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分配、再次分配:问题主要出在哪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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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存在的主要问题

收入分配存在的主要问题

收入分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占GDP比重偏低,且持续下降。

从国际比较看,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居民收入占GDP比重都明显低于发达国家当前水平。

在主要发达经济体中,劳动者报酬占GDP份额一般介于50%~57%之间,居民收入占GDP比重则介于65%~72%之间。

与发展中大国相比,尽管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 比重高于印度、阿根廷,但也只与巴西(41%)相当,且略低于南非(44%)和俄罗斯(45%),何况这些国家没有出现我国当前面临的持续下降问题。

(二)城乡、地区、行业和社会成员间收入差距仍在扩大。

(三)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寻租和投机现象比较突出。

深层次原因分析我国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这些问题,并非改革开放的基本方向出了问题,根本性的原因还是在于改革不彻底、市场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和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等。

(一)初次分配领域的主要原因1.市场体制不完善,存在明显的价格扭曲和主体扭曲第一,基本要素价格扭曲。

虽然我国劳动力价格整体便宜,但由于资源要素价格被人为压低,例如工业用地价格“零地价”,水价仅为发达国家的10%~15%,矿产资源税费很低,排污等环境收费很低,信贷利率和汇率也偏低,使得劳动力要素也必须长期保持低水平,否则就会发生资本对劳动的替代。

第二,市场主体扭曲,机会不均等,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不足,使社会就业不充分。

第三,国有经济占用大量社会剩余,但收益并不为广大居民分享。

第四,行业垄断和行政性垄断突出,行业间收入分配差距并非竞争力和人力资本差异的体现。

2.劳动力市场不健全,劳资关系尚未根本理顺一是劳动力市场存在着一定的就业歧视;二是劳动力市场存在城乡分割、行业分割和地区分割的问题;三是协调劳资关系的有效机制缺失;四是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不完善。

3.土地和资本市场化程度低,财产性收入增长缓慢(二)二次分配领域的主要原因1.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虽然经过近年持续加大投入,我国政府公共服务支出总体仍然不足。

干部经济理论培训学习宣讲稿:如何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干部经济理论培训学习宣讲稿:如何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干部经济理论培训学习宣讲稿如何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关键词: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基础性制度安排,如何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概要:在迈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如何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收入分配体系,是一个新的挑战。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借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和教训,结合中国实际情况,经过艰辛探索,初步构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配制度。

自十五大以来,党中央一再重申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并列,上升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实践证明,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为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提供了一个基础性平台,这是我们要长期坚持的。

同时也应看到,在分配领域,不平衡的问题日益突出、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

在迈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如何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收入分配体系,是一个新的挑战。

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这三个领域的分配制度之间既有紧密的有机联系,又各自遵循不同的原则。

一次分配是基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以及管理和数据等要素都应由市场配置,并各自按贡献取得回报。

二次分配是建立在一次分配基础之上的,如果没有社会各阶层充裕的合理合法的一次分配收入,国家就难以建立规范的包括基本社会保障、税收和财政转移支付等二次分配制度。

三次分配应当激励和引导高收入群体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更是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为基础。

初次分配,再次分配,第三次分配公基常识

初次分配,再次分配,第三次分配公基常识

初次分配,再次分配,第三次分配公基常识摘要:I.简介- 介绍初次分配、再次分配和第三次分配的含义II.初次分配- 定义初次分配- 初次分配的原则和方式- 我国初次分配的现状和问题III.再次分配- 定义再次分配- 再次分配的原则和方式- 我国再次分配的现状和问题IV.第三次分配- 定义第三次分配- 第三次分配的原则和方式- 我国第三次分配的现状和问题V.结论- 总结初次分配、再次分配和第三次分配的重要性- 对我国分配制度的改革建议正文:I.简介初次分配、再次分配和第三次分配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对财富和收入进行公平合理分配的三个环节。

它们分别体现了我国分配制度的基本原则,即按劳分配、公平分配和自愿捐赠。

本文将对这三个环节进行详细解析。

II.初次分配初次分配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各种生产要素的投入和贡献,进行的收入分配。

它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按劳分配:依据各生产要素的投入量,按照劳动者的劳动付出来分配收入- 公平分配:保证各收入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初次分配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工资:劳动者通过劳动所获得的报酬- 利润:生产要素所有者通过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所获得的收益目前,我国初次分配存在以下问题:- 劳动者报酬占比偏低,导致收入分配不公- 资本收益过高,加大了收入差距III.再次分配再次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政府通过税收、社会保障等手段进行的收入再分配。

它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公平分配:通过税收等手段,调控各收入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再次分配的方式主要有:- 税收:通过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手段,实现收入的再分配- 社会保障:通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我国再次分配的现状和问题:- 税收制度有待完善,税收征管能力需提高- 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特别是对于农村地区的保障力度不足IV.第三次分配第三次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的基础上,社会各界通过自愿捐赠、慈善事业等途径进行的收入分配。

共同富裕初次分配再分配的内容

共同富裕初次分配再分配的内容

共同富裕初次分配再分配的内容一、概述共同富裕是指国家、政府以及社会各个成员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共同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

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内容非常重要。

初次分配是指国民收入形成过程中,从生产要素所有者那里直接流向各种经济主体的收入分配。

再分配则是指在初次分配基础上,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社会保障等手段对收入和财富进行再分配,以弥补初次分配中的不公平和不合理。

二、初次分配的内容1. 劳动报酬劳动者通过参与生产、劳动创造了价值,获得相应的报酬。

劳动报酬是初次分配中最主要的一部分,也是维持劳动者基本生活所必需的收入来源。

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要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合理、公平。

2. 资本收入资本所有者通过资本参与生产活动,获得相应的资本收入。

资本收入包括利息、股息和企业利润等。

在初次分配中,资本收入占据了一定比重,对资本收入进行合理的调节,保障资本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防止出现过分集中的情况,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3. 租金收入土地所有者通过出租土地、房屋等获得相应的租金收入。

在初次分配中,土地资源的利用对社会资源配置、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合理调节土地租金收入,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

4. 基本公共服务国家通过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养老等,满足人民基本生活需求,并提升国民素质和社会发展水平。

在初次分配中,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国家责任和义务所在。

5. 公共财政支出国家通过公共财政支出,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项目投资等,促进经济增长,创造就业机会,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在初次分配中,公共财政支出的合理规划和分配,对促进共同富裕具有积极作用。

三、再分配的内容1. 税收国家通过税收制度,对个人和企业的收入和财富进行再分配。

通过征税、纳税等手段,调节个人和企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促进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2. 转移支付国家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对低收入裙体和特殊困难裙体进行帮助和支持,以弥补初次分配中的不平等和不公平。

中国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中国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中国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收入分配制度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经济的发展和杜会的稳定。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指出了我国当前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为我们指明了收入分配改革的方向。

我国是一个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建国以来,中国一直在努力建立能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既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又使每个劳动者和社会成员都能公平享有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经济收入和社会福利的分配制度。

一、新中国收入分配政策的变迁。

1、从建国到 50年代中期,实行的是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

1952 年后,党在占主导地位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中,广泛地推行了按劳分配制度,对国有企业的工资制度进行改革,建立了新的“八级工资制”。

1956年进行了第二次工资改革,初步建立起了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社会主义工资制度。

2、1957年至改革开放前,实行的是带有平均主义倾向的单一的“按劳分配”。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基本上成为单一的公有制结构。

此后的 20多年时间里,按劳分配被认为是社会主义阶段的唯一分配方式。

3、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以农村为突破口,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切实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开始从根本上打破了农村的带有平均主义的按劳分配方式。

4、党的十三大到十五大召开前夕,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的原则。

5、党的十五大至十六大,提出允许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完善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

国家通过医改、房改、教育体制改革,退出三大保障系统,国家财政负担减轻了,但个人在收入没有增加的前提下,支出突然增加了。

6、新世纪新阶段,党从构建和谐社会实际出发,着力建立体现社会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

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有什么区别

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有什么区别

在市场经济下,社会财富分配的规则与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相比有很大的不同。

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试图在社会财富的第一次分配中就实现社会公平。

在此种体制下,企业一律将利润上缴,由国家统一分配,个人在统一调整工资级别和票证分配重要消费品的制度下实现大体均等的收入分配。

此种分配的结果是形成“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使得整个社会效益低下、经济滑坡。

市场体制则不同了,市场强调的是竞争,所以,在市场条件下,市场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是优胜劣汰,于是,市场形成的第一次分配往往非常残酷的,即优胜者与失败者之间形成巨大差异,优胜的企业可以成为亿万资产的集团,失败的企业则一文不名,甚至宣布破产。

然而,在市场体制下,分配决不是仅仅通过这样一次环节,而是要经过多环节的再次分配。

比如,税收制度、个人所得税制度、社会福利制度、贫困线制度、医疗保障、失业救济制度等等。

在再次分配的多环节中,比较多的是体现出分配结果上的公平因素。

然而,当我们考察流入城市的八千万到一亿农民工时,我们却发现,无论在初次分配环节,还是再次分配环节和多次分配环节,城市农民工均处于不利的地位上。

首先看看农民工如何以及为什么处于利益受损的地位。

第一,农民工是外来户,“过路虎”总抵不上“坐地虎”。

户籍制度限定了农民工大多只能从事“次级劳动力市场”的职业。

调查表明,在相似的劳动量下,农民工的收入明显低于市民的收入。

也就是说,农民工以同样的劳动量交换来的收入是比较低的。

第二,农民工来自农村,大多生活都比较清苦,与资本雄厚的老板比较起来,显然处在十分不利的位置上。

农民工大多是受雇者,受人管理,受制于人。

因此,通过劳动所获得的份额只能是较小的。

第三,农民工在教育、技术上也处于不利的地位。

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村人口普遍受教育程度较低,又没有受过专业技术培训,所以,到了城市后,只能从事粗重型的体力劳动。

以往的研究都证明,相对于农民工所付出的劳动而言,农民工的收入是较低的。

关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问题

关于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问题
关 键 词 : 次 分 配 再 分 配 初
中图 分 类 号 : 6 1 G 3
文 献标 识 码 : C
DOI1 . 6 /in17 — 11 0(1 1 :03 9js . 2 8 8 . 1. 16 9 .s 6 2 72
在高中思想政治必修 l经济生活》 《 第三单元中 , 在如何解决 收入分配公平 问题 时涉及 到 :保证居 民收入在 国民收入 中占合 “ 理 比重 , 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 中占合理 比重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 要举措 。 目前 , 要逐步提高居 民收入在 国民收入分配中的 比重 ,
提 高 劳 动 报 酬 在初 次 分 配 中的 比重 。 “ 分 配更 加 注 重 公 平 是 实 ”再 现社会公平 的另一重 大举 措。为此要加强政府对收入分 配的调 节, 保护合法收入 , 节过高收人 , 调 取缔 非法 收入 , 通过强化税 收 调节 , 整顿分配秩序 , 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 防止出现严 重 的两极分化 , 实现公平分配 ” 。这里关系到两个重要 的两个概 念 ,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 教 材并 不要求学生对 “ 即“ 。 初次分配和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是 国民生 产总值分配的两个环节 。随着 我 国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 不断深入发展和国家统计指标与核算体
系 的 逐 步 完善 , 两个 分配 的概 念 已 经发 生 了很 大 的 变化 。 由于 这 教 材 没 有 详细 的分 析 初 次 分 配 和再 分 配 , 以在 高 考 中很 多学 生 所 不能正确辨别有关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措施 , 导致此类 题失误率很 高, 所以帮助学生正确理解理解“ 初次分配和再 分配” 是非常必要 的。
再分配” 深入理解 , 但是近几年高考题却屡有涉及这 方面的内容 : (00年高考 北京 卷 ) 3 按 收入高 低把 总人 口等 分为高 、 21 3、 中、 低三 组 , 8 图 所示 为各 组收 入 占总收 入 比重 的两种不 同状 态 。下列做法有利 于由状态 a 向状态b 转变的是 : ①加大扶贫开发与救济力度 ②个人收入按超额 累进税率缴税 ③发挥市场的 自发调节作用 ④降低劳动报酬占初次分配 比重

初次分配与再次分配

初次分配与再次分配

初次分配主体包括国家、企业、个人。

国家参与初次分配的方式主要是生产环节的税收,企业包括利润和计提的折旧费,个人包括企业和单位发放的工资、福利、保险等。

再分配:国家取得的方式是所得税,分配的方式主要是社会保障一类的财政支出,个人和企业的所得税属于再分配环节,个人取得再分配的无非就是享受政府的社会保障,如免费教育、低保等等什么是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初次分配指国民总收入(即国民生产总值)直接与生产要素相联系的分配。

任何生产活动都离不开劳动力、资本、土地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取得这些要素必须支付一定的报酬,这种报酬就形成各要素提供者的初次分配收入。

主要包括居民提供生产要素所得报酬收入,政府利用国家权力对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再生产所征收的生产税和进口税形成的初次分配收入,企业在扣除其固定资产消耗和其他运营成本及税收后的净营业盈余形成的初次分配收入。

初次分配主要由市场机制形成,生产要素价格由市场供求状况决定,政府通过税收杠杆和法律法规进行调节和规范,一般不直接干预初次分配。

初次分配是指企业单位内部的分配,其依据主要是效率原则,即根据各生产要素在生产中发挥的效率带来的总收益多少进行分配,高效率获得高回报。

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法律等措施,调节各收入主体之间现金或实物的分配过程,也是对要素收入再次调节的过程。

初次分配是更为基础性的分配关系,它要解决的,主要是货币资本的所有者与人力资本的所有者的利益分配问题,不仅数额大,而且涉及面广,如果在初次分配中出现重大的社会不公正,在政府再分配中就很难加以扭转。

初次分配市场中调节机制的缺失,会导致分配秩序混乱,从而造成收入差距扩大,现实情况也正是如此。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因此,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在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及非公有制经济的各企业中分别进行的。

国有经济初次分配:国有企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为三部分:(1)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成为国家集中的纯收入,由国家统筹安排,在全社会范围内使用;(2)以企业基金形式留归企业支配,用于企业发展生产、集体福利、职工奖励等方面;(3)以工资形式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分配给企业职工,由职工个人支配和使用。

高中政治复习-哲学主观题答题技巧及矛盾分析法题目详解 (1)

高中政治复习-哲学主观题答题技巧及矛盾分析法题目详解 (1)

题型一:运用xxx原理(或所学的xx原理)对上述材料进行分析。

此类题型的特点是要求同学们运用给定的特定原理,分析阐明材料中的实际问题,不需要同学们分析其内含的哲学依据。

在解这类题时,应做到以下四点:第一,回顾原理内容,理清这一原理的内涵及方法论要求;第二,仔细阅读材料,理清题意,审好题,答出原理的具体内容;第三,把原理和实际问题联系起来,运用原理(一般道理)分析实际问题(具体),说明理论的正确性;第四,综合回答,首尾呼应,得出结论,表明态度。

题型二:上述材料体现了哪些(什么)哲学道理(或蕴含着什么哲学道理)此题型要求同学们根据设问中的指导语和背景材料选定答题时所用的基础知识和答题的方向、范围。

这类题发挥的自由大、难度大、灵活性和综合性强。

从答题上看,要善于运用归纳和演绎的方法。

所谓归纳,就是命题体现了我们所学的哪些原理,也就是把命题内容翻译成原理。

所谓演绎,即命题材料是怎样体现你所归纳的原理的,通俗的讲,就是理论联系实际。

这种题型有时会缩小考查范围,如体现什么唯物论原理、什么辩证法原理、什么认识论原理、什么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等。

题型三:运用所学的哲学知识对上述材料进行分析。

此类题型的特点是不直接指明所要考查的知识范围,所要运用的知识在设问中也无明确的体现,需要考生自己去体会、去分析。

这类试题往往难度大、能力要求高,学生感觉无从入手,或下笔千言、离题万里,或“蛮不讲理”、废话连篇。

因此,要求我们尽量从材料中归纳出符合题意的哲学原理。

答题格式是“原理+方法论+材料”另外,这种题型还有可能以其他面目出现:如用唯物论原理回答(这样可以从物质与意识的辨证关系、意识的能动作用、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等入手);用辩证法原理回答(可以从联系的观点、发展的观点、矛盾的观点、规律的观点、内外因的关系、质变量变关系原理等去思考);用认识论回答(如实践和认识的关系、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科学理论的指导等);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回答(如历史创造理论、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人生价值观等理论)题型四:上述材料给我们哪些哲学启示?这类题目的设问一般是“这给了我们哪些启示”或“这件事对你有什么启发”等重点是考查考生能否从提供的材料中悟出哲学道理,强调回答问题要有针对性。

我国再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

我国再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

我国再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
再分配性政策,涉及到不同群体间财富、收入、权力转移的政策。

重新分配财富,使财富从高收入者流向低收入者,从在职者流向退休人员”。

再分配性政策也会涉及权力的转移,其通常的形式是赋予某一社会团体新的权利。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已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阶段。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

在分配中,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但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过程,只有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先富的帮助后富的,才能实现共同富裕。

从三次分配看中国分配问题的严重性

从三次分配看中国分配问题的严重性

从三次分配看中国分配问题的严重性作者:吴练达高璇来源:《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2年第02期摘要:收入分配不公平已成为阻碍中国经济发展和危及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在各级分配中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表现为:初次分配忽略制度和公平,再次分配调节力度不够,第三次分配制度缺失。

因此,应采取相应的缩小收入差距的对策,诸如:提高劳动者工资、完善用工制度、建立工会组织等,从而实现全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三次分配;中外比较;收入分配差距中图分类号:F1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2)02-0033-07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基尼系数早已越过0.4的警戒线,并逐年上升。

据世界银行的报告显示,中国最高收入的20%人口的平均收入和最低收入20%人口的平均收入之比为10.7,而美国是8.4,俄罗斯是4.5,印度是4.9,最低的日本只有3.4。

[1]中国的收入分配问题引起广泛关注,我国的学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过探讨:(1)只从某个单一因素或某一方面出发,探讨中国的分配状况的形成的原因或解决对策。

如中国的灰色收入对分配的影响,中国的基尼系数大小的测量,中国的第三次分配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2],通过财政支出的改变来解决分配问题[3]等。

(2)从多种分配格局出发(行业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收入差距等)全方位分析中国的收入分配问题并力求给出相应的对策,如解决中国收入分配问题的对策研究[4]。

对于研究中国的分配问题而言,这些研究都是必要的。

但是,在笔者看来,要真正反映中国分配问题的严重性和需要解决的紧迫性,必须基于三次分配视角。

虽然目前已经有学者基于三次比较的视角对中国的收入分配问题进行过研究,如三次分配视角下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原因的分析[1],但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使得基于三次分配视角的研究未能达到应有的高度:基于三次分配视角研究中国分配问题的学者,既没有给出基于三次分配视角研究分配问题的理由,也没有从中外比较的视角对中外三次分配状况进行过系统比较①,因此难以揭示中国分配问题的严重性。

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及问题

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及问题

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及问题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及问题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新中国成立后的60年里,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经历了较大的发展与改变,总体来说,以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改革开放为分界点,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的改变:改革开放前,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主要体现了平均主义的思想。

在传统的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条件下,由国家直接决定收入分配的体制。

从农村来看,由国家统一决定农产品的种类、数量、价格和购销等方面,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民以生产队为单位,凭工分取得报酬。

从城市来看,国家统一调控城市职工的等级工资,职工的劳动报酬同样趋于平均,并不能反映出企业经营状况及劳动者的劳动技能与劳动成果等。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收入分配原则所作出的改变主要是侧重效率兼顾公平。

1978—1992年这段时期内,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提出了将“先富”与“后富”有机统一起来,也就是说,既要允许部分地区、部分企业的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辛勤努力、合理经营,使之生活先好起来、先富起来,又要鼓励“先富”起来的那部分人成为示范力量,通过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

在分配政策的制定上,调节好“先富”与“后富”人们的收入差距,防止贫富悬殊,努力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

1993--2004年这段时期的分配原则重点突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党中央、国务院所提出的分配原则主要有:“个人收入分配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

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

这一时期的分配政策强调了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概念。

其中,初次分配是指存在于企业单位内部的分配,即根据各生产要素在生产中发挥的效率带来总收益多少而进行的分配,通俗地说,高效率的.生产经营才能获得高回报,因此,初次分配是更为基础性的分配关系,强调的是市场的作用,更主要遵循效率原则。

一二三级分配制度

一二三级分配制度

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是三个不同层次的分配制度。

初次分配主要解决的是生产资料所有者与劳动者的利益分配问题,主要由市场主导。

再分配是指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在初次分配的基础上通过征收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在各收入主体之间以现金或实物进行的收入再次分配过程。

进行再分配主要为了满足非物质生产部门发展、加强重点建设和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协调发展、社会保保基金和社会后备基金的需要。

再分配主要通过国家预算、银行信贷、劳务费用和价格变动等途径进行。

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和降低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就会增加农民收入;消费品销售价格提高,就会使居民的实际收入减少,这就是通过价格变动进行的二次分配。

三次分配主要是企业、社会组织、家族、家庭和个人等基于自愿原则和道德准则,以募集、捐赠、资助、义工等慈善、公益方式对所属资源和财富进行分配,是对前两种分配的补充,对缩小社会差距、实现更合理的收入分配和公平有重要意义。

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是三次分配的中坚力量。

总之,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虽然都是分配制度的组成部分,但它们在不同的层面起着不同的作用。

初次分配主要关注市场机制的作用,再分配主要关注政府的作用,而第三次分配则主要关注社会道德和公益的作用。

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问题

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问题

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问题。

在解决贫富差距问题上,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持续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千方百计增加将居民收入,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发展经济与改革分配制度二者缺一不可。

初次分配是指国民总收入直接与生产要素相联系的分配,任何生产活动都离不开劳动力、资本、土地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取得这些要素必须支付一定的报酬,这种报酬就形成各要素提供者的初次分配收入。

再次分配是指经济主体不必直接通过劳动而依法获得的收入,如退休工资、失业补贴、社会保障等。

当前我国社会最主要的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要想从更本上解决中国社会的问题和矛盾,必须首先解决好这一主要矛盾,因此必须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而分配制度不够健全,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的问题,则是我国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必须通过深化改革进行解决。

十八大报告指出:“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都要注重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在收入分配改革的过程中,兼顾效率和公平,能够保证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特别是起到调节社会收入作用的再次分配,必须更加注重公平,这样才能缩小贫富差距,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内容

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内容

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内容第一次分配:在进行初次分配时,需要了解项目的具体需求和目标。

首先,要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同时考虑到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可行性。

然后,根据项目的各个环节和工作内容,将资源进行合理地分配。

在分配资源时,需考虑到各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合理安排资源的使用顺序。

同时也要考虑到团队成员的能力和专长,将任务合理地分配给每个成员,使工作效率最大化。

在分配资源的过程中,还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以适应项目的变化和需求的变化。

再分配:在项目进行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突发情况,比如资源的不足、人员的不足等。

这时候就需要进行再分配,即重新对资源进行合理地调整和分配。

在进行再分配时,需要重新评估项目的情况和目标,以确定再分配的具体方案。

在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可通过降低某些环节的资源需求,或者通过外部资源的引入来解决。

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可通过调整任务的分配和优化工作流程来解决。

在进行再分配时,需要考虑到对项目的影响和风险,并尽量避免对项目造成不利影响。

第三次分配:在项目进行的过程中,可能还会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和需求,这时就需要进行第三次分配。

在第三次分配时,需要重新评估项目的情况和目标,以确定再分配的具体方案。

在进行第三次分配时,要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的变化,进行再次调整和优化资源的分配。

在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可通过进一步降低某些环节的资源需求,或者通过进一步的外部资源的引入来解决。

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需要进一步调整任务的分配和优化工作流程。

在进行第三次分配时,需要考虑到对项目的影响和风险,并尽量避免对项目造成不利影响。

总结: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是项目管理中重要的环节,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合理的资源分配。

在进行初次分配时,要充分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目标,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

在进行再分配时,要根据项目的变化和需求的变化,进行重新评估和调整资源的分配。

在进行第三次分配时,也需要不断地根据项目的变化和需求的变化,进行再次调整和优化资源的分配。

三次分配与共同富裕

三次分配与共同富裕

三次分配与共同富裕今年以来,我国社会普遍都能感受到国家开始针对国民经济各领域存在的资本乱象和分配问题出台一系列密集措施。

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会议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

这里我们大概说一下这三种分配的概念,最早来自于厉以宁。

初次分配指我国社会主义下的市场经济行使的分配,即工资,各种经营性收入,各种民生产品的经销流通等。

二次分配指通过财政和国资国企出产公共和基础工业品的再分配。

三次分配原本的定义指社会慈善领域,但在当前语境下这个定义已经不适用了,现在的三次分配指的就是社会企业提供公共品和承担社会责任的分配。

(本篇标题中的三次分配不单指三次分配,涵盖这三种分配模式的意思)我国作为一个国有经济为主体的国家,国企在承担经济发展任务的同时也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责任,上缴利润,以较低的价格提供社会公共品,广泛承担不以中短期利润为目标的各种建设任务等。

同时,国家财政兜底的模式也在各种民生关键领域起到基本的保障作用。

当然,我国作为一个地广人多,地区间发展差异很大的发展中国家来说,以财政和国资为主的二次分配仍远无法满足需求,同时至90年代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财政制度又走过了二十多年,这套二次分配模式既积累了不少问题,也面临着全新的情况,又到了新一轮的改革周期。

对于广大社会企业来说,除通过以利润为目标的经营行为参与一次分配和被动承担了就业问题之外,在承担社会责任上是长期缺失的,尤其在以互联网和金融等领域进入垄断性经营以来,这些企业的慈善性活动远远低于它们转嫁给社会的运行成本。

所以目前已经到了必须要极大加强三次分配力度的时候。

今天我们主要从社会学角度聊下二次分配与三次分配方面未来发展方向的技术性问题。

二次分配与社会运行成本谈到分配问题,首先我们需要引入社会运行成本这个概念。

从学术上看社会运行成本这个概念是来自于制度经济学。

三次分配制度的名词解释

三次分配制度的名词解释

三次分配制度的名词解释三次分配制度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逐步实现资源和财富的公平分配,通过政府和市场的相互作用,实施三次分配。

三次分配分别是:初次分配、再次分配和最后分配。

首先,初次分配是指通过市场机制将生产要素(如劳动力、资本等)与生产报酬(如工资、利润等)相联系的一种分配方式。

在这个阶段,市场根据供需关系和价值判断来决定生产要素的收入。

劳动者通过出售劳动力获得工资,资本拥有者通过投资经营企业获得利润。

初次分配受到市场规律的制约,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

其次,再次分配是指通过税收、社会保障等手段对初次分配结果进行调节和纠正,实现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

政府在这个阶段通过税收收入,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等,以弥补市场机制在初次分配中的不足。

再次分配的目的是缩小贫富差距,弱化市场经济中的不正当竞争,确保社会各阶层的基本权益。

最后,最后分配是指通过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来解决那些由市场机制和再次分配无法解决的分配问题,以确保社会的整体福利。

最后分配的对象主要是弱势群体,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

政府在这个阶段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福利救助等政策,通过提供经济援助和社会支持来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三次分配制度并非完全独立存在,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

初次分配决定了再次分配的基础,再次分配则为最后分配提供了条件和资源。

三次分配制度的目标是实现社会公平与公正,使每个人都能够分享到发展成果,同时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之处。

然而,三次分配制度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初次分配中存在着不公平现象,少数人拥有过多资源而大多数人资源匮乏。

再次分配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节这种不平等,但由于各种原因,再次分配结果依然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公平。

此外,最后分配的福利救助制度也在面临着资源紧缺和管理不善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完善三次分配制度,应该加强政府的调控和监督,提高市场机制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同时,还应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支持力度,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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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分配、再次分配:问题主要出在哪儿?
[]来源:《财经》网络版2007-10-30 10:11
【字体:大中小】【论坛】【博客】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认为,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时,灰色收入大量存在导致的部分居民收入超常增长是更为严重的问题。

这主要发生在初次分配领域,原因是制度缺陷,不能单靠再分配来解决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认为,解决收入差距过大问题时,灰色收入大量存在导致的部分居民收入超常增长是更为严重的问题。

这主要发生在初次分配领域,原因是制度缺陷,不能单靠再分配来解决【背景】胡锦涛在十七大上作报告时说,“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而十六大报告则重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并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的原则。

决策层的指导思想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中国收入差距到底有多大?又意味着什么?《财经》杂志2007年第11期“观点评述”栏目发表了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的文章“剖析灰色收入”(《灰色收入与居民收入差距》报告摘要)。

王小鲁认为,目前关于居民收入的统计调查数据明显失真,高收入居民有相当大量的灰色收入未被统计在内。

王小鲁通过调查取得了较真实的收入消费数据,证实了大量灰色收入的存在。

报告称,目前城镇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约31倍,而不是统计显示的9倍;城乡合计,全国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约55倍,而不是按统计数据推算的21倍。

中国实际收入差距要远大于统计显示的水平。

报告认为,脱离管理程序的财政资金、金融腐败、行政寻租、土地收益流失、企业行贿支出、垄断行业灰色收入等,构成了4.4万亿元统计遗漏收入的主体。

目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原因,主要不在于市场化,而在于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腐败和灰色收入。

“剖析灰色收入”一文发表后,引发了巨大的社会反响和广泛关注。

日前,对若干有争议和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王小鲁作出了回应。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认为,通常情况下,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手段是税收调节和对低收入人口实施转移支付。

但是,中国目前灰色收入大量存在导致的部分高收入居民收入超常增长是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

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初次分配领域,其原因是制度存在缺陷,不能单纯依靠再分配手段来解决。

因此,他认为,迫切需要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使公共资源管理规范化、透明化。

还需要减少垄断,加强竞争,清理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更根本的出路则是政治体制改革,通过逐步提高民主化程度,形成社会对政府的监督,以保证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合理性。

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目前还存在许多不同的认识,他认为,需要加强这方面的讨论。

关于过度福利化问题,他提出,我们目前面临的问题不是过度福利,而是福利不足。

更具体地说,是某些公共部门和垄断行业存在过度福利,而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严重缺乏福
利。

据2004-2005年的两项中西部地区农村调查,子女教育和医疗费用支出占样本农户家庭纯收入的四分之一,占贫困线(2004年人均年纯收入668元,2005年683元)以下的农户纯收入的一半以上,致使他们大量靠举债度日。

所幸在2006-2007年,全国农村9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得以免除,农民负担才有所减轻。

近两年农村实行低保制度,在医疗方面推行了“新农合”。

这些福利应该说是最起码的,远不如很多发展中国家。

他强调说,当然,我们也需要防止无限制地要求高福利的倾向。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不能模仿某些发达国家的高福利政策,超过目前发展水平的福利政策必然会使经济背上沉重的包袱,对未来的发展造成障碍。

在社会公平和经济效率之间,需要建立适度的平衡。

但究竟适当的限度在哪里,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

有个别读者认为,报告有煽动“仇富”情绪或民粹主义情绪的嫌疑,不利于社会稳定;也有人认为,“渲染”收入差距会导致过度的福利化要求,不利于经济效率。

王小鲁明确表示,不认同这些观点。

他说,社会上一些人的仇富情绪,除了个别有极端倾向者外,主要源于对收入分配不公、腐败和忽视弱势群体需要的愤慨。

这不是“煽”起来的,而是分配不公引起的。

事实是,腐败和分配不公的现象严重威胁社会安定,已经到了无法回避,不能不研究、不能不解决的地步。

回避这些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现状和产生原因不研究、不分析,更有可能将公众情绪引导到“仇富”的方向上去。

他深有感触地说,目前,有关社会政策的许多讨论,还停留在概念争执和以感情偏好代替论证的水平上,非常容易对公众形成误导。

迫切需要更加务实、深入的实证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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