和省 委、省 政 府的 安 全工 作 部 署, 突 出抓 小煤 矿专 项整 治 工 作 ,工作 作 风 硬 、 施得 力 , 措 成绩 显 著。 特 别 是 今 年以 来 , 西 陕 省 煤 矿 安全 监 察局 制 定普 法 计划 后,安 全 生 产普 法
收 工 作 中 . 终 坚 持 高 标 准 、 要 求 , 施 严 格 的煤 矿 准 入 制 始 严 实 度 . 过 专 项 整 治 淘 汰 了一 批 不 具 备 安 全 生 产条 件 和 落 后 生 通 产 能 力 的 矿 井 。通 过 高 标 准 、 要 求 , 入 持 久 地 开 展 关 闭 国 严 深 有 煤 矿 矿 办 小 井 和 乡 镇 煤 矿 的 停 产 整 顿 工 作 , 全 省 无 证 开 采 、 采 滥 挖 、 坏 资 源 、 故 不 断 等 问 题 得 到 了遏 制 , 法 乱 破 事 非 小 煤 窑 同 有 证 合 法 矿 井 争 资 源 、抢 市 场 的 问 题 基 本 解 决 。全 省 各 类 煤 矿 特 别 是 地 方 和 乡 镇 煤 矿 的 安 全 技 术 装 备 水 平 大 大 提 高 , 貌 发 生 了很 大 的 变 化 。三 是 强 化 办 事 处 建 设 , 固 面 巩 了安 全 监 察 执 法 的前 沿 阵 地 。一 要 理 顺 了监 察 工 作 关 系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工 作 离 不 开 各 方 面 特 别 是 市 、县 、乡 各 级 政 府 及 其 有 关 部 门 的支 持 与 配 合 ,各 办 事 处 摆 正 自己 的 位 置 ,找 准 工 作 切 人 点 ,主 动 与 市 、县 、 乡政 府 联 系 ,争 取 工 作 上 的 支 持 。 要 摸 清 底 数 , 确安 全 监 察 工 作 范 围 和 监 察 重 点 。 事 二 明 办 处 组 建 后 的第 一 项 工 作 ,就 是 集 中力 量 对 所 辖 区域 煤 矿 的 分 布 、 量 、 型 、 采 方 式 、 术 装 备 以 及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 行 数 井 开 技 进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黑政办发〔2015〕34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正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黑政办发〔2015〕34号各有关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政府煤矿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各产煤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管主体作用,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健全完善各级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岗位人员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产煤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主要负责人对辖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辖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划,通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定期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激励约束、考核奖惩、行政问责和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组织建立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2022年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试题1
2022年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试题1共计100分,80分及格!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修正)》,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50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资格、岗位证书或者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或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单选题] *A.5万元以上B.10万元以上C.20万元以上D.50万元以上(正确答案)《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修正)》,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的罚款。
[单选题] *A.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B.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C.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正确答案)D.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修正)》,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的罚款。
[单选题] *A.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B.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C.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正确答案)D.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修正)》,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单选题] * A.100元B.500元C.1000元(正确答案)D.2000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修正)》,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处罚幅度的()确定行政处罚标准,但不得低于法定处罚幅度的下限。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监督监察强化联合执法保障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监督监察强化联合执法保障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7.11•【字号】晋政发电[2003]8号•【施行日期】2003.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监督监察强化联合执法保障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晋政发电[2003]8号二00三年七月十一日)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规定,强化对矿山安全的监督、监察,提高矿山安全监察执法效能,增强执法效果,保障各职能部门对矿山企业监督、监察的各项执法决定落到实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推进我省矿山安全生产(建设)和矿业秩序的法制化,特作如下通知:一、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行政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供电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新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严格执法。
(一)国土资源部门要强化对本行政区矿产资源的开发监督,及时发现并打击私开和越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采矿活动;强化对采矿许可证的管理,对采矿许可证过期或无证非法开采的矿山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其非法采矿行为;负责对无证私开矿井的关闭工作。
(二)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煤炭生产许可制度,加强对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年检管理工作。
对矿井设计安全专篇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矿井竣工投产未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的不得颁发生产许可证,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评价核准的矿井不得通过生产许可证年检;对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过期或未通过生产许可证年检的矿山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严禁违法生产。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对未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销售、买卖矿产品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加强对矿山企业营业执照的管理,对营业执照过期或未通过年检的矿山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严禁非法经营;对虽有营业执照,但在生产经营中又出现不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的矿山企业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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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安全监察依法治理整顿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本网讯这次煤矿安全生产整顿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总体部署,安排布置煤矿安全生产的专项整顿工作。
一、今年以来煤矿安全生产的形势一季度全国煤矿没有发生死亡5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伤亡事故,安全生产状况基本稳定。
据统计,一季度全国煤炭生产累计死亡861人,同比增加180人。
其中,国有重点煤矿死亡171人,同比增加23人,百万吨死亡率为1.21,同比下降4.49%;国有地方煤矿死亡215人,同比增加129人,百万吨死亡率为5.34,同比上升110%;乡镇煤矿死亡475人,同比增加28人,百万吨死亡率为10.44,同比下降6.86%。
今年以来煤矿事故发生的特点:一是重特大事故有所上升。
一季度,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77起、死亡573人,同比增加22起,多死亡93人。
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4起、死亡268人。
三是瓦斯事故仍是主要矛盾。
一季度,全国煤矿发生的14起特大事故,除2起是透水事故之外,其余12起都是瓦斯事故。
三是乡镇集体和个体煤矿事故居多。
一季度全国煤矿死亡总数中,乡镇煤矿占55%。
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14起特大事故中,集体和个体煤矿为9起,占64%。
四是事故多发地区比较集中。
贵州省一季度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6起、死亡204有,分别占煤矿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总数的43%和38%。
一季度煤矿发生的一欠死亡30人以上的2起特别重大事故,都是发生在黑龙江省。
分析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一是思想认识有差距,安全第一的观念没有牢固树立起来。
一些地区和煤炭企业的负责同志,在贯彻江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有差距,特别是有些县乡领导,安全第一的思想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特别是在市场销售有所缓和的情况下,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出现了盲目追求产量和突击生产的现象,特别是有些省区小煤矿死灰复燃,使近几年来之不易的关井压产成果遭到严重影响,而且放松安全管理工作,致使事故不断发生,贵州、湖南的问题尤其突出。
二是煤矿安全管理薄弱,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落实。
一个时期来,一些煤炭企业“三违”现象严重,基础管理薄弱。
从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几个煤矿来看,无论是现场管理,还是技术管理,有些措施,定了以后并没有认真抓落实。
瓦斯监控、监测和抽放、井下设备和电器防爆、通风系统和巷道维修等日常性安全管理是制度,有些流于形式。
对大量的事故隐患,得过且过,整改不力。
三是“一通三防”工作滑坡,安全欠帐多。
矿井总体防灾能力下降。
近几年,一些煤矿由于经济困难、资金紧张、降低维简费和安全技措资金的提取标准,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欠帐多。
一些煤矿通风系统及配套设施不完善致使矿井通风能力不足;有些高瓦斯矿井,监控系统不完善或没有安装监控系统。
四是小煤矿的问题仍然制约着煤矿的安全生产。
通过两年多的关井压产,小煤矿数量大幅度减少,但是存在的问题仍然很严重:一些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煤矿,仍在继续生产。
国有大矿井田范围内关闭小井1.36万处,还有1270多处,到今没有采取关闭措施,直接威胁大矿的安全,已关闭小矿死灰复燃现象相当严重。
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
最近一段时间,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相继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
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
二、集中力量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顿,采取有力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对煤矿安全整顿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江总书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全工作会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伤亡人数为目标,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监督,落实责任,依法整顿,加强管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消除重大隐患,加强管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消除重大隐患,完善防范措施,扭转事故多发局面,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整顿的工作重点:国有大矿以“一通三防”为重点,按照“一通三防”的八条要求,围绕瓦斯治理,建立和完善“一通三防”的各项安全设施。
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停产整顿。
小煤矿的整顿,重点是对非法生产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依法予以关闭。
已关闭矿井又私自恢复生产的,不仅依法严惩,而且要追究地方有关部门的领导责任。
煤矿安全整顿的重点地区和单位是:贵州、黑龙江、湖南、四川、重庆、山西、河南、陕西、江西等9个省(直辖市),贵州省毕节、六盘水;山西临汾、吕梁、大同,湖南娄底、彬州,四川宜宾,云南曲靖,重庆万州、辽宁阜新,河南平顶山、洛阳、黑龙江鸡西、七台河等15个城市;大同、包头、抚顺、阜新、辽源、通化、鸡西、鹤岗、平顶山、淮南、丰城、乐平、涟邵、水城、盘江、铜川等16个国有重点煤矿。
整顿的方法步骤是:从5月份开始,大体利用4个月左右的时间,集中进行整治,三季度末基本结束后,告一段落。
四季度由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监督组进行检查验收。
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顿的主要措施:第一,要切实加强对整顿工作的领导。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各地政府都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公安、经贸、教育、监察、建设、文化、广电、卫生、工商、旅游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加强本省区五项安全整顿的领导。
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和煤炭工业管理部门,作为煤矿安全专项整顿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并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第二,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大造声势,为专项整顿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坚持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专项整顿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以及专项整顿的各项政策规定。
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对于干扰、阻挠整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惩处。
对于在专项整顿时中领导不力、失职渎职、营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
要认真查处。
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整顿中发生的所有重特大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查处,不仅对事故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而且要依法追究政府和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责任。
第四,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与监察,促进企业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对专项整顿中作出的各种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要明确专人,督促落实。
盯住不放,务求实效,该关的必须关闭,该停的必须停产。
整改不力的要严厉处罚,而且罚到责任人头上。
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专项整顿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要通过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督促煤炭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安全投入,搞好安全技术改造,特别对国家扶持的重点安全技改项目,要加强监督监察,完善各项安全保障设施,提高综合防御能力。
第五,明确责任,搞好协调,相互配合。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要加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煤矿安全专项整顿的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省局和办事处的建设,围绕专项整顿,强化煤矿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当前省级机构建设方面的主要问题,仍然是煤矿安全监察和煤炭行业管理职责相互交叉,一些省级机构至今仍难以摆脱繁重的行业管理任务,难以集中精力搞好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
邦国副总理为此多次出作明确要求,要求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要100%的精力搞好安全监察。
我们要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监察与煤炭行业分开的必要性,积极推动省级机构和职能的分开。
其次,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积极稳妥地实施分开。
主要是人员调整、行业管理职能移交、资产和经费上划等方面的工作。
此外,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机构分开期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正常进行。
在机构和职能分开期间,各省局必须把主要精力放在煤矿安全监察上。
特别是主要领导,一定要紧紧盯住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把工作抓实抓细。
办事处是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前沿和一线,是煤矿安全监察事业的基础。
要继续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办事处的工作。
无论国家局还是省局机关,都必须牢固树立为一线服务、为办事处服务的思想,为办事处开展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当前,在办事处工作上,要强调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要防止与办理处争编制、争资金、争设备等现象。
人、财、物各个方面,都要向办事处倾斜。
千方百计满足办事处开展行政执法的需要。
二是坚持效率原则,把办事处建到重点矿区,建到便于开展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地方。
办事处办公地址的选择,要有利于开展日常性监督监察,并保证在接到煤矿事故报案后,办事处人员能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
三是要切实加强对办事处行政执法的指导和规范。
进一步改进监察员培训工作,增强针对性,在掌握法律基本概念和执法程序上下功夫,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上下功夫。
一个时期来,办事处的同志们克服重重困难,创造条件开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得到了煤炭企业、地方政府和各方面的支持和认同。
但由于种种原因,办事处工作目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差距。
希望大家继续保持旺盛的进取精神,紧紧围绕这次专项整顿,更加认真负责地做好各方面工作,推动办事处工作上新台阶。
要转变观念、转变作风、依法行政、恪尽职守,尽职尽责,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要结合监察业务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宣传教育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基本手段之一。
办事处不仅肩负着依法监察的重任,也肩负着区域范围内煤矿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任务。
要结合这次专项整顿,充分运用当地新闻宣传煤介和舆论工具,掀起声势浩大的宣传热潮。
要掌握情况,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的监控。
要把所辖区内各类煤矿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对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和安全隐患严重的煤矿,要认真进行排查。
数字一定要搞实,情况一定要吃透,问题一定要找准,从中确定安全监察工作的重点,建立健全安全监察档案,对重大隐患要加强监控。
要加强与市县地方政府的联系,携手搞好整顿。
处于执法和整顿第一线的办事处。
直接与市县地方政府打交道。
既不能替代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职能,也不能脱离地方政府的支持。
必须善于处理好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主动通报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建议,通过积极的工作,履行监察职能。
各个办事处要建立规范的资产台帐,成立资产管理小组,建立资产保管使用责任制,完善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